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考核标准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方案一、引言水利工程是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的基础设施,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工程的安全可靠性和使用寿命。
因此,为了保证水利工程的质量,必须进行全面、科学、有效的质量检测工作。
本文将就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的方案进行详细的介绍。
二、质量检测目标1.确保水利工程结构稳定性。
通过对工程建设过程中使用的材料、施工工艺和工艺控制等进行检测,保证工程结构的稳定性和安全性,防止工程出现倒塌、断裂和漏水等问题。
2.确保水利工程功能完善。
通过对水利设施和设备的检测,确保其功能完善和正常运行,防止因设施设备缺陷导致工程无法正常使用。
3.确保水利工程对环境的影响可控。
通过检测工程建设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确保水利工程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减小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三、质量检测内容1.材料检测。
对在工程建设中使用的材料进行质量检测,包括水泥、沙石、钢材等材料的成分和强度等指标的检测,确保材料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2.施工工艺检测。
对工程建设中采用的施工工艺进行检测,包括混凝土浇筑、土石方开挖、钢筋焊接等工艺的质量检测,确保施工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3.工艺控制检测。
对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工艺控制点进行检测,包括施工工艺的操作过程、监控设备的准确性等方面的检测,确保工艺控制点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4.设施设备检测。
对水利工程中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测,包括水闸、水泵、堤坝等设备的性能检测和使用寿命测试,确保设施设备的功能完善和可靠性。
5.环境影响检测。
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进行检测,包括土地利用、水质污染、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检测,确保水利工程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1.物理检测方法。
采用物理学原理和仪器设备对材料、施工工艺和设施设备进行检测,如材料强度测试、设备性能测试等。
2.化学检测方法。
采用化学分析原理和方法对材料的成分进行检测,如水泥成分检测、水质分析等。
3.生物学检测方法。
采用生物学原理和方法对环境的影响进行检测,如鱼类、植物等的生物标志物分析。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DOC 45页)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DOC 45页)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说明一、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审等相关工作。
二、项目设置:本标准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的核心要求为基础,共设置8个一级项目、28个二级项目和141个三级项目。
三、分值设置:本标准按1000分设置得分点,并实行扣分制。
在三级项目内有多个扣分点的,可累计扣分,直到该三级项目标准分值扣完为止,不出现负分。
四、得分换算:本标准按百分制设置最终得分,其换算公式如下:评定得分=[各项实际得分之和/(1000-各合理缺项分值之和)]×100,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
111、目标职责(170分)二级评审项目三级评审项目标准分值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评审描述实际得分1.1目标(30分)1.1.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应明确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检查、考核等内容。
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制定该项制度。
2查制度文本和记录未以正式文件发布,扣2分制度内容不全,每缺一项扣1分制度内容不符合有关规定,每项扣1分未监督检查,扣2分检查单位不全,每缺一个单位扣1分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未采取措施或未督促落实,每处扣1分1.1.2制定安全生产总目标和年度目标,应包括生产安全事故控制、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等目标。
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开展此项工作。
8查相关文件和记录目标未以正式文件发布,扣8分目标制定不全,每缺一项扣1分未监督检查,扣8分检查单位不全,每缺一个单位扣2分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未采取措施或未督促落实,每处扣1分1.1.3根据各部门(单位)和各参建单位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安全生产总目标和年度目标。
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的目标分解工作。
5查相关文件和记录目标未分解,扣5分目标分解不全,每缺一个部门或单位扣1分目标分解与职能不符,每项扣1分未监督检查,扣5分检查单位不全,每缺一个单位扣2分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未采取措施或未督促落实,每处扣1分1审项目分值得分1.1.4与各部门(单位)和各参建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并制定目标保证措施。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一、总则1.1 目的与依据为确保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项目施工、运营期间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水利工程项目特点,明确了法人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标准要求。
1.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单位及其下属施工、运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评审。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2.1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2.1.1 法人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权限。
2.1.2 法人单位应当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设立从事安全生产的工作组,明确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2.2 安全生产责任2.2.1 法人单位负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应指定专人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2.2.2 法人单位下属施工、运营单位应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负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2.3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3.1 法人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向全体员工宣传、培训。
2.3.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包括事故预防、应急管理、职业卫生、安全监测等方面内容,确保法人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科学、规范、有效进行。
三、安全生产风险管理3.1 安全生产风险评估3.1.1 法人单位应对水利工程项目的各项风险进行评估,并编制相应的风险评估报告。
3.1.2 风险评估报告应包括水利工程项目的危险因素、危险源、事故可能性以及可能造成的后果等内容。
3.2 安全管理与控制措施3.2.1 法人单位应根据风险评估报告,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与控制措施,并向相关人员进行宣传培训。
3.2.2 安全管理与控制措施应包括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制度、人员培训计划、安全设施保障等。
四、安全生产培训与考核4.1 培训计划4.1.1 法人单位应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对象和时间。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考核评价评分细则(试行)

