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原理】对立统一规律的实质问题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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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 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的体会摘要:纵观历史,纵观生活,对立统一规律在历史上,在生活中无处不见。

作为新时代大学生的我们,理应对之有所认识和了解。

对立统一规律即矛盾规律,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我们要善于用对立统一的观点看问题!关键词:对立统一、矛盾、斗争性、同一性、普遍性事物为什么会发生量变质变?或者说,事物质变互变的根源是什么?这也就从事物发展的“是什么”这一问题到事物发展的“为什么”了。

事物为什么会发展?哲学辩证法的回答是由于事物的对立统一,在于事物的辩证矛盾。

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

和生活中的矛盾纠纷相区别,对立和统一分别体现了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

对立属性又称斗争性,统一属性又称同一性。

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它揭示了事物联系的根本内容和事物发展变化的动力、源泉。

世界上任何事物都包含着矛盾:矛盾双方既相互斗争,又内在统一;正是这种斗争性和统一性的相互联结,决定着事物的存在和发展。

孔子曾请教老子做人的道理,老子闭目不语,一会儿,老子张开嘴巴让孔子看。

问孔子:“我的牙齿还在吗?”“不在了”孔子答。

“我的舌头还在吗?”“还在。

”老子便继续打坐冥想,不语。

孔子思索良久,后起身鞠躬,说:“老子今日所教,孔子终身受用无穷。

”这个让孔子受用无穷的牙齿和舌头的故事,可以悟到柔弱胜刚强,牙齿虽硬,但是上下碰磨久了,也难免残缺不全;舌头虽软,但能以柔克刚,所以至今完整无缺。

牙齿是刚强的,却又是柔弱的;舌头是柔弱的,却又是刚强的。

看起来刚强的牙齿,敌不过柔弱的舌头。

牙齿的强和舌头的弱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依存;这二者在一定条件下向着自己相反的方向转化。

这种关系的建立使事物保持着稳定、联合、团结、统一的状态,它是有条件的、暂时的、相对的。

为什么呢?就是唯物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中的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

运用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原理指导实践,还要正确把握和谐对事物发展的作用。

如何理解对立统一规律

如何理解对立统一规律

如何理解对立统一规律一、什么是对立统一唯物论回答了世界是什么的问题,唯物辩证法回答了世界是怎样的问题——世界是永恒发展的,普遍联系的。

对立统一规律要回答的是为什么会发展以及怎样发展的问题。

既是世界观也是方法论。

如何理解对立统一规律 1矛盾就是对立统一,对立统一就是矛盾。

哲学中的矛盾不同于日常概念中的矛盾,日常概念中的矛盾一般是,情侣间感情不和闹矛盾了,语句前后不一致而自相矛盾了,面对选择而陷入纠结中等。

而哲学中的矛盾是指事物之间、事物内部存在着一种既相互依存、贯通,又相互排斥、对立的辩证关系。

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原理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又产生了,事物始终在矛盾中运动。

矛盾普遍性的例子如,生死、长短、大小,在数学中,正和负,微分和积分。

在力学中,作用力和反作用力。

在物理学中,阳电和阴电。

在化学中,原子的化合和分解。

在社会科学中,阶级斗争。

战争中的攻守,进退,胜败,等等都是矛盾着的现象。

既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这就是矛盾的普遍性原理。

矛盾的普遍性告诉我们,任何事物、任何时刻都存在着矛盾,因而要敢于承认矛盾、善于揭露矛盾。

逃避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若不能在矛盾的非对抗性阶段将其解决,待其激化、放大转向对抗性的,则要付出更多、更大的代价才能解决。

和谐不是无差别的一致。

矛盾的特殊性原理是指具体事物运动中的矛盾,每个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自己的特点。

一是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任何物质形式,其内部都包含着本身特殊的矛盾。

这种特殊的矛盾,就构成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的本质。

这就是世界上诸种事物之所以有千差万别的内在的原因。

世界上没有两个一模一样的人。

例如,留苏派照抄照搬苏联革命成功的经验,在国内只注重工人运动和“城市中心论”,以此领导革命,导致党早期蒙受挫折和失败,其原因正是因为没有认识到中国是一个半殖民、半封建的以农业经济为主的国家这一特殊国情,中国的工人只有百万之数,他们虽然具有先进性,但力量弱小,上亿之数且支持革命的农民才是最强大的力量,农民自然是在农村,而大城市是反革命集团势力雄厚之地。

对立统一规律的原理和方法论

对立统一规律的原理和方法论

对立统一规律的原理和方法论一、引言对立统一规律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重要原理之一,它揭示了事物内部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发展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的方法论是研究事物发展的一种思维方式,能够帮助我们深入认识和把握事物的本质,指导我们正确处理矛盾和推动事物的发展。

二、对立统一规律的原理对立统一规律的核心是对立统一的原理。

对立是指事物内部的矛盾和冲突,统一是指事物内部矛盾的统一性和整体性。

对立和统一是事物内部矛盾的两个方面,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

对立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动力,而统一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基本状态。

对立统一规律认为,对立是事物发展的源泉,事物因对立而运动、发展。

对立的存在使事物处于不断变化和发展的状态,推动事物向着更高的发展阶段转化。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内部矛盾的发展规律,即事物内部矛盾的斗争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

三、对立统一规律的方法论对立统一规律的方法论是一种分析和认识事物的方法,它包括对立统一的辩证思维和矛盾分析的方法。

1. 对立统一的辩证思维对立统一的辩证思维是一种思维方式,通过对事物矛盾的辩证分析,揭示事物内部矛盾的本质和发展规律。

这种思维方式要求我们超越片面性的看法,以辩证的眼光看待事物,把握事物内部矛盾的矛盾对立和统一的关系。

2. 矛盾分析的方法矛盾分析是对立统一规律的具体应用方法,它通过分析事物内部的矛盾,寻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主要矛盾,从而找到解决矛盾的关键点和途径。

矛盾分析的方法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辨别矛盾:分析事物内部的矛盾,辨别出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

