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景区景点环境保护制度(详细版)
旅游景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旅游景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旅游景区园林绿化管理制度一、绿化、绿地管理第一条旅游景区园林绿地管理应以“科学管理,绿地维护,精心培育,加强保护”为原则,为客人创造美观舒适,具有一定观赏价值的旅游风景点。
第二条全体员工都需要爱护景区绿化成果和绿化设施,有权制止各种损害绿化的行为。
第三条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改变绿地使用性质。
确需临时占用的,需经绿化主管部门同意,并按规定期限恢复原状。
因临时占用绿地造成花草、树木损失的,由占用部门负责赔偿。
第四条绿地内进行工程施工,须报环境工程部同意后方可施工。
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必须拆除绿地范围内临时设施,清理干净场地,恢复绿地,并经环境工程部验收后方可离场。
第五条禁止下列损坏绿地的行为:(一)依树盖房或者围圈树木;(二)在绿地内设置营业摊位;(三)在绿地内堆物堆料;(四)在绿地内乱倒乱扔废弃物;(五)刻画树木、攀折花木;(六)其他损坏绿地、植被及其相关设施的行为。
第六条绿化养护应实行分级管理措施。
浏览区为一级养护管理区;半开发区、宜林地区为二级养护管理区。
第七条树木支撑合理、规范,无安全隐患第八条绿地内不许有渣土、白灰及影响植物生长的其他物料。
第九条树木长势良好,树形自然美观,树冠丰满完整,枝叶茂盛,叶色正常,无明显的枯枝和死叉。
第十条花坛、花盆轮廓清晰,整齐美观,植物配置合理,修剪及时,无残花败叶。
第十一条草坪保持清洁、整齐,无高大的杂草,清除杂草原则上不得使用除草剂。
第十二条植物追肥浇花后,应及时中耕松土,防止土壤板结。
第十三条对植物花卉是否要求使用无味、清洁的有机肥,尽可能减少化肥的用量。
第十四条植物要悬挂植物名牌,特殊植物要有植物介绍牌。
养护人员要经常巡护,对残破牌进行及时更换,保持状态良好。
第十五条养护人员要对管辖的植物的生长发育进行及时、准确的记录,掌握其生长习性,从而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二、植物的保护第一条景区环境工程组应按照《风景名胜条例》的要求,做好本辖区花草树木的日常保护工作。
(完整版)景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景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为加强景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营造景区良好生态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景区内严禁放牧,烧纸,放炮,和砍伐树木,加大植树造林力度。
二、景区内每年两次给古柏进行防病治虫。
三、景区内生活,生产用的废弃水要经营进化处理后方能排放。
四、景区内废旧固体要经营可回收利用和不可回收利用处理,投入垃圾处理场经过处理填埋,景区内置放多功能垃圾箱(筒)。
五、景区规划区域内严禁修建有侵蚀,污染的工厂,作坊。
六、加强病虫害情预测,预报,做到早期防治。
七、加强病虫检疫工作,防止新的病虫害侵入。
八、保护森林病虫天敌,强化生物防治措施。
严禁捕杀,毒害森林病虫天敌,给他们创造生存繁衍的良好自然条件。
九、加强领导,建立组织。
成立旅游区防捕杀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安全保障补负责,协同林业部门做好野生动,植物的保护与管理。
十、宣传力度,利用广播,标牌,墙报等宣传方式,通过导游,展览等方式,对景区周边的农户及游人进行教育。
十一、猎杀和无证采集野生动,植物;如发现偷猎或无证采集野生动,植物的违法行为要坚决制止并及时上报林业执法部门。
景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景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旅游业的蓬勃发展,景区的环境保护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实现景区的可持续发展,保护其生态平衡和自然景观,制定一套科学、完善的景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二、管理目标1、保护景区内的自然资源,包括但不限于植被、动物、土壤、水资源等。
2、减少游客活动对景区环境的负面影响,如垃圾污染、噪音干扰等。
3、促进景区生态系统的稳定和健康发展,提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三、责任分工1、景区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游客和工作人员的环保意识。
协调相关部门,对景区内的环境问题进行综合治理。
2、景区工作人员遵守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积极参与环保工作。
对游客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及时劝阻和引导。
负责所属区域的环境卫生清扫和设施维护。
3、游客自觉遵守景区的环境保护规定,文明旅游。
不随意破坏植被、捕杀动物,不污染环境。
积极配合景区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引导。
四、游客管理1、入园前教育在景区入口处设置明显的环保提示标识和宣传栏,向游客介绍景区的环境保护要求和注意事项。
发放环保宣传手册,内容包括景区的生态特点、保护意义、游客行为规范等。
2、游览过程中的管理合理规划游览路线,设置明显的标识和引导牌,避免游客过度集中和对敏感区域的破坏。
加强对游客的巡逻和监督,对违反环保规定的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和处罚。
提供必要的环保设施,如垃圾桶、卫生间等,并定期进行清理和维护。
五、垃圾处理1、分类收集在景区内设置分类垃圾桶,分别收集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对游客进行垃圾分类的宣传和引导,提高垃圾分类的准确率。
2、运输与处理定期安排垃圾清运车辆,将垃圾及时运输至指定的处理场所。
对于可回收垃圾,进行回收利用;对于有害垃圾,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处理;其他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污水处理1、设施建设建设完善的污水处理设施,包括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站等。
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定期进行检测和维修。
旅游景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旅游景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旅游景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篇1(1)凡在景区内的住户、单位和个人都应遵守本规定,自觉维护景区内的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
(2)景区内的道路和公共场地上,不准违章堆物、私搭乱建。
施工场地要围栏作业,工完场清。
(3)不准乱摔玻璃酒瓶,不准乱扔果皮、纸屑、食品袋、饮料瓶等废弃物,严禁随地大小便。
(4)景区环卫队要确保旅游道路沿线、停车场和主要景点随脏随扫,全日保洁。
严禁在景区内抽烟,景区工作人员见到抽烟等不文明行为时应予以制止,并将垃圾或烟头熄灭后放到垃圾箱内。
