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不良贷款催收管理办法制度汇编
不良贷款管理办法三篇.doc

不良贷款管理办法三篇篇一不良贷款管理办法不良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统称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管理,提高不良贷款管理和清收处臵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XX省农村信用社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不良贷款是指按照XX省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有关规定划分为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的贷款及表外不良贷款。
第三条不良贷款管理是指根据不良贷款的内在特点,通过科学的管理方法与流程,对不良贷款移交、日常管理、清收处臵和监测、检查与奖惩等各个环节进行的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贷款管理单位是指承担贷款发放、贷后管理等职责的农村信用社经营机构,包括县级联社公司业务部、个贷中心、营业部及基层信用社等。
本办法所称不良贷款管理单位是指承担不良贷款管理、清收处臵等职责的农村信用社经营机构,包括县级联社资产管理部及承担不良贷款管理处臵职责的贷款管理单位。
本办法所称还款义务人是指借款人、保证人以及依法承继其还款义务的个人或单位,如财产继承人、虚假出资或抽逃资金的企业股东、改制后具有债务承继关系的企业、企业开办单位等。
第五条不良贷款管理遵循的原则(一)真实反映。
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不良贷款的形态状况及不良贷款管理、清收处臵各环节的工作情况。
(二)依法合规。
不良贷款管理、清收处臵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规定。
(三)尽职履责。
不良贷款管理人员根据尽职管理要求,忠实履行工作职责,维护信用社权益。
(四)科学管理。
科学合理设臵不良贷款的管理体系和业务流程,创新工作模式,提高处臵技术水平。
(五)优化处臵。
合理把握处臵效率和效益的关系,通过处臵时机的选择、处臵方式的比较和定价机制的运用等,实现不良贷款处臵效益的最大化。
(六)信息保密。
严格保密不良贷款管理、处臵相关信息,避免造成不良影响和贷款损失。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资产管理部门。
省联社、办事处(市联社)和县级联社要设立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相应数量的工作人员。
催收管理制度细则

催收管理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催收业务活动,保障债权人的权益,加强对逾期债务的管理和催收工作,提高公司的催收效率和回款率,特制定本《催收管理制度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催收人员,包括内部催收部门和外部催收代理机构。
第三条公司催收管理应遵循合法、规范、诚信、高效的原则,积极开展贷后管理和逾期催收工作,推动逾期款项的回收,降低公司的逾期风险。
第二章催收流程第四条贷后管理部门应及时对逾期客户进行分析和筛选,制定催收方案并向催收部门汇报。
第五条催收部门在接到逾期客户名单后,应根据客户的逾期情况制定不同的催收计划,包括电话催收、短信催收、上门催收等方式。
第六条催收部门应依法依规进行催收活动,不得采取恐吓、辱骂、侵犯客户合法权益的手段。
第七条催收部门应及时记录每次催收的结果和客户的回馈意见,并及时更新系统和报告给贷后管理部门。
第八条若逾期客户不配合催收或无法联系到客户,催收部门应及时向法务部门汇报,协商是否采取法律程序催收。
第三章催收技巧第九条催收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商能力,用友好的态度与客户沟通,寻找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
第十条催收人员应根据客户的个性和需要,采取不同的催收方式和措施,灵活应对。
第十一条催收人员应坚持原则,同时灵活变通,善于把握和运用客户的心理特点,有效促成还款。
第四章绩效考核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体系,对催收人员的绩效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
第十三条绩效考核主要包括逾期率、回款率、达成率、催收效率等指标。
第十四条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公司应设立奖励和惩罚机制,激励催收人员积极主动地开展催收工作。
第五章保密制度第十五条催收部门应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客户的个人信息、借贷情况等机密信息。
第十六条催收人员应对所掌握的客户信息进行合理、安全的存储和管理,确保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第六章法律风险控制第十七条公司应加强对催收人员的法律培训,提高催收人员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催收部门管理规章制度

催收部门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催收部门作为公司重要部门,负责处理逾期账款的催收工作,有效降低公司损失。
为了规范催收部门的工作,保证催收工作的高效进行,特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
二、部门职责1. 负责制定并执行催收工作计划,确保催收目标的实现。
2. 负责与客户进行联系,尽快回收逾期账款。
3. 负责建立和完善差旅费用预算和审批制度。
4. 负责与法务部门协作,处理逾期账款涉及的法律问题。
5. 负责催收数据的统计和分析,提供相关报告。
三、催收部门的组织架构催收部门下设部门主管、催收员等岗位,部门主管直接向公司总经理汇报。
催收员需具备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从事催收工作需有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四、催收部门工作流程1. 催收任务分配:部门主管每日将催收任务分配给催收员,并要求催收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
2. 电话催收:催收员利用电话与客户进行联系,提醒客户及时还款。
3. 上门催收:如电话催收未果,催收员需上门拜访客户,敦促客户还款。
4. 书面催收:如上门催收未果,催收员需向客户发出书面催收函,提醒客户还款义务。
5. 案件归档:对已完成的催收案件进行归档,以备后续查阅和分析。
五、催收部门工作规范1. 催收部门成员需保密客户信息,严禁将客户信息泄露给他人。
2. 催收部门成员需尊重客户权益,不得使用暴力或威胁等方式进行催收。
3. 催收部门成员在进行电话催收时要注意措辞,不得使用粗言秽语等不端言辞。
4. 催收部门成员需保证通话质量,不能给客户造成困扰或不愉快的感受。
5. 催收部门成员需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工作,不得滥用加班等权限。
六、催收绩效考核1. 催收部门成员的绩效考核以催收率、回款率和逾期账款回收周期等指标为依据。
2. 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晋升和奖惩的依据。
七、违规处理1. 对于催收部门成员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司将依法处理。
2. 对于催收部门成员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八、附件1. 催收任务分配表2. 催收数据统计表3. 催收案件归档表以上就是催收部门管理规章制度的内容。
催收管理制度条款

