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总复习
合同法期末复习知识点
一、名词解释1.【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合同的订立】指缔约人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的意思状态。
3.【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4.【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5.【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6.【承诺的撤回】是指承诺人阻止承诺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7.【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8.【缔约过失责任】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销或者不被追认,当事人一方因此受有损失,对方当事人对此有过错时,应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这种责任就是缔约过失责任。
9.【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既没有代理权,也没有令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而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所为的代理。
10.【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但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法律规定本人应负授权责任的无权代理。
11.【实际履行】也称继续履行、强制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
12.【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之权。
13.【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债的本旨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14.【不安抗辩权】因双务合同负担债务并向他方先为给付者,如他方的财产于订约时明显有减少,有难为对待给付之虞时,在他方未为对待给付或者提出担保之前,得拒绝自己的给付。
该权就是所谓不安抗辩权。
15.【债权人的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16.【债权人的撤销权】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合同法学》复习资料
《合同法》复习资料1一、名词解释1.要式合同2.承诺3.缔约过失责任4.表见代理5.代位权6.撤销权7.不安抗辩权8.提存9.买卖合同10.行纪合同二、简答题1.简述合同的概念和合同的法律特征。
2、简述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以及两者竞合后的处理方式。
三、简述题2016年7月23日,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发生一起老虎伤人事件,32岁女游客赵某中途下车,被老虎拖走,其母周某下车去追遭老虎撕咬。
最终,其母死亡,赵某受伤。
假设赵某委托你作为其代理律师,追究动物园的赔偿责任,请同学们根据自己掌握的背景知识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分析如何追究、追究何种责任?为什么?(分析内容应在400字以上)成考复习资料答案一、名词解释:1.要式合同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必须采取一定形式方能成立生效的合同。
2.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内向要约人作出的,同意要约内容的意思表示。
3.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使另一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4、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行为,如果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则该代理行为有效,被代理人应承担代理的法律后果。
5.代位权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完成履行之前,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并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构成妨害之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
6.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实施无偿处分财产或以非正常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妨害其债权实现时,依法享有的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上述行为的权利。
7.不安抗辩权是双务合同中有先为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因他方财产显著减少或资力明显减弱,有难为对待给付的情形时,在他方未为对待给付或提供担保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
8.提存是指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履行或其下落不明,或数人就同一债权主张权利,债权人一时无法确定,致使债务人难以履行时,经公证机关证明,债务人可将标的物交有关部门保存,以消灭债权债务关系。
合同法复习资料全
合同法复习资料:一、单项选择题A按我国《合同法》第33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若合同要成立,对确认书的要求是( C可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 A 财产交付时起转移B保管合同的保管人拍卖、变卖其留置的保管物所得价款( C .扣除保管费用和其他费用后将剩余部分返还寄存人保管合同自( B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C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C非格式条款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 (D非格式条款采取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的成立地为( C 合同当事人主营业地何系统的(A 首次)时间,即视为到达的时间。
