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电大刑事诉讼法形考作业答案版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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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电大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2017年4-6月电子文档)

2017年电大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2017年4-6月电子文档)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以自由编辑!!精品文档下载【本页是封面,下载后可以删除!】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辅导教师:谢玉庆(2010年4-6月电子文档)刑事诉讼法学作业1一、案例分析题(每题25分,共75分)第1题知识点: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基于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诉讼地位,被害人作为诉讼当事人既享有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共同的诉讼权利,也享有一些特有的诉讼权利。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害人享有的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共同的诉讼权利主要有:1、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2、申请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回避的权利及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申请复议的权利;3、对于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4、有权参加法庭调查、陈述犯罪的权利;发问权;辨认物证权;对鉴定结论等作为证据的文书发表意见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权;5、辩论权;6、对生效裁判提出申诉权等等。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害人享有的特有的诉讼权利主要有:1、报案或控告权;2、对不立案决定的知情权和申请复议权;3、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的权利;4、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5、申诉权与起诉权;6、提起自诉权;7、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不服的,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在收到请求后5日内,应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答复请求人,等等。

案情分析:本案中,被害人杨凤依法享有上述13项权利。

根据第7项特有权利,被害人杨凤对一审判决不服时,可以请求人民检察院向区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答题时要注意:1、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在诉讼中具有一定的依附性,因此他不能直接向法院提出上诉,而必须通过检察院向法院提出抗诉。

2、回答时的重点有二,即找对依据和分析案情。

只写答案不作分析只能得一小部分分数。

3、诉讼权利不仅包括共有权利,也包括特有权利,注意全面回答问题。

2017年电大2017电大刑法学(1)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2017年电大2017电大刑法学(1)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刑法学(1)作业1分析案例(每小题50分)第一题:山本某某,女,42岁,日本国籍。

马某某,男,35岁,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公民...参考答案:参看教材有关刑法的效力范围即刑事管辖权问题。

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走私毒品的,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本案中的可卡因属于毒品的一种。

山本某某违反我国的出入境管理制度,携带毒品进入我国境内,不向海关申报而选择绿色通道,意图逃避海关监管,其行为构成走私行为,构成走私毒品罪;马某某携款接货的行为属于走私行为,构成走私毒品罪。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处,都适用我国刑法;只要犯罪行为或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犯罪。

山本某某和马某某的走私行为开始于我国境外,但完成于我国境内,属于在我国境内犯罪。

同时,山本某某虽然是外国国籍,但并非是享有外交特权和外交豁免权的外国人,而马某某虽然是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公民,但其行为并不是发生在香港区域内,因而二人的行为均不属于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形,因而适用我国刑法管辖。

对山本某某和马某某的行为应适用我国刑法关于走私毒品罪的规定予以处罚,毒品的数量应以查证属实的数量计算,不进行纯度考虑。

并以此作为刑事定罪量刑的依据。

第二题:王××(男,17岁)与被害人陈××(13岁)系邻居,平素关系甚好。

一日,王××与其弟去河边洗澡...参考答案:王某的行为与陈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王某的行为构成了不作为形式的过失杀人罪。

从客观方面看,王某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

王某负有实施保护陈某安全的特定义务,这种特定义务是由王某先行的行为使陈某处于危险状态所产生的。

陈某是儿童,王某答应他将他带到离河岸七米多远处的深水处游泳,这无疑使陈某的生命处于危险状态,因而就产生了王某应当保护陈某的特定义务。

【最新试题库含答案】刑事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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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2017:篇一:《刑事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2008年春电大《刑事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刑事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答案一、案例分析1.答:①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2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自收到判决书后5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5日以内作出是否撤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享有请求抗诉权。

本案被害人杨风对一审判决不服,有权请求该区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②《刑事诉讼法教程》第52页第3段。

2.答:该市公安局负责人做法不合法。

理由:此案公安局刑侦大队副队长王某与犯罪嫌疑人张某的妹妹曾经谈过恋爱,与张某较熟,王某属于“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王某,提出回避,公安机关负责人应当允许其回避。

3.答:本案应由甲市人民法院管辖。

理由: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审判更为适宜的,可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人王某、候某、刘某的重要犯罪行为是在甲市,居住地也在甲市,本案应由甲市人民法院管辖为宜。

二、问答题:1.答:《刑事诉讼法教程》第52页第3段,第53页倒数第3行开始至第53页第2行,将此两部分内容对照,找出公诉案件被害人与自诉人在诉讼权利上的不同点与相同点。

2.答:《刑事诉讼法教程》第85页至87页,书上共列了有4种案件是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刑事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2答案一、案例分析1.答:法院的审判有错误。

理由: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4条第3 款规定:“被告人可能被判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本案周某不委托辩护人为自己辩护,人民法院应指定律师为其辩护。