催收管理制度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催收行为,加强催收管理,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催收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催收、信用卡催收等。
所有从事催收相关工作的员工都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公司在催收过程中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并遵循合理、合法、诚信的原则进行催收工作。
第四条公司对催收工作进行及时、全面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催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公司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并通知相关人员。
第二章催收管理机构第六条公司催收管理机构由董事会设立,负责催收业务的管理和监督。
第七条催收管理机构由董事长或总经理任命专职催收管理人员,分管催收工作。
第八条催收管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法律知识和沟通能力,能够处理复杂的催收案件。
第九条催收管理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程序进行催收工作,并对催收人员进行培训和管理。
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催收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利,确保催收工作的高效进行。
第三章催收管理流程第十一条催收管理流程包括催收前期准备、对外沟通、案件处理、信息管理、结果反馈等环节。
第十二条催收前期准备包括确定催收对象、调查收集相关信息、制定催收方案等工作。
第十三条对外沟通包括书面催收函件、电话催收、上门催收等方式,在进行催收活动时,员工应恪守保密原则,并认真履行公司规定的沟通程序。
第十四条案件处理包括接受催收指令、制定催收计划、执行催收方案、评估案件进展等工作。
第十五条信息管理包括催收记录、案件资料、客户信息、沟通记录等数据的录入和管理。
第十六条结果反馈包括催收结果的统计分析、风险预警、方案调整等工作。
第四章催收人员管理第十七条员工在进行催收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如有违反,应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十八条催收人员应具备较强的应变能力和沟通技巧,能够妥善处理各类催收案件。
第十九条催收人员在进行催收工作时,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采取非法手段进行催收。
催收公司管理制度全套

催收公司管理制度全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催收公司管理制度的制定遵循依法合规、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尊重人格的原则,旨在提高催收工作效率,保障债权人权益,维护债务人合法权益,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第二条催收公司应当依法取得相关业务资质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债务人隐私权,确保信息的安全保密。
第三条催收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催收工作流程,制定明确的催收目标和责任分工,实行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提高催收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催收公司应当设立专职催收部门,明确部门职责和人员配备,建立健全催收管理机构,确保催收工作有序进行。
第五条催收部门应当设立催收主管,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催收工作,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第六条催收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催收人员管理制度,明确招聘、培训、考核、激励和晋升机制,确保催收人员具备专业技能和良好职业道德。
第七条催收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设立独立的风险控制部门,加强对催收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八条催收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催收案件管理系统,对每一个催收案件进行归档管理,监控案件进展和结果反馈,及时调整催收策略。
第九条催收公司应当建立客户档案管理制度,对债务人的信息进行登记、归档和更新,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客户信息数据库。
第十条催收公司应当建立联系方式确认机制,及时与债务人取得联系,了解债务人的还款能力和意愿,制定针对性的还款方案。
第十一条催收公司应当建立还款计划跟踪制度,对债务人的还款情况进行监控和分析,及时沟通和协商解决逾期还款问题。
第四章绩效考核第十二条催收公司应当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对催收人员的工作成果进行定期评估和奖惩,激励人员积极工作,提高催收效率。
第十三条催收公司应当建立信用管理机制,对债务人的信用记录进行评估和排名,建立起信用评级体系,引导债务人自觉履行还款义务。
第十四条催收公司应当建立业务数据分析系统,定期对催收工作进行数据分析和绩效评估,及时调整策略和优化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催收管理制度细则(一)2024

催收管理制度细则(一)引言概述:催收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企业的风险控制和资金回收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针对催收管理制度的细则进行详细阐述,从五个大点入手,包括目标设定、组织结构、流程规范、绩效考核和风险控制。
正文内容:1. 目标设定1.1 设定明确的催收目标,包括回收率、追偿周期等指标。
1.2 制定合理的回款计划,明确每个阶段的目标和任务。
1.3 确定适当的催收渠道和方式,如电话催收、上门催收等。
2. 组织结构2.1 设立催收部门,明确催收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2 确定催收团队的组织架构,建立催收人员之间的协作机制。
2.3 建立完善的内外部沟通渠道,与其他部门和外部合作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
3. 流程规范3.1 制定催收工作流程,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和流程要求。
3.2 确定催收策略和方法,包括电话邀约、短信通知等。
3.3 设立催收档案管理制度,记录每次催收的过程和结果。
4. 绩效考核4.1 设定合理的绩效考核指标,如回款达成率、案件处理效率等。
4.2 建立严格的绩效考核机制,激励催收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3 定期对催收人员进行评估和培训,提升其催收能力和专业水平。
5. 风险控制5.1 制订催收风险评估和分类标准,对不同风险等级的债务采取相应的措施。
5.2 加强对逾期款项的催收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风险。
5.3 建立并更新黑名单制度,将恶意欠款人列入黑名单,限制其信用和业务合作。
总结:催收管理制度细则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催收效率、控制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明确目标设定、健全组织结构、规范流程、科学绩效考核和有效风险控制,可以实现更加高效、精细的催收管理,提升企业的收款率和资金回收能力。
最新催收管理制度

