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监督与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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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学校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2024年学校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二)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三)信息中心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工作、提供信息安全的技术支持工作。
(四)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信息中心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五、未经单位负责人批准,联结在学校网络上的所有用户,严禁再通过其它入口接入互联网或学院外单位网络。
学校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度4
为保证校园网络系统与信息安全,有效地防范蓄意攻击、破坏网络信息系统及传播、粘贴非法信息等突发紧急事件的发生,保障信息的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保障网络、计算机及相关配套设备、设施的安全及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根据我校系统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及应用的现状,并针对存在的问题与风险,特制定本校网络与信息安全防范责任制度。
(四)网络用户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五)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宣传部和信息中心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
违约责任与处罚办法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信息中心可向违规者提出警告,停止其网络使用。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
(6)损害学校形象和学校利益的;
(7)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XXXXX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XXX系统信息化及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 增进信息化建设, 提高工作效率, 保证信息化网络、计算机设备安全、有效运行,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XXXXX信息化及计算机网络管理工作在XXX旳统一领导下, 由XXXXX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所有组员负责详细组织实行。

第三条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计算机信息安全网络管理工作包括信息化网络及设备管理、安全保密管理、计算机病毒防治、资料管理、培训等内容。

第二章信息化网络及设备管理第五条信息化网络及设备按个人分派使用。

分派到个人旳设备由单位旳工作人员负责, 单位应指定一名熟悉计算机技术旳人员负责平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六条凡使用信息化网络及设备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

对违反规定使信息化网络及设备不能正常工作和导致重大事故者, 追究其对应责任, 后果严重旳, 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条严禁在信息化设备上安装与工作无关旳、未经广泛验证为安全旳软件程序。

严禁带电拔插计算机内部配件。

移动非便携式信息网络设备应断电后进行。

离动工作场所前, 须关闭计算机, 切断电源。

如有特殊状况不能关闭旳, 须征得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第八条非指定旳技术人员不得私自打开信息化网络设备外壳, 进行任何配置和检测。

不得私自将信息网络设备(包括报废设备)旳配件私自拆卸, 移植到其他设备。

第九条未经单位负责人同意, 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换信息化网络设备, 不得随意外借、处置信息网络设备。

外部人员如需使用本单位旳信息网络设备, 需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同意, 并在现场监督旳状况下进行。

第十条对计算机进行硬盘格式化和删除操作系统文献, 须事先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并由本单位信息化管理员进行操作。

第十一条各单位信息化网络设备旳使用人、保管人、负责人等状况旳变更, 应及时报办公室和财务部门登记立案。

网络信息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网络信息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网络信息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网络信息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一、总则为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保障网络信息安全,明确网络信息安全责任的履行方式及追究机制,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组织内所有从事网络信息处理和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安全管理员等。

三、网络信息安全责任追究机制1. 网络信息安全责任的划分1.1. 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整体网络信息安全运营工作,包括策略制定、资金投入、组织协调等工作;1.2. 网络信息系统负责人负责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管理和维护,建立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1.3. 网络管理员负责网络信息安全的监测、分析、防御和日常管理工作;1.4. 用户部门负责自身网络信息的安全使用和管理;1.5. 个人用户要履行网络安全责任,不得传播违法信息或从事违法活动。

2. 责任的追究2.1. 上级主管部门对网络信息安全运营工作负最终责任,必要时会出台补充制度;2.2. 网络信息系统负责人需建立安全保护制度,审查网络信息安全政策,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的运行;2.3. 网络管理员需配合网络信息系统负责人的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网络安全事件,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调查;2.4. 用户部门需配合网络管理员的工作,确保自己的网络信息安全,并按照工作要求及时配合调查工作;2.5. 个人用户需要遵守网络安全法规,不进行任何危害网络信息安全的活动。

四、违规行为处理1. 违规行为的甄别1.1. 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1.2. 违反组织内相关网络信息安全制度的行为;1.3. 非法获取、窃取、篡改、销毁网络信息的行为;1.4. 传播含有非法信息或对网络信息进行破坏的行为;1.5. 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范和规定的行为。

2. 处理措施2.1. 网络信息系统负责人对网络信息安全责任的追究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批评、暂停使用网络等;2.2. 网络管理员对用户部门的违规行为处理包括警告、限制网络权限、禁止上网、责令整改等;2.3. 用户部门对个人用户的违规行为处理包括警告、禁止上网、停职检查等;2.4. 具体处理措施根据违规行为的轻重性、后果严重性来决定,必要时可向有关部门报案。

