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热控自动逻辑修改管理办法
DCS系统逻辑及热控保护定值修改管理制度
DCS系统逻辑及热控保护定值修改管理制度1 目的为保证DCS系统安全及进一步加强热控保护定值管理,明确DCS系统逻辑及热控保护定值修改的申请、审批、执行、返回程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范围本管理制度规定DCS系统逻辑及热控保护定值修改的申请、执行的程序。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DCS系统逻辑及热控报警、联锁、保护定值修改程序的管理,适用于自备电厂。
3 职责3.1 检修维护部DCS维护专责负责填写《DCS系统逻辑及热控保护定值修改申请单》、《DCS 系统逻辑及热控保护定值修改序执行单》并负责DCS逻辑修改的执行、监护工作。
3.2 安技部、检修维护部热工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对《DCS系统逻辑及热控保护定值修改申请单》所填内容进行审核及DCS系统逻辑及热控保护定值修改的监督和验收工作。
4 管理内容与要求4.1 DCS系统逻辑修改的申请。
4.1.1 因主辅设备的异动、更改及热控保护系统自身改进而要求对DCS控制逻辑及热控报警、联锁、保护定值进行修改时,由安技部、检修维护部、发电运行部相关专业人员在热控逻辑专业会上提出,经会议讨论后形成纪要。
专业会会议纪要由安技部负责人进行审核、由生产副厂长审批后下发至与会部门,会议纪要中应写明具体软、硬件修改内容及工作落实单位。
4.1.2 对于除重要以外设备的定值修改,以及由上级单位下发的定值修改,经各专业会签后形成会签单,由生产副厂长审批后执行。
4.1.3 会议纪要或会签单下发后由检修维护部热工专业指派专责人负责具体修改工作,专责人必须是由自备电厂认可的具备DCS操作维护资质的人员担任(以下简称DCS维护专责),DCS维护专责负责填写《DCS系统逻辑及热控保护定值修改申请单》。
4.1.4 检修维护部DCS维护专责必须在《DCS系统逻辑及热控保护定值修改申请单》中详细填写逻辑修改的具体内容和必要的安全措施,同时申请单后必须附上逻辑修改前后的CAD 图。
申请单报安技部、检修维护部热工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审核签字后由检修维护部DCS维护人员具体实施。
热控车间保护修改投退管理制度
热控车间保护逻辑定值修改投退管理制度为了确保保护装置的准确投入,进一步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确保机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厂部文件及精神,特制订本制度。
1.热控保护包括热工信号、热机保护和连锁装置。
在投入运行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和试验,要逐项认真地作好记录。
2.热控保护的整定值或逻辑应符合规程规定,变更设定值或对逻辑进行修改必须办理设备异动申请手续经厂部批准或签字然后方可实施。
检验设定值应做好记录。
3.设备大、小修后机组启动前必须进行保护传动试验。
合格后如果对该系统又进行了其他工作,则要重新传动 , 最后要即时填写传动试验报告。
4.主设备投入运行时,其保护装置应随之投入。
不能投入的保护必须经车间、厂部同意并备案方可停用,班组必须积极进行整改。
超过三天,应报局(院)备案。
5.运行中的保护装置存在缺陷,须进行处理时,必须办理热机主保护工作票。
特殊情况时(紧急抢修等),可由值长 ( 单元长 ) 决定。
6.关于解除保护或投入保护以及改变设定值的各类文件的原件由车间保存,班组应备有复印件。
7.在运行中对保护用的发信器须进行重新整定时,必须用标准仪器进行校验或标定。
8.保护的投切必须有专用登记簿。
保护的投退必须有准确详细的记录( 投退原因、批准人或部门、通知人、执行人、时间等 ) ,在登记簿上必须有要求投切保护的通知人和执行人签字。
记录保存时间为两年。
保护退出超过 4 小时必须汇报车间。
9.班组对保护装置应每天进行检查,以防止保护被误切或误投。
10.对于不认真执行的班组或人员将进行严格考核。
11.本制度若与厂部文件冲突,以厂部文件为准。
发电公司设备维护部热工保护及定值修改管理制度
设备维护部热工保护及定值修改管理制度1.范围1.1本制度规定了设备维护部热工专业保护及定值修改管理的内容及检查与考核。
2总则2.1电厂热控保护系统是机组安全运行的保证,各级领导和生产管理人员都应执行本管理标准。
2.2任何工作人员都不得擅自更改保护装置的设定值,不得任意在软件上强制、改动保护功能,不得在在硬件上更改保护接线,使保护系统功能被旁路运行。
2.3公司所属机组热控装置的保护定值,联锁功能,程序控制中软件、硬件逻辑保护,协调控制系统中的联锁保护,机组及设备的控制策略和软件均属本制度管理内容。
3术语3.1保护异动:即保护设备结构的改变或保护相关的硬件和软件逻辑设计的更改或设备的拆除或增装后保护功能的改变,即永久性变动。
3.2定值修改:即原设计保护定值与实际运行工况要求不符,需要修改设定值或设备异动后需作相应的保护定值修改或由于设备缺陷需临时修改设定值。
3.3临时保护逻辑信号强制3.3.1机组启动过程中,因热控保护系统原因,不能投入的保护,采用临时逻辑信号强制。
