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用水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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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回用水标准-国标

工业回用水标准-国标
450
450
450
450
450
12
总碱度(以CaCO3计mg/L)≤
350
350
0
350
350
13
硫酸盐(mg/L)≤
600
250
250
250
250
14
氨氮(以N计mg/L)≤

10①

10
10
15
总磷(以P计mg/L)≤

1

1
1
16
溶解性总固体(mg/L)≤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30
30
30
5
生化需氧量(BOD5)(mg/L)≤
30
10
30
10
10
6
化学需氧量(CODCr)(mg/L)≤

60

60
60
7
铁(mg/L)≤

8
锰(mg/L)≤

9
氯离子(mg/L)≤
250
250
250
250
250
10
二氧化硅(SiO2)≤
50
50

30
30
11
总硬度(以CaCO3计/mg/L)≤
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
序号
控制项目
冷却用水
洗涤用水
锅炉补给水
工艺与产品用水
直流冷却水
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
1
pH值



回用水量自动计算表

回用水量自动计算表

最高日折 算
平均日给 水量
折减系数
α
0.67
给水量折 算
排水量 折减系数
β 0.9
附表1-16
用水分项 (厨房洗
涤)
中水
中水
给水百分 率
原水量
回用水量
%
(m3/d)
(m3/d)
b
QY=∑α* QH=∑ β
1213.01 1054.79
最高日
用水量
(m3/d) Q=∑ q0*N/1000 10587.5 10587.5
最高日折 算
平均日给 水量
折减系数
α
0.67
给水量折 算
排水量 折减系数
β 0.9
附表1-16
用水分项 (洗衣)
中水
中水
给水百分 率
原水量
回用水量
%
(m3/d)
(m3/d)
b
QY=∑α* QH=∑ β*Q*b QY/1.15
用水项目
用水 单位
分项
戶数 每戶人数
住宅
单元住宅 12100
3.5

合计2
单位数 用水定额 用水
N 42350
(L) q0 250.00
时间 (h) T 24
时变化 系数
Kh 2.5
洗衣回用水量计算表
用水
用水项目
单位
分项
戶数 每戶人数
住宅
单元住宅 12100
3.5

合计3
单位数 用水定额 用水
N 42350
22.0
1404.54 1221.34
1404.54 1221.34
(L) q0 250.00

再生水回用标准

再生水回用标准
2若使用未经过除磷脱氮的再生水作为景观环境用水,鼓励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在回用地点积极探索通过人工培养具有观赏价值水生植物的方法,使景观水体的氮磷满足上表的要求,使再生水中的水生植物有经济合理的出路

6
溶解氧DO ≥
7
总磷以P计mg/L ≤
应该为
8
总氮以N计mg/L ≤
15
9
氨氮以N计mg/L ≤
5
10
粪大肠菌群个/L ≤
10000
2000
500
不得检出
11
余氯≥
12
色度度≤
30
13
石油类
14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①氯接触时间不应低于30min的余氯;对于非加氯消毒方式无此项要求;
注:1对于需要通过管道输送再生水的非现场回用情况必须加氯消毒;而对于现场回用情况不限制消毒方式
13
总大肠菌群个/L

3
表3景观环境用水的再生水水质控制GB/T 18921— 2002
序号
项目
观赏性景观环境用水
娱乐性景观环境用水
河道类
湖泊类
水景类
河道类
湖泊类
水景类
1
基本要求
无飘浮物,无令人不愉快的嗅和味
2
PH
6~9
3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 mg/L≤
10
6
6
4
悬浮物SSmg/L ≤
20
10

5
浊度NTU ≤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注:①当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换热器为铜质时,循环冷却系统中循环水的氨氮指标应小于1 mg/L;

中水回用水质标准

中水回用水质标准

中水回用水质标准1总则1.1 为统一城市污水再生后回用做生活杂用水的水质,以便做到既利用污水资源,又能切实保证生活杂用水的安全和适用,特制订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厕所便器冲洗、城市绿化、洗车、扫除等生活杂用水,也适用于有同样水质要求的其他用途的水。

1.3 本标准由城市规划、设计和生活杂用水供水运行管理等有关单位负责执行。

生活杂用水供水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1.4 本标准是制订地方城市污水再生回用作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的依据,地方可以本标准为基础,根据当地特点制订地方城市污水再生回用作生活杂用水的水质标准。