承揽人擅自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任务交由第三人完成,定作人的权利有( A可以解除合同承揽合同成立后,定作人的义务有( D 定作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但要赔偿承揽人的损失撤销权行使的除斥期间情况之一,是在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时,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 B 一年从提存之日起超过(D 2O年)无人受领的物视为无主物D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且依照《合同法》第61 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若买卖合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不知道标的物在某-地点的,交付标的物的地点应当为(D 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当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支付利息期限时,借款期间不满( C 12个月)的,应当在退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 A 债务人承担F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D 五分之一),出卖人可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累计( C 6个月)不交租金的,出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关系。
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履行主要义务的,该合同( A 有效成立G根据《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对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的处理方法是( C.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公民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经营一个小饭馆,他们之间的关系属于( C合伙合同关系公序良俗原则中的公序是指社会的( B 公共秩序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 B 承担连带责任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 A承担连带责任H合同的变更,在一般情况下都是指( A依法成立的合同于其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完毕之前),由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对其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
《合同法》的复习资料(最新)
《合同法》的复习资料1、要约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
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成为受要约人、相对人和承诺人。
2、要约邀请又称为引诱邀约,是指希望他人想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3、承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即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
4、缔约过失责任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致使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时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5、免责条款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事先约定的,旨在限制或免除其未来的责任的条款。
6、格式条款指由一方当事人为了反复适用而预先制订的、并由不确定的第三人所接受的,在订立合同时不能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其主要针对某些行业频繁、重复进行的交易,为简化同样的合同的订立程序而形成的。
7、附条件的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的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的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
8、附期限的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一定的期限,并把期限的到来作为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根据的合同。
9、无权处分合同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并与相对人订立转让财产的合同。
10、双务合同、抗辩权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抗辩权是指合同债务人提出一定的合法理由,对债权人的权利主张予以拒绝的权利。
1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且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一方当事人在他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拒绝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的权利。
12、不安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形时,有中止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
13、合同义务移转又称债务承担,是指基于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的协议将债务移转给第三人承担。
14、清偿清偿又称为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实现债权目的的行为。
我国《合同法》中没有使用清偿的概念,而是规定为“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15、抵销当事人双方相互负有给付义务,将两项债务相互充抵,使其相互在对等额内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复习重点).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1999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十一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第十二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十六条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第三十八条国家根据需要下达指令性任务或者国家订货任务的,有关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合同。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
