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队伍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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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劳务分包管理规定

建筑劳务分包管理规定

建筑劳务分包管理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市场劳务秩序,完善劳务分包制度,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促进建筑业和谐发展,根据建筑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劳务分包,是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企业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有建筑劳务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劳务作业是指木工、砌筑、抹灰、石制作、油、、混凝土、、模板、焊接、水暖电安装、钣金、架线等类别的施工作业;第三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拟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的,应当使用持有岗位技能证书、与本企业签有劳动合同、并由本企业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的职工组成的自有劳务作业队伍;使用自有劳务作业队伍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应当在劳务作业开工10个工作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劳务作业人员身份证号、岗位技能证书号、劳动合同编号、社保缴纳证明、人员名册等相关档案材料,并应在施工现场建立档案副本备查;第四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没有自有劳务作业队伍的,应当作为劳务发包人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不得分包给其它不具备建筑劳务资质的企业或个人;第五条劳务发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企业提供办公、住宿、饮食、文化、卫生等临时设施;负责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统一管理,以及各劳务分包企业之间的协调和现场管理;对劳务分包企业的履约及综合管理能力进行评估、指导、监督,并对本工程发生的劳务纠纷承担连带责任;建筑劳务分包企业未执行劳动合同规定,拖欠、克扣劳务人员工资的,发包人应当对分包人所属劳务人员工资采取直接支付的措施;所需款项在建筑劳务分包价款中扣除;第六条劳务分包企业应向所承建项目委派项目劳务经理等管理人员,负责对所承包工程的劳务作业人员的生产安排、质量安全和工资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接受劳务发包人的协调和管理;第七条劳务分包企业完成施工作业内容并经劳务发包人验收进入下一步施工作业工序,即为工程质量责任履行完毕;禁止建筑劳务发包人以工程质量保证金等名义变相延期支付或扣留分包人的分包价款;第八条劳务分包企业现场作业人员中的特殊、关键岗位和主要技术工种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劳务企业生产操作作业人员2008年6月底持证上岗率不低于80%,到2009年全部达到持证上岗率100%;第九条劳务分包企业应当做好人员聘用、劳动合同签订、员工培训、施工班组管理等基础性工作;特别要加强劳务价款和工资收支、印章使用、经办人员配备、证明材料归档等管理;第十条实现劳务发包交易行为的规范化、透明化;劳务发包人需要向社会发布劳务发包信息的,可在劳务作业开工日期的10个工作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真实有效的建筑劳务分包计划信息表附表1;劳务发包人确定劳务分包企业后,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建筑劳务分包登记信息表附表2;第十一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努力促进劳务分包模式的优化;鼓励劳务发包人积极推行将辅助材料、辅助机械等和人工费捆绑计价的清单计价分包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劳务发包人针对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同劳务企业的实际,采取单项分包或其它带有相对综合性质的分包方式;支持和鼓励低资质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向劳务分包企业转化,为其业务发展创造必要的公平竞争环境;第十二条劳务发包人与劳务分包企业应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并在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的7个工作日内及劳务作业开工前由劳务发包人将劳务分包合同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及西市建筑劳务分包合同备案表两份附表3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造价、工程款支付和结算方式等内容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自合同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重新报备;第十三条劳务分包合同应明确约定工程范围、建设工期进度、工程质量、工期要求、安全生产责任、文明施工要求、劳务分包价款数额、计价方式和标准及结算方式、承包商付款担保及分包商履约担保、劳务人员工资支付连带责任的内容、执行条件和期限、方式、分包人的现场作业和管理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向分包人拨付劳保费等事项;推荐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建市2003168号文件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03-0214第十四条劳务分包合同报送备案后,招投标监督机构应当在2个工作日对劳务分包合同主要内容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审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第十五条劳务分包合同备案后,招投标监督机构应当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重点核查合同主体是否发生变动、是否签订了补充协议、是否存在违反合同支付条款及可能导致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发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等建筑市场违法行为应当制止,并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于承接业务合同的总额超过其注册资本金15-20倍的建筑劳务企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实行重点,并及时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第十六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就所监理工程的劳务分包企业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及是否具备合同报备凭证进行审查核验,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应予记入监理日记,发现劳务分包人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不得签发开工令;已进场施工的,应责令其退场;拒绝退场的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在签发开工令前应要求劳务分包企业出示劳务分包合同报备收件凭证,劳务分包企业未能出示的,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对监理企业的上述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支持配合;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发现工程施工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分包行为的,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第十八条劳务发包人必须按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时间、计价方式和标准、结算方式向分包人足额支付建筑劳务分包价款,不得违约拖欠、克扣或拒付;发包人不得要求分包人垫资带资;第十九条建筑行业协会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部署开展劳务分包政策培训和建筑工程项目劳务经理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第二十条劳务发包人或劳务分包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有关监管机构责令改正或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给予不良行为记录;一劳务发包人未报送或所报送的建筑劳务分包登记信息虚假的;二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直接雇用劳务人员,未签订劳动合同,或只签订劳动合同未办理社会保险的;三劳务发包人未按规定办理劳务分包合同备案的;四劳务发包人未选择符合资质等级条件的劳务分包企业的;五未办理有效的承包商付款担保及分包商履约担保的;六劳务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企业支付分包价款的;七劳务分包企业超越资质等级范围承揽任务的;八劳务分包企业未委派项目劳务经理等管理人员的;九劳务分包企业的现场作业人员持有岗位技能证书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十聘用、招用、雇用劳务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或劳务分包企业克扣或者拖欠员工工资的;十一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未遵守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规定的;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劳务分包(劳务人员)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劳务人员)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劳务人员)管理办法劳务分包(劳务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分包(劳务人员)的管理,提高劳务分包(劳务人员)的服务质量,保障分包人和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所有使用劳务分包(劳务人员)的用人单位和劳务分包(劳务人员)服务企业。