地方标准不得宽于本标准或与本标准相抵触;如因特殊情况,宽于本标准时应报建设部批准。

地方标准列入的项目指标,执行地方标准;地方标准未列入的项目指标,仍执行本标准。

2 水质标准和要求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9.06.5~9.0bod5,mg/l1010cod cr,mg/l5050氨氮(以n计),mg/l2010总硬度(以caco32.1 生活杂用水的水质不应超过上表所规定的限量。

2.2 生活杂用水管道、水箱等设备不得与自来水管道、水箱直接相连。

生活杂用水管道、水箱等设备外部应涂浅绿色标志,以免误饮、误用。

2.3 生活杂用水供水单位,应不断加强对杂用水的水处理、集水、供水以及计量、检测等设施的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放水、清洗、消毒和检修等制度及操作规程,以保证供水的水质。

3 水质检验3.1 水质的检验方法,应按《生活杂用水标准检验法》执行。

3.2 生活杂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建立水质检验室,负责检验污水再生设施的进水和出水以及出厂水和管网水的水质。

分散式或单独式供水,应由主管部门责成有关单位或报请上级指定有关单位负责水质检验工作。

以上水质检验的结果,应定期报送主管部门审查、存档。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项目冲厕道路清扫、消防城市绿化车辆冲洗建筑施工PH 6.0~9.0色/度≤30嗅无不快感浊度/NTU≤ 5 10 10 5 20溶解性总固体(mg/L)≤1500 1500 1000 1000五日生化需氧量10 10 20 10 15(BOD5)/(mg/L)≤氨氮(mg/L)≤10 10 20 10 20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1.0 1.0 1.0 0.5 1.0铁(mg/L)≤0.3 - - 0.3 -锰(mg/L)≤0.1 - - 0.1 -溶解氧(mg/L)≤ 1.0总余氯(mg/L) 接触30min后≥1.0,管网末端≥0.2总大肠杆菌(个/L)≥ 3景观环境用水的再生水水质指标景观环境用水的再生水水质指标GB/T18921-2002序号项目观赏性景观环境用水娱乐性景观环境用水河道类湖泊类水景类河道类湖泊类水景类1 基本要求无飘浮物,无令人不愉快的嗅和味2 PH值 6.0~9.03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10 6 64 悬浮物(SS)≤20 10 —(a)5 浊度(NTU)≤— 56 溶解氧≥ 1.5 2.07 总磷(以P计)≤ 1.0 0.5 1.0 0.58 总氮≤159 氨氮(以N计)≤ 510 粪大肠杆菌(个/L)≤10000 2000 500 不得检出11 余氯(b)≥0.0512 色度(度)≤3013 石油类≤ 1.014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5注1:对于需要通过管道输送再生水的非现场回用情况采用加氯消毒方式;而对于现场回用情况不限制消毒方式。

《再生水回用分类标准》(征求意见稿)

《再生水回用分类标准》(征求意见稿)
表1再生水回用分类序号分类名称细目名称范围1补充水源补充地表水河流湖泊补充地下水水源补给防止海水入侵防止地面沉降2工业用水冷却用水直流式循环式洗涤用水冲渣冲灰消烟除尘清洗锅炉用水高压中压低压锅炉工艺用水溶料水浴蒸煮漂洗水利开采水利输送增湿稀释搅拌选矿产品用水3农林牧鱼业用水农田灌溉种籽与育种粮食与饲料作物经济作物造林育苗种籽苗木苗圃观赏植物农牧场兽药与畜牧家畜家禽水产养殖淡水养殖4城镇杂用水园林绿化公共绿地住宅小区绿化冲厕街道清扫厕所便器冲洗城市道路的冲洗及喷洒车辆冲洗各种车辆冲洗建筑施工施工场地清扫浇洒灰尘抑制混凝土养护与制备施工中的混凝土构件和建筑物冲洗消防消火栓喷淋喷雾泡沫消火炮5景观环境用水娱乐性景观环境用水娱乐性景观河道景观湖泊及水景观赏性景观环境用水观赏性景观河道景观湖泊及水景湿地环境用水恢复自然湿地营造人工湿地不同类别再生水回用应控制的项目不同类别再生水回用应控制的项目见表2表2不同类别再生水回用应控制的项目序号控制项目补充水源工业用水农林牧鱼业用水城镇杂用水景观环境用水1ph2浊度3bod4余氯5总大肠菌群6ss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对照表序号本标准分类名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大类小类1补充水源2工业用水ad01463农林牧鱼业用水a01054城镇杂用水jk72845景观环境用水k7584参考文献gb15762001工业锅炉水质gb30971982海水水质标准gb383819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42841984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50841992农业灌溉水质标准gb57491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81611987生活饮用水源水中铍卫生标准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16071989渔业水质标准gb117291989水源水中百菌清卫生标准gb117301989农村生活饮用水量卫生标准gb129411991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gbt148481993地下水质量标准gb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gb17324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cjt481999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cj941999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t952000再生水回用于景观水体的水质标准cj30201993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30251993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cjt30701999城市用水分类标准cj30821999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中国标准文献分类法中

