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法的发展演变
第6课 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
“没有东西比皇帝陛下更高贵和更神圣”。 皇帝敕令具有法律的效力。” 妇女不得参与任何公务,因而她们不能担任 法官,或行使地方官吏的职责,或提出诉讼,或 为他人担保,或担任律师。 奴隶和隶农必须无条件的服从主人,服从“ 命运”的安排,对逃亡的奴隶和隶农必须严加惩 治。 ——《民法大全》 以上材料反应了什么?
• ⑶主观因素 • ①为统治庞大的国家,罗马帝国的皇帝高 度重视法律的制定。 • ②法学家积极编纂法典,进行法律解释, 以充实罗马法律。 • ⑷3世纪,帝国境内自由民内部公民与非公 民的区别不复存在。
《民法大全》 东罗马帝国时期,罗马法进入整理和提炼 的阶段。公元6世纪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设 立专门委员会编纂罗马法,形成了包括《查 士丁尼法律汇编》、《法学总论》、《法律 汇编》、《新敕令》四种法律文献在内的法 律汇编,统称为《查士丁尼民法大全》,这 是罗马法体系最终完成的标志。
局限性
古代罗马人相信,在人类之外客观上存在着一种 必须服从的力量,这就是约束人类的自然法则。法 律的目的是保证人类“政治生活,不害他人,各得 其所”;人生而平等,都享有为任何人不能剥夺的 一些基本权利。 法是一种自然的权利,是理智的人的精神和理性, 是衡量正义与非正义的标准 ——西塞罗 罗马法中渗透的自然法思想有( ) ①理性 ②权利 ③平等 ④正义
(2)“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 一切人生来就是平等的,他们被造物主赋予他们固 有的、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有生命、自由以及追 求幸福的权利” ——美国《独立宣言》
罗马帝国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 第二次以宗教(基督教),第三次以法律。武 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失,宗教随着人民思 想觉悟的提高、科学的发展而缩小了影响,唯 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
高中历史《罗马法》发展历程
高中历史《罗马法》发展历程
1.起源: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1)背景:罗马共和国早期,贵族常常随心所欲地解释法律,保护自己,损害平民利益。
(2)标志:公元前5世纪中期,罗马制定了《十二铜表法》。
(3)特点:内容相当广泛,条文比较明晰。
(4)作用:审判、量刑皆有法可依,保护了平民利益。
2.发展:从公民法到万民法。
(1)背景:罗马的对外扩张使不同民族之间的矛盾显现;商品经济和贸易的发展。
(2)变化:法律的适用范围从局限于罗马公民到适用于罗马统治范围内的一切自由民。
3.完善:由零散到形成体系。
(1)零散:皇帝重视立法,掌握法政大权;法学家编纂法典,进行法律解释。
(2)体系:6世纪,查士丁尼组织编纂《民法大全》,罗马法体系最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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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罗马法
5.罗马法不仅是罗马统治的有力支柱,而且影响深远,包括 ①它对近代欧美国家的立法和司法产生了重要影响 ②它是现代资本主义法制的先声 ③它直接确立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立法规范 ④它为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A.①② B.①②③ C.①②④ D.①②③④ 6.“罗马帝国到处都由罗马法官根据罗马法进行判决,从而 使地方上的社会秩序都被宣布无效,因为它们与罗马法制不相 符合”。对马克思的这段话,你认为理解最准确的是 A、罗马法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 B、罗马法保护私有财产 C、罗马法为巩固统治提供法律依据 D、罗马法起着管理社会的职能,稳固着帝国的政治经济基础
罗马法与今天的法律:
恩格斯说:“罗马法是第一个世界性的法 律”,是“充分预料到现代私有制的法律”。
罗马法的核心内容——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近代欧洲都以罗马法为基础,制定了本国的 法律制度, 如《德国民法典》、《拿破仑法典》 等都以罗马法为法律蓝本。 现在许多国家的陪审制度、律师制度、诉讼 原则都渊源与罗马法。世上公认的法学理论、法 制民主原则也均发端于罗马法。“法律面前人人 平等”的原则也成了法治建设永恒的价值观了。
(1)时间、概念: 从公元前509年到公元前3世纪中叶,罗马产生的法 律统称为公民法。 《十二铜表法》就是一部典型的公民法。 (2)内容包括:《十二铜表法》;元老院法令;元首命 令;大法官告示;一些具有法律效力的习惯法等。 (3)特点: 范围:它是专门适用于罗马公民的法律。
操作: 注重形式,程序繁琐,缺乏灵活与变通。
单元总结提升
近代西 方民主 政治起 源
近代西 方法律 制度起 源
近 代 西 方 文 明 的 源 头
希腊民主政治的核心内容是:主权在民 罗马法的核心内容是: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
①随着征服扩张,不同民族之间的矛盾显现出来。 ②版图的拓展,国际交往的扩大,商品经济和贸易的发展, 在政治经济中产生了许多新问题、新矛盾。 ③罗马帝国皇帝重视法律的制定,掌握法政大权。 ④法学家积极编纂法典,进行法律解释。
(3)万民法的使用范围?
罗马境内一切“自由民”。
罗马法的局限性:
奴隶和隶农必须无条件地服从主人,服从“命运” 的安排,对逃亡的奴隶和隶农必须严加惩治。 ------摘编自《民法大全》
保护奴隶制度,维护奴隶主对奴隶的剥削和压迫。
妇女不得参与任何公务,因而她们不能担任法官, 或行使地方官吏的职责,或提出诉讼,或为他人担保 ,或担任律师。
——《民法大全》
请思考:法官该如何判决呢?
法官会偏袒瓦伦斯。 为什么?
因为罗马共和国早期只有习惯法,没有成文法, 无形中为法官故意压迫平民,袒护贵族提供了方便。
2、成文法--《十二铜表法》
(1)《十二铜表法》产生的背景?
平民与贵族斗争的结果
(2)《十二铜表法》的内容?
涉及公法与私法、刑法与民法、氏族继承与遗嘱等。
小结
不 断 发
1、产生:习惯法——成文法 (表现形式)
公元前6世纪末 至公元前5世纪中
国 家
2、发展:公民法——万民法 (适用范围)发
展
公元前3世纪中 至公元3世纪初
展
走 3、高峰:自然法 公元前1世纪(法理思想) 疆
向
理性、自由、平等、正义
域
成 熟
4、完备:《民法大全》
至公元6世纪
(法学体系)
扩 大
第6课 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
【课标要求】
了解罗马法的内容的演变,探究罗马法对后 的影响。
罗马法的起源和发展
罗马法含义:罗马法是指公元前6世纪末(前509年)
至公元7世纪古代罗马制定的和实施的全部法律。
习惯法 起源《十二铜表法》
起源和发展
发展:公民法—万民法
罗马法
形成:《民法大全》
主按要形式来分:习惯法和成文法 内按容适用范围分:公民法和万民法
影响:维系统治,影响后世
27年)
*3、帝国时期(公元27年—公元395年
)
*4、帝国分裂时期(公元395年—公元
476年—公元1453年)
西罗马帝国(公元395年—公元476年 )
东罗马帝国(公元395年—公元1453年 )
* 罗马共和国:公元前
509年建立。
* 共和国:国家和政府
是公共的,不是私人
的。是为公共利益服
务的,不是为私人利
—美国《独立宣言》
第八表:如有人打断自由人的骨头,他须偿付300阿司
罚金;如被打折骨头的人是奴隶,罚金可以减半。 —《十二铜表法》 阶级之间不平等
“妇女不得参与任何公务,因而他们不能担任法官或行使地 方官吏的职责,或提出诉讼,或为他人担保,或担任律 师。” —《民法大全》 男女不平等 2世纪时的罗马帝国的皇帝哈德良说:“皇帝的命令就是 最高的法律” 皇帝权力至上
法官为什么会这样判决?
