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7242021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维护规程
直流电源系统维护管理规定..
直流电源系统维护管理规定直流电源是许多工业和通讯系统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
任何时间停机都会导致商业损失和生产中断。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必须进行严格的维护和管理。
本文档旨在制定直流电源系统维护管理规定,以确保这些系统能够始终保持在可靠的运行状态。
系统维护定期检查定期检查直流电源系统是维护的基础。
定期检查可以确保系统中的所有组件都运行良好。
定期检查应该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进行。
这些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电源设备检查:电源设备包括稳压器、电源开关、保险丝等组件。
检查这些设备,检测是否存在裂缝、损坏、松动或腐蚀现象。
如果存在这些问题,应立即更换。
•电池检查:电池是直流电源系统最关键的组成部分。
检查电池的电压、温度和额定容量。
如果电池电压不足、温度过高或容量不足,应立即更换电池。
•输出信号检查:使用示波器或其他测试设备检查直流电源系统的输出信号。
检查输出电压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干扰或波动。
清洁维护定期清洁直流电源系统也是系统维护的重要部分。
灰尘和污垢可以降低系统性能并导致故障。
电池和连接器上的污垢可以导致腐蚀和电池故障。
因此,应定期清洁系统,包括电源设备、电池和连接器。
备件管理备件管理是直流电源系统维护的关键部分。
必须确保备件库存充足和备件仓库的管理良好。
备件的放置位置必须明确,并进行标记。
在选择备件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品牌一致性:使用与现有电源设备和电池一致的备件。
•质量保证:只使用经过认证的备件。
•可靠性:检查所选备件的可靠性和寿命。
系统管理应急响应计划应急响应计划是确保系统故障时能迅速响应和恢复运行的关键。
应急响应计划应该包括以下内容:•备用电源:准备足够的备用电源,以便在电源故障时立即使用。
•故障诊断:培训电源系统操作人员以快速诊断电源故障。
•应急维修:培训维修人员以快速响应电源故障并进行必要的维修。
•数据备份:确保数据备份和恢复系统的能力。
操作标准要确保直流电源系统长时间稳定运行,必须遵守操作标准。
DLT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维护规程资料
DL/T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包括蓄电池、充电装置、微机监控器)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适用于电力系统各部门直流电源的运行和维护。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的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2900.11-1988 蓄电池名词术语GB/T2900.33-1993 电工术语电力电子技术DL/T459-2000 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3 名词术语名词术语除按引用标准GB/T2900.11及GB/T2900.33中的规定外,再增补以下名词术语:3.1初充电新的蓄电池在交付使用前,为完全达到荷电状态所进行的第一次充电。
初充电的工作程序应参照制造厂家说明书进行。
3.2恒流充电充电电流在充电电压范围内,维持在恒定值的充电。
3.3均衡充电为补偿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电压不均现象,使其恢复到规定的范围内而进行的充电。
3.4恒流限压充电先以恒流方式进行充电,当蓄电池组电压上升到限压值时,充电装置自动转换为限压充电,至到充电完毕。
3.5浮充电在充电装置的直流输出端始终并接着蓄电池和负载,以恒压充电方式工作。
正常运行时充电装置在承担经常性负荷的同时向蓄电池补充充电,以补偿蓄电池的自放电,使蓄电池组以满容量的状态处于备用。
3.6补充充电蓄电池在存放中,由于自放电,容量逐渐减少,甚至于损坏,按厂家说明书,需定期进行的充电。
3.7恒流放电蓄电池在放电过程中,放电电流值始终保持恒定不变,直放到规定的终止电压为止。
3.8容量试验(蓄电池)新安装的蓄电池组,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充电,将蓄电池充满容量后,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放电,当其中一个蓄电池放至终止电压时为止,按以下公式进行容量计算:C=Ift(Ah)式中C -蓄电池组容量,Ah;If_-恒定放电电流,A;t -放电时间,h。
直流电源系统运行维护制度
直流电源系统运行维护制度
1、变电站蓄电池一月进行两次抽测;抽测蓄电池的数目不得小于总数的十分之一,代表蓄电池应固定,并做好记录,每月最后一周对蓄电池进行一次普测。
2、发现蓄电池组电瓶电压降低,应及时调整充电机浮充电流。
正常情况下不得用大电流对蓄电池组进行放电,防止电瓶过充损坏,单只电池电压应在2.23~2.28伏,超过此值范围应通过均衡充电调整。
3、维护工作中应注意检查电池电瓶连接片,检查完后应盖好连接头封盖,检查电池外表是否损坏变形,并观察有无渗漏情况,极柱与安全阀周围是否有酸雾溢出。
4、蓄电池应保持干净,可用抹布擦去灰尘和赃物,不要用有机溶剂清洗。
室内硬通风、干燥、无腐蚀介质。
5、值班人员在巡视时应检查充电装置三相交流输入电压是否平衡或缺相,运行噪声有无异常,各保护信号是否正常,交流输入电压值、直流输出电压值、直流输出电流值等各表记显示是否正确,正对地和负对地的绝缘状态是否良好。
6、电池应离开热源和易产生火花的地方,室内严禁烟火。
正确情况下应确保电池室温保持20度左右。
7、新安装或大修后的阀控蓄电池组,应进行全核对性放电试验,以后每隔2~3年进行一次核对性放电试验,运行6年以后的阀控蓄电池,每年做一次核对性放电试验。
8、维护工作结束后,当值将维护情况记录在运行维护记录本上。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维护规程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维护
规程
嘿,朋友们!咱今儿来聊聊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维护这档子事儿。
这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啊,就好比咱家里的大宝贝,得精心呵护着。
你想想,要是它哪天不高兴“闹脾气”了,那整个电力系统可不得乱套啦!所以啊,咱得好好对待它。
平时呢,咱得像照顾小孩子一样,经常去看看它,检查检查它的状态。
看看那电池有没有鼓包啊,连接线有没有松动啊。
这就好比你每天出门前都得照照镜子,整理整理衣冠,一个道理嘛!