2.答:公安机关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做法及理由如下:①公安机关因警力不足暂停陆某一案的侦查不符合法律规定。

2017年电大刑事诉讼法形成性考核作业册1-4答案

2017年电大刑事诉讼法形成性考核作业册1-4答案

刑事诉讼法形成性考核作业册1-4答案一、案例分析题1、(1)、被害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自收到判决书五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2)公诉案件中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主要有:请求立案;申请回避;委托诉讼代理人;要求赔偿损失;对不立案和不起诉的决定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或依法向法院提起自诉;出席法庭并陈述案情;发问被告人;参加证据调查与质证;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勘验,参加法庭辩论;对一审判决在法定期限内请求抗诉;对生效判决或裁定提出申诉要求重新审判。

2、应由甲市法院管辖为宜。

理由:《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应由犯罪行为发生地法院管辖。

同时,第25条明确规定:“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

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在本案中,被害人孙某在甲市被侯某、王某劫持上车并对其实施了犯罪行为,即犯罪行为地是甲市。

而且三被告人住所地也是在甲市,所以本案由甲市法院管辖更为适宜。

3、该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做法正确。

理由:《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2款规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决定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被决定回避的侦查人员,在回避决定作出前所进行的诉讼活动是否有效,由作出决定的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决定。

本案中,由于案情重大,时间紧迫,王某仍需参加侦查、抓捕工作。

所以不能停止侦查,不能回避。

二、简答题答:公诉案件被害人与自诉人在诉讼权利上的共同之处有:(1)申请回避;(2)委托代理人;(3)提起附带民事诉讼;(4)对不立案和不起诉的决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5)有权参加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6)对生效判决或者裁定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审判,等等。

公诉案件被害人与自诉人在诉讼权利上的差异有:自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自诉,申请撤回自诉,同被告人和解,提出上诉。

而公诉案件被害人无上述权利;被害人的请求立案权,对一审判决在法定期限内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权,也是自诉人所没有的。

2017年电大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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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以自由编辑!!精品文档下载【本页是封面,下载后可以删除!】刑事诉讼法作业11、问题:(1)本案中被害人杨凤对一审判决不服怎么办?答: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

(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有哪些诉讼权利?答:公诉案件中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主要有:请求立案;申请回避;委托诉讼代理人;要求赔偿损失;对不立案和不起诉的决定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或依法向法院提起自诉;出席法庭并陈述案情;发问被告人;参加证据调查与质证;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勘验,参加法庭辩论;对一审判决在法定期限内请求抗诉;对生效判决或裁定提出申诉要求重新审判。

2、问题:该市公安局负责人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答:合法。

因为《刑事诉讼法》第30条:对侦查人员的回避做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察。

这主要是由于侦查工作的特殊性决定的,侦查工作必须及时、迅速地进行,任何犹豫、拖延都会给侦查工作带来不应有的损失。

3、问题:本案应由哪个法院管辖为宜?为什么?答:本案应由乙市法院管辖为宜。

因为:根据法律规定,确定地区管辖的原则有两个:一是以犯罪地人民法院为主,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为辅的原则;二是以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为主,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为辅的原则。

按理由两市法院都可受理此案。

但此案的犯罪行为虽然始于甲市,终于乙市,犯罪结果发生在乙市,有乙市公安机关侦破,该案犯罪行为恶劣,犯罪事实清晰,乙市公安机关侦破后,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乙市法院受理更方便,有利于及时打击犯罪。

二、问答题:1、在公诉案件中被告人和被害人在诉讼权利上有哪些异同?答: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共同的诉讼权利有:(1)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2)申请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回避的权利及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申请复议的权利;(3)对于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4)有权参加法庭调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经审判长许可向被告人、证人、鉴定人发问;对公诉人、辩护人向法庭出示的物证进行辨认;对当庭宣读的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发表意见;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5)有权参加法庭辩论,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与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展开互相辩论;(6)有权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法提出申诉,等等。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刑事诉讼法学》形考任务一试题及答案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刑事诉讼法学》形考任务一试题及答案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刑事诉讼法学》形考任务一试题及答案选择一项:A.刑事诉讼B.民事诉讼C.经济诉讼D.行政诉讼题目2狭义的刑事诉讼指的是()。

选择一项:A.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的侦查.起诉活动B.公检法三机关依法进行的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活动C.公安机关侦查案件的诉讼活动D.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进行的审判活动题目3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是()。

选择一项:A.监督与被监督B.领导与被领导C.指导与被指导D.相互独立题目4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执行的诉讼职能,应属于()。

选择一项:A.监督职能B.辩护职能C.审判职能D.控诉职能题目5下列人员中不能担任诉讼代理人的是()。

选择一项:A.普通公民B.机关、团体的代表C.正在被执行刑罚的人D.律师题目6下列有关证人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选择一项:A.因作证减少的收入,证人可以向司法机关要求补偿B.证人只能是自然人C.司法机关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定证人D.在侦查期间,证人有权要求侦查机关为其保密题目7下列各项中,属于犯罪嫌疑人权利的是()。

