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保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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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保服务要求
3.1在维保服务期内,中标单位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维保服务,包括:设备巡检、故障处理、现场服务、施工管理、建立维护台帐、备品备件服务等。
3.1.1设备巡检
①日巡检:维保设备实行不间断轮检;并及时填写巡视检查记录。
②月巡检:每自然月加强人手对站内设备做月检,并及时填写巡视检查记录。
③春运、暑运、“五一”、“十一”等节假日及重大政治活动前,中标单位组织重点设备供应商联合进行不少于两天的深度巡检。
④每年12月份提交次年的巡检计划报车站审批,每月20日前与车站确认下月巡检计划。
3.1.2故障处理
①制定简明、完整、可操作性强的日常故障处理流程规范及应急处理预案,并上报车站主管部门审核。
②除恢复性维修以外的设备维修工作,中标单位将安排在夜间车站无客运业务时段进行。
③当出现设备故障时,现场维护技术人员必须立即响应,判断故障级别,如果维修过程不会影响车站客运业务,立即进行故障检查和排除;如果维修过程将会影响车站的客运业务,立即通知车站并在取得同意的情况下对故障进行排查和处理。
④对于在巡检中发现的各类危及设备安全的情况,现场维护技术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向车站相关部门进行汇报,在得到确认后,迅速组织故障处理。
⑤对于所有的故障处理和现场维护工作,中标单位现场技术人员需整理归档,建立相应台帐,并定期上报车站相关部门。
3.1.3现场服务
①按照车站运行维护相关规定制定值班细则,对值班巡视实行“定量定标”管理,提升值班巡视质量,及时发现可能发生问题的每一次报警。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运维要求对设备进行巡检,及时、准确填写相关记录。
②建立自动监测报警机制,对硬件设备、应用软件等进行实时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逐级上报。
③加强信息通报制度。值班人员应利用每日交班沟通值班情况,及时上报各类信
④值班人员未经车站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任意改变系统参数、设备工作状态或关闭设备。
⑤禁止在生产设备上运行与工作无关程序,严防病毒侵害。
⑥值班人员应对进入设备机房的人员进行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设备机房,严禁将违禁品及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设备机房。
3.1.4施工管理
①所有影响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类施工,应严格按照路局相关规定组织工程实施,并按规定时间上报月度施工计划和日施工计划,严格执行施工登记和销记制度。
②为保证车站设备安全运行,施工期间,中标单位技术人员必须全程盯控,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不擅自更改施工内容,并采取有效应急防范措施,确保设备安全。
③不进行各类未经批准的施工作业。
3.1.5维护台帐
中标单位负责为车站建立维护台帐供车站随时查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硬件安装情况,使用情况,硬件更换情况,故障发生及处理情况等。
3.1.6备品备件
①根据设备运行及维护要求,在车站建立备品备件库,并设专人负责管理,确保备品备件可用、充足,备件参数与一线设备同步,以便提供及时的硬件支持。
②建立备品备件使用登记和故障设备送修记录卡。应密切跟踪故障设备的返修情况,修复后应进行必要的检验并及时入库。
③对抢修、维护中消耗的器材、材料要及时补充。
3.2系统故障报修响应时间为:每周7天,每天24小时响应。
3.3服务时间承诺:维保设备发生故障后,中标方技术人员应在10分钟内响应,20分钟内赶到故障现场进行维护服务。
综合要求
1投标人须自备维保工作所需的辅助设备、设施,其费用包含于投标报价中。2若中标的投标单位在维保服务管理期间,违反下列规定将被解除维保服务合
1)被发现有转包行为的;
2)一年内累计满三个月评为不合格或连续二次经招标人考核不合格的;
3)出现重大问题或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影响的。
4)被路局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累计三次以上(含三次);
5)拖欠维保及相关员工工资及群众信访、媒体曝光,核查属实三次以上(含三次);
6)其他重大违规现象;
中标单位被解除维保服务合同后,招标人可以按投标人的评标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排序下一位的投标人承接本项目的维保服务管理。
3中标人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对该招标项目进行维保服务工作。
4投标单位的用工必须符合国家用工的相关规定。
1)维保人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中标单位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中标单位负责调解与处理,甲方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