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服务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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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洁服务合同书

委托方(甲方):台前县人民医院

受托方(乙方):泰安市腾龙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台前县人民医院保洁服务项目

为营造整洁、卫生的医疗环境,甲方委托乙方对其所属范围内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实行委托。乙方承诺保证以满意的服务及双方约定的卫生质量标准为甲方做好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一、合同概况

合同名称:台前县人民医院卫生保洁服务合同书。

服务地点:台前县人民医院。

服务内容:对医院内部规定的公共区域进行卫生保洁。并提供的所有的保洁工具,药剂,垃圾箱,垃圾袋等保洁所需物品。

•日常保洁范围:

1.门诊楼(一至四楼)、影像楼(一至二楼)、内科病房楼(一至四楼),综合病房楼(一至九楼),120、急诊楼(一至二楼)病房、走廊、楼梯、卫生间公共区域卫生。(不含护办、医办、行政办公室)

2.外围:前后院所有硬化路面清扫、绿化带卫生及修剪(不含花草树木的更换费用)楼前后间隙死角的保洁工作。

3.公共区域及病房内下水道疏通(不含主管道及更换管道)。

4.垃圾外运: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院方指定倾倒处做到日产日清。(承担垃圾清运费及垃圾池维修维护费用)。

保洁人员工作标准:

1.遵纪守法、服从领导;统一着装,仪表整洁;配证上岗,文明用语;行为规范,服务热情。

2.保持医院范围内的清洁,病室及阳台地面清洁,每天至少全面保洁2次,随脏随清,确保地面光洁无尘;卫生清洁过程中应避免灰尘飞扬。

3、负责医院的公共区域和病房室内、室外清洁卫生(包括阳台、内墙、内玻璃、地面、门、桌、椅、床柜、宣传栏、洗手间、果皮箱、痰盂、开关、纱窗、铝合金门框、木制品门窗、铁制品门窗、各类宣传牌、通知牌、导向图、消防器、垃圾箱、公共通道等所有

公用物品的保洁)负责医院院楼、道路、院前路及院内垃圾箱、垃圾池的清洁卫生、负责室内外绿化内垃圾的收拾清理。

4、垃圾袋装化,垃圾袋随满随换,不得散倒垃圾。

5、一年定期清洗院内玻璃两次时间为每年的5月1日及10月1日(不含幕墙)

6、卫生间:每天进行全面保洁,不定时巡视,随脏随清,洗手池、便池、扶手等每周消毒处理1次,符合院方要求。保持卫生间无积水、污渍、杂物;洗手盆池、水龙头干净明亮;便器无水垢、粪便、尿碱、异味;瓷片墙面、垃圾装满及时倾倒并更换垃圾袋。

7、开水间及洗刷间:不定时巡视、随脏随清。

8、走廊、门厅、楼梯全面保洁每天至少2次,随脏随清,地面每日消毒1次。走廊墙面全面保洁每周2次,包括各种制度牌、门牌、指示牌、橱窗等。

9、手术室、重症监护室按医院规定保洁。

10、负责对甲方院内所有的生活垃圾的清理及外运工作,做到日产日清。杜绝生活垃圾和医用垃圾混装。

11、在院方的各种重大活动中,做好各项保洁工作。(院方各项应急需要的保洁工作,省、市级突击性检查卫生工作,确保合格。院方单方面有权决定酌情奖励)。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对乙方保洁服务工作的内容、范围和标准,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和考核,配合乙方全面做好本合同各项保洁服务工作。

2、甲方可随时组织人员对乙方保洁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抽查。

3、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月结)

4、向乙方无偿提供保洁用水、用电。

5、向乙方提供存放物料的仓库和办公室。

6、有告知本单位规章制度和有关保洁工作的义务。

7、有对乙方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建议辞退的权利。

8、如果在处理生活垃圾的过程中出现卫生和城管部门的罚款和其他的付款项目,均有甲方出面解决和付费。(乙方违反地方规定时除外)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合同规定工作范围及内容的全面组织实施工作,员工一律统一着装,定岗位,持证上岗。

2、乙方人员如发现设备故障和可疑人员应及时向甲方管理部门报告。

3、保证环境卫生质量,提供优质服务。

4、爱护甲方的设备设施,节约用水、用电。

5、负责对所属工作人员依法进行管理以及员工的培训,如造成与甲方员工或乙方内部员工之间发生纠纷,给予处理。

6、按时每月收取服务费用。

7、文明礼貌优质服务,乙方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能大声喧哗,使用文明用语,严禁乙方工作人员与他人发生口角、打骂事件。

8、乙方派往甲方服务人员与甲方没有任何人事关系,其工资待遇的给付属于乙方内部管理范围,与甲方无关。

9、乙方有权对所属员工进行调动、辞退、但不准形象医院保洁质量。

10、乙方需认真完成《保洁服务方案计划书》作业项目和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的管理及时间要求及双方认可的相关管理制度。

11、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指导及遵守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的管理及时间要求。

12、乙方在作业中不得擅自挪用甲方的物品,如不慎给甲方设施、材料及甲方客户物品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13、乙方用工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作业中加强管理,安全生产,乙方应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做好各项防护措施,在工作期间乙方员工与医院员工及患者发生任何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身体健康的保洁工作人员作业,乙方派往甲方的保洁人员出现健康问题及上下班途中、在院工作中出现的任何事故,甲方不予负责,一切情况都由乙方负责。

15、乙方安排专职保洁值班一名。值班时间中午11:00—13:00 晚17:00—22:00保洁人员负责全院临床科室走廊、楼梯及大院的垃圾清扫工作。

(三)报酬支付

甲方应付服务费,每月(大写)。每月为一个结账周期,每月10日前甲方以转账形式支付乙方上月保洁费用。

•违约责任

1.乙方在保洁工作中,如果损坏甲方物品,应该按价赔偿。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时间支付乙方酬金,则逾期付款之日起,按应付款额每日承担乙方1%的滞纳金。

3.乙方在保洁工作中未能达到保洁质量标准,甲方将口头通知乙方,乙方需在规定时间之内及时整改,如未整改不合格,甲方发现一处不合格作业20元的处罚,并发出警告,若仍不达要求甲方按每项不合格作业扣除乙方当月保洁费3%,严重者甲方有权无理由终止合同。具体奖惩措施参照双方认可的《台前县人民医院关于监督腾龙保洁公司履行保洁合同所制定的相关制度》。

4.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造成自身和他人身体和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由自然力、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甲乙双方的损失,双方均不负任何责任。

•终止合同

1.因乙方严重失职造成甲方卫生管理的重大损失,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造价赔偿。

2.乙方发生严重违约后,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仍不能采取补救措施及行动,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造价赔偿。

3.自签合同起试用期为三个月,乙方未能履行甲方的规定要求作业、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造价赔偿。

•合同履行期限

此次项目合同期限为壹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六、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如乙方欲变更或中途终止合同,需提前壹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在15日内予以答复,任何一方不能按时答复,都要赔偿另一方壹月服务费作为违约金。(违反医院规定要求时除外)

2、合同期内甲方除支付乙方的每月报酬外,需要乙方承担其他的额外工作,要提前通知乙方负责人,并协商这项工作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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