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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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制度

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制度

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制度工程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方的职责与义务。

具体来说,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整个工程的档案管理工作;监理单位则负责检查并确认施工单位提交的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准确;施工单位需负责编制、整理和移交工程档案资料。

在工程档案资料的移交过程中,以下几点需要特别注意:1. 移交时间:工程档案资料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前进行整理,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的规定时间内完成移交。

2. 移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记录、检验报告、试验数据、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质量安全事故记录等相关资料。

3. 移交程序:施工单位应先向监理单位提交档案资料清单和电子文档,由监理单位审核无误后,再向建设单位移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的档案资料。

4. 移交形式:纸质档案应按类别装订成册,电子档案应刻制成光盘或其他可靠的存储介质,并确保内容的完整与可读性。

5. 签收确认:建设单位在接收到档案资料后,应出具正式的接收凭证,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6. 保密要求:对于涉及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的工程档案资料,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密处理。

7. 责任追究:如发现档案资料有遗漏、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补充、修复或重新提交。

对于故意隐瞒、篡改档案资料的行为,应依法追究责任。

8. 档案保存:建设单位应将接收的工程档案资料妥善保存,确保其安全、不受损害,并便于日后查询使用。

通过上述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规范工程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保障工程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为工程质量提供有力的文献支持。

同时,这也有助于提升各参建单位的管理水平,促进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告知书

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告知书

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告知书建设单位: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重庆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设单位是建设过程中建设工程档案的总责任单位,需履行建设工程档案收集、整理、移交等职责,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主要职责任务:(一)贯彻执行工程档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及政府规范性文件。

(二)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签订建设工程协议、合同时,应对工程档案内容、套数、费用、质量、移交时间、保密管理(也可单独签订保密协议)等提出明确要求。

(三)负责收集、整理建设工程的准备阶段文件和竣工验收文件,并立卷归档;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也可以委托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工程施工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四)督促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建设进度同步编制并形成完整、准确、真实、符合归档要求的工程档案。

(五)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档案。

(六)以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可接收的文件格式和方式移交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

(七)移交档案时,需提交一份《建设工程档案保密承诺书》。

二、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内容、范围及要求(一)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含城市管线)工程按《重庆市建设工程档案编制验收标准》DBJ50/T-306-2018 要求移交。

(二)其他专业工程档案移交内容及范围按相关行业标准规定执行。

三、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及移交根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建〔2018〕467号),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纳入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受理。

建设单位提交联合验收申请前,应将建设工程档案收集齐全并整理完毕,并在验收申请时,提交《城建档案案卷目录》和一套完整的已整理成册的建设工程档案(含纸质、电子、声像档案),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的,自联合验收受理之日起9个工作日内出具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

城市建设档案移交书

城市建设档案移交书

城市建设档案移交书城市建设档案移交书工程项目:建设地点: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移交单位:(盖章)接收单位:(盖章)移交人:接收人:移交日期;年月日接收日期:年月日注:移交书一式二份,一份交建设单位存档,一份交城建档案馆存档档案整理说明:本工程档案共卷。

共计(页)A、技术文件(部份)(页)B、竣工图纸(部份)(页)C、照片、声像(盒)(页)D、其它整理人:整理日期:年月日城建档案移交要求一、凡是列入国家建设部城建档案移交范围的工程(详见建设部一九九七年第六十一号令),竣工验收必须有城建档案馆参加,竣工档案验收不合格,质检部门不予核定质量等级。

二、竣工图由工程施工单位负责编制。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明确竣工图及有关技术资料的要求、份数和双方各自承担的责任。

三、竣工图及技术资料的整理内容按移交书内“城建档案移交目录”办理。

所有归档竣工图纸及技术资料,要求手续齐全,字迹端正,签字、盖章、图样清晰完整,分类清楚,一律提交资料原件,一律用碳素黑水书写,不准使用圆珠笔、复写纸、复印件等归档不标准的资料。

四、竣工资料一律用建筑规范表格,不得用信(公)笺纸及其它自制表格代替。

五、因故停建、缓建的工程项目,需经有关职能管理单位(部门)加以证明。

六、各项工程其竣工档案应在工程项目正式验收之前初验完成(其中竣工决算、会议纪要、质量等级证等验收阶段产生的文件材料允许工程验收后提交),同时在工程项目正式验收时由市城建档案馆签发竣工档案合格证。