还有啊,它的工作环境也很重要哦!可不能让它在又脏又乱又潮的地方待着,那不得憋屈坏啦!得给它找个干净、干燥、温度适宜的好地方。
这就像咱人一样,都喜欢住在干净整洁舒服的房子里不是?
充电也是个关键的事儿呢!不能充多了,也不能充少了。
充多了,电池累坏了咋办;充少了,它没力气干活呀!这就跟咱吃饭一样,得适量,吃多了撑得慌,吃少了饿得慌。
再说说维护的时候,咱可得小心点,别毛手毛脚的。
那可都是精细玩意儿,碰坏了可不得了。
就像你对待你最喜欢的宝贝瓷器,轻拿轻放呀!
要是发现有啥小毛病,咱可不能拖着,得赶紧解决。
你想啊,小病不治变大病,那多麻烦呀!就跟咱人有点头疼脑热就得赶紧吃药一样,可不能等严重了才着急。
总之呢,这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维护可不是小事儿,咱得重视起来。
咱得把它照顾好了,它才能好好给咱干活呀!不然,真出了啥问题,那可就麻烦大啦!咱可不能让这种事情发生,对吧?所以呀,大家都行动起来,好好对待咱们的这个大宝贝吧!。
直流屏的运行和维护- 上海宇帆电气有限公_20141113_091725
蓄电池运行和维护规程
欢迎共阅DL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维护技术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包括蓄电池、充电装置、微机监控器)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适用于电力系统各部门直流电源的运行和维护。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 3 使蓄电 进行的充电。
3.7恒流放电蓄电池在放电过程中,放电电流值始终保持恒定不变,直放到规定的终止电压为止。
3.8容量试验(蓄电池)新安装的蓄电池组,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充电,将蓄电池充满容量后,按规定的恒 定电流进行放电,当其中一个蓄电池放至终止电压时为止,按以下公式进行容量计算: C=Ift(Ah)式中C -蓄电池组容量,Ah ;If_-恒定放电电流,A ;t -放电时间,h 。
3.9核对性放电在正常运行中的蓄电池组,为了检验其实际容量,将蓄电池组脱离运行,以规定的放电电流进行恒流放电,只要其中的一个单体蓄电池放到了规定的终止电压,应停止放电。
按3.8条计算蓄电池组的实际容量.3.10稳流精度交流输入电压在额定电压±10%范围内变化、输出电流在20%~100%额定值的任一数遥信功能、遥测功能、遥控功能的简称。
3.15均流及均流不平衡度采用同型号同参数的高频开关电源模块整流器,以(N+1)或(N+2)多块并联方式运行,为使每一个模块都能均匀地承担总的负荷电流,称为均流。
模块间负荷电流的差异,设备或系统在电磁环境中,能正常工作,并不对环境中的任何事物产生不允许的电磁骚扰的能力。
3.17严酷等级在抗扰性试验中规定的影响电磁量值。
3.18共模电压在每一导体和所规定的参照点之间(往往是大地或机架)出现的相量电压的平均值。
3.19差模电压4口处套间较大,也可利用此房间。
4.7 防酸蓄电池室的墙壁、天花板、门、窗框、通风罩、通风管道内外侧、金属结构、支架及其他部分应涂上防酸漆;蓄电池室的地面应铺社耐酸砖。
电厂直流系统及蓄电池运行维护规程
电厂直流系统及蓄电池运行维护1.一技术规范1.1.充电装置基本参数:1)充电装置名称:TEP-M20/220-B1.1.1.充电装置AC-DC模块参数1)额定输入交流电压:(380±15%)V,三相三线;2)输入电压频率:(50±5%)Hz。
3)交流输入电源不对称度:≤5%4)输出电压:DC198-270 V、99-135V5)额定电流:DC 10A、20A、30 A(220 V)6)DC 20A、30A、40 A(110 V)7)稳压精度:≤±0.5%8)稳流精度:≤±0.5%9)纹波系数:≤0.2%10)效率:≥93%11)功率因数:≥0.912)噪声:自然冷却≤45dB,强迫风冷≤55dB。
13)重量:16kg(10A/220V、20A/110V)、18kg(20A/220V、40A/110V)、27kg(30A/220V)14)冷却方式:自然冷却(10A/220V、20A/110V)、智能风冷(20A/220V、40A/110V、30A/220V)15)开机浪涌:软启动,无开机浪涌。
1.1.2.充电装置DC-DC模块参数1)输入电压: DC 198-286V, 99-143V;2)输入电压纹波系数:≤5%。
3)交流输入电源不对称度:≤5%4)输出电压:DC42-58V、20-27V5)额定电流:DC 20A、30 A6)稳压精度:≤±0.5%7)稳流精度:≤±0.5%8)纹波系数:≤0.2%9)效率:≥93%10)噪声:≤45dB11)重量:14kg12)冷却方式:自然冷却1.1.3.充电装置直流监控模块参数1)型号:TEP-I-F2)充电:充电时采用恒流方式,向蓄电池提供稳定的直流电流。
3)浮充电:浮充电采用恒压方式,充电模块输出端并联后经逆止二级管接到动力母线上,再经熔断器接到蓄电池组上。
动力母线经降压装置接到控制母线。
当交流电中断时,充电机无直流电压输出,此时蓄电池电压经过降压装置加到控制母线上,使控制母线供电连续。
17-DLT 724-2000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维护规程
DL/T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包括蓄电池、充电装置、微机监控器)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适用于电力系统各部门直流电源的运行和维护。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的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2900.11-1988 蓄电池名词术语GB/T2900.33-1993 电工术语电力电子技术DL/T459-2000 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3 名词术语名词术语除按引用标准GB/T2900.11及GB/T2900.33中的规定外,再增补以下名词术语:3.1初充电新的蓄电池在交付使用前,为完全达到荷电状态所进行的第一次充电。
初充电的工作程序应参照制造厂家说明书进行。
3.2恒流充电充电电流在充电电压范围内,维持在恒定值的充电。
3.3均衡充电为补偿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电压不均现象,使其恢复到规定的范围内而进行的充电。
3.4恒流限压充电先以恒流方式进行充电,当蓄电池组电压上升到限压值时,充电装置自动转换为限压充电,至到充电完毕。
