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安商育商财政扶持资格认定所需材料
关于《上海市临港地区“十三五”期间安商育商财政扶持实施办法》的制定依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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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临港地区“十三五”期间安商育商财政扶持实施办法》的制定依据1、《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双特”政策支持临港地区新一轮发展的若干意见》;2、《“十三五”期间浦东新区财政扶持经济发展的意见》3、《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安商育商财政扶持的意见》附件1: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双特”政策支持临港地区新一轮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16〕4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临港地区管委会:“十三五”期间,临港地区要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战略目标,坚持高标准开发、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坚持问题导向、提高集约化开发水平,坚持功能建设、促进产业和要素集聚,坚持改革创新、完善管理体制机制,以发展智能制造为重点,加快推进创新要素集聚和产业能级提升,以深化产城融合为导向,不断促进城市服务功能和品质提升。
到2020年,基本建成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产业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区和现代化滨海新城,成为本市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承载区。
为此,在延续上一轮临港地区建立特别机制和实施特殊政策(以下简称“双特”政策)的基础上,根据临港地区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特制定本意见,政策期限为2016年至2018年。
一、深入推进政府改革和管理创新(一)进一步向临港地区简政放权。
市、区两级政府进一步向临港地区简政放权,市政府下放给浦东新区的行政审批事项,凡是临港地区具有承接能力的,全部下放给临港地区管理。
通过授权、委托或设点派驻等多种形式,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区内审批;在临港人才服务中心增设公积金管理、社保办理、外国人就业、出入境办理等服务功能,实现人才服务事项区内办理。
建立临港地区统一的网上政务大厅。
率先在临港地区开展建设领域行政审批专项改革试点。
(二)完善市属区管体制。
进一步明确市、区两级政府的职责,市政府对临港地区重大项目的规划布局以及资源配置、专项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支持;浦东新区政府继续支持临港地区开发建设和产业发展,并按照有关事权分工,对临港地区基础设施运营维护、公共服务项目等予以财力保障。
浦东新区创新型人才财政扶持资格认定申请表-2019年度模板
![浦东新区创新型人才财政扶持资格认定申请表-2019年度模板](https://img.taocdn.com/s3/m/2ef3805aa216147916112810.png)
囗承担国家、上海市重大项目的企业
企业基本情况
(包括以下内容:一、经营产品;二、科技创新情况;三、节能减排情况;四、企业诚信记录;五、安全生产情况等)
法人代表郑重声明如下:
1、本人对我单位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2、本人保证提交的所有副本资料和复印件均与正本和原件一致;
浦东新区创新型人才财政扶持
资格认定申请表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所属开发区、镇
注册地址
纳税人识别号
及税管所
主营业务
联系地址邮ຫໍສະໝຸດ 编码联系人姓名职务
电话
手机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
囗人民币囗美元万元
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上年度净利润(万元)
上年度上缴税收(万元)
申请类型
囗获得浦东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财政扶持的重点领军企业、重点优势企业、重点培育企业
申请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公司盖章:年月日
开发区管委会、镇政府意见:
盖章:年月日
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意见:
盖章:年月日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促进商贸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促进商贸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00a5bb3a4a35eefdc8d376eeaeaad1f3469311c2.png)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促进商贸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8.29•【字号】浦府[2011]229号•【施行日期】2011.08.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促进商贸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的通知(浦府〔2011〕229号)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川沙新镇:《浦东新区促进商贸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浦东新区促进商贸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第一条为加快推进上海国际贸易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推动浦东新区商贸、旅游业的创新与发展,进一步完善现代商品流通市场体系,拓展创新内涵,提升发展能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新引进”的企业是指2011年1月1日以后在浦东新区工商注册且税收户管地在浦东新区的企业;“新认定”的企业是指2011年1月1日以前在浦东新区工商注册且税收户管地在浦东新区,2011年1月1日以后经认定、批准享受政策的企业;“现有”企业是指2011年1月1日以前在浦东新区工商注册且税收户管地在浦东新区并存续至今的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的根据企业对新区的贡献程度的补贴,在具体实施时,需综合考虑企业发展的实际需求、经济贡献、科技创新、促进就业、节能减排、社会诚信和安全生产等因素,并经企业贡献度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考核评定。