七、竣工档案移交时由建设单位填好“城市建设档案移交书”一式二份(包括档案整理说明)随同整理好的竣工图及技术资料送市城建档案馆归卷。

(房屋建设工程)序号文件材料名称页数备注1 工程项目的申请报告及上级的批准文件(含选址等文件)原件2 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3 规划部门审批的全部材料(含选址意见书、红线图、规划验收意见、防疫、环保、征地、搬迁补偿、环境检测报告)原件4 消防、市政验收意见及其他专项验收意见原件5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审批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审批表)、施工许可证原件6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及图表原件7 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及施工单位的确定原件8 工程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图审查文件原件9 施工协议或承发包合同(水、电安装、勘察、设计、监理、分包、其他)原件10 工程放样验线单、工程测量定位记录原件11 开、竣工报告、停、复工报告原件12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原件13 地基验槽记录原件14 砼施工日记原件15 工程设计变更联系单或通知书原件16 原材料(钢材、水泥、砖)质保书及试验报告原件17 金属焊接试验报告(焊条、焊剂合格证)原件18 水、电合格证、防水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门窗测试报告原件19 其他材料合格证、试验报告原件20 基础、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及会议纪要原件21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技术复核记录原件22 砼、砂浆试块试验报告(商品砼合格证、试验报告)原件23 沉降观测记录、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原件(房屋建设工程)序号文件材料名称页数备注24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原件25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原件26 水、煤气、暖、电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原件27 屋面淋水试验记录、卫生厨房灌水试验记录原件28 管道、设备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记录原件29 排水管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系统清洗记录、卫生器具满水试验记录原件30 绝缘、接地电阻测试记录、避雷测试报告、通电、全负荷试验记录、线路、插座、开关检查记录原件31 空调调试报告、通风管道试验记录原件32 电梯试验报告、空、半、满、超载运行记录原件30 录音、录像、照片原件34 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原件35 工程竣工验收施工单位汇报原件36 竣工验收会议纪要、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原件37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材料原件38 桩基文件材料原件39 钢结构文件材料原件40 监理文件材料(规划、细则、例会、基础、主体、竣工质量评估报告)原件41 智能化文件材料原件42 幕墙文件材料原件43 竣工决算、决算定案通知书(水、电安装)原件44 全套竣工图(含地下管线图及水、煤气、暖、电施工图)原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目录1、富阳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2、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许可证;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4、工程勘察质量检查报告;5、工程设计质量检查报告;6、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7、工程监理评估报告;8、建设规划、市政、房屋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9、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10、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11、城建档案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12、工程质量保修书;13、富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

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

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2篇)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1一、基本情况建设单位:主管责任人:地址:基建项目负责人:资料员:联系电话:工程名称:执照号:工程地点:层次(含地下层):建筑面积:(平方米)造价:(万元)开工日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档案接收单位:联系电话:地址:联系人:二、责任条款1、建设单位必须填写“建设工程档案工作终身责任人登记表“,并安排专人负责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工作。

2、在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单位进行工程档案工作交底,并就工程档案工作鉴定法协议,明确工程档案编制的套数、内容及整理规范,规定奖惩条款,并将协议送市(县)城建档案馆(室)一份。

3、重点和大型工程须通知城建档案馆(室)参加工程工作交底会。

4、工程竣工验收时,必须通知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参加。

5、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备案和向城建档案部门报送一套完整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资料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三、保证和处罚措施1、竣工档案资料必须首先编制合格,取得城建档案馆(室)出具的《建设工程档案初验认许可证》后,工程才能验收。

凡是重点和大型工程,必须进行档案资料的预验收工作,预验合格取得《建设工程档案认可证》后,才能召开工程验收会,进行工程验收。

否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予验收备案。

2、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城建档案馆(室)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经验收合格取得城建档案馆(室)签发的《湖南省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后,方可到规划部门换发规划许可证正本,到房地产部门办理产权证。

3、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第五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它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建设单位和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各存一份。

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及移交承诺书

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及移交承诺书

附件4
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及移交
承诺书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名称):
我单位建设的工程,已按合同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建设工程档案随工程进度同步形成,目前已通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但没有完成纸质档案装订和电子档案编制工作,尚未达到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及移交要求。

根据《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特申请以承诺方式办理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及移交,并承诺在年月日前,按照要求移交一套完整的建设工程档案。