3.5浮充电在充电装置的直流输出端始终并接着蓄电池和负载,以恒压充电方式工作。
正常运行时充电装置在承担经常性负荷的同时向蓄电池补充充电,以补偿蓄电池的自放电,使蓄电池组以满容量的状态处于备用。
3.6补充充电蓄电池在存放中,由于自放电,容量逐渐减少,甚至于损坏,按厂家说明书,需定期进行的充电。
3.7恒流放电蓄电池在放电过程中,放电电流值始终保持恒定不变,直放到规定的终止电压为止。
3.8容量试验(蓄电池)新安装的蓄电池组,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充电,将蓄电池充满容量后,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放电,当其中一个蓄电池放至终止电压时为止,按以下公式进行容量计算:C=Ift(Ah)式中C -蓄电池组容量,Ah;If_-恒定放电电流,A;t -放电时间,h。
DL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维护规程
DL 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维护规程DL 724-2000是一个关于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维护规程的标准。
下面是该标准的概述和主要内容。
一、标准概述DL 724-2000是由国家电力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一项行业标准,全称为《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维护规程》。
该标准针对电力系统中的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的运行和维护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指导,为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提供了重要保障。
二、标准主要内容1.设备要求标准规定,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应采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或锂离子蓄电池作为主要电源。
蓄电池容量应满足系统负荷电流和事故放电的要求,并应具有可靠的充电设备。
同时,蓄电池应具有自动充放电保护、温度补偿等功能。
2.运行要求标准要求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应按照负荷电流和放电时间进行运行。
在正常运行情况下,蓄电池组的端电压应保持在允许范围内。
同时,蓄电池应定期进行充放电试验,以检验其性能是否正常。
3.维护要求标准规定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应定期进行维护,包括对蓄电池组进行检查、清理和紧固,对充电设备进行检查和调试等。
在进行维护时,应注意安全防护措施,如佩戴绝缘手套和护目镜等。
4.故障处理标准要求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故障排查和修复。
同时,应根据故障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以保障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
5.记录和报告标准规定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的运行和维护记录应妥善保存,并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记录应包括蓄电池组充放电试验数据、设备运行状态、故障处理情况等内容。
三、标准的实施与应用为了确保DL 724-2000标准的贯彻与实施,电力系统的相关部门需采取以下措施:1.培训与宣传对从事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的运行和维护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他们的技能水平与安全意识。
同时,加强对该标准及相关知识的宣传,提高整个行业对标准的认识和理解。
2.监督与管理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的巡视和检查。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维护规程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维护规程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是电力系统中常用的备用电源,其运行维护对于系统的稳定运行至关重要。
为了保证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的正常运行和延长其使用寿命,需要制定相应的运行维护规程。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的运行维护规程。
一、日常巡检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的日常巡检是保证其正常运行的重要措施。
巡检应定期进行,一般每周至少一次。
巡检内容包括:电池组状态、电压、电流、温度等参数的检查;电池组连接线路的检查;充电设备的检查;开关设备的状态检查等。
在巡检过程中,应注意观察电池组的状态,如有异常应及时处理。
二、清洁维护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灰尘和污垢,这些会影响其散热效果和使用寿命。
应定期对电池组进行清洁维护。
清洁方法包括:使用干净的软布或吸尘器清洁电池组表面;使用干净的水或专用清洁剂清洗电池组接线端子;使用干净的软布擦拭电池组连接线路等。
清洁维护应定期进行,一般每月至少一次。
三、故障排除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故障,应及时排除故障以保证其正常运行。
故障排除方法包括:根据故障现象进行分析判断,确定故障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修复;修复后应进行测试验证等。
在排除故障时,应注意安全,避免触电和其他事故的发生。