最新催收管理制度第一章總則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債權轉讓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的催收管理工作。
第二條公司的催收管理工作宗旨是積極保護公司的資金利益,促使債務人履行債務,確保公司催收工作的合法合規。
第三條公司催收管理工作應堅持依法合規、誠信守約、公平公正、主動積極的原則,提高催收工作效率,維護公司形象,保障公司利益。
第四條公司應建立嚴格的催收管理體系,完善相關制度和規定,確保催收工作的順利開展。
第二章催收流程第五條公司應建立完整的催收流程,明確催收工作的各個環節和責任人。
第六條催收流程包括:(一)案件委派:根據公司的委託協議,將逾期賬款的催收工作委派給專業的催收公司或單位。
(二)資料準備:對被催收對象進行詳細的資料準備,包括合同信息、還款記錄、聯繫方式等。
(三)聯絡溝通:通過電話、郵件、簡訊等方式與債務人進行聯絡,提醒其履行還款義務。
(四)催收談判:對於拒絕或無力償還的債務人,進行談判,儘量達成還款方案。
(五)法律程序:對於仍拒絕還款或實在無力還款的債務人,啟動法律程序,保障公司權益。
第七條公司應對不同類型的債務人制定相應的催收策略,提高催收效率。
第三章催收管理第八條公司應建立專門的催收管理部門,配備專業的催收人員。
第九條催收管理部門應設立嚴格的內部管理制度,明確催收人員的工作職責和權限。
第十條公司應定期對催收人員進行培訓,提高其專業能力和法律意識。
第十一條公司應建立嚴格的績效評估制度,對催收人員的工作進行評估,激勵其積極性。
第十二條公司應加強對債務人的風險評估,及時調整催收策略,降低公司的催收風險。
第四章法律保障第十三條公司應建立合法合規的催收管理制度,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確保公司催收工作的合法性。
第十四條公司應建立健全的法律風險管理機制,及時掌握法律動態,避免因應而起的法律風險。
第十五條公司應與律師事務所建立合作關係,對催收工作進行法律諮詢和支持。
不良贷款催收管理办法制度

财务公司不良贷款清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不良贷款清收工作流程,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力度,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内部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称不良贷款指按监管部门风险资产五级分类标准认定的不良贷款。
为保证清收效果,在实际操作中将逾期、欠息但尚未认定为不良贷款的贷款一并纳入本办法进行清收管理。
第三条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实行经营体负责制,遵循规范管理、高效运作、人单合一的原则。
第二章不良贷款的清收形式第四条不良贷款的清收的形式有收回、转化、保全和以资抵债等。
第五条不良贷款收回是指不良贷款本金和利息以货币资金净收回,包括:(一)以现金、银行存款收回不良贷款本息;(二)票据兑付或贴现后、有价证券变现后收回不良贷款本息;(三)抵债资产以租赁、拍卖、变卖等方式获取货币收入,冲减不良贷款本息;(四)自用的抵债资产,按购建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经折价入账冲减不良贷款本息。
第六条不良贷款转化是指通过债务重组、注入资金等方式,增强债务主体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不良贷款转化需满足以下条件:(一)债务主体合格,与财务公司合作关系正常,还款意愿良好;(二)借款人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正常,有净利润或较以前亏损大幅下降;借款人为个人的,家庭关系、职业收入稳定,偿债能力趋于好转;(三)借款人能按时支付当期利息,已落实贷款本金及原欠利息还款计划并按期偿付。
有新增贷款的,亦能按时还本付息;(四)有足值有效的抵押、质押、保证担保,或已对原有担保方式进行了完善。
第七条不良贷款保全是指在债权或第二还款来源已部分或全部丧失的情况下,重新落实债权或第二还款来源的行为,包括:(一)悬空或有法律纠纷的贷款重新落实了合格的承贷主体;(二)担保手续不合法不合规的贷款或不合格的信用贷款,重新办理了合法有效的担保手续;(三)已丧失诉讼时效的贷款重新恢复了诉讼时效;(四)拟进入或已进入诉讼程序的贷款,已向人民法院申请并进行债权保全。
不良清收工作制度

