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件)

合集下载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区别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区别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区别《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

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核发的目的:确保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划,维护建设单位按照城市规划使用土地的合法权益。

法律后果:按照有关规定,房地产商即使取得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但如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占用土地的,其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无效。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是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

没有此证的建设单位,其工程建筑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核发的目的:确认有关建设活动的合法地位,保证有关建设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后果:房地产商如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开发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对有关责任人员,可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一般程序:1、凡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定点申请;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用地用地项目性质、规模等,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初步选定用地项目的具体位置和界限;3、根据需要,征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用地位置和界限的具体意见;4、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向用地单位提供规划设计条件;5、审核用地单位提供的规划设计总图;6、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当包括标有建设用地具体界限的附图和明确具体规划要求的附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含临时建设用地)办事指南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含临时建设用地)办事指南
(3)属有偿使用土地的,须附用地协议书(复印件1份);
(4)属临时用地的,须提交国土部门临时用地批准文件(含附图,附图应有明确的用地范围坐标,复印件1份);
*5、已办理的规划条件(复印件1份,个人住宅用地不需提供该项申请资料);
6、已取得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1份);
7、经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复印件1份);
5、特殊项目如需报送其他材料的,将在申请时一次性告知;
6、本行政审批事项申请表格可从我局网站(网址:/)下载。
7.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
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服务窗口(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一楼)或当地管理机构服务窗口
8.审批决定机关
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或当地管理机构
2、本办事指南由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负责解释,若有调整,以实际指导为准。
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制
5.审批条件
1、符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
2、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
3、与城市各类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配套相协调;
4、满足环保、通讯、能源、安全和综合防灾等要求;
5、满足风景名胜、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保护的要求;
6、征求了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并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完善;
7、各项申请文件、资料和图纸完备。
8、计划立项意见,可提交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或其他立项批复文件(原件1份);
9、根据项目需要提交其他有关部门意见,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估、压覆矿床、水土保持、文物考古勘探、环保、消防、卫生、水利、航道、海事等部门意见(复印件1份);
、属固化用地的,需提供国土部门核定的固化名单(复印件1份);属拆迁安置用地的,需提供拆迁安置协议及拆迁房屋的土地权属证明(复印件各1份)。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注意事项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注意事项

龙源期刊网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注意事项
作者:
来源:《投资北京》2011年第05期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应注意下列事项;
1、证件时效问题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6个月内,应向市房地局或区政府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如属集体土地须办理征地手续),届时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又未申请延期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即行失效。

需延期的建筑项目,建设单位应持取得的审批文件申请延期,由规划部门重新认定。

2、许可内容变更问题
建设单位如要对已作出的规划许可相关内容进行变更,须向由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履行许可内容变更程序。

一般来说,对许可内容进行变更有以下三种类型。

(1)申请对新征(占)用地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件——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和变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件——设计方案审查意见》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答复建设单位。

(2)申请对自有用地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相关内容进
行调整和变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设计方案审查意见》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答复建设单位。

(3)申请对已作出的规划许可的相关内容、事项进行调整和变动,要求作出原规划许可决
定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规划许可相关内容、事项进行补正、变更或说明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规划意见复函》答复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申请(一)申请条件。

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

(二)申请条件的根据:《城乡规划法》第37、38条,《XX省城乡规划条例》31、35、37条。

(三)申请方式:申报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现场提交申报材料(四)申请书示范文本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报表(五)提示申请人应当按规定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受理(一)受理条件: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报材料:1、建设单位出具的申报委托书;2、建设单位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章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报表》;3、规划部门及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1)申请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提交《选址意见书》附件及附图,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2)通过土地市场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提交《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土地储备供应)》及附图,提交《XX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及《XX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3)申请进行土地储备前期整理的,提交《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土地储备前期整理)》与土地储备授权批准文件。