第三条劳务分包(劳务人员)是指劳务分包(劳务人员)服务企业按照订立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派遣的劳动者。

第四条劳务分包(劳务人员)服务企业应当依法从业,履行相应的登记、备案和管理手续,承诺在合法范围内从事劳务分包(劳务人员)服务,不得从事限制或者禁止从事的活动。

第五条用人单位和劳务分包(劳务人员)服务企业应当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范本应当参照《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定。

第二章劳务分包(劳务人员)的签订和变更、解除劳务分包合同第六条劳务分包(劳务人员)服务企业应当依据用人单位提供的用工需求,向用人单位推荐符合要求的劳务人员。

第七条劳务分包(劳务人员)服务企业应当向用人单位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劳务分包合同和相关材料,劳务分包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一)劳务分包(劳务人员)的名字、性别、年龄、号码等身份信息;(二)劳务分包(劳务人员)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工资待遇等工作内容;(三)双方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四)劳务分包合同的期限及终止条件。

第八条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应当符合《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劳务分包(劳务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应当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解决。

第九条劳务分包合同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变更,但应当依据双方商议一致的原则进行,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劳务分包合同应当按照期限履行,但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履行或者履行后确实发生无法履行的情况,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商议解决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如因劳务分包(劳务人员)服务企业原因或者用人单位过错导致劳务分包(劳务人员)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应负相应的违约责任。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规范各单位劳务分包行为,防范工程劳务分包中的安全生产、质量、履约等风险,确保所使用的劳务分包队伍满足企业的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实施的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活动。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条公司负责监督、考核各单位劳务分包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负责部门为工程管理部,其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各单位劳务分包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二)负责劳务分包队伍的资格审查,准入备案,定期对合作队伍实施资信等级评定、动态考核,建立合格劳务分包企业数据库;第四条公司相关部门主要职责:(一)安全、生产、质量等业务科室:负责对劳务分包工程的安全管理、生产组织、技术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以及根据检查情况对合作的劳务分包队伍进行业务考评;(二)法务部:负责劳务分包合同的审核、备案、管理,处理劳务分包合同争议和法律诉讼事务;(三)核算中心:负责劳务分包的资金结算及税务管理。

第五条项目部是劳务分包管理工作的主体,其主要职责:(一)明确本单位劳务分包管理工作的负责机构和负责人,并报相关科室备案,不得随意改变,相关业务必须由项目部统一办理,严禁让分包队伍自行办理;(二)严格落实公司相关管理规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劳务分包队伍的资质审查、劳务招标、考核、评比等管理的基础工作;(三)制定本单位劳务用工计划,对使用的劳务分包队伍进行管理、检查、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及时上报处理结果;(四)严格落实合同管理规定,先签合同后施工,并协助法律事务科处理本单位劳务分包的争议、诉讼事务。

第三章劳务分包队伍管理第六条对劳务分包队伍实行准入备案制管理。

劳务分包队伍通过准入备案后才能在公司承接相应劳务分包任务,非准入劳务分包队伍不得在公司内承接劳务分包工程。

第七条劳务分包队伍准入评审的主要内容:(一)资格审查:劳务分包队伍主体资格必须合法、有效,具备与劳务分包工程相适应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竞争越来越激烈,施工企业要重视自身施工水平的不绝提升,掌控本钱,赢取更大的市场竞争优势,劳务分包将是今后建筑市场的发展趋势。