(5)所有在景区内从事服务行业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驻景单位、当地居民等,必须保持责任区域内环境卫生整洁,严禁养猪、养狗,乱排污水、乱倒垃圾。
(6)厕所必须每天冲洗,粪便及时清运,做到“四无”(无臭味、无蚊蝇、无蛆虫、无随地便溺)。
(7)宾馆、饭店内的各类用具要有清洁消毒制度或卫生保洁措施,被单、褥单、枕巾等必须做到一客一换。
(8)凡进入景区内的车、船等交通运输工具要保持整洁,无漏油、抛弃垃圾等现象。
保证景区道路干净畅通,严禁任何单位、农户在道路、停车场打麦、晒粮、焚烧秸杆,堆放杂物。
(9)凡违犯上述规定的,视其情节轻重处以30—300元的罚款。
旅游景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篇2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办公室内及公共区域(楼梯)的卫生管理。
第三条公司所有员工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公司办公室为公司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公司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公司其他部门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所有员工都应提高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二章室内环境卫生管理第六条公司员工个人的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电话机、传真机、书橱、书柜、书架、文件筐等由使用者本人负责卫生与洁工作;须保持清洁、干净。
景区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景区内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景区环境整洁、优美,促进景区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责任(1)景区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
(2)景区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 设施设备安全(1)景区内所有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定期进行维护、检修,确保其安全运行。
(2)对景区内易发生安全事故的设施设备,如缆车、电梯、桥梁等,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安排专人负责监管。
3. 游客安全(1)景区管理部门应加强游客安全管理,对游客进行安全教育,提醒游客注意安全。
(2)景区内设置安全通道,确保游客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疏散。
4. 应急处置(1)景区管理部门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置流程。
(2)景区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环保管理制度1. 环境保护责任(1)景区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环保责任。
(2)景区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环保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和游客的环保意识。
2. 景区环境管理(1)景区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景区内环境卫生的管理,保持景区环境整洁、优美。
(2)景区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景区内垃圾的处理,实现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
3. 水资源管理(1)景区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景区内水资源的保护,禁止污染水体。
(2)景区管理部门应合理利用水资源,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
4. 生态保护(1)景区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景区内植被的保护,禁止乱砍滥伐。
(2)景区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景区内野生动物的保护,禁止非法捕猎。
四、监督检查1. 景区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景区安全环保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上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景区安全环保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和督促整改。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景区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景区各类管理制度范本文档
一、景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1. 目的为确保景区环境整洁、美观,提升游客体验,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景区内所有公共场所、设施和工作人员。
3. 管理职责(1)景区环境卫生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和实施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2)景区各部门、班组及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4. 管理内容(1)景区路面:保持干净卫生,无积水、纸屑及瓜果皮等杂物,道路通畅无阻。
(2)景区内公共财物:保持干净整齐,无异物、灰尘、蜘蛛网和虫类,桌椅摆放整齐。
(3)景区办公室:地面干净,无污渍,桌面整齐无异物、灰尘、蜘蛛网和虫类,桌椅摆放整齐。
(4)工作区:保持无积水、无油渍,清洁整齐,无异物,用具摆放整齐有序。
(5)园林:无枯朽树枝,无杂草。
(6)垃圾池:及时平整填埋进场垃圾,当天倾倒,当天推平,做好灭蝇、灭鼠工作,污水处理。
二、景区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确保游客人身财产安全,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景区内所有公共场所、设施和工作人员。
3. 管理职责(1)景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安全管理制度。
(2)景区各部门、班组及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安全管理工作。
4. 管理内容(1)旅游景区必须正确处理保证安全与经营效益的关系,在安全与效益发生矛盾时,要把安全放在首位。
(2)旅游景区安全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综合监管、行业监管、专项监管。
