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核算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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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钢厂成本核算规程细则4.2

炼钢厂成本核算规程细则4.2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成本会计的管理作用,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会计法》和《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炼钢厂的生产工艺特点,特制定本核算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

第二章炼钢工序概况第三条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投产于2006年6月,设计产能200万吨/年。

炼钢厂占地面积4.5万平方米。

主体设备包括一座900吨混铁炉、两座60吨顶底复吹转炉、一座80吨LF炉、一座80吨VD炉,一台六机六流方坯连铸机、一台六机六流圆坯连铸机;公用辅助设施包括:转炉一次烟气净化系统、二次烟气净化系统(包含混铁炉烟气除尘、散状材料上料系统除尘)、转炉浊循环水泵站及转炉污水处理设施。

1、生产产品:方坯:普通碳素结构钢、优质碳素结构钢。

代表钢种:Q195-235、20MnSiV、20MnSi、铸坯断面:150x150mm,定尺:6-12m圆坯:一般结构管用钢、流体管、石油套管用钢。

代表钢种:37Mn5 、36Mn2V、20#、N80、Q345B、P110;铸坯断面:φ150mm、φ160mm、φ180mm、φ210mm、φ270mm,定尺:4.2-12m。

工艺流程图及简要文字说明:炼钢厂现有生产作业区三个,按工艺顺序排列为:转炉作业区、方坯连铸作业区、圆坯连铸作业区。

2、转炉作业区:转炉公称容量60t,二座,采用顶底复合吹炼工艺,底部供气采用微机控制,氮、氩自动切换。

3、方坯连铸作业区:方坯连铸作业区现有六机六流小方坯连铸机一台,设计产能100万吨/年,采用敞开浇铸模式,生产铸坯直接热送轧钢厂.4、圆坯连铸作业区:(1)、圆坯连铸区现有六机六流圆坯连铸机一台,设计产能100万吨/年,配置有保护浇铸系统、气雾冷却、电磁搅拌、液面自动控制、打号机等先进设备.简要生产工艺流程图:见附件1第三章成本核算第四条成本核算对象1、为加强成本管理和业绩评价,对炼钢厂内部按其责任和控制范围划分为十一个成本中心:2、根据炼钢厂生产工艺特点,成本核算对象设定:按方、圆坯钢种类别分别计算总成本和单位成本。

成本会计岗位核算流程

成本会计岗位核算流程

1. 材料成本核算会计对本月各部门材料领用进行单据记账,制单,核算当月材料消耗成本。

2. 车间统计人员进行完工工时日报、完工工时产量、消耗标准等统计表进行上报。

3. 总帐会计进行日常各部门费用报销,提供各生产部门发生的各种费用。

4. 固定管理员提供本月变动情况,总帐会计进行计提折旧,提供制造费用-折旧费。

5. 工资核算会计进行本月工资发放计提,提供各生产部门的直接人工、间接人工费用。

6. 成本核算会计从成本管理模块取数各部门当月原材料消耗数据,和其他成本资料进行成本计算,得出半成品的成本。

7. 材料成本核算会计在存货核算模块进行产成品成本分配,读取半成品仓库的半成品加工成本。

8. 材料成本核算会计在存货核算模块进行单据记账(主要是半成品仓库的半成品的入库、出库成本)。

9. 进行半成品仓库的期末处理、制单工作。

10. 成本核算会计从成本管理模块重新数各部门当月原材料消耗数据,和其他成本资料进行成本计算,得出产成品的成本。

11. 材料成本核算会计在存货核算模块进行产成品成本分配,读取产成品仓库的产成品加工成本,具以结转销售成本。

水泥公司成本核算规程(实例)

水泥公司成本核算规程(实例)

水泥公司成本核算规程(实例)关于印发《山东山铝水泥有限公司成本核算办法》的通知公司各单位:为明确公司成本核算办法,理顺成本核算关系,建立合理的成本核算流程,公司结合实际,制定了《山东山铝水泥有限公司成本核算办法》,并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七日山东山铝水泥有限公司成本核算办法为规范山东山铝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本核算方法,理顺成本管理关系,建立合理的成本核算流程,结合公司生产特点,制定本办法。

一、成本核算的原则(一)坚持真实客观反映水泥企业经济活动的原则。

(二)坚持历史成本为计价基础的原则。

(三)坚持核算方法可比性原则。

(四)坚持成本核算与其相关产品和时间相匹配的原则。

(五)坚持成本核算能满足经营管理需要的原则。

二、成本核算内容(一)成本核算项目1、各种原料。

原料包括:石灰石、砂岩、硫酸渣、赤泥、铝矾土尾矿、页岩、石膏、粉煤灰、矿渣微粉、小石子、原矿渣、外加剂。

2、燃料。

主要是煤炭。

3、动力电。

4、直接人工薪酬。

5、制造费用。

(二)消耗及价值核算1、原料、燃料消耗及价值核算。

公司的原、燃料消耗应采用计量、检验、盘点相结合的方法,确保数据真实。

计量是指原燃料进厂要过磅,计量单作为结算与记账的依据;检验是指化验室通过对水泥、生料、熟料内含各种化学成分检测后提供的原燃料消耗的比值;盘点是指月末经供应、生产管理、财务等部门联合盘点小组,对月末结存原燃料清点丈量估算后确认当月消耗量。

其公式如下:大宗原燃材料消耗数量=上月库存数量+当月进厂过磅数量-月末库存数量=按化验室提供比值计算的消耗数量+当月经盘点小组确认的损耗数量原燃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发出材料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发出材料单位成本=(月初库存材料总成本+本月增加材料总成本)/(月初库存材料数量+本月增加材料数量)2、辅助材料消耗及价值核算。

主要辅助材料钢球、钢锻、耐火砖消耗凭当月领料单上的实际耗用量核算。

产品成本核算操作规程完整

产品成本核算操作规程完整

产品成本核算操作规程(试行)第一条为保证分院产品成本核算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分院成立成本核算工作小组专门负责成本核算的领导、协调工作,通过明晰职责、强化考核确保成本核算制度的贯彻实施。

成本核算的实施由财务部具体组织,二级核算由二级财务负责组织实施,在财务部的指导下开展本单位的成本核算有关工作。

第三条各单位应在成本核算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建立健全成本核算有关制度,狠抓基础工作,完善内部流程。

第四条定额成本由生产中心会同科技中心、经营部、财务部、研究所、直属工厂制订,每年修订一次,并作为成本考核的依据。

第五条内部结算价格由经营部会同生产中心、销售公司、财务部、研究所、直属工厂制订,每年修订一次,作为内部经济核算的依据。

第六条产品(含半成品及自制件)代码由生产中心会同财务部、研究所、直属工厂制订,建立代码库,并及时更新。

第七条通过部门协作,合理组织,科学安排,实现均衡生产,增强成本信息的可靠性和实用性,更好地进行成本管理。

第八条分院成本核算单证传递基本流程:1.销售公司根据顾客定单(合同)填制合同任务通知单,分别向生产中心(调度)和销售发货部门下达,送仓库和财务部。

2.生产中心(调度)根据合同任务通知单编制生产任务通知单,下达生产部门(研究所、直属工厂),并送财务部备查。

1、2为订单制下生产任务下达流程;生产任务由生产部门根据销售计划、市场预测、分院指导性计划下达的,生产计划必须经生产中心批准后,生产部门根据批准后的生产计划编制生产任务通知单。

3.生产部门根据生产任务通知单及定额资料编制领料控制单、外购外协计划报送生产中心审核,依审批权限报院领导批准后分送库房和财务部。

4.生产部门根据外购外协计划实施采购和外协。

材料到达后须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财务部根据合同和材料验收情况支付货款。

(区别:外协、外委)5.委托加工需签定委托加工合同,并将委托加工材料发运到协作厂。

委托加工材料到达后须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财务部根据合同和材料验收情况支付加工费。