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怎么写呢?为伙伴们带来了劳务分包管理制度【优秀4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带来一些参考。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篇一第1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建筑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劳动法》,特订立本规定。

第2条施工现场安全由施工企业负责。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听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3条施工总承包单位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4条全部承包单位进场施工,一律签定特地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商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权利和义务。

总承包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第5条承包单位应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按施工规范和安全技术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总承包单位依法实施的安全监督检查,采取必需的安全防护措施,除掉事故隐患。

第6条总承包单位应对承包单位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其安全负责。

总承包单位不得要求承包单位在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的情况下进行施工。

第7条承包单位用工必需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需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8条承包单位投入生产的各类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需齐全有效,特种设备及劳动防护用品必需符合国家规定。

总承包单位应对承包单位的各类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验收,不合格的一律清退出场。

第9条两个以上承包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项目部劳务分包管理规定

项目部劳务分包管理规定

项目部劳务分包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以下称项目部的劳务分包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集团公司控股企业各项目部。

第二章劳务分包管理小组第三条项目部成立劳务分包管理小组,协助公司实施劳务分包并对劳务队伍进行管理。

第四条项目部劳务分包管理小组由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技术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施工员、预算员及劳务管理员等组成。

第五条项目部应配备专职且取得劳务员上岗证的劳务管理员。

第三章劳务分包管理小组成员职责第六条项目经理(负责人)职责一、在公司劳务分包管理部门的领导下,组织项目部劳务分包管理小组成员编制《劳务分包计划》,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审批。

二、组织项目部劳务分包管理小组成员配合公司建立《合格劳务分包商名录》,收集并向公司提供劳务分包商相关资料。

三、审核项目部提出的各阶段、各专业的劳务分包申请,并按规定程序逐级报请审核审批。

四、组织项目部劳务分包管理小组成员配合公司实施劳务分包。

五、审核项目部劳务管理员起草的《劳务分包合同》,并按规定程序呈报上级管理部门审核审批。

六、组织项目部加强对劳务分包方及劳务队伍作业的各项管理。

七、及时向上一管理层级(必要时可向公司)反馈劳务分包方存在的问题。

八、审核劳务分包方的劳务价款结算及支付劳务价款的申请,并按规定程序逐级报请审核审批。

第七条项目部技术总工(或技术负责人)职责一、牵头编制项目部《劳务分包计划》。

二、审核劳务员收集整理的劳务分包商相关资料。

三、参与《合格劳务分包评价表》内容的评价。

四、配合公司实施劳务分包招标等相关事务。

五、审核劳务分包合同。

六、牵头组织项目部相关人员对劳务人员进行必要的作业培训及组织、管理交底第八条施工员职责一、参与《合格劳务分包评价表》内容的评价。

二、根据施工进度计划给专业工程分包方下达《施工任务单》,并检查其实施情况。

三、指导、监督、检查。

第九条劳务管理员职责一、在公司劳务分包管理部门(或归口管理部门)及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部技术总工(或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起草《劳务分包计划》,并按规定程序逐级报请审核审批。

劳务分包队伍的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队伍的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队伍的管理制度劳务分包队伍的管理制度是一个组织和管理劳务分包队伍的规章制度,旨在确保劳务分包队伍的安全和工作质量,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

以下是一个劳务分包队伍管理制度的示范,包括劳务分包队伍的组织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和监督管理等内容。

一、劳务分包队伍的组织管理1.劳务分包队伍的组成:由一名队长、若干名技术工人和若干名普通工人组成。

2.劳务分包队伍的培训:队伍成员应经过相关职业培训并获得证书,定期进行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以提高工作质量和安全意识。

二、劳务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1.安全责任:劳务分包队伍的队长对队伍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每名队员对自己的安全也应承担责任。

2.安全培训:队伍成员应接受安全培训,掌握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如高处作业安全、电气安全、劳动防护等。

3.安全设施:根据工作需要,为劳务分包队伍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如安全帽、手套、安全绳等。

4.安全检查和事故报告: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对事故进行调查和报告,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三、劳务分包队伍的质量管理1.工作标准:根据项目要求和规范,确定劳务分包队伍的工作标准,确保工作质量符合要求。

2.质量培训:对队伍成员进行质量培训,使其掌握相关的工作技能和质量控制知识。

3.质量检查和验收:进行定期的质量检查,确保工作符合质量标准,及时纠正和整改存在的问题。

4.质量记录和报告:对工作质量进行记录和报告,汇总分析质量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