不良清收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不良贷款管理,提高资产质量,防范金融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不良清收工作,是指银行对不良贷款进行风险识别、评估、预警、控制和化解的一系列措施,包括不良贷款的催收、处置、核销等环节。
第三条不良清收工作应遵循依法合规、分类管理、风险可控、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银行应设立专门的不良贷款管理部门,负责不良清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
二、不良贷款识别与评估第五条银行应建立完善的不良贷款识别与评估体系,对贷款客户的还款能力、还款意愿、担保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
第六条银行应定期对不良贷款进行分类,明确不良贷款的范围、标准和程序。
第七条银行应对不良贷款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发现风险隐患,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三、不良贷款催收第八条银行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催收策略,针对不同类型的不良贷款客户,采取不同的催收措施。
第九条银行应加强催收团队建设,提高催收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素养。
第十条银行应规范催收行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客户合法权益。
四、不良贷款处置第十一条银行应建立不良贷款处置机制,包括催收、转让、重组、拍卖等手段。
第十二条银行应根据不良贷款的风险状况和市场环境,选择适当的处置方式。
第十三条银行应加强不良贷款处置过程中的风险控制,确保处置收益最大化。
五、不良贷款核销第十四条银行应对符合核销条件的不良贷款进行核销,真实反映银行资产状况。
第十五条银行应建立不良贷款核销审批制度,严格把关核销事项。
第十六条银行应对核销的不良贷款进行后续管理,及时发现和追回潜在的风险。
六、不良贷款管理责任第十七条银行应明确不良贷款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八条银行应对不良贷款管理过程中的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九条银行应加强对不良贷款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管理水平。
七、不良贷款信息披露第二十条银行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真实、完整、及时地披露不良贷款信息。
催收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催收公司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催收公司的管理行为,提高催收效率,保护债权人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催收公司的全体员工,包括催收经理、催收员、客服人员等。
第三条催收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规定,依法开展催收业务。
第四条催收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风险控制,遵循合规经营原则。
第五条催收公司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升催收能力,保障客户利益。
第六条催收公司应当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做好信息归档与管理,确保信息安全和保密。
第七条催收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开展催收工作,提高持续回款率。
第八条催收公司应当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妥善解决客户投诉,防止逾期债务引发纠纷。
第二章催收流程管理第九条催收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催收流程管理制度,明确催收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条催收公司应当采取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与债务人联系,催促还款。
第十一条催收公司应当定期向债权人汇报催收情况,及时更新催收进度。
第十二条催收公司应当与债权人保持密切联系,制定催收计划,提高回款率。
第十三条催收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委外催收机制,发挥委外机构专业优势,提高催收效果。
第十四条催收公司应当建立客户反馈机制,及时获取客户意见,改进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催收公司应当建立逾期账款管理制度,规范逾期账款处理流程,降低风险。
第三章催收团队管理第十六条催收公司应当建立专业催收团队,配备精干人员,提高催收效率。
第十七条催收公司应当制定员工培训计划,提升催收团队专业素养,提高绩效水平。
第十八条催收公司应当定期开展团队建设活动,增强团队凝聚力,提升团队执行力。
第十九条催收公司应当建立激励机制,奖励表现优秀的催收员工,激发团队活力。
第二十条催收公司应当建立严格考核制度,对催收团队绩效进行评估,提高工作质量。
第四章风险控制与合规管理第二十一条催收公司应当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定期评估催收风险,制定风险应对方案。
催收部门管理规章制度

催收部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催收部门的运作,提高催收工作的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公司法》、《劳动法》以及公司的业务规范要求,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催收部门应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与客户沟通,解决债务纠纷,提高回款率。
第四条催收部门应积极与公司其他部门合作,开展协同工作,共同推动公司业务发展。
第五条催收部门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客户信息和公司的商业机密。
第二章部门管理第六条催收部门应依据工作需要设立岗位,明确员工的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催收部门应制定合理的工作目标和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回款率。
第八条催收部门应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和解决问题,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九条催收部门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培训,提升员工的催收能力和法律意识。
第十条催收部门应定期汇报工作情况和相关数据,为公司的决策提供依据。
第三章催收流程第十一条催收部门应建立完整的催收流程,包括接收案件、分配任务、催收沟通、制定还款方案、执行追讨等。
第十二条催收部门应及时记录客户的催收情况和沟通记录,形成客户档案,方便后续的工作。
第十三条催收部门应与客户保持良好的沟通,采用合适的方式和语言,争取客户的信任和合作。
第十四条催收部门在执行追讨时,应遵循法律程序,保护客户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催收部门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催收款项的安全和正确处理。
第四章内部管理第十六条催收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员工的工作时间、休假制度和纪律要求。
第十七条催收部门应定期组织员工的业务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员工的专业水平。
第十八条催收部门应建立健全的考勤制度和绩效评价机制,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十九条催收部门应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意识培训,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
第二十条催收部门应建立健全的绩效考评制度,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和奖惩。
第五章其他事项第二十一条催收部门应遵守公司的其他规章制度和规范要求,严禁违规操作和行为。
催收逾期管理制度