《合同法学》 课程知识 复习 学习材料 试题与参考答案
《合同法学》课程知识复习学习材料试题与参考答案一、单选题1.违约责任的确定是指当事人(B)。
A.表示要承担对方的损失B.表示要承担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且采取积极措施补救合同损失和应对方的要求继续履行合同C.已经承担了对方当事人的损失D.是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解决合同纠纷的裁判结果2.我国《合同法》规定属于实践合同的有(C)A.买卖合同B.委托合同C.赠与合同D.借贷合同3.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 C)A.格式条款B.诚信原则C.非格式条款D.法律规定4.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1年的性质为(B)。
A.诉讼时效B.除斥期间C.履行期间D.以上都不是5.合同无效后,合同中解决争议的条款(C)A.也随之无效B.视具体情况而定C.有效D.依当事人约定6.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属于(B)A.为自始无效合同B.为效力未定合同C.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D.以上都不是7.甲公司出售一批衬衫,每12件装一纸箱,乙公司向甲公司发电报订购1200件,甲公司回电告知单价,并说有充足现货,一个月内保证可以到货。
乙公司复电:“此价格可以,但请将12件装一纸箱的包装改为10件一箱的包装。
”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电报后没有回电。
一个月后,乙公司去甲公司提货,甲公司说,双方意思表示不一致,合同没有成立,故他们没有任何责任。
综上所述,下列提法正确的是(D)。
A.根据合同意思表示真实的要求,此合同没有成立B.乙公司的要求改包装的电报只能是反要约C.只有合同的全部条款完全一致,合同才能成立D.只要合同的主要条款一致,合同就能成立,故此合同成立8.中国甲企业与日本乙企业订立一份国际技术转让合同,合同中未规定应适用的法律。
现双方因转让费支付问题发生争议,乙企业在北京起诉甲企业,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应适用的法律是(D)。
A.双方协议约定B.日本法律C.国际条约D.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9.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双方代表人均在合同文本上签了字,但都未盖合同公章,不久甲方开始分批交货,乙方收货后付款。
合同法复习题
合同法复习题一、单项选择题该部分每()备选答案2-4个,只有一个是正确的。
1、下列合同中属于《合同法》调整的是()。
a.行纪合同、劳动合同、租赁合同、经销商合同b.收养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买卖合同c.代理合同、回购合同、客运合同、技术使用许可合同d.借款合同、抚养协议、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2、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a.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交错要约形式b.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批准形式c.书面形式、实际履行、口头形式d.代理形式、公证形式、鉴证形式3、甲向乙购买电脑一台,付清全部价款,乙尚未将电脑交付。
请分析下列各种情形,选择正确答案:(1)甲就所购电脑对乙享有()。
a.请求权;b.支配权;c.可能权(2)甲对乙的权利产生于()。
a.法律规定;b.甲乙双方的约定(3)第三人丙将乙库存电脑全部买断并已提货,甲向丙出示付款凭证,要求丙留下其中一台,遭到丙的拒绝。
甲应当采取的最恰当的救济措施是()。
a.请求法院判令丙排除妨碍,返还一台电脑;b.请求乙承担继续履行之违约责任;c.请求乙双倍返还已付价款;d.解除与乙的买卖合同,请求乙返还支付的价款与利息。
(4)乙因欠业主丙房租,约定将全部库存电脑抵押给丙作为将来付租金的担保,但未办理抵押登记。
如果甲先行提货,丙以抵押权优先于债权阻止之,甲可能提出的最恰当的抗辩理由是()。
a.抵押合同未生效,因为抵押物未移转占有;b.乙与丙的抵押合同在甲与乙签订买卖合同之后签订;c.抵押合同未生效,因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d.抵押合同不具有对抗甲的效力。
(5)甲对乙享有的权利的客体是()。
a.乙向甲交付电脑;b.甲购买的电脑;c.甲支付的价款。
4、合同的书面形式包括()a.合同书、电子邮件、介绍信b.电报、电话、电传、传真c.合同书、委托书、格式条款d.电子数据交换、信件、电子邮件5、下列情形中不能导致要约失约的法律事实为()a.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b.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的;c.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更改;d.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合同法期末复习重点
合同法期末复习重点【合同法期末复习重点】一、引言合同法是我国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定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建立、变更、终止合同关系的基本规则。
本文将重点回顾合同法的核心知识点,帮助读者复习和掌握这一重要法律领域。
二、合同的基本要素1. 合同的定义和要素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其要素包括合意、标的和形式。
2. 合同的合法性要求合同必须符合合法的目的、合法的形式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将被认为是无效合同。
三、合同成立与生效1. 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成立通常经历邀约、承诺和接受三个阶段,合同的成立要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和相关法律的要求。
2. 合同的生效合同的生效时效可以是立即生效、约定生效条件、约定生效时间和约定生效时效等。
四、合同的履行和风险转移1. 合同的履行要求合同的履行要求履行义务人按照约定的方式、时间和质量履行合同义务,履行义务人有义务对合同标的物进行交付。
2. 合同的风险转移在一般贸易合同中,风险通常在合同成立时转移到买方;而在特殊贸易合同中,风险转移的时间与合同的约定有关。
五、合同的变更和转让1. 合同的变更合同的变更要符合法律和合同的约定,变更合同通常需要当事人的协商一致,并经过书面形式记录。
2. 合同的转让合同权利的转让通常要经过原合同当事人的同意,且遵循法律的要求和程序。
