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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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建设部于2005.4.15颁布、2005.7.1实施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下称《规范》-- JGJ 46-2005),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的主要技术依据,也是保障施工用电安全、防止触电及电气火灾事故发生的主要技术措施。
本文从建设方电气安全员的角度阐述了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普遍存在的各种安全问题,病提出了个人的整改看法,以便更好的与同行交流,利于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试分析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隐患产生的原因:
(一)客观因素:
1.临时用电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人、材、机、法、环境及气候各
个环节;
2.涉及人员多,工作面广,作业点多;
3.临时性、不稳定性;
4.用电设备面广,点多;
5.临时供电大部分露天,受环境、气候因素影响大。
(二)主观因素:
1.施工管理者对临时用电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投入保证安全生产所
必须的人力、物力、财力不足;
2.临时供用电施工操作者技术素质参差不齐,水平较低,对供电规
范理解不深刻,不能灵活正确地运用;
3.用电设备的操作者、使用者及临时用电操作者安全意识淡薄;
4.临时供用电安装操作者违章操作或不能遵守建筑电工安全操作规
程要求,日常维护、定期/不定期检查流于形式,只图省力、省工,未按《规范》-- JGJ 46-2005)精心施工。
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常见隐患及整改措施:
(一)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及TN-S接零保护系统:
存在问题:
1.设置了总配电箱、分配电箱,但是缺少独立的开关箱,直接从分
配电箱装设的断路器供电给现场设备;
2.总配电箱、末级开关箱内装设的漏电开关,其漏电参数如:漏电
动作时间、漏电动作电流等参数不相匹配;
3.未严格执行TN-S 接零保护供电系统从总配电箱给分配电箱配电
时,仅引出三相电源线和工作零线,缺少了保护零线。
整改措施:
1.应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的制度。
2.总配电箱漏电保护参数为:漏电动作电流>30 mA,漏电动作时间≥0.2s;
开关箱漏电保护参数为:漏电动作电流≤30 mA,漏电动作时间≤0.1 s。
4.严格执行《规范》-- JGJ 46-2005要求的TN-S配电系统,即三相五
线制:
三相电源线+1根工作零线+1根保护零线(L1/L2/L3,N,PE)。
(二)分配电箱、开关箱:
存在问题:
1.分配电箱、开关箱内缺少隔离开关;仅用一个断路器作为总开
关及设备短路、过载保护。
2.分配电箱、开关箱、移动式开关箱等各箱的功能概念不清,大
部分设备直接从分配电箱内断路器供电控制,没有设置独立开
关箱,将移动式开关箱混作为现场固定设备开关箱使用
3.未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大部分设备无专用
开关箱;或者一个开关箱同时给2台以上的设备供电(即以闸
多机使用)。
4.分配电箱、开关箱安装位置不合理,周围建筑杂物、钢筋、板
材等乱堆、乱放,操作空间狭小,不能2个人同时操作。
5.使用木板制作配电箱、开关箱;或者电箱门、锁不能关牢。
6.分配电箱、开关箱内缺少N、PE端子排。
整改措施:
1. 分配电箱:应设置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断路器,根
据实际使用要求可多级配电。
开关箱:装设总隔离开关,电源进线接在此开关上,下端连接
漏电断路器,作为用电设备短路、过载保护;漏电参数应满足
《规范》-- JGJ 46-2005的相关要求。
2.分配电箱作为二级配电装置,起到多级配电,分配电能的作用,
而不需要在此级装设漏电保护元(器)件;移动式开关箱在现
场中起移动、临时施工的动力、照明分配电能的作用。
3.组织现场电气专业技术人员、供电电工、现场施工员等人员,
认真学习《规范》-- JGJ 46-2005的相关规范条款,明确规范
要求的内容和含义。一机、一闸、一箱:《规范》-- JGJ 46-2005
规定,“每台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
箱直接控制2台及以上设备(含插座)”。主要是防止误操作
等事故发生。
一漏:《规范》-- JGJ 46-2005 第8.2.5条规定,“开关箱必须
装设隔离开关、断路器、以及漏电保护器”,这就是“一漏”。
4.设专人负责现场配电箱、开关箱维护、维修的工作。应进行经
常性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理故障。
5.使用厂家生产的定型配电箱、开关箱,且质量应符合《规范》
-- JGJ 46-2005的要求。
6.分配电箱、开关箱内应装设有N线端子排和PE线端子排,且
N线端子排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排与金属电器安
装板做电气连接。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排连接;
PE线必须通过PE端子排;连接。
(三)线路敷设:
存在问题:
1.架空线路架设在脚手架上,或者穿越脚手架引入在建工程。
2.采用竹竿或者钢管作为电线杆。
3.架空线路过低,小于2m。
4.电缆沿路面明敷,乱摆乱放。
5.塔吊线路和其他设备共用同一供电回路。
整改措施:
1.应架设在混凝土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其他设施上。
严把施工现场架空线路设计、施工、验收或各阶段审核、审批
等监督检查关。
2.应采用混凝土杆或木杆,且材质、梢径、外观质量等应满足《规
范》-- JGJ 46-2005的要求。
3.架空线最大弧度与不行走机动车辆地面最小距离为4m,与行走
机动车辆地面最小距离为6m;与起重机最小距离为1.5m;沿墙
敷设的线缆弧垂最低点>2m;电缆水平敷设最大弧垂点距离地
面应大于2m。
4.电缆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路面明敷。
(四)接地:
存在问题:
1.分配电箱、开关箱无保护零线或保护零线引出不符要求。
2.分配电箱、开关箱无重复接地或重复接地不合格。
3.保护零线色标未严格按《规范》-- JGJ 46-2005要求的黄/绿双
色线。
4.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与保护零线未做电气连接,
或连接不可靠。
5.接地体采用的材料不合格,采用螺纹钢或裸铝导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