*《十二铜表法》:公元前5
世纪中期,由于它镌刻在十 二铜板上发表的,故名。
*十二表:(1)传唤(2)审
理(3)执行(4)家长权 (5)继承及监护(6)所 有权及占有(7)房屋及土 地(8)私犯(9)公法 (10)宗教法(11)前五 表之补充(12)后五表之 补充
*第三表(执行):如债务人仍不清偿,又无人为其
*影和第响人三后身条世关::系当①。事罗人马在法民是事欧活洲动历中史的上地第位一平部等比。较系
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
习 惯 法
成 文 法
公 民 法
万 民 法
完 善
东罗马帝国国王查士丁尼《民法大 全》。该法典对西方文明的影响被 认为仅次于《圣经》,其基本思想 和原则已融入西方乃至世界各国的 法律中。领略罗马法的博大精深, 如对证据、公正、思想自由和契约 精神的肯定。
阅读下列材料:
••••••任何人在缺席时不得被判罪。同样,不 得基于怀疑而惩罚任何人; ••••••提供证据的责任在陈述事实的一方,而 非否认事实的一方。 ••••••判刑时必须始终考虑罪犯的年龄与涉世 不深。 ••••••父亲的罪名或所受的惩罚不能玷污儿子 的名声,因为每一方的命运均取决于自己的 行为,而任何一方都不得被指定为另一方所 犯罪行的继承人。
此时,立法问题已经成为贵族、平民阶层斗 争的焦点。三年之后,护民官提出请他们允许由 平民与贵族共同组成立法委员会。元老们同意了 这个想法,却坚持不让平民进入立法委员会。这 说明了贵族已经同意以法律的形式巩固双方的相 互承认,只是认为平民没有足够的智慧参与立法。 罗马的平民最终让步,同意成立一个纯由贵 族构成的十人立法委员会。这十位立法者制定了 一部两个阶层共同接受的成文法典——十二表法 的前十表。成文法的制定把法律从贵族垄断的秘 藏变成了直白的文字,因此明显有利于平民。
●世代相传的习俗应受到尊重和服从,不得轻视, 但其有效性不应凌驾于理性或法律之上。
••••••妇女不得参与任何公务; ••••••人人都应该养育自己的后代;任何人若认 为自己的可以遗弃孩子,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拷问用于查明犯罪真相,但不应作为首选方式。 因此,首先应当求助于证据;如果当事人涉嫌犯罪, 则可以通过拷问迫使他供出同谋与罪行。 ●拷问不得施加于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以上规定能否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什么?
罗马法发展历程
罗马法发展历程罗马法起源于古罗马,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
在罗马共和国时期(公元前509-公元前27年),罗马法主要由习惯法形成,即在社会习俗和实践中逐渐形成的法律规则和原则。
随着罗马帝国的建立(公元27年-476年),罗马法开始逐渐系统化和编纂。
首先是格拉古语(Leges Regiae),为古罗马最早的法典,旨在确立国王的权威。
其后,出现了圣法(Leges Regiae)和平民法(Leges Liciniae Sextiae),这些法律进一步确立了平民的权利,缓解了罗马社会的矛盾。
公元前451年,十二铜表法(Lex XII Tabularum)成为罗马法首个正式的成文法典,标志着罗马法的教条化和法律编纂的开始。
这部法典总结了罗马习惯法的内容,并加以规范。
法典中的条文基于公民权利、家庭法和财产法等领域,为后来的法律发展奠定了基础。
十二铜表法的出现推动了罗马法的进一步发展。
随后,论法学派(jurisprudentia)的出现也为罗马法的解释和应用提供了理论基础。
论法学派的代表人物,如乌尔比安(Ulpianus)和盖约(Gaius),致力于创立一套逻辑和系统的法律原则,并加以解释和应用。
公元6世纪,东罗马帝国的贾斯汀老儿(Justinian I)大力推动罗马法的编纂和系统化。
他的《贾斯汀尼安法典》(Codex Justinianus)成为重要的法律来源。
这部法典涵盖了前人的法律成果,并添加了许多新的法律规定。
此外,贾斯汀尼安法典的编撰还公布了《适用(诠释)法规》(Digesta)和《见解》(Instituta),使得罗马法成为一门系统化的学科。
罗马法的影响远超古罗马帝国本身。
它成为中世纪欧洲大陆法律体系的基础,对于后来的民法和商法都产生了重要影响。
虽然在现代,罗马法的地位逐渐被新的法律体系取代,但其仍然保持着珍贵的历史和学术意义。
罗马帝国的法律制度
罗马帝国的法律制度一、罗马帝国的法律制度简介罗马帝国的法律制度深受古希腊法律的影响,并在自身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完善和成熟。
罗马帝国法律制度的特点是广泛适用于帝国内所有居民,并且法律的实施相对统一。
本文将对罗马帝国的法律制度进行探讨。
二、罗马法的历史演变1.早期罗马法早期罗马法是指公共法(正法)和习惯法(习惯)的结合。
早期的法律注重传统习俗和风俗的秩序,并基于部落的需要进行制定和完善。
随着罗马城市的建设和行政机构的建立,早期罗马法开始体现出更加完善的特点。
2.《十二表法》的制定公元前449年,《十二表法》在罗马帝国内发布,成为罗马法的重要里程碑。
《十二表法》的制定标志着罗马法的正式立法和体系化,也为后来的法律发展奠定基础。
3.罗马法的发展随着帝国的不断扩张和法律需求的增加,罗马法逐渐发展成为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法律系统。
其中,著名的法律学派包括斯库普伊学派、普比利安学派和普拉托学派等,为罗马法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三、罗马帝国的法律体系1.法律官和法律制定罗马帝国设立了法官职位来执行和解释法律,其中最高法官是“The Praetor”,他负责解决争议,颁布新的法律并处理民事和刑事审判。
2.法典化和编纂罗马帝国将法律规定编写成法典,以增加法律的可见性并为法律的执行提供依据。
著名的法典包括贾斯汀尼安法典和西塔斯法典等。
3.合同法和财产法罗马帝国的合同法和财产法是其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合同法规定了人们之间的合同关系和义务,财产法则保护个人和企业的财产权益。
4.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罗马帝国的刑法涉及犯罪行为及其相应的惩罚,刑事诉讼法则规范了刑事案件的审判程序和证据要求。
四、罗马法对现代法律制度的影响罗马法对现代法律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其灵活性、普遍性和系统性被广泛接受和采用。
罗马法的原则和概念在世界各地的法律制度中得到应用,特别是在欧洲大陆法系中。
五、结语作为西方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罗马帝国的法律制度在历史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古代罗马法制的发展与演变
古代罗马法制的发展与演变古代罗马法制是欧洲法律史上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最初的“十二表法”到后来的“普遍法”,罗马法制在数百年的演进中逐渐形成了一个复杂而完善的体系,成为欧洲法律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之一。
一、古罗马法制之初公元前753年,罗马城成立,开始了其漫长的历史。
在城邦时代,罗马的法律制度相对简单,最初的法律来源是神权(jus divinum),以及农民公社的习惯法(jus mos maiorum)。
公元前450年,罗马开展了著名的“十二表法”的编写工作,这是罗马历史上第一部具有法律效力的成文法律,对于罗马法制的发展影响深远。
在“十二表法”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定得到了简洁明了的概括,包括财产关系、家庭法、侵权法、刑法等,成为以后的法律发展的基础。
此外,“十二表法”还开创了法院审判的制度,鼓励市民的参与度,扩大了行为的范围。
公元前451年,诸法者秘书学院(collegium pontificum)成立,其职责是管理员法律,解释法律的意义,并帮助人民争取法律补偿,此举也推进了罗马法律体系的建设。