(2)抓住主要矛盾:确定事物发展的主要矛盾,抓住事物发展的主要矛盾是解决其他矛盾的关键。

(3)寻找解决矛盾的途径:通过对矛盾的分析,找到解决矛盾的关键点和途径,推动事物向着更高的发展阶段转化。

四、对立统一规律的应用实例对立统一规律的原理和方法论可以应用于各个领域,下面以经济领域为例,说明对立统一规律的应用。

在经济领域,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经济发展中的矛盾和规律,为经济发展提供了科学的指导。

对立统一规律的原理应用

对立统一规律的原理应用

对立统一规律的原理应用1. 引言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基本原理之一,它是指事物内外部相互矛盾着又相互联结的特殊关系。

这一原理在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都有广泛的应用。

本文将探讨对立统一规律的原理及其应用。

2. 对立统一规律的原理对立统一规律的核心思想是: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事物的运动和变化是由内部矛盾引起的,矛盾的存在对事物的发展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具体来说,对立统一规律包括以下要点:1.事物内部存在着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主要矛盾对事物的发展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2.矛盾的存在使事物处于不断运动和变化的状态。

3.矛盾的解决会导致事物的发展和变革。

3. 对立统一规律的应用案例对立统一规律被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下面将列举几个具体案例来说明其应用。

3.1 生态系统的平衡生态系统是由生物群体及其非生物环境所构成的一种运行相对稳定的系统。

在生态系统中,不同生物之间存在着竞争和依存关系,这些对立关系使得生态系统能够保持相对平衡。

例如,食物链中食物供给与需求的对立统一关系维持了生态系统的平衡。

3.2 经济发展的矛盾在经济领域,对立统一规律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经济的发展往往伴随着各种矛盾,比如资源有限与需求无限的矛盾、劳动力与生产力的矛盾等。

这些矛盾推动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变革,同时也促使人们寻求解决矛盾的方法和途径。

3.3 科学技术的进步科学技术领域也是对立统一规律的应用场景之一。

科学的发展往往通过不断解决科学问题来推动,而科学问题之间常常存在着对立关系。

解决这些矛盾推动着科学的不断进步,从而带来技术的革新和创新。

4. 对立统一规律的意义对立统一规律的应用对于推动事物的发展和变革具有重要意义。

它可以帮助我们认识到事物内部矛盾的存在和决定性作用,从而更好地面对和解决问题。

在实践中,应用对立统一规律可以提供指导和借鉴,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5. 结论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重要原理之一,它在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都有广泛的应用。

浅谈对立统一规律

浅谈对立统一规律

浅谈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核心理论之一,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思想。

对立统一规律指出,世界上任何事物都具有对立面,对立面之间既互相排斥又互相依存,在一定条件下又能够互相转化,形成对立的统一。

在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对立统一规律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对立是矛盾的一种表现形式。

而矛盾则是事物普遍存在的一种态势,是事物自身发展的动力。

对立面之间的矛盾有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之分。

主要矛盾指导事物的发展,次要矛盾在主要矛盾的推动下得到解决。

正是这样的矛盾运动推动着事物的发展和进步。

对立统一规律认为,对立的双方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存,这一点对于事物的发展很重要。

因为如果没有对立面之间的相互依存,事物就无从谈起发展和进步;如果没有对立面之间的相互排斥,事物就永远停滞不前,也无从展开进一步的发展。

对立统一规律还指出,对立面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相互转化的关系。

在一定条件下,事物的矛盾双方会相互转化,也就是说原来的主要矛盾可能成为次要矛盾,原来的次要矛盾可能成为主要矛盾。

这种转化是事物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事物发展进步的基本方式之一。

对立统一规律对于我们如何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有着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

在认识世界方面,我们需要看到事物的对立面,了解事物的矛盾运动规律,深化对事物的认识。

在改造世界方面,我们需要善于把握事物矛盾双方的关系,正确处理各种矛盾,推动事物向着更高的发展水平前进。

总之,对立统一规律是一种世界观和方法论。

它不仅是理论,更是实践。

只有把对立统一规律贯彻到认识和实践的各个方面,才能更好地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实现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论述 对立统一规律原理及意义

论述 对立统一规律原理及意义

论述对立统一规律原理及意义
本文旨在探讨对立统一规律的原理和意义。

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之一,也是科学方法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立统一规律指的是: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转化,形成了一种不断向前发展的动态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对立面不断发生着新的变化和发展,最终实现了对立面的统一。

对立统一规律的意义在于:它是自然界、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之一,是科学研究和实践的重要指导原则。

在自然界中,生与死、进化与灭绝、吸收和排泄等现象都是对立统一的表现。

在社会发展中,阶级斗争、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科技进步与文化传承的冲突等也都是对立统一的表现。

通过对立统一规律的运用,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预测和引导事物发展的方向,推动科学、文化、技术等领域的进步和创新。

总之,对立统一规律是一种普遍存在于自然界和社会发展中的基本规律,对于我们认识世界、解决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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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立统一规律的基本原理

对立统一规律的基本原理

对立统一规律的基本原理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基本原理之一,也是自然界和社会现象中普遍存在的规律。

它揭示了事物发展中矛盾的对立面相互联结、相互转化的关系,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

下面将从不同的角度来解析对立统一规律的基本原理。

一、矛盾与对立矛盾是事物发展中普遍存在的现象,是推动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

对立是矛盾的一种表现形式,在事物内部存在于各种各样的对立面之间。

对立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推动事物向着更高级、更完善的方向发展。

二、对立面的统一对立面是事物内部相互关联的两个矛盾的方面,它们既相互对立又相互联系,构成了事物的整体。

对立面的统一是指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对立面之间通过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转化的关系,实现了事物的发展和变化。

三、对立面的互相依存对立面之间存在着互相依存的关系,它们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相互渗透。