催收逾期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规范公司的催收逾期管理工作,保障公司资金的安全和稳定运营,依法经营,维护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和客户的正当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逾期客户的催收管理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逾期贷款、逾期信用卡、逾期账款等。
3.公司催收逾期管理工作要坚持合法合规、专业规范、人性化原则,要保证对客户的真实信息保密,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和提升公司良好的形象和信誉。
4.所有员工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做到诚实守信,杜绝违规行为。
二、催收逾期管理机构公司设立专门的催收逾期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的逾期客户催收工作,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制定催收工作计划,加强催收资源整合,提高催收效率;2.审核逾期客户信息,确保信息真实有效;3.制定催收工作流程,规范催收操作;4.对逾期客户进行电话、短信、信函及上门等多种方式的催收工作,争取催收到款;5.及时更新逾期客户的还款信息,保持催收记录的完整性和真实性;6.对拒不还款的客户,向公司上级部门及部门管理机构提出合理建议和解决方案;7.定期对催收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三、逾期催收流程1.逾期客户信息的审核和分析催收逾期管理机构应对逾期客户的基本信息、逾期原因、还款能力等进行严格审核和全面分析,准确把握客户的信用状况和还款意愿。
2.催收方式的选择根据逾期客户的情况和逾期时长选择合适的催收方式,包括电话、短信、信函、上门等,同时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使用任何恐吓、侮辱等不当的行为进行催收。
3.催收工作的执行催收逾期管理机构应及时准确地执行催收计划,积极地与逾期客户进行沟通和协商,争取还款;4.催收记录的完善催收逾期管理机构应做好逾期客户催收记录,保证催收记录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便于对逾期客户进行有效的跟进和管理。
5.逾期客户的合理处置对不愿意或无法还款的逾期客户,催收逾期管理机构应及时向公司上级部门及部门管理机构提出合理的建议和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停止提供服务、诉诸法律手段等。
催收业务管理制度模板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催收业务管理,保障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及委托的第三方催收机构开展催收业务的活动。
第三条催收业务应遵循合法、合规、诚信、公平的原则,确保催收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二、催收机构与债务人第四条催收机构应具备合法的催收资质,取得相关监管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并接受金融机构的委托。
第五条催收机构与债务人进行沟通时,应充分尊重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不得采取恐吓、威胁、侮辱等不当手段。
第六条债务人有权拒绝催收人员的无理催收行为,催收机构应尊重债务人的意愿。
三、催收内容与频次第七条催收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明确催收事项、金额、还款期限等信息;(二)告知债务人逾期还款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三)不得泄露债务人个人信息;(四)不得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催收。
第八条催收频次应严格控制在合理、必要的范围内,一般不超过每月两次。
四、催收人员管理第九条催收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催收业务流程;(三)通过催收人员培训考核。
第十条催收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佩戴统一的催收工作证;(二)不得以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名义进行催收;(三)不得泄露债务人个人信息;(四)不得采取恐吓、威胁、侮辱等不当手段。
五、催收行为规范第十一条催收机构在催收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催收;(二)不得泄露债务人个人信息;(三)不得以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名义进行催收;(四)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第十二条债务人明确拒绝催收人员联系的,催收人员不应再与其联系。
六、催收业务监督与考核第十三条金融机构应对委托的第三方催收机构进行定期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催收行为合规性、任务完成质效等。
第十四条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催收业务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回应消费者诉求。
不良贷款催收管理办法制度

不良贷款催收管理办法制度不良贷款催收管理是银行业的重要工作之一,其管理的目的是有效降低不良贷款比例,保障银行业健康发展。
本文将介绍不良贷款催收管理的办法和制度。
一、不良贷款催收管理办法1.建立完善的不良贷款识别和催收流程。
银行应对不良贷款进行有效的识别和分类,并制定相应的催收计划和措施,加强贷后管理。
2.加强不良贷款的逾期催收。
银行应制定逾期催收的流程和措施,加强催收力度,提高回收率。
3.针对连续拖欠的账户采取严厉的催收措施,如限制银行卡使用、降低额度、加强财产查封等。
4.多管齐下,采取综合措施。
推广企业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债务纠纷,相应的减少不良贷款的数量。
同时,银行也应该通过各种方式加大对债务人和担保人的法律风险提示和法律风险预警,加强对担保物的管理。
二、不良贷款催收管理制度不良贷款催收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催收管理流程银行按照特定的流程来管理不良贷款催收工作。
这包括不良贷款识别、逾期及滞纳金处理、催收方式、催收函件的内容、催收工作标准及时间安排等。
银行员工要掌握催收管理流程,并按照流程严格执行。
2. 催收管理组织架构银行应设立专门的催收管理部门或成立专门的催收管理小组,负责不良贷款催收管理工作。
3. 催收人员的配备银行催收管理部门需有专门的催收人员,催收人员要有相关的知识、技能和经验,能够按照流程对不良贷款催收工作进行有效管理。
4. 催收方式银行应根据不同的不良贷款情况,采取不同的催收方式,如电话催收、上门催收、邮件催收、法律催收等。
5. 催收记录银行应对催收工作进行记录,记录催收工作流程、催收日期、催收方式、催收结果等。
催收记录可作为法律证明材料。
6. 风险管理银行应设立风险管理制度,以便及时识别和应对风险。
同时,要加强对担保物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风险。
总之,不良贷款催收管理是银行业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通过建立完善的不良贷款管理制度,银行可以加强对不良贷款的管理和逾期催收工作,保障银行业健康发展。
催收部门监管制度汇编范本