选择一项:A.如实回答侦查人员的讯问B.接受司法机关依法进行的侦查C.执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D.辨认证据题目8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有如下权利()。

选择一项:A.查阅案卷材料,为刑事辩护作准备B.申请鉴定或者勘验C.提供法律咨询D.要求解除强制措施题目9下列机关中不享有侦查权的是()。

选择一项:A.军队保卫部门B.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保卫部门C.监狱D.人民检察院题目10选择一项:A.有关国家机密的案件B.涉及公民个人稳私的案件C.外国人犯罪的案件D.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题目1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围上的分工称为()。

选择一项:A.专门管辖B.地域管辖C.职能管辖D.审判管辖题目12不属于人民检察院自行立案侦查处理的案件是()。

选择一项:A.非法拘禁犯罪B.贪污贿赂犯罪C.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犯罪D.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题目13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的人民法院审判。

2017年电大2017电大法律文书形考任务001-005

2017年电大2017电大法律文书形考任务001-005

XX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检刑诉字[2013] XX号被告人刘XX,男,19XX年X月X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汉族,初中文化,XX省XX县人,XX市XX公司职工,家住XXXXX,暂住XX市XX公司平房3排13号。

2012年8月,因打骂一起工作的勤杂工牟XX,受到行政警告处分;2012年9月,因偷拿公司职工香烟8包、衬衫一件和250元等财物,受到记过处分。

2013年5月10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XX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15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XX市看守所。

被害人许XX,XX市XX公司经理。

本案由XX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刘XX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13年5月20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本院受理后,于同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现查明:2013年2月,被告人刘XX因为在XX公司工作期间有偷摸的行为而未能发到2012年度的奖金,遂对XX公司经理许XX怀恨在心,蓄谋报复杀人。

2013年5月10日,被告人刘XX 上班后,到公司木工房找朱XX谎称要修理桌椅借来羊角锤一把、木工凿一把,藏于宿舍床下。

中午12时许,被告人刘XX到办公楼一层值班室,伺机杀人。

下午1时30分许,被告人刘XX趁许XX在3楼333房间午休之际,借故支开同在333房间休息的经理秘书侯XX,并将房门反锁,取出随身携带的羊角锤、木工凿,用羊角锤猛击许XX头部二、三十下,后又对许XX的面部、颈部、胸部使劲用羊角锤敲打木工凿十余下,造成许XX颅骨粉碎性骨折、脑组织外溢,面部、颈部、胸部伤口流血不止,当即死亡。

案发后当日,被告人刘XX在逃逸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1、作案工具羊角锤、木工凿; 2、证人朱XX、侯XX等人的证言;3、被告人刘XX的供述;4、现场勘查笔录;5、法医鉴定结论等。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XX报复杀人,致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新试题库含答案】2017年中央电大刑法学(1)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

【最新试题库含答案】2017年中央电大刑法学(1)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

2017年中央电大刑法学(1)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篇一:2015年电大【刑法学(2)】形成性考核册答案【刑法学(2)】形成性考核册答案作业一:分析案例(每小题50分)第一题:【案情】王某,男,44岁,某医院职工。

【问题】对王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罚(处理原则)?为什么?答:对王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爆炸罪。

1、王某构成爆炸罪。

王某为了杀害刘某,实施爆炸,造成1死亡3伤,其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因而构成爆炸罪,而不是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

王某非法制造爆炸物的行为本已构成犯罪,但由于该行为与爆炸行为之间具有牵连关系,依照处理牵连犯的原则,应依照爆炸罪处罚而不实行数罪并罚。

2、根据刑法第115条规定,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3、此前实施的故意伤害罪,因情节轻微,又有自首情节,可以免除刑事责任。

第二题:【案情】谢某,男,26岁,××市公交公司121路车队司机。

【问题】对于谢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理(处理原则)?为什么?答案1:对于谢某的行为应该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属于危险犯.这里有故意伤害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罪两种罪名的想象竞合,区别这两者之间的主要点是区别两种罪名的客体方面,故意伤害罪的的客体是固定的人,而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公共安全指不特定的人群或者公\私财务.在此案中对于人群的数量和人员的出现是不确定的,因此应该按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罚!处理原则应该是按一罪处罚,这个属于事实上的一罪,本案的情节和谢某的主观方面处罚,依据受伤群体的程度和国家受损害的程度,对谢某的行为进行处罚!在此案中也许有人会认为有过失的行为,另外要说明的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不存在过失的情形.因为本罪要求作案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答案2:1、谢某构成交通肇事罪。

