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企业发展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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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企业发展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县委“打造特色、扩张总量、优化布局、提质增效”的经济发展战略,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我局开展的“建设有规、服务无距”群众满意服务品牌活动,按照“提速增效、一站服务”的要求,积极推行微笑服务、廉洁服务、阳光服务,提升工作质量、办事效率,在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房产办证等方面为我县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三位一体”的原则。推行“服务+管理+执法”三位一体的建设管理模式,把管理纳入执法,把执法纳入管理,将服务贯穿于管理全过程。

(二)“首接服务”的原则。对到住建各部门和各下属单位办理各种行政许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房屋产权登记、他项权证办理等各类事项实行首接服务原则。

(三)“菜单式”的服务指导原则。对到住建各部门和各下属单位各种行政许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房屋产权登记、他项权证办理等各类事项实行“菜单式”服务指导原则。

三、具体措施

(一)在企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方面。一是在企业自建厂房、办公设施的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可以在办理质量安全备案手续

之前提前介入服务,对企业在建项目进行安全质量监管,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二是在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的情况下,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简化抽查抽测程序。做到“三个及时”:工程质量资料审查及时,监督抽查及时,技术交底及时,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及时,真正落实“零距离”服务,“无缝隙”对接。

(二)在建设规划服务方面。现在工业园区内的企业建设规划服务工作已经由住建局委托给工业园区管委会履行。对在工业园区外的企业申请建设规划方面的事项要坚决落实好省住建厅《关于创新规划审批机制推行建设项目“菜单式”审批服务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一是要统一规范各“菜单”项目审批内容,按照标准化的要求,详细列明申请人应提交的申报材料、审批时限、审查要点和审批内容等,实现审批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增加审批“菜单”项目。要简化项目审批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同一项目已提交的材料,不得要求建设单位重复提交。二是要精简优化规划审批、整合审批流程。对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等环节进行整合归并,推行规划与建筑设计联动,同步开展规划总平面图和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在建设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和工程设计方案审查中,应一次性书面提出审查意见。对设计方案经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规划总平面布置可以确定、建筑型体已经稳定,但需继续优化设计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凭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基坑开挖施工许可。三是实行容缺受理、容缺预审,限

时补交。实行“容缺预审预批”。对申请人申报材料不全,其所缺材料在“容缺”目录范围内的,在申请人提交限期补齐书面承诺后,实行预先受理并审查;审查通过的,予以预先办证,允许企业领证时补齐所缺材料,减少企业往返次数。四是要推进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剥离,探索实施规划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剥离制度。对审批过程中,涉及建设项目日照分析、交通影响评价、主要技术指标是否符合规划条件等技术审查,以及涉及放样验线、竣工后面积核实等事项,采用社会化的方式,由建设单位委托专业机构负责,并在项目报审时,向城乡规划部门提交专业机构出具的技术审查意见,城乡规划部门根据专业机构提出的技术审查意见,综合做出行政审批决定。

(三)在服务企业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和办理他项权证方面。一是要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服务质量,实行微笑服务。二是要对工业企业办理有关房屋产权等项目实行专人服务办理,一次性菜单式告知服务,一站式服务办理,坚决落实好县政府《关于扶持工业企业发展措施的通知》精神。三是对企业办理他项权证等质押手续的,实行即时办结服务。四是对工业企业实行预约服务,对在周末等休息时间企业需要办理相关手续的,可实行提前预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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