(完整版)信息系统责任认定与追究制度

(完整版)信息系统责任认定与追究制度

信息系统责任认定与追究制度为进一步落实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管理责任,提高系统信息化建设水平,明确安全责任,强化责任追究,确保网络安全和信息系统安全、高效、稳定运行,提升业务工作水平,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本制度所称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软硬件系统、网络设备及相关的配套设备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所有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

二、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细则1、本单位应成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维护工作。

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领导责任人对本单位信息系统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信息系统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网络管理员是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信息系统日常管理维护;各个电脑及信息系统操作人员为本机信息安全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本人使用的电脑的信息安全及日常维护管理。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从事危害国家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制作、存储、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煽动抗拒、破坏我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捏造或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宣扬封建迷信、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3、机房服务器、路由器、防火墙、交换机等设备的口令应由专人掌握,定期更改,口令长度应在8位以上并且含有字符和数字。

4、随时关注信息系统运行状况,及时排除运行故障,做好维护记录,发现漏洞和攻击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遇到重大问题时,及时上报相关领导。

5、加强对内部各类信息的网络安全防范工作,防篡改、防泄露。

系统内部业务信息不得对外公布,需要对外公布的信息要按规定程序报批。

网络信息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网络信息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网络信息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第1条、总经理平安责任:1、全面负责平安生产工作;2、建立、健全平安生产责任制;3、组织制定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4、保证平安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5、督促、检查平安生产工作,准时消退生产平安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7、准时、照实报告生产平安事故。

第2条、副总经理(生产)平安责任:1、主管平安生产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准时解决平安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特别动火、特级高处作业等平安技术措施的审批;2、组织制定、修订平安规章制度和编制平安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3、组织平安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4、组织开展各项平安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平安生产工作先进阅历,并嘉奖先进单位和个人;5、组织平安教育和考核工作;6、组织各类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准时上报主管部门;7、定期召开平安生产委员会会议,分析平安生产动态,准时解决平安生产存在的问题。

第3条、副总经理(其他)平安责任:1、负责各自主管(专业)业务范围内的`平安工作;2、定期检查各自主管部门对平安生产各项制度的执行状况,准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3、负责处理各自主管部门平安、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4、负责组织各自主管范围内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平安、防火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5、负责组织各自主管范围内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4条、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专责高级工程师)平安责任:1、总工程师对公司生产平安技术问题全面负责,副总工程师(专责高级工程师)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生产平安技术问题负责;2、组织开展平安技术研究工作,用心采用先进技术和平安防护装置,并组织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3、根据三同时原则在组织新、改、扩建项目时做到劳动平安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4、审定平安技术规程和平安技术措施项目,使之完善牢靠,技术上切实可行;5、负责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到达国家标准要求;6、参与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演。

网络安全责任制度

网络安全责任制度

网络安全责任制度
为进一步严格网络管理,为保证网络能够安全可靠地运行,充分发挥信息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我部门实际,特制定网络信息安全责任制度。

一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所有网络计算机由使用者负责日常管理,严禁私自改变网络线端接口及配置。

二是对网络系统中的所有用户权限,用户口令及密码由使用者个人负责保守秘密。

三是除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外,其它人员一律不许更改用户使用权限及系统口令,严禁非法用户对非授权数据和操作权限进行访问、使用及修改等,确保计算机数据的安全。

四是严禁电子政务内网连接互联网和在业务网络中安装各种类型的游戏,严禁使用各种盗版和来源不明的程序、资料,在读取外来单位U盘或光盘资料时,必须使用防毒软件进行查毒,有效防止了病毒流行感染。

五是未经办公室主任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各终端工作站,以防操作不当破坏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及各种备份数据,在工作站上共享文件时,一般只设置“只读”共享,特殊情况下,允许“完全共享”,使用完毕后应及时修改共享权限,向服务器上传文件前,应先进行彻底查、杀毒以保证网络安全性。

六是增强计算机安全意识。

相关资料由电子政务中心妥善保管,并遵守网络和信息安全制度,对网络和信息安全资料要按规定处理,不得外借,如需外借应严格按照借阅手续办理,并保守秘密。

同时,各工作人员离开和下班时必须关好机器及各种工作设备的电源,做好了防火、防盗、防事故发生等相应工作。

以上各条,全体职工应自觉遵守,如有违犯,造成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事故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网络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网络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我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正常运行,防止信息泄露和非法访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员工、合同工、临时工等人员,以及与我单位合作的第三方单位。

三、责任分工1. 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网络安全负总责,确保网络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2. 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网络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具体包括以下职责:(1)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网络安全工作有章可循;(2)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网络安全意识;(3)定期对网络安全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4)对网络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处理,确保事件得到妥善解决。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网络安全负直接责任,具体包括以下职责:(1)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本部门网络安全工作有序开展;(2)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网络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网络安全意识;(3)对本部门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配合信息安全管理部门开展网络安全工作。

