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豪酒店:设备选型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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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豪酒店:设备选型准则
2017年2月14日
22:16
一:制冷及制热系统
1、制冷系统的冷水机组总安装容量须根据酒店方酒店设计标准预留 30%的余量,并提供相关计算书。
2、冷水机组选型须考虑冷水机组于夏季最小负荷时(如晚上)仍能正常运作,不会产生喘震现象。其中一台机组需选 200-350 冷吨容量者,以便在停电时可以接至发电机电源。配套设备(水泵与冷却塔)亦需接上应急电源。
3、冷水机组须采用R123或R134a冷媒。按酒店方酒店设计标准(2012 年版)的要求,水冷离心式冷水机组于标准工况下满负荷的用电量不应大于0.54kW/冷吨,水冷螺杆式冷水机于标准工况下满负荷的用电量不应大于0.68kW/冷吨。同时,须明确所采用冷水机组的 IPLV/NPLV值。
4、冷却塔的配置数量须与冷水机组数量一致,而每一冷却塔均能独立运作及维护保养。冷却塔风机须配置变频器。同时,冷却水系统须设温度旁通装置,而不少于一台冷却塔水盘须设电加热器作为防冻措施。每一冷却塔进、出水管须独立配置电动控制阀作远程控制之用。
5、必须考虑冬季利用冷却塔通过板式热交换器冷却冷冻水,以利节能。南方之地理区域可豁免。但须征求酒店方A&C 同意。
6、所有板式换热器的换热板片须由厚度不少于 0.5mm 的 SUS 316 不锈钢制造,并预留不少于 10%富裕换热量。
7、应避免采用换热机组,换热器及水泵应独立供应及安装。
二:空调机组(AHU)/新风机组(PAU)
1、空调/新风机组须为双层外壳(夹保温)的组合式空调机组,带冷,热盘管(加热盘管设于表冷器进风侧),并须配置 G3 初效板式及 F6 中效袋式空气过滤器。过滤网材料具阻燃特性应符合英国标准 BS476 第六部份的“O”级或等同国际标准。
2、空调机组冷冻盘管及采暖盘管建议不应多于八排盘管,翅片不多于每英寸 10 片。
3、建议空调机/新风空调机等设备的风机电机功率大于 4kW 时采用后倾叶片,所有驱动型式采用皮带驱动,电动机转速不大于 1450rpm。同时,于设计图中及定货时须明确上述设备的制冷量中的显热量,夏、冬季的盘管进风干、湿球温度,新风量,送风温度等参数。风量大于 10000 CMH 的空调机组应配变频器。
4、宴会厅及前厅须设可变风量(VAV)空调系统,而宴会厅及其前厅的新风量须根据房间内的二氧化碳浓度调节。可变风量(VAV)空调系统须同时配置根据送风管静压及 VAV 末端总风量调节相关空调机组送风量的软、硬件,以便日后按实际情况选
择合适的控制方式。服务宴会厅及前厅的排风机亦须配置变频器,以便能根据新风量相应调整排风量。
5、若宴会厅及宴会前厅不设可变风量(VAV)空调系统,且宴会厅内每一可分隔的小厅均设一独立的空调机组,则服务宴会厅及宴会前厅的空调机组须配置变频器,其送风量须根据回风/房间温度通过变频器调节,其空调冷热水阀开度须根据送风温度调节,其新风须设电动调节风阀,上述风阀开度须根据服务区域的二氧化碳浓度调节。服务宴会厅及前厅的排风机亦须配置变频器,以便能根据新风量相应调整排风量。
6、尽量避免采用吊装空调处理机;任何空调处理机/新风处理机禁止吊装于厨房吊顶内。所有其它必须吊装的空调处理机须于机组旁适当位置提供维修平台及照明作日后维护保养。
7、空调处理机及新风处理机新风进风管上须设与机组联动运作的电动风阀作防冻措施(冬季室外设计温度高于 7 度者例外)。