四、劳务分包队伍的监督管理1.监督责任:项目经理对劳务分包队伍的工作实施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对工作质量、安全和进度负有责任。

2.监督措施:通过现场巡查、安全检查、质量检查等手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3.监督记录和报告:对劳务分包队伍的监督工作进行记录和报告,汇总总结问题和隐患,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劳务分包管理规定

劳务分包管理规定

附件1:劳务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劳务分包管理;进一步规范用工行为;降低用工风险;促进公司施工活动的正常有序开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劳务分包是公司的主要用工形式;公司施工总承包项目应依本办法的规定建立劳务作业总分包关系;实现施工管理层与劳务作业层分离..第三条劳务分包应使用公司集采平台采取招标方式实施;逐步减少直接发包劳务作业..同一项目实施劳务分包应分工种或分阶段签订分包合同;原则上不得将劳务作业整体分包..第四条项目部对施工现场劳务分包具体实施日常管理;工程公司、分公司对管辖项目部劳务分包直接实施业务管理;同时分公司对区域范围内劳务分包统一实施归口管理;公司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劳务分包分别实施监督管理..项目部应配备专职劳务员;工程公司、分公司根据经营规模配备专兼职劳务员;其工作职责由工程公司、分公司制定..第二章劳务分包企业选择第五条项目中标后;工程公司、分公司依据施工图、内部控制单价等组织编制目标成本;提出资源配置计划;会同项目部进行用工策划;制定劳务分包招标文件;并利用公司集采平台发布招标信息..第六条公司市场部建立合格分包企业数据库;将与工程公司、分公司多次合作、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的分包企业统一入库;入库分包企业具备投标资格..工程公司、分公司组织对拟引进分包企业的考察、评价;经初审合格报公司市场部审批后入库..明确劳务公司的主体资格、关联关系以及独立性要求..劳务公司必须有独立的注册地与办公地址;并保持人员独立即专业劳务公司的中高级管理者的委托书、任命书、上岗证书、劳动合同、社保五险证明、工资表都必须是独立的..第七条工程公司、分公司成立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实施评标;坚持“合理低价、优质优价”的原则;择优确定分包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按规定流程审批后在公司集采平台发布中标结果..第八条总包合同签订后;工程公司、分公司组织分包合同的起草、谈判、评审;分公司统一签订辖区内的分包合同;并按项目属地主管部门和公司规定实施分包合同备案..第九条劳务作业不得直接发包给新进分包企业;与中标新进分包企业签订分包合同应约定缴纳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或其他有效的保证措施;约束分包合同履行..第十条完善建筑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分包合同推荐使用建设部、工商总局示范文本;加盖分包企业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约定分包企业劳务费用结算账户..第十一条分包合同签订并落实履约保证措施后;工程公司、分公司组织相关人员结合总包合同对项目部进行分包合同交底..第三章劳务分包队伍进场第十二条项目部在接受分包合同交底后;根据现场情况通知分包队伍进场..分包队伍应当配备与分包业务相匹配的管理人员;企业主要人员配置如下: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进场前项目部应对分包队伍进场条件实施审查;收集审查资料;建立分包队伍档案..进场条件审查应当包括:分包队伍项目负责人委托书与管理人员任命书及社会保险证明;工人进场计划和花名册、身份证与上岗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等..项目部应当审查注册地在海安的分包企业录用海安籍职工缴纳人身保险情况;原先已纳入海安社会保险中心的职工应当继续缴纳社会保险;未纳入的职工应当确保有相应的保险全部覆盖..第十三条项目部全面实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核验分包队伍实际进场人员的身份证、上岗证;组织健康检查并造册登记;发放工作牌..发现与花名册及证件不符或体检不符上岗要求的;责令分包队伍清退不合格人员..第十四条分包队伍劳务人员进场后;项目部组织入场培训;对现场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实施交底;建立学习与交底档案;完善劳务人员技能培训考核制度..第十五条分包队伍劳务人员进场后;必须先进行标板间或标板层的施工;经总包方、业主或监理综合评定达标后;方可展开后续大面积施工;否则;须无条件撤换队伍或作退场处理..第四章劳务分包现场管理第十六条项目部应积极履行分包合同权利义务;保持与分包队伍有效的沟通联系;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第十七条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调整分包范围、单价、付款、违约责任等合同变更;或情势变更需解除合同;项目部应按合同签订流程实施评审;办理变更、解除手续..分公司工程公司应明确分包队伍签证、索赔的内部审批流程..第十八条项目部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向分包队伍下达施工任务书;明确工作内容及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监管;落实总包现场管理主体责任..第十九条分包队伍主要管理人员严重不称职;项目部应将相关情况报告分公司工程公司和分包企业;并要求分包队伍限期调整;由分包企业重新任命..