工业回用水水质标准2020

工业回用水水质标准2020

工业回用水水质标准2020一、水质指标1. 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工业用水水质标准》的要求。

2. 水质检测应包括以下指标:pH值、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硝酸盐、亚硝酸盐、氨氮、活性磷酸盐、石油类、动植物油、挥发性酚、硫化物、氯化物、氟化物、硫酸盐、总大肠菌群、总菌落数等。

二、有机物指标1. 有机物指标应符合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有关有机物的限值要求。

2. 有机物检测应包括以下指标:CODcr(化学需氧量)、BOD5(生物需氧量)、挥发性有机物(VOC)、多环芳烃(PAHs)、多氯联苯(PCBs)等。

三、氨氮、亚硝酸盐、硝酸盐指标1. 氨氮指标应符合国家《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和《水质氨氮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的要求。

2. 亚硝酸盐指标应符合国家《水质亚硝酸盐的测定分光光度法》的要求。

3. 硝酸盐指标应符合国家《水质硝酸盐的测定酚二磺酸分光光度法》的要求。

四、重金属指标1. 重金属指标应符合国家《水质铜、锌、砷、镉、铬的测定原子吸收光谱法》和《水质铅、铋的测定原子吸收光谱法》的要求。

2. 重金属检测应包括以下指标:铜、锌、砷、镉、铬、铅、铋等。

五、微生物指标1.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工业用水水质标准》的要求。

2. 微生物检测应包括以下指标: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耐热大肠菌群、菌落总数等。

六、放射性指标1. 放射性指标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工业用水水质标准》的要求。

2. 放射性检测应包括以下指标: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等。

七、其他指标除了上述列出的指标,工业回用水水质标准还包括其他一些指标,如悬浮物、色度、透明度、总悬浮颗粒物等,这些指标也需要满足相应的水质标准要求。

八、检测方法与频率1. 水质指标的检测方法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检测频率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应至少每月检测一次。

2. 有机物指标的检测方法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检测频率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应至少每季度检测一次。

再生水 回用 标准

再生水 回用 标准

再生水回用标准
再生水回用的标准主要涉及水质要求和水量保证两个方面。

1. 水质要求:再生水的水质应符合国家或地方相关水质标准,具体标准可参考当地水资源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在使用再生水时,应根据不同的用途和场合,选择合适的水质标准和处理工艺,确保再生水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靠性。

例如,灌溉回用水的水质标准主要包括总悬浮物(TSS)、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总磷(TP)和粪大肠菌群等指标,不同等级的再生水对这些指标的要求不同。

2. 水量保证:再生水的水量应能够满足使用需求,并具有一定的余量。

为了保证再生水的水量和水质,应建立完善的水量调度和管理机制,合理配置和调度水资源,确保再生水的稳定供应。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再生水可以用于灌溉,但在使用时应注意保护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

对于灌溉回用水,应采取合适的管理和措施,防止再生水污染土壤和作物,避免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需获取更多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当地水资源管理部门或查阅相关法律法规。

工业回用水水质标准

工业回用水水质标准

工业回用水水质标准工业回用水是指经过处理后再次利用的工业废水。

在当前资源紧缺的情况下,工业回用水的重要性越来越受到重视。

为了保障工业回用水的质量,制定了一系列的水质标准,以确保回用水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最小化。