第四条聚焦高能级贸易企业,对新引进的营运中心等总部型贸易企业,经认定,根据企业对新区的贡献程度,在五年内给予一定补贴;对新认定的营运中心等总部型贸易企业,根据企业对新区的新增贡献程度,在五年内给予一定补贴。
第五条支持新型国际贸易业务发展,对现有和新引进的贸易企业,经认定,根据企业开展国际贸易新型业务对新区的贡献程度,在六年内给予一定补贴。
浦东新区促进金融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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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扶持政策1、对存续期超过一年以上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基金管理规模(以申报时刻计算,不得追加)的1‰给予落户补贴;视企业品牌和行业地位,可考虑适度增加。
补贴额度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发放,超过30万元的分三年按补贴总额的40%、30%、30%发放;后两年补贴是否发放视该机构的实际贡献而定,贡献以企业税收、行业影响力、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
2、对新引进的企业,在一定租赁面积范围内(不超过600平米),三年内给予500元/平方米/年的房租补贴;视企业品牌和行业地位,可考虑适度增加。
3、对新引进的企业,按其营业收入(含营改增)、利润总额形成的区级财力部分,给予不超过50%经济贡献度补贴;对有一定品牌和行业地位的企业,可考虑适度增加。
4、对存续期超过一年以上(含)、管理规模10亿(以申报时刻计算,不得追加)以上(含)的企业,或符合《关于本市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重点引进的国际知名对冲基金的高管人员给予一次性住房(租房)补贴20 万元,原则上申请落户补贴的时效性为企业正式工商注册的两年以内。
5、对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骨干人员,经综合考核评定,给予一定人才补贴。
(1)给予高管其当年在该企业个人工薪所得形成全部财力40%的补贴。
所称高管人员,指在企业担任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监事长(督察长)、投资总监职务的人员。
(2)给予专业骨干人员当年在该企业个人工薪所得形成全部财力20%的补贴。
所称专业骨干人员,是指担任投资经理或项目经理职务的人员。
企业享受人才补贴的各类人员总数,不超过上年年末该企业正式员工的50%。
浦东新区促进金融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浦东新区促进金融机构发展财政扶持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浦东新区促进金融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办法》所称法人金融机构、法人金融子公司及人才补贴所指金融机构,是指注册地和税收户管地均在浦东新区。
关于《上海市临港地区“十三五”期间安商育商财政扶持实施办法》的制定依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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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临港地区“十三五”期间安商育商财政扶持实施办法》的制定依据1、《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双特”政策支持临港地区新一轮发展的若干意见》;2、《“十三五”期间浦东新区财政扶持经济发展的意见》3、《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安商育商财政扶持的意见》附件1: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双特”政策支持临港地区新一轮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16〕4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临港地区管委会:“十三五”期间,临港地区要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战略目标,坚持高标准开发、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坚持问题导向、提高集约化开发水平,坚持功能建设、促进产业和要素集聚,坚持改革创新、完善管理体制机制,以发展智能制造为重点,加快推进创新要素集聚和产业能级提升,以深化产城融合为导向,不断促进城市服务功能和品质提升。
到2020年,基本建成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产业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区和现代化滨海新城,成为本市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承载区。
为此,在延续上一轮临港地区建立特别机制和实施特殊政策(以下简称“双特”政策)的基础上,根据临港地区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特制定本意见,政策期限为2016年至2018年。
一、深入推进政府改革和管理创新(一)进一步向临港地区简政放权。
市、区两级政府进一步向临港地区简政放权,市政府下放给浦东新区的行政审批事项,凡是临港地区具有承接能力的,全部下放给临港地区管理。
通过授权、委托或设点派驻等多种形式,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区内审批;在临港人才服务中心增设公积金管理、社保办理、外国人就业、出入境办理等服务功能,实现人才服务事项区内办理。
建立临港地区统一的网上政务大厅。
率先在临港地区开展建设领域行政审批专项改革试点。
(二)完善市属区管体制。
进一步明确市、区两级政府的职责,市政府对临港地区重大项目的规划布局以及资源配置、专项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支持;浦东新区政府继续支持临港地区开发建设和产业发展,并按照有关事权分工,对临港地区基础设施运营维护、公共服务项目等予以财力保障。
办理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安商育商财政扶持资格认定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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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 □金融保险业 □工业 □加工修理业
□建筑安装业 □交通运输业 □公用事业 □其他
二、业务经营模式(评估扶持政策的依据,如工业、商业、物流类等。请具体阐述企业真实业务形态及运作模式。物流类企业列述运作流程及业务开展情况等。)
三、经营发展数据
2、具备功能 : 决策□管理□营运□结算□研发□ 其他
3、是否属于浦东新区鼓励发展行业? □是 □否
4、是否属于浦东新区优先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是 □否