按规定及时正面答复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的异议。做得好的得1分;做得较好的得0.5分;差的得0分。
1
开工前按规定办理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得1分;逾期或未办理得0分。
1
主体工程开工时具备开工条件并在开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开工备案手续的得1分;逾期办理或未办理的得0分。
1
工程开工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报送法人验收工作计划得1分;逾期报送或未报送的得0分。
1
积极参与并主动配合做好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等相关工作的得1分;参与并配合开展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等相关工作的得0.5分;消极参与配合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等相关工作的得0分。
1
组织做好通水、通电、通路、通讯、场地平整等“四通一平”工作,对当地群众阻扰或干扰施工等情况积极协调和妥善处理,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做得好的得2分;较好的得1分;差的得0分。
2
项目法人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任职条件符合要求得1分;基本符合得0.5分;不满足工程需要得0分。
1
各类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数量和任职条件符合要求得1分;基本符合得0.5分;不满足工程需要得0分。
1
建立完善的计划、合同、质量、安全生产、财务、档案、廉政、信息管理等管理制度,并印发实施得3分;每少一项制度扣0.5分,扣完为止。
2
五
进度管理
(12分)
组织编制、审核、上报项目年度工程实施计划,合理确定关键进度节点,序时推进工程建设。做得好的得2分;做得较好得1分;做得差的得0分。
2
日常检查施工计划进度执行情况,定期会商研判进度目标完成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进度。做得好的得3分;做得较好的得2分;基本做到的得1分;做得差的得0分。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嘚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嘚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和《水利行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水安监〔2011〕34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水利部部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以及申请一级嘚非部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是指水利工程项目法人、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嘚企业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其中水利工程项目法人为施工工期2年以上嘚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
小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和施工工期2年以下嘚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不参加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但应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评审执行《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见附件1);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嘚企业评审执行《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见附件2);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评审执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见附件3)。
以下统称《评审标准》。
第四条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依据评审得分确定,评审满分为100分。
具体标准为:(一)一级:评审得分90分以上(含),且各一级评审项目得分不低于应得分嘚70%;(二)二级:评审得分80分以上(含),且各一级评审项目得分不低于应得分嘚70%;(三)三级:评审得分70分以上(含),且各一级评审项目得分不低于应得分嘚60%;(四)不达标:评审得分低于70分,或任何一项一级评审项目得分低于应得分嘚60%。
第五条水利部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委员会负责部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一、二、三级和非部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嘚指导、管理和监督,其办公室设在水利部安全监督司。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水利工程作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和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项目法人作为水利工程项目的核心责任主体,承担着确保工程安全生产的重要使命。
为了明确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项目法人的安全生产职责(一)总体职责项目法人对水利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应当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督促各参建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安全生产。
(二)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项目法人应成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其职责和权限,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三)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等,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章可循。
(四)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确保水利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投入,将安全生产费用列入工程概算,并按照规定及时足额支付。
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五)审查安全生产方案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确保其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生产要求。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
(六)督促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督促各参建单位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七)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责令有关单位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责令停工整改。
(八)应急管理制定水利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1. 引言水利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是保障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人员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
为了确保水利工程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能够达到一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法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是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主要包括评审标准的目的、评审内容、评审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2. 评审标准的目的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目的在于评估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确保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能够有效地组织、管理和控制安全生产风险,保障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3. 评审内容3.1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评审应包括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包括制定并有效贯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标准和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培训与教育体系等。