本文将就工业回用水的水质标准进行介绍和分析。

首先,工业回用水的水质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重金属等。

这些指标的含量需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以确保回用水的质量达到可再利用的要求。

其中,悬浮物是指在水中悬浮的固体颗粒物质,其含量过高会影响水的透明度和清洁度,对工业生产和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化学需氧量是指水中有机物氧化分解所需的化学氧量,其含量过高会导致水体富营养化,影响水质;氨氮和总磷是水体中的营养盐,其含量过高会导致水体富营养化,引发水华等问题;重金属是指镉、铬、铜、镍、铅、锌等元素,其含量过高会对水体生态系统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其次,工业回用水的水质标准还需要考虑回用水的具体用途。

不同的用途对水质的要求也有所不同。

比如,工业生产中的冷却水对水质的要求相对较低,而作为原料水使用的回用水则需要经过更严格的处理和控制。

因此,制定工业回用水的水质标准需要考虑到不同用途的特点,以确保回用水的质量能够满足具体的需求。

此外,工业回用水的水质标准还需要考虑到回用水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

回用水的质量直接关系到环境的保护和人体健康。

因此,制定水质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到水质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以确保回用水的质量不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综上所述,工业回用水的水质标准是保障回用水质量的重要保障措施。

制定水质标准需要考虑到不同的水质指标、回用水的具体用途以及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

只有通过严格的水质标准,才能确保工业回用水的质量达标,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中水回用质量标准

中水回用质量标准

《中水回用质量标准》编制工作大纲《中水回用水质标准》编制大纲105.doc1. 编制目的和必要性1.1 编制标准的缘由“中水”一词源于日本。

它是一种将城市和居民生活中产生的杂排水经过适当处理,达到一定的水质标准后,回用于冲洗厕所、清洗汽车、绿化或冷却水补充等用途的非饮用水。

因其水质介于上水与下水之间而得名“中水”。

中水是国际公认的“城市第二水源”。

中水回用不仅可以解决污水对城市环境的影响,还可以提高水资源可用总量,是城市重要的开源节流节水措施。

同时据分析,随着供水价格的逐步调整、趋于合理,中水作为“城市第二水源”的价值优势进一步凸现。

水利部极为重视中水回用。

水利部在“水务管理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意见”中将《中水回用质量标准》作为规范中水资源开发、利用的一项重要标准,列入近期工作计划。

1.2 编制目的为了推动城市污水的综合利用,进一步节约用水,规范中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明确规定了中水作为资源回用的水质要求,为中水回用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行使用提供水质管理依据。

1《中水回用水质标准》编制大纲105.doc1.3 必要性目前在中水回用领域没有明确的统一标准。

目前在实际应用中一是依据混乱,二是有些参考标准制订时间较早,已经不能适应当前中水回用领域的发展。

迫切需要水行政主管部门从资源管理的角度对中水水质作出规定。

2. 编制依据和国内相关标准2.1 编制依据鉴于中水回用质量标准在实际应用中的重要作用,水利部水资源司将其列入了2004年标准制订工作计划。

受水资源司委托,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作为主编单位,重庆市水利局作为参编单位,共同编制《中水回用质量标准》,按照《水利水电技术标准编写规定》负责完成本标准的编写,直到报批完成。

2.2 与本标准相关的国内标准序号标准、规范名称标准号1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GB/T18919-20022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3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024 再生水回用于景观水体水质标准CJ/T 95-20005 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CJ/T 48-19996 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50336-20027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50335-20022《中水回用水质标准》编制大纲105.doc另外,《北京市中水设施管理暂行办法》中对中水水质标准给出了北京市的规定,建设部1995年12月发布的《城市中水设施管理暂行办法》中提出“中水水质标准和检验方法按《生活杂用水质标准》和《生活杂用水标准检验法》执行”,这些也将是本标准制订时的参考对象之一。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标准水平表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标准水平表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标准水平表在工业生产过程中,用水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工业化的加速,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标准水平表,作为评估工业用水重复利用效率的标准,对于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保护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一、评估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的概念和意义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是指工业生产中水资源的再生利用程度。

