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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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实施意见-延政发〔2016〕11号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实施意见-延政发〔2016〕11号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实施意见延政发〔2016〕1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全省不动产登记工作推进现场会议精神,加快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推进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根据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为指导,以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为重点,规范不动产统一登记,严格登记管理,提高登记质量,方便群众办事,加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减少行政成本,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便民利民、政府主导,协调配合的原则。

从“方便群众办事,提供产权服务”的角度,协调处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中的矛盾和问题;建设“办事方便、资料清晰、程序简洁、结果规范”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二)坚持利于工作、政事分开,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的原则。

从有利于制度建设、有利于工作开展、方便上级指导监督的角度出发,成立隶属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要将登记指导监管和争议调解处理等行政职责与登记办理、社会服务等事务性工作分离,分别确定承担部门,减少工作交叉,强化社会服务。

(三)坚持稳定连续、信息共享,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原则。

加快推进全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

加快推进全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

加快推进全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全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及《XX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的指导意见》(X国土资发〔2022〕XX号)精神,按照省市有关部署和要求,为切实加快推进全县农村房地一体的农村房屋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确保2022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实现应发尽发,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按照“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的登记要求,依法确权,规范登记,依法依规对全县农村房屋进行房地一体的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实现“应登尽登,应发尽发”,确保2022年6月底前全县应发证房屋的发证率达到90%以上,2022年底前基本全面完成。

二、确权登记的原则(一)依法依规原则。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的规定,按照“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的原则,依法按程序开展登记。

(三)一户一宅原则。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规定的标准。

(四)实事求是原则。

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在依法依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成员宅基地予以确权登记,以保障村民合理的住房需求,逐步消化历史遗留问题,扩大确权登记发证覆盖范围。

三、确权登记的工作程序(一)申请。

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到所在村村委会、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领取、填写、提交申请表,同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申请人填写)。

2.当事人身份材料:权利人身份证明及家庭户口簿复印件(携带原件核验);代理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同时提供被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境外委托的须认证或公证。

四、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中几个问题的处理意见(一)关于农村宅基地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1.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集体成员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的,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发证。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指导意见-冀国土资发〔2015〕9号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指导意见-冀国土资发〔2015〕9号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指导意见正文:----------------------------------------------------------------------------------------------------------------------------------------------------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指导意见冀国土资发〔2015〕9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省委八届六次全会和省政府第十八次常务会议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要求,加快推进我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开展全省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责整合,将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一个部门,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信息平台“四统一”,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提高不动产交易效率,维护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

二、基本原则(一)政府主导,部门协同。

强化责任意识,省、市、县三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负总责,国土资源、机构编制、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林业、地税、法制等部门紧密协作,共同推进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组建工作,理顺关系,优化职能,提高效率,切实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的决定落到实处。

(二)整合职责,完善体系。

省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已整合到省国土资源厅。

市、县政府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尽快明确由一个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尽快形成便民高效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体系。

加快办理不动产权证工作实施方案

加快办理不动产权证工作实施方案

加快办理不动产权证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中共XX省委办公厅厅字〔20XX〕35号《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回迁安置和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的意见》、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解决历史遗留建设项目房产登记问题的通知》,根据《XX县关于解决房屋产权登记遗留问题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在解决遗留不动产登记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加快解决历史遗留不动产登记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主要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把推进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专项工作,运用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市场的手段综合施策,积极消除存量、严控增量,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确保不动产权证办证难问题得到有效化解。

二、任务目标力争到20XX年年底基本完成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

三、基本原则(一)实事求是,分类施策。

将正常办理不动产权证项目与历史遗留未办理不动产权证项目区分开来,按类确立解决问题的政策、办法和措施。

(二)民生优先,利于群众。

坚持执政为民理念,兼顾居民、企业和政府三者利益,切实保障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创新工作机制,坚持“一事一议”“特事特办”,优先解决不动产权证办理难题。

(三)依法依规,维护公平。

既要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又要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解决方式及措施通过梳理现有遗留建设项目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实际问题,各成员单位应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力争在短时间内解决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难题。