8、厨房排风机及其新风处理机须按酒店方要求配置变频器。 ix. 每一厨房空调系统须设两台新风处理机组(MAU-1 及 MAU-2),一台(MAU1)作排烟罩补风及罩前送风,其制冷工况的送风温度约为 25℃-26℃(但不得低于厨房露点温度,以防结露),制热工况的送风温度不低于 18℃,此部分须通过孔板散流器送风。另一台(MAU-2)作为厨房整体空调的机组,其制冷工况的送风温度约为 16℃-18℃,制热工况的送风温度不低于 18℃。MAU-1 及 MAU-2 的总风量不应少于总排风量的80%,而 MAU-1 及 MAU-2 的送风量约分别为总风量的 30%及 70%。同时,带补风功能的厨房排油烟罩须具备向下(作为风幕)及向前(通过孔板送风作为厨师的空调/岗位送风)送风/补风的功能。
9、建议在冬季须采用室外空气作免费供冷。
10、使用效率不低于 GB18613-2006 能效要求的马达于空调机组, 新风机组及风机。xii. 所有厨房排油烟风机须设于靠近烟气排放口的位置,以保证整个排油烟系统均维持负压。不同厨房不得合用排油烟管道。
11、厨房处理新风送风量建议不小于排风量的 80%;明确其余 20%补风来源。
12、厨房排风机及其新风(补风)空调机须配置变频器,以便平衡系统。
13、厨房排油烟罩须设紫外线除油装置。除油效果必须达到 90%以上。有关紫外线灯之安全安装,使用及与排油烟风机之联动要求要特别注意,并需得到酒店方对此部分设计之确认。
14、按<酒店方酒店设计标准(2012 年版)>,厨房排油烟罩须配“Melink Intelligent Hood”系统。厨房设计顾问须确保此要求已包括在图纸内。Melink以外之选择为 Gaylord 或 Halton 具备同样功能之排油烟罩。
三:风机选型准则(非厨房排风系统)
1、建议离心风机电机功率大于 4kW 时采用后倾叶片,所有离心风机电动机转速不大于 1450rpm及风机驱动方式者应采用皮带驱动。
2、所有非防、排烟专用风机(包括排烟、排风两用风机)及非人防专用风机须用离心风机,不得采用混流或轴流风机。所有主要风机须有美国“AMCA”或等同专业认证,确保在实际风量和风压上满足技术资料上所列性能。
3、洗衣房、厨房排风及厨房排油烟风机须配外置电机。
四:消防-防排烟系统:
1、按酒店方酒店设计标准,所有厨房、餐厅(包括员工餐厅)、行政酒廊、中庭、大堂、宴会厅、宴会厅前厅、大于 32.5 平方米的会议室等均须设机械排烟系统。上述区域的排烟量应不低于每小时 8 次换气次数。
2、宴会厅的排烟系统的风量须确保整个宴会厅同时排烟的要求,且每一可分隔的小宴会厅亦能独立排烟。每一可分隔的小宴会厅须设排烟补风系统。
3、所有客房层走道须设机械排烟系统及补风系统; 每小时换气次数不低于 20 次; 补风系统不小于排烟量的 50%。排烟口的位置须远离逃生楼梯门。
4、须适当设置足够数量的排烟口,以确保于酒店方“冷烟”测试时整个排烟区域每一位置均能有效排清烟气。
5、服务超过五层的所有疏散楼梯须按规范设正压送风系统。
五:风管系统与保温材料
1、客房之风机盘管须采用吊顶回风。客房风机盘管后方设回风箱,并须于回风箱及回风口设过滤网。客房风机盘管正下方须设检修口。
2、除客房风机盘管外,其余的风机盘不得采用吊顶回风:所有回风须采用风管连接回风口与风机盘管进风端。
3、除高大空间外,不得采用格栅风口作下送风口。
4、服务多于一个房间的风管的风口不应设于主风管底,以免产生窜声现象。
5、公共卫生间大便器上方须设置排风口。
6、若卫生间门缝小于 20mm,且不能设置门百叶,则须于卫生间与相邻走道设转送风管/风口,以确保排风效果。
7、所有风口的位置、尺寸、外观、规格等须于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符合室内设计的要求。
8、所有用作风量调节用途的风阀须采用对开多叶调节阀。
9、不得采用土建风道替代镀锌钢板立管。所有管井内管道,包括新风,排风,消防排烟/补风和正压送风系统必须采用镀锌钢板或其它酒店方认可之管材制作。
10、软风管: 必须尽量避免使用软风管。若必须采用,则软风管长度不得超过 1.5 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