4. 员工:遵守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自觉维护网络安全,具体包括以下职责:(1)不使用非授权软件、病毒等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2)不泄露、传播、篡改、破坏网络信息;(3)不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信息网络;(4)发现网络安全问题及时报告。

四、安全管理制度1. 建立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包括防火墙、入侵检测、病毒防护等安全设备。

2. 定期对网络设备、操作系统、应用软件等进行安全检查和更新,确保系统安全。

3. 严格管理用户权限,确保用户权限与实际工作需求相匹配。

4. 对重要数据实行加密存储和传输,防止数据泄露。

5. 建立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能够迅速响应和处理。

6. 定期开展网络安全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网络安全意识。

五、监督检查1. 信息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网络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规定

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规定

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规定计算机网络已成为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人们在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依赖于网络。

然而,在网络的发展过程中,网络安全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

为了维护网络的稳定和安全,各国纷纷制定了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规定。

一、建立网络安全责任制为了落实网络安全管理,企业和组织需要建立起网络安全责任制。

首先,明确网络安全的重要性,将网络安全纳入组织架构和重要经营指标中。

其次,明确网络安全工作的责任人员,制定相应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这样一来,就能够确保网络安全问题得到及时的解决和处理。

二、完善网络安全保护措施网络安全保护是网络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之一。

在这方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建立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系统,及时识别和阻止恶意攻击。

其次,加强网络设备的安全配置,更新和升级网络软件,保证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

此外,还可以为网络用户提供网络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用户的安全意识。

三、制定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是企业和组织进行网络安全管理的基础。

这些制度应包括网络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具体的管理要求和操作规程等。

通过制定这些规定,可以明确网络安全管理的内容和方法,规范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四、确保信息安全信息安全是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

为了确保信息的安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建立起合理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信息保护的目标和方法。

其次,加强对信息的保密和传输的加密措施,防止信息泄露和非法获取。

此外,对于存储在网络中的重要信息,可以采取备份和归档的方式,以防止信息丢失。

网络安全监测机制是网络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

通过建立监测系统,可以实时监测网络的运行状态和安全性,及时发现并解决网络安全问题。

同时,应建立网络安全事件的报告和处理制度,对于网络安全事件要进行及时的报告和处置,防止事件蔓延。

六、加强网络入侵检测和防御能力网络入侵是网络安全管理的主要挑战之一。

为了防止网络入侵并及时应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建立入侵检测系统,能够及时发现和拦截入侵行为。

信息安全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信息安全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附件信息安全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制度约束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有效防范风险,强化我行员工信息安全责任意识,明确信息安全违规行为及信息安全事件责任追究与处罚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违规行为,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我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信息安全事件,是指由于人为原因、软硬件缺陷或故障、自然灾害等情况对网络和信息系统或者其中的数据造成危害,对我行或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网络安全事件。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全体员工(含正式员工与外包员工)。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信息科技部-安全中心负责定期检查全行员工的信息安全违规行为和信息安全事件。

第六条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负责对信息科技部提交的违规行为和信息安全事件结果进行审核。

第三章违规行为界定第七条违反信息安全规定行为分为一般违规行为、较重违规行为和严重违规行为三级。

第一节一般违规行为第八条违反桌面安全管理规定,有下列危害本行桌面安全行为之一的属一般违规行为:(一)在计算机上安装或使用盗版系统软件从而引发病毒感染或侵权事件;(二)私自违规变更计算机的操作系统及其安全配置的(含操作系统版本、系统服务、用户权限、密码强度等);(三)私自在计算机上使用漏洞扫描、网络侦听等软件或安装各类与本职工作无关软件;(四)私自卸载或屏蔽全行统一防病毒软件和桌面办公安全管理系统软件或变更其中配置;(五)未经审批,将非本行计算机设备接入本行网络系统的;(六)私自修改网络系统安全设置的;(七)在计算机上安装或使用没有正当版权的或未经许可的安装介质或软件包的。

第九条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一般违规行为:(一)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损害本行声誉的电子邮件的;(二)使用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访问互联网;(三)访问非法互联网网站;第十条违反我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被认定为一般违规的其他行为。

第二节较重违规行为第十一条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较重违规行为:(一)将属于本行的计算机软件、文档、资料、客户信息等重要数据违规外发给外单位;(二)对取得的生产数据使用完成后未及时删除,擅自囤积客户个人信息;(三)未按规定收集、使用、保管客户信息,或过失造成客户信息泄露、遗失,造成不良影响。

