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尔巴特的教育思想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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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教育史》

第三章西方近代教育

第三部分赫尔巴特的教育思想(教案)

一、导入新课

赫尔巴特的墓碑上镌刻着这样的墓志铭:

探求神圣深湛的真理,

甘于为人类幸福奋斗,

是他生活的鸪的。

此刻,他的自由的灵魂,

充满光明,飞向上帝,

此地,安息着他的躯体。

多数伟人,在他们在世时,好象并不怎么令人钦佩;但当他们去世以后,他们的伟大之处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所以,伟人的称呼往往是他们的后代给的,他们的荣誉往往是迟到的,赫尔巴特也是如此。赫尔巴特的教育、教学思想并未引起当时人们的注意和重视,为此他曾哀叹道:“我那可怜的教育学没能喊出它的声音来。”在他1841年去世20年之后,也就是从19世纪60年代以后,他的教育理论首先在德国开始引起人们的注意,后来在美国、欧洲以及亚洲各国开始学习并且应用赫尔巴特的教育理论,我国20世纪初开始翻译和引进了赫尔巴特的教育学说,在西方教育史上,他被誉为“科学教育学的奠基人”、“教育学之父”,他是第一个提出完整教育理论体系的人,传统教育理论的代表。今天我们就来学习这么一位伟大的教育家。

二、本节课的学习内容

本节课包括八个方面:(一)、历史地位,(二)、生平概况,(三)、理论基础,(四)、教育理论,(五)、历史影响,(六)、课堂小结,(七)、巩固提高,(八)、布置作业。(一)历史地位

JohannFriedrichHerbart,(1776-1841),德国19世纪着名的哲学家、教育家,欧洲教育心理化运动的重要代表之一。代表作是1806年的《普通教育学》、1935年的《教育学讲授纲要》。他的突出贡献就是将教育理论建立在伦理学和心理学基础之上,试图揭示教育、教学的规律,深化了教育学研究的内容。

(二)生平概况

1776年生于德国奥登堡。

他的幼年教育受益于母亲和家庭教师,以后入拉丁学校。

1794年进耶拿大学。在学校内他研究康德、费希特等人的哲学着作,当时刚发表的古希腊哲学家巴门尼德(Parmenides,约公元前六世纪)关于一切存在都是统一的和不变的学说,给他很大的影响。

1797年初,他在修完大学课程之前,即去瑞士担任一贵族的家庭教师,他对教育的兴趣就是由这个职务引起的。

他在1799年曾访问过柏格多夫,与裴斯泰洛齐相识,这一认识给他的印象很深,但是他并未接受裴氏观点中的民主主义倾向。

1799年以后,他停居在友人家专攻哲学。

1802年在哥丁根大学取得博士学位,随后即在该校任教。1806年,他的最主要的教育代表作《普通教育学》出版。

1809年他应哥尼斯堡大学的聘请,继康德之后,讲授哲学与教育学,并创立教育研究所,目的在于训练教师,应用他的教育原理。

1833年,他重回哥丁根大学任教,授哲学和教育学。1835年出版了《教育学讲义纲要》,进一步发展了《普通教育学》中的思想,完善了他的教育学体系。

1841年8月11日突患中风,昏迷不醒,经抢救无效逝世。

(三)理论基础

1、心理学

赫尔巴特是西方历史上第一位把心理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加以研究并努力把它建成一门科学的思想家。

赫尔巴特认为,心理学是教育学的最重要的理论基础,是建立科学教育学的首要科学。赫尔巴特断定,观念是人的心理活动最基本的要素,是人的全部心理活动的基础,人的一切心理活动,都不过是观念的活动而已。

赫尔巴特把任何一种心理现象都归结为观念活动。他认为,教育必须不断扩大儿童的观念,而要扩大儿童观念主要靠通过教学传授知识。通过知识的传授,不仅可使儿童获得多方面知识,发展思维能力,而且可以增强感情,培养意志。