没有一个对立面能够孤立存在,它们相互依存、相互影响,共同构成了事物的整体。

四、对立面的互相制约对立面之间相互制约,表现为一方面的发展必然受到另一方面的制约。

这种制约关系在事物发展过程中起到了调节作用,保持了事物的相对平衡。

五、对立面的互相转化对立面之间通过一定的条件和条件的变化,可以相互转化。

对立面的转化既是事物发展的结果,也是推动事物发展的力量。

转化的过程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推动事物不断向前发展。

六、对立统一的普遍性对立统一规律是自然界和社会现象中普遍存在的规律,几乎所有的事物和现象都可以用对立统一的观点来分析和解释。

无论是自然界的生物演化、物质运动,还是社会领域的阶级斗争、社会变革,都离不开对立统一规律。

七、对立统一的应用对立统一规律不仅是哲学原理,也是实践指导。

在社会生活中,我们要善于分析事物内部的矛盾和对立,找出矛盾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从而找到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

对立统一规律是事物发展中普遍存在的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矛盾和对立的内在联系。

了解和运用对立统一规律,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世界,把握事物的本质,推动事物的发展。

论述对立统一规律(关于矛盾的两个原理的世界观、方法论及联系实际)

论述对立统一规律(关于矛盾的两个原理的世界观、方法论及联系实际)

论述对立统一规律(关于矛盾的两个原理的世界观、方法论
及联系实际)
对立统一规律是哲学上关于矛盾的两个原理,其世界观、方法论和联系实际的特点如下:
1.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之间的矛盾性。

对立统一规律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由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构成,这两个方面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任何一个方面的变化都会对另一个方面产生影响。

这种对立统一关系既是客观存在的,也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2. 对立统一规律强调了对立统一关系的规律性和转化性。

对立统一规律表明,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对立元素可以相互融合、相互转化,形成新的统一体。

这种转化是一种辩证的、不可逆转的过程,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3. 对立统一规律在方法论上提供了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思路。

根据对立统一规律,我们可以采取辩证法的方法,通过分析、比较、综合、转化等方法,找出事物之间的矛盾,并通过解决问题来推动事物的发展。

4. 对立统一规律与现实世界的联系。

对立统一规律不仅存在于哲学上,也存在于现实世界中。

在人类社会中,不同的文化、观念、价值观之间存在着矛盾,这种矛盾推动了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同样,在自然界中,不同的物种、地形、气候之间也存在着矛盾,这些矛盾推动了自然界的发展和变化。

总之,对立统一规律是哲学上重要的规律,它揭示了事物之间的矛盾性、对立统一关系的规律性和转化性,并在方法论上提供了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思路,与现实世界有着密切的联系。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关于对立统一的规律是唯物辩证法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关于对立统一的规律是唯物辩证法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关‎于对立统一‎的规律是唯‎物辩证法体‎系的实质和‎核心,它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力‎,提供了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矛盾分析法‎。

矛盾是放映‎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矛盾即对立‎统一,它的两种基‎本属性是对‎立和统一,也称为斗争‎性和同一性‎。

回看中美关‎系的历史过‎程,双方既有尖‎锐的对立,也有真诚的‎合作。

这恰恰是体‎现了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辩证‎原理。

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

它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依存,互为存在的‎前提,并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二是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我们知道,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达国家,而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虽然两者在‎国家意识形‎态、外交政策等‎方面存在差‎异,但双方仍然‎存在着许多‎共同的战略‎利益,两国对亚洲‎和世界局势‎都负有重大‎责任。

在经济全球‎化和世界格‎局多极化形‎势的趋动下‎,中美两国有‎了更为广泛‎的合作基础‎,以国家利益‎为杠杆,中美关系有‎了极大的改‎善。

例如:震惊世界的‎9.11恐怖袭‎击事件,使得美国认‎识到在当前‎对其国家最‎为直接的威‎胁不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而恰恰就是‎全球的恐怖‎分子和恐怖‎主义的泛滥‎,中国也是其‎中的受害者‎之一,于是也加入‎了由美国领‎导的全球反‎恐联盟,双方的合作‎领域越来越‎广,由最先的反‎恐扩大到防‎止核武器和‎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扩‎散,甚至到反走‎私、反非法移民‎等;其次,近年来,各种全球性‎问题日益成‎为中美两个‎世界性大国‎绕不开的话‎题,在气候变化‎、能源合作、环境保护以‎及核裁军等‎全球性问题‎上,中美两国也‎开展了越来‎越多的磋商‎与合作;另外,在朝鲜半岛‎、伊朗核以及‎日益加深的‎经贸合作互‎利等问题上‎,中美两国也‎已经达成共‎识,在双方重要‎的共同点上‎,两国合作不‎断。

对立统一规律的原理和方法论

对立统一规律的原理和方法论

对立统一规律的原理和方法论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一,指的是存在于事物内部的对立面在一定条件下能够统一起来,相互转化和推动事物的发展。

它是辩证法的核心理论,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之一、对立统一规律的原理和方法论贯穿于自然界和社会现象的方方面面,对于认识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具有重要意义。

1.对立统一是事物内部的矛盾状态。

事物内部蕴含着对立的两个方面或相互排斥的矛盾要素,这些要素在一定条件下互相关联、互相作用,形成事物的内在矛盾和对立统一的关系。

2.对立统一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对立的两个方面在矛盾运动中相互转化,推动事物的发展和演变。

矛盾斗争和对立统一是事物发展的两个基本动力,相互作用、互相依存。

1.辩证方法。

辩证方法强调从事物的矛盾面中寻找事物发展的关键所在,通过观察和分析矛盾的方面,揭示事物发展的内部规律。

2.矛盾分析方法。

通过分析事物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发展趋势,找出事物的关键矛盾,为解决问题提供指导。

3.转化方法。

在社会实践中,要善于从对立面之间的互相转化中推动事物的发展。

通过转化,矛盾的双方不断调整自己的位置和关系,实现事物的进步和发展。

4.综合方法。

对立面之间的统一是事物发展的关键所在,因此需要进行全面综合的分析和思考,充分考虑事物内外部的多种因素,找出合理的解决办法。

对立统一规律在自然界和社会现象中都有广泛的应用。

在自然界中,对立统一规律体现为各种事物内部的对立面和矛盾要素,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和统一起来,推动事物的演变和进化。

生物进化中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即体现了对立统一规律。

在社会现象中,对立统一规律体现为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关系的变化,通过对立的双方不断博弈和调整,实现社会制度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