3.2 安全生产组织结构和岗位责任评审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组织结构和岗位责任进行评估,包括是否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是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是否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3.3 安全生产控制和预防措施评审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控制和预防措施进行评估,包括安全技术措施、防护设施的设置和使用情况,危险源的识别和评估,安全工艺的合理性等。
3.4 安全生产监测和应急管理评审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测和应急管理措施进行评估,包括安全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安全生产数据分析与报告、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演练等。
4. 评审要求4.1 审核资料施工单位在评审前应向评审机构提供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文件、记录和资料,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程、组织架构图、岗位责任矩阵等。
4.2 现场检查评审机构将对施工单位的现场进行检查,包括安全设施的设置和使用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实施情况、危险源的控制等。
4.3 面试评审机构将对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进行面试,了解其对安全生产管理的理解和应对安全风险的措施。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办法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评审工作,促进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水利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应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以标准化为基础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行为,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形成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
第三条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是体现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可作为业绩考核、行业表彰、信用评级以及评价市场竞争能力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水利工程项目法人、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企业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评审。
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审执行水利部公布的有关规定,其他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另行规定。
第五条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
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受理时间提前三个月向社会公告。
第六条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包括单位申请、评审审定、公示公告。
第二章单位申请第七条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情况自愿申请标准化等级评审。
等级申请原则上由低向高逐级申报,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好、创建效果显著的,也可以跨级申报,每次只能申报一个等级的评审。
第八条申请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一)已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一年以上,自评结果符合申请等级要求。
(二)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管辖的建设项目施工期为2年以上;从事水利水电施工的企业应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并承担在建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管理的工程应按要求注册登记,安全鉴定结果达到二类及以上标准。
(三)受理申请截止日前1年内不得发生死亡1人(含)以上,或者一次3人(含)以上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不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没有安全生产不良信誉记录。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标准化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对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进行安全生产评定评价,通过评价确定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的安全生产能力等级,并对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其重点环节进行检查评估,使其逐步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系统化的管理水平,以保障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推动素质提升。
下面,我们来分步骤阐述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标准化:第一步:制定计划。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计划,包括进度、内容、责任等方面的具体安排。
第二步:组织实施。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应在计划确定后,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并安排好具体实施工作,如培训、考核、评审、整改等。
第三步:建立档案。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应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档案,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过程和成果进行记录,以便日后追溯和查阅。
第四步:培训学习。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应对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培训,使其具备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基本理念和知识,并能够熟练掌握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操作流程。
第五步:督导检查。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应制定督导检查制度,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标准化工作的顺利开展。
总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标准化是一项综合性的、长期性的工作,需要项目法人有理性的规划和有力的组织,才能够达到预定的目标。
通过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可以提高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的管理水平,强化安全意识,保障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
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

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司水利工程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司对水利工程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履行情况的考核。
第三条对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设施设备安全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与重大危险源管理,职业卫生与环境保护,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档案管理等方面情况。