赫尔巴特毕生从事心理学研究,并努力把教育学建立在心理学基础上,寻求教育教学规律,在教育学和心理学的发展史上都有着不可磨灭的功绩。

2、伦理学

赫尔巴特把他的哲学思想应用到社会实际中去,提出了自己的伦理学体系。他重视人类的道德规范、强调培养道德观念,认为人们之所以趋善避恶,主要是由于确立了道德观念。赫尔巴特把如何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确定为五种道德观念,以此作为他的伦理学的基本原理。这五种道德观念为:

(1)“内心自由”的观念。要求个人的意见和行为摆脱外在的干扰,服从内心理

性的判断,使意见与行为

协调一致,确定人的行为方向。

(2)“完善”的观念。当意见和行为之间发生矛盾且无法调和时,则依靠“完善”

的观念加以解决,即用

多方面理智能力加以协调,使行为完善起来。

(3)“仁慈”的观念。即“绝对的善”的观念,它要求个人意志与他人意志和谐

一致,当个人意志与他人

意志发生冲突时,要服从他人的意志,求得“社会的稳定”和“生活的安定”。

(4)“正义”的观念。当两种以上的意志发生冲突时,为防止纷争,须凭赖多数

意志的同意来进行协调,

以求得意志相互间的完全调和与互让。

(5)“报偿”的观念。即某人的意向有利或有害于他人的意向时,必须有适当报

偿的观念,使善有善报,

恶有恶报。

(四)、教育理论

1、论教育目的

赫尔巴特依据其上述伦理学思想,论述了教育目的的问题。在他看来,教育目的可分为两部分,

(1)、“选择的目的”:又称“可能的目的”,它是指培养和发展儿童多方面的能力和兴趣,以便其将来选择职业。

(2)、“道德的目的”:又称必要的目的。所谓道德的目的,就是培养五种道德观念,使之具备完美的道德品质。

2、儿童管理

赫尔巴特重视儿童管理,视其为顺利开展教育教学的重要条件。他认为,“只教不管”,会使教育工作变成徒劳;相反的,如果只管不教,则会导致对“心智的压迫”。在赫尔巴特看来,管理是教育上的一根缰绳,教师必须“坚强而温和”地抓住它。

(1)、原因:儿童有一种“不驯服的烈性”,它是不守秩序的根源,必须自幼加以管理,使之在儿童时期就能够克服他的烈性,“造成一种守秩序的精神”。

(2)、方法:a、惩罚的威胁;b、监督;c、命令和禁止;d、惩罚;e、做功课或进行活动;f、权威和爱。

3、教学理论

在赫尔巴特的整个教育体系中,教学是中心。他对教学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系统的理论,对后世产生了极大影响。

(1)、多方面兴趣和课程设置。

赫尔巴特重视多方面兴趣,视之为教学的“较近的目的”,是达到教学的最高目的的基础,是培养德行不可缺少的步骤。

a、经验的兴趣:是通过对外界事物的观察,由感觉而得来的以经验为基础的兴趣,与之相适应设自然(博物)、物理、化学、地理等科目。

b、思辩的兴趣:是通过思考探索事物间的关系、规律的兴趣,与之相适应的学科为数学、逻辑学、文法等。

c、审美的兴趣:评价、判断自然、艺术和行为美丑的兴趣,与之相适应有文学、绘画、音乐等学科。

d、同情的兴趣:在与一定范围的人接触中,愿与人共享苦乐的兴趣,通过本国语、外国语(古典语和现代语)等学科来培养。

e、社会的兴趣:愿与较广泛的人接触,关心社会和国家幸福的兴趣,与之相适应的学科为历史、政治、法律等。

f、宗教的兴趣:重视和亲近神的兴趣,与之相适应的学科是神学。

(2)、教学的形式阶段

第一阶段:明了(清楚)。

这个阶段主要是让学生清楚、明了地感知新教材,儿童的心理处于静态的专心活

动中,兴趣为注意阶段。方法则采用叙述教学(或称单纯提示的教学),教师通过实物的观察、图片的演示、简练而清晰的讲述,提示新教材,让学生在保持集中注意力中观察、感知、分析每一个单一的感知对象,获得明晰的观念。

第二阶段:联合(联想)。

这个阶段主要是把新获得的观念与旧有的观念联系起来,形成新的观念。这时儿童的心理处于动态的专心活动中,兴趣为期待阶段。方法则采用分析教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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