第二十条项目部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加强人员、料具等进出场登记;鼓励使用电子监控、门禁、考勤系统等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动态管理..第二十一条分包队伍按月向项目部报送劳务人员考勤记录并在指定位置公示;项目部劳务员实时更新劳务人员花名册、完善档案;按月核查整理分包队伍劳务人员考勤记录..第二十二条项目部对分包队伍使用的料具实施分类管理;采取费用包干或总消耗量控制;制定节超措施和奖惩办法..严格执行限额领料制度;建立分包队伍领退料台账;分阶段控制使用量..第二十三条项目部、分公司工程公司、公司职能部门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要求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分包队伍合同履行情况..分公司统一汇总履约情况并及时反馈给分包企业;保持与分包企业联动;共同监管分包队伍..第二十四条出现重大劳务纠纷;项目部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稳定劳务人员情绪;控制事态发展;并立即展开调查;做好相关资料、证据的收集整理;加强与分包企业沟通协调;协同分公司工程公司、分包企业研究制定解决方案..第二十五条跨项目部或分公司区域施工的分包企业;出现严重信用不良行为;公司项目运营中心联合分公司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实现信息共享;促进公司内部联动..第五章劳务分包队伍退场第二十六条分包队伍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或因情势变更无法继续施工;可申请或由项目部通知办理退场手续;项目部依据履约情况核定违约责任..第二十七条项目部制定分包队伍退场方案;明确分包工程、相关设施、证件资料移交时间和方式;以及人员、机具退场安排..分包队伍填报离场清单;经项目部验收、审批;办理放行手续..第六章劳务分包完成工程量结算与费用的支付第二十八条项目部因工程进度需要;将部分工程量分包给专业分包队伍完成;必须经分公司工程公司与专业分包队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约定承包范围、工作内容、承包价格、付款方式、划分工作界面等..第二十九条分包工程每月或全部完成工程后按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办理月度报表或结算申请报表;申请报表必须按照分公司工程公司统一格式的表格;要求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耗用、奖罚等进行填报;经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保管员、分管预算员签署确认的结算审批流转申请表;作为劳务分包费用申报进度款或结算的依据..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工作内容以外的经济签证必须按分公司工程公司分包统一表格填报;经分公司工程公司主管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项目部签证未经分公司工程公司审核批准的一律不予结算;因项目签署工程量不实及未经分公司工程公司审核批准的签证单造成经济损失;一旦发现按所发生的损失金额扣罚项目签证责任人..第三十条项目部对工作量、进度、质量安全、材料消耗、现场配合等情况审核会签后;将分包结算报分公司工程公司审定..进度节点结算仅作为劳务费用中间支付的依据;完工结算应加盖分包企业法人公章..第三十一条分包企业依据分包合同约定和审定的结算书提出付款申请;执行分公司工程公司规定审批流程后;由分公司统一将劳务费用支付到分包合同约定账户..第三十二条分包企业应通过银行卡发放劳务人员工资;提出付款申请的同时提交经项目部劳务员核查确认的考勤及工资发放记录..分公司工程公司必须采取得力措施进行过程监控;以防发生劳资纠纷..随着全国建筑工人信息平台一卡通实名制管理和总包企业代发工资机制的逐步推行;工人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将得到充分的保证..一卡通实现劳务工人全职业周期管理;包括为劳务工人建立职业档案、职业履历、职业技能、健康状况等信息的个人职业档案;促进劳务工人职业化;有利于培养社会工匠精神..第三十三条分包企业一定是专业劳务公司;要有独立的记账系统;独立完整的劳务公司财务报表;要求记账凭证真实性与劳务结算单的每年度每项目分包单价及结算金额基本相符..第七章劳务分包企业考核评价第三十四条项目部组织对劳务队伍实施月度和完工考评;工程公司、分公司结合项目部考评以及公司内、外部督查情况对分包企业实施年度考评..第三十五条推进劳务市场信息化建设;分公司年终统一将对分包企业的年度考评结果报公司市场部;考评不合格的清出公司合格分包企业数据库;严重失信的列入黑名单..第三十六条为防范经营风险;要求与本公司处于长期合作的劳务公司;必须与分公司签订专业的合作协议..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七条工程公司、分公司应依据本办法制定和完善劳务分包企业考察引进、考核评价以及劳务分包现场管理细则;并将相关制度报公司市场部、项目运营中心备案..第三十八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总承包项目与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承包的专业工程实施劳务分包;公司总承包范围内专业分包公司实施劳务分包参照执行..第三十九条本办法不适用于使用自有劳务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实施劳务作业..第四十条本办法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务分包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分包工程安全和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劳务分包活动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劳务分包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正、自愿协商、互利互信的原则,保证劳务者的权益。