六、合同的履行和违约1. 合同履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和合同法的规定履行合同义务,履行义务涵盖时间、方式、质量等方面。
2. 违约责任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七、合同的解除与权利救济1. 合同的解除合同可以通过协商一致解除、法定解除和法院判决解除等方式终止合同关系。
2. 权利救济当一方未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另一方可以请求违约方正确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要求赔偿等。
八、合同的无效和撤销1. 合同的无效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在成立时即不存在或者成立后被法律认定为无效。
合同法期末复习资料
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概述一.名词解释1、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合同法:广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权利义务的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简答题:1.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合同自由原则2. 诚实信用原则3. 合法原则4. 鼓励交易原则第二章:合同的成立一.名词解释1、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邀请:要约邀请又称引诱要约,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3、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在发出要约以后,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有权宣告取消要约。
4、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生效之后,将该项要约取消,从而使要约的效力归于消灭。
5、要约的失效:是指要约丧失了法律约束力,即不再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拘束。
6、承诺:所谓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7、承诺迟延:是指受要约人未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
8、承诺撤回:是指受要约人在发出承诺通知以后,在承诺正式生效之前撤回其承诺。
9、交叉要约:是指订阅当事人采取非直接对话的方式,相互不约而同的向对方发出了内容相同的要约。
10、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一方因未被其依据城市信用原则和法律规定义务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二.简答题1. 合同成立的构成要件:1. 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2. 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3. 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4. 标的可履行性(传统大陆法系有第四点)2. 要约的构成要件:(1)要约是由特定人的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反映其订立合同的基本意图。
(3)要约须是要约人向其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的。
(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5)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3. 承诺的构成要件:(1)承诺必须是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
(2)承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合同法复习资料
合同法复习资料第⼀章绪论第⼀节合同法的概念⼀、我国对合同概念的定义我国——最狭义合同说。
我国合同⽴法对合同概念的定义1、《中华⼈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之间设⽴、变更、终⽌民事关系的协议。
依法成⽴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2、《中华⼈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然⼈、法⼈、其他组织之间设⽴、变更、终⽌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份关系的协议,适⽤其他法律的规定。
⼆、合同的特征1、合同是⼀种民事法律⾏为(性质)2、合同是两⽅以上当事⼈的意思表⽰⼀致的民事法律⾏为;3、合同是以设⽴、变更、终⽌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的的民事法律⾏为;4、合同是当事⼈各⽅在平等⾃愿基础上产⽣的法律⾏为。
合同主体包括:平等的⾃然⼈、法⼈、其他组织。
三、合同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交易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第⼆节合同法的历史发展⼀、古代合同法《汉谟拉⽐法典》是最早的成⽂法。
合同主体受到严格地限制;注重合同形式⼆、近代合同法近代合同法是指资本主义⾃由竞争时期的合同法,以法国民法典中的合同制度为典型代表,以合同⾃由、抽象的平等的⼈格、个⼈责任诸原则为明显标志。
1、契约⾃由(订⽴合同、选择合同对⽅、决定合同内容、选择订约⽅式)2、契约神圣(合同优于法律,约定必须遵守)三、现代合同法1、具体⼈格的登场;2、新的交易形式逐渐普及,新的合同理念陆续诞⽣3、合同⾃由受到限制,出现了强制缔约;4、社会责任抬头;5、⼀般条款作⽤的增强6、统⼀化趋势7、劳动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增特殊性,形成⾃⼰相对独⽴于完善的体系,最终从民法中分离出去。
四、我国合同⽴法发展过程1、初创阶段(1950--1956):⼴泛运⽤合同形式固定各种经济关系。
2、曲折的发展阶段(1957--1966)3、再次被废弃阶段(1966年5⽉--1976年10⽉)4、逐步建⽴和完善(1976年⾄今);1999年3⽉5⽇颁布和施⾏了《中华⼈民共和国合同法》。
合同法总论复习
第一章合同概述合同的概念又称契约,是一种合意或协议。
《合同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特征1、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所实施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和宗旨。
3、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