例如,阶级矛盾在社会中的发展过程中不断推动着社会的变革和向前发展。

总之,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核心理论,它揭示了事物内部矛盾和对立面的统一,以及矛盾斗争推动事物发展的动力。

对立统一规律的原理和方法论在认识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上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我们更准确地把握问题的本质,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浅谈对立和统一的规律认识

浅谈对立和统一的规律认识

浅谈对立和统一的规律认识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其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力,从根本上回答了事物为什么会发展的问题;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的中心线索,也是理解这些规律和范畴的“钥匙”;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矛盾分析法。

因此,自觉地坚持以对立统一规律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是十分重要的。

书上说,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

对立和统一分别体现了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

矛盾的对立属性又称斗争性,矛盾的统一属性又称同一性。

同一性表现为对立面之间具有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贯通的性质,斗争性表现为对立面之间具有相互排斥,相互否定的性质。

两者之间相互连结、相辅相成,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没有同一性也没有斗争性。

在事物的矛盾中,矛盾的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同一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矛盾斗争性的绝对性体现了物质运动的绝对性,矛盾同一性的相对性体现了物质静止的相对性。

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与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相结合,构成事物的矛盾运动,推动事物的发展。

爱因斯坦创立的光量子学说一发表,就在科学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一位朋友问他:“光究竟是什么?是波还是微粒?要知道,两者不能并存,不是这个就是那个。

”“为什么不可以既是这个,又是那个呢?光既是波又是微粒,是连续的有是不连续。

自然界喜欢矛盾。

”爱因斯坦是这样回答他朋友的。

他给光下的定义正揭示了矛盾的对立统一性。

还例如,南朝梁诗人王籍的《入若耶溪》一诗中曾写道:“蝉噪林愈静,鸟鸣山更幽。

”诗人描写林静,不直接从“静”入手,而是从其反面“噪”下笔,用蝉的噪声反衬林之静;描写山幽,不直接从“幽”入手,而是从其反面“鸣”下笔,有鸟的鸣叫反衬山之幽。

噪与静、鸣与幽形成鲜明的对比,又构成和谐的统一,意境高远,富含哲理。

若用“寂静无声”“了无人迹”等词语来描写林静山幽,则过于直白,毫无诗意可言。

对立与统一规律

对立与统一规律

对立与统一规律对立与统一是自然界和社会现象中普遍存在的一种规律。

它指的是事物之间存在着相互对立的因素和相互统一的因素。

对立是事物发展中的矛盾和斗争,而统一则是事物发展中的融合和和谐。

对立与统一既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又相互促进、相互转化。

本文将以自然界和社会现象为例,探讨对立与统一规律。

首先,自然界中存在着多种对立与统一的现象。

例如,地球的昼夜交替就是对立与统一的表现。

白天和黑夜是对立的,它们是不同的两种状态,而昼夜的交替则是它们相互转化、相互统一的结果。

此外,生物进化中的竞争与合作也是对立与统一的表现。

生物之间的竞争是对立的,但也正是因为竞争,种群中优胜劣汰,生物进化得以推进,形成更强大的物种。

同时,生物之间也存在合作,比如蜜蜂的群居生活,它们通过合作将个体的力量统一起来,从而实现物种的繁衍和生存。

其次,社会现象中对立与统一也表现得十分明显。

社会上的阶级斗争就是对立与统一的典型例子。

在社会中,不同阶级之间存在着对抗和矛盾,这是对立的一面。

然而,社会的发展和进步需要各个阶级之间的合作与融合,这是对立与统一的另一面。

类似地,国际关系中的争端与合作也是对立与统一的反映。

各个国家之间存在着利益冲突和竞争,但在全球化背景下,各国也需要携手合作,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

对立与统一规律在自然界和社会现象中皆可见到,它们既相互制约又相互促进。

对立推动事物发展,它是矛盾凸显的结果,是力量斗争的表现。

统一则是对立的调和和转化,它是力量融合的结果,是事物发展的和谐状态。

对立与统一是事物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是事物变化的内在原因。

当对立得到辩证的统一时,事物才能够得到持续的发展。

综上所述,对立与统一规律是一种普遍存在的规律,它表现在自然界和社会现象中。

对于我们认识事物的变化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我们要善于把握对立与统一的关系,既要看到事物之间的矛盾和对抗,也要善于发现事物之间的合作与融合。

只有在对立与统一中,我们才能够推动事物发展,实现社会的进步和人类的幸福。

对立统一规律方法论

对立统一规律方法论

对立统一规律方法论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规律之一,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和源泉。

本文将从对立统一规律的概念、特点和应用等方面,阐述其方法论意义。

一、对立统一规律的概念对立统一规律是指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矛盾双方的联系和发展规律。

它表明,任何事物都是由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构成,二者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转化,共同组成一个统一体。

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规律之一,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和源泉。

二、对立统一规律的特点对立统一规律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矛盾性: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内部的矛盾性,即事物内部存在着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

2. 统一性:对立统一规律表明,矛盾的双方不是相互排斥的,而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转化的。

3. 发展性: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矛盾的双方在不断的斗争中推动事物的发展。

4. 方法论性:对立统一规律是一种方法论,它提供了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即矛盾分析法。

三、对立统一规律的应用对立统一规律在各个领域都有着广泛的应用,例如:1. 哲学领域: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唯物主义的核心内容之一,它为哲学研究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

2. 经济领域:对立统一规律在经济领域中的应用表现在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和相互制约关系上,例如供求关系、价格与需求关系等。

3. 政治领域:对立统一规律在政治领域中的应用表现在政治矛盾的双方相互依存和相互制约关系上,例如政权与民众、统治与被统治等关系。

4. 管理领域:对立统一规律在管理领域中的应用表现在组织内部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和相互制约关系上,例如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组织目标与个人目标等关系。

四、对立统一规律的方法论意义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即矛盾分析法。

矛盾分析法是指通过对矛盾的双方进行深入分析,发现矛盾的内在联系和发展趋势,从而解决矛盾的方法。

矛盾分析法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1. 帮助人们深入理解事物的本质:矛盾分析法可以帮助人们深入理解事物内部的矛盾性,从而认识事物的本质。