4、《建设用地钉桩测量成果报告书》(含《建设用地钉桩通知书》与《钉桩坐标成果通知书》原件。

5、测绘部门按建设用地钉桩成果及绘图要求绘制的1/500或者1/2000地形图5份(用地范围涉及多个区(县)行政区划或者者建设单位为多个单位的,需相应增加地形图份数)。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二)告知内容1、申报要求中,对可提交复印件的材料,建设单位须在复印件加注"此件复印内容与原件内容核对无误"字样,并加盖单位印章(本行政机关核发的文件除外);2、受理条件随建设项目类别不一致而有所差异,请在申报前向规划管理部门咨询。

(三)岗位及职责岗位责任部门:市规划委机关、市规划委规划分局或者市规划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的受理部门。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建设⽤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是多长时间任何证都有⼀个有效期,建设⽤地规划许可证也是如此,很多⼈对建设⽤地规划许可证的有效期不清楚,那么,建设⽤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是多久呢?我相信你⼀定会对此产⽣浓厚的兴趣。

今天店铺的⼩编就...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建设⽤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是多长时间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建设⽤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是多长时间《建设⽤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有效期限⼀年。

以划拨⽅式供地的建设项⽬,还包括以规划条件为主要内容的附件。

在有效期内取得《国有⼟地使⽤证》的,有效期与《国有⼟地使⽤证》相同。

逾期未办理⼟地使⽤⼿续或在有效期届满三⼗⽇前未申请办理延期⼿续的,上述证件及附图⾃⾏失效。

许可条件:(⼀)建设项⽬符合城乡规划;(⼆)以划拨⽅式供地的建设项⽬,取得《建设项⽬选址意见书》(有效期内)和有国有主管部门对建设项⽬⽤地的预审意见或其他相关⽂件;(三)以出让⽅式供地的建设项⽬,取得《国有⼟地使⽤权出让合同》;(四)取得发展改⾰等项⽬审批部门批准、核准、备案的建设项⽬;(五)建设项⽬涉及环保、城管、国家安全、消防、⽂物保护等部门的,需提供各相关⾏政主管部门的书⾯意见;⼆、建设⽤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程规划许可证的不同建设⽤地规划许可证是同意你对这块地有使⽤权后,⽤于建设项⽬⽤地,不能作为它⽤,是⼟地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超过⼀定⽤地⾯积需要国务院批准.2、⽽建设⼯程规划许可证是同意你做什么样的结构和建筑模式,是城市规划局或建设⼯程规划主管部门审批的,它规定了你的建筑规模,是有红线限制的----包括平⾯红线、⾼程红线及地下红线.3、还有⼀个证书是⼟地使⽤证,它说明你对这块地有使⽤权,是⼟地管理局或⼟地主管部门审批的.这本证规定你是⽤于农业、⼯业、商业还是住房等.以上就是⼈们讲得“三证”三、办理建设⽤地规划许可证所需资料有哪些(1)建设⽤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单位公章)、《建设项⽬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2)⽴项批复、项⽬合同(复印件);(3)经国⼟资源部门确认的、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1:500或1:1000勘测定界图3张(蓝晒图,现状地形,长春市统⼀坐标、统⼀⾼程,包括各类地上、地下管线、建构筑物位置),同时提供⼀份电⼦材料;(4)关于办理《建设⽤地规划许可证》的法⼈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份证复印件(出⽰原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建设工程规划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建设工程规划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区别《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

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核发的目的:确保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划,维护建设单位按照城市规划使用土地的合法权益。

法律后果:按照有关规定,房地产商即使取得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但如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占用土地的,其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无效。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是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

没有此证的建设单位,其工程建筑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核发的目的:确认有关建设活动的合法地位,保证有关建设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后果:房地产商如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开发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对有关责任人员,可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建设用地规划xx(一)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一般程序:1、凡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定点申请;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用地用地项目性质、规模等,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初步选定用地项目的具体位置和界限;3、根据需要,征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用地位置和界限的具体意见;4、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向用地单位提供规划设计条件;5、审核用地单位提供的规划设计总图;6、核发建设用地规划xx。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当包括标有建设用地具体界限的附图和明确具体规划要求的附件。

申报规划验收需准备的材料

申报规划验收需准备的材料

申报规划验收需准备的材料
1.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报表1份,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

2.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请表1份,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

3.建设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加盖公章和法人章。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附件+附图)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附件+附图)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原件1份,规划局盖验收合格章后
返还建设单位。