若未履行承诺,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由此造成的损失。

特此承诺。

附件:1.施工许可证
2.单位(子单位)划分表
建设单位名称(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年月日。

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模板】

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模板】

附件1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编号:建设单位: ( 以下简称甲方 )接收档案单位: (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为确保工程项目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及时报送一套符合要求的建设工程档案,以满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责任书:一、工程概况:二、甲方责任 :1、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应按照《湖北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到乙方办理报建登记,签订《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2、配备经培训合格的城建档案从业人员,及时收集积累、整理工程各环节的文件资料。

在工程竣工验收前,通知乙方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凡建设工程档案存在不齐全、不完整的,应当负责整改。

3、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地下管线工程在竣工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报送一套完整的工程档案;如遇特殊情况,应向乙方提出延期报送申请,经乙方批准后在延期内报送。

4、向乙方报送的建设工程档案内容应按照文件要求执行。

报送的建设工程档案应是原件,内容应当真实、准确,文字整洁,图表清晰,签章手续完备。

案卷归档质量符合国家和湖北省相关标准规范的有关要求;5、向乙方报送建设工程档案时,应将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和声像档案一并报送。

三、乙方责任:1、按国家和湖北省有关规定,对该建设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等工作进行不定期的业务指导,并提供相关的业务培训、技术咨询、整理等服务性工作;2、收到甲方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对该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3、工程档案预验收合格后2个工作日内,出具《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

移交的工程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和声像档案经审核符合规范要求后,出具《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4、建设工程档案接收归档后,应确保档案安全保管和向甲方提供利用;5、乙方应提供快速廉政服务,不得接受礼金、宴请。

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说明书

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说明书

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说明书
根据《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90号令)、《甘肃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本工程档案资料经预验收合格,现按照建设工程档案进馆(室)范围及归档内容规定,向城建档案管理馆(室)移交。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面积:(大写:平方米)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上述工程档案资料,已经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如数点收清楚。

今后利用该工程档案时,因工程档案内在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移交单位负责。

该工程维修、改建如遇结构、平面布置等重大变更,应报送变更补充文件资料。

移交单位:(盖章)接收单位:(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移交人:交接书:
年月日年月日
注:交接书一式两份,移交方一份,接收方一份,对移交档案有需要说明的问题可以另附材料。

建设工程档案移交承诺书

建设工程档案移交承诺书

建设工程档案移交承诺书2、本承诺书一式三份,接收方存二份,对移交档案有需要说明的问题可另附材料。

3、本承诺书为向延吉市城建档案馆移交档案专用,不作为其他用途。

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及要求1、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档案,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2、工程文件应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文件、竣工图,工程文件的具体归档范围应符合附表的要求。

一、纸质档案的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具体归档范围按照《延吉市城建档案馆建设工程归档范围》执行。

1、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2、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3、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4、工程文件应采有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等,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5、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6、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297×210)。

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7、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

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

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8、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①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

②竣工图章尺寸为50m×80m③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应盖在图示栏上方空白处。

④利用施工力改绘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二、电子档案的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归档内容是同纸质档案一致。

归档要求应按照(国标CJJ/T117-2007 )《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要求执行。

成都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规定-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59号

成都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规定-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59号

成都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规定正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59号)《成都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已经2009年6月17日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市长:葛红林二○○九年七月二日成都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城乡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建设档案)管理,充分发挥建设档案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术语定义)本规定所称建设档案,是指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文档等各种载体的历史记录。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档案,是指由城乡建设工程的各类行政管理文件、施工和竣工文件及竣工图等组成的历史记录。

第四条(基本原则)建设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统一指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保证建设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五条(管理主体)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处(与市城建档案馆合署)负责全市建设档案业务的具体指导。

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等五城区(含成都高新区)(以下简称五城区)以外的其他区(市)县政府确定的部门负责所辖区域的建设档案管理工作,并负责当地建设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接受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六条(区域划分)市城建档案馆负责五城区的建设工程、市级以上重点建设工程以及跨区(市)县建设工程档案收集、接收、保管和提供利用。

