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丨体育知识产权 体育相关专利保护 体育明星商标保护 体银在线训练营5月13-16日 可回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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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体育知识产权体育相关专利保护体育明星商标保护体银在线训练营5月13-16日可回放

伴随着以“知识产权与健康中国”为主题第12个中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的展开,今天迎来第20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伴随着知识产权意识的日渐提升,近年来,体育产业知识产权纠纷也频出。体育bank特别整合近年来部分体育产业知识产权纠纷案例,我们一起来看看体育产业经营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知识产权问题。

体银商学院已开设过了十季线上直播课程,受到业界内很好的反响,体银商学院将在5月联合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重磅推出体育知识产权在线训练营(第十一季),打造体育经营者知识产权必修课,赋能体育知识产权的发展。

在体育产业经营中究竟有哪些知识产权问题是我们容易忽略的?商标、专利、版权是如何体现和应用在体育产业中的?体育明星该如何保护和运营自己的IP?体育赛事的特殊标志、吉祥物形象是否可以任意使用?知识产权许可协议有哪些坑需要避免?……带着这一系列问题,一起学习体育知识产权在线训练营(第十一季)线上直播课程。

4月26日,第二十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全国各地纷纷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今年宣传周的主题为“知识产权与健康中国”,世界知识产权日的主题则是“为绿色未来而创新”。这也是继续去年世界知识产权日“奋力夺金:知识产权和体育”主题后,知识产权又一次这么紧密地和体育,和健康中国关联上。

而就在不久前体育产业内两起因知识产权引发的热点讨论还在发酵,这也更加剧了业界对体育产业知识产权问题的关注。其中之一是杭州亚组委对外宣布,2019年至今,已查处18起侵犯杭州亚运会知识产权的案件。另一起则是早已在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2016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之列的“乔丹”商标争议行政纠纷案件终于尘埃落定。

两起案件一者因侵犯特殊标志专用权、著作权、不正当竞争、不实报道引发,一者则由公司商标争议引发。这对于体育产业从业者而言,无疑也是警钟,体育产业经营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在商标使用上的“触雷”。体育bank也注意到,目前国内体育知识产权纠纷主要就集中在商标使用和赛事版权问题上,相对来说,技术性专利知识产权纠纷较少,体育用品行业比较敏感的还有外观设计专利的诉

讼,另外,电竞行业也是比较容易触发知识产权雷区的行业。

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从近年来这些体育知识产权案例中看看有哪些体育产业经营过程中易踩的雷区。

雷区一:特殊标志的使用权、著作权及衍生品权益

4月2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20)》的通知,通知强调,要加强地理标志和官方标志保护,推进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建设,着力做好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杭州亚运会的知识产权立体化保护。距离杭州亚运会还有两年时间,杭州亚运会标志就已经开始在各个渠道热门起来。包括某浙江当地的大学擅自在图书封面使用亚运相关标志侵害特殊标志专用权、某公司自称为亚组委提供空气治理服务并进行广告宣传、某网站擅自销售亚运会活动电子版海报、某网上店家擅自印制亚运会会徽图案的T恤衫进行售卖,还有某些机构借亚运会名义组织特训营、拍摄微电影等。

近日,杭州亚组委官宣已经查处18起侵犯杭州亚运会知识产权的案件。而此前,杭州亚组委已对亚运会会徽、口号、名称、吉祥物等知识产权申请特殊标志登记、著作权登记等保护,并就亚运会官网域名及近似域名进行了注册。4月1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也正式对“2022年第19届亚运会”等12件特殊标志登记申请予以核准公告。事实上,我国在运动会知识产权、运动会标志保护方面,已出台过很多规定。包括《北京市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规定》、《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深圳市

第26届世界夏季大学生运动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广东省亚运标志保护办法》、《亚洲运动会标志保护办法》、《南京市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等等。无论奥运会、亚运会,还是其他任何国际性赛事活动,在赛事官方标志的使用上都有着严格的授权,涵盖赛事周边产品在商标应用及传播推广使用、设计元素使用上都需要得到相关授权许可。体银智库专家也特别提醒体育产业从业者们在使用特殊标志进行宣传、推广借势时都要慎重,没有得到相应授权不可使用相关元素进行产品设计与相关推广。尤其是部分体育品牌在借势传播方面,擦边的界限一定要提前咨询专业人士界定明白。

雷区二:体育名人商标抢注

近年来,为了保护自己的姓名权不受侵犯体育名人越来越多。近期刚刚落定的“乔丹”商标争议也因此而引发。美国NBA著名篮球明星迈克尔·杰弗里·乔丹于2012年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撤销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乔丹公司”)在多个商品类别上注册的“乔丹”“QIAODAN”等多项商标。该案可谓旷日持久,直至今年4月8日,最高法院对美国“飞人乔丹”(AIR JORDAN)品牌状告乔丹体育商标侵权案做出行政判决,判定此前被诉裁定、一审、二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均有错误,应予撤销;终审裁定结果为乔丹体育败诉,撤销25类“乔丹+图形”商标。乔丹公司利用中文拼音与外文字母及其中文译文文字间的“擦边”申请的知识产权最终被界定为无效,这也是在人名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一次明确界定。

近年来,体育名人对姓名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已越来越强。我国法律对保护姓名权也有明确规定,我国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反不正当竞争法都将姓名权作为一种基本的人格权,其保护范围不仅包括正式的登记姓名,还包括网名、笔名、艺名、别名、化名等。

此前,体育名人还遭遇商标抢注的事件,包括姚明、易建联、林书豪、姆巴佩等体育名人姓名都曾被他人申请注册为商标。姚明就曾向武汉云鹤大鲨鱼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发起诉讼,在未经其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姚明的签名及包含姚明姓名的“姚明一代”作为商业标识在其生产的服装、鞋等商品上使用,随后,法院判决被告侵权成立。

因此,体育企业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切忌搭乘和借势体育名人姓名的知名度快车,踏实打造和塑造出耳熟能详的自主品牌才是王道,体育bank也特别提醒体育产业经营者们,自主IP一定要注意知识产权的保护,商标注册所需时间很长且不确定,一定应尽量提前、及时提出注册申请。

雷区三:赛事版权及短视频版权纠纷

在5G当道的当下,体育短视频侵权已经成为当下视频传播中非常容易踩的雷区,尽管当下很多赛事并没有为此展开诉讼纠纷,但随着体育赛事版权的渐渐明晰,之后的知识产权管理也将得到进一步强化。

事实上,赛事版权纠纷领域也已经发生过类似事件。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就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下称央视国际公司)诉上海聚力传媒技术有限公司(下称聚力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作出一审判决。央视国际公司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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