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自然灾害及管理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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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然灾害及管理概况
作者:佚名来源:zt 阅读:135 更新:2006-8-7
我国保险业恢复以来的20余年发展取得了很大成绩,一方面为提高我国社会保障程度,促进养老、医疗等社会改革提供了基础,另一方面对防灾、防损,减少灾害损失,救助灾民,实施灾后恢复重建,稳定社会,保障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保险业是经营风险的企业,在诸多风险中,自然灾害风险最为严重。自然灾害一方面给保险公司每年都造成巨额赔付,另一方面也给保险业的发展带来了机遇与效益。我国是个多灾的国家,初估受灾财产总值达数十万亿元,每年自然灾害经济损失达一千亿元以上。为了减轻自然灾害,仅靠政府是不够的,必须推动减灾社会化,其中发展灾害保险是最主要的措施。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自然灾害的态势和社会管理与服务的巨大需求,必将极大推进保险业的大发展。
灾害可定义为给人类带来巨大经济损失、损害或破坏的灾难性事件,可以是地震、滑坡、洪水、火山暴发等,但是当火山在没有人烟的地方暴发时不能认为是灾害,而只有当其碎片或岩浆飞到或流到人类居住的山谷坡地时,它才变为灾害。有些自然灾害在比较短的时间里给人类造成灾难性的后果(如地震),而另外的一些则是比较缓慢地给人类带来同样(甚至更大)的影响(像干旱)。
灾害可按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按灾害的成因可将灾害分成:自然灾害,即由自然现象产生的事件,如地震、火山暴发、干旱、台风等;人为灾害,即由人类活动产生的事件,如大气污染、工业化学事件、武装冲突、核事件、原油泄漏、沙漠化等。另一种分类是按灾害源地与人类活动的关系进行的,可分为地质灾害(如地震、火山暴发、滑坡、洪水等)、生态灾害(如干旱、沙漠化、水土流失、森林破坏等)。几乎所有的灾害都伴随着某种形式的损失,像财产、建筑、人的生命等,其损失程度依灾害类型、强度和发生区域不同而不同。
1、我国自然灾害
中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近40年来,每年由气象、海洋、洪涝、地震、地质、农业、林业等七大类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3%(5%),平均每年因灾死亡数万人。此外,经济发展,人口增长和生态恶化,尤其是灾害高风险区内人口、资产密度迅速提高,使自然灾害的发生频率、影响范围与危害程度均在增长,成为一些地区长期难以摆脱贫困的重要制约因素。
中国自然灾害的多发性与严重性是由其特有的自然地理环境决定的,并与社会、经济发
展状况密切相关。中国大陆东濒太平洋,面临世界上最大的台风源,西部为世界地势最高的青藏高原,陆海大气系统相互作用,关系复杂,天气形势异常多变,各种气象与海洋灾害时有发生;中国地势西高东低,降雨时空分布不均,易形成大范围的洪、涝、旱灾害;中国位于环太平洋与欧亚两大地震带之间,地壳活动剧烈,是世界上大陆地震最多和地质灾害严重的地区;中国约有70%以上的大城市、半数以上的人口和75%以上的工农业产值分布在气象灾害、海洋灾害、洪水灾害和地震灾害都十分严重的沿海及东部平原丘陵地区,灾害的损失程度较大;中国具有多种病、虫、鼠、草害滋生和繁殖的条件,随着近期气候温暖化与环境污染加重,生物灾害亦相当严重。另外,近代大规模的开发活动,更加重了各种灾害的风险度。
全球每年要发生500万次地震,绝大多数是人们感觉不到的小地震,大地震相对较少,其中6级以上强震每年发生10~200次;7级以上大震平均每年18次,达到8级或8级以上的巨大地震每年平均1~2次。我国恰恰是大陆地震最多的国家。根据本世纪以来有仪器记录资料的统计,我国占全球大陆地震的33%。我国平均每年发生30次5级以上地震,6次6级以上强震,1次7级以上大震。我国不仅地震频次高,而且地震强度极大。根据日本地震学家阿部胜征的研究,上世纪全球发生的面波震级大于等于8.5级以上的特别巨大地震一共有3次,即1920年中国宁夏海原8.6级、1950年中国西藏察隅8.6级和1960年智利南方省8.5级地震。我国地震分布广泛(除浙江和贵州)两省之外,其余各省均有6级以上强震发生),震源很浅(一般只有10~20km),因而构成了我国地震活动频度高、强度大、分布广、震源浅的特征。另一方面,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人口稠密、建筑物抗震能力低。上世纪以来,全球因地震而死亡的人数为110万人,其中我国就占55万人之多,为全球的一半。
2、自然灾害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人类和环境受自然灾害的影响越来越大。许多因素导致这种现象的发生,如人口增长密度增加、人口迁徙与无计划的城市化、环境退化与全球气候变化等。自然灾害对社会经济的影响范围使处理现代社会风险的政治措施发生了变化。
从世界范围看,80年代死于自然和非自然灾害的人口数量(86328人/年)比90年代多(7525人/年)。但是90年代的受灾人口更多,从80年代的平均每年1.47亿人增加到90年代的每年2.11亿人。地质灾害的数量保持相当稳定,水文气象灾害(由水和天气引起的灾害)的数量增加了。90年代,因自然灾害而死亡的人口中超过90%是死于水文气象事故,如干旱、暴风雨和洪水等。受自然灾害影响的人口中,洪水影响的超过了2/3,但与其他灾害相比,其导致死亡的比重较低,只占死亡人口的15%。
尽管从人类的角度,干旱、饥荒更具破坏性,但以财政和经济损失来衡量,洪水、地震和暴风的危害最大。据估计,1999年全球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1万亿美元,发生了707起重大的自然灾害,而往年只有530到600起。与60年代相比,90年代发生的重大自然灾害增长了3倍,经济损失增长了9倍。1995—1997年间,美国因自然灾害而造成的损失每年至少是5000亿美元。中国1991、1994-1995年的洪水所导致的损失在200到350亿美元之间。1989—1996年期间,中国每年因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占GDP的比重在3%~6%之间,平均为3.9%。
3、环境恶化,加剧了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
过度和不适当的经济发展以及只顾眼前和局部利益,使整体环境恶化的形势得不到遏制。我国水土流失面积已占国有总面积的1/6,造成荒漠化扩展和自然灾害频发,污染日益加剧。尤其是我国乡镇工业污染物的排放,使农业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环境恶化的特征主要体现在:大气污染。20世纪以来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的迅速增长和积累,导致了大气资源的损害和环境污染的问题。CO2量增加导致气候变化,人造的氯氟碳(CFCs)等有关的物质所产生的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