3.3.2机组启动过程中,在系统运行参数或工况未达到要求时,采用临时保护逻辑信号强制。
3.3.3运行过程中,因运行方式更改不需要某些保护信号联锁存在或退出某些保护时,采用临时保护逻辑信号强制。
3.3.4运行过程中,因设备缺陷存在,机务、电气、热控各专业消缺工作安全措施要求,退出部分联锁保护时,采用临时保护逻辑信号强制。
3.3.5因各种试验要求,退出某些联锁保护时,采用临时保护逻辑信号强制。
3.4保护退出3.4.1机组启动过程中和正常运行时由于实际运行工况改变或运行方式临时变更;保护设备本身故障或消缺安措要求等,临时退出相关的保护,其内容同上述临时逻辑信号强制。
3.4.2在采用临时保护逻辑信号强制时,预计强制时间超过24小时,则直接采用保护退出申请程序。
3.4.3临时保护逻辑信号强制后,因故不能在24小时内恢复时,及时转入保护退出申请程序。
热工联锁保护逻辑和定值修改管理制度
5 热工联锁保护逻辑和定值修改管理制度
5.1主、辅机联锁保护定值是制造厂对设备运行规定的安全保证值,联锁保护逻辑及设定值一经投运,原则上不得随意修改。
5.2确因需要,必须对主辅设备联锁保护逻辑和保护定值作修改时,应由要求修改部门提出异动申请,填写联锁保护逻辑和定值修改申请表(格式见附件五),报策划部各单位主管审核后,经主管生产的厂级领导批准,由热工人员实施。
5.3热工人员根据修改、变更的性质和要求,编写详细操作步骤和防范措施,在实施异动修改后做好记录(格式见附件六),整理图纸资料,经策划部校审后存档。
5.4主、辅设备联锁保护逻辑和保护定值的修改应尽量安排在机组停运时实施。
5.5 所有主、辅设备联锁保护逻辑和保护定值的修改内容,应由热工专业负责在实施结束后及时以书面方式告知有关部门。
5.6 DCS系统中涉及到保护和调节等有关参数的修改,也应填写联锁保护逻辑和定值修改申请表。
5.7运行中因主、辅设备或热控设备的需要临时更改主辅设备联锁保护逻辑或保护定值时,需解除保护的应按“热工保护退投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011-热控保护定值修改及投切管理制度(CZHR-FP-203.011-2012)
热控保护定值修改及投切管理制度1 总则1.1 热控保护和联锁应随主设备可靠地投入运行,未经主管生产的公司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停用退出。
1.2 热控保护和连锁应有完备、准确的定值清单、保护逻辑框图、接线图。
热控保护的整定值和保护逻辑必须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接线、系统配置必须与图纸、技术规范书等相符,不得擅自变更。
1.3 与热控保护和连锁相关的传感器、仪表、测量装置和保护装置等,必须在规定的有效检验周期内。
1.4 接入热控保护系统的一次检测元件,有可能造成机组跳闸的就地装置或元部件,以及盘、柜内与热控保护相关的的端子排、端子都应有明显的标示。
1.5 热控保护投入运行前,其所涉及的热控信号、联锁,以及其它保护应进行检查、试验,确保其完好、准确可靠;1.6 未经主管生产的公司领导批准,运行中的装有热控保护装置的盘面或操作台面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1.7 热控保护和连锁,以及报警信号定值,应由热控专业负责采编,技术部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会审后汇编成册,经主管生产的公司领导批准后,正式下发执行。
每二年一次,对热控报警信号、保护和连锁定值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对须修改的定值经过充分论证后,按规定程序完成定值表的修改,并与核定报告一起及时归档保存。
1.8 投用的热控保护和连锁系统,应定期进行保护传动试验,定期核实、检查保护定值。
1.9 每季度热控专业应负责组织对保护和连锁的定值进行一次核实检查;有关保护定期试验的要求见热控保护试验管理制度。
1.10 热控保护和连锁的修改、检修与退出必须办理热控保护修改与投、退手续,未经主管生产的公司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停退、取消、改动保护系统或更改保护定值;热控保护和连锁修改完毕,应及时对保护定值清册和逻辑图纸进行修改,组态文件进行拷贝,并与保护修改资料一起及时存档。
1.11 重要保护系统条件、定值的修改或取消,应取得制造厂、设计单位同意,并报技术部审核,主管生产的公司领导批准、备案。
9.热电公司热工信号及逻辑、保护定值管理制度
中电投抚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热工标准实验室管理制度批准:审核:编制:中电投抚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热工专业部二〇一一年十一月热工信号及逻辑、定值变更管理制度1 目的加强热工技术监督工作,规范热工信号及逻辑、定值管理.2 范围本制度规定了热工信号及逻辑定值变更管理程序.3术语和定义逻辑:用计算机来实现控制的策略称为软逻辑,用继电器或回路直接来实现控制的称为硬逻辑.定值:按用途分保护定值、联锁定值、自动调节定值、报警定值、许可定值。
4 职责4。