(3)旅游景区必须保证安全管理的资金投入,各项设备、设施符合安全管理的要求。
(4)发现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消除,不能为了赶任务、追效益而置安全于不顾。
三、景区公厕管理制度1. 目的为确保厕所卫生,方便群众和游客,保持厕所的清洁卫生,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景区内所有公厕。
3. 管理职责(1)公厕管理人员负责公厕的卫生使用管理。
(2)景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厕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 管理内容(1)卫生管理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管理,夏季高温期每隔两周要打药消灭蚊蝇和消毒,做到基本无臭。
景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景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景区的环境保护,维护景区的生态平衡,保障游客的身心健康,促进景区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景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机构与职责(一)设立景区环境保护管理小组,负责景区环境保护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二)管理小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制定和完善景区环境保护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
2、组织开展景区环境监测和评估工作。
3、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推进景区环境保护工作。
4、监督景区内各类经营活动和游客行为,对违反环境保护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三、环境保护规划(一)根据景区的自然生态特点和旅游发展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环境保护规划。
(二)环境保护规划应包括生态保护、污染防治、资源节约利用、环境教育等方面的内容。
(三)定期对环境保护规划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其适应景区发展的变化。
四、生态保护(一)加强对景区内森林、草地、湿地、水域等生态系统的保护,严禁非法砍伐、开垦、放牧、捕捞等行为。
(二)保护景区内的野生动植物资源,设立保护区域和警示标识,禁止非法猎捕、采集、买卖野生动植物。
(三)对景区内的古树名木、珍稀植物进行登记、挂牌保护,定期进行巡查和养护。
五、污染防治(一)加强景区内污水治理,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二)规范景区内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设置足够数量的垃圾桶,定期清理垃圾,实行分类处理。
(三)控制景区内的大气污染,限制机动车进入景区,推广使用清洁能源交通工具。
(四)加强景区内噪声污染控制,限制高音喇叭和音响设备的使用,确保景区环境安静。
六、资源节约利用(一)推广节约用水措施,加强水资源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二)合理利用景区内的土地资源,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避免土地浪费。
(三)倡导节约能源,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和设备,减少能源消耗。
七、环境教育(一)在景区内设置环境教育宣传栏和标识牌,向游客宣传环境保护知识和法律法规。
旅游环境保护制度范本
旅游环境保护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和规范旅游环境保护工作,保障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旅游环境保护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在旅游业发展中,应优先考虑环境保护,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旅游活动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2. 谁开发谁负责,谁破坏谁修复。
旅游开发者和经营者应对其开发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环境影响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环境保护责任。
3. 全社会参与。
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旅游环境保护工作,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共同参与的保护机制。
第三条旅游环境保护内容1. 生态环境保护。
保护和恢复旅游区内的森林、草原、湿地、水域等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功能,维护生物多样性。
2. 文化保护。
保护和传承旅游区内的历史文化遗产、民俗风情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防止文化资源的过度开发和商业化的侵蚀。
3. 污染防治。
加强旅游区内的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的处理和处置,减少旅游活动对环境的污染。
4. 旅游容量管理。
根据旅游区的环境承载能力,合理控制游客数量,避免过度拥挤对环境造成的破坏。
第四条旅游环境保护措施1. 旅游规划与审批。
在旅游规划编制和审批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环境保护要求,确保旅游项目与生态环境相协调。
2. 旅游开发与建设。
旅游开发者和经营者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进行旅游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并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3. 旅游运营与管理。
旅游经营者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制定环境保护措施,并严格执行。
4. 旅游宣传教育。
通过各种渠道加强旅游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游客的环保意识和行为规范。
第五条旅游环境保护监管1. 政府监管。
各级政府旅游、环保等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旅游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管,依法查处违反旅游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
2. 社会监督。
鼓励社会各界对旅游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对旅游活动中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