谢某为抢道,实施了超车的行为,主观上出自故意,以致12人被撞倒乱倒受伤,并与120路车发生碰撞,造成9人受伤。

国开形成性考核01707《刑事诉讼法学》形考任务(1-5)试题及答案

国开形成性考核01707《刑事诉讼法学》形考任务(1-5)试题及答案

国开形成性考核《刑事诉讼法学》形考任务(1-5)试题及答案(课程ID:01707,整套相同,如遇顺序不同,Ctrl+F查找,祝同学们取得优异成绩!)形考任务1(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40分,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题目:1、下列案件中,一般应该公开审理的是()。

【A】: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B】:外国人犯罪的案件【C】:涉及公民个人稳私的案件【D】:有关国家机密的案件答案:外国人犯罪的案件题目:2、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

【A】:可以为其委托辩护人【B】: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C】:不能开庭【D】:可以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答案: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题目:3、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的时间是从()。

【A】:提起公诉之日起【B】: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时起【C】: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D】: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答案: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题目:4、在一起抢劫案中,被告人杨某,男,17岁;被害人陈某,男,19岁;崔某是杨某的辩护律师,武某是陈某的诉讼代理人。

在本案中,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人员可以是()。

【A】:陈某的母亲【B】:武某【C】:杨某的母亲【D】:崔某答案:杨某的母亲题目:5、依据有关规定,当事人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

【A】:可以口头方式提出【B】: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C】:可以不提出理由【D】:应当在开庭审理之前提出答案:可以口头方式提出题目:6、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赵某指出,公诉人的书记员李某曾在侦查阶段担任鉴定人,并据此要求李某回避。

对于赵某的回避申请,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检察院检察长决定【B】:法庭应以符合法庭回避情形为由当庭作出回避决定【C】: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法院院长决定【D】:法庭应以不属于法定回避情形为由当庭驳回答案: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检察院检察长决定题目:7、下列哪种情形中,当事人的回避申请应被同意?()。

电大刑诉法答案(形考一)培训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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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刑诉法答案(形考一)电大刑事诉讼法答案(形考一)(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40分,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1.解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责任问题的诉讼活动是()。

A.民事诉讼B.行政诉讼C.刑事诉讼D.经济诉讼2.狭义的刑事诉讼指的是()。

A.公安机关侦查案件的诉讼活动B.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的侦查.起诉活动C.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进行的审判活动D.公检法三机关依法进行的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活动3.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是()。

A.指导与被指导B.监督与被监督C.领导与被领导D.相互独立4.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执行的诉讼职能,应属于()。

A.控诉职能B.辩护职能C.监督职能D.审判职能5.下列人员中不能担任诉讼代理人的是()。

A.律师B.普通公民C.机关、团体的代表D.正在被执行刑罚的人6.下列有关证人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证人只能是自然人B.司法机关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定证人C.在侦查期间,证人有权要求侦查机关为其保密D.因作证减少的收入,证人可以向司法机关要求补偿7.下列各项中,属于犯罪嫌疑人权利的是()。

A.执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B.辨认证据C.接受司法机关依法进行的侦查D.如实回答侦查人员的讯问8.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有如下权利()。

A.提供法律咨询B.申请鉴定或者勘验C.要求解除强制措施D.查阅案卷材料,为刑事辩护作准备9.下列机关中不享有侦查权的是()。

A.人民检察院B.军队保卫部门C.监狱D.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保卫部门10.下列案件中,一般应该公开审理的是()。

A.有关国家机密的案件B.涉及公民个人稳私的案件C.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D.外国人犯罪的案件1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围上的分工称为()。

A.职能管辖B.审判管辖C.地域管辖D.专门管辖12.不属于人民检察院自行立案侦查处理的案件是()。

电大刑诉法答案(形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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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刑诉法答案(形考一)电大刑事诉讼法答案(形考一)(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40分,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1.解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责任问题的诉讼活动是()。

A.民事诉讼B.行政诉讼C.刑事诉讼D.经济诉讼2.狭义的刑事诉讼指的是()。

A.公安机关侦查案件的诉讼活动B.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的侦查.起诉活动C.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进行的审判活动D.公检法三机关依法进行的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活动3.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是()。

A.指导与被指导B.监督与被监督C.领导与被领导D.相互独立4.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执行的诉讼职能,应属于()。

A.控诉职能B.辩护职能C.监督职能D.审判职能5.下列人员中不能担任诉讼代理人的是()。

A.律师B.普通公民C.机关、团体的代表D.正在被执行刑罚的人6.下列有关证人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证人只能是自然人B.司法机关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定证人C.在侦查期间,证人有权要求侦查机关为其保密D.因作证减少的收入,证人可以向司法机关要求补偿7.下列各项中,属于犯罪嫌疑人权利的是()。

