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室档案室工作制度
医院病历归档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医院病历归档工作,确保病历资料完整、准确、及时地归档,提高病历管理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门、急诊、住院病历的归档工作。
三、归档要求1. 病历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
2. 病历资料应当按照门、急诊、住院等不同类型分别归档。
3. 病历归档应当及时,住院病历应在患者出院后7个工作日内归档;门、急诊病历应在患者就诊当日归档。
4. 病历归档时,应当对病历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确保病历资料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5. 病历归档后,不得随意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四、归档流程1. 门、急诊病历归档流程:(1)医师完成病历书写后,将病历资料交由护士进行核对。
(2)护士核对无误后,将病历资料整理归档。
(3)归档的病历资料由护士长或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2. 住院病历归档流程:(1)医师完成病历书写后,将病历资料交由护士进行核对。
(2)护士核对无误后,将病历资料整理归档。
(3)病区负责将归档的病历资料送至病案室。
(4)病案室对归档的病历资料进行审核、登记、归档。
五、归档保管1. 归档的病历资料应当由病案室专人负责保管。
2. 病案室应当设立病历资料库,确保病历资料的安全、完整。
3. 病案室应当定期对病历资料进行整理、清点,确保病历资料的管理工作正常进行。
六、借阅与复印1. 病历资料的借阅与复印,应当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执行。
2. 借阅病历资料,应当填写借阅单,注明借阅目的、期限。
3. 借阅者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归还病历资料。
七、监督与考核1. 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病历归档管理制度,对病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
2. 医院应当定期对病历归档工作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科室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3. 医院应当将病历归档工作纳入医务人员绩效考核,对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病历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为了规范病历档案管理工作,确保病历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保密,提高病历档案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所有病历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职责1. 病案管理部门负责病历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询、利用、销毁等工作。
2. 临床科室负责病历的书写、修改、保存和提供。
3. 信息科负责电子病历的管理和维护。
四、病历档案管理制度1. 病历书写规范病历书写应当符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做到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2. 病历归档(1)出院(死亡)72小时后的病案应回收到病案室,复印病历有关资料必须在病历归档后到病案室办理。
(2)患者的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
(3)病区应当在收到住院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检查结果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
3. 病历保管(1)病历因医疗活动需要带离病区时,应当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
(2)病人转科时,病历不得交病人或家属转送;病人转院时,病历不得借出。
(3)病区医务人员应当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资料。
4. 病历查询与利用(1)因医疗、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必须是医院医护人员持签名的借阅单到病案室登记查阅,阅后立即归还,不得随意带出病案室。
(2)如必须借出时,需办理借阅手续,并在2周内归还。
5. 病历销毁(1)病历保存期限自患者最后一次住院出院之日起不少于30年。
(2)保存期满后,经批准后方可销毁。
五、病历档案流程1. 病历书写临床科室医务人员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对患者进行病历书写。
2. 病历归档(1)病区在患者出院后72小时内,将病历归档至病案室。
(2)病案室对归档的病历进行整理、编号、归档。
3. 病历保管病案室对归档的病历进行保管,确保病历的完整、准确、安全和保密。
4. 病历查询与利用(1)医务人员因医疗、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需持签名的借阅单到病案室登记查阅。
病历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病历档案的管理,确保病历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病历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病历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病历档案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
(二)科学管理,运用现代管理方法,提高病历档案管理水平。
(三)安全保密,保护患者隐私,确保病历档案安全。
(四)方便利用,提高病历档案利用率,服务于临床和科研。
二、病历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病历档案的收集范围:(一)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手术记录、检查报告、诊断证明等。