5、是否属于浦东新区优先发展的高端、先进服务业? □是 □否
6、是否属于浦东新区优先发展的“四新经济”? □是 □否
经济贡献
1、年度营业总收入万元,营业总收入增长%;
企业申报承诺书
本单位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保税区管理局申请认定为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安商育商财政扶持对象,特作如下承诺:
一、我单位申报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都是真实、完整、有效的;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退还已拨付的资金。
二、项目申请后,我单位不会以任何形式干预后续进行的项目审查、评审和确定工作。
办理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安商育商财政扶持资格认定所需材料:
申请财政扶持资格所需材料
(一)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的工商营业执照;
(二)财政扶持资格认定申请报告(附件一);
(三)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
(四)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承诺书(附件二);
(五)浦东新区财政扶持综合评价表(附件三);
(六)其他所属开发区管委会或镇政府要求提供的材料。
申报年度2016年度上缴工商总税收_____________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___________元;增值税___________元; 营业税___________元;企业所得税____________元:个人所得税_____________元。
2023年度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科技创新券专项申报指南
![2023年度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科技创新券专项申报指南](https://img.taocdn.com/s3/m/e80175af846a561252d380eb6294dd88d0d23d3c.png)
2023年度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科技创新券专项申报指南
摘要:
一、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科技创新券专项申报指南概述
二、申报对象与条件
三、资助内容与额度
四、申报流程与时间安排
五、注意事项
正文:
一、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科技创新券专项申报指南概述
根据《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浦府规20211号)和《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科技创新券专项操作细则》(浦科经委规20216号),2023年度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科技创新券专项申报指南已经发布。
该指南旨在支持工商注册、税收户管均在浦东新区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鼓励企业进行科技创新,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申报对象与条件
1.申报对象:工商注册、税收户管均在浦东新区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企业需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
2.申报条件:企业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研发能力,且具备良好的市场前景。
三、资助内容与额度
1.资助内容:企业每年度可申请20万元创新券额度,用于在创新券受理平
台上采购技术服务、购置科研设备等。
2.额度限制:企业同一项目不得重复享受政府其他财政资金支持。
四、申报流程与时间安排
1.申报流程: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科技创新券专项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2.时间安排:2023年度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科技创新券专项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X月X日。
五、注意事项
1.企业应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2.企业应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按时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上海静安企业扶持资金申请流程
![上海静安企业扶持资金申请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e8d96d5a77c66137ee06eff9aef8941ea76e4b2e.png)
上海静安企业扶持资金申请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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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度浦东新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政策项目的
![关于组织申报度浦东新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政策项目的](https://img.taocdn.com/s3/m/96b078af84868762caaed5f4.png)
关于组织申报20XX年度浦东新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政策项目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浦东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办法》以及《浦东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办法的操作细则》精神,现就做好20XX年度浦东新区担保体系建设、集合票据(集合信托)配套资助、小微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和中小企业转型升级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一)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项目在“十二五”期间,对获得担保资质的担保企业为新区中小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服务,按当年担保额的1%给予风险补贴,单户被担保企业当年度计算补贴的担保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为具有自主品牌和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担保的,按担保额增加1%的风险补贴。