评估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的标准水平表,可以客观地反映出工业企业对水资源的重复利用能力,并为企业有效管理和节约水资源提供参考。

这不仅有助于减少水资源的浪费,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也有利于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标准水平表的内容和指标1. 水资源再生利用率- 对工业生产废水的处理和再利用程度进行评估,反映出企业对废水资源的重复利用能力。

2. 回用水比例- 对再生水在整体水资源中的比例进行评估,反映出企业生产过程中对再生水的实际利用程度。

3. 再生水利用设施完善程度- 对企业内部再生水利用设施的覆盖范围和技术水平进行评估,反映出企业对再生水利用设施的投资和管理情况。

4. 再生水利用效益- 对再生水利用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进行评估,反映出企业对再生水利用效益的关注和实际收益情况。

三、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标准水平表的应用与展望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标准水平表的建立和应用,有利于引导企业重视水资源的再生利用,促进水资源的节约利用和循环利用。

未来,随着水资源供需形势的日益严峻,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标准水平表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还将不断完善,为工业企业提供更加科学和实用的评估工具,推动我国工业用水向高效、节约、环保的方向发展。

个人观点: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标准水平表的建立和推广,有助于改变传统工业发展模式下对水资源的过度消耗和排放,推动工业用水向可持续利用的方向发展。

我们应该着眼于全球水资源紧缺的现实问题,积极倡导并落实水资源的循环利用理念,共同努力营造一个节约型、绿色型的生产生活环境。

工业回用水水质标准

工业回用水水质标准

工业回用水水质标准工业回用水是指经过处理后再次利用的工业废水,其水质标准直接关系到生产过程中水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环境保护。

为了保证工业回用水的水质安全,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水质标准,以确保回用水在再次利用过程中不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一般来说,工业回用水的水质标准包括物理性能、化学成分、微生物和毒性等方面。

在物理性能方面,工业回用水需要满足一定的浊度、色度、气味和味道等指标,以确保水的清洁和透明度。

在化学成分方面,工业回用水需要符合一定的PH 值、溶解性固体、重金属、有机物和无机盐等指标,以确保水的化学稳定性和安全性。

在微生物和毒性方面,工业回用水需要符合一定的细菌、病毒和毒性物质的指标,以确保水的微生物安全和毒性安全。

工业回用水的水质标准的制定需要考虑到回用水的具体用途和环境要求。

不同的工业回用水用途可能对水质标准有不同的要求,比如工业冷却水、工业锅炉补给水、工业生产用水等,都需要根据具体的工艺要求和环境要求来制定相应的水质标准。

同时,不同的地区和国家对工业回用水的水质标准也可能存在差异,需要根据当地的环境法规和标准来进行制定。

为了保证工业回用水的水质安全,需要建立健全的监测和管理体系。

监测体系需要包括对工业回用水的水质进行定期的监测和检测,以及建立相应的监测记录和报告。

管理体系需要包括对工业回用水的生产、处理、利用和排放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和控制,以及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在实际生产中,工业企业需要根据当地的环境法规和标准,结合自身的生产工艺和环境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业回用水水质标准,并建立相应的监测和管理体系,以确保工业回用水的水质安全,实现水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双重目标。

总之,工业回用水的水质标准是保障水质安全、实现水资源有效利用和环境保护的重要保障。

各国和地区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制定相应的水质标准,并建立健全的监测和管理体系,以确保工业回用水的水质安全,推动工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再生水回用标准

再生水回用标准
湖泊类
水景类
1
基本要求
无飘浮物,无令人不愉快的嗅和味
2
PH
6~9
3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mg/L)≤
10
6
6
4
悬浮物(SS)(mg/L) ≤
20
10

5
浊度(NTU) ≤

5.0
6
溶解氧(DO) ≥
1.5
2.0
7
总磷(以P计)(mg/L) ≤
1.0
0.5
1.0
2.0应该为0.5
8
总氮(以N计) (mg/L) ≤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注:①当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换热器为铜质时,循环冷却系统中循环水的氨氮指标应小于1 T 18920— 2002
序号
项目
冲厕
道路清扫
消防
城市绿化
车辆冲洗
建筑施工
1
pH
6.0~9.0
2
色(度)≤
30
3