8.《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书》原件1份。

《房屋面积测绘技术报告书》原件1份。

9.《钉桩坐标成果通知单》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10.竣工工程的现场照片:外围四面各1张,内部1张(多层每层1
张),8寸彩色冲洗照片。

11.竣工图一套(建筑图蓝图、盖竣工章并签字、图纸目录)(建筑
平、立、剖面及地下部分)。

12.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联系人:张大强电话:67857539
地址:荣华中路10号亦城国际二层行政服务厅12窗口。

一个建筑项目开工前 建设单位需要跑那些手续 主要的顺序是什么

一个建筑项目开工前 建设单位需要跑那些手续 主要的顺序是什么

建设单位需要搞定1、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附件);2、建设工程开工审查表;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4、规划部门签发的建筑红线验线通知书;5、在指定监督机构办理的具体监督业务手续;质量、安全监督报监6、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7、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证书;8、图纸会审纪要;9、施工承包合同(副本);10、水准点、坐标点等原始资料;1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水文地质资料;12、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授权书;13、建设单位与相关部门签订的协议书。

建设单位提交的《建设工程开工报告申请(备案)书》包括的内容?(一)工程概况;(二)项目法人的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的情况;(三)项目核准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四)有关建设规模(能力)核定、征用土地、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开工(施工)许可等手续在国家或地方政府的审批文件;(五)安全、环保、水保、消防、职业卫生、节能等专篇设计审批情况;(六)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及新开工计划的批复和资金到位的情况;(七)建设项目单位工程划分和施工图交付协议签订的情况;(八)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的情况;(九)项目总体组织设计(含工程总体进度网络计划) 编制、审查、审批和施工图会审、技术交底的情况;(十)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及工程质量认证等级的承诺情况;(十一)主体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监理委托合同签订及进场的情况;(十二)主要设备、材料采购计划、合同与工程进度相衔接的情况;(十三)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施工安全监察登记手续办理的情况;(十四)征地、拆迁、现场“四通一平”及施工准备完成的情况;(十五)应急救援预案的落实情况。

建设工程前期手续流程一、建设用地(招标:拍卖)批准书(审批时限:20工作日)1、建设用地批准书申请表2、国有土地出让合同3、地形图二、土地确权(审批时限:7个工作日)1、建设用地确权申请表2、土地权属文件(土地证或出让合同)3、提供投资计划4、地籍图3份三、选址意见书(审批时限:30个工作日(可延长10个工作日))1、选址意见书申报表2、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或土地转让协议及用地平面图3、对拟建项目的选址要求说明或论证材料四、立项1、立项申请书2、营业执照3、环境评估报告(环境保护申报登记表)4、选址意见书5、董事会决议6、土地协议7、土地确认书8、投资项目核准登记表9、外商投资项目核准申请书五、报建登记表建设项目报建登记表六、年度投资计划(2005年开始已取消,由立项文件代替):七、设计招标1、立项批准文件2、提供投资计划3、设计招标备案登记表4、设计招标备案书5、建设工程投标单位登记表6、委托设计协议书八、委托设计方案1、委托设计书2、规划要点九、建筑设计方案审批(审批时限:9工作日)1、建筑设计方案申报表(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2、1/500地形图3、土地合同4、投资计划5、方案3份(效果图、总平面图、各层平面、立面、剖面)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可延长10个工作日))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2、选址意见书3、地形图4、批准的规划成果或总平面布置图5、环境评估报告十一、钻探1、建设工程岩土勘察备案登记表2、甲方提供设计生产工艺条件3、出具地质报告(试桩)十二、委托施工图设计(审批时限:30个工作日)十三、施工图审查1、规划部门审核2、建筑管理审核(收费)十四、报消防审批1、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2、立项计划3、设计消防专篇4、总平面图、建筑施工图、消防系统图、灭火配置设计图纸及说明5、相关采暖、通风、防烟、防爆、变电设计图纸6、装订成册(A4纸)十五、人防办公生活用房建筑面积的4%;如异地建设2000元/㎡十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可延长10个工作日))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表2、投资计划3、施工图(建筑3份电子版1份)4、方案审定通知书(要求提供的与该项目有关文件)5、消防、配套、环保、人防部门批准文件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7、建设用地批准书8、土地合同9、土地权属证书或证明文件十七、监理招标1、投标备案登记表2、立项计划3、投资计划4、投标登记表十八、施工招标1、投标备案登记表2、立项计划3、投资计划4、投标登记表十九、质量监督、安全备案1、质量监督登记表2、安全措施备案登记表二十、施工许可证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施工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4、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报告书5、质量监督登记表、安全措施备案表6、银行存款证明工程进行中(一)施工前期1、办理开工手续施工队进场前应按所属物业管理部门的规定:业主和装饰公司共同办理开工进驻手续,装饰公司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和照片,由物业管理部门核发开工证、出入证、进驻。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管理办法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管理办法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八十七条以划拨方式或者协议出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必须提供以下材料:(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原件:(三)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四)计划部门批准的投资立项批文,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五)总平面布置图:(六)地形图一式四份;(七)环保、交通、消防、民航等有关专业部门的意见:(八)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中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第八十八条以招标、拍卖方式或者转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必须提供以下材料:(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报告;(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三)有效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者转让合同:(四)地形图一式四份。