产品成本核算操作规程

产品成本核算操作规程

产品成本核算操作规程一、引言本操作规程旨在确保企业合理、准确地核算产品成本,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决策效果和经营效率。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涉及产品成本核算的部门和人员。

二、术语定义•产品成本:生产单位产品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的总和,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等。

•直接材料:产品制造中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原材料成本。

•直接人工:产品制造中直接与产品生产直接相关的劳动力成本。

•制造费用:产品制造中不属于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的其他生产成本。

•间接费用:不直接能归属于某一产品的费用,需要通过分摊方式来计入产品成本。

•生产成本:指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之和,也可称为制造成本。

三、产品成本核算流程3.1 生产订单开立阶段1.生产部门接到销售订单后,向成本核算部门提供相应信息。

2.成本核算部门根据提供的信息核算出生产订单的预估成本。

3.生产订单的预估成本应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等内容。

3.2 生产执行阶段1.生产部门按照生产订单所规定的材料、人工和费用进行生产。

2.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应及时记录,确定其归属。

3.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损耗、废品等应进行合理计算,不得忽略。

3.3 生产完成阶段1.生产订单完成后,成本核算部门应根据记录的实际数据核算出最终的产品成本。

2.最终的产品成本应作为参考数据用于企业的决策和分析。

四、成本核算方法4.1 直接成本法直接成本法是将产品成本分为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两部分,适用于生产和销售环节简单的产品。

4.2 作业成本法作业成本法是将生产过程分成若干个作业,每个作业有独立的成本,并对每个作业进行成本核算,适用于生产过程比较复杂的产品。

4.3 过程成本法过程成本法是将整个生产过程分成若干个连续的过程,每个过程有独立的成本,适用于连续生产的情况。

五、成本核算记录1.所有涉及到产品成本的数据应当及时、准确地记录,并建立明确的档案。

2.每次成本核算的数据应当经过审核和确认,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成本核算规程

成本核算规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唐山建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本核算工作,提高核算质量,建立、健全成本核算体系,提供客观、准确、可比和详略得当的成本信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结合公司生产工艺特点,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成本核算的主要任务: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合理归集与核算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正确计算产品成本,并根据公司内部经营管理需要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供成本报表和有关分析资料。

2、监督成本费用发生的合规性和合理性.3、促进公司改善经营管理,降低生产耗费,挖掘降低成本潜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三条成本核算体制:成本一级管理一级核算。

公司财务处负责全公司的成本预算、核算、控制、分析等管理工作,设置成本会计核算实际成本;按生产工序,每一生产工序设有专职驻厂核算会计,负责本工序的成本核算基础数据的统计、汇总以及成本管理工作,并编报分厂考核成本报表。

第四条成本核算原则:1、合法性原则。

公司核算生产成本,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企业会计准则以及集团相关制度的规定,遵守成本、费用开支的范围。

2、客观性原则.成本核算应以发生生产费用的客观事实为依据,生产费用的归集、计算和分配应该遵循受益原则,能够直接归集或分配的不人为分配,确实无法直接分配的应该根据预先设定的分配标准,做到合理分配。

3、一贯性原则。

公司成本核算中的各项具体方法(包括:材料计价、间接费用分配方法、待摊费用的摊销方式、回收物的成本扣除、完工产品和在产品成本计算等),前后各期必须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如需变更,应由成本室提出方案及理由,报经主管副总批准后施行.4、实际成本原则。

根据计算期内完工验收入库的产品数量、实际消耗和实际价格,计算产品的实际成本,月末公司成本报表以及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成本都应以实际成本列示,不得以计划成本、估计成本等代替。

但外购物料、接受外委服务、对外销售回收物等确因未取得可靠的价款信息,以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认存货减值除外.5、分期核算原则。

工业企业产品成本核算规程

工业企业产品成本核算规程

工业企业产品成本核算规程一、总则工业企业产品成本核算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营成果和效益。

为了规范工业企业产品成本核算,提高核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本规程。

二、定义1. 工业企业产品成本:指工业企业生产一个单位产品所耗费的资源、人力和费用的总和。

2. 成本核算:指对工业企业产品产生的各项成本进行逐项计算和分析的过程。

三、成本核算流程1. 成本要素确定:根据产品的性质,确定工业企业产品成本要素,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等。

2. 成本要素核算:针对每个成本要素,进行详细的核算,包括成本的收集、分配和计算。

a. 原材料:记录原材料的采购成本、运输成本和存储成本等。

b. 直接人工:记录直接参与产品生产所需的人工成本。

c. 制造费用:记录生产过程中不直接与产品相关的费用,如设备折旧、水电费等。

d. 管理费用:记录企业管理层面的费用,如人力资源、办公费用等。

e. 销售费用:记录产品销售过程中的费用,如广告费、销售人员薪酬等。

3. 成本汇总与分配:将各项成本进行归集和汇总,按照成本要素进行合理的分配。

4. 产品成本计算:根据所生产的产品数量和成本要素的核算结果,计算每个产品的成本。

5. 成本分析与控制:对产品成本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成本异常或超支的问题,实施成本控制措施。

四、成本核算方法1. 直接成本法:将直接与产品生产直接相关的成本直接分配给相应产品。

2. 间接成本法:将与产品生产间接相关的成本通过合理的分配方法分配给相应产品。

常见方法包括制造费用率法、工时法等。

3. 标准成本法:根据工业企业内部制定的标准成本,对实际成本进行比较,进而分析差异原因和采取措施。

五、成本核算报告1. 成本核算报告是对工业企业产品成本核算结果的总结和分析,为企业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

2. 成本核算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a. 各项成本要素的详细核算结果。

b. 各个产品的成本计算结果。

成本核算操作规程

成本核算操作规程

成本核算操作规程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操作规程旨在规范企业的成本核算工作,确保准确、高效地完成成本核算任务。

适用于所有相关部门和人员。

二、基本原则1. 准确性原则:确保成本核算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及时性原则:及时收集和处理相关数据,保证成本核算工作的即时性。

3. 分类性原则:将成本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便于进行统计和分析。

4. 统一性原则:统一成本核算的方法和标准,确保数据的比较性和可比性。

三、操作步骤1. 成本分类根据企业的业务特点和管理需要,将成本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直接成本直接与产品或服务的生产相关,间接成本与生产过程间接相关。

2. 成本要素收集2.1 直接成本的收集- 原材料成本:按照采购记录和入库记录,收集各项原材料的成本。

- 直接人工成本:根据生产人员的工资单和工时记录,收集直接人工成本。

- 直接费用:将直接与产品或服务相关的费用,如能源费用、设备维护费用等进行收集。

2.2 间接成本的分配- 人工费用分配:根据各部门的工时记录和人员工资档案,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分配。

- 能源费用分配:根据各部门的能耗数据和能源费用记录,按照一定的分配因子进行分配。

- 设备折旧费用分配: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原值和残值等信息,按照一定的折旧方法进行分配。

3. 成本计算与分析根据成本分类和成本要素的收集,进行成本计算和分析。

对于直接成本,直接累计到相应的产品或服务上。

对于间接成本,根据一定的分配方法和标准进行分配,并累计到相应的产品或服务上。

4. 成本监控与控制定期对成本进行监控和控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成本偏差,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和改进。

五、责任与承诺所有相关部门和人员都应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的要求,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有违反,将依据企业相关制度和规定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操作规程由成本核算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操作规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对以前已存在的成本核算工作,如有必要,应进行调整和改进。

酒店成本费用核算规程

酒店成本费用核算规程

酒店成本费用核算规程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酒店成本费用核算规程酒店成本费用核算规程酒店的成本费用,包括营业成本及期间费用两个方面。