(二)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医疗鉴定等材料。
(三)其他与患者诊疗相关的材料。
第五条病历档案的收集要求:(一)病历档案收集应齐全、完整、准确。
(二)病历档案收集应及时,不得遗漏。
(三)病历档案收集应按照规定格式和标准进行。
第六条病历档案的整理要求:(一)病历档案应按照时间顺序排列。
(二)病历档案应按照类别进行分类。
(三)病历档案应编制目录,方便查阅。
(四)病历档案的整理应保持档案的原始性、完整性。
三、病历档案的保管与维护第七条病历档案的保管要求:(一)病历档案应存放在安全、通风、防潮、防虫、防尘的专用档案室。
(二)病历档案应定期检查,确保档案的完好。
(三)病历档案的查阅、复制、借阅等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四)病历档案的销毁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不得随意销毁。
第八条病历档案的维护要求:(一)病历档案的载体应保持清洁、干燥。
(二)病历档案的装订、封装应规范。
(三)病历档案的修复、复制等应保持档案的原始性、完整性。
四、病历档案的利用与查询第九条病历档案的利用原则:(一)病历档案的利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病历档案的利用应尊重患者隐私。
(三)病历档案的利用应服务于临床、科研和教学。
第十条病历档案的查询程序:(一)查询人应填写查询申请表,注明查询目的、查询内容。
病历管理制度(15篇)

病历管理制度(15篇)病历管理制度1一、医院病案管理小组负责全院病历(门诊、住院)的质量管理工作。
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管理。
二、门诊和住院病人应有完整的病历。
门诊病历未建档的`,由患者保管;已建档的门诊病历由挂号室负责存放、保管。
住院病历由病案管理员负责整理、存档,并在病房保管。
三、病历的日常管理制度1、由病案管理员负责管理住院病历资料。
2、出院、转院、死亡病历应在病人出院时完成,经主治医师和护士长进行质量检查,签字后存档。
3、住院病历不外借。
4、使用病历时,由病历管理人员负责提供和归档。
5、保持病历整洁有序,做好防火、防潮、防丢失工作。
6、严守病历资料保密制度。
7、住院病历原则上要永久保存。
四、病历借阅制度1、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执行病历的借阅和复印。
2、病历只限本院医生在本院内查阅。
3、患者看门诊或再次住院需参阅病历时,应由本院医师办理,不得委派患者或患者家属借阅。
4、凡借阅病历,不得进行涂改、玷污、拆散、换页、丢失。
病历管理制度2一、住院病人病历应由护士长进行管理,护士长不在时由值班护士负责,医护人员均按管理要求执行二、患者住院期间的病历,在病房要加强保管,凡借阅病历者一律签字。
三、病历中各种表格均按顺序排列,不得撕毁、拆散、涂改或丢失,用后必须归还原处四、病历一般不允许出病区,需要手术、特殊检查的.患者病历应由相关科室人员负责携带。
患者出院或死亡后,病历按出院要求顺序排列整齐,送病案室保管。
病历管理制度31.所有在本透析中心接受血液透析治疗的患者均应建立血液透析病历2.根据病人病情不同,血液透析病历分为临时透析病历和长期透析病历,其各自病历要求如下:1、临时透析病历:要求包括中心静脉置管知情同意书、血液透析知情同意书(已归入住院病历者除外)及血液透析治疗记录单2、长期透析病历:要求包括中心静脉置管知情同意书(必要时)、血液透析知情同意书、病历首次病程日志、医嘱单、血液透析治疗记录单、所有化验检查及其它辅助检查报告单及血液透析月小结3.对于所有住院及急诊留观的透析患者,在每次血液透析结束后,应由透析中心的医生将患者的透析情况以透析记录单的形式记录于各自病历中4.所有首次于本透析中心接受血液透析患者和/或其家属均应签署血液透析知情同意书及中心静脉置管知情同意书(必要时)5.对所有在本透析中心接受长期血液透析治疗的患者,均应详细采集相关病史,包括导致肾衰竭的原发病因、既往病史、用药史、药敏史、首次查体结果及相关辅助检查结果,以及医疗付费方式等,并记录到首次病程记录中6.所有首次于本透析中心接受血液透析患者均应提供近期乙肝、丙肝、梅毒及艾滋病相关病毒学检查结果,如近期未行上述检查者,应在血液透析开始前抽取血样做以上相关检查,并将结果归入透析病历中。
病历归档制度

病历归档制度
一、所有病历执行72小时归档制,即患者出院后72小时内(工作日时间)住院病历应回收至病案室。
遇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长假可适当顺延,但应在正常上班第1日归档。
二、部分病历病理报告、化验检查报告归档时仍未能回报者,亦应先将病
历归档,并在病历中作好明显标记,待结果回报后前往病案室将病历补充完整。
三、死亡患者病历要求七日内归档。
四、病案室工作人员每日上午8:30至各病区进行病历回收工作。
五、各病区在固定地点设立病历回收站,患者办理出院后在规定时间内将所有整理完毕的病历放入病历回收站,病案室工作人员仅回收病历回收站内病历,并签字确认。
病历归档时间以收取站内病历时间为准。
六、所有归档病历均要求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及质控医师签字在归档前完成。
主任医师首页部分的签字可在1周内到病案室完成,但病程部分应在归档前完成签字,不能完成者按未及时归档病历处理。
七、超过时限未能归档的病历进行未归档病历登记,按一份病历迟交一天
扣罚20元的规定执行。
病案室工作制度及职责

病案室工作制度及职责病案室是医疗机构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部门,负责管理、维护和传递患者的病历档案。
它承担着管理和保护患者病历的职责,为医疗团队提供准确、完整和可靠的病历信息。
以下是病案室的工作制度和职责的详细介绍。
一、工作制度:1.工作时间:病案室的工作时间通常与医疗机构保持一致,每天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正常的办公工作,包括上午、下午和晚上。
2.出勤制度:病案室要求工作人员按时上班,遵守早退、迟到、旷工等无故缺勤的规定。
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需要提前向领导请示并填写请假申请表。
3.工作纪律:病案室的工作纪律非常重要,工作人员需要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和认真的工作态度,不得使用工作时间进行私事活动。
同时,对于涉及患者隐私的信息,要严格保密。
二、职责:1.病历管理:病案室负责患者病历的管理和归档工作。
工作人员需要及时收集、整理和归档患者的病历资料,并确保其安全、完整、准确。
2.病历质量管理:病案室对患者病历的质量进行审核和评估。
检查病历中是否存在错误、丢失、不完整等问题,并及时纠正和完善。
3.病历档案传递:病案室负责患者病历的传递工作,包括从医院到病案室的档案转交、整理和归档,以及从病案室到其他部门的病历传递。
4.病案统计:病案室要根据医院的需求,负责病案统计工作。
包括对患者病历的各项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以提供医院的管理决策依据。