第八十九条根据《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换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必须提供以下材料:(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报告;(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三)需要在其用地上建设新的建(构)筑物或者对原建(构)筑物进行扩建、改建的计划投资立项批文;(四)原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建设征用土地通知书和土地房管部门核发的用地批文、产权资料:(五)地形图一式四份。

第九十条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核实有关材料、提出具体意见和规划要求,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经审批同意的,给予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审批不同意的,予以书面答复。

本细则第一百五十三条、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情形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要求直接审批。

第九十一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内容包括建设用地单位名称、建设项目名称、用地位置、用地面积、用地红线图、用地界点坐标、规划设计条件和有关要求。

第九十二条规划设计条件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有效附件,用以控制土地使用性质、使用强度并规定公建配套设施和城市景观要求。

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地块面积、土地使用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建筑退让、总建筑面积、人口密度、住宅户数、停车泊位、主要出入口、绿地率、需配置的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开发期限及其他要求。

项目报建流程及所需资料一览表

项目报建流程及所需资料一览表

项目报建流程及所需资料一览表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1、授权委托书(原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申请函4、现状地形图及电子文件:城市勘测设计研究院建设工程测量队5、国有土地使用证及附图(复印件加盖公章)6、投资计划(复印件加盖公章)7、总平面规划图(原件)8、现场照片二、申请建筑工程单体规划设计条件:规划局1、立案申请表、授权委托书2、①《企业法人经营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②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复印件)4、1/2000或1/500广州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现况地形图(一式两份)5、本年度有效的计划投资批文(复印件)1、立案申请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当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有关事宜时提交,应当明确代理权限);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①《企业法人经营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②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以上证件可为复印件,核对原件);3、历次规划设计条件的批准文件(复印件);4、历次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批文件及附图(复印件);5、规划设计条件及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批文件中要求取得的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复印件);7、绘制在1/500广州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现状地形图上的总平面图(一式两份);8、规划说明书、规划设计蓝图(两图)以及总平面规划彩图(以上均一式四份);9、电子磁盘报批文件;10、规划设计条件中要求提交的规划模型或效果图。