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移交责任书施工单位

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移交责任书施工单位

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移交责任书编号:报送档案单位:江西省良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责任人:电话:接收单位:会昌县城建档案室(以下简乙方)联系人:电话: 55906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90号部长令《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为确保建设单位(甲方)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及时向乙方报送一套符合要求的建设工程档案,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责任书:一、甲方责任:1.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向工程项目所在地城建档案机构登记,并签订责任书;2.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及时收集积累、整理工程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并在工程竣工前及时通知乙方进行工程档案预验收;3.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向乙方报送一套完整的工程档案;地下管线工程应在竣工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报送一套完整的工程档案;如遇特殊情况,应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请,经乙方批准后在延期内报送;4.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的工程档案内容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报送的工程档案应是原件,内容应当真实、准确、文字整洁,图标清晰,签章手续完备,制作和书写材料利于长期保存;案卷归档质量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 50328-2014的规定。

二、乙方责任:1.按国家有关规定,对该项建设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及其城建档案报送、移交工作进行不定期的现场业务指导;2.向甲方提供建设工程档案的专业培训、技术咨询及其相关的服务性工作;3.收到甲方档案预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对该项工程的档案进行预验收;4.工程档案预验收合格后2个工作日内,出具档案预验收意见书;5.接收该项建设工程档案后,确保档案安全保管和向甲方提供利用。

三、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甲方未按规定向乙方报送建设工程档案的,由会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签订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实施办法.doc

签订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实施办法.doc

签订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实施办法一、项目名称:签订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二、项目依据:1、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2、四川省建设厅《四川省城乡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第九条:“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手续时,应当按照《四川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程序》的规定与当地城建档案馆(室)签订《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明确移交范围、要求、时间及责任,并负责收集、汇总、整理和移交建设工程档案”。

三、申请受理单位: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四、决定单位: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五、办理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六、办理条件: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手续并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

七、申请材料:建设单位需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审验后退还)、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印章)签订《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

八、办理程序:(纳入并联审批程序)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窗口工作人员在查验建设单位提供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无误后,发放《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建设单位签订完成返回窗口一份。

九、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十、证件及有效期:十一、法律效力:十二、收费:不收费。

十三、年审年检:十四、监管措施:未签订《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的工程不予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手续。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实施办法一、项目名称:建设工程档案验收二、项目依据:1、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城建档案馆(室)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2、建设部90号令《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第八条:“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

建设工程档案交接书(模板)

建设工程档案交接书(模板)
承诺:
我(单位)承诺上述移交工程档案内容齐全、真实、有效,符合建设工程实际情况,如有虚假,愿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
移交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移交人(签字):
移交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接收人:
接收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档案总数包含光盘数量,一张光盘视为一卷。2.本交接书为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接收城建档案的凭证。交接书一式五份,移交方二份,接收方三份。
建设工程档案交接书
根据《重庆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渝府令第240号)文件的规定,向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工程名称
单位(子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实体档案总数
( )卷
纸质档案
( )卷
文字

图纸
卷 张
电子文件光盘

城市管线信息数据光盘

电子档案数据
件( )
附:《城建档案案卷目录》1份,共 页。

成都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

成都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

编号:成都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档案移交单位:工程项目名称:成都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制为加强成都市建设工程档案的管理,充分发挥建设工程档案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保证建设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确保档案移交进馆,根据《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成都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等的要求,档案移交单位与成都市城建档案馆签订此责任书。

一、工程概况工程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建筑项目:建筑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幢数层数分别为层市政项目:道路(管线)长度米宽度(管径) 毫米二、移交要求1、档案应为原件。

2、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准确、系统,字迹清楚、图面整洁、规格统一;档案资料的整理符合国家有关建设档案整理的规范。

3、工程竣工图与工程实体相符,应当加盖竣工图章,且签字手续完备;竣工图的修改应符合规范要求,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图应标注城市坐标及高程。

4、新开工建设的学校、医院、商场等公共事业项目;建设规模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商住)项目;投资规模1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包括地下管线工程)项目,均应报送声像档案。

5、新开工建设的工程项目还应制作、移交电子档案。

三、移交主要内容(一)纸质档案1、地面建筑(1)综合性文件(工程前期报建审批、验收等文件);(2)土建工程文字材料(工程技术、质量保证资料);(3)安装工程文字材料[含电气(强、弱电)、给排水、空调、消防、电梯、装修(装饰、幕墙)等];(4)竣工图(含建筑、结构、安装等竣工图)。