A.执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B.辨认证据C.接受司法机关依法进行的侦查D.如实回答侦查人员的讯问8.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有如下权利()。

A.提供法律咨询B.申请鉴定或者勘验C.要求解除强制措施D.查阅案卷材料,为刑事辩护作准备9.下列机关中不享有侦查权的是()。

A.人民检察院B.军队保卫部门C.监狱D.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保卫部门10.下列案件中,一般应该公开审理的是()。

A.有关国家机密的案件B.涉及公民个人稳私的案件C.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D.外国人犯罪的案件1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围上的分工称为()。

A.职能管辖B.审判管辖C.地域管辖D.专门管辖12.不属于人民检察院自行立案侦查处理的案件是()。

2017年电大刑事诉讼发学形成性考核册(电大专科)

2017年电大刑事诉讼发学形成性考核册(电大专科)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以自由编辑!!精品文档下载【本页是封面,下载后可以删除!】作业1一、名词解释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有期徒刑或者拘投刑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公安机关执行并由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的刑罚执行制度。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立案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也就是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立案权限范围的划分。

侦查是指刑事诉讼中的侦查机关为了查明犯罪事实、抓获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采用有关强制性措施的活动。

一般从立案开始,到案件作出是否移送起诉的决定时止。

死刑复核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查核准所遵循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

二、简答题1.审判人员、检查人员、侦查人员回避的理由有哪些?刑诉法规定 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第三十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2.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章附带民事诉讼第七十七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017年电大刑事诉讼法学 形成性考核册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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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以自由编辑!!精品文档下载【本页是封面,下载后可以删除!】暂予监外执行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有期徒刑或者拘投刑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公安机关执行并由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的刑罚执行制度。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立案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也就是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立案权限范围的划分。

侦查侦查是指刑事诉讼中的侦查机关为了查明犯罪事实、抓获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采用有关强制性措施的活动。

死刑复核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报请对死刑有核准权的人民法院审查核准应遵守的步骤、方式和方法,它是一种特别的程序。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回避的理由有哪些?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有哪些?1、原告人必须是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即法律中所说的被害人。

2、有明确的被告人,有赔偿的具体请求和事实理由。

3、被害人的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即两者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试述刑事审判的主要特征。

1、审判程序启动的被动性。

2、裁判者的中立性,裁判者中立性不仅指法院应法中立,更重要的是指具体实施审判活动的法官应当中立。

3、审判过程的公开性和民主性。

侦查侦查是指刑事诉讼中的侦查机关为了查明犯罪事实、抓获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采用有关强制性措施的活动。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2017年电大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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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以自由编辑!!精品文档下载【本页是封面,下载后可以删除!】《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4参考答案作业1:一、1.(1)有权向法院或检察院申诉,人民法院认为其申诉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04条所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审判。

(2)见教材第66-67页。

2. 应是合法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可以自行申请或由负责人决定回避。

”在本案中,王某系侦查人员,曾与张某妹妹谈过恋爱,但这不足以构成必须回避的理由,上其一;其二王某因对张某较熟,有利于对张某的侦查及抓捕工作;其三,刑事诉讼法规定回避的规定同时,规定回避的决定权公安局侦查人员回避由公安负责人决定;其四,王某是否回避决定作出前,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王某仍应继续尽职尽责地完成工作。

3. 本案应由甲市法院管辖较适宜。

一是犯罪行为,包括犯罪预备、主要犯罪行为实施(劫持女青年孙某的行为均是在甲市境内),主要证据集中在甲市,便于公检法迅速全面收集证据,查清案件事实,也便于法院审理核实证据,便于正确及时审判案件。

二是被告人、受害人均是甲市人,在审理过程中,便于甲市群众了解案情,对被告人押送又比较方便,但本案应不公开审理。

应相对保护受害人的隐私权。

二、1.见教材第66页。

2.见教材第112页。

作业2:一、1.有错误。

理由是:(1)应指定律师为其辩护,因开庭审理前按周某罪行其有可能被判死刑;(2)不应公开审理此案。

因此案系有强奸罪行,涉及被害人的隐私;(3)判决错误。

此案周某虽有杀人行为,但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抢劫。

在抢劫中为了灭口而致人死亡的,只是加重情节。

故判决应改为判处周某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为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或审判的顺利进行,依法责令其不得擅自离开住所或指定的居所,并对其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

国开电大刑事诉讼法学形考作业一参考答案

国开电大刑事诉讼法学形考作业一参考答案

题目1.解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责任问题的诉讼活动是()。

A. 经济诉讼B. 刑事诉讼C. 行政诉讼D. 民事诉讼【答案】:刑事诉讼题目2.狭义的刑事诉讼指的是()。

A. 公安机关侦查案件的诉讼活动B. 公检法三机关依法进行的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活动C. 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进行的审判活动D. 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的侦查.起诉活动【答案】: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进行的审判活动题目3.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是()。

