第二节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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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专项规划
第二节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规划
摘要:本文通过对一些有关水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方面论文的阅读,理解,整理出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的目的、原则、内容和方法等。以及如何合理的制定完整的水生态环境修复规划。并简单列出修复水生态环境的规划措施及水源净化方法。
关键词:水生态环境河流环境保护修复规划治理
一、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规划概述:
生态环境保护是关系到我国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战略问题,而水资源是生态环境系统中最重要、最活跃的因子,可以说,水资源数量的多少和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到生态环境系统的质量。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和人口的快速增长,水生态环境承受越来越大的压力。一些地方出现河道断流、湿地消失、江河湖泊水污染和富营养化、大面积的水体被覆盖, 河道被硬化、渠化, 人工与自然的比例不协调, 河流原有生态系统被破坏, 河流自净能力丧失等问题,导致城市居民生活环境质量下降,制约了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开展水生态环境的保护与修复, 维护江河湖泊的健康生命, 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已得到全世界的广泛关注。世界上许多国家对破坏河流自然环境状态的河流整治工程进行了反思, 并逐步对已改造的河流进行了回归自然状态的再改造。
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的基本内容有两项, 即保护水生态环境和修复水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同步进行, 保护推动修复, 修复促进保护。其一, 保护水生态环境就是对水体及涉水部分进行保护, 包括保护水量水质, 防治水污染, 使其质量不再下降。同时保护水系和河流的自然形态, 保护水中生物及其多样性, 保护水生物群落结构, 保护本地历史物种、特有物种、珍稀濒危物种, 保护生物栖息地。此外, 还要注意保护水文化。其二, 对已经退化或受到损害的水生态环境采取工程技术措施进行修复, 遏制退化趋势, 使其转向良性循环。水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的工程技术措施应是综合性的, 可利用现有的或建设湿地保护区、水土保持、水污染防治(控制点源和非点源等) 、清除内污染源(受污染的淤泥二次释放, 还有藻类和其他水生物残体等) 、相机以水工程科学调度调水释污、河道整治、水系调整、建设江河湖泊生态护坡护岸工程、滨水生态隔离带工程(包括滨水景观绿化带) 、河道曝气、前置库等各项工程技术措施, 进行合理选配。目的是要起到削减污染物产生量和进入水体量、提高水体自净能力的作用, 增加水环境容量,改善水质, 使水生态环境进入良性循环。同时要有相应的保障措施配套, 确保工程技术措施的全面实施, 发挥其最大的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效果。【1】
1、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的原则。
水利部《关于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的若干意见》提出的基本原则包括: 遵循自然规律原则、经济社会现实可行原则、保护与修复长期性原则、保持水生态环境的完整性和多样性原则【2】。
(1) 遵循自然规律是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的关键。健康江河湖泊应该是生态功能与开发利用功能和谐统一的, 既有良好的生态, 又能够合理利用, 造福人民。维护江河湖泊的健康, 既要维持其良好的生态环境, 又要可持续开发利用其使用功能, 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可靠支撑。生态环境的各种要素相互依存、互相作用、相互制约、互为因果。要树立与江河湖泊和谐共处观念, 处理好人与环境的关系, 特别是人与水的关系。国内一些湖泊的治理经验表明, 要慎重采取换水和清淤的措施来改善水生态环境, 否则, 都极有可能带来意想不到的严重后果, 要深化对江河湖泊的自然生态规律的研究, 充分利用自然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
能力。
(2) 经济社会现实可行是由于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是系统工程, 除将保护措施融入各项水利和其他经济工作中, 还要建设一些治理和修复工程, 庞杂且费用大、周期长。要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 确定合理适度, 现实可行的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目标和工程措施。在实施中, 应该用生态的观念和流域与区域相结合的观点, 系统地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既要考虑水利工程建设和安全运行, 又要考虑生态环境的改变, 既要考虑水量, 又要考虑水质, 既要考虑经济效益, 又要考虑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涉及到环境工程、水利工程、地质工程、土木工程、生态工程等多门学科。难点之一在于其复杂性和不可重复性,不可能有控制地进行反复试验。修复工程不确定性大, 工程失败容易造成不可挽回到损失。
(3) 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具有长期性,不是集中一段时间就能完成。因此, 要长期坚持不懈, 并将保护与修复工作贯穿于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设计、施工, 运行、管理等各个环节。
(4) 保持水生态环境的完整性和多样性, 这是保护与修复的目标之一。河流湖泊的开发利用势必影响到水生态环境的完整性和稳定性、水生生物的多样性、湿地功能及水资源保护等。因而须将开发利用中对水生态环境的累进影响降低到最低。同样, 在进行水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对工程措施中, 也要注重保持水生态环境的完整性和多样性。要重视引进、推广高新技术成果, 例如控制化肥流失技术、水体氮磷藻移出技术, 以及生物净化技术等等。
二、水生态修复规划内容与方法:
在“河流生态恢复”的目标方面,学术界存在着不同的表述,这些表述也反映了不同的学术观点,从过程、目标到相关措施都有很大的差异。对于河流生态恢复定义有以下主要表述:“完全复原” (Full restoration),定义为“使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完全恢复到干扰前的状态”(Cairns,1991)。完全复原首先是河流地貌学意义上的恢复,这就意味着拆除大坝和大部分人工设施以及恢复原有的河流蜿蜒性形态。然后,在物理系统恢复的基础上促进生物系统的恢复。
“修复”(Rehabilitation),定义为“部分地返回到生态系统受到干扰前的结构和功能”。通过生态修复方案的实施,在大多数情况下,具有重要功能的可持续的生态系统和栖息地仍可以被重建。
“增强”,(Enhancement),定义为“环境质量有一定程度的改善” (National Research Council 1992)。典型的增强措施包括改变具体的水域、河道和河漫滩特征以补偿人类活动影响。比如改变河流内鱼类栖息地结构等。但有的学者认为,这些增强措施虽能提供改善栖息地条件的机遇,但缺乏生态学基础,其有效性受到置疑(Beschta et al. 1994)。
“创造”,(Creation),定义为“开发一个原来不存在的新的河流生态系统,形成新的河流地貌和河流生物群落”(National Research Council,1992)。创建新的栖息地的做法是一种管理手段,试图把丧失栖息地的影响降到最低或弥补这种影响。
“自然化”(Naturalization),由于人类对于水资源的长期开发利用,已经形成了一个新的河流生态系统,而这个系统与原始的自然动态生态系统是不一致的。在承认人类对于水资源利用的必要性同时,强调要保护自然环境质量。通过河流地貌及生态多样性的恢复,达到建设一个具有河流地貌多样性和生物群落多样性的动态稳定的、可以自我调节的河流系统(Rhoads and Herricks,1990)。
(一)、河流生态修复的任务
河流水系生态恢复的任务有三大项:一是水质条件、水文条件的改善,二是河流地貌特征的改善,三是生物物种的恢复。总目的是改善河流生态系统的结构与功能,主要标志是生物群落多样性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