2、市政工程、地下管线工程(1)综合性文件(工程前期报建审批、验收等文件);(2)施工技术文字材料(工程技术、质量保证资料);(3)竣工图(含平面图、纵断面图、横断面图、大样图、标准图、基础图、配筋图、结构图、竣工测量图等)。

(二)声像档案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成都市城市建设声像档案技术规范》。

(三)电子档案工程竣工图的DWG格式文件、扫描的栅格图(如TIFF、JPG等格式文件)。

建设工程项目档案报送责任书

建设工程项目档案报送责任书

建设工程项目档案报送责任书编号:年第()号报送档案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接收档案单位:遵义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城建档案的管理规定,为确保建设工程档案完整、准确、及时报送归档,签订本责任书。

一、建设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规模:平方米工程地址:工程造价:万元结构类型:建设工期:天二、甲方责任:1、甲方应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及时督促、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材料,建立健全建设工程项目档案。

2、甲方应在开工、基础验收、主体验收等阶段与乙方取得联系,由乙方对工程档案的形成、收集、整理进行指导。

3、甲方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15日内,通知乙方对竣工档案进行预验收。

4、甲方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乙方报送一套完整、准确、系统的工程竣工档案(含电子、声像档案)。

三、乙方责任:1、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该项建设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及其档案报送、移交工作进行阶段性的或应甲方要求进行现场业务指导。

2、该项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应进行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

对建设工程档案符合要求者,乙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认可文件》。

3、乙方在接收该项建设工程档案后,出具《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证明书》,并确保档案安全保管。

四、违约责任:1、甲方不按规定报送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的,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2、乙方未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职责,按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完毕,责任书责任终止。

报送档案单位:接收档案单位:遵义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章)(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年月日年月日联系人:电话:经办人:电话:单位地址:单位地址:遵义市大兴路27号。

工程档案管理责任书

工程档案管理责任书

工程档案管理责任书甲方(建设单位):乙方:(监理单位)丙方:(施工单位)一、工程档案管理的重要性:1.1工程档案是工程管理工作的书面成果,工程档案水平的高低直接反映了工程管理水平的高低.、1.2真实、有效的工程档案是工程竣工后维修、查阅、调研的重要依据,有着重要的历史价值.二、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责任划分:2.1监理负责本项目档案的全面、全过程管理和归档(含发包人资料、施工资料及监理自身资料).2.2总承包单位负责总、分包(含指定分包)施工资料的管理归档2.3发包人单位负责工程档案的配合、指导、监督.三、工程档案的工作目标:3.1完成符合《西安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编制及报送规定》(西安市城市规划局编制)和《档案管理细则》《西安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条例》等规定、规范归档要求的工程档案;负责通过城市档案馆验收(拿到《西安市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

3.2.完成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对比表格及图示(月度及年度)3.3.工程档案必须采用纸质和电子双轨制四、工程档案的过程控制:每月20日采用“工程档案督察表格”进行工程档案检查,并由甲方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检查。

不合格者不得申请工程进度款,以确保工程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五、工程档案的具体工作内容:5.1乙、丙二方应按第三条要求,并指派专职人员负责收集、保管、整理、预立卷、组卷施工全过程中形成的所有技术文件材料、图纸、图表、声像材料,并按规定提交电子文件,做好节点验收及归档工作;5.2乙方应代表建设单位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督促和定期检查丙方做好施工技术文件材料工作,对形成的材料按照现场工程质量和实物进行认真核查,并认真做好各项签证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文件材料不予签证,退回相关文件,直至整改符合要求,以确保监理文件和施工技术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签证原文件由甲方存留,乙方丙方存留复印件。