四、容量检测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的容量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降低,因此需要定期进行容量检测。
容量检测应在放电后进行,一般每年至少一次。
容量检测方法包括:使用容量计测量电池组的容量;根据容量计的读数判断电池组的容量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要求,则需要进行更换或补充操作等。
五、充放电控制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的充放电过程应受到严格的控制,以保证其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充放电控制方法包括:设置合理的充放电电流和时间;根据电池组的状态进行充放电控制;定期检查充放电设备的运行状态等。
在充放电过程中,应注意保持电池组的温度和电压在正常范围内,避免过度充放电和过温过压等情况的发生。
蓄电池运行维护制度
蓄电池运行维护制度一、蓄电池的巡视1、蓄电池的巡视配合交接班进行,每值交接时巡视一次,特殊情况加强巡视(如直流接地等)。
2、蓄电池的巡视检查项目:①直流母线电压正常,绝缘良好,浮充电流符合要求。
②电池玻璃缸和玻璃盖应完整;③测量代表电池的电压、比重及液温应符合规定;④检查电池极板颜色是否正常,有无断裂、弯曲、硫化及有效物质脱落;⑤母线、极板等各连接头应牢固,有无腐蚀,有无凡士林油;⑥电解液液面正常,应无漏液;⑦蓄电池室应通风良好,无强烈气味,室温应保持到10~30℃之间。
二、蓄电池的维护1、每月应对蓄电池进行一次普测和检查,包括电压、比重和液温;对液面低于正常范围的蓄电池应进行补水加液,对个别亏损的蓄电池应进行补充充电;同时应对蓄电池室及调酸室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扫,包括蓄电池室及调酸室地面、墙面、窗户及玻璃;对蓄电池缸体、支架、绝缘帽、连接线绝缘套、电缆等都要进行清擦。
2、每年应对蓄电池进行一次核对性充放电,以保持蓄电池整组容量,充放电由站长统一安排,提出蓄电池充放电“两措”计划,由运行当值配合完成。
三、免维护蓄电池:免维护蓄电池(一般为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VRLA),其维护运行应宜参考生产厂家说明书,以下为哈尔滨光宇集团VRLA电池的维护说明,可参考:1、阀控式密封铅酸蓄池的安放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不必专设电池室,可叠放组合或安装在机架上。
2、经常检查的项目a. 浮充总电压、单体浮充电压、环境温度;b. 连接处有无松动、腐蚀现象;c. 电池壳体有无渗漏和变形;d. 极柱、安全阀周围是否有酸雾逸出;3、补充电a. 电池系统安装完毕,对电池组进行补充充电;b. 电池搁置停用时间超出三个月;☆蓄电池的放电a. 每年应以实际负荷做一次核对性放电试验,放出额定容量的30%-40%;b. 每三年做一次容量试验,到使用六年后应每年做一次;4、蓄电池容量的测量☆方法1:离线式测量法a. 将脱离供电系统的蓄电池组充满电后静置1-2h,在环境温度为25℃±5℃的条件下开始放电。
DLT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
DL/T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包括蓄电池、充电装置、微机监控器)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适用于电力系统各部门直流电源的运行和维护。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的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2900.11-1988 蓄电池名词术语GB/T2900.33-1993 电工术语电力电子技术DL/T459-2000 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3 名词术语名词术语除按引用标准GB/T2900.11及GB/T2900.33中的规定外,再增补以下名词术语:3.1初充电新的蓄电池在交付使用前,为完全达到荷电状态所进行的第一次充电。
初充电的工作程序应参照制造厂家说明书进行。
3.2恒流充电充电电流在充电电压范围内,维持在恒定值的充电。
3.3均衡充电为补偿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电压不均现象,使其恢复到规定的范围内而进行的充电。
3.4恒流限压充电先以恒流方式进行充电,当蓄电池组电压上升到限压值时,充电装置自动转换为限压充电,至到充电完毕。
3.5浮充电在充电装置的直流输出端始终并接着蓄电池和负载,以恒压充电方式工作。
正常运行时充电装置在承担经常性负荷的同时向蓄电池补充充电,以补偿蓄电池的自放电,使蓄电池组以满容量的状态处于备用。
3.6补充充电蓄电池在存放中,由于自放电,容量逐渐减少,甚至于损坏,按厂家说明书,需定期进行的充电。
3.7恒流放电蓄电池在放电过程中,放电电流值始终保持恒定不变,直放到规定的终止电压为止。
3.8容量试验(蓄电池)新安装的蓄电池组,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充电,将蓄电池充满容量后,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放电,当其中一个蓄电池放至终止电压时为止,按以下公式进行容量计算:C=Ift(Ah)式中C -蓄电池组容量,Ah;If_-恒定放电电流,A;t -放电时间,h。
蓄电池运行和维护规程
DL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维护技术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包括蓄电池、充电装置、微机监控器)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适用于电力系统各部门直流电源的运行和维护。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的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2900.11-1988 蓄电池名词术语GB/T2900.33-1993 电工术语电力电子技术DL/T459-2000 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3 名词术语名词术语除按引用标准GB/T2900.11及GB/T2900.33中的规定外,再增补以下名词术语:3.1初充电新的蓄电池在交付使用前,为完全达到荷电状态所进行的第一次充电。