6.病历查询:病案室要负责医务人员和患者对病历的查询工作,包括提供病历复印件、查询病历的进度和结果等。
7.培训和教育:病案室要进行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工作人员对病案相关知识和技能的理解和掌握,确保工作的规范和高效进行。
总结起来,病案室的工作制度和职责非常繁重和重要,对医疗机构发挥着关键的作用。
它能够管理和保护患者的病历资料,在医院内提供高质量的病历服务,并为医院的管理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支持。
通过对病案室工作制度和职责的落实,可以提高患者就医的满意度,同时也能提高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效率。
病历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病历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在医疗机构中,病历档案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它对于医院的正常运行和患者的治疗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管理病历档案,提高医院工作效率和患者治疗质量,医院应建立完善的病历档案管理制度和流程。
一、病历档案管理制度1. 病历档案管理目标病历档案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医院内部病历秩序井然,信息准确完整,并能够方便地进行查询和使用。
2. 病历档案管理责任人医院应指定专门的病历档案管理员,负责整个病历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包括病历的归档、整理、存储和销毁等。
3. 病历档案管理制度医院应制定病历档案管理制度,明确病历档案的管理流程、操作规范和违规处理措施,确保病历档案的安全和机密性。
4. 病历档案管理流程病历档案管理流程应包括以下环节:收集病历资料、归档病历档案、整理病历资料、存储病历档案、查询和使用病历档案。
5. 病历档案的保密措施医院应建立病历档案的保密措施,严格控制病历信息的访问权限,确保患者个人隐私的保护。
二、病历档案管理流程1. 收集病历资料医院应指导医务人员正确收集病历资料,包括患者的个人信息、病史、症状、诊断、治疗方案等。
2. 归档病历档案医院应按照一定的顺序和规范将病历档案进行归档,确保每个病历档案都能够被快速找到。
3. 整理病历资料医务人员应负责对病历档案进行整理,删除重复、无用的信息,并确保病历的内容准确完整。
4. 存储病历档案医院应建立专门的病历档案存储室,并进行合理的分类和标识,确保病历档案的安全性和易于查找。
5. 查询和使用病历档案医院内部人员在需要查询和使用病历档案时,应填写相应的申请表,经过审批后方可查阅病历资料。
三、病历档案管理的意义1. 提高医院工作效率通过建立科学的病历档案管理制度和流程,可以减少病历档案管理的时间和错误,提高医院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2. 提升患者治疗质量准确、完整的病历档案可以有效地帮助医生了解患者的病情,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提高患者的治疗质量和康复速度。
病历归档制度

一、病历归档范围
1.本院在职及进修医师书写的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病案首页、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等相关病历资料。
2.本院各临床、医技科室所出具的检查、检验报告单,治疗记录,护理记录,以及其他与患者诊断、治疗、护理相关的医疗文件。
3.患者病历中的各类知情同意书、授权委托书、医疗纠纷处理记录等法律文件。
二、病历归档流程
1.病历书写完毕后,经主治医师审核无误,由责任护士或医师在规定时间内将病历送至病案室。
2.病案室工作人员对送达的病历进行验收,检查病历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准确性。如有问题,及时通知相关科室进行整改。
3.病历验收合格后,病案室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对病历进行分类、编目、登记、归档。
4.病历归档后,病案室应建立病历索引,便于检索和查阅。
3.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及时整改到位。
十八、病历归档的档案利用
1.医院应建立健全病历档案利用制度,提高病历资料在医疗、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利用率。
2.鼓励医务人员通过Biblioteka 历档案学习典型病例,提升临床诊疗水平。
3.病历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保密原则,保护患者隐私,防止病历信息泄露。
十九、病历归档的统计分析
1.病案室应定期对病历归档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医院管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2.统计分析内容包括病历归档率、病历质量、电子病历使用情况等。
3.医院应根据统计分析结果,调整管理策略,优化病历归档工作。
二十、病历归档的沟通与反馈
1.医院应建立病历归档工作的沟通与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医务人员在病历归档过程中的需求和问题。
六、病历归档管理与监督
1.医院应设立病案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病历归档管理制度,监督病历归档工作。
医院病案室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病案室档案管理工作,确保病案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病案档案利用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病案室所有病案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病案室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安全原则;(三)提高档案利用效率原则;(四)依法管理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病案室设立档案管理科,负责医院病案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提供利用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科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病案档案管理制度;(二)负责病案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三)负责病案档案的保管、鉴定、销毁工作;(四)负责病案档案的统计、编目、检索工作;(五)负责病案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六)负责病案档案的保密工作;(七)负责病案档案的数字化工作;(八)负责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