四、土地有偿(划拨)使用手续《建设用地批准书》:国土局1、申请表(原件)2份2、法人资格证明(《企业法人经营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2份4、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份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6、有效的规划批准文件及有关图纸(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7、历史用地土地权属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8、历史用地界址与申请界址套图结果(原件)2份:国土局测绘所9、发展和改革部门批准、核准项目的批复或固定资产投资备案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0、建设资金证明(原件)11、已描绘用地界址红线、贴附界址点坐标列表的蓝晒地籍图(原件)4份:(国土局测绘所办理套图业务)12、坐标点电子文档:根据规划局用地红线图所示坐标点编制五、消防专业审核:消防局1、建筑消防审核申请报告(原件)2、建筑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原件)2份3、项目计划批准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5、市规划部门核发的设计要点、关于报审方案的历次复文(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6、报建的建筑设计图纸平、立、剖面图一套及消防说明(原件)注:届时消防审核单位会派人到现场了解情况六、卫生防疫专业审核: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建设项目卫生学预评价申请表(原件)2、建设项目卫生学预评价申请报告(原件)3、规划局审批文件及[地形图、建筑红线图、四置图](复印件加盖公章)4、建筑设计蓝图(平、立、剖面图)一套及电子文档注:届时卫生审核单位会派人到现场了解情况七、人防专业审核:广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1、工程报建人需持建设单位授权委托证明书(在线填写和打印加盖公章);2、《建设项目情况登记表》(在线填写和打印加盖公章);3、申请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函(说明该建设项目地址、规模、性质、总建筑面积、首层建筑面积、地下室概况等);5、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红线图(复印件加盖公章);6、规划部门关于报审方案的历次复文(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附图,应提交;7、规划部门审定的方案图纸一份(建筑平、立、剖图纸及总平面图,注:用于核对,立即退回);八、环境影响报告:环保局(注:一般委托有资质的环保公司办理)1、建设单位申请报批项目环评文件的申请书。

调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办事指南

调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办事指南
调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办事指南
(建筑工程)
应提交的材料(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序号
材料名称
份数
材料形式
(核对原件)
备 注
1
立案申请表及扫描件
1
原件
2
申请函
1
原件
说明地块的基本概况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用途、平面布置及工艺要求等
3
单位有效身份证明。
1
复印件
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②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A、《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还应当提交《企业法人经营执照》;B、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筑面积核算资料》
1
原件
门卫房、车棚、水池、围墙和加建的电梯等零星工程不须要提供
11
调整前后对比图及调整内容说明
1
原件
须表示调整位置及调整内容,A3版
备注:
1、调整建筑设计的可调整结构设计、立面形式和使用性质,但不可增加层数。
2、复印件须加盖镇(街)规划建设办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且核对人签名。
(2)、因规划条件调整而调整的,应当提交已批准调整的规划规划条件文件及附图
(3)、因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而调整的,应当提交已批准调整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文件及附图附件
(4)、因专业管理问题而调整的,应当提交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复印件);
(5)、其它相关调整的依据
8
调整后的建筑施工图设计图
2
原件
9
修建性详细规划平面图
4
授权委托书
1
原件
①由授权委托时应当提供本项资料,应当明确代理权限;②申请人是法人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说明:
本表应与以下附件同时上报。

1、填报《池州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一份。

2、相关的有效计划批准文件。

3、市土地、环保、卫生、交通、水务、供电等部门的有关意见。

4、属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和转让的,需加送“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无误后即时归还)。

5、1:500或1:1000地形图两份和市规划局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一份。

6、《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一份。

7、其他需要说明的图纸和文件。

安徽省池州市城市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申请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池州市城市规划局行政许可审批表
备注:。

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要哪些程序

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要哪些程序

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要哪些程序《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

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申办程序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

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勘察,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项目经办人完成会签工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窗口发给项目单位;经研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报件,由项目经办人填写“退件通知”经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7、如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程中,发现该建设项目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8、如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需要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听证程序按《长春市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执行)。

9、申请人要求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的,应重新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程序换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六个月,逾期未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申请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的,应当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三证一书

三证一书

三证一书三证是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一书是指《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building permit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确认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下列内容:(1)许可证编号;(2)发证机关名称和发证日期;(3)用地单位;(4)用地项目名称、位置、宗地号以及子项目名称、建筑性质、栋数、层数、结构类型;(5)计容积率面积及各分类面积;(6)附件包括总平面图、各层建筑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和剖面图。

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城市土地利用与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实行法定许可证制度。

为了体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法律严肃性,促进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因此,建设部决定制定全国统一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990年4月1日起施行。

全国统一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具体使用要求是: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一般程序: 1、凡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定点申请; 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用地用地项目性质、规模等,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初步选定用地项目的具体位置和界限; 3、根据需要,征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用地位置和界限的具体意见; 4、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向用地单位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5、审核用地单位提供的规划设计总图; 6、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当包括标有建设用地具体界限的附图和明确具体规划要求的附件。