3 热工专业部职责:4.3.1负责实施、检查和确认热工信号及逻辑、定值修改或异动的具体工作,并向有关部门和人员交底。
5 管理内容与方法5.1保护定值变更管理程序.经上级部门批准保护定值变更管理申请后,由热工专业部组织实施。
变更申请单应由热工专业部保存一份。
5.2逻辑变更管理程序:经上级部门批准,由热工专业部根据需求编制逻辑变更图报生技处审核,图纸经审核后再下发给专业部实施或者由专业部监督第三方实施。
所有变更手续和变更的逻辑图应由热工专业部存档保存一份(逻辑图应加盖单位图纸资料公章)。
7附件附件1:热工逻辑、保护定值变更管理流程附件2:逻辑、保护定值变更审批单附件3:热工保护定值清册件1:热工逻辑、保护定值变更管理流程附件2:热工逻辑、保护定值审批单热工逻辑修、保护定值更改审批单附件3:热工保护定值清册发(热)电公司保护定值清册生产副总:生技部主任:生技热工专工:专业专工:资料管理公章年月日编制#机组热工保护定值清册。
dcs逻辑修改管理制度
dcs逻辑修改管理制度第一部分:引言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数字控制系统(DCS)在工业自动化领域中越来越受到重视和应用。
DCS的逻辑控制系统对于生产过程的稳定和高效运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随着生产流程的复杂化和自动化程度的提高,DCS系统的逻辑修改管理也变得愈发重要。
为了确保DCS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我们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逻辑修改管理制度。
第二部分:制度建立2.1 初步设想首先,建立逻辑修改管理制度需要明确其意义和重要性。
逻辑修改管理制度是指在DCS系统中进行任何逻辑修改前需经过一定的审批和管理程序,以确保修改的正确性和稳定性。
同时,逻辑修改管理制度还包括相关文档的管理、修改记录的保留和变更的追踪等内容。
通过建立这样的制度,可以有效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降低系统故障和风险。
2.2 制度内容逻辑修改管理制度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修改审批流程:规定进行逻辑修改前需要经过哪些部门或人员的审批,以确保修改的合规性和必要性。
(2)修改记录管理:要求对所有逻辑修改进行详细的记录和归档,包括修改内容、修改时间、修改人员等信息,方便对修改过程进行追踪和溯源。
(3)变更管理:规定对已经实施的逻辑修改进行管控和跟踪,及时发现和解决因修改而引起的问题。
(4)风险评估:在进行重要的逻辑修改前,需要对修改的风险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5)培训和指导:对进行逻辑修改的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确保其对系统的理解和操作水平符合要求。
2.3 制度执行为了保证逻辑修改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需要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
首先要明确各岗位职责和权限,确保每个人员在逻辑修改管理中的角色清晰;其次要建立相关的检查和考核机制,定期对逻辑修改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对执行情况进行奖惩;最后要建立持续改进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对逻辑修改管理制度进行不断修订和完善。
第三部分:制度实施3.1 初步准备在实施逻辑修改管理制度之前,需要进行一些前期准备工作。
热控保护修改投退管理规定
关于下发《XXXXX公司热控保护修改投退管理规定》的通知公司属各生产部门:为规范我公司机组热工保护工作的管理,切实保证机组安全文明、可靠稳定的运行和检修、维护工作的有序进行,依据本公司关于“保护必须安全、稳定、可靠,保护必须正确动作”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附:热控保护修改投退管理规定二〇一〇年元月五日热控保护修改投退管理规定为规范我公司机组热工保护工作的管理,切实保证机组安全文明、可靠稳定的运行和检修、维护工作的有序进行,依据本公司关于“保护必须安全、稳定、可靠,保护必须正确动作”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热工保护及其定值的临时修改与退出1.1热工保护装置应随主设备准确可靠地投入运行,一类主保护如:锅炉汽包水位高低保护,全炉膛灭火保护、汽机轴承振动大保护等(保护清单见附页)未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不得无故停运;热工保护投入、退出程序应严格填写热工保护投退申请单并报批。
重要辅机保护(如:引风机,送风机,一次风机,汽动给水泵闸,电动给水泵,空预器,磨煤机,循环浆泵,循环泵等)的投退也应履行保护投退审批程序。
1.2运行中,因主辅设备或热工自动化设备维修,需要临时退出主辅设备的保护或更改保护定值时,应由提出部门填写热工保护投退申请单,说明申请原因及保护退出的时间和期限。