A. 相互独立B. 指导与被指导C. 领导与被领导D. 监督与被监督【答案】:领导与被领导题目4.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执行的诉讼职能,应属于()。

A. 监督职能B. 辩护职能C. 审判职能D. 控诉职能【答案】:监督职能题目5.下列人员中不能担任诉讼代理人的是()。

A. 机关、团体的代表B. 正在被执行刑罚的人C. 律师D. 普通公民【答案】:正在被执行刑罚的人题目6.下列有关证人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因作证减少的收入,证人可以向司法机关要求补偿B. 在侦查期间,证人有权要求侦查机关为其保密C. 司法机关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定证人D. 证人只能是自然人【答案】:司法机关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定证人题目7.下列各项中,属于犯罪嫌疑人权利的是()。

A. 执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B. 如实回答侦查人员的讯问C. 接受司法机关依法进行的侦查D. 辨认证据【答案】:辨认证据题目8.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有如下权利()。

A. 申请鉴定或者勘验B. 要求解除强制措施C. 查阅案卷材料,为刑事辩护作准备D. 提供法律咨询【答案】:要求解除强制措施题目9.下列机关中不享有侦查权的是()。

A. 军队保卫部门B.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保卫部门C. 人民检察院D. 监狱【答案】: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保卫部门题目10.下列案件中,一般应该公开审理的是()。

A. 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B. 涉及公民个人稳私的案件C. 外国人犯罪的案件D. 有关国家机密的案件【答案】:外国人犯罪的案件题目1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围上的分工称为()。