第二章劳务分包的种类和要求第四条劳务分包按照工种、分包活动等不同种类进行分类。

第五条劳务分包应满足以下要求:1. 分包双方应当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明确劳务内容、分包标准、分包价格等;2. 劳务分包应当符合国家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关系要素,保证劳务者的个人权益;3. 劳务分包应当遵守分包工程的相关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确保工程质量;4. 劳务分包应当保证分包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避免人员流动和不稳定现象;5. 劳务分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务费用,保证劳务者的合法权益;6. 劳务分包应当妥善管理和保护劳务者的安全与健康,确保工作环境符合相关标准。

第三章劳务分包的组织和管理第六条分包工程应当按照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指导书,制定劳务分包计划和管理措施。

第七条劳务分包应当按照分包工程的施工进度和质量要求,合理配置劳务人员和设备。

第八条分包人应当根据劳务分包合同,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对劳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九条劳务分包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分包人开展分包工程的质量检查和安全评估。

第十条劳务分包单位应当根据分包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劳务费用,并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四章劳务分包的监督和评价第十一条监督部门应当对劳务分包活动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第十二条监督部门应当及时公示劳务分包单位的信用等级和信用评价情况。

第十三条劳务分包单位应当定期进行自我评估,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保证自身的合法合规运营。

第十四条劳务分包单位应当加强与分包人的沟通和协调,共同推进工程进度和质量。

第五章法律责任和处罚第十五条劳务分包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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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项目劳务分包队伍管理规定xxx项目项目劳务分包队伍管理规定劳务分包队伍以下简称劳务队一、十个项目工作程序1、钢筋提料程序劳务队根据施工实际需求,提出钢筋采购需求单(包括型号、规格、数量、使用部位、需求时间等),按照项目部统一规定的格式填写,并签字留底,上报工程部专人(孙强)审核,审核后由工程部报项目经理审批签字统一报采购部采购;2、商砼计划程序工序验收合格后,施工队专人用书面形式将计划开始浇筑时间、大概完成时间、施工具体部位、标号、工程量、浇筑方式(地泵或汽泵)、坍落度要求、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以项目部规定的统一的格式(后附)报生产经理李春玉,生产经理协调工程部审核签字后提前一天上报搅拌站准备;3、安装材料计划程序劳务队需将与总包单位签订的劳务扩大分包合同交各专业安装班组审阅,安装班组计划材料必须根据劳务扩大分包规定的需总包采购的安装材料(电线、电缆、桥架、线槽、灯具、开关、插座、风机类、管材、管件(不含支架卡子等)、暖气、各种箱体、卫生洁具),其余安装材料由劳务公司自行采购,材料计划报到工程部(专业须分开计划,并在备注栏注明强电、弱电、消防、给排水、采暖、通风)审核,工程部据图纸计算,审核后报项目经理审批签字统一报采购部;4、钢筋及安装材料进场程序钢筋进场后由生产经理统一协调,劳务队配合卸料场地、卸车等事项,孙强负责根据钢筋采购计划统一分配数量,库管员清点数量后统一入库,并根据两劳务需用钢筋数量及时出库并由专人签字存根;5、安装材料进场程序安装材料进场后由生产经理统一协调,两劳务队配合卸料场地、卸车等事项,水电专人根据采购计划统一分配数量,库管员清点数量后统一入库,然后根据两劳务需用数量及时出库并由专人签字存根;6、取样送检程序钢筋到场后,工程部进行质量验收(包括合格证、材质单等)并安排资料员收集齐全钢筋合格证明资料(包括铁牌),资料员通知监理现场见证安排劳务队根据规定取样,资料员填写见证取样单统一送检,合格由资料员报验后方可使用;商砼试块由劳务安排专人按规范规定和项目部要求留置,并设标养箱或标养室,项目部安排专人做好试块标识,资料员做好试块台账,以供送检使用,劳务队须服从项目部统一安排;7、工序报验程序每一工序完成后,施工队自行检查,合格后由专人通知项目部专项负责人质检;项目部验收合格后,由资料员将相关资料报至监理单位,同时填写项目规定的验收申请报告报监理单位签字;监理单位通知甲方进行三方工序验收;8、工程变更程序由对于施工图纸存在的问题,劳务队技术员需第一时间报工程部,由工程部协调沟通设计变更事项,并及时形成书面文件,各方签字盖章齐全后工程部第一时间将变更文件下发劳务施工队以便施工,对于来不及形成书面文件但确影响工程进展或质量的设计问题,由工程部及时与甲方监理或设计沟通先口头确定变更内容并告知劳务,以便工作正常开展,事后及时补齐相关文件下发。

