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森林督查工作实施方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8年森林督查工作实施方案有效遏制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严格执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各项制度,认真完成县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自查自评;监督检查2个州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下面是带来的2018年森林督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乡生态文明建设,及时发现和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以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省林业厅组织开展的以森林资源监测、检查、执法全覆盖为主题的森林督查,以及同时开展的县级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工作,经乡人民政府研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全国森林资源督查工作是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和中央环保督查、全国国土资源督查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创新森林资源监管方式,建立和完善长效责任和制度体系,着力解决当前森林资源监管“被动式发现、运动式查处”的问题,切实加大对违法破坏林资源行为的发现、查处、整改和恢复力度,有效遏制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确保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督促各村委会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严格执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各项制度,

提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不断开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资监函〔2018〕23号)、《**省2018年森林督查工作实施方案》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省、州、县林业主管部门关于开展2018年森林督查工作的通知,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以林地“一张图”为基础,充分应用遥感技术,建立健全“天上看、地下查”常态化的监督和执法机制,实现全乡森林资源的监测、核查、执法“三个全覆盖”为目标,确保破坏森资源违法行为及时发现、查处、整改和恢复到位,有效遏制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严格执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各项制度,认真完成县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自查自评;监督检查2个州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各类违法违规活动,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

三、工作内容

(一)县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自查自评。内容包括各村委会涉及林地面积、林地保有量、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营造林等量化指标在内的责任制建设、保障措施、工作实效和特定检查四个方面。

(二)充分应用卫星遥感技术,对各村委会森林资源利用和监管情况进行督查。内容包括林地管理情况、林木采伐管理情况、涉林案件管理情况、历年存在问题未及时整改情况以及涉及自然保护区范围的各村自然保护区管理情况。

(三)以林地“一张图”为基础,结合各村委会林地征占用、林木采伐审批许可材料,对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发我乡的27个疑似问题图斑、省林业厅下发我乡的80个疑似问题图斑进行现地核查。

四、明确职责

为做好迎接国家、省两级森林督查工作组对我乡森林资源的监测、核查、执法“三个全覆盖”、2018年全国县级人民政府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设和执行情况,以及“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三方面工作的督查检查,乡森林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乡党政办:负责全面统筹、协调、安排、部署森林督查工作,并将成立领导小组文件和工作方案及时上报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乡林业站:负责统筹、协调、落实森林督查日常工作;做好全乡森林督查的技术服务,并深入各村委会开展卫星遥感判读疑似问题图斑的全覆盖现地验证核查和举证

工作;对核查中发现的涉林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县森林公安局;协调解决突发问题,及时向县森林督查领导小组报告重大事项和工作进展情况,并做好与县林业局对接森林督查工作。

乡企业办:负责做好工业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并配合林业部门做好投资项目备案工作。

乡财政所:负责生态保护项目资金的拨付及资金使用管理到位工作。

乡国土所:负责做好矿产资源和国土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并配合林业部门做好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

乡扶贫办:负责做好扶贫建设项目监督管理,配合林业部门做好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

乡交通运输管理站:负责做好交通建设项目监督管理,配合林业部门做好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

乡水管站:负责做好水利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并配合林业部门做好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

乡农技中心:负责做好农业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并配合林业部门做好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

乡城建办:负责做好城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并配合林业部门做好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

各村委会:按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委会负责做好

辖区内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各村委成立由村委会主任任组长,村委会林管员任副组长,各村民小组小组长、护林员为成员的各村委会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的领导;制定各村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方案,及时研究部署、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压实责任和督促任务落实。

对照乡人民政府与各村委会签订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状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并对各村辖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情况全面梳理排查,负责协助乡林业站对辖区内卫星遥感判读疑似问题图斑开展现地验证核实和举证工作,对存在问题及时查处整改到位,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五、工作方法

(一)严格对照《全国县级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评分标准表》,认真开展乡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自查自评,写出自检自查报告。

(二)充分应用卫星遥感技术,对各村委会森林资源利用和监管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具体检查:

1、林地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以及临时占用林地管理情况,非法占用林地,毁林(湿)开垦等情况。

(1)使用林地或改变林地用途情况:包括建设

项目拟使用林地面积和已改变林地用途面积。经审核(批)同意的面积和违法违规使用林地面积。调查未经审核(批)同意使用林地、少审(批)多占等违法使用林地的责任单位及其责任人等情况。对违法违规使用林地查处情况。对未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是否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依法处罚,是否存在以罚代刑的问题等。

(2)办理使用林地审核(批)手续情况:包括建设工程的动工时同、工程类型,使用林地和改变林地用途的审核、审批机关,审核同意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面积。

(3)毁林(湿)开垦情况:查清受检单位是否存在毁林(湿)开垦情况,对存在的毁林(湿)开垦行为,是否依法做出处理,处理决定是否落实。

(4)土地整理情况:查清受检单位是否存在土地整理情况。

2、林木采伐管理情况。主要包括采伐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森林经营活动开展情况,乱砍滥伐情况。

(1)采伐证发放情况

是否按照《森林法》等规定办理采伐证。采伐证是否实行一小班(或一宗地)一证制,填写是否齐全、规范、准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