初充电的工作程序应参照制造厂家说明书进行。
3.2恒流充电充电电流在充电电压范围内,维持在恒定值的充电。
3.3均衡充电为补偿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电压不均现象,使其恢复到规定的范围内而进行的充电。
3.4恒流限压充电先以恒流方式进行充电,当蓄电池组电压上升到限压值时,充电装置自动转换为限压充电,至到充电完毕。
3.5浮充电在充电装置的直流输出端始终并接着蓄电池和负载,以恒压充电方式工作。
正常运行时充电装置在承担经常性负荷的同时向蓄电池补充充电,以补偿蓄电池的自放电,使蓄电池组以满容量的状态处于备用。
3.6补充充电蓄电池在存放中,由于自放电,容量逐渐减少,甚至于损坏,按厂家说明书,需定期进行的充电。
3.7恒流放电蓄电池在放电过程中,放电电流值始终保持恒定不变,直放到规定的终止电压为止。
3.8容量试验(蓄电池)新安装的蓄电池组,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充电,将蓄电池充满容量后,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放电,当其中一个蓄电池放至终止电压时为止,按以下公式进行容量计算:C=Ift(Ah)式中C -蓄电池组容量,Ah;If_-恒定放电电流,A;t -放电时间,h。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包括蓄电池、充电装置、微机监控器)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适用于电力系统各部门直流电源的运行和维护。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的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2900.11—1988 蓄电池名词术语GB/T2900.33—1993 电工术语电力电子技术DL/T459—2000 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3 名词术语名词术语除按引用标准GB/T2900.11及GB/T2900.33中的规定外,再增补以下名词术语:3.1初充电新的蓄电池在交付使用前,为完全达到荷电状态所进行的第一次充电。
初充电的工作程序应参照制造厂家说明书进行。
3.2恒流充电充电电流在充电电压范围内,维持在恒定值的充电。
3.3均衡充电为补偿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电压不均现象,使其恢复到规定的范围内而进行的充电。
3.4恒流限压充电先以恒流方式进行充电,当蓄电池组电压上升到限压值时,充电装置自动转换为恒流充电,至到充电完毕。
3.5浮充电在充电装置的直流输出端始终并接着蓄电池和负载,以恒压充电方式工作。
正常运行时充电装置在承担经常性负荷的同时向蓄电池补充充电,以补偿蓄电池的自放电,使蓄电池组以满容量的状态处于备用。
3.6补充充电蓄电池在存放中,由于自放电,容量逐渐减少,甚至于损坏,按厂家说明书,需定期进行的充电。
3.7恒流放电蓄电池在放电过程中,放电电流值始终保持恒定不变,直放到规定的终止电压为止。
3.8容量试验(蓄电池)新安装的蓄电池组,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充电,将蓄电池充满容量后,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放电,当其中一个蓄电池放至终止电压时为止,按以下公式进行容量计算:C=Ift(Ah)式中C —蓄电池组容量,Ah;If_—恒定放电电流,A;t —放电时间,h。
蓄电池运行维护制度
蓄电池运行维护制度蓄电池是电力系统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能储存能量,以备不时之需。
为了保证蓄电池的正常运行和延长其使用寿命,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蓄电池运行维护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下面将就蓄电池运行维护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一、蓄电池的安装与调试1.蓄电池应安装在通风良好、温度适宜且无腐蚀性气体和灰尘等有害物质的地方。
2.在蓄电池安装前,应对电源进行彻底检查,确保其符合要求。
3.安装完毕后,应进行调试,确认其正常工作。
二、蓄电池的日常维护1.定期检查电解液的液位,若低于标准液位,应及时补充蒸馏水。
2.定期检查电池终端和接线的紧固情况,确保连接良好。
3.定期检查电池箱体和绝缘件的外观,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4.定期进行电池内阻测试,如发现电池内阻过大,应进行清洗维护。
5.定期进行电池均充,以提高电池容量和延长使用寿命。
三、蓄电池的故障处理1.蓄电池温度过高时,应停止充电并通风降温。
2.若蓄电池出现漏液现象,应立即检查原因并及时修复。
3.若蓄电池容量明显减小,应进行内阻测试,以确定是否需要更换蓄电池。
四、蓄电池的定期检测1.定期对蓄电池进行电压测试,确保其达到标准电压范围。
2.定期进行容量测试,以了解蓄电池的实际使用情况。
3.定期进行内阻测试,以判断蓄电池的健康程度。
五、蓄电池的报废处理1.蓄电池经过长时间的使用后,容量下降明显,内阻增大,频繁出现故障的,应及时报废并更换新的蓄电池。
2.报废的蓄电池应按照相关环保要求进行安全处理,不能随意丢弃。
综上所述,蓄电池运行维护制度对于保证蓄电池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制度,可以对蓄电池的安装、调试、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定期检测和报废处理等方面进行规范和操作。
这样能够提高蓄电池的使用效率,减少故障发生,延长使用寿命,确保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
直流电源运行维护管理规定
免维护直流电源控制屏运行维护管理规定直流电源系统是高压供配电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电气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条件。