解决问题过程中涉及的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实施有效联动,确定时限,集中人员,协同办理建设项目审批、验收及会签等手续,为办理不动产登记创造有利条件。

(一)各单位要根据有关规定补办历史遗留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登记建设项目审批手续;按照从旧兼从轻原则,执行项目动工建设时的规划、建设、质量安全、消防、人防、环保等政策与技术规范。

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工作的函

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工作的函

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工作的函摘要:一、背景和目的1.不动产登记的重要性2.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工作的意义3.政策依据和现状分析二、工作目标和任务1.工作目标2.工作任务和内容3.工作时限和要求三、工作措施和责任分配1.加强组织领导2.建立协调机制3.制定详细计划4.加强人员培训5.责任分配和监督考核四、进度安排和成果预期1.进度安排2.成果预期五、保障措施1.资金保障2.技术支持和数据安全3.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正文: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工作的函不动产登记是物权管理的基石,对于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其中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的整合汇交工作尤为重要。

为了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工作,我们制定了以下工作计划:一、背景和目的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工作是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基础,也是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的前提。

当前,我国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分散在各个地区,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导致数据难以共享和利用。

因此,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工作,对于提高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工作的目标是建立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平台,实现不动产登记数据的集中管理和共享利用。

工作任务主要包括:1.清理和规范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2.建立不动产登记数据共享平台3.加强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管理三、工作措施和责任分配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工作需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具体措施包括: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汇交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2.制定详细的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3.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汇交工作的专业水平和技能。

4.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对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18〕1331号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18〕1331号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工作的函正文:----------------------------------------------------------------------------------------------------------------------------------------------------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18〕13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为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60号)有关要求,全面夯实数据基础,不断提高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服务能力,满足信息共享应用需求,现就进一步推进存量数据整合汇交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尽快实现存量现势登记数据整合汇交全覆盖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以来,各地持续推进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工作,有力支撑保障了全国统一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的建设和运行。

随着信息平台应用的不断拓展,部分市县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工作进展缓慢问题愈发突出。

截止目前,全国仍有202个市县尚未完成城镇地区不动产登记存量现势数据整合汇交工作,已汇交的部分市县整合数据也存在质量问题,比如,不动产客体数量偏少、关键信息缺失、房地未关联等,亟需进一步做好登记资料移交整理,数据清理补录、关联挂接、整合入库等完善工作,并做好与日常增量登记数据的有效衔接。

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针对所辖市县实际工作情况,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对于尚未汇交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的市县(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开展“一对一”督促指导,加大对困难市县的帮扶支持力度,务必于2018年底前实现本辖区所有市县存量现势登记数据整合入库并向部汇交全覆盖。

对于已经汇交过存量数据的市县,要持续跟进、督促完善数据成果,不断提高信息平台数据质量。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包府发〔2015〕101号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包府发〔2015〕101号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正文:----------------------------------------------------------------------------------------------------------------------------------------------------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包府发〔2015〕101号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加快推进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内政电发〔2015〕30号)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重要意义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国家经济社会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健全归属明晰、责权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夯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区、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提高行政管理效率、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为目标,以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为原则,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各项工作,尽快实现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不动产登记体系。

二、积极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各项工作(一)加快推进职责机构整合。

各有关旗县区要结合实际,按照“上下一致”原则,将土地、房屋、林地、草原等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整合到国土资源部门,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负责统一指导和监督辖区内不动产登记工作,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不动产登记局下设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副科级事业单位,负责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职责。

2024年宅基地确权加快推进全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宅基地确权加快推进全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宅基地确权加快推进全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全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国家农村改革的重要举措,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

近年来,我国宅基地确权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但在推进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

为了加快确权进度,确保全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1.明确工作思路,制定切实可行的确权登记发证流程。

2.完成全县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任务,确保农民权益得到保障。

3.提升农村不动产管理水平,为全县农村经济发展奠定基础。

三、工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2.落实工作责任。

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3.制定实施方案。

结合全县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4.加强政策宣传。

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政策,提高农民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5.开展业务培训。