无不快感
5
5
4
色度(度)≤
30
30
30
30
30
5
生化需氧量(BOD5)(mg/L)≤
30
10
30
10
10
6
化学需氧量(CODCr)(mg/L)≤

60

60(98~245)
60
7
铁(mg/L)≤

0.3
0.3
0.3
0.3
8
锰(mg/L)≤

0.1
0.1
0.1
0.1

工业回用水标准-国标

工业回用水标准-国标
450
450
450
450
450
12
总碱度(以CaCO3计mg/L)≤
350
350
350
350
350
13
硫酸盐(mg/L)≤
600
250
250
250
250
14
氨氮(以N计mg/L)≤

10①

10
10
15
总磷(以P计mg/L)≤

1

1
1
16
溶解性总固体(mg/L)≤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30
30
30
5
生化需氧量(BOD5)(mg/L)≤
30
10
30
10
10
6
化学需氧量(CODCr)(mg/L)≤

60

60
60
7
铁(mg/L)≤

8
锰(mg/L)≤

9
氯离子(mg/L)≤
250
250
250
250
250
10
二氧化硅(SiO2)≤
50
50

30
30
11
总硬度(以CaCO3计/mg/L)≤
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
序号
控制项目
冷却用水
洗涤用水
锅炉补给水
工艺与产品用水
直流冷却水
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
1
pH值



雨水回用水质标准

雨水回用水质标准
1.0
1.0
1.0
0.5
1.0
9
铁(mg/l)≤
0.3
——
——
0.3
——
10
锰(mg/l)≤

11
溶解氧(mg/l)≥
1.0
12
总余氯(mg/l)≤
接触网30min后≥1.0,管末端≥0.2
13
总大肠菌群(个/l)≤
3
表3-3雨水处理后CODCr、SS指标(GB50400-2006)
项目指标
循环冷却
系统补水
观赏性
景观水
娱乐性
景观水
绿化
车辆
冲洗
道路
浇洒
冲厕
CODCr(mg/L)≤
30
30
20
30
30
30
30
SS(mg/L)≤
5
10
5
10
5
10
10
初期雨水弃流过滤系统流程图
雨水回用系统由专业厂家深化设计。
序号
项目指标
冲厕
道路清扫消防
城市
绿化
车辆
清洗
建筑
工地
1
pH
6.0~9.0
2
色度≤
30
3

无不快感
4
浊度(NTU)≤
5
10
10
5
20
5
溶解性总固体(mg/l)≤
1500
1500
1000
1000
——
6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mg/l)≤
10
15
20
10
15
7
氨氮(mg/l)≤
10

回用水标准表

回用水标准表

3.4.1日常用水回用标准〔5〕
其水质必须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卫生上安全可靠,无有害物质,其主要衡量指标有大肠菌群数、细菌总数、悬浮物量、生化需氧量、化学耗氧量等;
(2)外观上无不快的感觉,其主要衡量指标有浊度、色度、臭气、表面活性剂和油脂等;
(3)不引起设备、管道等严重腐蚀、结垢和不造成维护管理的困难,其主要衡量指标有pH 值、硬度、溶解性固体等。

中水水质应满足现行的中水水质标准:《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CJ25.1—89),见表1。

表1 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
3.4.2非饮用水回用标准〔3〕
主要用于生活杂用水、冲厕杂用水、道路清洗杂用水、绿化杂用水等,其水
质标准如下表2:
表2 非饮用水回用标准
3.4.3工业用水回用标准〔4〕
工业用水主要用于冷却用水、洗涤用水、锅炉用水、工艺用水、产品用水等,具体回用标准见表3:
表3 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

中水回用水质标准

中水回用水质标准

中水回用水质标准中水回用水质标准1 总则1.1 为统一城市污水再生后回用做生活杂用水的水质,以便做到既利用污水资源,又能切实保证生活杂用水的安全和适用,特制订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厕所便器冲洗、城市绿化、洗车、扫除等生活杂用水,也适用于有同样水质要求的其他用途的水。

1.3 本标准由城市规划、设计和生活杂用水供水运行管理等有关单位负责执行。

生活杂用水供水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1.4 本标准是制订地方城市污水再生回用作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的依据,地方可以本标准为基础,根据当地特点制订地方城市污水再生回用作生活杂用水的水质标准。