(二)中小企业发行集合票据、集合信托配套资助项目在“十二五”期间,对通过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和集合信托等获得国家、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的企业,按其获得国家级、市级专项资金资助额给予不超过1:1的配套资助。
(三)小微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资助项目对符合产业导向的小型微型企业,通过引进关键技术和设备等途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且其投资规模在100万元以上的,经评估给予一次性资助。
属于小型企业的,资助额不超过其投资规模的10%;属于微型企业的,资助额不超过其投资规模的15%。
同一年内单个企业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四)中小企业转型成长培育计划资助项目对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经评估,列入浦东新区“中小企业转型成长培育计划”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40万元的资助;两年后,经评估达到培育目标的,再一次性给予不超过60万元的资助。
(五)中小企业示范平台奖励项目在“十二五”期间,对获得国家级、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称号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1 / 12或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不超过6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二、申报条件(一)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条件1、获得担保资质许可证;。
办理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安商育商财政扶持资格认定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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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安商育商财政扶持资格认定所需材料:申请财政扶持资格所需材料(一)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的工商营业执照;(二)财政扶持资格认定申请报告(附件一);(三)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四)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承诺书(附件二);(五)浦东新区财政扶持综合评价表(附件三);(六)其他所属开发区管委会或镇政府要求提供的材料。
以上所有资料均盖公章,然后上传扫描件电子版至保税区管理局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系统,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附件一资格认定申请报告(公司名)符合浦东新区“十三五”安商育商财政扶持资格认定申报要求,特此申请,并附企业相关信息作为申报依据:一、行业类型:□出版业□娱乐业□文化创意□高新技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邮政电讯业□商业□物资供销业□旅游与其他饮食服务业□融资租赁□金融保险业□工业□加工修理业□建筑安装业□交通运输业□公用事业□其他二、业务经营模式(评估扶持政策的依据,如工业、商业、物流类等。
请具体阐述企业真实业务形态及运作模式。
物流类企业列述运作流程及业务开展情况等。
)三、经营发展数据申报年度2016年度上缴工商总税收_____________元。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___________元;增值税___________元; 营业税___________元;企业所得税____________元:个人所得税_____________元。
填报企业:(公章)填报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附件二企业申报承诺书本单位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保税区管理局申请认定为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安商育商财政扶持对象,特作如下承诺:一、我单位申报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都是真实、完整、有效的;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退还已拨付的资金。
二、项目申请后,我单位不会以任何形式干预后续进行的项目审查、评审和确定工作。
三、我单位承诺未享受过浦东新区其他委办局、开发区管委会及街镇的企业相关奖励;如重复享受,愿承担相应责任并退还已拨付的资金。
办理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安商育商财政扶持资格认定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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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安商育商财政扶持资格认定所需材料:申请财政扶持资格所需材料(一)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的工商营业执照;(二)财政扶持资格认定申请报告(附件一);(三)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四)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承诺书(附件二);(五)浦东新区财政扶持综合评价表(附件三);(六)其他所属开发区管委会或镇政府要求提供的材料。
以上所有资料均盖公章,然后上传扫描件电子版至保税区管理局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系统,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附件一资格认定申请报告(公司名)符合浦东新区“十三五”安商育商财政扶持资格认定申报要求,特此申请,并附企业相关信息作为申报依据:一、行业类型:□出版业□娱乐业□文化创意□高新技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邮政电讯业□商业□物资供销业□旅游与其他饮食服务业□融资租赁□金融保险业□工业□加工修理业□建筑安装业□交通运输业□公用事业□其他二、业务经营模式(评估扶持政策的依据,如工业、商业、物流类等。