为社会提供各项服务而进行的生产经营过程所发生的各种直接支出和耗费,属于酒店的营业成本,未列入营业成本的各项耗费为酒店的期间费用。

一、酒店营业成本,期间费用的划分、认定:(一)营业成本的划分、认定根据酒店的经营特点,营业成本,主要包括直接材料商品进价成本。

1、直接材料成本:酒店经营中直接材料主要是指餐饮部在其饮食加工,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原料,如鸡、调料和配料的耗费。

其中原材料:是制成各种饮食制品所用的辅助原料,一般以各种蔬菜、干货等为主;调料:是制成各种饮食所用的调味用料,如油、盐、酱等。

根据新制度规定,酒店各部门(包括餐饮部)的人工费用直接计入部门费用,不需摊入营业成本。

2、商品进价成本:商品进价成本主要是指为销售而购入的商品的价格及相关费用。

分为:国内购进商品粮进价成本和国外购进商品进价成本。

国内购进商品进价成本,是指商品的实际采购成本,不包括购入商品粮时发生的时进货费用,如各项手续和运杂费;国外购进商品进价成本,以到岸价(CIF)成本加海上运费、保险费作为商品的计价原价,同时加上商品在进口环节需缴纳的税金,如进口关税,进口产品税,以及购进外汇价差等。

(二)期间费用的划分、认定酒店的期间费用包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这些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从酒店获得的当期营业收入中得以补偿。

1、营业费用:营业费用是指酒店各个营业部门在其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开支,根据新制度规定,酒店的营业费用内容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运输费:指酒店购入存货,商品的各项运输费用,燃料费等。

(2)保险费:指酒店向保险公司投保所支付的财产保险费用。

(3)燃料费:指酒店餐饮部门在加工饮食制品过程中所耗用的燃料费用。

(4)水电费:指酒店各营业部门在其经营过程中所耗用的水费和电费。

成本核算制度

成本核算制度

成本核算制度成本核算制度一、目的为了准确、精确、及时地记录财务费用,对成本进行有效的核算,防止费用支出超出预算,有效控制公司运营管理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财务支出。

三、原则1、本公司对财务支出依照严格的成本核算要求,须经审核报批或者授权后方可支付。

2、严格执行财务核算要求,加强财务支出管理,保证支出按时、准确、合理和有效地到位。

3、实施财务内部控制,确保财务支出合规,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财务标准。

四、核算要求1、所有的财务支出都需要有报销凭证;2、所有支出都需要有报经有效审核后方可支付;3、支出要符合本公司的财务纪律,符合有关规定;4、财务支出金额应与报销凭证保持一致,且报销明细应详细列出;5、支出明细应完整准确,应包含项目、品名、用途、金额等;6、支出的各项费用都应该有明确的账务说明,以便进行核算;7、有关财务支出部分,应分类核算,按照成本分摊的原则,把应支出的费用按相应的比例分摊到各部门。

五、费用支出流程1、准备凭证:需要支付的费用必须有合法的证明材料,如发票、服务合同或者付款凭证等;2、报批审核:所有的财务支出都需要经过报批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支付;3、核对金额:财务支出必须和凭证核对实际支付金额;4、支付费用:按照核对结果支付费用;5、记账:财务支出费用全部支付完成后,应按照相应的账户和科目进行记账。

六、责任分工1、财务部负责审核报批,确保支出符合公司财务纪律,准确有效地记录费用;2、报销报批人负责审核报批,确保支出凭证合法有效;3、支付人负责支付费用,确保支付金额准确;4、记账人负责记账,确保记账准确有效。

七、补充本制度受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财务操作规程的约束,对出现的支出问题,公司有权进行追究责任。

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成本核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旳成本核算工作,根据财政部颁布旳《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工业企业财务制度》,以及企业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成本核算是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旳一项重要工作,是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旳主线原则,是提高经营效果旳重要手段。

成本核算是对生产经营过程中旳劳动消耗,资金占用和经济效果进行计划、记录、计算、控制和分析。

企业成本核算旳措施必须全面,包括会计核算、记录核算和业务核算,形成完整旳核算体系。

第三条企业旳成本管理工作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旳关键内容,必须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旳全过程。

其基本任务是:通过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反应企业生产经营成果,挖掘减少成本潜力,努力减少产品成本。

成本核算旳基本工作要点是:1、遵守财经纪律,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2、加强和完善成本管理旳基础工作;3、对旳掌握成本和费用开支范围和原则,合理划分产品成本界线;4、进行成本预测,参与生产经营决策,实行重要产品旳目旳成本管理;5、编制切实可行旳成本计划和增产节省计划,组织制定减少成本旳措施;6、分解成本和费用指标,控制生产花费,贯彻成本管理责任,实行分级归口管理;7、精确、及时核算产品成本,控制和监督成本计划和费用预算执行状况,进行成本和费用分析;8、运用现代化管理措施,不停提高企业成本管理水平。

第二章成本核算组织与分工第四条企业在企业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生产副总、总工程师、工程部经理旳领导下组织各职能部门,认真作好成本和费用管理旳基础工作。

其重要内容是:定额管理、原始记录、计量验收、内部价格体系、内部经济核算制。

第五条企业对多种原材料、工具、燃料动力旳消耗,以及劳动工时、设备运用、物资储备、定额流动资金占用、费用开支等,都要制定切实合理旳定额,并定期进行检查、分析、考核和修订。

第六条各项定额旳制定,需要在统一领导下,由各职能部门亲密配合进行。

在定额制定过程中应遵照如下原则:(一)要考虑企业生产发展、经营管理水平提高旳规定,同步兼顾企业目前旳生产能力和管理现实状况,使定额既切实可行。

炼钢厂成本核算规程细则4.2

炼钢厂成本核算规程细则4.2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成本会计的管理作用,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会计法》和《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炼钢厂的生产工艺特点,特制定本核算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

第二章炼钢工序概况第三条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投产于2006年6月,设计产能200万吨/年。

炼钢厂占地面积4.5万平方米。

主体设备包括一座900吨混铁炉、两座60吨顶底复吹转炉、一座80吨LF炉、一座80吨VD炉,一台六机六流方坯连铸机、一台六机六流圆坯连铸机;公用辅助设施包括:转炉一次烟气净化系统、二次烟气净化系统(包含混铁炉烟气除尘、散状材料上料系统除尘)、转炉浊循环水泵站及转炉污水处理设施。

1、生产产品:方坯:普通碳素结构钢、优质碳素结构钢。

代表钢种:Q195-235、20MnSiV、20MnSi、铸坯断面:150x150mm,定尺:6-12m圆坯:一般结构管用钢、流体管、石油套管用钢。

代表钢种:37Mn5 、36Mn2V、20#、N80、Q345B、P110;铸坯断面:φ150mm、φ160mm、φ180mm、φ210mm、φ270mm,定尺:4.2-12m。

工艺流程图及简要文字说明:炼钢厂现有生产作业区三个,按工艺顺序排列为:转炉作业区、方坯连铸作业区、圆坯连铸作业区。

2、转炉作业区:转炉公称容量60t,二座,采用顶底复合吹炼工艺,底部供气采用微机控制,氮、氩自动切换。

3、方坯连铸作业区:方坯连铸作业区现有六机六流小方坯连铸机一台,设计产能100万吨/年,采用敞开浇铸模式,生产铸坯直接热送轧钢厂.4、圆坯连铸作业区:(1)、圆坯连铸区现有六机六流圆坯连铸机一台,设计产能100万吨/年,配置有保护浇铸系统、气雾冷却、电磁搅拌、液面自动控制、打号机等先进设备.简要生产工艺流程图:见附件1第三章成本核算第四条成本核算对象1、为加强成本管理和业绩评价,对炼钢厂内部按其责任和控制范围划分为十一个成本中心:2、根据炼钢厂生产工艺特点,成本核算对象设定:按方、圆坯钢种类别分别计算总成本和单位成本。