催收部门监管制度汇编范本一、总则1.1 为了规范催收部门的工作行为,保障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汇编。
1.2 本汇编适用于我国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催收部门。
1.3 催收部门应遵循合法、合规、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监管制度,确保催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催收行为规范2.1 催收部门在开展催收工作时,应向债务人出示合法的身份证明和职务证明,告知债务人催收的目的、依据和权利义务。
2.2 催收部门在开展催收工作时,应尊重债务人的人格尊严,不得使用暴力、胁迫、恐吓、辱骂等不当手段。
2.3 催收部门在开展催收工作时,不得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进行催收。
2.4 催收部门在开展催收工作时,应妥善保管债务人的个人信息,不得泄露、买卖或者非法使用债务人的个人信息。
2.5 催收部门在开展催收工作时,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休息时间的规定,不得在法定休息日、夜间进行催收。
2.6 催收部门在开展催收工作时,应遵守国家关于通信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得擅自中断或者限制债务人的通信自由。
三、催收流程管理3.1 催收部门应建立完善的催收流程,明确催收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催收工作的规范进行。
3.2 催收部门在开展催收工作时,应按照催收流程进行,不得擅自简化或者省略催收环节。
3.3 催收部门在开展催收工作时,应做好催收记录,包括债务人的基本信息、催收时间、催收方式、债务人的还款情况等,确保催收工作的可追溯性。
3.4 催收部门应定期对催收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催收工作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四、催收外包管理4.1 催收部门在外包催收业务时,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信誉良好的外包公司,并与之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4.2 催收部门应对外包公司的催收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外包公司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
催收企业管理制度汇编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应收账款的管理,提高资金回笼效率,降低坏账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员工,涉及应收账款的管理、催收、核销等各个环节。
二、应收账款管理第三条应收账款是指公司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尚未收回的款项。
第四条各部门在销售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信用政策,合理评估客户信用等级,避免应收账款风险。
第五条销售部门应建立客户信用档案,详细记录客户的基本信息、信用等级、交易记录等。
第六条销售部门应及时将销售合同、发票等单据传递至财务部门,财务部门负责核对无误后,将应收账款信息录入财务系统。
三、应收账款催收第七条应收账款催收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客户信用等级和逾期天数,划分不同催收级别。
第八条一级催收:客户信用等级为A,逾期天数在1-30天,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提醒客户付款。
第九条二级催收:客户信用等级为B,逾期天数在31-60天,采取电话、邮件、上门等方式进行催收。
第十条三级催收:客户信用等级为C,逾期天数在61天以上,采取法律途径进行催收。
第十一条催收过程中,应保持礼貌、耐心,尊重客户,避免激化矛盾。
第十二条催收人员应及时将催收情况记录在案,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四、应收账款核销第十三条对经催收无效的应收账款,需进行核销。
第十四条核销程序如下:(1)催收人员提出核销申请,并附相关催收资料。
(2)主管领导审核核销申请,确认核销理由。
(3)财务部门根据核销申请,办理核销手续。
(4)核销后,催收人员应将核销情况记录在案。
五、责任与考核第十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应收账款的管理负直接责任。
第十六条催收人员应按照本制度要求,认真履行催收职责,确保应收账款及时收回。
第十七条对未按时收回应收账款的责任人,公司将进行相应的处罚。
六、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欠款催缴管理制度模板

欠款催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对欠款的管理,确保公司资金的正常运转,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客户欠款的催缴工作。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欠款催缴工作。
第四条公司对欠款的催缴工作应遵循合法、合规、及时、有效的原则。
第二章部门职责第五条销售部负责开发客户,了解客户的信用情况,催收账单款,追缴不良欠款,降低公司资金风险。
第六条客服部负责向客户提供账单,并跟进核对情况,核对无误后跟进回款,并将回款情况反馈给财务部。
第七条运营部负责对客户进行信用分析、信用等级评定,确定客户的信用额度;对信用不良的客户采取措施,如关闭通道等。
第八条技术部负责对客户运营中可能对公司不利的消息进行预警,由财经法务部、财务部、总经办市场组三方共同给出解决方案。
第九条财务部负责对欠款进行监管,进行账龄分析,对欠款进行跟进及坏账处理,如发催款函等。
第十条财经法务部负责对已报批执行法律程序的客户欠款进行跟进,结案后反馈给财务部。
第三章欠款的定义与控制管理第十一条欠款的定义:客户未付的账单款。
第十二条账期的定义:账期是指业务合同中规定的客户付款期限。
第十三条欠款的计算方法:根据业务合同中的规定,计算客户应付款项的金额。
第十四条对欠款的控制管理:1. 销售部在销售过程中,应充分了解客户的信用情况,对信用不良的客户应谨慎交易。
2. 运营部应对客户进行信用分析、信用等级评定,确定客户的信用额度。
3. 财务部应定期对欠款进行账龄分析,对欠款进行跟进及坏账处理。
第四章催缴流程第十五条催缴流程:1. 销售部在发现客户欠款时,应立即启动催缴流程。
2. 销售部应首先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客户沟通,提醒客户付款。
3. 若沟通无效,销售部应将情况反馈给财务部,由财务部发催款函。
4. 若客户仍不付款,财务部应将情况反馈给财经法务部,由财经法务部启动法律程序。
银行集中催收制度汇编模板