热工保护投停操作必须经过当值值长同意并办理投退申请单后方可进行。
1.3在处理事故情况下,根据需要暂时解除有关热工保护装置时,通过总工程师发令或当值值长请示总工程师同意发令批准后,热工人员方可进行工作,但事后申请单位必须补办热工保护投退手续。
1.4保护投退操作由热工人员进行,并对执行的正确性负责,运行人员负责确认。
1.5热工保护投退操作必须两人以上同时在场。
1.6进行热工保护投停操作前,执行人员必须认真核对相关资料内容与工程师站内逻辑严格相符,并填写热控保护(信号)安全措施票后方能施工。
1.7 保护投停操作完成后,执行人须在保护投退申请单上签字,并在保护投停记录本上作记录并签字。
DCS系统逻辑及热控保护定值修改管理制度
DCS系统逻辑及热控保护定值修改管理制度1 目的为保证DCS系统安全及进一步加强热控保护定值管理,明确DCS系统逻辑及热控保护定值修改的申请、审批、执行、返回程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范围本管理制度规定DCS系统逻辑及热控保护定值修改的申请、执行的程序。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DCS系统逻辑及热控报警、联锁、保护定值修改程序的管理,适用于自备电厂。
3 职责3.1 检修维护部DCS维护专责负责填写《DCS系统逻辑及热控保护定值修改申请单》、《DCS系统逻辑及热控保护定值修改序执行单》并负责DCS逻辑修改的执行、监护工作。
3.2 安技部、检修维护部热工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对《DCS系统逻辑及热控保护定值修改申请单》所填内容进行审核及DCS系统逻辑及热控保护定值修改的监督和验收工作。
4 管理内容与要求4.1 DCS系统逻辑修改的申请。
4.1.1 因主辅设备的异动、更改及热控保护系统自身改进而要求对DCS控制逻辑及热控报警、联锁、保护定值进行修改时,由安技部、检修维护部、发电运行部相关专业人员在热控逻辑专业会上提出,经会议讨论后形成纪要。
专业会会议纪要由安技部负责人进行审核、由生产副厂长审批后下发至与会部门,会议纪要中应写明具体软、硬件修改内容及工作落实单位。
4.1.2 对于除重要以外设备的定值修改,以及由上级单位下发的定值修改,经各专业会签后形成会签单,由生产副厂长审批后执行。
4.1.3 会议纪要或会签单下发后由检修维护部热工专业指派专责人负责具体修改工作,专责人必须是由自备电厂认可的具备DCS操作维护资质的人员担任(以下简称DCS维护专责),DCS维护专责负责填写《DCS系统逻辑及热控保护定值修改申请单》。
4.1.4 检修维护部DCS维护专责必须在《DCS系统逻辑及热控保护定值修改申请单》中详细填写逻辑修改的具体内容和必要的安全措施,同时申请单后必须附上逻辑修改前后的CAD图。
申请单报安技部、检修维护部热工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审核签字后由检修维护部DCS维护人员具体实施。
热控保护定值逻辑管理制度讨论稿
热控保护定值逻辑管理制度讨论稿热控保护定值逻辑管理制度一、背景随着电力系统的不断发展和电力设备的不断升级,各种故障保护设备的安装也越来越广泛,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运行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其中,热控保护装置是一种常见的故障保护装置,它可以实时监测电力设备的温度变化,一旦发现温度异常或超过设定阈值,就会通过输出信号控制断路器或补偿装置等设备,从而及时避免设备因过温而烧坏的情况。
但是,热控保护装置的定值管理问题一直以来都是电力系统运行中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
一方面,在日常运维过程中,各级运行人员需要对热控保护装置的定值进行调整和设定,以适应电力系统的实际情况;另一方面,若定值设置过低,可能导致频繁的误动作,影响电力设备的正常运行,甚至引发机组事故,给电力系统运行带来安全隐患。
因此,制定一项科学合理的热控保护定值逻辑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对电力设备的保护和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具有重大意义。
二、制定目的根据国家电力公司的要求和电力设备的实际情况,本单位制定热控保护定值逻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热控保护装置的定值管理流程,提高定值设定精度和操作规范性,减少误动作事件的发生,有效保障电力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三、制定依据1. 《电力系统保护与自动化设备定值管理规范》(DL/T 1066-2017);2. 国家电力公司有关电力设备保护方面的要求和规定。
四、管理制度1. 热控保护装置定值设定流程(1)设备投运前,应在设备相关的技术资料中记录下热控保护装置的定值;(2)设备投运后,由设备的责任人或专人根据技术要求检测热控保护装置的定值是否符合要求,具体操作如下:①核对设备的技术资料,确定热控保护装置的定值区间;②通过测温装置等设备,检测电力设备的温度变化趋势;③根据检测结果,结合设备实际情况,合理设定热控保护装置的定值。