①合同的成立必须有两个以上的当事人;②各方当事人必须互相作出意思表示;③当事人所作意思表示是一致的。
合同关系由主体、内容、客体三个要素组成的。
1、主体:又称合同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依照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履行债务;而债务人则应依据法律和合同负有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双方互为债权人和债务人,互有权利义务。
由于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是相对的,合同债权又称为相对权。
2、内容:债权人的权利和债务人的义务,即合同债权和合同债务。
合同是债权债务的统一体。
3、客体:债权人的行为。
在债务人尚未交付标的之前,并不能实际占有和支配该标的物,而只能请求债务人为一定的行为,故合同债权指向的对象是债务人的行为而非物。
合同关系的相对性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1、主体的相对性。
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
例外情况,如《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即“买卖不破租赁”,实际上是赋予租赁具有对抗第三人的物权效力,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某些合同关系中的债权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
2、内容的相对性。
除法律、合同另有规定外,只有合同当事人才能享有合同所约定的权利,承担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合同当事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合同当事人也不能要求任何第三人承担合同上的义务。
3、违约责任的相对性。
指违约责任只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关系以外的人,不负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也不对其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期末复习重点
(一)合同的概念合同是指作为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本质即合意的协议。
广义的合同,可以包括行政、劳动、身份、财产等不同的法律关系。
《民法典》第464条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
(二)合同的特征1.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的协议。
合同的订立主体须为两人或两人以上。
合同的成立乃各当事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
2.合同是当事人自愿签订的协议。
首先,各当事方在合同活动中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此乃订立合同的基础条件;其次,各当事方签订合同须出于自愿,一方不得将其意志强加于他方。
3.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协议。
合同当事人通过合同来设立、变更、终止他们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以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
(三)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合同的相对性指合同主要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只能基于合同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不能向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也不能擅自为第三人设定合同上的义务。
1.合同主体的相对性合同关系只能存在于合同的当事人之间,第三人并非合同的当事人;2.合同内容的相对性合同的权利义务只能由合同当事人享有和承担,合同原则上不得为他人设定权利义务;3.合同责任的相对性(1)违约责任原则上只能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关系以外的人不能向当事人主张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也不得向第三人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2)债务人因第三人的原因违约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4.例外(1)合同保全的代位权、撤销权的规定打破了合同相对性,使得债权人可以向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提起诉讼,主张权利;(2)“所有权让与不破租赁”的规定,使得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租赁物的新所有权人具有约束力;(3)分包人与承包人共同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单式联运合同中某一区段的承运人与总的承运人共同向托运人承担连带责任。
合同法复习题总结
复习题一一、单项选择题1、某校长甲欲将一套住房以50万元出售。
某报记者乙找到甲,出价40万元,甲拒绝。
乙对甲说:“我有你贪污的材料,不答应我就举报你。
”甲信以为真,以40万元将该房卖与乙。
乙实际并无甲贪污的材料。
关于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存在欺诈行为,属可撤销合同B .存在胁迫行为,属可撤销合同C .存在乘人之危的行为,属可撤销合同D .存在重大误解,属可撤销合同2、甲公司分立为乙丙两公司,约定由乙公司承担甲公司全部债务的清偿责任,丙公司继受甲公司全部债权。
关于该协议的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该协议仅对乙丙两公司具有约束力,对甲公司的债权人并非当然有效B .该协议无效,应当由乙丙两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C .该协议有效,甲公司的债权人只能请求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D .该协议效力待定,应当由甲公司的债权人选择分立后的公司清偿债务3、关于合同解除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赠与合同的赠与人享有任意解除权B .承揽合同的承揽人享有任意解除权C .没有约定保管期间保管合同的保管人享有任意解除权D .居间合同的居间人享有任意解除权4、张三、李四在火车上相识,张三怕自己到站未醒,请求李四提醒,李四答应,火车到站张三未醒,李四也未醒,张三未能按时下车由此支付的额外费用。