景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保障景区环境卫生,提升景区形象,为游客提供舒适、整洁的游览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环境卫生管理范围1. 景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区域;2. 景区景点、设施、景观等区域;3. 景区办公室、食堂、宿舍等内部区域;4. 景区垃圾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
三、环境卫生管理职责1. 景区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2. 景区工作人员负责本岗位环境卫生的维护,对环境卫生问题及时上报;3. 游客应自觉维护景区环境卫生,不得随意丢弃垃圾、破坏设施。
四、环境卫生管理要求1. 景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区域应保持整洁,无积水、纸屑、瓜果皮等杂物;2. 景区景点、设施、景观等区域应保持干净,无灰尘、蜘蛛网、虫类等;3. 景区办公室、食堂、宿舍等内部区域应保持整洁,无污渍、灰尘、蜘蛛网、虫类等;4. 园林绿化区域应保持整洁,无枯朽树枝、杂草;5. 各景点垃圾箱应保持干净、美观、无污迹,无异味;6. 公共卫生间应达到六无、六净、三好的标准;7. 游客集中区域地面整洁,无瓜果皮、纸屑等杂物;8. 景区内通道平整、干净、无异味;9. 垃圾池卫生管理:及时平整填埋垃圾,做好灭蝇、灭鼠工作,做好污水处理。
五、环境卫生管理措施1. 制定环境卫生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责任;2. 加强环境卫生宣传,提高游客和景区工作人员的环保意识;3. 定期对景区进行环境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 加强对景区垃圾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5. 对违反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由景区管理部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实施本制度,景区将努力创造一个优美、舒适、整洁的游览环境,为游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旅游景点环保管理制度
旅游景点环保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加强旅游景点的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旅游区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旅游景点的管理者、经营者以及游客。
二、环境保护原则1. 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实现旅游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共生。
2.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三、组织管理1. 成立环保管理小组,负责日常的环保监督和管理工作。
2. 定期组织环保培训,提高员工和游客的环保意识。
四、污染防治1. 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等的排放标准。
2. 旅游景点内禁止焚烧垃圾,减少空气污染。
五、生态保护1. 保护旅游景点内的自然景观和文化遗产,禁止破坏性开发。
2. 加强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禁止非法捕猎和采集。
六、资源节约1. 推广使用节能、节水设备和技术,减少资源消耗。
2. 鼓励游客参与垃圾分类,减少垃圾产生。
七、环境监测1. 定期对旅游景点的环境质量进行监测,确保环境指标符合标准。
2. 对监测结果进行记录和分析,及时采取措施解决环境问题。
八、应急预案1. 制定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员工熟悉应急流程。
九、宣传教育1. 通过宣传栏、宣传册等形式,普及环保知识,提高游客的环保意识。
2. 鼓励游客参与环保活动,如植树、清洁行动等。
十、监督检查1. 定期对旅游景点的环保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 对违反环保管理制度的个人或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十一、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旅游景点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需经管理部门审议通过后执行。
请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完整版)旅游景区环保管理制度
(完整版)旅游景区环保管理制度旅游景区环保管理制度1. 背景和目的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旅游景区成为了重要的旅游目的地。
然而,长期以来,大量的游客和不合理的管理方式给景区环境带来了严重的影响,如景区垃圾堆积、水污染、土壤破坏等。
为了保护景区的自然环境和提升游客的体验,制定旅游景区环保管理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2. 管理目标- 保护景区自然和人文环境,确保景区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 提升景区环境质量,提供优良的游客服务体验。
- 鼓励游客和工作人员参与环保行动,提高环保意识。
3. 基本原则- 法律遵守:遵守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 依法管理:依照相关法规制定细则和标准,并进行有效实施、监督和检查。
- 预防为主: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 整体管理: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景区管理的各个环节。
- 公众参与:鼓励游客和工作人员参与到环境保护行动中。
4. 环境监测与评估- 对景区的环境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包括大气、水体、土壤等方面。
- 根据监测结果,制定相应的环保措施,并进行跟踪和评估效果。
5. 垃圾管理- 制定垃圾分类管理机制,提供游客垃圾分类指导,设置垃圾分类投放点。
- 建立垃圾收集和处理体系,定期进行垃圾清理和处理。
- 促进游客的环保意识,鼓励游客自觉捡拾垃圾。
6. 资源节约与利用- 推行能源和水资源的节约使用,采用节能灯具和水流量控制设备等措施。
- 提倡使用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风能等。
- 开展节约用水、用电、用纸等活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7. 生态保护- 保护植被和野生动物,不允许破坏和捕杀。
- 确保游客在景区活动时不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 加强对景区生态系统的修复和保护工作,恢复生态平衡。
8. 环境教育与宣传- 开展环境教育活动,提升游客和工作人员的环保意识和知识。
- 制作环保宣传材料,展示景区环保实践成果。
- 在景区内设置环保宣传牌,并进行常规巡查和维护。
9. 应急响应与管理- 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制定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