(3)完成设备的热控保护装置定值设定后,应及时通知设备责任人和运维人员,并记录在设备维护档案中。
启动调试期间系统、逻辑、控制修改管理制度
系统、逻辑、控制修改管理制度1 范围为了使系统维护人员明确组态(系统、逻辑、控制修改)及画面修改工作的正常程序,确保电气和仪控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明确了热燃煤发电机组工程试运期间因原设计的工艺系统图,控制逻辑图、控制接线图以及画面设计不合理或有差错时修改意见的提出、审批及实施方面的管理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燃煤发电机组工程调试过程中系统、逻辑、控制修改工作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集团公司火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验收管理办法(2006年版)》《集团公司火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调试管理办法(2006年版)》Q/GDBLIII-2007启动调试过程控制程序3 职责3.1 工程管理部负责建立机组试运期间工程师站和操作员站的管理细则,并监督落实。
3.2 试运电气和仪控专业组负责调试过程中系统图、逻辑图、控制接线图和画面修改工作的具体实施。
4 管理内容与要求4.1 控制系统组态及画面修改工作只能由编程工程师进行,其他任何人员不得以工程师以上级别登陆控制系统。
根据《工程师站管理制度》中的规定,编程工程师人员名单由电气和仪控专业组组长提出,经试运指挥部批准后予以公布,控制系统包括机组DCS、机组DEH、灰硫DCS、电气NCS及ECS、化水控制PLC、输煤程控PLC等。
4.2 机组在分系统调试及整套试运过程中,调试、设计等人员如发现原设计的工艺系统图,控制逻辑图、控制接线图设计不合理或有差错时应经过分析论证后,提出修改意见,并填写《调试过程中系统、逻辑、控制修改审批/验收单》,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实施。
4.3 有关保护的修改工作必须经试运组长批准后方可进行修改,其他任何人员无权要求编程工程师进行系统组态及画面的修改工作。
4.4 审批程序及修改签证:4.4.1 由修改意见提出人填写《调试过程中系统、逻辑、控制修改审批/验收单》。
4.4.2 提出人所在的专业组组长、实施人所在的专业组长审核签字,4.4.3 涉及到设计院提供的系统图和施工图,需由设计院现场工代签字确认。
热工联锁保护逻辑和定值修改管理制度7.doc
热工联锁保护逻辑和定值修改管理制度7 热工联锁保护逻辑和定值修改管理制度批准:审核:编制:2014-1-1发布2014-1-1实施****电厂热工联锁保护逻辑和定值修改管理制度1、主辅机联锁保护定值是制造厂对设备运行规定的安全保证值,联锁保护逻辑及设定值一经投运,原则上不得随意修改。
2、确因需要必须对主辅设备联锁保护逻辑和保护定值作修改时,应由要求修改部门提出异动申请,填写《联锁保护逻辑和定值修改申请表》,报有关部门审核后,经总工程师批准,由热工人员实施。
实施完成的《联锁保护逻辑和定值修改申请表》应妥善保管。
3、热工人员根据修改、变更的性质和要求,编写详细步骤和措施,在实施异动修改后做好记录,工作结束3天内将修改后的组态图经生产技术部门校审后送厂资料室存档。
4、主辅设备联锁保护逻辑和保护定值的修改应尽量安排在机组停运时实施。
运行中因主辅设备或热控设备需要临时更改主辅设备联锁保护逻辑或保护定值时,需解除保护的应按《热工联锁保护投退出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5、因动力设备试运或特殊运行工况的要求,需强制DCS组态部分启动条件时,由当值值长填写《强制DCS部分组态条件通知单》,通知热工人员执行。
热工人员接当值值长通知后,工作人员在集控室对通知单内容进行确认无误后,签字并执行。
解除强制条件仍由当值值长填写《解除强制DCS部分组态条件通知单》,通知热工人员执行。
6、《强制DCS部分组态条件通知单》和《解除强制DCS部分组态条件通知单》记录本存放在运行值长处。
热工试验室管理制度1热工试验室管理制度实验室管理制度1.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外单位学习、参观人员应持有介绍信,按厂部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能接待。
2.室内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出入更衣换鞋,不准将雨、雨伞等潮湿物品带入计量室,准在室内吸烟,吃零食,不准大声喧哗。
3.被校仪器,仪表须经清扫无尘后,方可进入室内检定。
4.室内的仪器、仪表与设备未经许可不得随意移动或携带出门。
热控保护管理制度
热控保护管理制度热控保护系统是保证机组及辅助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装置,保护逻辑是制造厂家根据设备(主、辅设备)性能而制定的,保护定值是保护设备安全的极限值。
锅炉炉膛压力、全炉膛灭火、汽包水位、汽轮机超速、汽轮机轴向位移、汽轮机振动、汽轮机润滑油低油压等主保护在机组运行中严禁退出,其他保护被迫退出运行的,必须在24小时内恢复。