附图与附件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配套证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图与附件由发证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一般程序: 1、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单位与个人,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申请; 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要求; 3、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征求并综合协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意见,审定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4、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建设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图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各种报批所需资料【精选】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各种报批所需资料【精选】

(新征(占)用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规划意见书(新征(占)用地建设项目)项目类别:审批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北京市规划条例》办理对象及范围:市属及以下单位和产权人须提交材料:1、建设单位出具的申报委托书;2、建设单位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章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报表”;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等材料的复印件1份;4、建设单位对拟建项目情况的说明1份;建设项目拟加层的,需附设计部门出具的建筑结构基础证明文件;5、市计划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原件1份(中央和部队在京项目,为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6、具有资质设计单位绘制的拟建项目设计方案图纸(含主要经济技术指标)1份;7、在基础测绘基本比例尺(即:1:2000或1:500)图纸上,用铅笔划出新征(占)用地范围或位置的地形图4份;8、依法需要进行环境评价的建设项目,需持经相应环保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9、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相关要求;10、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需带原件核对,复印件加注“此件复印件内容与原件内容核对无误”字样)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办理费用情况:不收费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含收件日,特殊情况最多延长10个工作日)办理结果状态:报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审批特殊情况:利用市规划委的办公系统上进行接件(自有(占)用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规划意见书(自有(占)用地建设项目)项目类别:审批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北京市规划条例》办理对象及范围:市属及以下单位和产权人须提交材料:1、建设单位出具的申报委托书;2、建设单位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章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报表”;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等材料的复印件1份;4、建设单位对拟建项目情况的说明1份;建设项目拟加层的,需附设计部门出具的建筑结构基础证明文件;5、市计划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原件1份(中央和部队在京项目,为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6、具有资质设计单位绘制的拟建项目设计方案图纸(含主要经济技术指标)1份;7、在基础测绘基本比例尺(即:1:2000或1:500)图纸上,用铅笔划出新征(占)用地范围或位置的地形图4份;8、依法需要进行环境评价的建设项目,需持经相应环保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9、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相关要求;10、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需带原件核对,复印件加注“此件复印件内容与原件内容核对无误”字样)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办理费用情况:不收费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含收件日,特殊情况最多延长10个工作日)办理结果状态:报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审批特殊情况:利用市规划委的办公系统上进行接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新征(占)用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新征(占)用地建设项目)项目类别:审批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北京市规划条例》办理对象及范围:市属及以下单位和产权人须提交材料:1、建设单位出具的申报委托书;2、建设单位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章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报表”;3、规划意见书及附图各1份(复印件),以及规划意见书注明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须提交的有关文件、图纸及模型;4、新征(占)集体用地的建设项目,需有市政府批准文件1份;新征(占)国有土地的建设项目,需有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取得用地的,须持《土地出让转让合同书》或相应主管部门确认文件;5、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发改委项目立项复印件)6、《用地钉桩成果报告》复印件1份;7、由北京市测绘院按用地钉桩成果及绘图要求绘制的基础测绘基本比例尺地形图4份;8、将项目名称作为地名范畴的,须提交地名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名命名文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法律规定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法律规定

关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法律规定一、办理程序:办理程序详见《建设部关于统一实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通知》《建设部关于统一实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通知》(1990)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一般程序:1.凡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定点申请;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用地项目的性质、规模等,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初步选定用地项目的具体位置和界限;3.根据需要,征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用地位置和界限的具体意见;4.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向用地单位提供规划设计条件;5.审核用地单位提供的规划设计总图;6.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当包括标有建设用地具体界限的附图和明确具体规划要求的附件。

附图和附件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配套证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图和附件由发证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

二、办理时间: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第三十八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

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建设部关于统一实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通知(1990年)

建设部关于统一实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通知(1990年)

建设部关于统一实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通知建设部[ 1990-2-23](1990年2月23日建设部建规字第66号文发布) 根据《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城市土地利用与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将实行法定许可证制度。