第四条安全生产目标考核,采取单位自评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项目法人每年应组织对有关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第五条考核评分基准分为100分,采取逐项扣分办法,每项扣分直至该项标准分扣完为止。
考核综合得分在85分以上的,评定为优秀;考核综合得分在70分至85分的,评定为合格;在70分(不含70分),评定为不合格。
考核实行安全生产事故一票否决制度,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考核不合格;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一年内发生两起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没有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处理到位的。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考核,具体按照表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表》的内容对应进行考核。
其中伤亡指标20分,施工安全达标60分,文明(创优)施工目标20分。
第六条我司将对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并上报主管部门。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为不合格的单位,将被建议拉入行业黑名单。
第七条本办法由我司安办负责解释。
XXXXXXXXXXXXXXXXX公司 XX年XX月XX日表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表。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考核标准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考核标准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考核标准1: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考核标准,为相关参与方提供明确的安全生产要求和评估依据。
2: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水利工程项目中的法人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
3:考核内容和指标3.1 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3.1.1 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 3.1.2 安全组织机构设置与职责分配- 3.1.3 安全培训与教育情况- 3.1.4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3.1.5 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编制与使用情况3.2 安全风险管理- 3.2.1 安全风险分析、评估和管控措施- 3.2.2 安全技术措施与防护设施的设置与维护情况- 3.2.3 安全检查、监测与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3.2.4 应急预案编制与演练情况3.3 安全生产记录与报告- 3.3.1 安全事故记录和报告情况- 3.3.2 安全检查、巡查记录情况- 3.3.3 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与执行情况- 3.3.4 安全生产月度报告和年度报告4:考核方法和标准4.1 考核方法- 4.1.1 现场实地考察- 4.1.2 资料审核- 4.1.3 面谈与访谈- 4.1.4 抽样调查4.2 考核标准- 4.2.1 良好:在所有考核内容和指标中均达到或超过要求- 4.2.2 合格:在大部分考核内容和指标中达到要求,但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足- 4.2.3 不合格:在较多考核内容和指标中未达到要求,存在严重问题5:考核结果与奖惩措施5.1 考核结果根据考核内容和指标的达标情况综合评定,将考核结果划分为良好、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5.2 奖惩措施- 5.2.1 良好:给予表彰和奖励,鼓励继续保持良好的安全生产状况- 5.2.2 合格:提出整改建议并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2.3 不合格:责令停工整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达到安全要求方可重新开工附件:1:安全管理制度范本3:安全风险评估表格4:应急预案编制指南法律名词及注释:1:安全生产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简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群众的基本法律。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文件编号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文件编号《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是我国水利工程领域的一项重要文件,旨在规范和提高水利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工程建设的安全与稳定。
以下是该文件的相关参考内容:一、评审标准的制定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 《安全生产标准化条例》;3. 《水利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等行业标准和规范;4. 国家及行业相关的安全生产技术要求、管理规范;5. 省级以上水利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和文件。
二、安全生产管理组织1. 法人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和权限;2.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应保证具备相应的人员配备,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3. 法人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4. 法人企业应做好安全生产档案、记录和统计工作。
三、生产设备与工艺1. 生产设备应经过专业验证和检测,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2. 生产设备应有健全的维护保养制度,定期进行检修并记录;3.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工艺流程,确保工程安全生产的可靠性。
四、安全技术措施1. 法人企业应制定并实施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保障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2. 根据危险作业环境,确定相应的作业工艺和防护措施;3. 建立巡查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五、应急管理与应急救援1. 法人企业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制度;2. 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水平;3. 配备应急救援设施和物资,确保能够及时有效进行事故应急处置。
六、人员管理与培训1. 法人企业应根据工程建设的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人员配置方案;2. 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3. 严格遵守人员准入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的专业性。
七、安全生产责任与奖惩措施1. 法人企业要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2. 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建立奖惩机制,对安全生产表现优秀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奖励和惩罚。
福建省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考评细则

7
进度管理
(8分)
进度管理
(1)无工程总体实施计划、年度实施计划的,扣2分;
(2)未按批复的项目工期进度和投资计划安排各项工作计划造成工期滞后的,滞后 1个月以上扣0.5分,滞后 3个月以上扣1分,滞后 6个月以上扣2分;
(3)未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及时办理开工相关手续的,扣2分;
(4)未及时解决工程中产生的问题,导致工期滞后的,扣2分。
8分
8
资金管理
(14分)
1、协调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1)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 60%以下,扣3分;
(2)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 60%以上,80%以下,扣2分;
(3)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 80%以上,100%以下,扣1分。
3分
2、资金使用