二、普遍法在帝国时代,罗马法制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在皇帝王朝的统治下,罗马法律体系逐渐形成了普遍法(jus gentium)和公民法(jus civile)两大法律系统。
普遍法是一种较为通行的自然法,它的适用范围包括了原本的罗马公民以外的全部居民。
这种法律体系突破了原有的社会和地理限制,使得不同的文化、地域的人民,共享了一种相对公正的法律体系,大大增强了社会的稳定性。
三、公民法公民法制在罗马帝国时期也被逐渐完善。
公民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了人身自由、财产私权、继承权、婚姻法等。
公民法制度的完善,使得罗马的社会和经济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在此期间,罗马法学家研究、发展和理论化了整个罗马法律体系,维护公民之间的传统权益。
他们在学术上的高超成就,为罗马法制在后世广泛传播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晚期罗马法制的衰落罗马法制的发展在罗马帝国崩溃之后出现了衰落。
人教版高一历史必修一第6课 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
案例一
罗莫洛是公元前6世纪的一个仁慈、善良的贵族,也 是罗马一支军队的首领。生前立遗嘱,希望把他一半的 财产捐给那些跟随他作战受伤或战死士兵的家人。但 罗莫落死后,他的家人却不履行罗莫洛的遗嘱,受伤或 战死士兵的家人因此告上了法庭。
根据习惯法,法有 习惯法,没有成文法,无形中为法官故意压迫平民, 袒护贵族提供了方便。
• 习惯法存在的问题:
• 没有固定的成文形式,具有很大的伸缩 性和不确定性。多由贵族担任的法官,常 常随心所欲地解释法律,保护自己,损害 平民利益。
贵族法官随 意解释法律
平民取得 一定胜利
平民不满
平民与贵 族的斗争
思考:它主要是一部落后还是进步的法律文件?
第一表 传唤 一、原告传被告出庭,如被告拒绝,原告可邀请第三 者作证,扭押同行。…… 第三表 执行……如债权人有数人时,得分割债务人的肢体进行分配 纵未按债额比例切块,亦不以为罪。 第四表 家长权……家属终身在家长权的支配下。家长得监察之、殴 打之、使作苦役,甚至出卖之或杀死之…… 第五表 继承和监护 凡……以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具有法律上的效 力。死者未立遗嘱,又无当然继承人,其遗产由最近的族亲继承。 第八表 私法 毁伤他人肢体而不能和解的,他人亦得依同态复仇而 “毁伤其形体” 。 第十一表 平民和贵族,不得通婚。
罗马帝国的扩张带来的新问题
面对如此巨大的版图,帝 国元首奥古斯都叫苦不迭: “麻烦在于人口的众多,
管 包1.理 括不事 了同务 种民繁 族族杂 和的。能矛因力为上盾公形;民形 色2.色征的服人者,与他被们征的秉服性者和的 愿矛望盾更;是千差万别,所以
统治起来苦难之极。”
问3.题商探品究贸:易庞发大展的中罗马,帝政 国治面经临济着活哪动些中问出题呢现?的新 问题、新矛盾
高中历史复习第二节 罗马法
• (3)从第8表内容可看出《十二铜表法》怎样的本质 问题?上述材料能否反映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 精神?为什么?
• 答案 罗马制定法律的目的在于维护奴隶制度,保护自 己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维护奴隶主贵族的统治。
• 法律并不能真正做到人人平等,根源在于任何法律都 是维护特定阶级阶层的工具。
二、对罗马法的评价
❖
❖
时
的维
罗系
马帝
而国
言(
进 步
)对 当
性
❖
世( 而对泽 言后被 )后
世
A公民法激发和调动了平民的爱国热情和参政积极性。 有
利
B 万民法促进了社会稳定和帝国境内各民族的共同发展。 于
长
C 提高了国家各级官吏的办事效率,规范了他们的从政 治
行为。
久
安
D 减轻了社会各阶层的紧张程度。
不
家
断
发
罗马建城到共和国之
展
初
习惯法
发 展
疆 域
公元前449年
扩
《十二铜表法》
走 向
(第一部成文法)
成
大
罗马建国到公元前3世
纪中叶
公民法
熟
罗马帝国时期
万民法
习惯法到成文法是平民与贵族斗争的结果 公民法到万民法是对外扩张的结果
一、罗马法的发展演变:
(一)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原因:平民与贵族的长期 斗争
(二)从公民法到万民法——对外扩张的结果。
1、公民法
(1)概念:从公元前509年到公元前3世纪中 叶,罗马产生的法律统称为公民法 。(包括
十二铜表法)
(2)范围: 它是专门适用于罗马公民的法律。
罗马法的发展历程
罗马法的发展历程罗马法是指古罗马时期产生并发展起来的法律体系,对后世的法律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
罗马法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公元前8世纪,经历了漫长而复杂的过程。
在公元前8世纪至6世纪,古罗马城邦的法律体系主要是基于传统习俗和神权的规范。
此时期的法律是基于各个城邦的特定需求而形成的,因此在不同城邦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
这时期的法律主要是由孔子等学贤之士进行实践和制度化,而非由中央政府制定。
公元前6世纪至公元前3世纪是罗马法发展的关键时期。
在这一时期,罗马开始实行共和制度,法律也开始进入制度化的阶段。
民众通过选举代表参与制定法律,法律制定的程序更加民主化。
此时期的法律主要是《十二表法》,是一部早期的法典,规范了罗马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十二表法》对后续的法律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为后来的法律体系奠定了基础。
公元前3世纪至公元前6世纪是古罗马法发展的时期。
这一时期,罗马通过征服和扩张,建立了一个庞大的帝国。
帝国化的罗马法开始逐渐具有普遍适用性,并且越来越受到中央政府的重视。
此时期的法律开始由专业官员制定和解释,法学家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同时,帝国法律(公法)和契约法(私法)开始分立,并形成独立的法律体系。
这一时期的法律充分体现了中央政府的权威性和稳定性,为后来的罗马法发展奠定了基础。
公元3世纪至6世纪是罗马法发展的最后时期。
在这一时期,罗马帝国逐渐衰落,西罗马帝国最终崩溃。
但罗马法作为经典课题仍然被研究和实践。
欧洲封建制度逐渐兴起,罗马法对其产生了重要影响。
罗马法被重新发现和解读,为各个欧洲国家的法律制度提供了重要参考。
总结起来,罗马法的发展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城邦时期的法律习俗、共和制度时期的法典制定和法律体系建立、以及帝国时期独立的公法和私法体系。
尽管古罗马帝国已经消亡,但罗马法的精神和原则仍然在现代法律制度中发挥着作用。
罗马法的发展历程对于理解现代法制的演进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高中历史-罗马法
③内容上:主要调解个人财产关系 私有财产不可侵犯 ④操作上:简洁灵活、实用有效
公民法和万民法的比较
区别
适用 范围
公民法 罗马公民
万民法 罗马一切自由民
特点 注重形式、程序繁琐
简洁灵活
内容
侧重国家事务和法律程 序的公法
侧重调整个人财产关 系的私法
一、罗马法的发展历程 (三)完备: 汇纂《民法大全》
三、罗马法的评价
三、罗马法的评价
(一)维系统治(对当时罗马影响)
推动
罗马的发展扩张
罗马法的健全完善
支持
公元前509年,罗马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共和国 ,到1453年东罗马帝国被奥斯
曼土耳其攻入其首都君士坦丁堡而灭亡,古罗马延续了近2000年。
1、为国家权力提供法律依据;
进 步
2、缓解社会矛盾;
3、稳固帝国的统治。
——美国《独立宣言》 材料四:第三条: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结合所学,谈谈罗马法对后世产生什么作用和影响?