景区环保管理制度
景区环保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了保护和改善景区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景区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游客、工作人员及商业活动。
3. 景区管理部门应建立环保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环保职责。
二、环境保护原则1.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2. 遵循自然规律,保护生态平衡,维护生物多样性。
3. 推广绿色旅游,倡导环保意识,鼓励游客和工作人员参与环保活动。
三、环境质量管理1. 定期监测空气质量、水质、噪音等环境指标,确保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2. 对景区内的污染物排放进行严格控制,确保不超标排放。
3. 加强对景区内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避免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四、生态保护措施1. 保护景区内的自然景观和文化遗产,禁止破坏性开发。
2. 实施绿化工程,提高景区绿化覆盖率,改善生态环境。
3. 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禁止非法捕猎和破坏栖息地。
五、垃圾处理与废物管理1. 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系统,鼓励游客参与垃圾分类。
2. 定期清理景区内的垃圾,保持环境整洁。
3. 对于建筑废物、商业废物等,应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六、游客与工作人员教育1. 加强对游客的环保宣传教育,提高游客的环保意识。
2. 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的环保培训,提升其环保知识和技能。
3. 鼓励游客和工作人员举报破坏环境的行为。
七、监督检查与奖惩机制1. 景区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环保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 对于违反环保制度的个人或单位,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3. 对于在环保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景区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经过景区管理部门审议通过。
3. 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景区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景区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景区环境的整洁、美丽,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提高景区形象和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景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包括游客的行为规范、环境设施的维护管理等。
第三条景区环境保护工作应当遵循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文明出行、绿色出行的原则。
第四条景区管理部门是景区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应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
第二章游客行为规范第五条游客在景区游览过程中,应当遵守景区规定,保护景区环境,不得随意破坏景区植被、地貌和生态环境。
第六条游客在景区内应当爱护景区设施和文物,不得乱涂乱画,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在景区内乱扔垃圾。
第七条游客在景区内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举止失当,不得影响他人游览和休息。
第八条游客不得擅自攀爬、践踏植物,不得干扰动植物生活,不得捕食珍稀野生动物。
第九条游客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在景区内吸烟,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景区。
第十条游客在景区内骑行应当遵守景区骑行规定,不得在禁止骑行区域骑行。
第三章环境设施维护管理第十一条景区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景区内的环境设施进行检查,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十二条景区内的垃圾应当分类收集,设立垃圾桶并明确标识,游客应当根据标识投放垃圾。
第十三条景区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厕所的清洁和维护,保证厕所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十四条景区内的道路、绿化带等设施应当定期清理和修剪,保持景区的整洁美观。
第四章奖惩措施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游客,景区管理部门有权采取劝阻、警告、罚款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可以报警处理。
第十六条对于景区内乱扔垃圾、破坏环境等行为,景区管理部门有权对游客进行罚款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十七条对于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游客,景区管理部门可以依法限制其入园或者逐出景区。
第十八条对于环境设施的损坏和破坏,景区管理部门有权要求责任游客进行赔偿。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九条景区环境保护工作不定期接受相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监督检查。
景区旅游环境保护制度范本
景区旅游环境保护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景区旅游环境保护,确保景区旅游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类旅游景区(以下简称景区)旅游环境保护工作。
第三条景区旅游环境保护工作应以保护景区生态环境、文化底蕴为核心,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实现景区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景区旅游环境保护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分区管理,差别化对待;(三)总量控制,动态调整;(四)全社会参与,共同保护。