对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他们熟悉政策、掌握操作流程。

6.优化工作流程。

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农民群众便捷高效地办理确权登记发证手续。

7.强化监督检查。

对工作进度和质量进行全程监控,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具体实施步骤1.调查摸底。

组织力量对全县农村宅基地进行摸底调查,明确权属关系、界址范围等基本信息。

2.权属认定。

根据调查结果,对宅基地权属进行认定,对存在争议的宅基地,通过调解、裁决等方式妥善处理。

3.登记发证。

对已认定权属的宅基地,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登记发证。

4.资料整理。

将确权登记发证过程中形成的资料进行整理归档,便于查询和管理。

五、时间安排1.2024年1-3月,开展调查摸底和权属认定工作。

2.2024年4-6月,进行登记发证和资料整理工作。

4.2024年10-12月,全面完成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工作的函

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工作的函

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工作的函尊敬的领导/相关人员:您好!我是您的文章写手,今天我将为您撰写一篇有关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工作的函的文章。

一、介绍不动产登记是指对土地和房屋等不动产权利状况进行认定和登记,是一个国家基础性的公共服务事项。

而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则是指过去一段时间内已发生的,但尚未整合和汇交的不动产登记数据。

二、背景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存在整合汇交工作的背景是多方面的。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不动产权益的交易和转移日益频繁。

对于不动产相关的交易、法律纠纷解决、土地利用规划等方面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

而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的整合汇交,将有助于提供全面、准确、便捷的不动产信息,为社会各界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三、意义和价值1. 规范市场秩序: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工作可以加强对不动产市场的监管和管理,规范市场秩序。

通过整合存量数据,可以实现对不动产交易的全程监管,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提升市场的透明度和稳定性。

2. 便利人民群众: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工作可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利的公共服务。

通过整合存量数据,可以实现不动产信息的公开和查询,方便市民了解和处理自己的不动产权益问题,提升公众满意度。

3. 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工作是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

通过整合存量数据,可以提升土地资产运营效率,加速土地资源的流转和开发利用,促进地方经济的快速增长。

四、挑战与问题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工作面临一些挑战与问题。

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庞大且分散,整合汇交难度较大。

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之间的数据孤岛现象较为突出,数据共享合作机制亟待建立。

数据质量和安全问题也是亟待解决的难题。

五、对策与建议为了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工作,我对以下几点进行建议:1. 加强政策支持:制定完善的政策和法规,推动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工作的顺利进行。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布日期】2020.06.16•【字号】青自然资规字〔2020〕102号•【施行日期】2020.06.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其他规定正文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各区、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底基本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是党中央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区、市工作推进速度出现迟缓,总体工作进度滞后。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84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19〕101号)、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安局联合下发的《青岛市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方案》(青自然资规字〔2019〕228号)和《关于印发<做好全市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实施方案>》(青自然资规字〔2020〕49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准确把握工作重点(一)力争在2020年底前完成全市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不动产权籍调查,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率90%以上,基本实现“应登尽登”,基本建成各级农村不动产登记基础数据库,初步实现数据汇交,基本实现不动产登记城乡全覆盖。

(二)要以未确权登记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为工作重点,已完成农村房地一体权籍调查且具备登记条件的,要尽快完成房地一体的不动产登记;未开展权籍调查的,要尽快开展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完成房地一体的不动产登记;已完成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但没有完成农房调查的,要尽快补充调查农房信息,完成房地一体的不动产登记。

不动登记情况汇报

不动登记情况汇报

不动登记情况汇报根据公司要求,我对不动产登记情况进行了汇报,以下是具体情况:一、不动产登记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共计拥有不动产资产58处,其中包括商业用地、办公楼、生产厂房等。

这些不动产资产分布在各个地区,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持。

二、不动产登记更新情况。

为了确保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公司定期对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更新和核实。

截止目前,已完成对50处不动产资产的登记更新工作,确保了登记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不动产登记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

在不动产登记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包括登记信息不完整、登记证明材料缺失等。

针对这些问题,公司已经采取了相应的解决措施,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了登记信息的补充和整改工作。