陶瓷业成本流程

陶瓷业成本流程

全国陶瓷工业公司统一成本核算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陶瓷行业旳成本管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贯彻贯彻经济责任制旳需要,统一成本核算口径,提高核算质量,便于开展成本分析和同行业旳对比,以增进企业不断地改善经营管理,厉行节省,提高经济效益,振兴陶瓷产业,发展生产。

根据国务院发布旳《国营公司成本管理条例》和财政部颁发旳《国营工业、交通运送公司成本管理条例实行细则》、《国营工业公司成本核算措施》旳有关规定,结合陶瓷行业旳生产特点和公司管理旳实际状况,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合用于国营陶瓷工业公司。

第二条产品成本核算旳基本任务是:严格执行国家规定旳成本开支范畴和费用开支原则,编制好成本计划,核算生产过程中所发生旳各项费用;对旳地汇集和分派各项生产费用,计算产品旳实际生产成本;检查成本计划旳执行状况、分析成本旳升降因素,认真地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谋求减少成本旳途径;增进公司不断地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三条公司必须按月计算产品实际生产成本,计入当月成本旳材料消耗、费用支出与产品产量起讫日期必须一致,起讫日期为每月旳第一天至最后一天,不得提前或延后,不得以估计成本、计划成本或定额成本替代实际成本。

第四条产品成本核算必须划清下列界线:1.生产费用与非生产费用旳界线。

2.本期费用与非本期费用旳界线。

3.在产品成本与产成品成本旳界线。

4.各成本计算对象之间旳费用界线。

5.同类产品中不同规格、品种旳成本界线。

6.可比产品成本与不可比产品成本旳界线。

第二章成本项目及内容第五条根据陶瓷工业生产和核算旳特点,陶瓷工业公司旳成本项目统一规定为:原材料、燃料和动力、工资及福利费、车间经费和公司管理费五个成本项目,各成本项目所涉及范畴为:一、原材料是指构成产品实体旳原料和重要材料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旳辅助材料。

根据陶瓷生产旳实际状况,原材料项目旳内容统一规定为:1.原料:指构成产品实体旳基本材料,涉及坯料、釉料。

坯料:自制或通过加工后,用于陶瓷坯体旳物料。

产品成本核算办法

产品成本核算办法

产品成本核算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成本核算工作,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及公司财务管理办法、会计核算办法,制定本规程;第二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确定适合的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和成本计算方法;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以及成本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任意变更;如确需变更,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管理权限,经批准和报备,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第二章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第三条成本核算是成本和费用管理的基础,企业应认真组织各职能部门做好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包括:定额管理、原始记录、计量验收、划清成本界限;第四条企业对各种原材料、工具、燃料动力的消耗,以及劳动工时、设备利用等,都要制订先进、合理的定额,并定期进行检查、分析、考核和修订;第五条定额的制订应遵循以下原则:要考虑企业生产发展、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的要求,同时兼顾目前的生产能力和管理现状,使定额既先进又可行;要保持定额相对稳定,以利调动职工积极性,使分析和考核建立在可比基础上;但随着企业生产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对已不适应的定额应适时地进行补充和修订;要注意各种定额之间的内在联系,防止相互脱节、彼此矛盾的情况出现;要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定期检查分析,保证定额的贯彻执行;第六条企业应根据生产和管理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下列各项原始记录:材料物资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及包装物等的收、发、领、退等物流过程;包括:材料物资的分类编码、验收入库单、领料单、定额领料单、超定额领料单、退料单、工具请领单、委托加工材料单、委托加工入库单、材料物资盘点报告单等,并做好工具借交登记簿和材料仓库台账的记账工作;劳动工资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职工人数、调动、考勤、工资、工时利用、停工情况、有关津贴等项记录;生产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产品从材料投入至验收入库的过程,如产品代码品名、制造单号、主要材料领用单、辅助材料领用单、改货单、包装物领用单、低值易耗品领用单、原辅材料短缺报告单以及产成品交库单等,并做好产品投入产出数量管理和工时统计工作;设备使用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设备验收、交付使用、维修、封存、调拨、报废的情况,如固定资产验收单、固定资产调拨单、在建工程转固验收单等,并做好固定资产卡片和固定资产台账的登记工作;动力消耗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根据动力电的实际耗用量,并做好动力电消耗统计报表;第七条企业应指定专职管理原始记录的机构和人员,统一规定各类原始记录的格式、内容、填写、审核、签署、传递、存档等要求,保证原始记录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第八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财产、物资的计量验收制度,并保持计量工具的准确性,对材料、工具、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的收发和转移,都必须进行计量、点数和质量验收;第九条准确计算产品成本,客观反映产品实际成本;对于已实际发生的生产成本,必须及时、准确地归集和登记;对于尚需发生的成本,应进行科学、合理地预计;应当划清当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不同成本核算对象之间成本的界限、在制产品成本与已完工产品成本的界限;不得以估计成本、预算成本或计划成本代替实际成本;第三章产品成本项目第十条成本项目包括直接费用和制造费用第十一条直接费用1.直接人工费指直接生产人员的工资、职工福利费等;2.直接材料费指生产过程中耗用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包装物等费用;3.其他直接费指生产产品直接耗用的水、电、动力等费用;第十二条制造费用指生产部门车间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包括生产部门车间管理人员生产部长、副部长、车间主任、副主任、记录员、综合岗、现场质量管控人员、物料员等的工资、职工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和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水电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等;第十三条下列支出不得列入产品成本:企业各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企业因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财务费用;因订立合同而发生的有关费用;各项罚款、赞助、捐赠支出;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第四章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第十四条产品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如下:一确定成本计算对象;本企业以每月所生产的盐渍猪肠衣、胚肠、肠膜蛋白粉、肝素钠为成本计算对象;二确定成本项目;三设置下列各种成本和费用明细账:1.生产成本明细账,按成本计算对象和成本项目核算生产部门发生的生产费用;2.制造费用明细账,按生产部门和明细项目别核算发生的制造费用;并按规定进行分配核算,月终不保留余额;3.待摊费用、预提费用明细账,根据划清本期成本和下期成本的原则和权责发生制原则,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4.产成品、自制半成品明细账,按成本计算对象和成本项目核算产成品、自制半成品成本;5.主营业务成本明细账,根据销售发货单及出库单结转产品销售成本;四车间及仓库统计员对本单位的原始单据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查,对原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归集;财务部门对所有已发生费用进行审核,确定这些费用是否符合规定的开支范围,在此基础上,确定应计入产品成本还是期间费用;五财务部门按照确定的成本计算对象,设置分产品类别的成本计算单或称成本二级明细账;根据归集的全部生产费用和成本核算资料,按成本项目计算各种产品的在产品成本、产成品成本和单位成本;六结转产品销售成本;第五章材料费的核算第十五条企业材料物资应按其性质进行分类,类别的规范与调整由仓库负责,并书面通知财务部;第十六条财务部设“原材料”“周转材料”明细账,按材料类别设置二级账,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摊入费用;库房按材料品种和规格设置三级明细账;按低值易耗品类别、品种、规格设置辅助账薄,以控制其数量,掌握使用状况;库房保管设置数量卡片;材料三级明细账根据采购验收单和领料单逐笔凳记;第十七条材料的计价采用实际成本法;材料采购成本包括:一购入材料的原价不含增值税;不包括购入材料包装物或容器的押金;二购入材料的外地运杂费;三符合生产部门制订的、材料运输途中定额损耗率限额内的损耗;四材料入库前,整理挑选时发生损耗的净损失及其整理费用;以上第1项应直接计入各种材料的采购成本,第2、3、4项,凡能分清的,可以直接计入各种材料的采购成本;不能分清的,应按材料的重量或买价等比例,分摊计入各种材料的采购成本;第十八条核算生产耗用的各种材料,要根据经批准的材料出库、退库原始凭证,按材料实际成本进行核算;对于尚未付款已经入库材料的领用,要按计划成本或合同估价入账;所领用的材料应计入当期成本,不得任意提前或延迟实际领用期;出库材料成本的计价,除单独为某项产品采购的材料采用个别计价法外,其余采用加权移动平均法计价;第十九条可直接区分受益对象的材料费,直接计入受益对象;由几种产品共同负担的材料,可按产值或销售总价比例的方法,在有关的成本计算对象之间进行分配;第六章直接人工费的归集与分配第二十条企业支付的各项工资,包括:基本保底工资、计件工资以及属于国家规定工资总额范围内的辅助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都应当根据手续完备的原始凭证进行计算、支付、汇总、分配,计入不同的成本费用科目;第二十一条生产车间管理人员工资计入制造费用,车间劳动人员工资计入直接人工费;对于可直接区分受益对象的直接人工费,根据工资单据直接计入受益对象;几个产品共同负担的直接人工费,可按产值或销售总价比例的方法,在有关的成本计算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应计入生产成本中的职工福利费按同一分配标准分配计入;第七章其他直接费的归集与分配第二十二条其他直接费用采用相同的原则与方法进行成本的归集与分配;第八章其他直接费的归集与分配第二十三条制造费用发生时,先在“制造费用”账户归集,月末进行汇总并按一定标准进行分配,记入各成本计算对象生产成本中;分配的计算公式如下:制造费用分配率=本月发生的制造费用÷各成本计算对象直接成本的总和, 某产品应分配的制造费用=该产品产值×制造费用分配率;如果能够直接确定收益对象的,可以直接归集到相关产品中;第九章完工产品实际成本的确定第二十四条在现有生产工艺条件下,本企业月末一般无在产品,随着产能的扩大及生产工艺的改进,如果月末有未完产品,应按以下原则及方法确定完工产品实际成本;第二十五条为了分期确定损益,在有未完产品的情况下,需要将按照成本计算对象归集的生产成本,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划分;其平衡公式为:完工产品实际成本=月初在产品成本+本月发生全部生产成本-月末在产品实际成本;第二十六条期末未完产品实际成本的确定采用约当产量法;约当产量法是指将月末在产品按其完工程度折算为完工产品产量,并按在产品约当产量与完工产品产量比例分配在产品与完工产品成本的一种方法原材料不折算;为简化计算,暂采用 50%作为综合折率计算月末在产品约当产量计算公式是:月末在产品约当产量=月末在产品数量×完工程度本月完工产品约当单位成本原材一次投入时不含直接材料费=月初在产品成本 +本月发生的生产成本/本月实际完工数量+月末在产品约当产量月末在产品实际成本=材料费 +月末在产品约当产量×本月完工产品约当单位成本第十章产品销售成本的结转第二十七条成品管理部门应会同生产部门、销售部门、财务部门制定产成品出入库、退库流程,健全产成品库房管理制度,建立发出商品登记管理制度,确保产成品账实相符;第二十八条月末,财务部根据成品库房编制的产品出库汇总表结转销售成本,结转成本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第十一章成本核算原始记录的管理第二十九条成本核算原始记录填制时可以用钢笔或铅子笔,也可以采用计算机程序编制,签章齐全、字迹清楚;第三十条各部门填制的原始记录必须经审核签章后才能向接收部门传递;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记录,接收部门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记录,应返还经办人,重新填制或予以更正;原始记录有错误的,应当由填制部门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填制部门章或更正人个人名章;原始记录一般不得向外部单位报出;第三十一条成本核算有关汇总表、统计表、登记表、账、卡等的数据必须以审核过的真实的原始记录为基础,必须经过复核程序,由填制部门安排人员进行专门复核,填制部门负责人签章后方可向接收部门传递;接收部门不得对原始记录进行篡改和错误引用;第三十二条各种成本核算有关原始记录,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损坏和遗失;对过时的记录,如认为没有保存价值,应呈请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并经财务部负责人核准后,方可销毁;第十二章监督与检查第三十三条公司对各部门成本核算的执行实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制度; 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成本核算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不相容岗位混岗及岗位间不协调的现象;二成本核算有关原始记录的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原始记录的填制是否合规,传递是否及时;三了解基本的生产流程和作业规程,检查生产程序是否合理,内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超限额领料责任处理情况;各部门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成本核算中的薄弱环节,必须采取措施,及时加以纠正和完善;第三十四条监督检查小组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参与,每月不定期检查,检查报告经参加人会签后报公司行政管理部通报;第十三章附则第三十四条本规程由公司财务部制定,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及修订,涉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条款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解释;第三十五条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电石成本核算规程