银行集中催收制度汇编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银行贷款和其他金融产品的催收管理,提高催收效率,保护银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行各类贷款、信用卡、担保业务等金融产品的催收工作。
第三条我行集中催收工作应遵循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客户关怀、效率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我行设立集中催收管理部门,负责全行集中催收工作的统一管理、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催收职责与分工第五条集中催收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完善集中催收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二)组织实施全行集中催收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催收工作;(三)监控催收进度,分析催收风险,提出风险控制措施;(四)对催收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催收人员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流程;(五)定期向上级报告催收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第六条各分支机构和相关部门应按照集中催收管理部门的统一部署,做好以下工作:(一)及时提供客户信息,确保催收工作的顺利进行;(二)协助集中催收管理部门开展催收工作,对催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三)对催收过程中出现的重要事项,及时与集中催收管理部门沟通,共同研究解决;(四)按照法律法规和行内规定,采取必要的催收措施,保护银行合法权益。
第三章催收流程与措施第七条集中催收工作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信息整理:对客户信息进行整理,建立催收档案;(二)初步沟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与客户进行初步沟通,了解客户还款意愿;(三)催收方案制定:根据客户情况,制定针对性的催收方案;(四)催收执行:按照催收方案,采取相应的催收措施;(五)记录与报告:对催收过程进行记录,定期向集中催收管理部门报告。
第八条催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一)发送催收信函、短信等,提醒客户还款;(二)电话催收,与客户沟通还款事宜;(三)上门催收,了解客户实际情况,协助客户解决还款问题;(四)法律途径,依法采取诉讼、仲裁等手段,维护银行合法权益。
银行集中催收制度范本

银行集中催收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银行贷款逾期管理工作,保障银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银行集中催收制度适用于银行各类贷款业务,包括个人贷款、企业贷款、信用卡透支等。
第三条银行集中催收工作应遵循依法合规、文明催收、风险控制、成本效益原则。
第四条银行应建立健全贷款逾期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贷款逾期风险监测和控制。
二、催收组织与管理第五条银行设立专门的催收管理部门,负责全行贷款逾期催收工作的统一管理。
第六条催收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催收政策和程序,指导、监督、检查各分支机构的催收工作。
第七条各分支机构设立催收团队,负责本机构贷款逾期催收工作。
第八条银行各级部门应配备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经验的员工,加强贷款逾期催收队伍建设。
三、催收程序与方法第九条银行贷款逾期催收工作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逾期90天以内,采取短信、信函等方式进行催收;(二)逾期90天以上,发出提前还款通知书,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借款及逾期期间的罚息;(三)提前还款通知书确定的还款期限届满时,仍未履行还款义务的,与借款人达成抵押物处置协议;(四)逾期180天以上,对拒不还款的借款人提起诉讼,对抵押物进行处置,所得价款用于偿还贷款利息、罚金及本金。
第十条银行应根据借款人逾期情况和资产状况,采取针对性的催收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一)电话催收;(二)上门催收;(三)法律诉讼;(四)资产保全;(五)与其他金融机构、政府部门、第三方数据公司合作,开展联合催收。
第十一条银行在催收过程中,应尊重借款人的人格尊严,文明催收,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使用暴力、恐吓等手段。
四、风险控制与合规管理第十二条银行应建立健全贷款逾期风险控制机制,加强对逾期贷款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并处理风险隐患。
第十三条银行应定期对催收工作进行内部审计,确保催收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银行政策要求。
(最新整理)不良贷款清收管理办法