因此,在未征得设备制造厂家的同意或生产厂长(总工)批准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退出保护、改动保护定值。
为了保证热控保护的正确、可靠的投入,特制定本制度。
1. 热控保护装置热控保护装置通过采用跳闸停运、联锁逻辑(联锁启动、停止、开、关)、允许条件(启动、停止及开、关的允许逻辑)等来保证机组的安全,使受控设备不致于损坏。
热控保护装置包括相关现场设备,控制系统的相关逻辑和参数,相关电缆和接线端子以及回路。
为便于热控保护的管理,将热控保护分为主要热控保护、重要热控保护和一般热控保护。
1.1 主要热控保护为确保锅炉、汽机和发电机安全停运不至于(可能)严重损坏和出现重大不安全隐患或重要参数失去监视手段的保护,以及直接(或间接)引起机组跳闸的保护。
1.2 重要热控保护是为确保重要辅机安全停运而不至于发生严重损坏或出现严重不安全隐患的保护1.3 一般热控保护为,除主要热控保护和重要热控保护之外的热控保护。
1.4编制的《全厂热控保护清册》,确定保护名称、地址、动作条件、定值(含延时)、动作对象及结果等,报生产部审核,厂部(总工或生产厂长)批准。
并归档保存。
2. 热控保护试验2.1 热控保护试验包括静态试验、动态试验以及在运行期间的运行定期试验。
2.2 静态试验由检修部制定试验方案、组织实施并出具试验报告,运行部配合。
静态试验采用现场加物理信号或模拟信号的方法进行逻辑核查,静态试验的试验报告由热控专工验收签证。
2.3 动态试验由运行部制定试验方案、组织实施并出具试验报告,检修部配合。
动态试验是在完成静态试验的基础上对保护的输入和输出通道进行实际的校验。
热控保护管理制度
关于修订印发《热控保护管理制度》等3个制度的通知公司各单位:为了加强热控保护校验、保护试验、保护投退、保护定值修改等热控保护系统的管理,规范热控自动调节系统维护工作程序和热控控制逻辑修改工作流程,确保机组的安全、经济运行,根据热工技术监督制度的要求,参照《火力发电厂分散控制系统运行检修导则DL/T774-2001》的有关条款,公司对《热控保护管理制度》、《热控自动调节系统管理制度》、《热控逻辑修改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印发,望公司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热控保护管理制度2.热控自动调节系统管理制度3.热控逻辑修改管理制度附件:1热控保护管理制度为了保证热控保护装置的可靠运行,加强热控保护校验、保护试验、保护投退、保护定值修改等热控保护系统的管理,确保机组的安全、经济运行,根据热工监督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凡机组正常运行中,能够退出运行校验的热控保护测点,与主机同时进行校验(每六个月校验一次,用于联锁的测量设备每6个月校验一次)。
2脱硫、脱硝保护随主机设备或机械检修进行,具备条件的进行校验,不具备校验条件进行传动检查,凡属于不可拆的(设备运行中)热工保护联锁元件,只要有机械检修,热工必须进行校验。
3A、B级检修(随主机进行的)中,全部的保护联锁报警测点进行校验。
C级检修中,主保护一次元件具备条件的全部校验,其他保护、联锁随机械检修进行,具备条件的全部校验。
4每次计划检修,对主、辅机保护、联锁及信号全部传动试验。
机组运行时间超过3个月后,利用临停对保护进行传动试验。
4.1脱硫与主机保护以及脱硫脱硝内部的保护传动试验由脱硫运行牵头热控人员配合进行。
保护传动过程由运行人员必须在场见证,对传动的方法、传动结果进行确认验收。
4.2传动试验由热控专业制定传动项目计划,运行人员配合进行。
4.3各项保护试验完成后必须将保护定值、校验方法、实际动作值如实的填写到规定的热控保护传动记录台帐上。
热工保护定值DCS画面及逻辑修改保护投入退出管理制度
热工保护定值DCS画面及逻辑修改保护投入退出管理制度1. 热工保护定值DCS画面及逻辑修改热工保护是针对电站热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而设置的保护机制,其定值DCS画面及逻辑修改可以提高保护系统的可靠性和精度。
具体修改内容如下:(1)定值DCS画面修改1)针对热功率异常情况,修改显示屏上的热功率定值设定界面。
界面应显示当前热功率定值和设置上下限范围,操作人员可以通过该界面对热功率定值进行调整,以达到更精确的保护。
2)针对循环水流量异常情况,修改显示屏上的循环水流量定值设定界面。
界面应显示当前循环水流量定值和设置上下限范围,操作人员可以通过该界面对循环水流量定值进行调整,以达到更精确的保护。
3)针对蒸汽温度异常情况,修改显示屏上的蒸汽温度定值设定界面。
界面应显示当前蒸汽温度定值和设置上下限范围,操作人员可以通过该界面对蒸汽温度定值进行调整,以达到更精确的保护。
4)针对锅炉排污水流量异常情况,修改显示屏上的排污水流量定值设定界面。
界面应显示当前排污水流量定值和设置上下限范围,操作人员可以通过该界面对排污水流量定值进行调整,以达到更精确的保护。
(2)逻辑修改对于以上针对异常情况的定值修改,需要对保护逻辑进行相应的修改。
以热功率异常情况为例,修改逻辑如下:1)获取当前热功率值;2)判断当前热功率值是否超过设置的上下限;3)若未超过,则继续监测热功率值;4)若超过上限,则启动保护机制,同时触发报警信号;5)若超过下限,则停止保护机制,恢复正常工作状态。