为加强高压配电室直流电源系统管理,规范免维护直流电源控制屏的运行监护与操作维护,避免因直流系统故障导致高压配电系统恶性事故的发生,特做出以下规定:1.日常运行中,电气值班人员应按规定加强监视蓄电池组的端电压值、浮充电流值,每只蓄电池的电压值、控母电流、电压值,直流母线的对地电阻和绝缘状态,并在运行日志上做好详细记录。
2.在正常运行状态下的电池组,通常不需要均衡充电。
但如果发现电池组中单体电池之间电压不均衡时,则应对电池组进行均衡充电。
3.蓄电池每半年做一次在线充放电试验,以检查蓄电池的完好情况。
蓄电池组最低放电电压不得低于198V,记录好放电电流。
放电试验应该在白天有专门人员监护下进行,放电后应进行均衡充电然后转浮充进行。
4.蓄电池每年应安排一次活化充电和检查维护。
利用专用设备仪器,以实际负荷做一次放电,放电应保持电流稳定,放出额定容量的30%左右(以0.1C放电3小时,C指电池额定容量),放电每小时应测一次单体电池及电池组电压、放电电流、温度等,放电后应进行均衡充电然后转浮充进行。
5.每月应测一次电池单体电压及终端电压,检查外观有无异常变形和发热,并保持完整运行记录。
6.每半年应检查一次连接导线是否牢固,是否有腐蚀、松动应拧紧至规定扭距,腐蚀应及时更换;7.电气值班人员按照正常规定对直流电源屏进行巡检,对发现存在的事故报警信息,做好值班记录,并及时汇报车间安排处理。
8.在高温天气要注意直流屏通风降温,保证整流模块散热通道清洁、畅通。
9.值班人员应保证蓄电池组的整洁、卫生,发现有腐蚀、发热、鼓肚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处理。
10.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装备能源科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高频开关直流电源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规定依据装备能源科下发的《免维护直流电源控制屏运行维护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一、总则:高频开关直流电源系统是6KV配电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用于一配所有高压断路器直流操作机构的正常分、合闸,事故跳闸、事故照明、综合自动化微机保护系统控制的唯一直流电源。
DL 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维护规程
DL/T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包括蓄电池、充电装置、微机监控器)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适用于电力系统各部门直流电源的运行和维护。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的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2900.11-1988 蓄电池名词术语GB/T2900.33-1993 电工术语电力电子技术DL/T459-2000 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3 名词术语名词术语除按引用标准GB/T2900.11及GB/T2900.33中的规定外,再增补以下名词术语:3.1初充电新的蓄电池在交付使用前,为完全达到荷电状态所进行的第一次充电。
初充电的工作程序应参照制造厂家说明书进行。
3.2恒流充电充电电流在充电电压范围内,维持在恒定值的充电。
3.3均衡充电为补偿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电压不均现象,使其恢复到规定的范围内而进行的充电。
3.4恒流限压充电先以恒流方式进行充电,当蓄电池组电压上升到限压值时,充电装置自动转换为限压充电,至到充电完毕。
3.5浮充电在充电装置的直流输出端始终并接着蓄电池和负载,以恒压充电方式工作。
正常运行时充电装置在承担经常性负荷的同时向蓄电池补充充电,以补偿蓄电池的自放电,使蓄电池组以满容量的状态处于备用。
3.6补充充电蓄电池在存放中,由于自放电,容量逐渐减少,甚至于损坏,按厂家说明书,需定期进行的充电。
3.7恒流放电蓄电池在放电过程中,放电电流值始终保持恒定不变,直放到规定的终止电压为止。
3.8容量试验(蓄电池)新安装的蓄电池组,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充电,将蓄电池充满容量后,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放电,当其中一个蓄电池放至终止电压时为止,按以下公式进行容量计算:C=Ift(Ah)式中C -蓄电池组容量,Ah;If_-恒定放电电流,A;t -放电时间,h。
直流电源装置维护检修规程
直流电源装置维护检修规程19.1 检修周期与工程19.1.1 检修周期19.1.1.1 每1—3年1次。
19.1.2 检修工程19.1.2.1 清扫直流电源装置。
19.1.2.2 检查、紧固所有连接线。
19.1.2.3 检查校验仪表。
19.1.2.4 检查保护回路元器件。
19.1.2.5 检查信号指示回路及报警回路。
19.1.2.6 检查控制回路元器件。
19.2.7 检查主回路元器件。
19.2.8 检查辅助系统。
19.1.2.9 回装。
19.2.10 考试。
19.2.11 实验。
19.1.12 试运。
19.2 检修内容与质量标准19.2.1 解体检修及考试19.2.1.1 取出插件。
19.2.1.2 消除各部灰尘,必要时进行清洗。
19.2.1.3 检查所有接线有无过热,并紧固所有螺栓。
19.2.1.4 检查交、直流侧电源开关、接触器及控制开关的触点有无烧伤和不良现象。
19.2.1.5 检查所有开关动作是否灵活。
19.2.1.6 校验电压表、电流表等表计。
19.2.1.7 检查过电压、过电流及短路等保护电路中的元器件有无损伤,并复核保护回路中的继电器定值。
19.2.1.8 检查清扫信号回路中的元器件有无松动、损坏。
19.2.1.9 控制回路的检修a.对脉冲产生、移相控制和电源等插件板进行清扫检查,并按说明要求考试其功能参数。
b.检查清扫“自动一手动”切换回路、“稳压一稳流”调整回路的元器件。
19.2.1.10 主回路的检修a.检查主回路中的熔断器、热继电器及阻容保护等元件有无损伤、过热等异常现象。
b.检查整流变压器有无过热和短路现象。
c.检查滤波电容有无漏液、变形,滤波电感有无过热损伤现象。
d.检查主整流元件及高频开关功率模块有无过热、老化现象,必要时测量其主要参数;e.检查降压回路硅元件有无过热、老化现象。
19.2.1.11 更换或修理已老化和损坏的电子元件。