三、罗马法的评价
(二)影响后世
①是欧洲第一部比较系统完备的法律体系,对近 代欧美国家的立法和司法产生重要影响。
②成为近代资产阶级反对封建制度、推进资本 主义发展的有力武器。
局 限
实质是维护奴隶主贵族的利益
三、罗马法的评价
材料一 :第三编是关于取得所有权的各种方法,规定了继承、赠与、 遗嘱和夫妻财产制,还规定了债法。
——《拿破仑法典》 材料二:“私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
——法国《人权宣言》 材料三:“……一切人生来就是平等的,他们被造物主赋予他们固 有的、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有生命、自由以及追求幸福的权利。”
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
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罗马法指公元前6世纪塞尔维乌斯改革至公元7世纪中叶古罗马奴隶制国家制定和实施的全部法律制度.罗马法随着罗马国家的发展而演变,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和连续性,在复杂的发展中又趋向统一.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分为形成阶段:从习惯法到成文法体现在表现形式上;发展阶段:从公民法到万民法体现在适用范围的变化上;完备阶段:汇纂民法大全法律体系更为完备.总之,以十二铜表法为开端、查士丁尼民法大全为总结的罗马法经历从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不断完备、完善的过程,成为古代世界最为系统完备的法律体系.并对维系罗马帝国的统治起到重要作用,同时对于后世尤其是欧美资产阶级革命以及近代各国的立法都影响深远.这是古代罗马对人类文明发展的贡献,也是世界政治文明的珍贵遗产.形成阶段:从习惯法到成文法第一,成文法诞生的背景.罗马共和国建立后,公民内部平民和贵族的界限严格,等级森严,贵族与平民的矛盾非常尖锐.贵族垄断立法和司法大权,当时只有习惯法,法律与习惯之间没有明显界限,因此,法律具有很大的伸缩性和不确定性.贵族为保护自己的利益随心所欲解释法律,损害平民利益.在这种背景下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开展起来,罗马制定了十二铜表法.第二,十二铜表法的诞生,标志着罗马成文法的诞生.十二铜表法的制定,使审判、量刑有法可依,这是共和国内部平民与贵族斗争胜利的成果,平民的利益得到了保护.十二铜表法把一向由贵族垄断而自由掌握的法律,用通俗的文字公布出来,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十二铜表法开启了罗马制定、完善成文法的传统.第三,罗马共和国时期的公民法及作用.作为罗马公民受到法律的保护,并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罗马法的发展与完善随着罗马对外征服地区的扩大,罗马的社会政治和经济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公民法不足以解决帝国疆域内出现的各种复杂问题.帝国的发展需要一部适用于罗马统治方位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这就是有名的万民法.要弄清:第一,帝国的建立.罗马帝国对周边的征服和领土的扩张及广阔的疆域帝国内显现出的新的问题和各种矛盾.第二,万民法的诞生.罗马帝国的扩张过程和设立海外行省的情况,从公民法到万民法出现的必然和必要性.第三,罗马法系最终完成.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组织法学家,把历代的罗马法加以系统化和法典化,汇编成民法大全.1早期阶段:法律是上层建筑的一部分,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恩格斯指出:“在社会发展某个很早的阶段,产生了这样的一种需要;把每天重复着生产、分配和交换产品的行为用一个共同规则概括起来,设法使个人服从生产和交换的一般条件.这个规则首先表现为习惯,后来便成了法律.”罗马在国家形成的初期,没有成文法典,只有未经政府明确承认而被一般人接受并默认为社会生活中相互关系之规则的习惯法.由于习惯法没有固定的成文形式,因此具有很大的伸缩性和不确定性.而这种法律制度上的局限在司法制度落后的古代又往往会导致法律规范的不精确,无形中就为法官故意压迫平民,袒护贵族提供了方便.为了改变这种不平等的地位,平民在罗马共和国早期就曾主动组织起来向政府施加压力,要求编纂成文法.公元前450~前449年颁布的罗马历史上的第一部成文法典十二铜表法,就是平民反对贵族斗争取得的成果.十二铜表法内容相当广泛,包括公法与私法、刑法与民法、实体法与程序法、同态复仇与罚金、氏族继承与遗嘱等等,在一定程度上对贵族的专横和滥用权力作了限制.此后,随着平民与贵族斗争的继续,罗马进一步调整了公民内部的阶级关系,也不断促进国家立法工作的继续进行.2发展阶段:从法律内容来看,起初罗马法律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罗马公民,居住在罗马的异邦人不能享受此法的保护,被称为公民法或者市民法,内容主要是有关罗马共和国的行政管理、国家机关及一部分诉讼程序的问题.公民法存在明显的缺陷,主要表现为:法律的主体范围狭小、内容保守、形式主义色彩浓厚、保留大量氏族残余等.3继续发展和完成阶段:随着罗马对外征服地区的扩大,罗马的社会政治和经济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公民法不足以解决帝国疆域内出现的各种复杂的问题.在罗马逐渐出现了普遍适用于罗马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这就是万民法.公元前27年罗马帝国建立之后,为了对庞大帝国进行有效统治,帝国前期的皇帝都非常重视法律的制定.同时许多着名的法学家从法理上对公民法和万民法作了详细的论述,大大丰富和完善了罗马法的内容.从3世纪开始,帝国内部自由民间公民与非公民的区别消失,原先适用于不同法律主体的公民法和万民法之间的区别也失去实际意义.罗马法进入整理和提炼的阶段.罗马帝国的哈德良皇帝、戴克里先帝、东罗马帝国的狄奥多西二世都曾组织人力进行过法典的整理和编纂工作.7世纪的查士丁尼皇帝励精图治,希望重振罗马帝国的国威.他设立专门委员会编纂罗马法,形成了包括查士丁尼法律汇编法学总论法律汇编新敕令四种法律文献在内的法律汇编,统称为民法大全,这是罗马法体系最终完成的标志.维系统治影响后世从两个层面分析,即说明罗马法的地位和肯定对罗马帝国的维系作用.罗马法的制定和实施是为了维系和稳定帝国统治,他稳固了罗马国家的统治基础.可以将拿破仑民法典的有关内容与罗马法主要内容加以对比,认识到罗马法对近代欧洲国家立法的影响.通过补充英国权利法案、美国独立宣言和1787年宪法以及法国人权宣言的相关内容,充分理解罗马法在反封建斗争和巩固资本主义制度方面所产生的影响.第一,罗马帝国制定和实施罗马法的目的是为了维系和稳定庞大帝国的统治.第二,罗马法的核心内容是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第三,罗马法的历史影响.德国着名法学家耶林在其着作罗马法精神一书中说:“罗马帝国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第三次以法律.