电石成本核算规程

电石成本核算规程颁布单位化工部章名全文为了统一电石成本核算办法,提高成本核算质量,加强成本管理,便于生产电石的企业之间对比分析成本,达到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根据国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营企业成本管理条例、国营工业企业成本核算办法,结合电石生产的工艺特点和化工部对电石成本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核算规程;一、总则一本规程适用于大、中、小型生产电石的企业;包括密闭型炉和开放型炉电石成本核算;二按月计算成本;即每月一日至最后一日为一成本计算期;三按实际耗费计算实际成本;四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计算成本;凡属本期成本应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已收付,均应计入本期成本;五发生的成本费用,凡能直接计入产品成本的应直接计入;不能直接计入的,也应按受益原则视具体情况采用合理比率分摊;六严格执行国家统一制定的成本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划清基本建设,专项工程,专用基金,营业外支出与产品成本的界限;七实行两级成本核算,车间一级核算车间成本,厂部一级核算工厂成本;不具备实行两级核算的小型企业,可实行厂部一级核算;八结合我国多数生产电石的企业自产石灰和加工焦炭作为原料的实际情况,成本计算采用逐步综合结转分步法;分原料和电石两步;根据“划小内部核算单位,加强经济责任制”的需要,有多台电石炉的企业应分炉计算成本;九根据每批电石产品发气量不同的特点,为了同口径对比成本和消耗,要分别计算实物量成本和标准量成本;实物量成本反映实物消耗量,标准量成本反映折标消耗量;十认真做好成本核算和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必须建立、健全原始记录、计量检验、定额管理、领退料手续、报废签定和定期盘点等管理制度,保证成本核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二、成本项目一原料及主要材料二燃料及动力三工资及福利费四车间经费五联、副产品扣除六企业管理费一至五项之和为车间成本;一至六项之和为工厂成本;三、原料及主要材料、燃料及动力的计算一原料及主要材料指从石灰石投入石灰窑到产出电石的整个生产过程中,直接构成产品和中间产品实体以及有助于产品实体形成所耗用的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1.石灰石CaCO3:生产中间产品石灰CaO的原料;1石灰石以投入石灰窑的计量为依据计算消耗量;2在燃烧加工生石灰过程中产生和石灰末,按计划价格销售价扣税金在生石灰加工步原料步“副产品扣除”成本项下扣除;如果数量很小,当月基本可以实现销售,可按当月销售收入扣除销售税金后的净额在该成本项上扣除;3石灰石破碎过程中的废渣,按实际销售收入扣除税金在石灰石的价值中扣除;2.生石灰:原料工序的产品,是电石的原材料之一;按投入电石炉内的计量为依据计算消耗量;3.焦炭:焦炭加工步原料步的原料;焦炭在投入电炉前必须进行破碎、筛选和干燥,使之符合工艺要求;1焦炭以投入焦炭加工工序的计量为依据;2焦炭加工过程中所产生的焦炭末,按计划价格销售价扣税金在焦炭加工步原料步“副产品扣除”项下扣除;经过加工后的焦炭和生石灰是构成电石产品实体的原材料,要求做为并列的一步原料步分别计算成本,综合结转至电石步的原料及主要材料成本项目中;4.炭素材料:加工后的焦炭和石油焦等统称炭素材料;各种炭素材料按直接投入电石炉内的计量为依据计算消耗;5.生石灰和炭素材料消耗计算方法1生石灰:根据电石技术核算规程的规定,既要计算折标绍CaO92%消耗,又要计算实物消耗;折标计算公式:投入电石炉的实物生石灰量×生石灰CaO含量÷92%=投入电石炉的标准生石灰量2炭素材料:按电石技术核算规程的规定,计算折标含C84%消耗,同时计算实物消耗;折标计算公式:投入电石炉的炭素材料实物量×炭素材料含C量÷84%=投入电石炉的标准炭素材料量电石生产全过程的实物量消耗的计算:焦炭加工过程的实物消耗量+石灰窑的实物消耗量+电石炉的实物消耗量=电石生产全过程的实物消耗量焦炭加工的实物消耗量=焦炭加工投入量+期初结存-期末结存石灰窑的实物消耗量=石灰窑的焦炭投入量+期初结存-期末结存电石炉的实物消耗量=电石炉投入的未经加工的炭素材料不包括已加工的焦炭+期初结存-期末结存6.电极糊:一种起导电作用,有助于产品形成的主要材料,按实际投料量计算消耗;7.电极筒:指用于固定电极糊的筒皮,按实际使用量计算消耗;二燃材及动力的计算1.燃料:指用于石灰煅烧过程和焦炭干燥过程的煤和焦炭,按实际使用量计算消耗;2.动力电:指生石灰生产,焦炭加工,电石生产和成品破碎等整个生产过程中各种动力设备所耗用的交流电;以各工序的电度表计量为依据,分别计入有关半成品和产品成本项目中;3.电炉电:指电石生产过程中通入电石炉内,将电能转变为热能,生成电石所耗用的交流电;以每台电炉的计量表为依据;4.水:指电石生产全过程各工序所用的水;以各工序的水表计量,分别计入各有关半成品和产品的有关项目中;三原材料、燃料及动力价格的计算1.外购原材料、燃料价格的计算:外购石灰石或生石灰焦炭、煤、电极糊和电极筒铁皮,可根据各企业实际情况采用实际价格或计划价格计算成本;采用计划价格应按原材料品种或大类按月调整价格差异;其它外购材料可实行计划价格,按原材料大类,按月调整价格差异的办法;材料价格,应包括购入价、运费、装卸转驳费、材料包装费及会理途耗、库耗;2.动力等价格计算:水、电、汽、气均按当月实际成本计算;四原材料、燃料及动力的计量单位和小数点规定1.单位成本一律以“元”为单位计算到小数后两位;2.