各方签字盖章手续齐全后的文件由项目部及时发给预算部,需存档的文件发资料室存档;9、劳务自购机材进场程序劳务队自行采购的材料进场均须经项目部认可验收方可使用,根据劳务合同及业主规定,本工程所用模板必须为新板,旧模板禁止进入场区,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自负;劳务队自购或租赁的机械设备(包括钢筋机械等)均须附带相关证明文件,以便资料员报验监理;10、接电程序现场任何人不准私自从箱变及一级配电箱处接电,现场箱变及一级配电箱均落锁控制,钥匙由项目部统一保管,劳务队须接电前报项目部安全主管,由安全主管监督必须是专业电工方可操作接电事项;现场停电后供电前,业主箱变须重新供电,须提通知报项目部准备。

二、十项项目管理规定1、实名制管理规定劳务工人进场需戴身份证,无身份证人员严禁进场施工,进场后由劳务队组织将务工工人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统一报项目部备案,然后项目部派人给每人现场拍照并存档;根据合同规定,劳务公司需安装电脑、摄像头、刷卡考勤机专用于工人考勤,专人负责出勤打卡记录;项目部专人负责每月底从刷卡考勤机中读出务工人员出勤情况;2、统一着装和安全帽颜色规定根据合同规定,要求劳务队为承包范围内所有工人制作工作服,并统一佩戴胸卡(无胸卡者禁止出入大门),工人宿舍须统一营具、床单、脸盆等;安全帽:工人为黄色、劳务管理人员为红色、特殊工种为蓝色;3、项目部材料出入库规定工地购入所有材料需按入库流程全部入库,出库材料需分包队伍指定专人支领,并需专人签字后方可出库使用,特殊材料如商砼出库由分包队伍专人在商砼收料单签字即可;4、特殊工种持证上岗规定特殊工种(电气焊、起重、电工、架子工、机修工等)进场后需提供特殊工种职业资格上岗证,报安全部检查并备案后方准进场;5、会议管理规定严格按照项目部制定的会议管理制度执行。

必须按时到场并签到,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会议期间严禁私聊,项目部会议本着解决问题并完善措施的目的进行,参加会议人员均为各级管理人员,要求有好的态度、好的纪律、好的素质;6、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严格按照业主下发的文明工地实施方案手册布置场区、生活区、食堂、厕所、加工区及施工现场等,未按照手册要求实施的文明施工导致的返工等损失由劳务公司自行承担;并严格遵守项目部制定的文明施工、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违反该制度的项目部会严格按照规定采取相应处罚措施,处罚对象为当事人及责任人;7、消防治安管理规定严格按照项目部制定的消防及治安管理制度执行,违反该制度的项目部会按照规定采取相应处罚措施,处罚对象为当事人及责任人;8、出入大门管理规定出入口钥匙由项目部专人统一保管,入场管理:人员凭胸卡进入现场,车辆凭出入证方可进入现场,物资进场须征得项目部同意后入场;出场管理:超过时间须征得项目部同意后方可出场,所有物资出场必须取得项目经理书面签字的出门证后方可运出场外(专用出门证)。

出入场区须遵守既定的规定时间,超过时间规定的须经项目部同意后方可执行;9、专人负责制规定劳务队必须根据自行承包的工程范围确定各相关责任人,项目部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均由责任人负责监督执行,具体如下安全责任人、文明施工责任人、质量责任人、材料责任人、进度责任人等等并将名单报项目部;10、项目名称统一化规定本公司全称为:x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部名称为:x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xxx项目旭安园保障性住房项目A02地块Ⅰ标段项目部(项目章名称);对项目部联系函或不入档文件等统一采用:xxxxxx项目项目部。

三、十个说明1、错开女织寨集市场外通道位于现场东侧,每月逢四逢九(农历)为女织寨集市,安排供应钢筋或商砼尽量错开集市上午半天(至中午1点),并考虑混凝土浇筑开始至完成过程错开集市,以避免由于混凝土供应不连续造成重要部位形成施工缝影响工程质量。