对立统一规律的主要内容

对立统一规律的主要内容

对立统一规律的主要内容对立统一规律是哲学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它是指矛盾双方在相互对抗中,同时又互相依存、互相贯通,它们之间存在一种内在的、不可分割的联系。

对立统一规律在物质世界的各个方面都有体现,是推动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

本文将围绕对立统一规律展开探讨。

1. 对立统一的含义对立统一是一个比较常用的概念,也是哲学中的一个基本概念。

它是指矛盾双方在相互对抗中,同时又互相依存、互相贯通,它们之间存在一种内在的、不可分割的联系。

具体来说,对立体现了事物的一面,而统一反映了事物的另一面。

比如,一枚硬币的正反面,黑白两种颜色,热和冷、上和下、静和动等等,都是对立的存在,在不断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实现了对立的统一。

2. 对立统一的本质对立统一的本质是指对于任何一个具体的事物而言,它都是在不断与其他事物相互作用中发展演化的。

没有一件事物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处在复杂的、多元的关系之中。

由于对立体现着事物的矛盾面,而统一则体现了事物的整体性,所以对立统一是推动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

在社会生活中,阶级斗争、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发展,都是对立统一的体现,只有搞好对立统一的处理,才能推动科学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3. 对立统一的作用对立统一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对于任何一个具体事物而言,它都处于与外界相互作用的过程中,通过对外界的反应和抵抗,实现了自我发展和整合。

比如,物质世界中的矛盾(如正反面)是物质的发展动力,是推动事物向更高阶段发展的重要原因;在社会生活中,矛盾和改革也是推动社会前进的重要力量。

对立统一在思维方式和方法论上也有很重要的作用。

抓住对立统一的方法,可以帮助我们拓宽思维和视野,发现问题的本质和核心,从而更好地解决问题。

比如,在分析社会主义事业中的矛盾时,我们不能仅仅看到问题的表面现象,而要抓住事物的本质和根源,从而有效地解决问题。

另外,对立统一还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事物的演化和发展规律,从而更有效地推动事物发展。

通过深入地了解对立统一规律,我们可以更好地把握历史的脉搏和未来的趋势,预知事物发展的方向和趋势,为事物发展提供更可靠的支撑。

唯物辩证法对立统一规律的原理

唯物辩证法对立统一规律的原理

唯物辩证法对立统一规律的原理引言唯物辩证法是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基础的一种思维方法和认识论。

在唯物辩证法中,对立统一规律是其中的一个核心原理。

本文将深入探讨唯物辩证法对立统一规律的原理及其应用。

1.对立的本质对立是事物内部存在的和发生变化的基础。

所有事物都是由相互对立的两个或多个方面构成。

对立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对立方面通过相互斗争、相互排斥实现发展。

2.对立的斗争对立的斗争是事物内在矛盾引起的。

对立方面通过相互斗争来推动自身的发展。

斗争是事物变化的动力。

斗争不仅体现在事物自身内部,也体现在不同事物之间的相互关系中。

3.对立的转化对立方面在斗争过程中相互转化。

对立的斗争导致事物的变化和发展,使事物从一种状态向另一种状态转化。

这种转化是事物发展的关键。

对立的转化是事物发展的必然结果。

4.对立统一规律的应用对立统一规律贯穿于各个领域,深刻影响着我们的思维方式和认识方式。

以下是对立统一规律在不同领域的应用举例:4.1自然科学领域在自然科学领域中,对立统一规律得到广泛应用。

例如,物理学中的粒子与波的对立统一观念,化学中的反应物与生成物的对立统一观念,生物学中的细胞的对立统一观念等。

对立统一规律帮助科学家深入理解和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运行规律。

4.2社会科学领域在社会科学领域中,对立统一规律同样起到重要作用。

例如,社会学中的个体与集体的对立统一观念,经济学中的供求关系的对立统一观念,政治学中的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对立统一观念等。

对立统一规律帮助我们深刻理解社会现象和社会规律。

4.3哲学领域在哲学领域中,对立统一规律是基本的原则之一。

对立统一规律帮助我们对世界和事物的本质有更加深刻的认识。

通过对对立统一规律的应用,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分析世界的变化和发展。

结论唯物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是一种深刻的思维方式和认识方法。

对立统一规律贯穿于事物的发展过程,推动着事物的变化和进步。

通过对对立统一规律的理解和应用,我们能够更好地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运行规律,为实现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提供思想指导。

对立统一规律的原理

对立统一规律的原理

对立统一规律的原理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基本原理之一,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是辩证法的核心内容之一。

对立统一规律告诉我们,事物的存在、发展和变化都是在对立统一的基础上进行的。

对立统一规律贯穿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是事物发展变化的内在原因和动力,对于我们认识和把握事物的发展规律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对立统一规律表明了事物发展的矛盾性。

任何一个事物,都是由对立的两个方面组成的。

这两个对立的方面在一定条件下相互排斥、相互斗争,但同时又相互依存、相互联结,构成了事物的内部矛盾。

这种内部矛盾推动了事物的发展和变化,使事物不断向前发展。

其次,对立统一规律强调了对立面的相互转化。

在事物发展的过程中,对立面不是僵化的,而是相互转化的。

对立面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这种转化既是对立面之间相互斗争的结果,也是对立面相互依存、相互联结的结果。

这种相互转化使事物得以不断发展和变化。

再次,对立统一规律指出了对立面的互相渗透。

对立面之间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互相渗透的。

在对立面之间的斗争和转化的过程中,它们不断地相互渗透、相互影响,这种互相渗透又推动了事物的发展和变化。

最后,对立统一规律强调了对立面的相互转化和互相渗透的过程是不断循环的。

在事物发展的过程中,对立面的相互转化和互相渗透是不断循环的,这种不断循环推动了事物的不断发展和变化。

总之,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指导着我们认识和把握事物的发展规律。

只有深刻理解和运用对立统一规律,我们才能更好地指导实践,推动事物的发展,实现个人的价值和社会的进步。

因此,我们应该深入学习对立统一规律,不断提高对立统一规律的认识水平,不断扩大对立统一规律的应用领域,为推动事物的发展和变化做出更大的贡献。

矛盾对立统一的原理及方法论

矛盾对立统一的原理及方法论

矛盾对立统一的原理及方法论
矛盾对立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特征,它是社会运动发展的动力,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