单耗和单价的计量单位和小数点规定如下;━━━━━━┳━━━━━┳━━━━━━┳━━━━━━┳━━━━━━单耗名称┃ 计量单位┃ 计量小数┃ 计价单位┃ 计价小数━━━━━━╋━━━━━╋━━━━━━╋━━━━━━╋━━━━━━石灰石┃ t┃ 三位┃ 元┃ 二位生石灰┃ t┃ 三位┃ 元┃ 二位焦炭┃ t┃ 三位┃ 元┃ 二位电极糊┃ kg ┃ 二位┃ 元┃ 二位电极筒皮┃ kg ┃ 二位┃ 元┃ 二位电炉电┃ ┃ 二位┃ 元┃ 四位动力电┃ ┃ 二位┃ 元┃ 四位自来水┃ t ┃ 二位┃ 元┃ 二位河水┃ t ┃ 二位┃ 元┃ 二位氮气┃ 立方米┃ 二位┃ 元┃ 二位━━━━━━┻━━━━━┻━━━━━━┻━━━━━━┻━━━━━━四、工资及福利费一指直接从事电石生产操作的生产工人工资,各种工资性质的津贴和副食补贴;按生产工人工资总额扣除副食品价格补贴和各种奖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按规定计入成本的原材料和燃料节约奖;以上各项按各步的实际发生数计入各步成本;五、车间经费指为了管理和组织生产,保证生产正常进行,在车间范围内发生的费用,其明细内容如下:一车间人员工资及福利费:一般指车间管理人员、化验分析人员、保全工以及其它辅助工人的工资及福利费内容同第四项;二折旧费:指车间范围内的固定资产按照规定的分类折旧率计提的折旧基金;三大修理基金提存:指车间范围内的固定资产按照核定的提存率提取的大修理基金;四中、小修理费:为维护正常生产而发生的不属于大修理范围内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仪表等的修理费用,包括更换设备中的填料、备品、配件等;凡保全组或维修工段除工资及福利费外所发生的费用,以及辅助车间转来的劳务费都在本项目中列支;五机物料消耗:为维护正常生产而耗用的消耗性材料,包括导电卡子和其它零星小批材料;六低值易耗品摊销:指车间范围内生产管理用低值易耗品,及化工行业规定的特种易耗品按规定办法摊销的费用;七劳动保护费:指按规定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等;八保险费:指车间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在产品等财产物资的保险费用;九排污费:指按规定支付的污染排放费但从开征后第三年起企业继续超标排污,按规定对加收的排污费不得列入成本;十办公费:指车间范围内的印刷、文具、邮电、办公用品以及差旅费支出;十一水电费:指车间范围内的非生产用水和照明电费用;十二室温调节费:指为了保证生产正常进行,调节室温所支付的费用;十三租赁费:掼本车间向外单位租入各种设备、工具所支付的租金;十四在产品盘亏和毁损:指经报批后应由产品成本负担的在产品盘亏和毁损费用盘盈在项目内减除;十五分析化验费:指对车间内产品进行化验分析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化验分析材料;十六其它:指不属于以上项目的费用;车间经费按受益原则分配;凡能直接计入各步的费用,一律直接计入;共同性费用可分别按下列办法进行比例分配;1.按各步工序、炉的劳务量比例分配适用于保全组、分析室发生的各种费用分配;2.按各步工序、炉的生产工人人数比例分配适用于车间、办公室的各种费用分配;3.可根据企业具体情况,采用更切合实际的方法分配;六、企业管理费指为管理和组织生产经营而发生的全厂性的管理费用、业务费用和其它费用;其明细项目按财政部统一规定执行,其分配办法如下;1.化工企业的企业管理费用分配办法,原则上按各种产品车间成本中的动力、工资和福利费以及车间经费三项之和,作为分配权数进行分配;2.企业管理费应以每月的商品产品产量负担为原则,月末不留余额;在产品、半成品和自用产品不负担企业管理费;3.分配办法确定后,一般不应随意变动;七、在产品成本计算每月最后一班,已投料尚未形成产品,或未办理入库手续的产品所耗费的成本,为在产品成本;对电石生产全过程中的在产品作如下规定;一石灰窑、焦炭干燥窑和电石炉内正在生产过程中尚未形成中间产品和成品的物料;二已完工尚未使用的生石灰,已经过破碎、筛选、干燥尚未使用的焦炭,已经出炉正在冷却、破碎过程中和已完成整个生产过程等待办理入库手续的电石;三成本计算1.石灰窑、焦炭干燥窑和电石炉内的物料按设计投入原料的容量计算;在生产正常的情况下,可作为一个常数;当开炉、停炉对成本有影响时,应相应地减、增当月发生的有关原材料成本;2.正在冷却、破碎等待入库的电石,按当月产品的平均发气量折算成标准电石数,视同产品分摊车间成本;3.已领或已生产出未用的生石灰和焦碳包括已经破碎、干燥按实际结存量和当期成本分别在生石灰和焦炭项下扣除;已经制成尚未使用的电极筒按当期成本在该项中扣除;已领未用的材料原则上应办理退库手续;八、副产品成本计算一副产品是指生石灰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碳和密闭电石炉释放的一氧化碳;按测算的成本确定价格,分别在生石灰和电石“扣除副产品”项目中扣除;二由于原料质量、断电以及操作等原因造成的不合等级品要求、但是可以出售和自用的产品可按以下公式作价,从“扣除副产品”项下扣除;非等级品计划或上年单位成本=车间计划或上年总成本━━━━━━━━━━━━×50%非等级品产量+正品产量九、中间产品成本计算指生石灰和加工焦炭原料步的成本计算;一生石灰成本计算1.生石灰产量计算:指结算期最后一班止,经质量检验合格,已自用或结转下车间和结存的生石灰;生石灰产量=自用量或结转下车间量+月末结存量2.生石灰车间成本的计算当期产品总成本=当期发生的总成本+期初在产品成本-期末在产品总成本当期产品总成本当期产品车间单位成本=━━━━━━━生石灰产量自用或结转下车间生石灰总成本=自用生石灰数量或结转下车间量×当期产品车间单位成本结存生石灰成本=结存生石灰数量×当期产品车间单位成本二焦炭加工破碎、干燥成本计算1.加工焦炭产量的计算:指结算最后一班止,经质量检验合格,已自用或结转下车间和结存的已完加工的焦炭;加工焦炭产量=自用量或结转下车间量+月末结存的已完加工量2.加工焦炭车间成本计算当期产品总成本=当期发生的总成本+期初在产品总成本-期未在产品总成本当期产品总成本当期产品车间单位成本=━━━━━━━加工焦炭产量自用或结转下车间加工焦炭总成本=自用或结转下车间加工焦炭数量×当期产品车间单位成本结存加工焦炭总成本=结存加工焦炭数量×当期车间单位成本十、产品成本计算产品即电石,包括自用量和商品量;1.电石产量的计算:指结算期最后一班,经质量检验合格已办理入库手续的商品电石和自用电石量;正在冷却、破碎和等待入库的电石,已基本完成了整个生产过程,应将这部分电石视为相当于成品电石,分担相同的车间成本;因此计算电石产品成本的产量为电石产量=入库商品电石+自用电石+冷却破碎和待入库的电石2.电石成本计算当期产品总成本=当期发生的总成本+期初在产品总成本-期末在产品总成本当期产品总成本当期电石车间单位成本=━━━━━━━电石产量自用电石或结转下车间总成本=自用电石或结转下车间数量×当期电石车间单位成本在产品电石待入库等总成本=在产品电石数量×当期电石车间单位成本入库商品电石总成本=入库商品电石数量×当期电石车间单位成本+按规定分摊的企业管理费电石成本计算程序和方法以计算实物成本为主,为便于同行业对比分析,在实物成本的基础上还要折标计算标准成本;会计报表反映析标成本;。