武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失,宗教随着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科学的发展而缩小了影响,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欧美各国在不同程度上无不受到罗马法的影响.20世纪初罗马法的影响经过日本,延伸到了中国.国民党政府的民法即沿袭了罗马法.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继承法也在一定程度上采取了罗马法的原则.罗马法的影响主要表现在:1为新兴资产阶级的民权理论提供了思想渊源,为资产阶级战胜教会和世俗的封建势力提供了理论武器;2为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巩固提供了现成的法律形式;3为近代欧洲大陆国家立法提供了范本.德国着名法学家耶林在其着名着作罗马法的精神中说:“罗马帝国曾经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第三次以法律,武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失,宗教随着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科学的发展缩小了影响,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罗马建立过一个庞大的地跨欧、亚、非三洲的大帝国,这个帝国的维系主要是依靠两大支柱,一是所向披靡的罗马军团,二是博大缜密的罗马法律.人类迈进现代化,“法治”替代“人治”,成为国家政治的必然趋向.宪政的古代起源是罗马法,与希腊城邦小国寡民的政治体制不同,罗马人的金戈铁马征服了地中海,建立了雄霸欧、亚、非三洲的大帝国.它曾把公民权扩充到帝国境域所有的自由人,并以灵活务实的态度摸索出一套治理国家的成熟经验,制定了古代最系统完备的法律体系,以求社会的和谐与安宁.在十二铜表法中也掺杂着原始的和落后的古老习俗,保留了某些维护贵族特权的不合理法规.作为第一部有章可循的成文法,十二铜表法把一向由贵族垄断而自由掌握的法律,用通俗的文字公布出来.十二铜表法开启了罗马制定、完善成文法的传统.公民法是用来调整罗马公民之间的关系的.在公元3世纪中期以前,罗马法律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罗马公民.万民法产生和发展的原因:伴随着罗马的扩张,罗马的外来人口急剧增加,再加上海外行省的设立,公民权范围的扩大,原来的公民法已经不能解决层出不穷的问题.伴随着对外战争的胜利,奴隶制在罗马得到快速发展.为了更加有效地保护奴隶主的私人利益,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法律制度来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不受侵犯.罗马在共和国时期,就开始长期的对外扩张,到公元前3世纪早期征服了意大利半岛的其他民族,统一了意大利半岛.公元前3世纪中期建立了第一个海外行省西西里.随着扩张,不同传统的民族间出现出现了新的矛盾.例如:有随着商品经济和贸易的发展,经济活动中产生的矛盾;有民族习俗、文化传统不同的矛盾;对于罗马统治者来说,治理这样一个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的国家,需要部分承认被征服地区的其他民族的利益,给那些没有罗马公民权的外邦人以必要的司法保护.但公民法难以应对这些新的变化.公民法只适用于罗马公民,在扩张中纳入到疆域中的许多外邦人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罗马的公民法特别注重形式,如法庭上必须用固定的语言,还要祭神,还有特别的手势,等等.这些外邦人无法接受.第二,它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罗马公民,对外邦人是不认可的.那些高卢人、西班牙人、意大利人也有自己的公民法.罗马政府曾设置了外事裁判官来处理外邦人之间以及罗马人与外邦人之间的诉讼案件.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万民法体系.它普遍适用于罗马帝国统治范围内的一切自由民,把外邦人归入,使他们也成为法律主体.万民法内容很多,是把各种法统为万民法.万民法取代公民法,它协调了罗马人和外邦人之间的关系及外邦人相互之间的关系,对于在庞大帝国内维系、协调各地区的民族关系、社会矛盾也起到重要作用.万民法使法律具有了更大的适用范围,也成为巩固罗马统治的重要工具.3世纪末至4世纪初,法学家编纂了一系列法典.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设立专门委员会编纂罗马法,形成了法律汇编,即民法大全.它标志着罗马法体系的完备:第一,查士丁尼民法大全体系完整、内容丰富;第二,它建立了权威的法律体系;第三,适应面广泛公民法与万民法合起来,它不是只适应某一群体;第四,它将自然法的法理思想融入法律的条文,如“人生而自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1拿破仑法典的内容除总则以外,共有3编2281条.第1编是人法,是关于个人和亲属法的规定,实际是关于民事权利主体的规定;第2编是物法,规定了各种财产和所有权及其他物权;第3编是关于取得所有权的各种方法,这一编规定了继承、赠与、遗嘱和夫妻财产制,还规定了债法.2“私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除非由于合法认定的公共需要的明显要求,并且在事先公平补充的条件下,任何人的财产不能被剥夺.”法国人权宣言3“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一切人生来就是平等的,他们被造物主赋予他们固有的、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有生命、自由以及追求幸福的权利.”美国独立宣言4“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第三条: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第四条: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等价有偿、诚实守信用的原则.第五条: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罗马法产生的历史影响:构成现代欧洲大陆法律体系的基础;为资产阶级革命准备了思想理论基础;为欧美各国立法提供依据;对中国也有一定影响.罗马法为什么影响如此深远第一,罗马法在发展过程中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不断修正、完善,具有较强的生命力.第二,罗马帝国疆城辽阔,最强盛时地跨三州,正如恩格斯所说:“罗马的占领,在所有被征服的国家,首先直接破坏过去的政治秩序;其次,也间接地破坏了旧有的社会生活条件──到处都由罗马法官根据罗马法进行判决,从而使地方上的社会秩序都被宣布无效.”被征服的国家和地区都无一不在一定程序上受到先进的罗马法的影响.第三,罗马法是罗马统治者重视法学、尊重法学家的结果.第四,罗马法本身的系统性、逻辑性很强,法理精深,有利于它的发展和传播.