四、不动产登记工作改进计划。

为了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公司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完善登记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加强对登记证明材料的审核和核实,确保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同时,公司还将加强对不动产登记政策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提高员工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重视和认识,确保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不动产登记工作成效。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公司不动产登记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得到了有效提升,为公司的经营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持。

六、不动产登记工作展望。

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强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不断完善登记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提高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以上就是我对公司不动产登记情况的汇报,希望能够得到领导的认可和支持,同时也欢迎领导对不动产登记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公司不动产登记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3.03.14•【字号】浙自然资规〔2023〕3号•【施行日期】2023.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3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2023年3月14日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基本原则(一)以民为本、先行先办。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将建设单位责任与群众利益相分开,对量大面广、急难愁盼的问题率先处理,提供便捷高效的办理途径,在坚决维护群众合法利益的同时,要依法依规查处建设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尊重历史、实事求是。

聚焦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摸清历史遗留问题产生的根源,充分尊重历史成因以及政策法规逐步完善的实际,充分考虑群众的办证需求,紧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及时处理化解基层矛盾。

(三)明确主体、分类处置。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根据“缺什么补什么、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级政府要对造成不动产“登记难”的前端难点问题开展分类梳理,研究制定处置方案,职能部门要通过完善各类审批手续,补齐办理所需的相应资料。

二、处置措施(一)适用范围。

2021年1月4日前国有建设用地上已经出售的城镇住宅,未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或转移登记,造成购房人“办证难”,合法权益无法保障的历史遗留问题可按下列问题类型妥善处置。

县级不动产登记工作进展情况报告3篇

县级不动产登记工作进展情况报告3篇

县级不动产登记工作进展情况报告3篇县级不动产登记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1篇按照州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县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确保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顺利实施,按照州国土资源局的部署和要求,县国土资源局及早谋划、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前期准备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工作进程。

1、高度重视,认真学习。

州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县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文件下发后,我局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进行了学习,做到准确理解和把握国家对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要求和政策动态,为县顺利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做好政策支撑工作。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的通知》,对整合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职责、工作要求等进行了明确。

2、成立了领导小组。

20xx年7月3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7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3、制定了联席会议制度。

20xx年7月7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县不动产登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召开了会议,商议了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人员编制等问题。

4、下发了不动产登记职能整合文件。

20xx年8月19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等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提出了相关的工作要求。

5、成立了不动产中心,内设不动产股县编办核定了机构人员编制共计4人。

二、存在的问题。

不动产登记中心人员还未到位,办公场所还未解决。

三、下步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开展好不动产工作的前期工作,同时按照时间安排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县级不动产登记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2篇一、总体进展情况自2020年3月18日,XX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成立以来,与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数据一直无法对接共享,造成企业及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时,需跑多个部门重复提交资料,成为企业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

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工作的函

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工作的函

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工作的函尊敬的XXX部门:我方在此函中向贵部门汇报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工作的进展,并提出相关建议。

根据我方的调研和分析,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工作对于推动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完善和提高不动产市场的透明度具有重要意义。

我方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加快整合汇交工作的进度,现将具体情况向贵部门汇报如下:一、整合汇交工作的背景和意义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指的是已经存在的、但尚未纳入不动产登记系统的不动产信息。

这些数据的整合和汇交工作对于建立完善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保障不动产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具有重要作用。

通过整合存量数据,可以实现以下目标:1.提高不动产市场的透明度:整合存量数据可以使市场参与者更加了解市场供需情况,减少信息不对称,提高市场交易的效率和公平性。

2.保障不动产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整合存量数据可以帮助确保不动产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防止不动产领域的欺诈和非法行为。

3.优化政府决策和资源配置:通过整合存量数据,可以为政府决策提供准确的不动产市场信息,帮助政府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城市规划和房地产政策的科学制定。

二、整合汇交工作的进展情况我方已经制定了整合汇交工作的详细计划,并根据计划开展了一系列工作,目前进展如下:1.数据清理和整合:我方组织专业团队对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进行清理和整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同时,通过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整合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与其他相关数据,实现数据的全面整合。