19.2.1.12 辅助系统的检修a.检修冷却风扇。
直流系统运行维护运行规程
直流系统运行维护运行规程1.1 直流系统概述1.1.1 主厂房220V直流系统分别为单母线分段接线,两组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每组各配一组智能高频开关整流器。
设置充电母线,以便断开馈电母线给蓄电池充放电。
断开一组充电器前,两组蓄电池允许短时并列,保证每段母线不断电。
不允许两段母线长时间并列运行。
1.1.2 网控220V直流系统分别为单母线分段接线,两组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每组各配一组智能高频开关整流器,两组蓄电池共用一套备用高频开关电源整流装置。
设置充电母线,以便断开馈电母线给蓄电池充放电。
断开一组充电器前,两组蓄电池允许短时并列,保证每段母线不断电。
不允许两段母线长时间并列运行。
1.2 直流系统的运行规定1.2.1 #1、#2机组主厂房及网控直流系统分Ⅰ、Ⅱ母线,由#1、#2机组保安A/B段分别接带Ⅰ组/Ⅱ组高频开关整流器,直流Ⅰ母线由Ⅰ组蓄电池组和Ⅰ组高频开关整流器供电,即高频开关整流器出口刀闸1QS1合上,充电小母线至直流Ⅰ母刀闸3QS1合上,直流Ⅱ母线由Ⅱ组蓄电池组和Ⅱ组高频开关整流器供电,即高频开关整流器出口刀闸2QS1合上,充电小母线至直流Ⅰ母刀闸4QS1合上;1.2.2 正常Ⅰ、Ⅱ段直流母线分段运行,母线联络刀闸在“断”位。
Ⅰ、Ⅱ组蓄电池在浮充方式下运行,高频开关整流器供直流母线正常负荷。
1.2.3 为了防止两组蓄电池在负荷侧并列,各支路的合环点应断开。
1.2.4 母线联络刀闸只允许其中一组蓄电池退出运行时合入。
1.2.5 蓄电池组采用浮充运行方式,即:高频开关整流器除供直流负荷外还以较小的电流给蓄电池充电,以补偿蓄电池的自放电损失容量的运行方式。
应控制电池的端电压在 2.15∽2.20伏下昼夜不停地进行浮充充电,使电池经常保持在充足电状态。
1.2.6 在一组蓄电池组大充大放检修维护时应将3QS1或4QS1刀闸断开,两段直流母线并列运行,由运行的一组蓄电池组接待,仍采用浮充运行方式,一台高频开关整流器运行,另一台高频开关整流器备用,事故情况下由运行的一组蓄电池组同时给两段直流母线提供直流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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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7242021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维护规程运行与爱护技术规程1 范畴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包括蓄电池、充电装置、微机监控器)运行与爱护的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适用于电力系统各部门直流电源的运行和爱护。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的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2900.11-1988 蓄电池名词术语GB/T2900.33-1993 电工术语电力电子技术DL/T459-2000 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3 名词术语名词术语除按引用标准GB/T2900.11及GB/T2900.33中的规定外,再增补以下名词术语:3.1初充电新的蓄电池在交付使用前,为完全达到荷电状态所进行的第一次充电。
初充电的工作程序应参照制造厂家说明书进行。
3.2恒流充电充电电流在充电电压范畴内,坚持在恒定值的充电。
3.3均衡充电为补偿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电压不均现象,使其复原到规定的范畴内而进行的充电。
3.4恒流限压充电先以恒流方式进行充电,当蓄电池组电压上升到限压值时,充电装置自动转换为限压充电,至到充电完毕。
3.5浮充电在充电装置的直流输出端始终并接着蓄电池和负载,以恒压充电方式工作。
正常运行时充电装置在承担经常性负荷的同时向蓄电池补充充电,以补偿蓄电池的自放电,使蓄电池组以满容量的状态处于备用。
3.6补充充电蓄电池在存放中,由于自放电,容量逐步减少,甚至于损坏,按厂家说明书,需定期进行的充电。
3.7恒流放电蓄电池在放电过程中,放电电流值始终保持恒定不变,直放到规定的终止电压为止。
3.8容量试验(蓄电池)新安装的蓄电池组,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充电,将蓄电池充满容量后,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放电,当其中一个蓄电池放至终止电压时为止,按以下公式进行容量运算:C=Ift(Ah)式中C -蓄电池组容量,Ah;If_-恒定放电电流,A;t -放电时刻,h。
3.9核对性放电在正常运行中的蓄电池组,为了检验事实上际容量,将蓄电池组脱离运行,以规定的放电电流进行恒流放电,只要其中的一个单体蓄电池放到了规定的终止电压,应停止放电。
按3.8条运算蓄电池组的实际容量.3.10稳流精度交流输入电压在额定电压±10%范畴内变化、输出电流在20%~100%额定值的任一数值,充电电压在规定的调整范畴内变化时,其稳流精度按以下公式运算:3.11稳固精度交流输入电压在额定电压±10%范畴内变化,负荷电流在0~100%额定值变3.12纹波系数充电装置输出的直流电压中,脉动量峰值与谷值之差的一半,与直流输出3.13效率3.14"三遥"功能遥信功能、遥测功能、遥控功能的简称。
3.15均流及均流不平稳度采纳同型号同参数的高频开关电源模块整流器,以(N+1)或(N+2)多块并联方式运行,为使每一个模块都能平均地承担总的负荷电流,称为均流。
模3.16电磁兼容设备或系统在电磁环境中,能正常工作,并不对环境中的任何事物产生不承诺的电磁扰乱的能力。
3.17严酷等级在抗扰性试验中规定的阻碍电磁量值。
3.18共模电压在每一导体和所规定的参照点之间(往往是大地或机架)显现的相量电压的平均值。
3.19差模电压在规定的一组有效导体中任意两导体之间的电压。
3.20蓄电池容量符号C5-5h率额定容量,Ah;C10_10h率额定容量,Ah。
3.21放电电流符号I5-5h率放电电流,数值C5/5,A;I10-10h率放电电流,数值C10/10,A。
4 差不多要求4.1本规程的差不多目的。
4.1.1保证发电厂、变电所中直流电源装置有良好的运行状态,从而延长其使用年限;4.1.2保证发电厂、变电所中直流母线电压均在合格范畴;4.1.3保证发电厂、变电所中蓄电池组有合格的放电容量;4.1.4保证发电厂、变电所中直流电源装置的供电可靠性;4.1.5保证蓄电池运行爱护人员的安全。
