冻海鲜供货合同标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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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海鲜供货合同标准版

冻海鲜供货合同标准版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谅互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成品海参收购事项达成一致的意见,签定如下合同:

一、甲方收购乙方成品海参大小为头规格的海参,每头单价为元,合计人民币(大写)元。在甲方收足5000斤或收购一定数量时,款项一次性付清。

二、甲乙双方约定,海参成品在2两以上的,甲方必须每斤乙方并在经过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允许每斤元以上的价格销售给其他客户。三、海参收购的时间分春秋2季,春天5月1号前后,秋天10月1号前后。

四、甲方应在收购合同签订后交一定金额的违约金。

五、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不能按照规格提供海参成品或成品海参数量不足,甲方为此付出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处理成品海参,要承担总金额的30%作为不约金。

(三)甲方如在收购季节的15天左右,不能按时收购,乙方有权将违约金扣除,同时合同终止,乙方有权销售给其他海参收购客户。(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尽可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均可

向当地法院起诉。

六、其他事项约定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冻海鲜供货合同标准版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海鲜经营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内容:

合作经营海鲜(海鲜品种见附表)

二、甲方责任:

1、保障海鲜池的水、电供应,电费、水费由甲方负责。

2、甲乙双方合作营业当中,如有当地某些纠纷(如有人故意寻衅闹事影响生意操作等)由甲方全面处理。

三、乙方责任:

1、合作期间,海鲜池由乙方指派营销工作,费用由乙方负责。

2、负责产地进货,记录每日进货的数量及海鲜的养殖、养海鲜的海水及海水晶、消毒剂等由乙方负责供应。

3、保证所提供海鲜的数量准确、质量可靠,以死替活等质量问题引起甲方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4、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及意见,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

四、定价管理:

1、海鲜的销售价在配合甲方的营销政策进行经营。

2、十天为一期定价,定价原则上由甲、乙双方按各大城市海鲜市场考察后分析平均价加10%售给甲方(注:甲方售出如有打折与乙方无关)。

五、结算方式:

1、每日乙方售卖给甲方的海产品,甲方核对后,第二天必须将其货款付清给乙方。

2、支付方式:以转帐形式将货款转给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六、注意事项:

1、甲方如遇大型宴席,需提前5天通知乙方准备宴席所需的海鲜品种及数量,如因乙方未及时供应而造成甲方损失,双方协议,乙方将赔偿甲方。如因甲方原因所造成退货而造成乙方的损失,双方协议,甲方将赔偿乙方。

2、如乙方在空运过程中因非人为因素造成海产品的受损,但不影响甲方出品的情况下,望甲方给予乙方受损海产品优先推销。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合同有关条款,如有违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追究违约责任,违约金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

八、其他:

1、合同期限为X月X月

2、甲乙双方若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3、双方经营期内甲方不得另行购进合同约定内的海鲜销售,若甲乙双方有一方违约,应由违约方承担所有责任。

4、在乙方正常供应且不出现问题的情况下,海产品不得由第三方供应(如发现第三方供应海产品,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有损失)。

5、合同期满,经甲乙双方协议,可续签合同。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在本协议基础上协商解决或补充协议。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冻海鲜供货合同标准版篇3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提供甲方酒店所需海鲜、河鲜、冰鲜、大闸蟹、贝壳类(以下简称水产品、冻品等,鱼缸放养、管理、用取等有关细节签订以下协议:一、甲方免费提供经营场所、水、电、鱼缸正常所需物品(包括鱼缸用具、温度表、盐度表、冰等)等,并负责搞好海鲜池周边的环境卫生。乙方提供鱼藻、海水晶。鱼缸正常使用期间产生的损失由甲方维修调换。

二、水产品价格按照南山水产品市场同期同种上浮,为稳定甲方菜肴价格,甲、乙双方每月1日、15日报价一次,定价在每月3日、18日前双方定好价格,后15天不变,盈亏自负。如遇市场价格变化超过15%,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同意后另行调价。冻品价格,按照南山水产品市场同期上浮给甲方,甲、乙双方根据市场行情每月28日报价一次,31日前定价一次,如遇市场行情变化超过15%,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同意后另行调价。(水产品价格按照销售价格(销售价格双方约定)∶的比例分配,即甲方占实际销售额的,乙方占实际销售额的。甲方每天将销售情况汇总并与乙方对账,双方签字后,每月结算一次,一次性结清,不再另作其它任何费用的分摊,即乙方不负责其它任何费用。)

三、乙方水产品报价每15天一次,冻品每月报价一次,报价单以送达和传真的形式操作。

四、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可根据自行经营需要向乙方订货或以电话等方式要求乙方送货等,数量不限。乙方电话需随时保持开机状态。但甲方需在头一天报第二天上午或全天需求计划,当天下午1:30以前报当天晚餐需求计划。

五、乙方在提供水产品时,若有水产品出现伤亡但又不影响质量的前提下,甲方有义务协助解决(减少乙方成本)。若在使用过程中遇顾客投诉质量问题,经过乙方人员认证,确属水产品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甲方的直接损失。如遇停电或者其他非正常死亡,均按原价与甲方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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