罗马法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罗马法指通行于罗马统治的整个地中海世界的法律制度.狭义的罗马法指罗马公民法,从形式上可以区分为成文法与习惯法;从整体结构上看包括公民法和万民法.罗马法保护私有财产,提倡法律面前公民人人平等.作用:维护了罗马帝国的政治经济统治.影响:为资产阶级战胜封建势力完成资产阶级革命提供了理论武器;奠定了近代欧洲法律体系的基础,是各国立法所遵循的范本.局限性: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罗马法的制定主要是体现帝国统治者的利益,对于被统治者来说,只能承担义务,受到不公正的处罚.在罗马法中的法律条文,充分体现了罗马妇女在法律上的地位与男子是不平等的.罗马法律维护夫权和父权,即使拥有自由公民权的妇女也不能被保证视为平等.在罗马帝国统治下的妇女,地位比较低下.可见,罗马法所倡导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有条件的.罗马法的起源和发展第一条假如法院需要你到场时,你有义务要去,假如不去,传唤你的人有义务在两名证人的协助下强迫你去;假如你犹豫或企图逃走,传唤者有权将你抓去.假如被告因年老或生病无法移动,传唤者有义务为他准备交通工具.假如原告及被告皆已到场,诉讼必须在日落前完结.第五条一家之主有权将他的财产和他的奴隶遗留给任何他所喜爱的人.假如一个人死后没有遗嘱,也没有继承人,就该在父系亲族中找一位最亲近的亲属作为继承人,如果没有任何亲属,遗产应交给他那一族的人.精神不正常的人,其财产由亲戚或族人代为管理.第十二条假如奴隶偷窃或使主人受损失,可将奴隶拍卖以补偿主人的损失.──光复彩色百科大典世界历史关于增补官吏于是两个奥古尔尼提出议案:认为鉴于当时只有四名占卜官和四名大祭司,希望增加祭司人员,增选四名大祭司五名占卜官,全部自平民中增选.…这增选平民祭司的建议,在贵族中造成的恼怒几乎和当初他们看到执政官职位被开放时一样.他们宣称这一事更多关系到群神自己,而不是关系到他们;众神自会关注务使对神本身的礼仪不受亵渎;他们但愿不因此而使国家遭天灾.然而他们的反对并不很强烈,因为他们在这种斗争中已习惯于败北,并且看到他们的对手在力求达到这最高荣誉时,已不像以前,对获胜很没把握了;他们所努力争取的一切,虽然成功的希望可疑,却已至今获得了──数不清的执政官职位,监察官职位,胜利凯旋等等.──奥古尔尼法案公元前300年,引自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世界古代史教研室编世界古代及中古史资料选集罗马帝国自治市议会议员的负担如有出身于自治市者无论市之大小,为逃避其在原自治市应负之义务而想方设法转入另一自治市,并试图上书申请皇帝准许其定居,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逃离自己原自治市,则应责令此人承担该两自治市议员之双重义务,其一出于其本人之愿望,另一则由于其人之出身.──狄奥多西法典325年第12卷,引自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世界古代史教研室编世界古代及中古史资料选集行省司法制度实例──昔里尼敕令铭文从北非得来的这一长篇希腊铭文最先发表于1927年,当即引起学术界广泛的讨论,因而它也就成为奥古斯都自传发表以来最重要的古代铭文之一.该铭文包括公元前7—前6年间罗马皇帝的四条敕令和公元前4年的一条敕令及所附一个元老院决议.第一条敕令申述行省的司法制度,按照罗马刑事法庭的模式,规定在行省凡牵涉死刑的重大案件均应委派由希腊人和罗马人混合组成的陪审法庭审理.第二条关于大逆不敬法.第三条是关于行省中多公民籍者应履行的公民义务问题.第四条是第一条的补充.第五条指出所附的一条元老院决议的重要性,为罗马元老司法委员会建立一套新的程序,可以较迅速地处理行省中发生的敲诈勒索案件.各敕令都反映了在东方行省中所实行的罗马和希腊法律相结合的制度.由于昔里尼是一元老院省,这些敕令也证明皇帝在一切行省均有命令权.下面译文引自刘易斯和来因霍德主编罗马文明第二卷,英译本,第36—42页.希腊铭文引自希腊铭文续集1923年,来顿.1皇帝凯撒·奥古斯都,大祭司长,授凯旋将军十四次,于第十七次握保民官权之年宣布:我得悉在昔里尼省,财产资格在二千五百狄纳里以上的罗马人,包括各种年龄,共总只有二百一十五人.法庭陪审员均从此种人中选出.从陪审员财产资格要求如此之低可见克里特—昔里尼省公民的富有程度远远低于罗马和意大利.在罗马,公民陪审员最低财产资格为十万狄纳里.来自该省各城的使臣愤怒控诉说:在此等罗马人中存有某种迫害希腊人的阴谋,涉及死刑的重大刑事案件之审讯往往被少数人所把持;此等人既为控告人,又互为见证人等情.我本人也获悉情报,据云确有无辜者惨遭迫害,甚至被处极刑.我意在元老院对此事做出决议或我本人寻得更妥善解决办法之前,正确而妥当之处理办法为责成克里特—昔里尼省总督从昔里尼省境内最高财产等级中选同等人数之希腊人和罗马人为陪审员,其年龄,无论希腊人或罗马人,均不得小于二十五岁,如果人数足够,财产应不低于七千五百狄纳里;然而如在此基础上不能选足所需陪审员人数,则财产相当于该数值一半者也可入选,但不得再少.凡被告在开庭审理之前一日均应有权决定他愿其陪审员全为罗马人抑或一半为希腊人.如愿一半为希腊人,则应检查抽签所用名签,务使其重量均等一致,要求各名签重量一致,目的使机会均等.──译者名签均应写清姓名:一投壶中放罗马人名签,另一放希腊人名签,直至各抽出二十五人为止.此时审判官如愿意,可从每组中除去一人;被告可要求除去三人,但所除名者不得全为罗马人或全为希腊人.其余当选陪审员在听取案情审理之后便分别投票.罗马人依次投入一箱,希腊人依次投入另一箱,然后两箱分别计数,最后由总督在公开法庭上宣布全体陪审员多数所赞成的判决.再者,被害者亲属一般不肯使死者冤仇不得报复.可设想有关人中当有希腊籍律师出面为其被害亲属或同胞申冤.因此我意凡将来治理克里特—昔里尼行省之官员对有关此种问题应妥慎从事:即在该省境内不应许可一名罗马人出面检举告发希腊人杀害希腊人之案件,除非该拥有罗马公民权荣誉者为干预其亲属或同胞之死而采取行动.2皇帝凯撒·奥古斯都、大祭司长,于第十七次握保民官权之年宣布:普布里乌斯·塞克斯提乌斯·斯开瓦从昔里尼省命人押送卢西乌斯之子欧卢斯·斯特拉齐乌斯·马克西木斯;卢西乌斯之子卢西乌斯·斯特拉齐乌斯·马其多;以及普布里乌斯的释奴,普布里乌斯·拉库塔尼乌斯·非来洛斯等三人来见我.因为他们三人声称握有关系到我本人的安全和国家安全的情报要揭发.罗马行省居民都曾宣誓向皇帝效忠,应允获得任何情报时要进行揭发.──译者塞克斯提乌斯此一行动系认真执行职责,不应因此受谴责或非难.然而此三人并不掌握有关我的安全或国家安全之情报.彼等承认,我也确信,彼等在省中歪曲事实说了谎言.但我释放了他们,准许他们离开拘留所.奥古斯都轻易释放这几个招认说谎的罗马人不予任何惩罚,似乎奇怪.可能此事涉及昔里尼省与叛逆法有关的希腊人.奥古斯都可能为缓和行省中希腊人与罗马人之间的仇恨而采取宽容政策.──译者唯有欧卢斯·斯特拉齐乌斯·马克西木斯除外,因为来自昔里尼之使者指控他曾将某些塑像从公共场所移走,其中甚至包括基石上刻有我姓名的一座.因此我宣布在查清此事之前,没有我的命令,不准他离开.3皇帝凯撒·奥古斯都、大祭司长,第十七次任保民官之年宣布:。
论述罗马法的发展历程和影响
论述罗马法的发展历程和影响
罗马法是罗马共和国及罗马帝国所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罗马法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公元前 753 年罗马建城,经历了王政时期、共和国时期和帝国时期三个阶段。
在王政时期,罗马法主要是习惯法,由贵族垄断法律解释权。