请具体阐述企业真实业务形态及运作模式。
物流类企业列述运作流程及业务开展情况等。
)三、经营发展数据申报年度2016年度上缴工商总税收_____________元。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___________元;增值税___________元; 营业税___________元;企业所得税____________元:个人所得税_____________元。
填报企业:(公章)填报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附件二企业申报承诺书本单位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保税区管理局申请认定为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安商育商财政扶持对象,特作如下承诺:一、我单位申报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都是真实、完整、有效的;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退还已拨付的资金。
二、项目申请后,我单位不会以任何形式干预后续进行的项目审查、评审和确定工作。
三、我单位承诺未享受过浦东新区其他委办局、开发区管委会及街镇的企业相关奖励;如重复享受,愿承担相应责任并退还已拨付的资金。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申请所需材料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申请所需材料](https://img.taocdn.com/s3/m/4ef9130ce55c3b3567ec102de2bd960590c6d98c.png)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申请所需材料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和经济的不断进步,高新技术企业在当今社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作为我国最具活力和潜力的城市之一,上海的高新技术企业认证也备受关注。
对于想要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企业来说,准备充分、材料完备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将为您介绍上海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申请所需的材料。
一、申请表格1. 《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表》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 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4.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 企业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6. 企业最近一期财务报表7. 技术开发项目情况说明8. 主要技术人员简历等二、技术资质证明1. 国家专利证书2. 软件著作权证书3. 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4. 技术开发经费投入证明5. 技术开发专利证书6. 技术开发软件著作权证书7. 技术开发产品认定证书三、创新能力证明1. 企业研究开发机构及员工情况2. 技术开发项目经理简历3. 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应用情况4. 主要产品或技术与国际领先水平的比较分析四、管理水平证明1. 企业董事、高管层的管理才能和创新能力2. 企业技术开发及管理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3. 企业科技开发投入与产出情况4. 企业科技创新规划和发展战略。
五、市场表现证明1. 技术开发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2. 技术开发产品在市场上的地位和竞争优势3. 技术开发产品的市场份额4. 技术开发产品的市场规模和增长情况以上所述为上海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申请所需的材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办理高新技术企业认证不仅是对企业自身实力的一种证明,更是对企业未来发展的一种激励与扶持。
希望每一家有潜力的企业都能够充分利用这个机会,提升企业自身的科技创新能力,助力企业不断向前发展。
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下,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在企业的发展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而要成功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不仅需要企业具备一定规模和实力,同时还需要提供大量的材料来证明企业在技术创新、研发投入、市场表现、管理水平等方面的优势和成绩。
办理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安商育商财政扶持资格认定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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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安商育商财政扶持资格认定所需材料办理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安商育商财政扶持资格认定所需材料:申请财政扶持资格所需材料(一)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的工商营业执照;(二)财政扶持资格认定申请报告(附件一);(三)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四)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承诺书(附件二);(五)浦东新区财政扶持综合评价表(附件三);(六)其他所属开发区管委会或镇政府要求提供的材料。
以上所有资料均盖公章,然后上传扫描件电子版至保税区管理局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系统,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附件一资格认定申请报告(公司名)符合浦东新区“十三五”安商育商财政扶持资格认定申报要求,特此申请,并附企业相关信息作为申报依据:一、行业类型:□出版业□娱乐业□文化创意□高新技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邮政电讯业□商业□物资供销业□旅游与其他饮食服务业□融资租赁□金融保险业□工业□加工修理业□建筑安装业□交通运输业□公用事业□其他二、业务经营模式(评估扶持政策的依据,如工业、商业、物流类等。
请具体阐述企业真实业务形态及运作模式。
