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环卫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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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区环卫局人员、车辆和交通安全

管理规定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牢固树立安全管理以人为本,坚持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开展全局各项业务工作的指导思想。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着力加强和巩固全局干职工的生产安全意识,坚持安全管理以教育预防为主,触之必罚为辅的原则。不断完善和创新全局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加大安全工作管理力度,努力提升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始终将杜绝人员死亡和重、特大车辆交通事故,减少一般性人员和车辆事故作为全局的安全工作目标。

二、安全管理机构及相关职责:

(一)主管部门:安委办

主要职责:

1、在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主管副局长的领导下,负责对全局的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收集、反馈、总结,并针对系统内涉及生产安全的工作进行指导、处理。

2、每年有计划的组织全局干职工开展安全知识的培训和学习,参加各二级机构的安全工作会议,并对各二级机构的安全教育、宣传、学习活动予以督查和指导。

3、每年督促各部门、二级机构安全责任人及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和《消防安全责任状》。

4、负责全局人员、车辆及其他公共财产的安全检查考核,负责安全工作整改处理后最终结果的督查、落实工作,确保各项安全制度落实到位。

5、作为全局交通、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主体,指导、帮助各二级机构开展好各类安全事故、人员纠纷及其他涉及安全工作的协调和处理,非重大事故的处理结果确保在一年时间内办结。

6、负责全局车辆的投保、理赔和人员工伤理赔工作,全局业务、作业车辆的年检办理工作。

其他职责:

1、新车上牌、禁区通行证办理,协助局财务办理报废车辆的销户处理等相关工作。

2、协调交警队开展交通法规宣传、局系统内的人员、车辆的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协调市、区两级劳动主管部门开展好用工纠纷处理、工伤赔付等相关工作;配合长沙市第一垃圾中转场开展局内和社会垃圾运输车辆管理工作等其他涉及安全管理的相关业务工作。

(二)各科室、二级机构安全工作职责:

1、各部门、二级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科、所长)为本部门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部门的人员、车辆的安全教育学习和督促本部门的日常安全考核,认真贯彻执行局内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和上级部门传达的安全生产有关精神和要求。配合区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各项安全专项整治和督查工作。对本部门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及时按程序如实上报局领导和主管部门,并积极配合处理。

2、各二级机构副所长兼任本部门安全生产专管员(简称安全员)。主要职责:①积极配合、协助局安委办及本部门负责人开展各项安全教育、学习、培训及安全考核检查工作,及时传达并督促落实区局的各项安全工作措施(规定)和要求。②协助部门负责人认真抓好本部门人员、车辆等财产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③对本部门发生的交通事故和意外伤害及一般性人员纠纷,应保证在第一时间负责组织处理,做好前期工作,并及时通报局安委办要求指导(协助)处理。④应全面、及时掌握本部门的安全动态,做好日常安全信息收集工作,以便区局、本部门应对系统内干职

工尤其是临聘人员因交通事故赔偿、劳动争议赔偿、内部工作纠纷引发的一系列个人或群体上访、寻衅滋事等干扰我局正常工作秩序的突发事件发生。

3、各二级机构业务管理员为各自业务工作管辖路段范围的安全责任人。在扎实抓好业务督促工作的同时,应当做好日常安全教育引导工作,发挥好“前沿哨兵”作用。要对所负责辖区路段的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和事故、意外伤害承担管理责任。

三、人员安全管理:

(一)全局临聘人员的录用要严格把好年龄关、健康关,应按面试、体检、试用、录用四个步骤开展临聘人员的招录工作。并将上述资料原件存档备查,从人员安全管理的源头上把好关。

年龄要求:

1、一线清扫作业人员、站厕管理员男性不能超过60岁(含60),女性不能超过55岁(含55岁)。

2、作业车驾驶员男性不能超过50岁、女性不能超过45岁。

3、在录用人员时,应要求被录用人员提供本人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原件,确保录用人员无现行犯罪记录和身份证无制假现象。

(特殊原因招聘人员与规定不符的,应说明原因报局务会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放宽条件)。

健康要求:按照局有关规定入职人员需到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进行身体健康体检,体检合格后方能入职。

1、四肢健全,思想行为能力正常,无遗传性或后天精神类病史。

2、无其他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疾病。

3、作业车驾驶员除上述情况外,应裸眼视力达到1.5,无色盲或耳疾,身高不低于160公分。

(二)全局临聘人员一旦试用,必须办理意外保险投保手续

后方能上岗。

(三)一线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要求:

1、一线作业人员作业时须保持身体和精神状况良好,保持精力集中,不得带病作业,必须穿戴统一的环卫制服。

2、作业时随时注意来往车辆,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严禁不顾个人安全强行清理快车道或不安全地段的垃圾。

3、人工配合作业车辆作业时,必须摆放安全锥避免事故发生。

4、冬季铲冰除雪作业时,必须穿有防滑作用的鞋,服从班组长和管理员的安排。

5、遇人员伤害事故或交通事故,一线作业人员须第一时间通知管理员和安全员,事故现场图片或影像资料须留存。

(四)各部门、二级机构的临聘人员因一般性交通事故和意外伤害,或工作中其他因素引发的一般纠纷,原则上以各部门、二级机构处理为主,但需将相关情况通报局安委办备案。如遇重大事故(件)则应逐级上报并根据局务会的要求和布置开展处理工作。

四、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必须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并按时、按要求参加交管部门组织的体检录入年审工作。全局业务、作业车驾驶员不得擅自将所驾驶的车辆提供给局系统内其他人员、无有效驾驶证的工作人员和本系统内以外的人员使用。非局系统内人员和本部门以外人员如使用中造成车辆损坏以及含驾驶者和第三者人员的人身伤害,均由原车属驾驶员承担,同时追究车属驾驶员和所在部门负责人的相关责任,情节严重的交由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2、全局驾驶员应积极参加安委办和车属单位组织的各类安全学习活动,提倡文明驾驶、安全行驶。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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