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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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6.04•【文号】•【施行日期】2012.07.01•【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制度建设保障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的通知(2012年6月4日)《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已经中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中共中央2013年5月27日)第一条为了规范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保证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党章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相一致,同宪法和法律相一致,维护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统一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

本规定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普遍约束力、可以反复适用的决议、决定、意见、通知等文件,包括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指导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文件。

下列文件不属于备案范围:(一)人事调整、内部机构设置、表彰决定方面的文件;(二)请示、报告、会议活动通知、会议纪要、领导讲话、情况通报、工作要点、工作总结;(三)机关内部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案;(四)其他不具有普遍约束力、不可反复适用的文件。

第三条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应当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第四条依照本规定应当备案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由制定机关报送中央备案,联合发布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由主办机关报送中央备案。

具体工作由制定机关或者主办机关所属负责法规工作的机构承担。

第五条中央办公厅承办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具体事务由中央办公厅法规工作机构办理。

印发《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及备案审查制度》

印发《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及备案审查制度》

印发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及备案审查制度一、背景规范性文件在现代社会中起着重要作用,它是国家机关和组织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用于规范和指导各方行为。

为了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科学性和规范性,加强监督和管理,我国制定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及备案审查制度》。

二、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要由国家机关、部门和地方自治机关进行,从立项、起草、审议到颁布实施,全部程序必须合法、公开、透明。

其制定应充分考虑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导向和社会实际,并进行充分的论证和论证,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和科学性。

备案审查环节是对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的重要监督环节,主要由相关部门负责进行。

备案审查主要包括对文件的法律依据、合法程序、内容合理性等进行审核,确保文件的符合规定,有效防止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

三、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重要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对于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权威性,保障国家法制建设和社会治理体系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加强备案审查,能够有效规范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增强其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高文件的效力和执行力,保障国家和社会各方的合法权益。

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改进方向为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效率和质量,需要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建立健全的审查规范和流程,强化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备案程序的监督和检查,提高备案审查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此外,还需要加强对备案审查人员的培训和专业素养提升,确保备案审查工作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五、结语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是维护国家法制建设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对于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具有重要意义。

各相关部门和机构应加强合作,共同努力,不断完善备案审查制度,提升其审查质量和效率,为建设法治社会和现代化国家作出应有的贡献。

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一、概念解析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政府机关依据法定职权制定,具有一般性规范性、不具有单一个体性、适用于一定范围和对象的文书,包括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规划。

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是指依据权力和程序的要求,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的制度。

二、制度的作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主要作用包括以下几点:1.提高行政法规的制定质量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设立了备案审查机制,对制定的行政法规进行规范。

对于制定的文件,审查机关将对文件的法律法规依据、政策取向、相关效果等问题进行审查,引导地方政府科学地制定法规,提高了法规的质量。

2.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不仅是对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法律审查,也是一种保护公民和组织合法权益的措施。

此外,对于提出异议的公民和组织,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关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公民和组织维护合法权益。

3.推进政经协调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可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注入更多合理、协调、发展的经验。

尤其对一些立法不及时的地方进行影响和参考,有助于推进政经协调。

三、备案审查制度的运行程序1.备案审查的发起地方政府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需要向审查机关报送文件备案申请书,列明制定文件的目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效果,并提供相关材料。

2.审查机关的申请受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机关收到文件申请材料后,进行资料审核和正式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

每个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程序不同,一般可规定审查机关在接到申请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完成审查。

3.审查机关的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关应当对提出申请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关方面的达成时间和实施效果;审查机关实行审核、听取和询问,以及征求意见等方式,对文件提出意见和建议。

4.审查机关的备案审查机关对审查结果进行公开,向申请者和其他相关方面复函,并决定是否向上级政府提交备案材料。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摘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是一项重要的行政管理制度,旨在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本文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解读,包括其定义、功能、程序、原则等方面的内容,并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改进措施,以进一步提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效能。

一、引言规范性文件是指政府机关、行政机构、社会组织等制定、发布和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它是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对于推动社会进步、优化经济环境、保障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规范性文件具有强制力和广泛适用性,容易带来权力过度集中、程序不规范、内容不科学等问题,因此需要建立一个健全的备案审查制度,以实现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和约束。

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定义与功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是指对各级政府机关、行政机构及其他社会组织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的制度。

其功能包括:1.保障法律法规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可以确保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律法规相一致,避免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产生冲突,保证法律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2.提高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备案审查制度可以通过对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审查,避免制定过程中的随意性和盲目性,提高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加强社会监督和参与。