联纯碱成本核算规程

联纯碱成本核算规程

联碱法纯碱成本核算规程(讨论稿)为了提高纯碱成本的核算质量,加强成本管理,进一步降低纯碱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根据现代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法规,结合1987年制定的《纯碱成本核算规程》,特制定氨碱法纯碱成本核算规程。

1 总则1.1本规程适用于大、中、小型联碱法纯碱企业的成本核算。

1.2根据联碱法生产特点,本规程规定首先核算双吨成本,即一吨轻质纯碱及相对应的湿氯化铵的成本。

然后,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合理分离轻质纯碱和湿氯化铵的成本。

进而核算重质纯碱和干燥氯化铵的成本。

1.3按月计算成本,每月一日至最后一日为一成本计算期。

成本必须以实际产量、实际消耗和实际价格进行计算。

产量和消耗,投入和产出的口径必须一致。

1.4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计算成本。

凡属本期成本应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已收付,均应计入本期成本。

1.5 严格执行国家统一制定的成本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划清新建项目、专项工程、更新改造(包括技改、技措、环措和安措)、营业外支出等产品成本的界限,不得任意摊提费用。

1.6认真做好成本核算和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

必须建立、健全原始记录、计量检验、定额管理、领退料手续、报废鉴定和定期盘点等管理制度,保证成本核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1.7各纯碱企业应建立严密的成本核算制度,根据需要配备相应成本核算人员。

车间或分厂成本应按实际价格计算,如按计划价格计算,应于计算期末在成本中分摊材料成本差异及劳务成本差异。

2联碱双吨(一吨轻质纯碱和相对应的湿氯化铵)成本核算2.1成本项目及内容2.1.1原料及主要材料:指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料及主要材料和有助于产品形成的各种辅助材料。

2.1.2燃料及动力:指生产过程中所耗用的外购和自制燃料、动力,包括电、蒸汽、无烟煤、焦炭等。

2.1.3应付职工薪酬:指直接从事产品生产工人的各项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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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本核算管理办法一、成本分类本公司为制造业企业,成本按经济用途分为生产成本和非生产成本。

生产成本通常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构成的。

直接材料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用来构成产成品主要部分的多种材料的成本;直接人工是指在生产中对材料进行直接加工使它变成产成品所用的工人的工资;在生产中发生的除直接材料、直接人工以外的间接材料、间接人工和其它费用支出即为制造费用。

非生产成本从本质上讲是一种费用性质,包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三项期间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成本核算流程(一)将生产成本区分为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对于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可直接归属的制造费用按生产车间归集;对于不可直接归属的材料、人工及其他费用按照制造费用项目归集。

(二)对于共同费用,通过上述归集后,在会计期间结束时,按照一定分配标准(工资比例)进行分配,分别计入各车间当期所生产的各种产品成本。

(三)期末,经过对在产品和产成品的盘点核实数量后,再按照约当产量法,将按产品归集的材料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四)对于当期制造完工产品,应按照其分配的生产费用,编制《生产费用分配明细表》,以反映所生产各种产品成本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

(五)根据《生产费用分配明细表》,编制会计分录,将已完工产品所分配的费用从生产成本的有关帐户转入半成品、产成品等有关帐户。

三、成本核算基础(一)原始凭证记录制度为了保证成本核算所依据的各项数据资料真实可靠,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原始记录制度。

原始记录制度也称原始凭证记录,它是反映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最原始的资料,是企业编制成本计划、制订各项定额的基本依据和实施成本管理及控制的基础。

原始凭证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记载具体的经济内容和项目,由经手人员和责任单位按照规定方法和传递程序分别填写和传递,以此作为经济业务发生、明确各部门责任的依据和实施内部控制的有效手段。

在成本核算中,应建立和健全的原始记录主要有:1、原材料方面的原始记录,如原材料的验收入库、生产领用、退库、盘盈和盘亏报告等记录。

2、设备利用方面的原始记录,如设备调拨、报废等记录。

3、其它耗费的原始记录,如动力消耗等费用支出。

4、生产方面的原始记录,如产成品及半成品的出入库、废品损失记录。

5、产品质量检验记录等。

(二)原辅材料的验收、领发、计量及盘存制度1、原辅材料出入库手续(1)原辅材料管理岗位设置公司设原辅材料专用仓库,设专职仓库管理员。

(2)《原辅材料入库单》和《原辅材料领用单》的填写要求供货单位和存货名称必须使用全称,存货编码必须依照公司统一编码填写。

《原辅材料入库单》和《原辅材料领用单》必须一次复写完成,不得涂改、勾划,不得在复写联上直接书写。

文字应使用正楷书写,字迹端正、清楚。

(3)原辅材料仓库的结帐日期公司约定每月25 日为原辅材料仓库的结帐日,结帐日以后发生的原辅材料出入库并入下月进行核算。

(4)原辅材料验收入库①原辅材料验收入库时,由采购员填写《原辅材料入库单》一式五联,并按月顺序编码。

每一份《原辅材料入库单》供货单位必须和出具发票的单位严格一致。

②五联《原辅材料入库单》中,第一、二联由仓库留存,第三、四、五联,交原辅材料采购员③《原辅材料入库单》第一联为仓库记帐联,仓库管理员据以登记库存原辅材料数量金额式明细帐,并按月将其装订成册,做好保管工作,以便备查。