B08#楼砼浇筑地点位于东南侧,进场道路通过办公区北侧道路并经过保定建业场区道路进入;2、界限划分1)现场由两个劳务队分别施工,施工主体部分按照合同约定的界限划分,现场划分如下:xxx楼按照项目部划定的界限标各自负责各自的区域;2)与相邻施工单位的界限划分须按照业主划定的区域安排布置;3、塔吊交叉1)根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显示B03#楼塔吊半径已经进入B02#楼主体结构内部,这两栋楼施工期间须协调配合,B03#楼塔吊的高度须考虑B02#楼的施工进度,目的是避开B02#楼的进展高度和外脚手架;而B08#楼塔吊须考虑B07#楼的类似情况;2)各塔吊基本都存在运行半径重叠现象,在安排塔吊的高度前须由项目部统一安排,存在重叠的塔吊须相互错开高度(包括与相邻单位塔吊),以满足各自正常使用,由于场地紧凑,塔节数量须依据安装高度进场,现场不允许存放塔节;4、停电准备劳务队须准备发电机以备不时之需,主要是为了避免在浇筑砼过程中由于停电而造成结构的质量或安全事故;5、及时清运余土或垃圾在施工过程中由劳务队造成的各项垃圾,须及时归集整理并清运出场,以满足现场文明施工要求;6、钢筋使用本工程采购、加工、安装钢筋必须严格按照图纸要求控制使用量,钢筋损耗按照1.5%计算,劳务队采购申请须严格按照配料单提料(需注明需求长度),超出的范围由劳务队承担,现场加工剩余料统一集中放置;7、商砼使用本工程各部位商砼使用前,劳务必须将各施工部位的混凝土方量(扣除钢筋)精确计算出来,项目部会按照经过审核的各施工部位需求方量计划,劳务在浇筑使用商砼的过程中,须控制实际使用量在计算的范围内,并避免浇筑过程中造成任何浪费;8、工程款支付申请劳务队应按照劳务分包合同规定申请工程款,按照项目部规定的格式(后附)填写相关内容并分级上报审核签字;9、统一材料需求计划单制度说明1)工地所需材料设备等全部执行提料单制度,分包队伍在需用材料前最少1个月以书面文字形式报送工程部,工程部初审后由技术专人填写材料需求计划单,经项目经理签字,采购员填写咨询价后传给公司预算人员并及时沟通,技术人员填写材料需求计划单需按照项目部统一制定的格式(后附),一式4份(要求圆珠笔填写,复写清晰以免出错),审核完成后项目部留一份存根,传财务一份记账,采购一份提料,库管一份出库,劳务另外自留备查;2)由于场地紧凑,劳务队申请钢筋及安装材料必须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存放量),并结合使用时间细化提料,目的为满足阶段性需求,切勿造成材料进场后无场地存放,形成浪费或施工不便的后果;3)安装材料细分专业便于审核安装材料须按专业分开计划,根据项目部制定的材料需求计划单,需求时间要考虑加工时间,要求在备注栏注明强电、弱电、消防、给排水、采暖、通风,工程部对照清单审核并重点注意甲供部分;4)本工程材料分施工单位自行采购部分、认质认价部分、业主供应部分(甲供材料要求施工单位提前一月报甲方按制定格式),项目部要根据劳务上报的材料计划细分后经项目材料部市场咨询后填表(后附)报业主。

10、服从项目部管理劳务队必须服从项目部的统一管理,劳务队管理人员在项目部的领导下实施各项工作的开展,配合项目部各专项管理人员的工作,在工作的过程中产生有争议或不一致的部分必须报领导解决,本项目部坚决杜绝不服从管理行为;不失原则的前提下,劳务队发生任何人员顶撞、辱骂或殴打项目部管理人员的现象,无条件清除出场,并对责任人或劳务公司采取重罚措施。

四、六个管理规章制度项目文明施工、环境卫生管理制度1.作业队必须做到“三清六好”,作业队道路每天要清扫,场地平整,道路畅通,作到无积水,有排水措施。

2.所有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帽带。

3.禁止破坏“七牌二图”,安全标语、标牌等,违纪者给予200元罚款。

4.工人宿舍要保持美观,通风,卫生等措施,要有专人管理或打扫卫生,工人被褥要保持干净排放整齐。

保持宿舍周围环境卫生安全,洗脸水和垃圾要及时清走。

5.宿舍统一定于晚10:00熄灯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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