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第一部分说明一、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统一食堂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及时反映食堂经济活动,特制定《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二、本核算办法适用于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各单位食堂。
三、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四、会计核算基础采用权责发生制.五、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六、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应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或只填列会计科目名称,省略其编号,不准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七、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八、本核算办法由教育局负责解释和修订。
九、本核算办法自2008年9月1日起试行.第二部分会计科目一、会计科目表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资产类现金1、本科目核算食堂的库存现金。
采购员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
2、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
3、食堂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并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
银行存款1、本科目核算食堂在银行开设账户中存入的各种款项。
食堂账只允许在银行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2、将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或支付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食堂的银行存款数。
3、按开户银行的名称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每月至少核对一次。
月终时,账面结余数与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至相等。
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办法第一部分总则1。
本办法适用于非社会化运行的学校食堂.2。
学校食堂核算以人民币“元"为本位币。
3.会计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4。
按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5。
学校食堂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及核算(一)资产类第101号科目现金1。
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的库存现金。
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额。
2。
学校食堂应设置“现金日记账”,食堂出纳人员根据原始凭证逐笔顺序登记.每日业务终了,应计算当日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并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
第102号科目银行存款1。
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存入银行的学生伙食费收入或其他零星收入。
学校在银行开设食堂专户进行核算,并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
2。
学校食堂将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或支出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银行存款数额.3。
学校食堂应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至少每月核对一次。
月终时,单位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属于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整相符。
第110号科目其他应收款1。
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的应收、暂付款项。
包括: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2。
发生各种应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各种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尚未结算的应收款项。
3.本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和债务人设置明细账。
第115号科目库存物资1。
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库存的物资材料以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核算标准的工具、器具、低值易耗品等.已使用的工具、器具、低值易耗品等可采用一次摊销法进行摊销。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临安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第一部分说明一、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统一食堂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及时反映食堂经济活动,特制定《临安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
二、本核算办法适用于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各单位食堂.三、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会计核算基础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六、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应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或只填列会计科目名称,省略其编号,不准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七、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八、本核算办法由临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和修订。
九、本核算办法自2008年9月1日起试行。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一、会计科目表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资产类现金1、本科目核算食堂的库存现金。
采购员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
2、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
3、食堂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并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
银行存款1、本科目核算食堂在银行开设账户中存入的各种款项。
食堂账只允许在银行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2、将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或支付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食堂的银行存款数。
3、按开户银行的名称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每月至少核对一次。
月终时,账面结余数与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至相等.其他应收款1、本科目核算食堂发生的暂付款、备用金以及为学校行政代办的客饭等费用.2、发生暂付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科目;收回或结算各种暂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临安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第一部分说明一、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统一食堂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及时反映食堂经济活动,特制定《临安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
二、本核算办法适用于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各单位食堂。
三、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会计核算基础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六、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应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或只填列会计科目名称,省略其编号,不准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七、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办理。
八、本核算办法由临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和修订。
九、本核算办法自2008年9月1日起试行。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一、会计科目表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资产类现金1、本科目核算食堂的库存现金。
采购员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
2、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
3、食堂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并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
银行存款1、本科目核算食堂在银行开设账户中存入的各种款项。
食堂账只允许在银行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2、将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或支付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食堂的银行存款数。
3、按开户银行的名称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每月至少核对一次。
月终时,账面结余数与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至相等。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临安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第一部分说明一、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统一食堂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及时反映食堂经济活动,特制定《临安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
二、本核算办法适用于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各单位食堂。
三、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会计核算基础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六、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应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或只填列会计科目名称,省略其编号,不准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七、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八、本核算办法由临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和修订。
九、本核算办法自2008年9月1日起试行。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一、会计科目表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资产类现金1、本科目核算食堂的库存现金.采购员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