到了共和国时期,随着平民与贵族的斗争,罗马法逐渐向成文法发展。
公元前 451 年,罗马制定了《十二表法》,这是罗马法发展的里程碑。
《十二表法》被认为是罗马法的基本法典,它对财产、契约、债务、继承等方面做出了规定,对罗马法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帝国时期是罗马法发展的鼎盛时期,罗马皇帝颁布了一系列法律,如《民法大全》等,对罗马法进行了系统的编纂和整理。
这些法律对后世的法律体系产生了重要影响,成为现代法律的重要渊源之一。
罗马法的影响不仅体现在法律领域,还对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产生了深远影响。
它确立了私有财产不可侵犯、契约自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为后世的法律体系奠定了基础。
同时,罗马法的法律术语、法律思维和法律方法也对后世的法律文化产生了重要影响。
总之,罗马法是西方古代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历程和影响对后世的法律体系和法律文化产生了深远影响。
【历史知识点】罗马法的发展历程
【历史知识点】罗马法的发展历程
公元前509年,罗马共和国建立。
从罗马建国到公元前3世纪中叶,罗马产生的法律
统称为公民法。
它是专门适用于罗马公民的法律,也是早期罗马法的主要内容。
公元前1
世纪,罗马法学的发展也进入繁荣时期。
公元前509年,罗马共和国建立。
从罗马建国到公元前3世纪中叶,罗马产生的法律
统称为公民法。
它是专门适用于罗马公民的法律,也是早期罗马法的主要内容。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外来人口的增多,各种新的社会矛盾日益凸显。
于是共和国后
期形成了适用于罗马公民与外来人以及外来人与外来人之间关系的万民法。
公元前1世纪,罗马进入帝国时期。
在帝国前期,法学家活动非常活跃,罗马法学的
发展也进入繁荣时期。
许多法学家还被皇帝授予法律解答权,其解答成为法律的重要渊源。
查士丁尼皇帝(公元527~565年)为重建和振兴罗马帝国,成立了法典编纂委员会,
进行法典编纂工作。
公元528-534年,先后完成了三部法律法规汇编。
对社会影响随着罗马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法律逐渐影响到国家和个人生活的各个领域。
各种法规的及时制定和有效执行,提高了国家各级官吏的办事效率;同时还调节了债务,继承等个人财产关系,减轻了社会各阶层关系的紧张程度,有利于罗马帝国的长治久
安与繁荣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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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罗马公民之间的关系的罗马法律 , 被称为公民法。而《十二铜表法》 就是一部典型的公民法。
范围
罗马公民
罗马帝国建立者屋大维 的顾问叫苦不迭:“麻烦就 在于人口众多,管理事务繁 杂……,所以统治起来困难 至极。”
思考:
屋大维 公元前27年屋大维 建立罗马帝国 版图扩大后的统治阶级 遇到了怎样的麻烦呢?
内容广泛,条文清晰,一定程度上限制 了贵族的特权,保护了平民的权利, 但维护 的仍是奴隶主贵族的权利
二、罗马法的发展与完善 (1)早期阶段:
罗马在国家形成的初期,没有成文法典, 只有未经政府明确承认而被一般人接受并默认 为社会生活中相互关系之规则的习惯法。
习惯法
人们接受并默认为社会生活中相互 关系的行为规则。
能力训练
布鲁图是伽太基城里的一个铁匠,他向贵族 卡西借了20个金币,并立契约30天以后归还。但 30天过去了,布鲁图并没有能力还钱,贵族卡西 因此告上法庭,要求布鲁图作他的奴隶。请问, 法官会同意卡西的要求吗?为什么?
答:会,因为万民法的核心内容之一就 是承认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根据万民法,债 权人可将无力偿还的债务人交付法庭,甚至 杀死或卖之为奴。 后来随着罗马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通 过人民的斗争,促使罗马元老院通过了废除 债务奴隶的法案。
探究学习总结
本课测评
简述罗马法的主要内容,评价它的作用、 影响及利弊得失。
解题关键:
罗马法的基本内容及积极作用和局限性。
思路引领:
通过教材和相关材料,归纳罗马法的内容, 结合罗马帝国的发展史和罗马法体系形成的 过程,从实施的作用、影响和局限的角度分 析和评价。
答案提示:
罗马法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罗 马法指通行于罗马统治的整个地中海世界的 法律制度。狭义的罗马法指罗马公民法,从 形式上可以区分为成文法与习惯法;从整体 结构上看包括公民法和万民法。罗马法保护 私有财产,提倡法律面前公民人人平等。
《十二铜表法》
来历:平民与贵族斗争的结果
内容:习惯法的汇编,保留了 某些维护贵族特权的不合理法 规
历史意义: ①罗马第一部成文法; ②限制贵族,保护平民; ③罗马成文法发展史的起点
十二铜表法
《十二铜表法》的颁布,在社 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人们议 论纷纷。
假如你生活在这个时候的罗马,你会 有什么感想?(你的身份可能是贵族、平民或奴隶)
课堂小结
内容
习惯法
成文法
公民法: 《十二铜表法》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罗 马 法
万民法
核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实质:维护奴隶主阶级的利益
作用:维护统治
●罗马简史:
①公元前8世纪,罗马建城(王政时代)
②公元前509年,罗马共和国建立
③公元前27年, 罗马帝国建立 ④公元1-2世纪成为地跨欧亚非三洲的大帝国
高考链接
1.(2008年高考江苏历史卷试题)从《十二铜表法》 开始,古罗马制定了严格的债务法规,并在以后的 司法实践中不断完善,这表明罗马统治者( ) ①注重保护私有财产 ②重视维护平民利益 C ③被迫改善奴隶处境 ④力图缓和贵族与平民矛盾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③④ 解析:此题考查了学生对古罗马法的熟识程 度,能够说明在古代的时候罗马法就具有一定 的先进性。
作者此话有理,因为前二次征服(武力、基督教), 不是因为帝国的灭亡而消失,就是因为后来的文艺复兴 和启蒙运动而减弱,唯有第三次最为持久。表现在:欧 美各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罗马法的影响。 (1)为近代新兴资产阶级的民权理论提供了思想渊源, 为资产阶级战胜教会和世俗的封建势力提供了理论武器; (2)为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巩固提供了现成的法律 形式; (3)为近代欧洲大陆国家立法提供了范本。20世纪初 罗马法的影响经过日本,延伸到了中国。国民党政府的 民法即沿袭了罗马法。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继 承法》也在一定程度上继承了罗马法的原则。
材料分析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后面问题:
?