2017年电大刑事诉讼法形考作业答案版本

2017年电大刑事诉讼法形考作业答案版本

刑事诉讼法形考作业(1)一, 案例分析题1.答:(1)本案中被害人杨凤一审判决不服时,她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人民检察院在收到这一请求后5日内,应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答复请求人.(2)公诉案件的被害人的诉讼权利有:1.对于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和有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2.对侦查人员以及鉴定人员,翻译人员,书记员有《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要所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有权申请他们回避;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有权申请复议一次;3.有权参加法庭调查,在法庭上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可以向被告人发问;有权向证人发问和质证;有权辩论,鉴别物证,听取书面证言及其他证据文书,并就上述证据向法庭陈述意见,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新的鉴定和勘验;4.有权参加法庭辩论,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与公诉人,其他当事人,辩护人等相互辩论;5.有权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认为其申诉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所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审判;6.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7.有权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委托诉讼代理人.为此,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8.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不服的,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人民检察院在收到这一请求后5日内,应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答复请求人.2.答:该市公安局负责人的做法合法.因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正在办理案件的侦查人员,在有关回避决定作出前,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因为侦查是一种特殊的诉讼活动,必须保持它的及时性与连续性.如果停止侦查活动,等候对回避要求的处理决定,犯罪现场就可能因为没有及时勘验检查而被破坏,犯罪痕迹可能被毁灭.证据难以收集,犯罪分子也可能逃跑,从而贻误破案时机,严重影响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不利于同犯罪行为作3.答:本案应由乙法院管辖.因为对于案件的管辖应本着有利于公安.司法机关调查证据,保证办案质量;有利于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节省人力,物力和时间;有利于群众旁听案件,接受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监督.从而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本案要确定管辖,必须解决"犯罪地","居住地","主要犯罪地","主要受理地"等地法院管辖的可行性问题.本案的犯罪行为开始于甲市,但轮奸行为分别实施于甲,乙两市,可以说甲,乙两市都是犯罪地.至于何者为主要犯罪地,不好分清.虽然劫持和强奸行为始发于甲市,但作为本案的一个重要情节女青年陈某被轮奸并被抛出车外,被告驾车逃跑,则发生在乙市.由"居住地"法院审判,要符合"由居住地法院审判更为适宜"这一条件,而本案并不适合.再者本案发案在甲市,破案却在乙市,是由乙市公安机关侦破,并由乙市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因此,最佳的受理法院应该是乙市法院.二, 问答题:1.答::1.被害人与被告人所共同享有的诉讼权利主(1)对于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和有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2)对侦查人员以及鉴定人员,翻译人员,书记员有《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要所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有权申请他们回避;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有权申请复议一次;(3)有权参加法庭调查.(4)有权参加法庭辩论,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与公诉人,其他当事人,辩护人等相互辩论;(5)有权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申诉.(6)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二者的区别:①刑事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独立,完整的上诉权,如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判决裁定,有权在上诉期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②在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③当法庭审判员宣布辩论结束后,被告人有作最后陈述的权利;④被害人没有上诉权,而有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权利,但被害人只能就一审的判决请求抗诉,对裁定不能请求抗诉;⑤被害人有权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委托诉讼代理人.⑥被害人对于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报案或者控告,要求有关机关立案;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决定,有权获知原因,并可申请复议;对于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由后者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理由,并予以纠正;⑦对于人民检察院所作的不起诉的决定,有权获得不起诉决定书,并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要求提起公诉;对于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⑧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2.答: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有:1,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1)侮辱,诽谤案;(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3)虐待案;(4)侵占他人财物案.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2的参考答案一,案例分析1,答:(1)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如果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人民法院必须为其指定辩护人(2)本案因强奸涉及到被害人的个人隐私,不应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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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形考作业(1)一, 案例分析题1.答:(1)本案中被害人杨凤一审判决不服时,她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人民检察院在收到这一请求后5日内,应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答复请求人.(2)公诉案件的被害人的诉讼权利有:1.对于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和有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2.对侦查人员以及鉴定人员,翻译人员,书记员有《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要所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有权申请他们回避;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有权申请复议一次;3.有权参加法庭调查,在法庭上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可以向被告人发问;有权向证人发问和质证;有权辩论,鉴别物证,听取书面证言及其他证据文书,并就上述证据向法庭陈述意见,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新的鉴定和勘验;4.有权参加法庭辩论,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与公诉人,其他当事人,辩护人等相互辩论;5.有权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认为其申诉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所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审判;6.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7.有权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委托诉讼代理人.为此,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8.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不服的,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人民检察院在收到这一请求后5日内,应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答复请求人.2.答:该市公安局负责人的做法合法.因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正在办理案件的侦查人员,在有关回避决定作出前,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因为侦查是一种特殊的诉讼活动,必须保持它的及时性与连续性.如果停止侦查活动,等候对回避要求的处理决定,犯罪现场就可能因为没有及时勘验检查而被破坏,犯罪痕迹可能被毁灭.证据难以收集,犯罪分子也可能逃跑,从而贻误破案时机,严重影响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不利于同犯罪行为作3.答:本案应由乙法院管辖.因为对于案件的管辖应本着有利于公安.司法机关调查证据,保证办案质量;有利于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节省人力,物力和时间;有利于群众旁听案件,接受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监督.从而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本案要确定管辖,必须解决"犯罪地","居住地","主要犯罪地","主要受理地"等地法院管辖的可行性问题.本案的犯罪行为开始于甲市,但轮奸行为分别实施于甲,乙两市,可以说甲,乙两市都是犯罪地.至于何者为主要犯罪地,不好分清.虽然劫持和强奸行为始发于甲市,但作为本案的一个重要情节女青年陈某被轮奸并被抛出车外,被告驾车逃跑,则发生在乙市.由"居住地"法院审判,要符合"由居住地法院审判更为适宜"这一条件,而本案并不适合.再者本案发案在甲市,破案却在乙市,是由乙市公安机关侦破,并由乙市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因此,最佳的受理法院应该是乙市法院.二, 问答题:1.答::1.被害人与被告人所共同享有的诉讼权利主(1)对于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和有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2)对侦查人员以及鉴定人员,翻译人员,书记员有《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要所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有权申请他们回避;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有权申请复议一次;(3)有权参加法庭调查.(4)有权参加法庭辩论,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与公诉人,其他当事人,辩护人等相互辩论;(5)有权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申诉.(6)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二者的区别:①刑事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独立,完整的上诉权,如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判决裁定,有权在上诉期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②在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③当法庭审判员宣布辩论结束后,被告人有作最后陈述的权利;④被害人没有上诉权,而有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权利,但被害人只能就一审的判决请求抗诉,对裁定不能请求抗诉;⑤被害人有权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委托诉讼代理人.⑥被害人对于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报案或者控告,要求有关机关立案;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决定,有权获知原因,并可申请复议;对于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由后者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理由,并予以纠正;⑦对于人民检察院所作的不起诉的决定,有权获得不起诉决定书,并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要求提起公诉;对于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⑧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2.答: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有:1,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1)侮辱,诽谤案;(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3)虐待案;(4)侵占他人财物案.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2的参考答案一,案例分析1,答:(1)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如果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人民法院必须为其指定辩护人(2)本案因强奸涉及到被害人的个人隐私,不应公开审理。

2,答:,(1)本案监视居住已超过法定期限.因为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本案中从5月2日到11月7日已超过6个月.(2)解除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应及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而本案中公安机关没有通知.(3)公安机关因警力不足,暂停对本案的侦查错误。