第二章景区旅游环境保护组织与管理第五条景区管理机构应设立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景区旅游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景区管理机构应制定旅游环境保护规划,明确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和措施,并将规划纳入景区发展规划。
第七条景区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旅游环境保护制度,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制度。
第八条景区管理机构应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游客和工作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
第三章景区旅游环境保护措施第九条景区应实行分区管理,将景区划分为核心保护区、缓冲区和外围区,实行差别化对待。
第十条核心保护区内的旅游活动应严格控制,确保景区生态环境和文化底蕴不受破坏。
第十一条缓冲区内的旅游活动应合理规划,确保景区生态环境和文化底蕴的稳定。
第十二条外围区内的旅游活动应注重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景区资源优势,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第十三条景区应加强水资源保护,确保景区内水体水质不受污染。
第十四条景区应加强植被保护,禁止非法采伐、毁林开荒等行为。
第十五条景区应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禁止非法捕猎、买卖、运输野生动物。
第四章景区旅游环境保护监管第十六条景区管理机构应定期对旅游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自查,并向上级环保、旅游等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上级环保、旅游等部门应加强对景区旅游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风景名胜区环保管理制度
风景名胜区环保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加强风景名胜区的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景区的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风景名胜区的个人、团体及组织。
二、组织管理1. 成立专门的环保管理委员会,负责景区的环境保护工作。
2. 明确环保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制定环保计划、监督执行、处理违规行为等。
三、环境保护措施1. 制定并实施景区环境保护规划,明确保护区域和保护措施。
2. 加强对景区内自然资源的保护,禁止非法采集、捕猎等行为。
3. 实施垃圾分类和回收,减少环境污染。
四、污染防治1. 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确保景区空气质量和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2. 定期对景区内的污染源进行检测和评估,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污染。
五、生态修复1. 对受损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如植树造林、水体净化等。
2. 采用生态友好型的建设和维护方式,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
六、游客管理1. 对游客进行环保教育,提高其环保意识。
2. 制定游客行为规范,禁止破坏环境的行为。
七、监督检查1. 定期对景区的环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环保管理制度的个人或组织进行处罚。
八、应急预案1. 制定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措施。
九、宣传教育1. 利用多种渠道进行环保宣传,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
2. 开展环保教育活动,鼓励游客和当地居民参与环保工作。
十、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环保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需经环保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请注意,这是一个简化的模板,具体内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风景区环保管理制度
风景区环保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加强风景区环境保护,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风景区的个人和组织。
3. 风景区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和监督。
二、环境保护原则1. 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利用资源。
2. 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
3. 鼓励公众参与环保活动,提高环保意识。
三、污染防治1. 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确保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2. 定期对风景区内的水质、空气质量进行监测。
3. 禁止在风景区内进行任何可能污染环境的活动。
四、生态保护1. 保护风景区内的自然景观和生态系统,禁止破坏植被。
2. 对珍稀、濒危物种实施特别保护措施。
3. 严格控制游客数量,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过大压力。
五、垃圾处理1. 风景区内产生的垃圾必须分类收集,并及时清运。
2. 禁止随意丢弃垃圾,违者将依法处理。
3. 鼓励游客使用环保材料制成的物品,减少垃圾产生。
六、游客管理1. 游客应遵守风景区的各项规定,尊重当地文化和习俗。
2. 游客在游览过程中应保持环境卫生,不损害自然和人文景观。
3. 对违反环保规定的行为,管理部门有权进行劝阻和处罚。
七、宣传教育1. 加强对游客的环保教育,提高游客的环保意识。
2. 利用多种媒介宣传环保知识,鼓励游客参与环保活动。
3. 定期组织环保主题活动,提高公众的环保参与度。
八、监督与执行1. 风景区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环保措施的执行情况。
2. 对违反环保制度的个人或组织,依法进行处罚。
3. 建立环保投诉机制,鼓励公众举报破坏环境的行为。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风景区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由风景区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3. 本制度与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景区环境保护制度范本