2.数据标准化和格式转换:为了保证整合后的数据能够与不动产登记系统对接,我方对数据进行标准化和格式转换,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可读性。

3.数据质量控制:我方建立了严格的数据质量控制机制,对整合后的数据进行质量检查和验证,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4.数据汇交和更新:我方与相关部门进行密切合作,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方式,汇交整合后的数据,并及时更新数据,确保数据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林权)登记工作的建议

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林权)登记工作的建议

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林权)登记工作的建议在当今社会,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经济的快速发展,不动产登记的重要性愈发凸显。

特别是林权登记,这不仅涉及到森林资源的管理,也直接关系到农民的生计与生态环境的保护。

因此,加快推进不动产(林权)登记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我们要认识到不动产登记对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深远影响。

林权作为一种特殊的产权,涉及到众多农村居民的利益。

通过明确的林权登记,农民能够获得合法的土地使用权,从而提高他们的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

而且,林权登记有助于保护森林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

在推进林权登记的过程中,有几个关键的方向需要关注。

一方面,要提升公众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很多农民对于林权的概念仍然模糊,缺乏必要的知识与信息。

为了让更多人了解林权登记的意义,可以通过宣传活动、讲座和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向他们普及相关知识。

比如,邀请专家到村里举办讲座,让农民们明白如何进行登记,登记后能带来哪些实惠。

这种面对面的交流,能让他们更直观地理解林权的重要性。

另一方面,相关部门的引导和支持也至关重要。

各级相关部门应该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林权登记的具体工作,简化登记流程,减少不必要的手续。

同时,相关部门可以通过优惠,如减免相关费用,鼓励农民积极参与到林权登记中来。

比如,某些地区可以试行“绿色通道”,让那些符合条件的农民快速完成登记,这样不仅能提升登记效率,还能激励更多人加入到这项工作中。

在实际操作中,建立高效的信息系统也是不可或缺的。

很多地方由于缺乏统一的信息平台,导致登记工作滞后。

通过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将各类数据整合起来,可以让登记工作更加高效和透明。

例如,可以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将林权信息数字化,方便农民随时查询,也便于相关部门进行管理。

这种数字化转型,能极大地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让登记工作更有序进行。

除了以上几点,还要强调,保护生态环境与林权登记并不矛盾,反而可以形成良性互动。

林权登记能够有效遏制乱砍乱伐的现象,促进森林的可持续发展。

不动产登记亮点工作情况汇报

不动产登记亮点工作情况汇报

不动产登记亮点工作情况汇报根据国家不动产登记工作相关规定,我局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亮点工作,不断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提高登记效率,保障登记质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现将我局不动产登记亮点工作情况进行汇报。

一、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建设为提高不动产登记工作效率,我局不断加大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建设力度。

通过引进先进技术和系统,不断完善系统功能,提高系统性能,提升数据质量。

自去年以来,我们对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进行了多次升级,并与相关部门系统进行了对接,实现了不动产登记数据的共享和互通。

二、开展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为了方便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我局积极开展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工作。

在各城市及重点区域设立了不动产登记窗口,为群众提供便捷的办理渠道。

同时,我们还开通了不动产登记服务热线,通过电话咨询和预约方式,帮助群众解决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中的疑问。

三、加强不动产登记宣传培训为增强不动产登记的知晓率和理解度,提高广大群众对不动产登记制度的认同感和参与度,我局开展了大规模的不动产登记宣传培训活动。

在各乡镇村设立宣传点,制作不动产登记宣传资料并进行发放、宣传片和宣传画展播放和展览,以便于向广大农村群众普及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相关知识。

四、提高不动产登记监督检查力度为保障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公正、公平和规范,我局加强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

建立健全了不动产登记监督检查机制,通过定期抽查和重点监督检查,加强对不动产登记权属确认和登记事项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的检查,确保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规范实施。

五、加强不动产登记业务队伍建设我局注重加强不动产登记业务队伍建设,通过举办专业培训、技能比赛和案例研究等形式,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