2. 保护投入退出管理制度为了确保热工保护系统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建立保护投入退出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具体内容如下:(1)保护投入管理制度1)所有保护必须由监护人员进行投入操作,每次投入必须填写保护投入记录,包括投入时间、投入保护的类型、投入目的等信息,且需有上级主管签字确认;2)投入操作前,应先检查保护设备的状态和运行状况,确保其正常工作;3)在保护投入期间,监护人员必须随时关注保护设备的运行情况,并进行必要的监测和调整。
四川华电珙县发电有限公司热控自动保护管理制度【呕心沥血整理版】
热控自动保护管理制度版本A/0一、目的与适用范围为加强公司热控自动、保护控制系统及装置的管理,保证机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本管理制度规定了公司热控自动、保护控制系统的管理机构与职责、热控自动、保护控制系统及装置的分类、技术管理的内容、检查与考核。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热控自动、保护控制系统及装置的管理.二、管理机构与职责(一)、热工技术管理网络组成在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公司组成热工技术管理网,共分三级管理。
一级:生产技术部主任、生产技术部热工专责工程师二级:热工专业公司经理、专责工程师三级:热工专业公司班组技术专责(二)、热工技术管理网络职责1、公司总工程师职责①、从机组生产、维护角度出发,提出热控自动调节系统、保护装置的投运要求,检查督促自动、保护投入情况.②、批准切除主要自动调节系统、保护装置暂时退出运行。
③、审批自动、保护系统的控制逻辑完善和参数优化等.④、对自动、保护系统投运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技术攻关。
2、生产技术部主任职责①、经常检查热控自动调节系统、保护装置投入情况,对违反规定不投入自动、保护的情况进行考核。
热控自动保护管理制度版本A/0②、对自动、保护控制逻辑的完善和参数优化进行初审.③、督促、指导热控专责及时解决自动、保护系统投运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3、生产技术部热控专责职责①、及时协调和组织解决自动投运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组织对自动调节系统控制策略和参数的优化.对自动控制系统存在的重要缺陷、隐患或重大变更提出解决方案,由总工审批后下发执行.②、对保护的拒动和误动异常情况组织分析,对于需要进行控制逻辑的完善或定值的修改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讨论。
对保护装置存在的重要缺陷、隐患或重大变更提出解决方案,由总工审批后下发执行。
③、检查、督促自动、保护及时投入。
每月10日前对自动、保护的投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按时上报上级主管单位。
每年年底对自动、保护投入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并提出改进意见。
热控保护管理制度
热控保护管理制度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为加强热控保护的投退及系统与定值修改等工作的管理,保证热控保护的可靠运行,有效防止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时造成损坏、事故扩大及人身伤亡,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明确了热控保护的投退及系统与定植修改等工作的范围和程序。
3、本制度适用于玉林阳光热电厂热控保护管理工作。
二、管理内容与要求1、热控保护临时退出及其定值修改2、机组在运行中,热控专业若需要处理影响机组安全运行的主机热控保护系统(装置)时,必须由热控专业填写《热控保护(联锁)临时投/退申请单》(见附件一),说明申请原因及保护退出的时间和期限,如需要更改保护(含连锁,下同)定值,应同时填写《热控保护定值修改申请单》(见附件二),说明定值修改原因,经电厂总工程师批准签字后,方可退出热控保护或作定值修改:工作前,热控、运行专业人员应落实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作好记录,由当值值长布置执行。
因主机设备临时消缺及发电部运行要求,需要申请临时退出主机热控保护系统(装置)或修改保护定值时,由申请部门按上述程序办理保护投退,保护定值修改手续。
3、机组在运行中,因主要辅助设备、热控设备检修或发电部运行要求,需要临时退出主要辅助设备的保护,分别应由检修单位相关专业或发电部填写《热控保护(联锁)临时投/退申请单》,需要更改保护定值,应同时填写《热控保护定值修改申请单》,说明申请原因及保护退出的时间和期限。
经运行技术总监批准后方可退出热控保护或定值修改,工作前,应落实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