地方标准不得宽于本标准或与本标准相抵触;如因特殊情况,宽于本标准时应报建设部批准。

地方标准列入的项目指标,执行地方标准;地方标准未列入的项目指标,仍执行本标准。

2 水质标准和要求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项目厕所便器冲洗,城市绿化洗车,扫除浊度,度105溶解性固体,mg/l12001000悬浮性固体,mg/l105色度,度3030臭无不快感觉无不快感觉ph值6.5~9.06.5~9.0bod5,mg/l1010cod cr,mg/l5050氨氮(以n计),mg/l2010总硬度(以caco3计),mg/l450450氯化物,mg/l350300阴离子合成洗涤剂,mg/l1.00.5铁,mg/l0.40.4锰,mg/l0.10.1游离余氯,mg/l管网末端水不小于0.2总大肠菌群,个/l332.1 生活杂用水的水质不应超过上表所规定的限量。

2.2 生活杂用水管道、水箱等设备不得与自来水管道、水箱直接相连。

生活杂用水管道、水箱等设备外部应涂浅绿色标志,以免误饮、误用。

2.3 生活杂用水供水单位,应不断加强对杂用水的水处理、集水、供水以及计量、检测等设施的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放水、清洗、消毒和检修等制度及操作规程,以保证供水的水质。

3 水质检验3.1 水质的检验方法,应按《生活杂用水标准检验法》执行。

回用水标准和填埋场表2标准工艺比较

回用水标准和填埋场表2标准工艺比较

回用水标准和填埋场表2标准工艺比较渗沥液处理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作为循环水补充水的水质标准,处理后的水作为循环水的补充水直接补充到循环水当中。

处理后的水质可达到下表所列的指标:主要污水排放指标渗滤液处理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水质标准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我司所建项目中,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的项目有:牡丹江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邵阳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

邵阳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为2010年年初设计,其主体工艺为预处理+生化处理+膜处理,具体工艺流程为牡丹江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为2010年年底设计,主体工艺为预处理+生化处理+膜处理,具体工艺流程为:目前,我司所建项目中,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佃923-2005中作为循环水补充水的水质标准的项目有浙江永嘉项目,该项目为2011年年中设计,主体工艺为:预处理+生化处理+膜处理。

具体流程如下:垃圾渗沥液由垃圾坑通过泵打到处理站预处理系统,经过混凝沉淀后自流到调节池,经过废水的调节,然后定量打入ABR厌氧反应器处理絮凝沉淀:渗沥液由于本身含有大量的悬浮物,需要进行物化沉淀处理,通过投加碱、絮凝剂和助凝剂,同时调整pH至8左右,进入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ABR厌氧反应池:垃圾渗沥液经提升泵由调节池提升至ABR厌氧反应池。

反硝化:ABR 厌氧反应池出水进入反硝化单元,利用ABR厌氧反应器出水还有较高的COD含量,进行同步反硝化,同时去除垃圾渗沥液部分COD 硝化:经反硝化处理后还不能达到本项目设计的氨氮排放要求,需进行硝化,硝化池中将氨氮大部分去除,出水氨氮浓度达到排放要求。

沉淀池:出水经过二沉池沉淀后,污泥混合液回流至反硝化池,上清液至MBR 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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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日常用水回用标准〔5〕
其水质必须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卫生上安全可靠,无有害物质,其主要衡量指标有大肠菌群数、细菌总数、悬浮物量、生化需氧量、化学耗氧量等;
(2)外观上无不快的感觉,其主要衡量指标有浊度、色度、臭气、表面活性剂和油脂等;
(3)不引起设备、管道等严重腐蚀、结垢和不造成维护管理的困难,其主要衡量指标有pH 值、硬度、溶解性固体等。

中水水质应满足现行的中水水质标准:《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CJ25.1—89),见表1。

表1 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
3.4.2非饮用水回用标准〔3〕
主要用于生活杂用水、冲厕杂用水、道路清洗杂用水、绿化杂用水等,其水
质标准如下表2:
表2 非饮用水回用标准
3.4.3工业用水回用标准〔4〕
工业用水主要用于冷却用水、洗涤用水、锅炉用水、工艺用水、产品用水等,具体回用标准见表3:
表3 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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