第六条医院其他部门应积极配合病案室档案管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病案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三章病案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七条病案档案的收集范围:(一)住院病历;(二)门诊病历;(三)急诊病历;(四)手术记录;(五)检验报告;(六)影像学检查报告;(七)病理学检查报告;(八)会诊记录;(九)出院小结;(十)其他相关资料。
第八条病案档案的整理要求:(一)病历资料应按照时间顺序排列;(二)病历资料应分类、编号、装订;(三)病历资料应填写完整、准确、规范;(四)病历资料应注明档案来源、收集时间、整理人等信息。
第四章病案档案的保管与鉴定第九条病案档案的保管要求:(一)病案档案应存放在符合国家档案保管标准的档案库房;(二)病案档案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霉、防火、防盗;(三)病案档案的存放应按分类、编号、时间顺序排列;(四)病案档案的查阅、借阅、复制应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病案档案的鉴定要求:(一)对已满30年的病案档案,由档案管理科进行鉴定,确定其存毁;(二)鉴定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档案鉴定标准进行;(三)鉴定结果应报医院领导批准。
诊所病历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诊所病历档案管理,确保病历资料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诊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诊所所有医务人员、管理人员及病历档案管理人员。
第三条诊所病历档案管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保密性、可追溯性的原则。
第二章病历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病历档案的收集1. 诊所内所有医疗活动产生的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手术记录、护理记录、检查检验报告等,均应完整收集。
2. 病历资料的收集应确保及时、准确,不得遗漏。
3. 病历资料的收集范围应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出院小结等。
第五条病历档案的整理1. 病历档案的整理应按照时间顺序、病情发展顺序进行。
2. 病历档案的整理应确保病历资料的完整、准确,不得涂改、伪造。
3. 病历档案的整理应按照国家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便于查阅和管理。
4. 病历档案的整理应定期进行,确保病历资料的完整性。
第三章病历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六条病历档案的保管1. 病历档案的保管应按照国家档案标准进行,确保病历资料的完整、安全。
2. 病历档案的保管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室,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等设施。
3. 病历档案的保管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完好。
4. 病历档案的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档案规定执行。
第七条病历档案的利用1. 病历档案的利用应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执行。
2. 病历档案的利用需经诊所负责人批准。
3. 病历档案的利用应确保患者隐私权。
4. 病历档案的利用应登记备案,便于追踪。
第四章病历档案的销毁第八条病历档案的销毁1. 病历档案的销毁应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执行。
2. 病历档案的销毁需经诊所负责人批准。
3. 病历档案的销毁应登记备案,确保销毁过程合法、合规。
4. 病历档案的销毁应采用焚毁、碎纸等方式,确保病历资料无法恢复。
病历室病案室工作制度,病历病案存档管理,病历病案借阅管理,病历病案复印管理,病历室病案室岗位职责

病案室工作制度一.病案室主要负责全院的病案管理,包括对病案的回收、装订、编码、归档、上架、病案查询、复印,为外来办案人员、参保人员、临床科研等提供可靠资料、同时进行病案质量控制,提高病案书写水平。
二.观察室和住院病员应有完整的病案,病员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病案室定期回收并注意检查各项、各栏是否完整,整理装订、编码、微机录入、装袋上架存档。
三.归档病案不得私自复印,外借,特殊情况必须经医务科批准方可进行。
四.按医院规定对各科室病案进行评审,反映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与各科室保持密切联系。
监督检查指导工作,保证病案质量。
五.认真做好病案的回收、整理装订、归档和保管工作。
做好病案资料的编码,首页微机录入。
六.查找两次住院和复诊病人的病案号,保证病案的供应、办理、借阅手续。
七.提供教学、科研、临床经验总结、办案人员等使用的病案,需要时经医务部批准给予复印。
八.保持病案室的清洁、整齐、通风、干燥,防止病案腐烂、虫蛀和火灾。
病案室管理流程病案质量是指病案在形成过程中的各项内容、形式符合标准、规范和要求,并与医疗过程和医疗质量相一致的程度。
医院应成立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下设质控、质检小组,以上组织在业务院长的领导下,在医务科的直接负责下依照相关的法律、规章、规范开展对全院病案质量的检查和管理工作。
为了提高病案的终末质量和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应实行“病案质量三级管理制度”。
一级管理:病房(专科)主治医师(质控医师)应认真检查每份出院病案,对病案的书写格式、内容、病程记录中的分析、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的执行情况、诊断依据、鉴别诊断、诊断名称、诊疗计划、各项重要的辅助检查、医嘱单等全部进行检查、评估。