《原辅材料入库单》第二联为财务记帐联,仓库管理员于每周一上午下班前(月末结帐日前的《原辅材料入库单》须于结帐日之后的半个工作日内)转给财务部,财务部据此登记材料三级明细帐,同时填写<<凭证交接表〉〉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备查。

④原辅材料采购员对于当月仓库结帐日之前已办理完毕原辅材料入库手续,且已经取得购货发票的,无论付款与否,必须于收到发票三日内持发票及《原辅材料入库单》第三、四联到财务部报销业务。

财务部材料核算员根据采购员转来《原辅材料入库单》第三联及发票,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⑤月末财务部材料核算员将《原辅材料入库单》第二联与第四联进行核对,对于核对一致的《原辅材料入库单》,做原辅材料入库的账务处理;对于剩下的第二联,填写《原辅材料暂估入库汇总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做暂估账务处理,另一份下月初做红字同样的会计分录予以冲回。

(5)原辅材料领用①原辅材料出库时,由领用人填写《原辅材料领用单》一式三联,并由生产组长签字。

仓库管理员负责填写实际领用数量、计划单价和金额,并在发料同时按月对《原辅材料出库单》顺序编号。

②《原辅材料领用单》第一联为仓库记账联,仓库管理员据此登记原辅材料明细账并按月将其装订成册,做好保管,以便备查;《原辅材料出库单》第二联做为财务部记账联,仓库管理员于第周一上午下班前(结账日的《原辅材料出库单》须于结账日之后的半个工作日内)转给财务部,财务部登记材料三级数量金额式明细账,同时填写<<凭证交接表〉〉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备查。

③月末仓库结账日,各车间对纳入存货管理的在线原辅材料进行盘点,根据盘点结果用红字填写当月《原辅材料领用单》,用蓝字填写下月相同的《原辅材料领用单》,交仓库管理员签字后作为本月原辅材料的退库及下月原辅材料的领用依据。

④月末,财务部材料核算员根据仓库转来的当月全部《原辅材料领用单》第二联,编制《原辅材料分配表》一式两份交各硅片制造事业部核算员进行核对。

硅片制造事业部核算员根据《原辅材料领用单》第三联与《原辅材料分配表》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字认可,一份自留进行成本核算,另一份于自收到《原辅材料分配表》两日内返财务部材料核算员。

⑤财务部每月底根据核对无误的《原辅材料分配表》进行各种产品的成本核算。

2、半成品出入库手续(1)半成品库管理岗位设置公司按车间设半成品专用仓库,设专职仓库管理员。

(2)《半成品入库单》和《半成品领用单》的填写要求供货单位和存货名称必须使用全称,存货编码必须依照公司统一编码填写。

《半成品入库单》和《半成品领用单》必须一次复写完成,不得涂改、勾划,不得在复写联上直接书写。

文字应使用正楷书写,字迹端正、清楚。

(3)半成品仓库的结帐日期公司约定每月25 日为半成品仓库的结帐日,结帐日以后发生的半成品出入库并入下月进行核算。

(4)半成品出入库手续①根据生产工序,公司设硅单晶库、硅切片库、硅磨片库。

各车间根据完工半成品规格、数量填写《半成品入库单》一式四联,第一联车间留存,第二联财务部记账,第三联仓库记账,第四联检验留存。

《半成品入库单》由库管员按月顺序编码。

②各车间领用半成品时到相应半成品库办理领用手续并填写《半成品领用单》一式四联,第一联车间留存,第二联财务部记账,第三联仓库记账,第四联检验留存。

《半成品领用单》由库管员按月顺序编码。

③半成品库库管员月末结账日后半个工作日内与各车间核对后报“半成品库存月报表”到财务部。

3、产成品的出入库手续(1)产成品管理岗位设置公司设产成品专用仓库,设专职仓库管理员。

(2)《产成品入库单》和《产成品出库单》的填写要求存货名称必须使用全称,存货编码必须依照公司统一编码填写。

《产成品入库单》和《产成品出库单》必须一次复写完成,不得涂改、勾划,不得在复写联上直接书写。

文字应使用正楷书写,字迹端正、清楚。

(3)产成品仓库的结帐日期公司约定每月25 日为产成品仓库的结帐日,结帐日以后发生的产成品出入库并入下月进行核算。

(4)产成品入库①各车间在办理产成品入库时,填写《产成品入库单》一式三联,并经仓库管理员签字认可。

《产成品入库单》由仓库管理员按月顺序编码。

②《产成品入库单》第一联由生产车间留存备查,作为产品完工入库的依据;《产成品入库单》第二联由仓库留存,据以登记库存产成品实物账,并按月将其装订成册,做好保管,以便备查;第三联为财务记账联,由仓库管理员每周一上午下班前(月末结帐日前的《产成品入库单》须于结帐日之后的半个工作日内)转交财务部,财务部据此登记产成品数量金额式明细帐,同时填写<<凭证交接表〉〉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备查。

月末仓库管理员填制《产成品库存月报表》交财务部及销售部统计员各一份。

(5)产成品的出库①产成品出库时,由销售员填写《产成品出库单》一式六联,并由销售员和销售部经理签字后办理产成品出库。

库管员对《产成品出库单》顺序编号②《产成品出库单》第一联为仓库留存联,仓库管理员据此登记产成品实物账,第二联发出商品联和第三联确认收入联由仓库管理员于第周一上午下班前(月末结账日的《产成品出库单》须于结账日之后的半个工作日内)转给财务部,并填写<<凭证交接表〉〉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备查,财务部凭第二联登记库存产成品三级数量金额式明细账,第三联待确认收入时使用;第四联发票申请联,由销售员开发票时确认收入,连同《发票借用单》一起送财务部记账;第五联销售统计记账联,由销售部统计员自留底备查,月末销售部填制《产成品库存月报表》交财务部,财务部将入库单与统计报表及产成品三级明细账核对。

第六联销售员留存联,由销售员留存备查。

③产成品出库后,对于客户自提或销售员送达的货物由销售员填写《收货单》,并经购货单位签收人签收后当日交回销售部统计员,通过其他方式发出商品,以货运单作为购货单位收货凭证,销售员负责与客户核对账目,及时催收货款。

每月10日前,将财务部编制的应收帐款明细表、发出商品明细表确认无误后签字返回;每年年末前,对于未能收回的货款必须书面确认债权关系。

4、委托加工出入库手续(1)委托加工合同委托加工物资必须在领料加工之前经采购部经理批准,签订委托加工合同。

委托加工合同除经办部门保存外,须交财务部留存一份,以便财务部按合同要求支付加工费。

(2)委托加工材料出库委托加工项目经办人持委托加工合同及填制的《委托加工物资出库单》,经采购部经理签字后,仓库管理员可发出委托加工物资。

《委托加工物资出库单》一式三联,第一联仓库记帐联,第二联财务部记帐联,第三联经办人留存联。

库管员需对《委托加工物资出库单》单独按月连续编号(编码则为4 级11 位编码,第一级为一位英文编码W代表委托加工物资,第二级为二位数字编码,代表仓库名称,第三级为四位数字编码,代表年份和月份,第四级为四位编码,代表当月顺序号),每周一上午下班前将第二联交财务部记帐(月末结帐日前的《委托加工物资入库单》须于结帐日之后的半个工作日内),财务部将此存货作为委托加工物资处理。

经办人员应尽快办理对方确认的存货转移手续,将相关的单据交仓库管理员,并由仓库管理员附在相应《委托加工物资出库单》后交财务部。

(3)委托加工材料入库委托加工材料加工完成时,经专业人员验收后,委托加工双方填制“验收回执单”填制《委托加工物资入库单》一式三联,第一联仓库记帐联,第二联财务部记帐联,(“验收回执”单附后),第三联经办人留存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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