3,答:(1)法定证据有:①物证:鞋印,金项链一条,现金一万余元,菜刀一把②鉴定结论:鞋印,血型,伤口③被害人陈述:张小妹的陈述④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李大龙的供述⑤证人证言:小王的报案⑥现场勘验笔录:(2) 直接证据:①被害人陈述:张小妹的陈述,②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李大龙的供述间接证据:①物证:鞋印,金项链一条,现金10000余元,菜刀一把②鉴定结论:鞋印,血型,伤口③证人证言:小王的报案⑥现场勘验笔录二,问答题1,完全运用间接证据认定有罪案件主要事实时必须遵守的规则有哪些答:A,必须严格遵守运用证据的一般规则 :即(1)一切证据材料所表明的事实都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否则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2)一切间接证据必须与案件主要事实存在客观联系;(3)间接证据的收集程序必须合法,方法必须科学. B,间接证据必须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C,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以及间接证据相互之间必须协调一致,没有矛盾.D,间接证据的证明体系必须足以排除其他可能性,得出的结论必须是惟一的.上述四项原则必须同时具备,才能作出有罪的认定.2,谈谈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的区别,答:(1)强制力度不同.监视居住的强制力度大与取保候审.(2)期限不同.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3)遵守规定不同.被监视居住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指其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其共同居住的人以外的其他人;被取保候审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4)方式不同.被取保候审人要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而监视居住没有此规定.《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3的参考答案一,案例分析1,答:本案应由公安机关直接受理.因为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案属于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件,刑法第257条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本案属于刑法257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况,不属于法律另有规定的,由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所以由公安机关直接受理.2,答:(1)张某拘留赵某的程序不合法。

在执行拘留时应向犯罪嫌疑人出示《拘留证》,本案中侦查人员违反上述规定.(2)在收集证人证言方面,应当个别进行,而不应集中询问.(3)拘留后超过24小时才第一次讯问嫌疑人,程序不合法。

(4)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存在下列问题:①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本案中侦查员是先肯定犯罪嫌疑人有罪的提问.②犯罪嫌疑人在第一次被讯问后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侦查人员应当告知他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本案中侦查人员拒绝律师介入的说法是违法的.③在执行拘留时应向犯罪嫌疑人出示《拘留证》,本案中侦查人员违反上述规定.④讯问过程中,侦查人员主观的,有罪推定的讯问方式违反程序;⑤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逼取供述.而本案中的侦查人员在讯问中有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违法行为.3,答:(1)检察机关在本案诉讼中有以下违反诉讼程序的规定:A,在决定逮捕后,派本案侦查员执行逮捕是错误的;逮捕应当交由公安机关执行.B,公诉人在质询证人发现被告人有新的犯罪事实后,直接当庭提出新的指控是错误的;应当向法庭申请延期审理后,追加起诉.(2)法院在一审时有以下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做法:A,辩护律师在庭审时申请传唤新的证人时,合议庭决定中止审理是错误的,这不符合中止审理的情形,应当决定延期审理.B,法庭审理中发现被告人有新的涉嫌贪污的事实时,接受辩护人请求决定延期审理是错误的,应当建议公诉人追加起诉,如公诉人同意的,应由公诉方申请延期审理.(3)二审法院在上诉期满后被告人要求撤回上诉审查后,做出准予撤回上诉的决定书是错误的。

二审法院在审查后认为原审判决正确无误,应当做出维持原判决的裁定书。

《刑事诉讼法学》形考作业4答案一,案例分析1,答:二审法院的做法不正确.二审法院发现一审刑事判决太轻,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改判. P4012,答:不合法.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报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作出予以核准的裁定;认为原判较重,不同意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可以直接改判;如果认为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或者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发回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对于重新审判的判决,可以上诉,抗诉.据此,本案不应发回重审,可以直接改判3,答:本案中公,检,法机关行为的不当之处如下:(1)当群众将崔某扭送至法院时,法院同志告知应扭送公安局的做法不当.正确的做法是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2)公安人员认为崔某符合拘留的条件就对他进行拘留,这是不当的.拘留应当办理法定手续,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签发拘留证并向犯罪嫌疑人出示后才能执行.(3)公安局到5月16日才提请批准逮捕的做法不当.依法应当在拘留后3日内提请,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7日.崔某是5月7日拘留的,5月16日已超期. (4)公安局拖延到6月22日才释放崔某的做法不当.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认为有错误时,可以要求复议,但必须立即释放崔某.(5)上级检察机关在复核后,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做法不当.复核后应当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而不是是否批捕的决定.(6)人民法院决定逮捕后,派法警将崔某逮捕归案的做法不当.因为逮捕必须由公安机关执行.(7)在审理中,崔某拒绝律师继续辩护,要求自行辩护,法院给予批准是不当的.因为,崔某是未成年人,依法必须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应当为其另行指定辩护律师.(8)判决生效后,法院将崔某交给所在单位执行是不当的.对于被判处缓刑的罪犯,应当由公安机关交其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考查.(9)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方式是错误的,应该通过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10)法院指派原合议庭庭长和另外两名审判员组建合议庭,原来参加本案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以自由编辑!!精品文档下载【本页是封面,下载后可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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