备案审查制度对规范性文件的透明度提出了要求,可以促进公众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和参与,增加政府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三、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程序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程序主要包括文件备案申报、备案审查和备案结果公示。

具体流程如下:1.文件备案申报: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单位需要向备案审查机构进行备案申报,提交备案文件及相关材料。

2.备案审查:备案审查机构对备案文件进行审查,包括审查文件的内容和形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存在法律法规冲突等。

3.备案结果公示:备案审查机构将备案结果进行公示,包括备案通过、备案不通过或者需要修改的情况。

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范文(3篇)

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范文(3篇)

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加强法治化管理,保障行政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科学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规范性文件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依法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建立法治化管理的重要环节。

第三条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由行政文件备案审查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由备案审查机构确定。

第四条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应当坚持依法备案原则,严格按照法定权限、程序和要求进行审查,保障备案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第五条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不得擅自增减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定内容,不得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其他上位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六条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应当及时高效,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便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落地实施和监督。

第七条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主体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备案申报义务,提供必要的文件材料和信息,并积极配合备案审查工作。

第二章备案申报与审查第八条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申报应当按照备案审查机构的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和信息。

第九条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一)备案申请书;(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全文及其附表、附件;(三)法律、法规及其他上位行政规范性文件;(四)政策解释、解读等涉及的相关文件;(五)行政文件的立案依据及程序材料;(六)其他备案审查机构认为必要的材料。

第十条备案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漏报重要事实。

第十一条备案审查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进行审查,并书面通知备案申报单位审查结果。

第十二条备案审查机构应当在收到备案申报材料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备案申报。

第十三条备案审查机构应当在受理备案申报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材料的审查和备案决定,并书面通知备案申报单位。

第十四条备案审查机构应当在备案审查过程中认真听取备案申报单位的意见,保障备案审查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范本(2篇)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范本(2篇)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范本一、总则(一)为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合理性,维护国家法治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系统性、连续性,根据《行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全体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的工作。

(三)备案审查机关应当根据法定职责及时、准确地履行备案审查职责,确保备案审查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备案审查的基本要求(一)备案审查应当合法、公正、客观、及时、高效。

(二)备案审查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查,确保备案审查工作的科学性和严肃性。

(三)备案审查机关应当确保备案审查的结果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相一致,保持备案审查的连贯性和权威性。

(四)备案审查机关应当及时向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机关提出审查意见,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对备案结果予以公示。

三、备案审查的程序(一)备案审查程序包括受理、审查、意见反馈、备案决定及公示等环节。

(二)备案审查机关应当按照受理申请的先后顺序对备案申请进行逐一审查,确保所有备案申请都能得到公正、客观的审查。

(三)备案审查机关应当对备案材料的法律依据、规范性文件名称、内容、形式、发布程序等进行全面审查,对存在瑕疵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备案申请及时向制定机关发出审查意见。

(四)备案审查机关应当对备案申请的审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制定机关,并根据情况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

(五)备案审查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备案申请做出相应的备案决定,并及时进行公示,确保备案审查的结果公开透明。

四、备案审查的具体职责(一)备案审查机关应当制定备案审查工作细则,明确备案审查的职责分工和具体工作程序,保障备案审查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备案审查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对备案申请进行审查,并对备案材料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评估。

(三)备案审查机关应当及时向制定机关发出备案意见,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备案申请提出修改意见,并要求制定机关按照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统计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统计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统计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统计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是指我国统计局制定的文件备案审查规范制度。

该制度的实施旨在规范我国统计工作中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流程,加强文件备案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有关文件的合法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保障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就此制度的理念、内容以及实施情况进行探究,以期提高我们对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

一、制度的理念制定统计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核心理念在于规范我国统计工作中的正式文书备案手续,严格控制文件备案程序,增强有关文件的合法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该制度实施的目标包括:加强文件备案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程度;提高文件备案过程中审查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审查能力;加强文书备案监管,控制各种非法、不合规文件的出现,引导大小单位加强文件备案的优化,规范备案程序,控制行政成本,提升我国经济的科学化水平。

二、制度的内容《统计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包括以下内容:(一)制度的适用范围:规定该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统计机构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包括法规、规章、规范程序、标准、规范、办法等。

(二)备案审查要求:对统计局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要求进行详细规定,明确了审查程序、审查标准、审查内容、审查文件的基本要求。