网络安全责任制度

网络安全责任制度

网络安全责任制度
为进一步严格网络管理,为保证网络能够安全可靠地运行,充分发挥信息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我部门实际,特制定网络信息安全责任制度。

一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所有网络计算机由使用者负责日常管理,严禁私自改变网络线端接口及配置。

二是对网络系统中的所有用户权限,用户口令及密码由使用者个人负责保守秘密。

三是除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外,其它人员一律不许更改用户使用权限及系统口令,严禁非法用户对非授权数据和操作权限进行访问、使用及修改等,确保计算机数据的安全。

四是严禁电子政务内网连接互联网和在业务网络中安装各种类型的游戏,严禁使用各种盗版和来源不明的程序、资料,在读取外来单位U盘或光盘资料时,必须使用防毒软件进行查毒,有效防止了病毒流行感染。

五是未经办公室主任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各终端工作站,以防操作不当破坏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及各种备份数据,在工作站上共享文件时,一般只设置“只读”共享,特殊情况下,允许“完全共享”,使用完毕后应及时修改共
享权限,向服务器上传文件前,应先进行彻底查、杀毒以保证网络安全性。

六是增强计算机安全意识。

相关资料由电子政务中心妥善保管,并遵守网络和信息安全制度,对网络和信息安全资料要按规定处理,不得外借,如需外借应严格按照借阅手续办理,并保守秘密。

同时,各工作人员离开和下班时必须关好机器及各种工作设备的电源,做好了防火、防盗、防事故发生等相应工作。

以上各条,全体职工应自觉遵守,如有违犯,造成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事故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为确保我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使用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计算机信息安全及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信息网络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网络信息安全及保密管理工作。

二、网络中心必须由专人负责,各种设备的技术参数由中心负责,以确保信息网络的安全运行。

其他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网络设备,不得擅自修改设备技术参数。

三、网络中心负责单位局域网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及用户管理。

计算机IP地址采取与网卡物理地址绑定,由中心统一管理并登记备案,严禁外单位或个人联入中心局域网。

四、入网部门和个人必须接受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对采取的必要措施给予配合。

单位网页内容和新闻动态等信息服务由指定的职能部门负责维护和服务,未被授权的任何部门或个人不能更改其内容。

五、所有部门和个人在网络上都应自觉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有关规定。

不允许出现任何方式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安全的活动;不允许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服务器和网络系统;不允许以不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不允许窃取他人账号、口令;不允许盗用未经合法申请的IP地址入网;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IP地址设置。

六、禁止下载互联网上任何未经确认其安全性的软件,严禁使用盗版软件及游戏软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单位分配的个人电子邮箱上公网注册信息,不得访问恶意网站和不健康网站,不要随意打开陌生邮件。

七、所有账号、口令等密码3个月更改一次,数据库、重要文件等每天备份一次,网络系统的所有软件均不准私自拷贝出来赠送其它单位或个人,违者将严肃处理。

八、严禁随意使用U盘、光盘等存储介质,如工作需要,外来U 盘、光盘须在没联网的单机上检查病毒,确认无毒后方可上网使用。

私自使用造成病毒侵害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严禁以任何途径和媒体传播计算机病毒,对于传播计算机病毒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12.1公司应建立完善的物理安全管理体系,包括机房安全、办公环境安全等。
12.2机房应设置在安全区域,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防火、防盗、防潮、防静电等。
12.3机房出入应严格管理,实行身份验证和权限审批制度,确保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12.4办公环境中的计算机设备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设置屏保密码、使用锁具固定设备等。
18.2风险评估应包括对信息系统、物理环境、人员操作等方面的全面检查。
18.3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并对已识别的风险进行监控和管理。
18.4风险评估过程和结果应记录在案,并定期更新,以反映最新的安全状况。
十九、信息安全意识培训
19.1公司应开展定期的信息安全意识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二、责任划分
2.1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负总责,负责制定公司网络与信息安全战略、目标和重要决策。
2.2安全部门负责制定、完善和组织实施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和操作流程,组织开展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2.3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本部门网络与信息安全措施,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网络与信息安全教育和培训。
20.3对第三方服务进行安全审计,评估其服务过程中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
20.4建立第三方服务管理档案,记录服务合同、审计报告等相关信息。
二十一、信息安全事件报告与披露
21.1发生信息安全事件时,应及时向安全部门报告,并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处置。
21.2对重大信息安全事件,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
十五、应用程序安全管理
15.1公司应确保所有应用程序在开发、部署和使用过程中遵循安全开发原则。

网络信息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网络信息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东阿县卫生健康系统网络信息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一、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