科主任检查并审签出院病案,对疑难危重病例、重大手术病例、死亡病例以及疑难危重病例讨论、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加以重点检查,每份经主任审签的病案都应为甲级病案。
病房护士长应认真检查每份病案中与护理有关的各种记录。
医院病历归档与保管制度

医院病历归档与保管制度一、背景医院作为供应医疗服务的机构,承当侧紧要的卫生保健责任。
病历是医疗活动的紧要记录和依据,对于确保医疗质量、维护医患关系、保护患者权益具有紧要意义。
为了规范医院病历的归档与保管工作,订立本规章制度。
二、病历归档1. 归档责任部门医院的病历归档工作由医务部负责,设立病历归档室,特地负责病历的整理、归档和保管。
2. 病历归档流程(1)病历准备:医生在患者诊疗过程中及时书写病历,并将病历交由护士进行整理。
护士在录入电子病历系统后,将纸质病历和电子病历缴交给病历归档室。
(2)病历审查:病历归档室工作人员对缴交的病历进行审查,确保病历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如有问题,及时与医生或护士进行沟通和增补。
(3)病历归档:经过审查的病历将依照患者的就诊号码进行归类,并采用数字化存储方式进行归档。
(4)归档备份:病历归档室工作人员将归档完成的病历进行备份,并妥当保管在安全的存储设备中,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三、病历保管1. 保管责任部门医院的病历保管工作由病历归档室负责,确保病历的安全可靠。
2. 病历保管要求(1)安全存储:病历归档室设立特地的病历保管区域,保证病历的安全存储。
同时,采取措施防止火灾、水灾等意外事故对病历的损毁。
(2)严格授权:只有经过授权的医务人员才略进入病历保管区域,并依照规定的流程借阅病历。
借阅者必需填写借阅登记表,同时保证病历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3)定期检查:病历归档室定期对病历进行检查,确保病历的完整、清楚和无遗漏。
如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增补。
(4)归档销毁: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医院病历在归档保管期满后,需要进行销毁。
病历归档室应严格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并保存相应的销毁记录。
四、病历取得1. 借阅申请(1)医务人员在进行病历借阅前,必需填写借阅申请表,明确借阅的目的、内容和时间。
(2)病历归档室工作人员对借阅申请进行审查,审核通过后方可借阅病历。
2. 病历借阅(1)借阅者在前台领取借阅的病历,并在借阅登记表中填写相关信息。
医院病例档案室规章制度

医院病例档案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病例档案管理,保护患者隐私权,规范医疗记录保管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提出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院病例档案室是医院重要的信息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医疗记录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等工作。
第三条医院病例档案室遵循医疗保密原则,严守患者隐私,严格保密患者病历信息。
第四条医院病例档案室工作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廉洁从业,保护患者合法权益,不得违纪违法。
第五条医院病例档案室应配备专业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提升工作水平和服务品质。
第二章病例档案的收集和整理第六条医院病例档案室按照医院规定,及时收集和整理医疗记录,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七条医院病例档案室应对收集到的病例进行分类整理,建立科学的档案管理系统,方便查阅和管理。
第八条病例档案室应定期对不合格或错误的医疗记录进行整改和修改,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第三章病例档案的归档和保管第九条病例档案室应根据医院规定,合理安排病历的归档和保管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条病例档案室应设立专门的保管区域,对病历档案进行分类、编号、封存,定期进行盘点和巡查。
第十一条病例档案室应制定档案借阅制度,合理安排医务人员的借阅权限,保障患者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第四章病例档案的借阅和归还第十二条病例档案室接到借阅请求后,应核实借阅人员的身份和权限,按规定提供病历档案。
第十三条病例档案室在借阅过程中,应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病历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四条病例档案室借阅结束后,应及时归还病历档案,并对病历进行清点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五章其他规定第十五条病例档案室应制定紧急情况处理方案,遇到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有效处理,保障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六条病例档案室应建立健全的审计机制,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纠正不足,确保工作质量。
第六章处罚措施第十七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人员,病例档案室应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记过、降级、开除等。
病历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为加强病历档案管理,确保病历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疗机构的病历档案管理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医院设立病历档案管理办公室,负责全院病历档案的统一管理工作。
2. 病历档案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制定和实施病历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2)负责病历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销毁等工作;(3)对病历档案的利用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4)对病历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5)协助有关部门对病历档案进行审计、检查和验收。