物流类企业列述运作流程及业务开展情况等。
)三、经营发展数据申报年度2016年度上缴工商总税收_____________元。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___________元;增值税___________元; 营业税___________元;企业所得税____________元:个人所得税_____________元。
填报企业:(公章)填报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附件二企业申报承诺书本单位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保税区管理局申请认定为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安商育商财政扶持对象,特作如下承诺:一、我单位申报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都是真实、完整、有效的;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退还已拨付的资金。
二、项目申请后,我单位不会以任何形式干预后续进行的项目审查、评审和确定工作。
三、我单位承诺未享受过浦东新区其他委办局、开发区管委会及街镇的企业相关奖励;如重复享受,愿承担相应责任并退还已拨付的资金。
浦东新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申报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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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申报材料清单
必须材料:
1、浦东新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申请书(包含企业生产经营基本情况
介绍)(原件一份);
2、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对地
产农产品销售额、本地农业服务营业额作出说明;(复印件一份页);
3、镇政府出具的企业对农业生产、农户带动能力及利益联结证明(原件一份);
4、企业所在地税务主管机关出具企业近两年纳税情况证明(复印件一份);
5、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的的企业资信情况(复印件一份);
6、镇“五违”办出具的企业无“五违”证明(原件一份);
7、三证合一证照复印件、法人及经办人联系电话
选报材料:
8、企业及产品注册商标证书(复印件一份);
9、相关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一份);
10、“高新技术”等相关科技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11、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本单位向认定审核机构作出如下郑重承诺:以上申报材料均真实、合法,报
表数据均真实、准确;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规。
如有伪造证件材料、弄虚作假等
欺瞒行为,将自愿接受取消当年度浦东新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资格认定以
及3年内不得再申报的严重后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追究和法律后果。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承诺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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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安商育商财政扶持资格认定所需材料:
申请财政扶持资格所需材料
(一)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的工商营业执照;
(二)财政扶持资格认定申请报告(附件一);
(三)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
(四)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承诺书(附件二);
(五)浦东新区财政扶持综合评价表(附件三);
(六)其他所属开发区管委会或镇政府要求提供的材料。
以上所有资料均盖公章,然后上传扫描件电子版至保税区管理局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系统,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附件一
资格认定申请报告
(公司名)符合浦东新区“十三五”
安商育商财政扶持资格认定申报要求,特此申请,并附企业相关信息作为申报依据:
一、行业类型:
□出版业□娱乐业□文化创意□高新技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邮政电讯业□商业□物资供销业□旅游与其他饮食服务业
□融资租赁□金融保险业□工业□加工修理业
□建筑安装业□交通运输业□公用事业□其他
二、业务经营模式(评估扶持政策的依据,如工业、商业、物流类等。
请具体阐述企业真实业务形态及运作模式。
物流类企业列述运作流程及业务开展情况等。
)
三、经营发展数据
申报年度2016年度上缴工商总税收_____________元。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___________元;增值税___________元; 营业税___________元;企业所得税____________元:个人所得税_____________元。
填报企业:(公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企业申报承诺书
本单位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保税区管理局申请认定为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安商育商财政扶持对象,特作如下承诺:
一、我单位申报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都是真实、完整、有效的;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退还已拨付的资金。
二、项目申请后,我单位不会以任何形式干预后续进行的项目审查、评审和确定工作。
三、我单位承诺未享受过浦东新区其他委办局、开发区管委会及街镇的企业相关奖励;如重复享受,愿承担相应责任并退还已拨付的资金。
四、我单位承诺将在浦东新区持续经营十年以上,并根据要求及时报送企业经营状况、重要调整及重大变故等情况。
五、我单位在申请财政扶持期间,若出现经营期不满十年无特殊原因提前歇业关闭、注销税务登记移往区外,抽调资金空壳挂号,严重不符综合考核指标规定等情况,同意被取消财政扶持资格,并接受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理。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浦东新区财政扶持综合评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