(三)备案文件审查流程:规定了备案文件的审查流程,包括文书受理、文件审查、意见汇总以及备案登记和存档等步骤,以保证备案过程规范、科学、顺利进行。

(四)文件备案的审查标准:该制度对统计局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标准进行严格规定,注重文件的法律效力和正确性,提高我国统计工作的专业性和科学性,保证我国统计工作的质量和公正性。

(五)文件备案的监督管理:规定了文件备案的监督管理机制,促进备案程序中国家行政管理机构的职责履行和行为合规,确保备案程序的公开、透明、严格,为我国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三、制度的实施该制度的实施强化了文书备案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市县级统计机构要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健全清晰的备案审查流程,确保审查程序的规范化和流程的严密化,提高行政效率。

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备案审查制度

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备案审查制度
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备案审 查制度
xx年xx月xx日
目录
• 规范性文件制定概述 • 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 • 我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 我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问题与对策 • 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
01
规范性文件制定概述
定义与特征
定义
规范性文件是指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 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 定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的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和特定 事项,涉及或者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 务,在本行政区域或其管理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 在一定时间内相对稳定、能够反复适用的行政措施、 决定、命令等行政规范文件的总称。
特征
规范性文件具有以下特征:(1)制定主体具有特定性 ;(2)制定程序具有法定性;(3)内容具有普遍约 束力;(4)效力具有一定的持续性;(5)以公开为 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基本原则
合法性原则
合理性原则
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得与之相抵触。
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不仅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 定,还要合理、公正、必要,不得损害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审查意见等情况,提高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03
强化责任追究
对于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应强化责任追究机制,明确相
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提高违规成本。
改进备案审查工作的建议
提升审查的专业化 水平
加强审查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 高审查队伍的专业化水平,确保 审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拓宽审查渠道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制定机关对审查通过的 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批, 并加盖印章或签署意见 。
制定机关将规范性文件 发布,并组织宣传和贯 彻实施。

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模版(2篇)

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模版(2篇)

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模版第一条为加强对全镇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和管理,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镇人民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在职权范围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所制定的,普遍适用于本区域、本系统行政管理工作,内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____权利义务的“规定”、“办法”、“实施细则”、“通知”、“决定”、“命令”、“通告”等文件。

政府各部门制定的内部工作制度、文件、意见以及对某一具体事项的行政处理决定,不在本制度规定范围。

第三条镇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于发布之日起____日内,将正式文件及起草说明和依据、备案报告一式____份,报镇人民政府备案,再由镇政府党政办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几个部门联合制定的地方规范性文件,由主办部门负责报送备案。

编辑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汇编,应当视同规范性文件,辑印后一式五份报镇人民政府备案,再由镇党政办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第四条镇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地方规范性文件备案的____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报送镇人民政府备案的地方规范性文件,由镇党政办公室负责就下列内容进行____:(一)是否符合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二)地方规范性文件相互之间是否矛盾;(三)地方规范性文件的制作是否符合程序和规范化要求;(四)是否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第六条镇党政办公室____报送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时,认为需要征求镇政府有关单位意见的,被征求意见的单位应当认真研究并在限期内回复。

第七条备案的地方规范性文件经____发现问题的,分别按下列规定处理:(一)同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县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相违背的,由镇人民政府通知予以撤销、变更或者责令改正。

(二)地方规范性文件相互之间有矛盾的,由镇党政办公室协调;经协调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由镇党政办公室提出意见,报镇人民政府决定。

(三)在制定程序和技术上存在问题的,由镇党政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并转告原报部门处理。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5篇)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5篇)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为维护____法制和政令的统一,加强对我乡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和管理,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根据____《法规规章备案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一、本制度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本乡在职权范围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所制定的,普遍适用于本区域、本系统行政管理工作,内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____权利义务的“决定”、“规章”等文件。

二、乡人民政府及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于发布之日起____日内,将正式文件一式三份及起草说明书、有关依据、备案报告各____份,报乡人民政府备案。

几个部门联合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主办部门负责报送备案。

三、乡党政办具体负责本乡规范性文件备案的____和管理工作。

四、报送乡人民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由乡党政办负责就下列内容进行____:(一)是否符合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二)规范性文件相互之间是否矛盾;(三)规范性文件的制作是否符合程序和规范化要求;(四)是否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五、乡党政办____报送的规范性文件时,认为需要征求乡政府有关单位意见的,被征求意见的单位应当认真研究并在限期内回复。

六、各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应主动按时报送备案。

对于不报或者迟报的,乡党政办应当通知制定机关限期报送。

七、各部门应于每年____月底前将上年度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目录报乡党政办备查。