3. 临床科室病历档案管理员的主要职责:(1)负责本科室病历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销毁等工作;(2)对病历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安全性进行监督;(3)对病历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四、病历档案管理制度1. 病历档案的收集(1)病历档案的收集范围: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手术记录、检验报告、影像学检查报告等。
(2)病历档案的收集要求:病历档案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2. 病历档案的整理(1)病历档案的整理方法:按照时间顺序、病种分类、病情程度等原则进行整理。
(2)病历档案的整理要求:病历档案应当分类清晰、便于查阅。
3. 病历档案的归档(1)病历档案的归档时间:门诊病历归档时间为患者就诊后3个工作日内;住院病历归档时间为患者出院后7个工作日内。
(2)病历档案的归档要求:病历档案应当按照归档时间、病种分类、病情程度等进行归档。
4. 病历档案的保管(1)病历档案的保管地点:病历档案应当存放在病历档案室,实行集中保管。
(2)病历档案的保管要求:病历档案应当保持干燥、清洁、通风,防止虫蛀、霉变、火灾等事故。
5. 病历档案的借阅(1)借阅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权限,经病历档案管理员批准后方可借阅。
(2)借阅病历档案时,应当填写借阅登记表,注明借阅人、借阅时间、归还时间等信息。
医院档案病例工作制度

医院档案病例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档案病例管理,提高档案病例的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档案病例工作应当坚持依法管理、科学规范、安全可靠、服务临床的原则,实现档案病例的集中管理、信息化建设和资源共享。
第三条医院档案病例工作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病例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销毁等环节的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病例的真实性、完整性、连续性和安全性。
第四条医院应当设立专门的档案病例管理机构,配备相适应的工作人员,负责档案病例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档案病例的收集与整理第五条档案病例的收集范围包括:患者病历、检查检验报告、治疗记录、手术记录、护理记录、医嘱单等。
第六条各临床科室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档案病例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七条档案病例的整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患者就诊时间顺序排列;(二)按照档案病例的类别和编号进行分类;(三)确保档案病例的完整性和连续性;(四)便于查阅和利用。
第八条档案病例的整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档案病例应当使用统一的模板和规格;(二)档案病例应当字迹清晰、内容完整、格式规范;(三)档案病例应当逐页编号,标注患者姓名、住院号等信息;(四)档案病例应当使用耐久性材料,确保档案病例的长期保存。
三、档案病例的归档与保管第九条档案病例的归档时间分别为:出院后一周内、死亡后一周内、手术后一周内、分娩后一周内。
第十条归档的档案病例应当经过审核,确保档案病例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档案病例应当采用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双重保管方式,确保档案病例的安全可靠。
第十二条电子档案应当存储在专用服务器上,实行权限管理,确保档案病例的信息安全。
第十三条纸质档案应当放置在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防尘、防光、防高温等条件的专用档案室(柜)内,确保档案病例的物理安全。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定期对档案病例进行清点、检查和维护,确保档案病例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病历整理与归档管理制度

病历整理与归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是为规范医院病历整理与归档管理工作,确保病历记录的准确性、完整性和保密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院正常运行而订立的。
第二条病历整理与归档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医务人员,包含医生、护士、行政人员、实习生等。
第三条病历是医疗服务的紧要构成部分,是医院与患者之间的紧要纽带。
病历的整理和归档管理必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可靠性和保密性。
第二章病历整理与归档的基本要求第四条病历整理和归档要求依照患者就诊时间次序进行,确保病历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必需将纸质病历和电子病历同步整理和归档。
第五条病历应准确记录患者的个人信息、病情、诊断、治疗方案、手术操作、用药情况等关键信息,并签署医务人员的姓名、职称和记录时间。
第六条病历整理和归档要求利用医院信息系统进行,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医务人员必需定期对电子病历进行备份,防止信息丢失。
第七条对于患者未成年或无行为本领的情况,必需由监护人或合法代理人签字确认。
未成年患者的病历必需妥当保管和归档。
第八条医院应定期对病历进行质量抽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章病历整理与归档的具体要求第九条纸质病历的整理与归档要求(一)病历整理1.纸张要使用A4标准纸,打印时必需使用干净、完整、易识别的打印字体。
2.病历必需按次数次序装订,每次就诊应单独装订,确保病历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3.病历每页必需依照规定的模板进行填写,确保信息的规范性和可读性。