(1)未按项目单独核算的,扣2分;
(2)项目建设资金(含移民及工程资金)使用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扣2分;
(8 分)
1、工程验收
(1)未制定法人验收计划的,扣2分,未及时报备的,扣1分;
(2)合同完工验收、法人验收结论未及时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的扣1分;
(3)阶段验收不及时,较计划滞后的,滞后1 个月以上扣0.5 分,滞后3 个月以上扣1分,滞后6 个月以上扣2分。
4分
2、移交管理
(1)未及时处理验收遗留问题及收尾工作的,扣2分;
(2)一般设计变更未报项目主管部门备案的,每项扣1分。
4分
3
招投标管理
(8分)
(1)招标前,未应按管理权限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报告备案,扣1分。
(2)招标方式选取不当,应该公开招标的未采用公开招标,扣2分;
(3)招标信息、中标结果公告内容不全,扣1分;
(4)在招投标活动中,未及时受理、办理、答复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异议,或避重就轻,未实质性答复异议,被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的,每项扣0.5分,最多扣3分。
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2018-04-18办安监[2018]52号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提升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等有关规定,结合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实际,我部组织对2013年制定的《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评审标准》)进行了修订,现将新修订的《评审标准》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docx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docx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docx水利部安全监督司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说明一、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审等相关工作。
二、项目设置:本标准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的核心要求为基础,共设置8个一级项目、28个二级项目和149个三级项目。
三、分值设置:本标准按1000分设置得分点,并实行扣分制。
在三级项目内有多个扣分点的,可累计扣分,直到该三级项目标准分值扣完为止,不出现负分。
四、得分换算:本标准按百分制设置最终得分,其换算公式如下:评定得分=[各项实际得分之和/(1000-各合理缺项分值之和)]×100,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
目录1、目标职责(150分) (1)2、制度化管理(60分) (6)3、教育培训(60分) (10)4、现场管理(450分) (12)5、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170分) (33)6、应急管理(50分) (39)7、事故管理(30分) (41)8、持续改进(30分) (43)1、目标职责(150分)123452、制度化管理(60分)67893、教育培训(60分)10114、现场管理(450分)1213141516171819202122二级评审项目三级评审项目标准分值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评审描述实际得分4.2.12水上水下作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进行水上水下作业。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办法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水利行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实施方案》(水安监〔2011〕346号)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结合水利行业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水利部部属水利水电施工企业、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施工周期2年以上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农村水电站(网)(以下统称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二、三级和非部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的评审。
第三条水利水电施工企业评审执行《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见附件一);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评审执行《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见附件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执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见附件三)。
上述评审标准均简称《标准》,农村水电站(网)评审标准另行制定。
第四条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一级为最高。
评审等级由水利部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委员会根据外部评审得分审定。
外部评审得分满分为100分。
一级:外部评审得分大于等于90分,且各一级评审项目得分不低于应得分的70%;二级:外部评审得分大于等于80分,且各一级评审项目得分不低于应得分的70%;三级:外部评审得分大于等于70分,或得分大于等于80分,但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一级评审项目得分低于应得分的70%。
不达标:外部评审得分低于70分,或任何一项一级评审项目得分低于应得分的60%。
第五条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主要程序:(一)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参照《标准》进行自主评定;(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根据自主评定结果向水利部提出外部评审申请;(三)经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由具备资格的评审机构开展外部评审;(四)水利部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委员会审定、公告。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文件编号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文件编号 GD/T4321-2020一、引言为了提高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有效性和可持续性,根据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制定本评审标准。
二、评审对象及范围评审对象为从事水利工程的各类法人,包括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
评审范围包括项目管理体系、风险管理体系、安全技术措施、安全培训与教育、事故应急管理等方面。
三、评审标准内容 1. 项目管理体系 1.1 法人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并制定相应的责任、权限与岗位职责; 1.2 法人应建立与实际情况相适应的规章制度,规定各部门、岗位职责及运行方式; 1.3 法人应制定项目管理流程,确保施工过程的环节和操作程序合理有效; 1.4 法人应注重安全生产信息的收集、传递与沟通,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 风险管理体系2.1 法人应对工程项目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方案;2.2 法人应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对各类风险进行监控和预防;2.3 法人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提高对潜在风险的识别和防范能力;2.4 法人应建立严密的危险源管理制度,确保危险源的控制与消除。
3. 安全技术措施3.1 法人应制定安全技术标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措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3.2 法人应加强对施工设备、工具的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3.3 法人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类工程作业的安全要求和操作规定;3.4 法人应关注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与应用,提高工程施工的安全性和效率。