同时,我们还加大对优秀业务人员的奖励力度,激励其发挥更大的工作潜力。

六、积极探索不动产登记服务新模式为适应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发展需求,我局积极探索不动产登记服务新模式。

通过合作开发线上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线上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便利渠道。

不动产登记部门的项目工作汇报

不动产登记部门的项目工作汇报

不动产登记部门的项目工作汇报尊敬的领导及各位同事:我是不动产登记部门的一员,今天很荣幸向大家汇报我们过去一段时间的项目工作情况。

我将按照一般项目报告的格式,分为项目目标、实施计划、执行进展、问题及解决方案、总结与展望五个部分进行陈述。

一、项目目标我们的项目目标是确保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高效、准确和公正,以便更好地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我们设定了以下几项具体工作重点:1. 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全面电子化和信息化管理,提高数据查询和分析的效率;2. 简化登记手续,优化登记服务流程,提供更便利的服务;3. 强化内部管理和监管措施,确保登记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4. 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推动不动产登记与相关数据的互联互通。

二、实施计划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我们制定了详细的实施计划,并按计划有序地展开各项工作。

具体计划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推进不动产登记系统的升级与改造,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功能完善性;2. 完善不动产登记业务规范和操作指南,确保登记业务的规范化和标准化;3. 加强培训和学习,提高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4. 与相关部门建立良好的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数据对接;5. 加强对登记信息安全的保护和监管,确保用户数据的安全性。

三、执行进展根据我们的实施计划,我们已经取得了一系列阶段性成果。

具体进展如下:1. 不动产登记系统升级与改造已经完成50%的进度,预计将在下个月顺利完成;2. 不动产登记业务规范和操作指南已经制定完成,并在全体员工中进行培训;3. 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得到了明显提升,他们能够更好地应对各种登记业务需求;4. 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与数据对接已经初步建立,进一步加强合作;5. 加强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安全保护,并制定了相应的监管制度和技术手段。

四、问题及解决方案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问题,但我们也及时采取了有效的解决方案,以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关于不动产登记工作推进情况的调查报告.doc

关于不动产登记工作推进情况的调查报告.doc

关于不动产登记工作推进情况的调查报告今天我给大家带来了关于不动产登记工作推进情况的调查报告,有需要的小伙伴一起来参考一下吧,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下面大家参考!不动产登记工作推进情况的调查报告按照年初主席会议工作安排,我委在霍顺祥副主席的带领下,先后深入到县国土、住建、房管、农林部门和部分乡镇、村(社区),采取走访调查、座谈讨论、查阅资料、现场交流等方式,对我县不动产登记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调查。

赴西充县国土资源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现场考察学习,并与华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展互动交流。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及成效从20xx年8月底“停旧换新”首发第一本《不动产权证》至今,我县始终坚持“积极推进、稳妥实施、平稳过渡”的指导思想,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方法、求实的举措,通过理顺关系、健全制度、再造流程、建设平台,助推我县不动产登记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全县共受理并完成各类不动产登记181xx件,其中颁发《不动产权证》7729件,《不动产登记证明》10388件。

主要有以下特点:(一)组织保障强劲有力。

一是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委编办、组织部、政府办、国土、住建、房管、农林、农经、财政、法制办、人社、监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不动产登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国土资源局,由国土资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并从国土、住建、房管、林业、农经等单位抽选业务骨干集中办公。

二是建立了县不动产联席会议制度,通过集体决策,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组建了专门机构,20xx年8月30日,安岳县不动产登记局、安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原财政支付中心正式挂牌成立。

县编办明确不动产登记中心编制人数40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按照“人随事走、编随人走”的原则,从房管部门划转5人,林业部门划转3人,国土资源部门划转14人;现到位编制人员24人,在岗工作人员19人,其中临聘人员7人。

关于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报告

关于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报告

关于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报告尊敬的领导:近年来,我国不动产市场发展迅速,不动产权利交易日益频繁,因此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显得格外重要。

为了加强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维护不动产市场秩序,我特撰写了本报告,以向领导提出有关建议。