4.病历的每页必需加盖医院公章和医务人员签名,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二)病历归档1.病历归档必需分门别类,依照科室和就诊时间进行分类存放。
2.病历归档室必需具备防火、防水、防尘的条件,保证病历的安全性和保管完整性。
3.病历归档室必需定期进行病历存档清理,及时销毁过期病历,确保病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电子病历的整理与归档要求(一)病历整理1.电子病历应使用特地设计的医院电子病历系统,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可靠性。
医院科室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医院科室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科室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科室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科室内部文件、资料、病历、影像资料等。
三、档案管理职责1. 科室主任负责科室档案管理工作,对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借阅、销毁等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 科室秘书负责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借阅、销毁等。
3. 科室其他人员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工作,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档案资料。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科室应按照档案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各类档案资料,包括文件、资料、病历、影像资料等。
2. 档案整理:档案资料应按照时间顺序、类别、主题等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档案的条理性和可查阅性。
3. 档案归档:整理好的档案资料应及时归档,归档时应填写档案登记簿,并报科室主任审批。
五、档案保管1. 档案保管场所:科室应设立专门的档案保管场所,确保档案安全、整洁、干燥。
2. 档案保管设施:科室应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如档案柜、防火、防盗、防潮、防虫设备等。
3. 档案保管期限:科室应按照国家档案局规定,对各类档案资料确定保管期限。
六、档案借阅1. 借阅手续:借阅档案需填写借阅登记簿,经科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借阅。
2. 借阅范围:借阅档案仅限于与工作相关的业务需要,不得擅自将档案带出科室。
3. 借阅期限:档案借阅期限一般为1周,如需延长,应重新办理借阅手续。
七、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需经科室主任批准,并报医院档案管理部门备案。
2. 档案销毁前,应核对档案内容,确保无误后方可销毁。
3. 档案销毁后,应填写档案销毁登记簿,并报医院档案管理部门备案。
八、档案信息化管理1. 科室应积极推行档案信息化管理,将档案资料录入计算机系统,实现档案的数字化存储和查询。
2. 档案信息化管理应遵循国家档案局相关规定,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科室秘书负责解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病历室、档案室岗位职责
一、病历室
1.在医教科和信息科负责人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2.经常检查各种病历书写情况,提出改进意见,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3.负责病案的回收、整理、装订、归档、检查和保管工作。
4.负责病案资料的索引、登记、编码、利用工作。
5.查找再次入院和复诊病员的病案号,保证病案的供应,办理借阅病案的手续。
6.提供教学、科研、临床经验总结等使用的病案。
7.做好病案室管理工作,保持清洁、整齐、通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和火灾
二、档案室
1.档案室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遵守纪律,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科学文化和档案管理水平。
2.负责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档案。
3.科学管理室藏档案资料,负责室内档案资料的分类排列、编号、整理、装盒和立卷归档统计工作,并编制归档文件目录和档案检索工具。
4.确保档案室资料安全,保证不霉烂,不被虫、鼠咬,不潮湿,认真做好防火、防光、防盗工作。
5.接收移交档案必须认真核对、清点,并办理交接手续。
6.要定期进行库藏档案的清理核对工作,做好账物相符,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档案及时修补和复制。
7.凡是借出的案卷,要严格办理借阅登记签字手续,并负责催办归还。
8.对归还的档案当面查清,如有损坏、任意涂改、丢失、应及时追查责任,认真处理。
9.负责保管本单位的档案,并对局各股室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病历室工作制度
一、门(急)诊病历必须有连续的页码,由病员自行保管。
急诊留观期间,急诊留观病
历由急诊科负责保管。
二、病员住院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整理、统一保管。
病区应将收到的
住院病员的检查报告等结果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
病员出院后的住院病历由病案室负责保管,年限不少于30年。
三、急诊留观病历和住院病历分别编号保存。
入院病历、入院记录及所有主观病历
应标注连续的页码。
四、科室必须严格保管病历,严禁病员翻阅病历。
严禁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
历。
五、病历在科室、护保中心、住院处(医保办)和病案室的流通过程中,应严格签
收制度。
六、住院病历、急诊留观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由科
室指定专人负责携带和保管。
七、(病历借阅)因病案不仅是医教科研的宝贵资料,又是医疗纠纷、伤残理赔、
保险、复诊的重要依据,具有法律效益,所以病案借阅是病案管理中的重要环节,须高度重视。