它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种是联结,一种是冲突。

在社会经济科学中,矛盾对立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其概念涉及动态发展的许多理论,被认为是社会和经济的综合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矛盾对立的特性是两个相对的力量在关系中产生冲突,从而导致不同的行为结果,这种关系是一种柔性的、可改变的状态,它的发展注定要受到互动矛盾的作用而改变。

统一的原理指的是矛盾对立中的互动作用,即矛盾以联结形式而不是以冲突形式出现,由此形成一种新的、统一的状态。

它依靠对现实环境的分析和理解,对对立状态进行分析、理解,根据对关系和联系的认识,使关系脱离冲突,达到联结和统一的目的。

统一的方法论指的是在实践中,如何做到矛盾对立统一,即如何找到矛盾对立之间的联系,真正实现矛盾的统一。

首先,要把握矛盾对立发展的趋势,观察发展过程中的矛盾,把握其发展规律。

其次,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通过解决实际问题来检验理论,把实际中的不同矛盾根据理论的要求进行比较分析,获得不同矛盾之间的联系,从而实现矛盾对立统一。

同时,要坚持联系历史实践,从历史实践中总结经验,把握矛盾联系统一的规律,发现历史问题得以解决的原因,并从中获取经验教训,达到矛盾对立的统一。

最后,要坚持通过实践找准新的途径,不断探索新的理论和新的方法,从而统一矛盾对立,进而实现实践发展的目标。

矛盾对立统一的原理及方法论,是社会经济科学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为解决具体实践问题提供了重要理论参考。

只有把握住矛盾对立统一的原理及方法论,才能在解决实践问题中发挥出作用,为社会经济科学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对立统一规律的实质问题初探

对立统一规律的实质问题初探

作者: 章韶华
作者机构: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
出版物刊名: 中州学刊
页码: 36-40页
主题词: 反决定;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的关系;决定者;对立统一关系;实质问题;决定性;定条件;主次;相互转化
摘要: <正>众所周知,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那么,对立统一规律本身有没有个“实质”的问题呢?如果有,又是什么呢?本文拟就这个问题谈点看法。

把对立统一规律确定为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是列宁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一个重大贡献,也是列宁对国际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经验的一个深刻总结。

列宁在作出这一论断的同时又指出:“可是,这需要解释和发挥。

” 毛泽东十分重视列宁的这个思想,他在《矛盾论》中科学地解释了这个思想,并作了重
要“发挥”。

比如,他第一次提出了“矛盾问题的精髓”理论和“矛盾双方必分主次及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原理,这就把研究重点深。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论文-对立统一规律的实际应用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论文-对立统一规律的实际应用

对立统一规律的实际应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论文)【摘要】对立统一规律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辩证法是解决一切矛盾的方法论,对对立统一规律的理解,研究与实践应用十分重要。

在各个学科的学习与研究中,对立统一规律已经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核心。

【关键词】对立统一规律高等数学书法篮球教学研究实践一、什么是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亦称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规律或矛盾规律。

它揭示出自然界、社会和思想领域中的任何事物以及事物之间都包含着矛盾性,事物矛盾双方又统一又斗争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对立统一规律包含以下基本内容:(一)对立面的同一和斗争。

同一和斗争是矛盾双方所固有的两种属性,同一性表现为对立面之间具有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贯通的性质,斗争性表现为对立面之间具有相互排斥,相互否定的性质。

(二)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联结的。

同一是对立面双方的同一,它是以对立面之间的差别和对立为前提的。

矛盾的斗争性寓于矛盾的同一性之中。

斗争是统一体内部的斗争,在对立面的相互斗争中存在着双方的相互依存,相互渗透。

斗争的结果导致双方的相互转化,相互过渡。

(三)矛盾的同一性是相对的,矛盾的斗争性是绝对的。

矛盾的同一性是指它的条件性,任何矛盾统一体的存在都是有条件的;矛盾的斗争性的绝对性是指它的普遍性,无条件性。

矛盾的斗争性不仅存在于每个具体矛盾运动的始终,而且也存在于新旧矛盾交替的过程中。

(四)矛盾双方既统一又斗争推动事物发展。

矛盾的同一性是矛盾存在和发展的前提,矛盾双方互相渗透,贯通为矛盾的解决准备了条件;矛盾的斗争性导致矛盾双方力量对比和相互关系不断变化,以致最终造成矛盾统一体的破裂,致使旧事物被新事物所取代。

【1】二、书法中的对立统一规律书法艺术充分体现了对立统一规律,这一规律渗透于笔法、结字、章法和墨法之中。

笔法包括执笔方法和运笔方运法两个方面。

执笔上,唐代林韫说:“用笔之力,不在于力;用于力,笔死矣。

浅析对立统一规律【范本模板】

浅析对立统一规律【范本模板】

浅析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又称矛盾规律,是揭示事物发展的源泉、动力和发展趋势的最根本规律。

是唯物辩证法所揭示的若干规律和范畴的核心。

矛盾作为关系属性,之所以能成为一切关系的基础,是因为它选取了世界上最基本的关系,即两方面之间的关系。

而这两方面不是具体的两方面,而是抽象概括出的带有普遍性的两方面.因此,矛盾关系既有普遍性,又有代表性,同时它又是构成多方面关系的细胞.矛盾是一个古老的概念。

古希腊和中国的思想家们都在不同程度上注意到了自然界和社会生活中的矛盾现象,并从哲学上进行了概括和说明。

但是,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古代思想家的矛盾观还是朴素、直观和自发的.黑格尔在近代矛盾思想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他第一次使矛盾思想具有了自觉的(但是唯心的)理论形态。

