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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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全生产)安全生

产考核体系

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体系

为强化各生产单位、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现制定智海集团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体系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集团控制指标

1、总体控制指标

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包括:生产性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设备机械事故等项合计)

2、绝对控制指标

(1)生产事故死亡人数;

(2)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

(3)火灾事故死亡人数;

(4)交通事故死亡人数;

(5)机械设备事故死亡人数。

3、相对控制考核指标

(1)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2)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3)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4、较大以上事故起数控制考核指标

(二)各分公司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集团对各分公司确定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包括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两部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考核以绝对控制指标为主,相对控制指

标为辅。

1、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1)绝对控制指标

①各类事故死亡人数;

②生产性死亡人数,其中:杜绝一次死亡1人以上事故;

③道路交通死亡人数,其中:杜绝一次死亡1人以上事故;

④火灾死亡人数;

⑤造成1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事故起数。

(2)相对控制指标

①万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②企业从业人员千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2、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生产经营计划。安全生产监管坚持属地管理和集团公司监管相结合原则,各分公司要抓好本单位所属企业安全管理,除明确由集团公司职能部门施行监管职责的范围外,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负直接管理责任。

(2)各分公司领导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分公司安委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制定完成安全生产任务的措施,形成会议纪要,严格落实会议确定事项。

(3)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实行企业一把手负责制,逐

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实行安全生产问责制度,严格考核奖惩。

(4)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按要求配齐配好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并保证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到位。积极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活动,提高安管人员管理水平。

(5)落实集团公司安排组织的安全检查工作任务。每月至少组织1次综合性安全大检查。开展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危险源申报辨识和备案工作。对于重大隐患,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重大隐患治理小组,限期整改完毕。

(6)加强应急救援基础工作。健全安全生产信息工作体系,组建安全生产信息调度中心。不断完善本辖区内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救援体系、组织机构及救援队伍,督促编制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要建立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和监控措施,积极组织综合性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做好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道路交通、消防火灾、民爆物品等重点领域和行业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8)加大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检查装备、宣传教育和安全奖励等资金投入。集团公司每年在财务预算中安排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监管力度。

(9)组织好“安全生产月”等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推广普及安全文化,营造人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推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特别是新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持证上

岗的监督检查工作。

(10)做好安全生产事故报告、抢险和调查处理结案等工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要积极组织抢救,并按照国家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报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延报,并依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调查处理,依法追究事故责任,落实事故处理决定。

(11)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按集团公司规定和要求上报安全生产有关资料,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抓好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完成集团公司安排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二、安全生产指标考核

(一)考核单位分类:

第一类:监管范围内重大危险源和伤亡人数占全集团公司比重大的区域或部门;

第二类:监管范围内不易发生伤亡事故的区域或部门;

第三类:一般管理部门;

第四类:负有协调配合任务,抢险救援和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其他单位。

根据上述原则,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具体分类。

(二)考核办法

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平时检查、半年小结和年终评价的量化考核。

1、平时检查:年初,集团公司与第一、二、三类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第四类单位安全责任。集团公司安委办对各单位

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实行跟踪检查和监督考核,每季度通报一次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2、半年小结:由集团公司安委办组织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单位进行工作督导。被督导单位对上半年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和小结,并向集团公司安委办报送书面总结材料;集团公司安委办根据平时检查情况和各单位自查情况,对照各单位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提出初步考核意见,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定后予以通报。

3、年终评价:由集团公司安委办组织考核,对本年度各有关单位完成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总评价。各责任单位要对年度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并向集团公司安委办报送书面总结材料。集团公司安委办根据平时检查、上半年小结和全年总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提出初步考核意见,提交集团公司安委会确定考核结果。

(三)考核评比

考核实行百分制,控制指标为60分,工作目标为40分。评定结果分为:优秀单位、先进单位、完成单位和未完成单位。突破杜绝项目或考核得分在完成单位分数线以下的为未完成单位。第四类单位评比与在安全监管监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安全生产创新、安全生产培训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单位评比一并进行,经集团公司安委办综合评定后,报集团公司安委会审定。

三、奖励制度

集团公司对完成年度安全生产考核指标的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和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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