景区环境保护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和规范旅游景区环境管理工作,提高旅游景区环境质量,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遗产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点文物古迹所在地、生态功能保护区等开展旅游活动的区域。
第三条景区管理机构职责旅游景区景点管理机构应对景区环境质量负责,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第四条环境管理工作人员旅游景区景点管理机构应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任务,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环境管理工作人员。
较大的旅游景区景点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机构,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第五条政府及部门支持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将旅游景区景点的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拨出资金用于旅游景区景点的环境保护。
旅游景区景点也应积极争取社会团体、个人以及国外有关机构的捐助,并将旅游收入的一部分用于环境保护。
用于环境保护资金不得低于景区门票收入10%,环保投入比例随着旅游区收入增长逐步提高。
第六条旅游资源保护旅游景区景点应实行旅游资源保护制度,加强对自然资源、文化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确保景区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七条环境保护措施旅游景区景点应采取下列环境保护措施:(一)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可能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旅游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二)加强景区内的污染防治,对旅游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噪音、污水等污染物进行处理,达到排放标准;(三)保护景区生态系统,加强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禁止非法捕猎、采集野生动植物;(四)推广绿色旅游理念,引导游客文明旅游,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第八条监督管理旅游景区景点管理机构应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对景区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环境问题。
第九条法律责任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景区环保治理工作规章制度
景区环保治理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加强景区环保治理工作,保护自然环境,提升景区形象,提高游客满意度,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环保治理工作责任1.景区环保治理工作由景区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2.景区环保治理工作责任由景区领导班子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3.各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景区环保治理工作例会,及时交流工作进展并解决问题。
第三章环保治理工作措施1.加强对景区垃圾、废水、废弃物等的分类管理和处理,确保环境卫生。
2.加强对景区野生动物和植物的保护,禁止捕杀、破坏和饲养野生动植物。
3.加强对景区工程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估,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
4.加强对游客的环保宣传教育,增强游客环保意识。
第四章环保治理工作考核1.景区每年将景区环保治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对工作不到位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2.定期对景区环保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对达标单位给予奖励,对不达标单位进行整改。
第五章环保治理工作奖惩办法1.对在景区环保治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2.对在景区环保治理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擅自作为、破坏环境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处罚等处理。
3.对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环保治理工作监督1.景区将景区环保治理工作纳入社会监督范围,接受社会监督。
2.设立环保治理工作监督电话、邮箱等渠道,接受公众投诉。
3.接受政府环保部门及相关专业机构对景区环保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章附则1.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解释权归景区管理部门所有。
以上为景区环保治理工作规章制度,望各位员工认真执行,共同维护景区环境,保护生态环境。
景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景区环境保护工作,保护景区生态环境,维护景区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结合本景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景区所有员工、游客以及与景区环境相关的各方。
第三条景区环境保护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公众参与,共同维护;(三)科学管理,持续改进。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景区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景区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景区各部门应设立环境保护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七条景区应定期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章环境保护措施第八条景区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采取以下措施:(一)严格控制污染源,对污染源进行整治;(二)加强生态修复,恢复受损生态环境;(三)合理规划景区布局,保护生物多样性;(四)推广绿色环保技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九条景区应加强水资源保护,采取以下措施:(一)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制度,合理分配水资源;(二)加强水源地保护,防止水源污染;(三)推广节水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第十条景区应加强固体废弃物管理,采取以下措施:(一)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点,鼓励游客分类投放;(二)建立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确保废弃物得到有效处理;(三)推广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减少废弃物排放。