4. 安全培训与教育4.1 法人应制定员工安全培训计划,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4.2 法人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与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4.3 法人应建立安全教育档案,记录员工的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4.4 法人应鼓励员工参与相关安全管理培训和技能提升,促进工程安全管理水平的持续提高。
河南省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法人考核暂行办法

河南省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法人考核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落实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法人(以下简称“项目法人”)责任制,规范项目法人的行为,依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法人是指以工程项目建设为目的,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资金筹措、施工准备、建设实施、竣工验收等阶段活动的法人。
第三条项目法人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负责,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管理等负总责,并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项目法人考核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
河南省水利厅负责由水利厅及厅属单位组建的项目法人以及省重点水利建设项目法人的考核工作;省辖市水利(水务)局负责省水利厅考核范围外的,由省辖市及其所属县(市、区)组建的项目法人的考核工作;省直管试点县(市)水利(水务)局负责其组建的项目法人考核工作。
第五条项目法人考核对象为项目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等主要班子成员。
第六条项目法人考核工作坚持平时与年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实施,每年进行一次年度综合考核,并将年度最终考核结果在全省公布。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七条对项目法人的考核内容主要为两个方面,即项目法人的组建和项目法人履行职责情况。
第八条对项目法人的组建考核,主要包括:1.项目法人的设立程序是否符合水利部的相关规定;2.项目法人的人员配备是否与其承担的项目管理工作相适应;3.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是否为专职人员,人员结构是否合理。
4.项目法人是否设置了适应工程建设需要的组织机构,建立了完善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档案、信息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第九条对项目法人履行职责情况考核,主要包括:1.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组织工程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设计变更的审核与报批工作;2.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组建现场管理机构并负责任免其行政、技术、财务负责人;3.负责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开工申请报告报批手续;4.负责与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协调落实工程建设外部条件;5.依法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材料及设备等组织招标,签订并严格履行有关合同;6.组织编制、审核、上报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和建设资金申请,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年度工程建设资金,按时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严格按照概预算控制工程投资,用好、管好建设资金;7.负责监督检查现场管理机构建设管理情况,包括工程投资、工期、质量、安全生产和工程建设责任制等情况;8.负责组织制订、上报在建工程度汛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度汛措施,并对在建工程安全度汛负责;9.负责按照项目信息公开的要求向项目主管部门提供项目建设管理信息;10.负责组织编制竣工财务决算;11.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组织或参与工程验收工作;12.负责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包括对各参建单位所形成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13.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14.其他需要考核的事项。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考核标准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考核标准标准说明:一、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水利部对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二、项目设臵:本标准以2022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为基础,依据水利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22)等,共设臵10个一级指标、32个二级指标、68个三级指标。
三、分值设臵:本标准按1000分设臵得分点,并实行扣分制。
有多个扣分点的,可累计扣分,直到该项标准分值扣完为止,不出现负分。
各一级指标得分率均应60%以上,否则视为不合格。
四、缺项处理:在考核中,如出现合理缺项,该项得分为:合理缺项得分=[合理缺项所在类得分/(该类总标准分–合理缺项标准分)]某合理缺项标准分。
合理缺项依据水利部相关文件确定,或由考核专家组商定。
考核单位:考核时间:一级指标1.接受安全监督(10分)二级指标考核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实得分备注1.1办理监1.1.1按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监督手督手续续,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监(10分)督。
10分查相关文件1)未办理监督手续,该项不得分。
2.安全生产目标(60分)查相关文件和记录2.1.1项目法人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目1)项目法人未制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标管理制度,明确目标的制定、分解、10分度或未以正式文件颁布,该项不得分;2)缺少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内容,2.1安全生实施、考核等内容。
每项扣1分。
产目标的制定2.1.2项目法人制定包括生产安全事查相关文件和记录(20分)故控制目标、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目1)未制定安全生产总目标或年度目标,10分标,以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该项不得分;标等安全生产总目标和年度目标。
2)安全生产目标缺项,扣1分/项。
2.2安全生产目标的落实2.2.1项目法人根据各部门和参建单位在项目安全生产中的职责,分解项目安全生产总目标和年度目标。
查相关文件和记录10分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未分解,该项不得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考核标准
标准说明:
一、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水利部对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二、项目设置:本标准以2012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为基础,依据水利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2010)等,共设置10个一级指标、32个二级指标、68个三级指标。
三、分值设置:本标准按1000分设置得分点,并实行扣分制。
有多个扣分点的,可累计扣分,直到该项标准分值扣完为止,不出现负分。
各一级指标得分率均应60%以上,否则视为不合格。
四、缺项处理:在考核中,如出现合理缺项,该项得分为:合理缺项得分=[合理缺项所在类得分/(该类总标准分–合理缺项标准分)]×合理缺项标准分。
合理缺项依据水利部相关文件确定,或由考核专家组商定。
1
考核单位:考核时间: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考核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实得分
备注
(20分)
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防护用品,扣1分/人
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