各部门应于每年____月底前将上年度本乡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情况以及备案工作情况向乡政府报告。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2)是指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的一套制度。

规范性文件是指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对行政机关、公民和法人产生一定的约束力的文件,如法律、行政法规、命令、规章等。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防止滥用行政权力、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该制度通常由立法机关、政府部门或相关行政机构负责进行备案审查。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备案申请: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机关应在制定、修改或废止规范性文件前,向备案审查机关提交备案申请,其中包括文件的目的、内容、依据、制定程序等必要信息。

人社党组党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人社党组党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人社党组党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一、总则
(一)为规范党组党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和审查,保证党组党的规范性文件的正确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党政机关规章》,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党组党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和审查。

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
(一)本单位党组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党的章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

(二)本单位党组党的规范性文件由党组成员共同制定,必须经过党组全体成员集体讨论,并经过党组讨论后报党组书记审核,最后经党组书记签发。

(三)本单位党组党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后,应当及时发布,并在本单位党组党网站上公布。

三、规范性文件的备案
(一)本单位党组党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后,应当将文件备案到
本单位党组党备案室,并在本单位党组党网站上公布。

(二)本单位党组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分为正式备案和临时备案两种。

1、正式备案:指本单位党组党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后,应当将文件备案到本单位党组党备案室,并在本单位党组党网站上公布。

《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研究》范文

《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研究》范文

《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不断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作为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工具,其制定、执行和监督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越来越受到重视。

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作为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合理性的重要手段,对于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本文旨在研究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理论基础、实施现状及存在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理论基础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是指行政机关在制定、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后,按照法定程序将文件报请上级行政机关或专门机构进行备案和审查的制度。

该制度以依法治国、法治政府为指导思想,旨在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实施现状目前,我国各级行政机关均建立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该制度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实施:1. 备案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地方政府规章、部门规范性文件等。

2. 备案程序:包括提交备案材料、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等环节。

3. 审查内容:主要审查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等方面。

4. 审查结果:对符合规定的文件予以备案,对不符合规定的文件予以纠正或撤销。

四、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存在的问题尽管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以下问题:1. 法律法规不够完善:部分法律法规对备案审查制度的规定不够明确,导致实际操作中存在困难。

2. 审查标准不统一: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在实施备案审查时,审查标准不统一,影响审查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3. 监督力度不足:对行政机关在制定和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的监督力度不足,导致部分文件存在违法违规现象。

五、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建议针对上述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完善建议:1.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立法工作,明确规定备案范围、程序、审查内容和审查结果等方面的要求。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范本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范本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科学性、透明性和公正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编制或修订规范性文件的部门和单位,以及负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审查机构。

第三条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应当贯彻公正、科学、高效、便捷的原则。

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四条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不得超越法律界限。

第五条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应当注重预防性审查,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的发生。

第二章具体内容第六条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应当遵循以下顺序进行:(一)备案申请:编制或修订规范性文件的部门或单位应当向审查机构提交备案申请,申请包括备案材料和备案申请表。

(二)初审:审查机构对备案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包括对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的审核。

(三)公示:初审通过的备案申请应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当包括备案材料的主要内容和公示渠道。

(四)听证:依法或需要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听证程序,听证应当公平、公正、公开进行。

(五)复审:听证结束后,审查机构对备案申请进行复审,包括对听证结果的综合评估和备案材料的详细审核。

(六)备案:复审通过的备案申请应当进行备案登记,并颁布备案公告。

第七条编制或修订规范性文件的部门或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要求和时限提交备案申请,确保备案工作按时完成。

第八条审查机构应当快速、准确、公正地办理备案申请,确保备案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九条因特殊原因需要进行紧急备案的,备案申请程序可以简化,但必须满足紧急备案的需要,并在备案公告中进行解释和说明。