第十一条景区应加强噪声污染控制,采取以下措施:(一)限制高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二)加强噪声源的管理,降低噪声污染;(三)加强景区内交通管理,减少车辆噪声。
第四章环境教育与宣传第十二条景区应开展环境保护教育,提高游客和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
第十三条景区应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景区环境保护措施。
第十四条景区应开展环保志愿者活动,鼓励游客和员工参与环境保护。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五条对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通用景区景点环境保护制度(详细版)
第十五条 游览步道及交通道路的建设要合理规划、设计,避免破坏生态和景观 ,提倡采用天然石板路等。景区内的交通应当采用环保节能的方式,如电瓶车等。机动车停车场应建在景区外隐蔽处并加强绿化和环境管理。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XXX景区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XXX景区
2020年 月 日
第十六条 景区核心区或主要游览区不得安装高压电缆和架空电线,各种线路、管网宜采用隐蔽工程。
第十七条 景区内禁止焚烧桔秆,控制使用化肥、农药和畜禽养殖规模,防止农村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观赏动物应做好卫生防疫和粪便处理工作。
第十八条 定期பைடு நூலகம்测景点内的理化环境和生态环境,并及时予以公告。
第十九条 景区内景点应做好环境卫生和文物保护工作。应建设水冲厕所或生态厕所,杜绝乱扔食品包装袋、废纸等。禁止在文物古迹、古树名树上乱刻乱涂、乱写乱画。加强对饭店、宾馆的管理,卫生洁具、餐具必须进行消毒处理,杜绝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卫生洁具、餐具。
通用景区景点环境保护制度(详细版)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保护景区生态环境,促进旅游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使景区空气环境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保持区内的自然景观不受人为破坏,确保各项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要求,根据景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保护自然生态,景区内部及周边禁止建设污染环境的工业设施和对生态环境有害的项目。建设其他设施和项目,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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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XXX景区
2020年 月 日
第十四条 做好植树造林、护林防火和植物病虫害防治工作,保护一切自然资源和自然、人文景观。禁止捕猎野生动物和破坏其生存环境,禁止采集和销售国家和省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禁止毁林毁草、开山取石、挖土采砂、开矿冶炼、建炉煅炼、改变水系等破坏生态的行为。
第十五条 游览步道及交通道路的建设要合理规划、设计,避免破坏生态和景观 ,提倡采用天然石板路等。景区内的交通应当采用环保节能的方式,如电瓶车等。机动车停车场应建在景区外隐蔽处并加强绿化和环境管理。
第三条 景区内的餐饮娱乐场所禁止焚烧原煤,必须使用清洁能源。
第四条 景区内所有企业的生活污水必须通过处理达标后排放。
第五条 景区周边严禁新建有污染的企业,对符合产业政策的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第六条 景区内各餐饮业严禁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餐具等非环保材料。
第七条 保景区森林资源,严格审批树木采伐,严禁滥砍乱伐。
通用景区景点环境保护制度(详细版)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保护景区生态环境,促进旅游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使景区空气环境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保持区内的自然景观不受人为破坏,确保各项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要求,根据景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保护自然生态,景区内部及周边禁止建设污染环境的工业设施和对生态环境有害的项目。建设其他设施和项目,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第八条 节能减排,有效利用资源,对景区的废弃物实行循环使用或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乱倾乱倒。景区内部实行垃圾分类,并配备足够的垃圾分类箱。
第九条 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广播、标牌、墙报等宣传方式,通过导游、展览等方式,对景区周边的居民及游人进行环保教育。定期对景区实行环境监察,对生态破坏的行为严厉打击。
第十条 协同林业部门做好野生动植物的保护与管理。
第十一条 禁止猎杀和无证采集野生动植物,如发现偷猎或无证采集野生动植物的违法行为要坚决制止并及时上报林业执法部门。
第十二条 景区内运营管理机构应因地制宜建设消烟除尘、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设施。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景区使用高音喇叭或其他方式造成噪音污染。
第十六条 景区核心区或主要游览区不得安装高压电缆和架空电线,各种线路、管网宜采用隐蔽工程。
第十七条 景区内禁止焚烧桔秆,控制使用化肥、农药和畜禽养殖规模,防止农村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观赏动物应做好卫生防疫和粪便处理工作。
第十八条 定期监测景点内的理化环境和生态环境,并及时予以公告。
第十九条 景区内景点应做好环境卫生和文物保护工作。应建设水冲厕所或生态厕所,杜绝乱扔食品包装袋、废纸等。禁止在文物古迹、古树名树上乱刻乱涂、乱写乱画。加强对饭店、宾馆的管理,卫生洁具、餐具必须进行消毒处理,杜绝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卫生洁具、餐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