一、目前存在的问题。

1.登记流程复杂,需要审批多个环节,办理时间较长。

2.部分地区不动产登记机构设施和技术水平较落后,导致登记质量不尽如人意。

3.信息不完备。

部分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资料库不够完善,信息不够准确、全面,存在遗漏等问题。

4.登记费用高。

不动产权利登记所需的费用相对较高,助长了非正规途径的出现。

二、解决途径。

1.简化登记流程,缩短办理时间。

加强部门间协作,优化资源配置,简化审批手续。

并逐步推行网上办理,提高办事效率。

2.提高登记机构设备和技术水平。

增加投入,改善登记机构的设备和技术,提高登记质量和准确度。

3.加强信息记录和整合,完善资料库。

加强登记机构的技术支持,引入新技术,提高信息的全面性和准确性,防止遗漏等问题的出现。

4.降低登记费用。

减少不必要的费用,优化费用结构,降低登记成本,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防止出现非法渠道。

总之,加强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对于维护市场秩序及公平竞争,保护社会公共利益,防止不动产市场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们要进一步推动不动产登记改革发展,实现全面、深入的登记制度改革。

建议领导对以上问题和解决途径进行认真研究,并积极推进该领域的改革,实现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规范化、高效化和透明化。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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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的报告
XX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的报告
县自然资源局:
一、基本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2、硬件设施不完备。

中心目前配备的电脑全是借用国土局的电脑,配置上较低,不能满足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加载不动产空间数
据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扫描数据需求,运行缓慢影响了工作效率。


印机等设备都是以前行政审批股留下来的老旧设备,除大厅外,正、副两个主任,4个股室共用一台激光打印机。

用于不动产登记数据
存储的设备是借用的“一张图”项目设备,且存储空间小,不能满
足日益增长的不动产数据存储需求,数据备份也仅通过手工备份到
移动硬盘,信息化程度不高,数据安全得不到保障。

3、窗口设置不优化。

按照自然资源部﹝2018﹞7号文件要求,
县一级不动产登记大厅受理窗口不低于5个,中心目前共设置了咨询、数据关联、受理、收费、发证等窗口7个,其中受理窗口目前
只设置了3个,因大厅场地限制,多个窗口无法设置到大厅,导致
群众办事不方便。

4、数据共享不时实。

目前房产交易与登记分离,部门之间配合
不够顺畅,交易与登记两个系统分别同时运行,系统数据不能及时
共享,经常出现数据对接不及时等情况,造成群众办事不便,社会
反响大,工作效率低,登记风险大。

5、档案管理不规范。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
关规定,不动产登记资料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管理,应当建设不动产
登记资料存放场所。

但目前所有不动产登记资料XX万余件均未整理
归档,档案资料临时占用会议室和办公室存放,存放场所面积小,
无法满足档案存放需要,且未达到安全保护标准。

6、业务能力不够强。

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后,《不动产登记暂
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及《不动产登记操
作规范》,对不动产登记工作全程予以规范指导,办理不动产登记
业务时,需对涉及到的国土、建设、林业相关的业务综合考量,各
类不动产登记业务要求普遍提高,要求工作人员要全面掌握相关业
务知识,但现有人员除个别能全面掌握相关知识外,大部分仅精通
部分内容,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7、其他登记未启动。

目前中心开展办理的业务主要是国有土地
及房屋登记,涉及集体土地、林权等登记工作还未开展,但近期前
来咨询申请办理林权、宅基地登记的群众较多,由于林业部门在XX
年就已停办林权证,不动产相关法律法规对林权不动产登记的规定
比较模糊,无可操作性,加之原林权登记档案难以利用、权籍调查
难以开展、权籍调查经费难以解决、相关部门职责不清等原因给林
权登记带来一定困难,工作进展缓慢。

宅基地登记所需要件资料及
办事流程不明晰,登记部门和确权审批部门权责不清,需出台相关
程序及办法。

三、工作措施
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重要内容,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和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的一项基础性
工作。

要以“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办事效率、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为工作目标,以基础设施建设和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切实推进不动
产登记工作。