对此,应如何处理?( )A.由李四承担违约责任B.由李四承担侵权责任C.由李四承担缔约过失责任D.由张三自己承担损失5、甲与乙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现丙履行债务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甲有权请求谁承担违约责任?( )A.请求丙承担违约责任B.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C.请求乙和丙共同承担违约责任D.请求乙或者丙承担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 ________6、甲将摄录自己婚礼庆典活动的仅有的一盘录像带交给个体户乙制作成VCD保存,乙的店铺因丙抽烟不慎失火烧毁,导致录像带灭失。
《合同法学》复习资料
《合同法》复习资料1一、名词解释1.要式合同2.承诺3.缔约过失责任4.表见代理5.代位权6.撤销权7.不安抗辩权8.提存9.买卖合同10.行纪合同二、简答题1.简述合同的概念和合同的法律特征。
2、简述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以及两者竞合后的处理方式。
三、简述题2016年7月23日,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发生一起老虎伤人事件,32岁女游客赵某中途下车,被老虎拖走,其母周某下车去追遭老虎撕咬。
最终,其母死亡,赵某受伤。
假设赵某委托你作为其代理律师,追究动物园的赔偿责任,请同学们根据自己掌握的背景知识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分析如何追究、追究何种责任?为什么?(分析内容应在400字以上)成考复习资料答案一、名词解释:1.要式合同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必须采取一定形式方能成立生效的合同。
2.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内向要约人作出的,同意要约内容的意思表示。
3.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使另一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4、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行为,如果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则该代理行为有效,被代理人应承担代理的法律后果。
5.代位权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完成履行之前,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并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构成妨害之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
6.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实施无偿处分财产或以非正常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妨害其债权实现时,依法享有的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上述行为的权利。
7.不安抗辩权是双务合同中有先为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因他方财产显著减少或资力明显减弱,有难为对待给付的情形时,在他方未为对待给付或提供担保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
8.提存是指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履行或其下落不明,或数人就同一债权主张权利,债权人一时无法确定,致使债务人难以履行时,经公证机关证明,债务人可将标的物交有关部门保存,以消灭债权债务关系。
合同法复习重点
合同法复习重点第一章合同法概述【考核知识点】1.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2.合同法的概念和性质。
3.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4.合同的分类。
【考核要求】一、了解1.合同法的立法状况。
二、理解1.在理解合同法基本原则的基础上,运用这些原则分析和处理具体的合同关系。
三、熟悉1.熟悉合同的本质和地位四、掌握1.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2.合同的分类。
3.够清楚地区分各种不同法律性质的合同,并根据各类合同性质确定其不同的权利义务关系。
4.掌握我国合同法的特点。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考核知识点】1.合同订立的概述。
2.合同当事人的缔约能力。
3.要约。
4.承诺。
5.特殊的缔约形式。
6.合同的内容。
7.缔约过失责任。
【考核要求】一、掌握1.掌握合同订立的概念和合同成立的要件。
2.掌握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
3.掌握合同当事人缔约能力的内容。
4.要约和承诺的基本概念及其法律规定。
5.掌握合同的特殊缔约形式的主要内容。
6.掌握格式合同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和法律调整。
7.掌握合同的内容。
8.缔约过失的概念。
9.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特征、类型及其损害赔偿范围。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考核知识点】1.合同效力概述。
2.合同的生效要件。
3.附条件与附期限的合同。
4.合同的无效和撤销。
5.合同效力未定及其补正与表见代理。
6.合同无效和撤销后的法律后果。
【考核要求】一、熟悉1.熟悉并理解附条件与附期限合同的要件、特征、种类及约束力。
2.熟悉合同效力补正与追认的主要内容。
二、理解1.理解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和消灭的内容。
2.理解表见代理发生的情况。
三、掌握1.掌握合同的一般法律约束力和权利义务的约束力的主要内容。
2.区别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两个不同概念。
3.掌握附条件与附期限合同的概念。
4.掌握合同无效和可撤销的概念和原因。
5.掌握效力未定合同的概念。
6.掌握表见代理的概念特点及特点。
7.掌握合同无效和撤销后的法律后果。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考核知识点】1.合同履行概述。
本科《合同法》期末复习及综合习题
6月21日《合同法》网上实时教学活动:期末复习指导复习纲要中谈到的要求中有说出、描述、写出、运用这四个层次,每一层次都有具体的考核要求。
说出即能简单地、有条理地说出大致内容框架,这对应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描述即能较系统的描写叙述主要内容,这对应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写出即能准确写出各个重要的知识点,如名词、简答、论述;运用即能用这部分知识去分析和解决问题,如案例分析题。
第一章合同法概述能够说出我国合同法调整的关系有哪些;合同的基本原则有哪些以及主要内容;合同的分类;合同形式。