4.2发电厂、变电所中直流电源装置的专职工程师,运行爱护人员,局、厂科室、工区、分场等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均应熟悉和贯彻执行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并制定出本单位直流电源装置现场的运行及爱护条例。
4.3本规程适用于各发电厂和变电所使用的防酸隔爆铅酸蓄电池(以下简称防酸蓄电池)、镉镍蓄电池、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以下简称阀控蓄电池)及其各种类型的充电装置。
4.4防酸蓄电池和大容量的阀控蓄电池应安装在专用蓄电池室内,容量较小的镉镍蓄电池(40Ah及以下)和阀控蓄电池(300Ah及以下)可安装在柜内,直流电源柜可布置在操纵室内,也可布置在专用电源室内。
4.5防酸蓄电池室的门应向外开,套间内有自来水、下水道和水池。
4.6防酸蓄电池室邻近应有存放硫酸、配件及调制电解液的专用工具的专用房间。
若人口处套间较大,也可利用此房间。
4.7防酸蓄电池室的墙壁、天花板、门、窗框、通风罩、通风管道内外侧、金属结构、支架及其他部分应涂上防酸漆;蓄电池室的地面应铺社耐酸砖。
4.8防酸蓄电池室的窗户,应安装遮光玻璃或涂有带色油漆的玻璃,以免阳光直射在蓄电池上。
4.9防酸蓄电池室的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并至少有一个接在事故照明母线上,开关、插座、熔断器应安装在蓄电池室外。
室内照明线应采纳耐酸绝缘导线。
4.10防酸蓄电池室应安装抽风机,抽风量的大小与充电电流和电池个数成正4.11防酸蓄电池室若安装暖风设备,应设在蓄电池室外、经风道向室外送风。
在室内只承诺安装无接缝的或焊接无汽水门的暖气设备。
取暖设备与蓄电池的距离应大于0.75m。
蓄电池室应有下水道,地面要有0.5%的排水坡度,并应有泄水孔,污水应进行中和或稀释后排放。
4.12蓄电池室的温度应经常保持在5℃~35℃之间,并保持良好的通风和照明。
4.13抗震设防烈度大于或等于7度的地区,蓄电池组应有抗震加固措施。
4.14不同类型的蓄电池,不宜放在一个蓄电池室内.4.15防酸蓄电池的爱护,宜备有下列外表,用具,备品和资料:a) 外表:测量电解液密度用的密度计;测量电解液温度用的温度计;测量蓄电池电压用的41/2数字万用表,室外用温度计.测量直流电源中的自动装置,操纵板等用的示波器,录波器,真空毫伏表等.b) 用具:充注电解液用的玻璃缸,漏斗,量杯,搪瓷盆,塑料桶,注射器,手电筒,耐酸手套,耐酸围裙,胶皮靴子等.c) 备品:化验合格的蒸馏水;密度为1.40g/cm3稀硫酸;中和硫酸用的碳酸氢钠;防酸隔爆帽;适当数量的备用蓄电池.d) 资料: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日志;该蓄电池组制造厂家的技术资料,型式试验报告;充电浮电装置的说明书和电气原理图;自动装置,微机监控装置的使用说明书;投运前三次充放电循环,蓄电池组端电压,单体电池电压的记录;运行中定期均衡充电,定期核对性放电的记录.4.16镉镍蓄电池爱护检修时年需要的外表、用具、备品和资料与铅酸蓄电池爱护检修差不多相同,只是备品中备用的是3%-5%硼酸溶液。
碱性电解液的密度为(1.20±0.01)g/cm3。
4.17蓄电池组的绝缘电阻:a) 电压为220V的蓄电池组不小于200kΩ;b) 电压为110V的蓄电池组不小于100kΩ;c) 电压为48V的蓄电池组不小于50kΩ。
4.18 新安装的直流电源装置在投运前,应进行交接验收试验。
5直流电源装置的差不多参数、技术指标、交接验收、运行监视。
5.1差不多参数5.1.1额定输入交流电压:(380±10%)V、(220±10%)V、(50±2%)Hz5.1.2直流标称电压:220V、110V、48V。
5.1.3充电装置额定直流输出电流分别为:5、10、15、20、30、40、50、60、80、100、160、200、250、315、400A 。
5.1.4 蓄电池组选用额定容量为:10Ah-3000Ah5.2 技术指标5.2.1 直流母线绝缘电阴应不小于10MΩ;绝缘强度应受工频2Kv,耐压1min。
5.2.2 蓄电池组浮充电压稳固范畴:稳固范畴电压值为90%-130%(2V阀控式蓄电池为125%)直流标称电压。
5.2.3 蓄电池组充电电压调整范畴电压调整范畴为90%-125%(2V铅酸式蓄电池);90%-130%(6V、12V阀控式蓄电池);90%-145%(镉镍蓄电池)直流标称电压。
5.2.4 恒流充电时,充电电流调整范畴为(20%-100%)In。
5.2.5 恒压运行时,负荷电流调整范畴为(0-100%)In。
5.2.6 恒流充电稳流精度范畴a) 磁放大型充电装置,稳流精度应不大于±(2%-5%);b) 相控型充电装置,稳流精度应不大于±(1%-2%);c) 高频开关模块型充电装置,稳流精度应不大于±(0.5%-1%)。
5.2.7 恒压充电稳压精度范畴a)磁放大型充电装置,稳压精度应不大于±(1%-2%);a) 相控型充电装置,稳压精度应不大于±(0.5%-1%);c) 高频开关模块型充电装置,稳压精度应不大于±(0.1%-0.5%)。
5.2.8 直流母线纹波系数范畴a) 磁放大型充电装置,纹波系数应不大于2%;b) 相控型充电装置,纹泚系数应不大于(1%-2%);c) 高频开关模块充电装置,纹波系数应不大于(0.2%-0.5%)5.2.9 噪声要求≤55dB(a),若装设有通风机时应不大于60dB(a)。
5.2.10 直流电源装置中的自动化装置应具有电磁兼容的能力。
5.2.11 充电装置返回交流电源侧的各次电流谐波,应符合DL/T459-2000的要求。
5.3 交接验收直流电源装置,当安装完毕后,应做投运前的交接验收试验,运行接收单位应派人参加试验,所试项目应达到技术要求后才能投入试运行,在72h试运行中若一切正常,接收单位方可签字接收。
交接验收试验及要求如下。
5.3.1 绝缘监察及信号报警试验a) 直流电源装置在空载运行时,额定电压为220V,ET25kΩ电阻;额定电压为110V,用7KΩ电阻;额定电压为48V,用1.7kΩ电阻。
分别使直流母线接地,应发出声光报警。
b) 直流母线电压低于或高于整定值时,应发出低压或过压信号及声光报警。
c) 充电装置的输出电流为额定电流的105%-110%时,应具有限流爱护功能。
d) 若装有微机型绝缘监察仪的直流电源装置,任何一支路的绝缘状态或接地都能监测、显示和报警。
e) 远方信号的显示、监测及报警应正常。
5.3.2 耐压及绝缘试验a) 在做耐压试验之前,应将电子外表、自动装置从直流母线上脱离开,用工频2kV,对直流母线及各支路,耐压1min,应不闪络、不击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