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控保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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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控保护管理制度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为加强热控保护的投退及系统与定值修改等工作的管理,保证热控保护的
可靠运行,有效防止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时造成损坏、事故扩大及人身伤亡,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明确了热控保护的投退及系统与定植修改等工作的范围和程序。
3、本制度适用于玉林阳光热电厂热控保护管理工作。
二、管理内容与要求
1、热控保护临时退出及其定值修改
2、机组在运行中,热控专业若需要处理影响机组安全运行的主机热控保护系统(装
置)时,必须由热控专业填写《热控保护(联锁)临时投/退申请单》(见附件一),说明申请原因及保护退出的时间和期限,如需要更改保护(含连锁,下同)定值,应同时填写《热控保护定值修改申请单》(见附件二),说明定值修改原因,经电厂总工程师批准签字后,方可退出热控保护或作定值修改:工作前,热控、运行专业人员应落实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作好记录,由当值值长布置执行。因主机设备临时消缺及发电部运行要求,需要申请临时退出主机热控保护系统(装置)或修改保护定值时,由申请部门按上述程序办理保护投退,保护定值修改手续。
3、机组在运行中,因主要辅助设备、热控设备检修或发电部运行要求,需要临时
退出主要辅助设备的保护,分别应由检修单位相关专业或发电部填写《热控保护(联锁)临时投/退申请单》,需要更改保护定值,应同时填写《热控保护定值修改申请单》,说明申请原因及保护退出的时间和期限。经运行技术总监批准后方可退出热控保护或定值修改,工作前,应落实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4、热控保护临时退出及其定值修改,热控专业应根据其性质和要求,编写保护退
出、修改、变更的技术措施,由技术部对保护退出与定值修改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审核,报总工程师批准,经当值值长许可后,由热控人员执行。
5、对于不影响机组运行的热控保护系统(装置)的检修维护工作,则由热控的相
关班组提出,经热控专业主管后专工审核后,经当值值长批准,由热控人员执行。
6、运行中,在紧急(事故)情况下,需临时退出热控保护或更改保护定值时,当
值值长按照管辖权限向有关领导提出口头申请,征得同意后,有权命令热工人员先实施,事后按规定补办审批手续。执行热控保护退出、修改的操作人员必须做好记录和交待,事后向热控专业主管汇报,并通知热控专业相关班组长。
7、执行热控保护退出及其定值的修改工作,必须由熟悉该保护系统的工作人员执
行,工作时必须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并明确监护人。工作结束后操作人员及监护人都要在《热控保护(联锁)投/退申请单》上签名。
三、热控保护投入:
1、热控保护应随主机及主要辅机运行准确可靠地投入。
2、热控专业在处理影响机组安全运行的主机热控保护系统(装置)工作完毕后,
应及时恢复和投入热控保护。
3、在主辅设备的维修工作结束后,由主辅设备所属专业工程师提出保护投入申请,
经当值值长许可后,由热控人员执行保护的投入。
①在机组启动、实验或运行等工作结束正常后,由发电部当值机长(班长)提出
保护投入申请,经当值值长许可后,由热控人员执行保护的投入。
②热控保护投入工作必须由熟悉该保护系统的工作人员进行,工作时必须有两名
以上工作人员参加,明确监护人。工作结束后操作人及监护人分别在《热控保护(连锁)临时投/退申请单》签名。
4.热控系统的改进和修改:
热控系统的改进和修改包括保护、自动联锁等系统设备及逻辑组态的修改,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申请手续。
①热控系统的改进和修改申请:
②因主要设备的异动、更改,需对热控系统进行改进和修改时,由主要辅助设备所
属专业填写《热控系统修改申请单》(见附件三),因热控系统的改进,对热控系统进行修改时,专业填写“热控系统修改申请单”应写明具体工作内容和软、硬件修改内容。
③热控专业负责编写系统修改的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报技术部审核,经总工程师
批准后由热控人员实施,并对执行的正确性负责。在没有征得制造厂的同意或总工程师批准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热控系统。
④热控系统的修改宜进行离线模拟实验,由条件时进行在线实验,验证热控系统软
件与硬件改进的正确性。
5、热控系统修改的执行:
①热控系统该应根据《热控系统修改申请单》进行。热控系统修改申请批准后,必
须经当值值长许可,方可执行。
②热控系统的修改工作,必须由熟悉该系统的工作人员进行,工作时必须有两名以
上工作人员参加,明确监护人,并对系统修改的具体操作进行核实和记录。
③热控系统修改或改进完成后,执行人与监护人共同在《热控系统修改申请单》上
签字并做必要的说明和记录,同时通知提出修改的有关人员进行验收,确认后及时按电厂《设备异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填写《设备异动通知单》,经技术部审核后,分别送发电部、技术部、技术档案室等有关部门存档,发可投入使用。
④热控专业应及时对定值变更和系统逻辑修改后的图纸进行整理,并进行组态文
件拷贝,《热控系统修改申请单》及修改后的图纸应及时存档。
6、热控保护实验
①热控保护联锁实验时间
热控保护联锁实验在下列情况下必须进行:
②设备检修后做保护联锁实验;
③保护系统(设备、定值、逻辑等)变更后,进行实验,以验证其正确性;
④保护定期实验,按运行规程执行。
⑤热控保护的实验,由热控人员负责具体的实验工作,技术部热控专工参与、发电
部有关人员及检修单位相关专业人员配合进行,热控专工和运行人员负责对热控保护动作状态和回路联动情况验收,结束后双方在“热控保护实验单”或“热控保护实验记录本”签字。
⑥热控保护实验正确并验收完毕后,根据运行规程按照本制度 2.2条规定投入运
行。
⑦热控保护实验、检修时,必须在有关操作台、机柜、盘上挂警告牌,以防误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