不良贷款清收管理办法编辑整理:尊敬的读者朋友们:这里是精品文档编辑中心,本文档内容是由我和我的同事精心编辑整理后发布的,发布之前我们对文中内容进行仔细校对,但是难免会有疏漏的地方,但是任然希望(不良贷款清收管理办法)的内容能够给您的工作和学习带来便利。
同时也真诚的希望收到您的建议和反馈,这将是我们进步的源泉,前进的动力。
本文可编辑可修改,如果觉得对您有帮助请收藏以便随时查阅,最后祝您生活愉快业绩进步,以下为不良贷款清收管理办法的全部内容。
不良贷款清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不良贷款清收管理,加大不良贷款清收、盘活、保全力度,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不良贷款清收管理的对象是指四级分类的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呆账贷款及其表内外应收未收利息。
第三条不良贷款清收管理实行主任负责制。
遵循因地制宜、规范管理、有效运作,严格考核、绩效挂钩的原则。
第二章不良贷款清收管理标准第四条不良贷款清收管理包括不良贷款的清收、盘活、保全和以资抵债。
第五条不良贷款清收是指不良贷款本息以货币资金净收回.清收的标准为:(一)以现金、银行存款收回不良贷款本息.(二)票据兑付或贴现后、有价证券变现后收回不良贷款本息。
(三)抵债资产以租赁、拍卖、变卖等方式获取货币收入,冲减不良贷款本息。
(四)确需自用的抵债资产,按信用社购建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经折价入账冲减不良贷款本息。
第六条不良贷款盘活是指通过债务重组、注入资金等方式;增强债务主体归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
盘活的标准为(必须同时符合):(一)债务主体合格,借贷关系因此正常。
(二)借款人生产经营正常,有净利润或较以前亏损大幅下降.(三)借款人按时支付当期利息,落实贷款本金及原欠利息还款计划并按期偿付。
如有新增贷款,必须按期还本付息.(四)有足值有效的抵押、保证担保。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财务公司不良贷款清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不良贷款清收工作流程,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力度,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内部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称不良贷款指按监管部门风险资产五级分类标准认定的不良贷款。
为保证清收效果,在实际操作中将逾期、欠息但尚未认定为不良贷款的贷款一并纳入本办法进行清收管理。
第三条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实行经营体负责制,遵循规范管理、高效运作、人单合一的原则。
第二章不良贷款的清收形式
第四条不良贷款的清收的形式有收回、转化、保全和以资抵债等。
第五条不良贷款收回是指不良贷款本金和利息以货币资金净收回,包括:
(一)以现金、银行存款收回不良贷款本息;
(二)票据兑付或贴现后、有价证券变现后收回不良贷款本息;
(三)抵债资产以租赁、拍卖、变卖等方式获取货币收入,冲减不良贷款本息;
(四)自用的抵债资产,按购建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经折价入账冲减不良贷款本息。
第六条不良贷款转化是指通过债务重组、注入资金等方式,增强债务主体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不良贷款转化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债务主体合格,与财务公司合作关系正常,还款意愿良好;
(二)借款人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正常,有净利润或较以前亏损大幅下降;借款人为个人的,家庭关系、职业收入稳定,偿债能力趋于好转;
(三)借款人能按时支付当期利息,已落实贷款本金及原欠利息还款计划并按期偿付。
有新增贷款的,亦能按时还本付息;
(四)有足值有效的抵押、质押、保证担保,或已对原有担保方式进行了完善。
第七条不良贷款保全是指在债权或第二还款来源已部分或全部丧失的情况下,重新落实债权或第二还款来源的行为,包括:
(一)悬空或有法律纠纷的贷款重新落实了合格的承贷主体;
(二)担保手续不合法不合规的贷款或不合格的信用贷款,重新办理了合法有效的担保手续;
(三)已丧失诉讼时效的贷款重新恢复了诉讼时效;
(四)拟进入或已进入诉讼程序的贷款,已向人民法院申请并进行债权保全。
第八条以资抵债是指在依法清收过程中,通过合法途径取得借款人、担保人或第三人的合法有效的资产,用于低偿贷款本金和利息。
以资抵债,按抵债资产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三章不良贷款的清收措施
第九条不良贷款清收过程中,可视情况采取自行清收、司法清收、外包清收等措施,促进不良贷款的收回、转化、重组和保全。
第十条对于逾期、欠息时间不长,债权债务关系明晰的不良贷款,一般由业务部门前期自行清收。
自行清收的措施可以使短信催收、电话催收、信函催收、上门催收等。
第十一条对于担保无效或担保丧失的贷款,应重新确定担保方式,签订担保合同。
已丧失诉讼时效或超过保证期间的不良贷款,应及时向债务人、保证人主张债权,重新恢复诉讼时效或延续保证期间。
第十二条对于借款人还款意愿尚可,但经营管理效率低下、经营困难的不良贷款,应促进借款人进行贷款重组,促使恢复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贷款重组时,要与债务人就原债务合同签订变更合同;同时就变更后的债务合同与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签订新的保证、抵押、质押合同,需要变更抵押、质押登记的应当变更登记,以落实担保责任。
第十三条借款人还款意愿较差,逾期、欠息时间较长的不良贷款,应重点采取司法催收措施进行不良贷款清收。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起诉,必要时申请财产保全和强制执行,依法收回贷款本息。
第十四条借款人还款意愿较差,逾期、欠息时间长,且借款人或保证人、担保物在异地,自行清收成本高,清收效果无法保障的,可委托借款人当地有实力、管理规范的收账公司进行不良贷款清收。
委托或外包清收的,应严格外包公司准入条件,明确限定外包公司的代理权限,避免收账公司无权或越权代理给财务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
第十五条债务人无货币清偿能力,经与财务公司协商或经司法机关、仲裁机构裁决以企业的有效资产抵债的,应完善以资抵债手续,并积极采用拍卖、变卖等方式加快处置步伐。
第四章不良贷款的清收管理
第十六条为保证清收工作效果,财务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为组长,各业务部门经理为小组成员的不良贷款清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不良贷款清收工作的指导、协调与评审。
第十七条对于逾期或欠息90天以内的贷款,由业务主办部门负责催收。
对于即将到期或未到期但出现风险预警信号的贷款,业务部门也应本着早发现早控制的原则,积极进行到期前的催收工作,避免和控制不良贷款的发生。
贷款逾期或欠息91天后,清收工作原则上由业务部门移交风险管控部催收经营体。
移交前,业务部门应逐笔填列《不良贷款集中清收移交表》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移交的,业务主办部门将贷款档案及清收工作一并移交给催收经营体。
第十八条收回的不良贷款,应及时联系相关业务部门注销贷款本息;转化的不良贷款,应完善贷款转化资料或手续,报经总经理批准后返交业务部门并调整五级分类;以资抵债的不良贷款,注销贷款本息的同时应转登待处理抵债资产台账,负责抵债资产的管理和处置工作,直至资产变现。
第十九条不良贷款清收过程中应建立不良贷款清收管理监测体系,设立不良贷款分户台账,逐户记载不良客户的经营情况、不良贷款清收进展,并在此基础上编制不良资产管理监测报表。
第二十条清收工作中,各有关责任人应极力维护财务公司经济利益和社会形象。
对清收工作中存在的弄虚作假、越权操作、徇私舞弊等行为,将依法给予严肃处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财务公司制定并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财务公司不良贷款清收流程流程图:
电话、信函、上门
催 收
80日内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