马克思主义哲学继承了以往辩证法思想的优秀成果,总结了现代科学发展的理论成就,正确地揭示了矛盾的实质,形成了唯物辩证的矛盾的科学理论。

一、什么是矛盾?它的基本属性是什么?对立统一规律又称矛盾规律,它作为哲学范畴,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对立统一及其相互关系.矛盾及对立统一,对立统一是矛盾的两种属性。

矛盾的对立属性又称斗争性,矛盾的统一属性又称同一性。

矛盾的斗争性指矛盾双方互相排斥的属性,体现双方的互相分离的倾向和趋势,它是一个非常广泛的哲学范畴,阶级斗争,生存竞争,机械运动中的排斥与吸引等都属于矛盾的斗争性,矛盾的同一性指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一种联系的趋势。

二、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的相互关系。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连接的.同一时以对立面的差别为前提的。

斗争性寓于斗争的同一性中,在对立面的相互斗争中存在着双方的相互依存,相互渗透,斗争得结果导致双方相互转化,相互过渡。

矛盾的同一性是相对的,任何矛盾的统一体的存在都是有条件的,而矛盾的对立性是绝对的,它是普遍的,无条件的.矛盾双方既统一又斗争推动事物的发展,对立面的统一不是无条件的,凝固不变的,对立面的斗争性迟早要打破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使原有的矛盾统一体解体并形成新的矛盾统一体,矛盾的同一性为矛盾的双方相互渗透贯通准备了条件,矛盾的斗争性导致了矛盾双方的力量的对比和相互关系得到不断变化,以致最后造成矛盾的统一体的破裂,旧事物被新事物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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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与作用反作用原理不同。“作用反作用”是黑格尔从牛顿力学中引进的一对范畴,它揭示了关系者间相互作用的(即外在联系的)一个基本特点。比如,作用具有主动性,反作用具有被动性,以及因一定条件而互为被动或主动;又如,作用与反作用的方向相反、力量相等、对立而又统一,等等。而决定反决定则认为,作用者对反作用者始终都是一种决定性的关系,而后者对前者始终都是一种从属性、反决定性的关系;并且,正是这种决定反决定性才使关系者间必然要表现出作用反作用的特点。可见,正如作用反作用揭示了决定反决定的外部特点一样。决定反决定则揭示出了作用反作用的内在本质。
随着科学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对立统一规律的研究,也在不断深入。
苏联契尔特科夫在1963年出版的《辩证法的核心》(参见[苏]契尔特科夫《辩证法的核心》(中译本)。)一书中,表述了这样一种思想:比如量变与质变、肯定与否定、本质与现象、内容与形式等等,当然都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但是,这些对立统一关系具有一种共同的本质,即前者对后者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一种决定性质的关系;反之,后者对前者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从属性的关系。就是说,上述对立统一是前者决定后者、后者从属于前者这样一种性质的对立统一,并且,这种决定性与从属性具有不变性的特点。显然,这已不再是对矛盾双方力量上具有不平衡性和地位上具有主次性的研究,也不是对双方力量强弱的变化和地位主次的转化的关系的研究,而是对矛盾双方关系的性质,即对对立统一的实质的研究。
【基本原理】对立统一规律的实质问题初探
时间:2012-12-4 22:55:16 点击: 1
核心提示:众所周知,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那么,对立统一规律本身有没有个“实质”的问题呢?如果有,又是什么呢?本文拟就这个问题谈点看法。 一 把对立统一规律确定为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是列宁对...
可是,随之而来又提出了一个问题:既然联系是关系者双双相互的作用,那么被决定者对决定者就不仅仅是消极的从属,它同时还要作用于决定者,而这种作用相对于那种“决定作用”来说,显然只能是这种“决定作用”基础上的一种“反决定性质的作用”(即反作用)。于是,所谓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就成了由决定反决定性质规定着的对立统一了。
众所周知,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那么,对立统一规律本身有没有个“实质”的问题呢?如果有,又是什么呢?本文拟就这个问题谈点看法。

把对立统一规律确定为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是列宁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一个重大贡献,也是列宁对国际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经验的一个深刻总结。列宁在作出这一论断的同时又指出:“可是,这需要解释和发挥。”(《列宁全集》第38卷,第240页。)毛泽东十分重视列宁的这个思想,他在《矛盾论》中科学地解释了这个思想,并作了重要“发挥”。比如,他第一次提出了“矛盾问题的精髓”理论和“矛盾双方必分主次及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原理,这就把研究重点深入到了对立统一规律的内部。“精髓理论”告诉人们,仅仅承认它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是不够的,还要认识到这个实质和核心中的精髓;“主次原理”告诉人们,仅仅认识到事物都包含着矛盾还不够,更要认识到矛盾双方必有主次之分。这样,毛泽东同志就在唯物辩证法史上首先展开了迸一步深化和发展对立统一规律的工作。
它与否定之否定规律也不同。我们知道,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普遍形式,即事物都是遵循着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秩序运动发展的。我们还知道,“肯定”是肯定因素(矛盾的主要方面)与否定因素(次要方面)的对立统一体;“否定”是原否定因素(矛盾的主要方面)与原肯定因素(次要方面)的对立统一体;“否定之否定”又是原肯定因素(主要方面)与原否定因素(次要方面)的对立统一体。对此,决定反决定认为,尽管肯定因素与否定因素既分主次、又在一定阶段上或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但从双方联系的根本性质上讲,自始至终都是肯定因素决定否定因素、否定因素从属于并反决定于肯定因素的。正是由于这种决定性及其“始终性”,才使比如种下的麦粒(肯定)长出麦株(否定)而不会长出瓜秧,从而结出麦粒(否定之否定)而不会结出苹果;同样,正是由于这种反决定性及其“始终性”,才使种下的麦粒(种子)转化成麦株(植物),结出新的更多的麦粒(果实);也正是由于这种决定反决定性及其“始终性”。事物的发展才必然地表现为这种由肯定到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的方向和形式;并且,这种发展变化的本身就是由这种决定反决定性搏动的。
具体地说,作为反映对立统一的根本性质的哲学范畴,“决定反决定”具有内在、外在两重含义:
从内在性上讲,它表现为决定性关系与反决定性关系的统一。“决定性关系”,是指矛盾双方必有一方作为先决条件而与另一方发生对立统一关系,从而使这种关系具有决定的性质。这种决定性关系不因外在作用的强弱变化(即力量大小的变化或地位主次的相互转化)而变化,“反决定性关系”,是指矛盾双方中被决定的一方必然以决定者一方作为自己的先决条件或基础而与之发生对立统一关系,从而使这种关系表现为从属的、反决定的性质,它也不因外在作用的变化而变化。
由此可见,决定反决定与辩证法的其他原理有着质的不同。诸如:
它同矛盾主次原理不同。矛盾主次原理是从矛盾双方的地位及其关系的角度反映矛盾的,而决定反决定则是从于矛盾双方“联系的性质”上反映矛盾的。地位上的主次性是力量上强弱的集中体现,矛盾双方在地位上不仅会因力量的不平衡而必分主次,而且还会因力量强弱的变化而互易其主次地位;相反,决定性与反决定性则不因其量上的变化而变化,并且,一种矛盾一经产生,就始终不变。反过来说,二者又是有联系的,这种联系表现为:矛盾主次原理科学地反映了作为决定者与被决定者的矛盾双方力量上和地位上的基本特点,而决定反决定则揭示了矛盾主次关系的内在本质。
例如,生产力对生产关系所以起的是决定性作用,是因为生产力对生产关系具有一种内在的决定性质的关系;同样,生产关系对生产力所以会有反作用,是因为生产关系对生产力不仅具有从属性,而且具有一种反决定性。也正因此,无论这种反作用的“力”是强是弱,其“量”是大是小,其“地位”是主是次,其关系的性质始终都是从属的、反决定的。

