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隐私权的规定(共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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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隐私权的规定

第三十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的个人隐私。

第三十一条对未成年人的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

第四十二条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判决前,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适用于:第二框“尊重和维护隐私权”的教学

会不会侵犯隐私权?重庆出租车安装摄像头引争议重庆市一家出租汽车公司给所属的700多辆出租车安装了摄像头,可在车内照相和摄

像。消息传出,便引起了广泛关注和争议。争议的焦点,就是乘客隐私权是否被侵犯。

出租车公司:先进系统“保卫”出租车

发生在出租车上的刑事案件,一直让出租车公司和公安机关深感头痛和不安。据重庆市公路运输(集团)公司出租汽车公司经理王国明介绍,前两年,公司每年都有出租车司机被歹徒杀害。今年以来,这家公司共发生出租车抢劫案50多起,6辆车被抢走,10多名司机被打伤。为了保障司机安全,公司曾在车内安装防护网,但并未有效发挥作用,而且让乘客感到不适,最后只得拆除。

为了有效保障司机安全,2005年,公运出租车公司就酝酿在出租车内安装GPS定位系统。但一般的GPS系统仅仅显示车辆行驶位置,并不能从根本上保障司机安全。2005年,

这家出租车公司向全国招标订购GPS系统,要求不仅能定位,而且能摄像、录音、传递文字信息、及时报警,并且操作简便。最后,深圳一家公司中标,公运出租车公司为此花了500万元。今年11月开始,公司给700多辆出租车安装了此系统。

记者在公运公司的出租车上看到,系统终端安装在汽车操作台内,驾驶室左前方装有文字显示屏,方向盘下有报警按钮,后视镜上有摄像头。据介绍,乘客上车后,司机只要按下计价器开关,摄像头就会自动给上车人拍一张照片,同时系统开始录音。一旦遇到危急情况,司机可以很顺手地按下报警按钮,此时摄像头会连续再拍两张照片。同时,报警信息会立即传到公司调度中心,调度中心可立即监控,查看车内照片,并录像和收听车内声音。

王国明说,这个系统不但能保护司机,而且能监控服务质量和加强企业管理。比如,驾驶员在车上的言行,可随时被调度中心抽查,检查其行为是否文明。公安机关等管理部门对此予以肯定和支持。重庆市公安局出租汽车治安管理办公室的一位负责人表示,通过这个系统,驾驶员绕道、拒载、宰客等不良行为可以得到有效监控;乘客丢失了物品,这套系统也能取证,帮乘客找回失物。

这名负责人还说,系统最重要的功能还是治安防范,在一些重大刑事案件中,犯罪分子往往利用出租车进入和逃离犯罪现场,这个系统能提高公安机关的社会治安和侦查破案能力。

重庆市道路交通运输管理局出租车管理处处长滕云说,这套系统是企业管理出租车的一个平台,对老百姓来说起码不是一件坏事。王国明说,这个系统虽然具备摄像功能,但一般情况下只拍一张照片,而且只有控制中心的两名操作人员可以调阅,外人不得使用。公安机关依法来调阅资料时,公司才会予以配合,平时绝不会泄露乘客隐私,否则为此吃官司也不划算。况且,在管理乘客信息方面,公司有一套健全的制度。

出租车乘客:摄像头侵犯个人隐私权

在接受记者采访的乘客中,有人对此表示了有条件的赞成。西南大学学生徐章成说:“对于这件事,我是赞同的。我听说过很多出租车司机被抢的事情。安了摄像头以后,坐车虽然不方便,但是对司机的安全有好处。当然我希望那些录像、相片能够被严格保管,只有在破案、调查取证的时候才能使用,不然我就觉得权利被侵犯了。”

多数人则对此举提出了质疑。在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刚刚走下出租车的乘客余琴对记者说:“出租车公司装摄像头的想法和动机我理解,但还是觉得没那个必要。如果真是犯罪分子,他又不会轻易让你拍到,戴个帽子什么的,遮一下就可以了。如此看来,反而是老百姓坐车不方便了。就算你说摄像头不会一直开,但乘客感觉总是怪怪的。摄像头毕竟是公司

控制的,我又不晓得他们怎么处理音像资料。”

家住重庆市南岸区的市民黄铮铮说:“在公交车上装个摄像头还能接受,在出租车上装摄像头就让人觉得不太舒服。我觉得出租车还是要有一点私密性的,而且车上空间这么小,再安一个摄像头,那真成了大眼瞪小眼了,有点逗,也有点别扭。”

在重庆一家媒体工作的刘昕直截了当地告诉记者,她不赞同出租车装摄像头。据她了解,有些公司在办公楼内安装摄像头后,公司的保安人员不仅经常调阅录像资料,而且还截图发到网络上去,这明显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而出租车公司能否妥善保护好乘客的音像资料也令人怀疑。她说:“坐出租车时,难免做个鬼脸儿或有其他隐私行为,乘客肯定不愿意被拍下来。不装摄像头,出租车在白天行驶时也很少被打劫;装了摄像头,出租车夜间行驶时,黑灯瞎火的,摄像头也不见得能把歹徒相貌拍清楚。弄不好,出租车装摄像头就成了一出闹剧。”

西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师孙爽晴说:“出租车是提供公共服务的,不仅要保护服务提供者——司机的利益,也要兼顾接受服务的乘客的权利。我觉得在白天、安全状况好、警察较多的时候录像、拍照完全没有必要,而仅有在半夜或凌晨出车、远距离行驶、警察较少的情况下才可以考虑拍照或者录像。此外,难以避免有些道德水平低、心理不健康的人不恰当地使用这些录像、照片、声音等资料,一旦出现法律纠纷,我认为出租车公司应当负责任。”

接受记者采访的多数市民均表示,隐私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出租车公司和管理部门不能为了自己方便,就随便摄取他人肖像,记录他人言行。从法律上讲,乘客不同意,摄像头就不能强行拍照。一名网友在网上发表评论说:“看来以后上车就得把嘴闭紧,要不他们可以随时监听我们的谈话,这绝对是侵权行为。”一些乘客还表示,公司并非权威的执法机构,其对乘客隐私权的保护能否像说的那样好,值得怀疑。

专家意见:拍摄应事先告知

重庆社会科学院应用心理学研究中心副主任朱艺表示,出租车上装摄像头,从乘客心理上来说,给人的第一感觉是有些不对劲,让乘客感觉不自在。这体现了公共安全和个人隐私之间的矛盾。

两位法律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出租车管理角度讲,这件事无可非议,但为了尊重乘客隐私权,出租车公司或驾驶人员应在拍摄前事先告知乘客。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熊谞龙认为,出租车是公共空间,不具私密性,因此在出租车内安装摄像头,不算是侵犯隐私权。不过出租车公司在摄像时进行事先告知是必要的,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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