第十条编制或修订规范性文件的部门或单位应当严格遵循备案审查程序,不得违规操作或干扰备案审查工作。

第三章责任与监督第十一条编制或修订规范性文件的部门或单位负责提交备案申请,并保证备案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可操作性审查
合理性审查
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内容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和需要;
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内容是否合理,是否符合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03
备案流程与要求
备案流程
审查结果处理
经过审查后,备案审查机关应当根据不同 情况分别作出不同的处理决定,包括要求 修改或者废止、予以纠正等。
报送备案
工作情况。
B
C
D
问责制度
对不按规定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 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公示制度
各级政府和部门应将备案审查的规范性 文件在官方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
06
制度评估与完善
评估标准与方法
评估标准
评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有效性、合理性和合规性。
评估方法
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估方法,包括问卷调查、实地调研、专家论证等 。
制度完善建议与措施
建议加强制度建设
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法律法规,明 确审查范围、程序、监督机制等。
建议强化监督力度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 行严肃处理,强化惩戒效果。
建议提高审查质量
加强审查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审查水 平和专业素养,确保审查质量。
建议推动信息化建设
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审查效率,建立电子 化备案系统,方便查询和监督。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2023-10-28
目 录
• 制度背景与目的 • 备案审查范围与内容 • 备案流程与要求 • 审查流程与要求 • 制度执行与监督 • 制度评估与完善
0查制度的起源和发展历程,以及相关的事 件、政策和法规的变迁。
介绍当前社会背景和政治环境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 影响和需求。

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是指国家对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规范行政行为的文件进行备案审查的一项制度。

该制度旨在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科学性,以确保其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并预防不当行政干预和滥用行政权力。

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备案范围: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适用于国务院及其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2.备案审查标准:备案审查机构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内容进行审查,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行政机关的规范性文件是否有所违反,是否超越了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是否与其他规范性文件相冲突等。

3.备案程序:行政机关在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前,应当将草案提请备案审查机构审核。

备案审查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行政机关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后,再次提请备案审查机构进行备案审查。

备案审查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备案或者退回。

4.备案结果:备案审查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予以备案,也可以退回,要求行政机关修改并重新提请备案。

如果行政机关
对退回意见不予修改并重新提请备案,备案审查机构可以提请上级行政机关予以处理。

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实施,有助于加强行政机关的制度规范化建设,推动依法行政,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一、引言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是指国家对各级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的制度。

这一制度的实施能够有效遏制行政机关滥用职权、制定不合理、不合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维护公众利益和合法权益,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在我国的行政管理中,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本文将从制度的背景、对象、程序等方面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二、制度的背景和意义1. 背景我国行政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如行政机关滥用职权、制定不合理、不合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等。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公众的利益和合法权益,损害了行政机关的公信力和形象。

因此,为了加强行政管理,保障公众利益,规范行政行为,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应运而生。

2. 意义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实施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1)规范行政行为。

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能够有效遏制行政机关滥用职权、制定不合理、不合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使行政行为更加规范、合法,确保公众利益和合法权益。

(2)维护公众利益和权益。

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实施能够保障公众的利益和权益,避免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损害公众利益,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

(3)促进行政透明化。

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实施能够增加行政机关的透明度,使公众了解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依据和内容,增加公众对行政机关的信任。

三、制度的对象和范围1. 对象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对象是各级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行政机关以规范行政行为为目的,对具体事项作出规定的文件。

行政规范性文件包括规章、决定、命令、通知、通告、批复、意见、文件等。

2. 范围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

即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超越了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

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

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

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是指对政府机构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申报,审核后予以备案的一项管理制度。

规范性文件是指为行使职权或者管理社会事务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长期有效的规则性文件,包括法规、规章和决定、命令、通知等。

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的实施,对于政府机构的行政决策、政策制定以及普遍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与实施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因为它有助于规范政府机构的行为、增加政策的透明度和公开度,提高政策实施的效率,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下面我将分别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谈谈的意义。

一、规范政府行为的实施,意味着政府机构的权力行使将受到规范和约束,避免政府机构恣意行使职权,导致政策不稳定、不一致、不透明。

而规范性文件备案的制度,能够有效防止政府机构在行政决策中出现失误和偏差,提高行政公信力,增加政府决策的可信度。

二、增加政策透明度和公开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要求政府机构在发布一些具有规范性和约束力的文件之前,需要经过备案申报、审核、公示等程序。

此举不仅能够提高政策的透明度和公开度,还能够使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政策的一致性更加明显,降低了不同地方之间出现的政策差异性。

三、提高政策实施的效率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能够促进各政府机构之间协调合作,避免政策冲突、效率低下、资源浪费等问题的发生。

同时,对于政府机构来说,它能够增加政策的实施效率,协助政府机构更好地执行政策,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保护公民合法权益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的实施,也能够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当政府机构发布一些涉及公民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时,如果没有得到备案审批和公示等程序,容易导致公民的权益受损。