材料一 :(第8表)凡故意伤人肢体而又未 能取得调解时,则伤人者也需要受到同样的伤 害。不过,如有人打断自由人骨头,他须偿付 300阿司罚金;如被打折骨头的是奴隶,罚金可 以减半。 ——摘编自《十二铜表法》
材料二: 奴隶和隶农必须无条件地服从主 人,服从“命运”的安排,对逃亡的奴隶和隶 农必须严加惩治。 ——摘编自《民法大全》 思考: (1)《十二铜表法》发表的原因 是什么?标志着什么? 提示:是平民反对贵族特权斗争的结果; 标志着罗马成文法的诞生。
第二单元 第 6课
古代希腊罗马的政治制度
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
本课主要内容
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罗马法的发展与完善 维系统治 影响后世
教学目标
知识与能力
了解罗马法的主要内容及其在维系罗马帝国 统治中的作用,理解法律在人类社会生活中 的价值 通过对本课的学习,从总体上把握罗马法的 内容、结构和体系,理解罗马法对维系帝国 统治的重要作用,并能认识法律对人类社会 维系公共秩序、协调社会矛盾有着重要的作 用。
操 注重形式,程序繁琐, 简洁灵活、实用有效 作 缺乏灵活与变通 使平民的政治、经济和 社会地位空前提高,从 影 而极大地激发和调动了 响 他们的爱国热情与政的 积极性。 较好理顺了各种错综复杂 的利益关系,从而巩固了 罗马政权,促进了社会稳 定和帝国境内各民族的共 同发展。
公民法 适用范围仅限于罗马公民,用来调
(2)《民法大全》形成于哪位皇帝期间? 其目的是什么?又标志着什么?
答:查士丁尼; 极力重振罗马帝国的雄风; 标志罗马法体系的最终完成。
(3)根据材料一、二内容,你认为罗马 法制定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了维护奴隶制度,保护奴隶主
阶级的政治和经济利益,巩固其统治地位。
思维拓展
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格在其著作《罗马 法精神》一书中说:“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 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第三次以法 律。武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失,宗教随 着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科学的发展而缩小 了影响,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最为持久的征 服。” 谈谈你对此话的理解。
注意
没有固定的成文形式, 具有很大的伸缩性和不确 定性。
(2)发展阶段:
在罗马共和国时期,罗马法用来调整罗马公 民之间的关系,使用范围只要限于罗马公民,被 称为公民法或者市民法,内容主要是有关罗马共 和国的行政管理、国家机关及一部分诉讼程序的 问题。 公民法存在明显的缺陷,主要表现为:法律 的主体范围狭小、内容保守、形式主义色彩浓厚、 保留大量氏族残余等。
作用:维护了罗马帝国的政治经济统治。 影响:为资产阶级战胜封建势力完成资产 阶级革命提供了理论武器;奠定了近代欧洲法 律体系的基础,是各国立法所遵循的范本。 局限性: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罗 马法的制定主要是体现帝国统治者的利益,对 于被统治者来说,只能承担义务,受到不公正 的处罚。
6世纪的东罗马国皇帝查士丁尼皇帝励精图 治,希望重振罗马帝国的国威。他设立专门委员 会编纂罗马法,形成了包括《查士丁尼法律汇编》 《法学总论》《法律汇编》《新敕令》四种法律 文献在内的法律汇编,统称为《民法大全》,这 是罗马法体系最终完成的标志。
公民法 时 从BC509罗马建国 间 到BC3世纪中叶 平民与贵族的矛盾 背 和斗争的结果 景 适用于罗马公民 对 象 最早:《十二铜表 法》
内容解析
一、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1.罗马法的基本概念
什么是罗马法呢?
广义:它指的是公元前6世纪末到公元7世纪
罗 马 法
古代罗马制定和实施的全部罗马法律。 习惯法 形式 成文法
公民法
结构
自然法
万民法
2.历史发展过程
不 断 发 展 走 向 成 熟
公元前6世纪末 起源 《十二铜表法》 至公元前5世纪中 公民法 公元前3世纪中 发展 至公元3世纪初 万民法 习惯法 完成: 《民法大全》 至公元6世纪 国 家 发 展 疆 域 扩 大
万民法
为巩固统治,罗马帝国的皇帝重视 法律的制定,法学家也积极立法。 3世纪初,公民法逐渐演变成万民 法。 罗马统治范围内的一切自由民
范围
三、维系统治 影响后世
1.作用:维护奴隶制度和稳定帝国统治。 2.影响: ①是近现代欧洲大陆法律体系的基础; ②为近代新兴资产阶级的民权理论提供了思想渊 源,为资产阶级战胜教会和世俗的封建势力提供 了理论武器; ③对中国的立法也产生一些影响。我国现行的 《民法通则》《继承法》也在一定程度上采取了 罗马法的原则。
万民法 从共和国到帝国的过 程中 随着国家的扩大,各 种新的社会矛盾日益 凸显 适用于罗马境内各族 人民
公民法
侧重于国家事务和法律 内 程序等方面。而涉及个 容 人财产关系等问题的私 法规范则不够完善
万民法
在不触动原有公民法体系 的前提下,广泛借鉴了外 邦人的法律,更注重调解 贸易以及财产等经济和民 事纠纷。
(3)继续发展和完成阶段:
随着罗马对外征服地区的扩大,罗马的社会政 治和经济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公民法不足以解决帝 国疆域内出现的各种复杂的问题。在罗马逐渐出现 了普遍适用于罗马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 这就是万民法。 从3世纪开始,帝国内部自由民间公民与非公 民的区别消失,原先适用于不同法律主体的公民 法和万民法之间的区别也失去实际意义。罗马法 进入整理和提炼的阶段。
过程与方法
历史过程探究 情景再现 通过个别案例理解罗马法的作用
情感态度 与价值观
罗马法是通行于整个古代罗马世界的法 律,对维系和稳定庞大的罗马帝国的统治起 到了重要的作用。中国现行的法律也受到罗 马法的影响。深入了解罗马法的历史沿革具 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应分析它的阶级和时代 性。
教学重难点
重点 罗马法的主要内容及其 对维系罗马国家的统治所起的作用 难点 从历史发展的角度, 分析和评价罗马法的重要作用和影响
请你当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