对立和统一揭示了事物矛盾的基本联系,它们本质上属于联系范畴。那么,何谓联系?简单说来,联系是指关系者间内在的相互关系与外在的相互作用的统一。关系是联系的内在规定,相互作用则是联系的外在表现。比如,人体各组成部分因为有着内在关系,所以它们才能相互作用。所谓矛盾双方的联系,就是指矛盾双方内在的对立统一关系与外在的对立统一作用的统一。同样,“决定反决定”也是指内在的决定反决定关系与外在的决定反决定作用的统一。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哲学研究围绕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提出的问题而开展全国性的大讨论(如对真理标准、矛盾主次原理、哲学基本问题、人道主义等问题的讨论)接连不断。细细想来,这些讨论有一个显着的特点,就是围绕着“对立统一的性质是什么”的问题进行的。例如,真理标准讨论,实际上是对实践与真理的对立统一关系的性质的讨论。就是说,作为一对矛盾,是实践决定真理、真理从属于实践呢,还是相反?这种决定性与从属性会不会因一定条件而相互转化?矛盾主次原理讨论。实际上是在讨论比如生产力、生产关系、实践决定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理论呢,还是相反?这种决定性与从属性会不会因一定条件而相互转化?如此等等。
对事物矛盾的认识仅停留到它们之间又对立又统一这种层次还是不够的。何以见得?比如,物质与精神当然可以说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但是,物质对精神的对立统一究竟是什么性质的对立统一?精神对物质又是什么性质的对立统一?既然物质、精神是两种不同质的东西,那么这两种对立统一关系怎么能像对方统一规律所说的那样没有质的区别呢?又如,精神在一定条件下当然也会转化为矛盾的主导方面,但是,这种主导只是量上的地位上的主导,这种转化也不过是地位上的转化。可见,只知道对立统一规律揭示出事物矛盾关系,不了解反映事物矛盾关系的内在本质。就是说,不懂得矛盾为什么会对立、为什么会统一的,是怎么样对立、怎么样统一的,是不能够正确把握对立统一规律的。决定反决定回答了这些问题。内容与形式为什么会对立、统一呢?就是因为:它们是一种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必须从属于因而只能反决定于内容的关系,所以它们才会对立;而形式必须以内容作为自己存在的前提和基础。内容必须依据一定的形式才能存在,并通过形式的反作用才能发展,所以它们又是统一的。在这种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从属于并反决定于内容的对立统一的关系中,形式的反作用的力量再大,仍然是在“受内容决定这个基础上的,并且这种反作用所以会时大时小,就是由于内容对形式的要求在变化。形式并不因其量上的、地位上的变化而改变对内容的那种从属的、反决定的性质。我们可以这样说:因为它们是内容永远决定形式、形式永远从属于并反决定于内容这样一种性质的关系,所以它们必然要表现为对立统一这种形式;但却不能反过来这样说:因为它们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所以才具有决定反决定的性质。这种“不可逆性”说明,决定反决定乃是对对立统一规律的深刻化一种从矛盾联系的形式到矛盾联系的本质的深化,或如列宁所说,是“从联系和相互依存的一个形式到另一个更深刻更一般的形式”的深化,(《列宁全集》第38卷,第239页。第38卷,第239页。)(至于“从属性”,实际上已经内在地包含在“决定与反决定”之中了。)
从外在性上讲,它表现为决定性作用与反决定性作用的统一。“决定作用”,是指矛盾双方中决定者一方对被决定者一方因具有内在的决定性关系而与之发生对立统一作用——或物质或能量或信息的交换,从而使这种作用具有主动性、控制性等决定性的特点;“反决定作用”即通常所说的“反作用”,它是指矛盾双方中被决定者一方因对决定者一方具有内在的反决定性关系而与之发生对立统一的作用——或物质或能量或信息的交换,从而使这种作用具有受动性、反馈性等反决定性的特点。
可见,争论的焦点已不再是承认还是否认它们是对立统一关系,也不再是承认还是否认它们必分主次及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而是这种分为主次的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是否具有决定反决定的性质,以及这种决定性与从属性、反决定性是否具有不可相互转化性。在这一系列地讨论中,许多同志不谋而合地认识到:我们绝不能因一定条件下反作用的量的变化而混淆决定作用与反作用的质的区别;绝不能因矛盾双方地位上的主次转化而忽视它们这种决定性关系与反决定性关系的不可相互转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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