4、热控保护临时退出及其定值修改,热控专业应根据其性质和要求,编写保护退出、修改、变更的技术措施,由技术部对保护退出与定值修改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审核,报总工程师批准,经当值值长许可后,由热控人员执行。
5、对于不影响机组运行的热控保护系统(装置)的检修维护工作,则由热控的相关班组提出,经热控专业主管后专工审核后,经当值值长批准,由热控人员执行。
6、运行中,在紧急(事故)情况下,需临时退出热控保护或更改保护定值时,当值值长按照管辖权限向有关领导提出口头申请,征得同意后,有权命令热工人员先实施,事后按规定补办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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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工自动逻辑修改管理办法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职责 (1)
5 管理活动内容与办法 (1)
6 检查与考核 (2)
设备管理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燃气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标准体系工作的需要而编制,是企业标准体系建立和实施的个性标准。
目的是为了规范热工自动逻辑修改工作,明确权限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热工自动逻辑修改管理办法,确保发电机组安全、可靠和稳定运行。
本标准由设备管理部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替代了-215.07-06-2015《热工保护联锁和自动逻辑、定值修改管理办法》。
本标准起草单位:设备管理部
热工自动逻辑修改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范了公司热工自动逻辑修改管理工作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热工自动逻辑修改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L/T774-2015 《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系统检修运行维护规程》国家能源局[2014]161号《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H-216.09-38-2013 《热工技术监督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3.1 主要自动调节系统
协调控制,汽包水位控制,主汽温度控制,再热器温度控制,主汽压力控制,汽轮机转速、负荷控制,汽机轴封压力控制,汽机旁路控制,汽机凝汽器水位控制。
4 职责
4.1生产副总经理
4.1.1 负责热工重要自动逻辑修改的决策。
4.2 总工程师
4.2.1 协助生产副总经理对重大热工自动逻辑修改进行决策。
4.2.2 负责热工自动逻辑修改设备异动申请单的审批。
4.3生产技术部
4.3.1 生产技术部对本标准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4.4设备管理部
4.4.1 本标准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
4.4.2 本标准由设备管理部热控专业各岗位主要负责执行。
4.5 发电运行部
4.5.1 本标准由发电运行部协助完成。
5 管理活动内容与办法
5.1 热控自动逻辑的修改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并执行《设备异动申请单》。
5.2 任何单位或个人计划对热控自动控制逻辑进行修改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然后提请主管本项工作的副总经理批准,组织召开逻辑修改专题会,共同讨论确定。
5.3 参加专题会的人员至少应包括设备管理部相关专业室主任或专工、发电运行部运行专工以及生产技术部相关专业专工。
5.4 对于自动控制逻辑修改的原因,申请人必须提供有效、充分的数据或资料作为依据。
5.5 申请人必须做好专题会的会议纪要,并填写《设备异动申请单》,提请总工程师批准。
5.6 专题会会议纪要设计为一式四份,分别报送设备管理部、发电运行部、生产技术部和资料室。
5.7 《设备异动申请单》的执行由设备管理部热控室负责,执行逻辑修改的《设备异动申请单》必须办理热控工作票,且必须做好监护。
5.8 热控自动逻辑修改工作结束后,由设备管理部热控室填写《设备异动通知单》。
6 检查与考核
6.1 生产技术部按本标准条款,组织标准执行情况检查。
6.2 考核指标及奖惩办法详见《生产管理综合考核标准》、《安全管理考核细则》。
6.3 考核时间每季度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