2、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3、食堂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并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
银行存款1、本科目核算食堂在银行开设账户中存入的各种款项。
食堂账只允许在银行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2、将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或支付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食堂的银行存款数。
3、按开户银行的名称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每月至少核对一次。
月终时,账面结余数与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至相等。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第一部份说明一、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统一食堂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及时反映食堂经济活动,特制定《临安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
二、本核算办法合用于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各单位食堂。
三、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四、会计核算基础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六、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应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或者只填列会计科目名称,省略其编号,不许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七、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有关会计核算的普通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八、本核算办法由临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和修订。
九、本核算办法自2022 年 9 月 1 日起试行。
第二部份会计科目一、会计科目表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资产类1、本科目核算食堂的库存现金。
采购员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 “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
2、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浮现金,借记有 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
3、食堂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 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 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序号 科目编号及名称三、净资产类9 302 固定基金10 306 结余四、收入类1112 1314401 402 403413 伙食收入蒸饭费收入行政津贴收入其他收入五、支出类15 501 伙食支出16 513 其他支出序号 科目编号及名称一、资产类12 34 56101 102 115 119 121151 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库存物资固定资产待处理财产损溢二、负债类7 203 对付账款8 207 其他对付款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并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
1、本科目核算食堂在银行开设账户中存入的各种款项。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第一部分说明一、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统一食堂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及时反映食堂经济活动,特制定《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
二、本核算办法适用于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各单位食堂.三、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会计核算基础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六、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应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或只填列会计科目名称,省略其编号,不准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七、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八、本核算办法由教育局负责解释和修订。
九、本核算办法自2008年9月1日起试行.第二部分会计科目一、会计科目表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资产类现金1、本科目核算食堂的库存现金。
采购员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
2、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
3、食堂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并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
银行存款1、本科目核算食堂在银行开设账户中存入的各种款项。
食堂账只允许在银行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2、将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或支付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食堂的银行存款数。
3、按开户银行的名称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每月至少核对一次。
月终时,账面结余数与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至相等。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临安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第一部分说明一、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统一食堂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及时反映食堂经济活动,特制定《临安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
二、本核算办法适用于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各单位食堂。
三、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会计核算基础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六、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应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或只填列会计科目名称,省略其编号,不准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七、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八、本核算办法由临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和修订。
九、本核算办法自2008年9月1日起试行。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一、会计科目表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资产类现金1、本科目核算食堂的库存现金。
采购员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
2、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
3、食堂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并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
银行存款1、本科目核算食堂在银行开设账户中存入的各种款项。
食堂账只允许在银行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2、将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或支付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食堂的银行存款数。
3、按开户银行的名称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每月至少核对一次。
月终时,账面结余数与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至相等。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临安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第一部分说明一、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统一食堂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及时反映食堂经济活动,特制定《临安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
二、本核算办法适用于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各单位食堂。
三、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会计核算基础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六、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应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或只填列会计科目名称,省略其编号,不准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七、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八、本核算办法由临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和修订。
九、本核算办法自2008年9月1日起试行。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一、会计科目表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并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
银行存款1、本科目核算食堂在银行开设账户中存入的各种款项。
食堂账只允许在银行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2、将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或支付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食堂的银行存款数。
3、按开户银行的名称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每月至少核对一次。
月终时,账面结余数与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至相等。
其他应收款1、本科目核算食堂发生的暂付款、备用金以及为学校行政代办的客饭等费用。
2、发生暂付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科目;收回或结算各种暂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各种应收款的总额。
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Lele was written in 2021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办法第一部分总则1.本办法适用于非社会化运行的学校食堂。
2.学校食堂核算以人民币“元”为本位币。
3.会计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4.按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5.学校食堂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及核算(一)资产类第101号科目现金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的库存现金。
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额。