1、加强中心内部管理。

一是完善登记中心日常管理制度,进一
步明确不动产登记人员行为规范,落实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
任务。

二是动态分析梳理不动产登记各工作环节,尤其是审核、登
簿等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点,逐级落实廉政风险防范措施,打造清
正廉洁的不动产登记队伍。

三是建立不动产登记工作集体会商机制,定期召开会商会对不动产登记中心收集整理的疑难、遗留问题进行
集体会商决策。

四是加强业务培训,常态化开展业务知识学习,并
拓展学习内容和渠道,分期分批安排人员到市登记中心和县区登记
中心学习,切实提高不动产登记人员综合素质。

2、提升综合服务水平。

一是优化办理流程。

提高办事效率,进
一步优化受理审核流程,会同法律顾问对不动产登记要件进行梳理。

二是创新服务方式。

除继续为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外,可以为因
疾病或残疾等原因无法到登记窗口现场办理的群众提供上门服务,
为开发企业办理大批量商品房分户和预告登记提供预约服务。

三是
积极探索网上预约登记、网上查询办理进程和短信提示领取产权证
书等便民措施。

3、加强登记档案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不动产登记资料管理制度
以及信息安全保密制度,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流程。

二是待
人员配齐后立即启动现有不动产登记档案整理归档工作。

三是衔接
房管局移交房屋登记档案。

4、主动化解信访矛盾。

当前部分已售商品房不能办理分户登记
的问题较为突出,针对已反映出的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房产项目,由登记中心牵头逐一调查核实相关情况,梳理问题清单,提出合理
的解决方案,采取“一事一议”方式,逐个项目分析研判。

同时,
按照《市不动产登记联席会议第X次会议纪要》,加强和相关部门
的沟通和协调,主动协助化解各类权属纠纷,加强和林业局沟通,
确定林权不动产登记资料清单和工作流程。

四、急需解决的问题
1、人员不足问题。

经初步核算,中心共需各类工作人员35名,其中:在大厅设置权调、查询查封、咨询导服、受理、审核、登簿、缮证、收费、发证等窗口15个,共需工作人员19名;在XX等X个乡镇各设置受理窗口1个,共需工作人员8名;中心正副主任3名、综合服务人员2名、信息档案管理人员3名,共需工作人员8名。

目前中心编制共15名,需向社会购买服务人员20名,同时理顺10
名在岗不在编工作人员的人事关系。

明确股室人员划分,配齐权证
股人员。

2、硬件设施问题。

为保障不动产登记工作顺利开展,建议为升
级和配备一批硬件设施。

一是对现有的电脑能升级的进行升级,不
能升级的重新配备。

二是针对原本配备不够的情况,同时考虑到人
员的增加,新购置一批设备,包括:电脑33台、激光多功能一体机
2台、激光打印机20台、针式打印机2台、高拍仪6台等设备。


是为保障数据存储和数据安全的需求,配备数据存储和备份设备,
包括:应用服务器1台、数据库服务器1台、数据存储设备1台、
数据备份设备1台。

探索查询、发证智能化服务体系。

3、档案管理问题。

鉴于登记中心现有档案资料存放场地面积小
和安全保护不达标并占用办公室的情况,需及时确定档案保管场所,配齐档案管理相关设施设备,场地大小及配置需满足不动产登记档
案保管及安全的需要,方便整理归档的不动产登记档案及时移交到
档案室统一管理。

4、数据共享问题。

目前房管部门的交易网签和不动产登记在一
个窗口,但是在信息上还不能做到及时互通共享,税务和不动产还
不在一幢楼办公,这些因素都制约了5个工作日办结的施行,需研
究制定相关措施,开发共享软件,实现不动产、房管、税务一窗受理,实现数据实时共享,减少办事群众跑路次数,做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5、林权登记问题。

与林业部门协调,明确职责划分,制订档案
成果应用措施,明确林权纠纷调处办法,对林权登记成果存在的问
题进行梳理,出台解决办法,制订林权不动产登记资料清单及工作
流程,推动林权不动产登记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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