为了体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法律严肃性,促进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我部决定制定统一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一般程序:1.凡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定点申请;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用地项目的性质、规模等,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初步审定用地项目的具体位置和界限;3.根据需要,征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用地位置和界限的具体意见;4.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向用地单位提供规划设计条件;5.审核用地单位提供的规划设计总图;6.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当包括标有建设用地具体界限的附图和明确具体规划要点的附件。

附图和附件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配套证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图和附件由发证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一般程序:1.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单位与个人,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申请;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3.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征求并综合协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意见,审定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方案;4.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建设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图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包括的附图和附件,按照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及个人建房等不同要求,由发证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附图和附件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配套证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办事指南一、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条。

二、申请前提(一)已取得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文件;(二)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已通过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四)已完成施工图设计。

三、申办对象法人及其组织。

四、申请材料(一)申请材料形式标准1、复印件用A4纸复印,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2、申办材料中要求的所有电子文件须存储在同一张电子光盘中。

照片应使用JPG格式,其他设计图纸应使用CAD格式,文字说明应使用DOC格式。

电子文件的文件名应使用中文名称。

(二)申请材料目录(三)申请材料注意事项1、仅变更用地单位的,仅需提交上述第1、3、4、6、8、9、10项。

五、审查内容(一)复核申请对象的送审资料是否完备、准确。

(二)核对申报材料中的用地单位、项目名称等是否一致。

(三)、查核项目用地现状照片、视频和《建设项目现场踏勘情况记录表》。

了解项目现场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情况;了解项目现场是否存在应拆未拆建筑;了解项目用地内部及周边的现状和近期建设情况,尤其是与水库、河流、高压走廊、铁路、轨道交通、加油加气站、变电站、污水处理厂、垃圾站、危险品项目等公建和市政设施用地是否留有足够的防护距离。

(四)核对项目的计容建筑面积和总建筑面积是否满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要求,并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基本一致。

(五)核对项目应缴纳的城市基础设置配套费和房地产项目价格调节基金。

(六)核对本期报建建筑物总平面定位蓝图中,建筑物的定位是否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基本一致。

六、审批流程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推开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委办发〔2010〕12号)的规定,综合考虑项目的投资主体、性质、区位、规模等因素,实行分级审批制度。

具体分为一类项目由市城乡规划局审批,二类项目由中心镇政府审批(不属于中心镇的镇二类项目由市城乡规划局审批)。

广州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管理规定-穗府[1991]61号

广州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管理规定-穗府[1991]61号

广州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管理规定正文:---------------------------------------------------------------------------------------------------------------------------------------------------- 广州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管理规定(穗府(1991)61号一九九一年九月五日)第一条为搞好我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城市规划管理,并应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广州市城市规划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局)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行政主管部门,并负责监督本规定的实施。

第四条各项建设工程的选址和用地布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设计任务书报请批准时,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

申请划拨或征用建设用地和进行建设须凭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凡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均属违法行为,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第五条在城市规划区内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实行统一领导,分级审批制度。

上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下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越权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有权监督和变更。

越权审批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无效。

第六条核发城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

(一)市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市属县内的国家、省、市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市规划局审批核发;(二)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市规划局委托开发区规划土地管理机构审批核发;(三)市属县域内城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发。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筑容积Hale Waihona Puke :以下;建筑密度:%以下;
建筑限高:米以下;
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下;
机动车停车位个,其中地面占%;
非机动车停车位个,其中地面占%;
绿地率:%以上,其中集中绿地面积不小于建筑用地面积的%;
3、用地主要出入口沿:设置;
4、其他要求:
备注:
***市城乡规划局
年月日


1、根据《***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制发本证。本件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附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件)
编号:*规()用地第号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
《选址意见书》编号
同意该项目规划用地,用地地点
用地范围详见本证所附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
1、批准规划用地面积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
2、规划条件:
用地分类:商业金融用地(C2)二类居住用地(R2)(兼容办公);
项目性质:商业金融用地(C2)二类居住用地(R2)(兼容办公);
2、建设单位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所附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和本件向市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
3、设计单位须按本件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设计方案。
4、建设单位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六个月期限内应向市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用地手续。因特殊情况需延期使用该证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本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本局申请,须经本局批准方可延期使用,否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逾期自行废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