各级各单位要成立办公网络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内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二、实行信息发布责任追究制度。

各级各单位所报送、发布的一切信息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内容真实有效。

凡因虚假、反动、色情等内容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报送、发布单位承担,如属个人因素影响信息发布工作,将追究相关责任。

三、实行卫生健康专网和互联网隔离制度。

严禁将卫生健康专网与其他网络私自混接。

接入卫生健康专网的电脑,严禁连接其他互联网,严禁使用外来U盘、移动硬盘等存储设备,要配备相应的杀毒软件,确保卫生健康专网安全。

四、各部门应设立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并设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各单位主管领导和管理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网络信息及时、安全、真实、可靠。

(一)管理员应定期更换管理员密码,及时注销无效用户;及时发现并处理网络安全问题。

(二)禁止单位以外人员单独接触计算机网络系统资源。

(三)各用户要加强安全保密意识,注意个人ID及密码的保密,不得与他人共用系统的账号。

五、各级各单位应结合保密工作要求,制订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的具体措施,强化保密意识,牢固树立“保密工作无小事”理念,充分认识计算机及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要按照“领导负责、人防为主、技防为辅”的管理方式,本着“谁主管、谁主办、谁负责”的管理办法,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

各单位属于业务工作范围的信息,在发布前必须由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署同意发布并存档备案,然后由各单位信息管理员发布或上报,发布单位应对信息的合法性和相关问题负责。

如出现泄密事件,要追究相关当事人和主管领导责任。

六、在网络上严禁下列行为:(一)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2.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4.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网络信息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网络信息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网络信息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东阿县卫生健康系统网络信息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一、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

各级各单位要成立办公网络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内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二、实行信息发布责任追究制度。

各级各单位所报送、发布的一切信息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内容真实有效。

凡因虚假、反动、色情等内容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报送、发布单位承担,如属个人因素影响信息发布工作,将追究相关责任。

三、实行卫生健康专网和互联网隔离制度。

严禁将卫生健康专网与其他网络私自混接。

接入卫生健康专网的电脑,严禁连接其他互联网,严禁使用外来U盘、移动硬盘等存储设备,要配备相应的杀毒软件,确保卫生健康专网安全。

四、各部门应设立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并设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各单位主管领导和管理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网络信息及时、安全、真实、可靠。

(一)办理员应定期更换办理员密码,及时注销无功效户;及时发现并处理网络安全问题。

1(二)禁止单位以外人员单独打仗计算机网络系统资源。

(三)各用户要加强安全保密意识,注意个人ID及密码的保密,不得与他人共用系统的账号。

5、各级各单位应结合保密工作要求,制订计算机安全保密办理的具体措施,强化保密意识,牢固建立“保密工作无小事”理念,充分认识计算机及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要按照“带领负责、人防为主、技防为辅”的办理方式,本着“谁主管、谁主办、谁负责”的办理办法,切实落实安全保密义务。

各单位属于业务工作范围的信息,在发布前必须由本单位主管带领审核,签订同意发布并存档备案,然后由各单位信息办理员发布或上报,发布单位应对信息的合法性和相关问题负责。

如呈现泄密事件,要追究相关当事人和主管带领义务。

六、在网络上严禁下列行为:(一)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1.煽动顺从、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施行;2.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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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系统安全监督与责任追究制度
1、信息科对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保护工作行驶下列监督职权:
①监督、检查、指导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保护工作;
②处理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的违章行为;
③行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保护工作的其他监督职责。

2、网络管理人员发现影响计算机网络安全系统的隐患时,可立即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3、网络管理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就涉及计算机网络安全的特定事项采取特殊措施进行防范。

4、违反本规则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网络管理人员以口头形式警告、撤销当事人上网资格或停机、经济处罚,严重者交由医院相应管理部门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①违反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保护制度,危害网络系统安全;
②接到网络管理人员要求改进安全状况通知后,拒不整改;
③擅自安装或拆卸软、硬件设备;
④删改网络系统设置,篡改数据;
⑤私自运行非本网络提供的软件、游戏软件或造成病毒感染、传播;
⑥进行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操作;
⑦向院外人员泄露数据信息或口令密码;
⑧非法进入网络系统的黑客行为、恶意攻击或破坏网络系统的行为;
⑨私自在网络散布消息或传播反动、黄色内容;
⑩有违反互联网与信息系统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的行为以及危害网络系统安全的其他行为。

5、在网络系统设施附近作业而危害网络系统安全,影响网络正常运行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作业单位赔偿;造成医院财产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和承担法律责任。

6、执行本规则的医院各类人员有失职行为而造成后果的,酌情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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