而的实施,能够保障公民权利和利益,使用政府权力维护公民的基本权益,并避免公共政策在执行时出现失误和偏差。

总之,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管理制度,它旨在规范政府机构行动,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提高政策实施效率,还能够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因此,实施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不仅符合现代行政管理的规范化要求,也是保持政府机构良好形象和增强国家治理能力的必要一环。

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范本

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范本

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高文件备案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保障行政对外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第三条【术语定义】本制度中的术语定义如下:1. 行政规范性文件:指国家机关、地方各级政府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性或直接强制力,直接关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具有规范性质的文件,包括命令、决定、通告、规定、规程、办法、条例等。

2. 备案审查:指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等方面的审查工作。

第二章文件备案程序第四条【备案申请】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单位应在文件正式发布前向备案机关提交备案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第五条【备案审查】备案机关收到备案申请后,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文件合法性审查:审查文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依法设定权限等。

2. 文件合规性审查:审查文件是否符合现有政策、制度的要求,是否与其他文件相冲突或相矛盾。

3. 文件合理性审查:审查文件是否合理、科学、适用,是否考虑了公众利益和各方诉求。

第六条【备案决定】备案机关在进行审查后,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备案决定。

决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备案通过:备案机关认为文件符合相关要求,予以备案,并向制定单位发放备案通知书。

2. 备案驳回:备案机关认为文件存在不符合要求的问题,予以驳回,并向制定单位说明理由。

第七条【备案公示】备案机关将备案通过的文件公示一定时间,在单位内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相关责任与要求第八条【备案机关的责任和要求】备案机关应当认真履行备案审查职责,保证备案工作的严密性和准确性,并确保备案结果的合法、合规和合理。

备案机关还应当建立健全备案审查制度,提高备案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九条【制定单位的责任和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单位应当按照程序和要求进行备案申请,并配合备案机关的审查工作,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材料和信息。

《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研究》范文

《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研究》范文

《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研究》篇一一、引言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是行政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保障国家法律法规的统一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具有重大意义。

本文旨在通过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研究,分析其内涵、特点、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以期为完善我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提供参考。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内涵与特点(一)内涵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是指行政机关在制定、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后,按照法定程序将文件报送给上级机关或专门机构进行备案,并由这些机关或机构对报送文件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和适当性审查的制度。

(二)特点1. 法定性:备案审查制度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各级行政机关必须依法执行。

2. 程序性:备案审查制度涉及多个环节和程序,包括报送、接收、审查、反馈等。

3. 全面性:审查内容包括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和适当性等方面。

4. 监督性:通过备案审查,上级机关或专门机构可以对下级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

三、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存在的问题(一)制度建设不完善当前,我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在立法、实施等方面存在诸多不足,如法律法规不健全、执行力度不够等。

(二)审查标准不明确由于缺乏明确的审查标准,导致审查过程中存在主观性和随意性,影响了审查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三)监督机制不健全当前,监督机制主要依靠上级机关或专门机构的审查,缺乏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和监督,导致监督效果有限。

四、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措施(一)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备案审查的范围、程序和责任,确保各级行政机关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明确审查标准制定具体的审查标准,包括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和适当性等方面,减少主观性和随意性,提高审查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三)强化监督机制除了上级机关和专门机构的审查外,还应加强社会公众的参与和监督,建立举报、投诉等渠道,确保监督效果。

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

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

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
本制度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职权,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制定的普遍适用于本地区、本部门卫生行政管理、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等文件。

1、区卫生局内设法制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修改,各内设职能工作机构负责专业性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有关单位协助起草,文印前,起草规范性文件的部门负责报送区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查同意后,按照公文管理规定签发。

2、起草规范性文件应符合下列原则:
(1)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2)适应本地区、本部门行政管理工作的客观需要
(3)符合卫生行政机关的法定权限;
(4)符合法定程序及规范化要求。

3、规范性文件自发布之日起15日内,发布机关内设的法制工作机构应当将规范性文件正式文本分别报送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法制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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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
本制度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职权,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制定的普遍适用于本地区、本部门卫生行政管理、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等文件。

1、区卫生局内设法制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修改,各内设职能工作机构负责专业性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有关单位协助起草,文印前,起草规范性文件的部门负责报送区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查同意后,按照公文管理规定签发。

2、起草规范性文件应符合下列原则:
(1)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2)适应本地区、本部门行政管理工作的客观需要
(3)符合卫生行政机关的法定权限;
(4)符合法定程序及规范化要求。

3、规范性文件自发布之日起15日内,发布机关内设的法制工作机构应当将规范性文件正式文本分别报送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法制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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