为保障病案及时、完整、高质量地提供给每一位所需人员,为此现将合理的病案借阅制度总结体会如下:
1.除涉及病员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教部相关人员外,其它任何机构和
个人不得擅自借阅病员的住院病历。
病案借阅实行登记本及机化管理制度,
院内人员借阅病案需把患者姓名、病案号、借阅人科室、借阅人姓名及日期、
借阅份数、用途、归还人姓名及日期填写在登记本上,最后管理人员输入微
机,进行双重管理。
2.本院正式医务人员(含有处方权的研究生)一次借阅不得超过20份;合同
医生、进修生须经上级医生签字同意或委托书后方可借阅,一次不得超过2
份。
借阅病历应尽快归还,借阅最长时限不超过5天。
3.借阅者须持正式印章前往病案室借阅,不得他人代借、转借。
4.借阅者应爱护病案,要严格保存,病案中的一切资料严禁涂改、损坏、拆散、
丢失、带离院外、复制或复印,要确保病案完好无损的归还病案室。
丢失病
案者将视情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
5.本院医师调离,转业或其他原因离开本院,归还全部所借病案后方能办理离
院手续。
八、病历复印(在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限完成病历后予以提供):
1.对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应当受理:(1)病员本人或其
代理人。
(2)死亡病员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3)保险机构。
2.受理申请时,申请人按照要求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1)申请人为病员本人
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病员代理人的,应当提供病员
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3)申请人为死亡
病员近亲属的,应当提供病员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及近亲属
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病员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病员死
亡证明、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
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病员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
料;病员死亡的,应当提供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
合同
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由公安、
司法机关向医教部出具采集证明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
明后方可给予协助办理。
4.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住院病历的入院记录、体温单、
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
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九、发生医疗问题争议时,由医教部医疗科专职助理员在病员或其有关人员在场的
情况下封存病历。
封存的病历由病案室负责保管。
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
档案室工作制度
一、档案保管权限
1.财务部档案由财务部保存;
2.人事部档案由人事部保存;
3.医院证、章、信由院长指定负责人保存;
4.其它各类档案由办公室保存。
二、档案保管期限
1.财务档案应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的保管期限执行。
2.医院证、章、信及相关文件资料属永久保存档案。
3.政府职能部门授予、发放的各种许可证书、等级证书、资格证书、奖状、奖
章、奖杯、锦旗等原件属永久保存档案。
4.本医院的历史沿革、重要事项记载及反映本医院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
音、录像等属永久保存档案。
5.普通文档保管期限为3年至5年。
6.保密文档须于失效当日即刻销毁。
三、文档的保存形式:
1.文字性普通文档分为文字与电子两种方式保存。
2.计算机存储的涉密文件应采取加密保护措施,文件密码由指定的文件保管人
设定,并须将该文件路径及密码报院办公室备存,并保证其真实性。
3.机密文档以书面或实物形式保存。
四、档案类型
1.行政档案,包括: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
(复印件);对内、对外收、发的《通知》、《决定》、《函》、《总结》、《报告》
等各类正式公文;各部门(含财务、医务科室)现行的各项规章制度、规定、
流程等;院级会议的会议纪要、决议;医院工作计划汇总表;《办公房屋租
赁合同》、或自置房屋产权证等固定资产档案;购置车辆所有权证、购置税
证、保险、行驶证(复印件)等车辆管理档案
2.人事档案,包括:全院员工个人信息资料;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工资、社
保等薪酬相关资料;招聘表格、人才库等相关资料;员工绩效考核相关资料。
3.财务会计档案,包括:各类审计帐册及报表;各类会计帐册及报表;固定资
产资料;其它须保存文档。
4.药械设备档案,包括:设备台帐;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保修卡维修联系方
式;设备运行维修、保养记录;设备更新改造记录;设备管理制度等。
5.医疗档案,包括:档案内容由医疗管理部门提供。
五、档案查阅与复制
1.院长有权查阅医院所有档案。
2.病区、科室负责人有权查阅本科室所有档案。
3.其他员工因工作需要应经过审批后可借阅有关档案。
4.文档查(借)阅应在办公室进行登记,机密文档及权限外查借(阅)须办理
审批手续。
5.查(借)阅或复制除财务类、人事类以外的档案须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并
进行相关登记。
6.查(借)阅或复制财务档案、人事档案须由院长审批。
六、档案的销毁
1.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依据档案保管期限每年3月前编制销毁
计划及清单,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核无误后报院长审批。
2.院长审批同意销毁计划后,必须指派两名(含)以上监销人员监督
3.档案销毁过程,并进行签字确认。
4.销毁档案清册要妥善保管,并将所销毁档案在有关目录中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