2.学校食堂应设置“现金日记账”,食堂出纳人员根据原始凭证逐笔顺序登记。
每日业务终了,应计算当日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并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
第102号科目银行存款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存入银行的学生伙食费收入或其他零星收入。
学校在银行开设食堂专户进行核算,并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
2.学校食堂将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或支出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银行存款数额。
3.学校食堂应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至少每月核对一次。
月终时,单位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属于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整相符。
第110号科目其他应收款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的应收、暂付款项。
包括: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2.发生各种应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各种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尚未结算的应收款项。
3.本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和债务人设置明细账。
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办法第一部分说明一、为加强教育系统食堂管理工作,统一食堂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及时反映食堂经济活动,特制定《**县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二、中小学食堂以服务为宗旨,不以盈利为目的。
三、本核算办法适用于本县教育系统各单位自办食堂。
四、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五、会计核算基础采用权责发生制。
六、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七、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应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或只填列会计科目名称,省略其编号,不准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八、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九、本核算办法由县教育局、财政局负责解释和修订。
十、本核算办法自2011年9月1日起试行。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一、会计科目表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资产类101 现金1、本科目核算食堂的库存现金。
采购员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
2、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
3、食堂应设置“现金日记帐”,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帐款相符,并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
102 银行存款1、本科目核算食堂在银行开设帐户中存入的各种款项。
食堂帐只允许在银行开设一个帐户。
2、将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或支付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食堂的银行存款结存数。
3、按开户银行的名称设置“银行存款日记帐”,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帐应定期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每月至少核对一次。
月终时,帐面结余数与对帐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至相等。
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办法第一部分总则1.本办法适用于非社会化运行的学校食堂。
2.学校食堂核算以人民币“元”为本位币。
3.会计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4.按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5.学校食堂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及核算(一)资产类第101号科目现金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的库存现金。
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额。
2.学校食堂应设置“现金日记账”,食堂出纳人员根据原始凭证逐笔顺序登记。
每日业务终了,应计算当日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并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
第102号科目银行存款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存入银行的学生伙食费收入或其他零星收入。
学校在银行开设食堂专户进行核算,并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
2.学校食堂将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或支出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银行存款数额。
3.学校食堂应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至少每月核对一次。
月终时,单位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属于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整相符。
第110号科目其他应收款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的应收、暂付款项。
包括: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2.发生各种应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各种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尚未结算的应收款项。
3.本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和债务人设置明细账。
第115号科目库存物资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库存的物资材料以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核算标准的工具、器具、低值易耗品等。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第一部分说明一、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统一食堂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及时反映食堂经济活动,特制定《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
二、本核算办法适用于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各单位食堂。
三、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会计核算基础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六、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应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或只填列会计科目名称,省略其编号,不准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七、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八、本核算办法由教育局负责解释和修订。
九、本核算办法自2008年9月1日起试行。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一、会计科目表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资产类现金1、本科目核算食堂的库存现金。
采购员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
2、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
3、食堂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并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
银行存款1、本科目核算食堂在银行开设账户中存入的各种款项。
食堂账只允许在银行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2、将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或支付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食堂的银行存款数.3、按开户银行的名称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每月至少核对一次。
月终时,账面结余数与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至相等。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第一部分说明一、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统一食堂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及时反映食堂经济活动,特制定《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
二、本核算办法适用于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各单位食堂。
三、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会计核算基础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六、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应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或只填列会计科目名称,省略其编号,不准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七、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八、本核算办法由教育局负责解释和修订。
九、本核算办法自2008年9月1日起试行。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一、会计科目表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资产类现金1、本科目核算食堂的库存现金。
采购员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
2、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
3、食堂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并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
银行存款1、本科目核算食堂在银行开设账户中存入的各种款项。
食堂账只允许在银行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2、将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或支付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食堂的银行存款数。
3、按开户银行的名称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每月至少核对一次。
月终时,账面结余数与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至相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办法第一部分总则1.本办法适用于非社会化运行的学校食堂。
2.学校食堂核算以人民币“元”为本位币。
3.会计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4.按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办理。
5.学校食堂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及核算(一)资产类第101号科目现金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的库存现金。