现场签证的草稿不得作为资料文件存档必须经过整理并重新签证。

草稿原件作为附件保留。

工程资料归档责任书

工程资料归档责任书

工程资料归档责任书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需要对工程项目的相关资料进行归档管理,乙方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承担此项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责任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归档资料范围1. 工程图纸、设计文件、施工方案等技术资料;2. 工程合同、协议、会议纪要等法律文件;3. 工程进度报告、质量检验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等工程管理文件;4.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图等竣工资料;5. 其他与工程项目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二、归档要求1. 归档资料应真实、完整、准确,不得有遗漏或错误;2. 归档资料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分类、编号、装订;3. 归档资料应妥善保管,防止损坏、丢失或泄露;4. 归档资料应定期进行整理、更新,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三、乙方责任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完成资料归档工作;2. 乙方应对归档资料的质量和安全负责,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保密性;3. 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资料的查询、借阅和复制工作;4.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报告归档工作进展情况,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四、甲方责任1.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协助乙方完成归档工作;2. 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乙方归档服务费用;3. 甲方应对乙方的工作成果进行验收,并提出改进意见;4. 甲方应保护乙方的商业秘密和工作成果,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五、违约责任1. 如乙方未能按时完成归档工作,或归档资料存在质量问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 如甲方未能按时支付服务费用,或未能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3.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违约问题,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六、其他事项1. 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工程资料归档工作完成之日止;2.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 本责任书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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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和信·孔雀城项目工程
资料移交表
项目名称: 合同名称:
编制单位: 移交日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土建工程资料给排水工程资料
共卷;竣工图共册共卷;竣工图共册
电气(强、弱电)工程资料通风与空调工程资料共卷;竣工图共册共卷;竣工图共册
消防工程资料电梯工程资料
共卷;竣工图共册共卷;竣工图共册
室外总平工程资料电梯工程资料
共卷;竣工图共册共卷;竣工图共册
(单位盖章)
为加强成都市建设工程档案的管理,充分发挥建设工程档案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保证建设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及时归档,根据《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成都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档案移交单位与成都市城建档案馆特签订此责任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开工时间:竣工时间:
建筑项目:建筑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
幢数层数分别为层
市政项目:道路、桥梁、管线总投资万
长度米宽度(管径)毫米
二、移交要求
1.档案应为原件。

2.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准确、系统,字迹清楚、图面整洁、规格
统一;档案资料的整理符合国家有关建设档案整理的规范。

3.工程竣工图与工程实体相符,应当加盖竣工图章,且签字手续完备;竣工图的修改应符合规范要求,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图应标注城市坐标及高程。

4.新开工建设的学校、医院、商场等公共事业项目;建设规模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商住)项目;投资规模1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包括地下管线工程)项目,均应报送声像档案。

5.2012年1月1日后申请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移交建设工程纸质档案的同时,应按要求移交一套建设工程电子档案。

三、移交主要内容
(一)纸质档案
1.地面建筑
(1)综合性文件(工程前期报建审批、验收等文件)。

(2)土建工程文字材料(工程技术、质量保证资料)。

(3)安装工程文字材料〔含电气(强、弱电)、给排水、空调、消防、电梯、装修(装饰、幕墙)等〕。

(4)竣工图(含建筑、结构、安装等竣工图)。

2.市政工程、地下管线工程
(1)综合性文件(工程前期报建审批、验收等文件)。

(2)施工技术文字材料(工程技术、质量保证资料)。

(3)竣工图(含平面图、纵断面图、横断面图、大样图、标准图、基础图、配筋图、结构图、竣工测量图等)。

(二)声像档案
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成都市城市建设声像档案技术规范》。

(三)电子档案
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成都市建设工程电子档案技术规范》。

四、档案预验收
规划核实前,档案移交单位应通知成都市城建档案馆对工程竣工档案资料进行验收或预验收,取得《城建档案资料审核意见书》。

五、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档案移交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1.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及时与成都市城建档案馆签订本责任书。

在到市城建档案馆登记电子档案工程信息、领取授权许可文件时,将本责任书返给市城建档案馆。

2.在工程招标及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工程竣工档案的套数、费用、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

3.在规划核实前,应向成都市城市档案馆申请对建设工程档案进行验收或预验收。

4.严格按照国家和四川省、成都市有关城建档案管理规定, 及时收集、汇总、整理建设工程各环节的各类载体文件资料,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一套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成都市城市建设声像档案技术规范》、《成都市建设工程电子档案技术规范》的建设工程档案。

(二)成都市城建档案馆的责任和义务
1.及时、主动向档案移交单位提供建设工程档案业务指导,应要求进行现场指导,提出整改意见。

2.在接到档案移交单位建设工程档案验收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对工程竣工档案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出具《城建档案资料审核意见
书》。

审查不合格的一次性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重新审核。

3.办理档案移交手续,接收档案进馆。

4.对逾期未移交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向市规划局提出处罚意见。

六、违约责任
档案移交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和范围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建设工程档案的,根据《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第64条、《成都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第21条规定,由市规划局责令限期移交,逾期不移交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七、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档案移交单位和成都市城建档案馆各执一份。

档案移交单位(盖章):成都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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