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额。
2.学校食堂应设置“现金日记账”,食堂出纳人员根据原始凭证逐笔顺序登记。
每日业务终了,应计算当日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并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
第102号科目银行存款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存入银行的学生伙食费收入或其他零星收入。
学校在银行开设食堂专户进行核算,并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
2.学校食堂将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或支出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银行存款数额。
3.学校食堂应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至少每月核对一次。
月终时,单位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属于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整相符。
第110号科目其他应收款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的应收、暂付款项。
包括: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2.发生各种应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各种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尚未结算的应收款项。
3.本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和债务人设置明细账。
第115号科目库存物资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库存的物资材料以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核算标准的工具、器具、低值易耗品等。
已使用的工具、器具、低值易耗品等可采用一次摊销法进行摊销。
2.购入物资并已验收入库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等科目;领用出库时,借记“伙食支出”等相应科目,贷记本科目。
3.学校食堂的物资,每学期至少盘点一次,发生盘盈、盘亏等情况,属于正常的溢出或损耗,按照实际成本,作增加或减少物资处理,应冲减或增加“伙食支出”。
4.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为学校食堂库存物资的实际库存数。
5.本科目应按照物资材料的保管地点、种类和规格设置明细账,并根据物资的收、发凭证逐笔登记。
第120号科目固定资产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固定资产的原价。
2.学校食堂应根据规定的固定资产标准和分类,设置明细账和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明细核算。
3.学校食堂购置固定资产时,应借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等科目,同时应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4.学校食堂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5.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6.因报废、毁损及盘亏等原因减少的固定资产,按减少固定资产的原值,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清理报废、毁损固定资产的残值变价收入和清理费用列入专用基金科目中的修购基金。
(二)负债类第201号科目借入款项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借入的款项。
2.借入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本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归还的借入款余额。
4.本科目应按债权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核算。
第203号科目应付账款1.本科目主要核算应付而未付的各种货款,如采购主食、燃料后应付的货款。
2.供货单位货物已验收入库,货款未付时,借记“库存物资”科目,贷记本科目;以银行存款归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3.本科目按债权单位名称设置进行明细核算。
第204号科目预收伙食费1.本科目主要核算IC卡充值和支付,以及预收的各类伙食费等。
2.收到IC卡充值的资金时,借记“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通过IC卡支付的就餐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伙食收入”;停用IC卡退回卡余额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科目。
余额反映IC卡余额。
3.预收到伙食费时,借记“现金”,贷记本科目。
4.预收的伙食费结转确认为伙食收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伙食收入”科目。
5.本科目按债权类别及来源户名称进行明细核算,可开设如下明细科目:①IC卡余额、②预收学生伙食费、③预收教师伙食费等。
第207号科目其他应付款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存入保证金等,借记“银行存款”、“伙食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本科目应按应付、暂收款项的类别或单位、个人设置明细账。
(三)净资产类第302号科目固定基金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因购入、自制、调入、接受捐赠以及盘盈固定资产等所形成的基金。
2.新建、购入固定资产时,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盘亏的固定资产,按账面原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按有关规定报批后出售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第303号科目专用基金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按规定提取、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的收入、支出及结存情况。
2.学校食堂专用基金的种类主要包括:按规定比例提取的物价风险准备金、按规定比例提取的修购基金等。
3.提取物价风险准备金时,借记“伙食支出——物价风险准备金”等科目,贷记“专用基金——物价风险准备金”科目。
提取修购基金时,借记“其他支出——修缮费、设备购置费”科目,贷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清理报废固定资产残值变价收入转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清理报废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清理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4.动用专用基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5.期末,本科目贷方余额为单位专用基金结存数,本科目应按专用基金种类设明细账进行核算。
第306号科目伙食结余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在按学期各方面收支相抵后的余额。
2.期末,计算结余时,应将“伙食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伙食收入”及“其他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将“伙食支出”、“其他支出”等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伙食支出”、“其他支出”等科目。
3.本科目贷方余额为当期实现的结余数。
4.学期终了,学校食堂应将当年实现的结余数退还给学生,退还后本科目无余额。
(四)收入类第401号科目伙食收入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向学生或教师收取的伙食费收入。
2.收到伙食费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退费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平时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伙食收入累计数。
3.学期结束结账时,将本科目贷方余额全数转入“伙食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伙食结余”科目,结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4.本科目应按“学生伙食费收入”、“伙食退费”、“教师伙食费收入”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核算。
第413号科目其他收入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除伙食收入以外的零星收入。
如银行利息收入、泔水变现收入等。
2.取得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3.学期结束结账时,将本科目贷方余额全数转入“伙食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伙食结余”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五)支出类第501号科目伙食支出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为学生和教师提供服务而发生的成本性支出。
2.伙食支出应按以下科目进行明细核算:3.本科目可设如下二级明细:①粮食、②蔬菜、③调料、④食油、⑤肉食品、⑥水产品、⑦蛋奶类、⑧燃料、⑨其它材料。
再设相应三级明细,米、面、油、荤菜类、素菜类、电费、水费、燃料、配料、物价风险准备金、其他。
4.发生伙食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5.学期结束,将本科目借方余额全数转入“伙食结余”科目,借记“伙食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结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第504号科目管理费用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管理费和各项规定支出。
主要包括食堂工作人员工资报酬支出(职工工资、补助工资、福利费等)、日常公用(办公、差旅、培训等)支出、上交学校管理费、学校食堂加工过程中耗用的水、电、其他物料等支出、食堂设备折旧、低值易耗品摊销及零星维修、食堂人员体检、领取相关证照等支出。
2.发生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累计折旧”、“低值易耗品”等科目。
年末结转时,借记“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年末无余额。
3.本科目可按支出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第505号科目其他支出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为提供后勤服务发生的成本性支出以外的其他支出。
2.其他支出一般应按以下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服务人员劳务承包支出、修缮费、设备购置费等。
3.发生各项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有关科目。
4.学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全部转入“伙食结余”科目,借记“伙食结余”,贷记本科目,结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5.本科目应按支出的项目类别设置明细账进行核算。
第三部分账簿第四部分会计报表1.学校食堂会计报表是反映学校食堂在一定期限的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的书面文件,是学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了解食堂经营情况、指导后勤工作的重要资料,会计必须按照主管部门规定的统一表式认真做好会计报表的编制工作。
主要有资产负债表、伙食收入、支出明细表等。
2.学校食堂会计报表应按月编制。
学校食堂资产负债表单位名称:年月日食堂负责人:食堂会计:学校食堂收支盈亏表编制单位:年月日食堂负责人:食堂会计:编制时一式三份,一份会计留存,一份送总务主任用于公布账目,一份报送学校领导。
有关单据格式采购单供应单位:年月日本单一式四联附件数:购菜人:验收人:根据目前大多数食堂购菜时欠款及售菜人当时不开具发票现象,为正确规核算食堂的盈亏情况,购菜人可先填制采购单,凭采购单进行验收。
购菜单一式四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为验收人留存联,第三联交会计作为入账依据,第四联先由购菜经手人保留,待开具发票后作为发票附件报销。
入库单供应单位:年月日本单一式三联记账:收料人:购料人:购货人将购入的伙食材料连同发货票一并交材料保管员进行验收入库,保管员填写入库单,一式三份。
一份保管员凭此记库存物资数量金额明细账,一份附发票后到出纳处报销入账,一份留存。
出库单领用部门:年月日本单一式三联记账人:厨房负责人:发料人:领料人:出库单应由厨房负责人填写,一式三份,交领料人去仓库领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