能够写出合同、广义的合同法的概念。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二章比较重要)能够说出合同成立的要件;区别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标准;合同成立的地点的规定;合同法第10、33、36、3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的条件;合同订立的法定阶段;招投标的程序;要约和承诺的法律效力。
能够写出要约的撤回、承诺适格、强制缔约的概念;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概念和区别;?缔约过失责任有哪些类型?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特征;格式合同的解释中所体现的保护弱者利益的原则?第三章合同的效力(注意这一章相关知识的案例分析)能够说出期限的设定方法;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的规定;撤销权的期限;哪些合同可以撤销;哪些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无效合同的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合同无效和撤销后的法律后果;可以撤销合同的机构有哪些。
能够写出可撤销合同和附条件与附期限合同、效力未定合同的概念;合同无效的原因。
能够运用合同的成立与合同无效和撤销后的法律后果等知识和法律规定分析案例。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能够说出合同履行原则有哪些;合同履行地的规定;合同履行费用的负担的法律规定;行使代位权的费用的法律规定;同时履行抗辩权的理论基础的源头;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能够写出合同履行、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合同履行的法律特征;全面履行原则的概念、意义及其具体内容;论代位权的适用条件。
能够运用《合同法》第60条的规定分析案例。
合同法总复习资料
合同法总复习资料题型:名词解释4分5个;单项选择1分10个;多项选择2分10个; 简答6分4个;案例分析13分2个第一章我国合同的含义“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主体的平等性;主体的合意性;内容的确定性;履行的强制性合同的分类:双务、单务合同—双方是否负对等义务;有偿、无偿合同—当事人可否从合同中获取利益;有名、无名合同—法律是否赋予特定名称;诺成、实践合同;要式、不要式合同有名合同:合同法规定的有名合同;其他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所确定的有名合同。
无名合同:适用合同法总则,并可参照合同法分则或其他法律最相似的规定。
诺成、实践合同—合同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实践合同须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如借贷、保管、运送等。
第210条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第367条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根据合同成立或生效是否以一定形式为要件要式合同:法律规定当事人的约定必须采取一定形式的合同。
不要式合同:法律对形式未作要求而由当事人任意选择的合同。
举例:“法律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最主要的风险点合同主体——与谁交易?合同权利义务——交易内容?合同履行——如何交易?违约——交易存在问题时如何处理?影响交易可靠性的因素:当事人的自我约束——道德不可替代的作用; 法律的制约——事先设防的有效性,事后救济的有效性。
我国合同法的基本知识合同法的含义:是调整交易关系为主要目的的法律,是市场经济的核心交易规则、基本法律,以维护交易秩序为其基本任务。
性质:私法强调平等协商和等价有偿;具有任意性而非强制性;是保护创富的法律;具有国际性。
我国合同法立法情况:统一的《合同法》1999年10月1日正式施行。
《合同法》:总则、分则、附则,23章428条我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平等、自由、(帝王条款,适用合同的各个阶段)公平、诚实信用、合法和公序良俗等原则第二章:合同法的订立合同主体—与谁交易?合同主体: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合同主体的主要法律风险点:未认清合同交易方;合同一方不具备相应资信、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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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总复习1一、单项选择题1.合同是发生法律上效果的()A.事实行为B.单方民事行为C.双方民事行为D.非法律行为2.下列属于双务合同的有()A.买卖B.免除C.赠与D.抵销3.下列不属于可撤销合同类型的有()A.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B.显失公平的合同C.重大误解的合同D.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4.下列符合继续性合同定义的是()A.买卖合同B.租赁合同C.赠与合同D.互易合同5.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他人的,出租人享有解除权”。
合同法称此理论为()A.协议解除B.约定解除C.法定解除D.双方解除6.下列既可以构成要约,也可以构成要约邀请的是()A.寄送的价目表B.拍卖公告C.招标公告D.商业广告7.下列违约责任形式必须由合同约定的是()A.实际履行B.违约金C.修理、重作、更换D.损害赔偿8.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该规定被称为减轻损害规则,它体现的是合同法的()A.合同自由原则B.合法原则C.诚实信用原则D.鼓励交易原则9.下列违约责任形式中要求必须以实际发生损害为前提的是()A.违约金B.实际履行C.定金D.损害赔偿10.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合同归责原则是()A.严格责任为一般,过错责任为特殊的归责原则B.过错责任为一般,严格责任为特殊的归责原则C.严格责任和过错责任都为一般原则的归责原则D.严格责任和过错责任都为特殊原则的归责原则二、多项选择题1.合同法定解除的一般事由有()A.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B.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该条件成就C.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D.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主要目的E.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失效期限,该期限届满时2.在合同订立阶段,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订约当事人负有如下义务()A.忠实义务B.保密义务C.协作义务D.告知义务E.给付义务3.免责的债务承担合同的构成要件有()A.有有效的债务存在B.被转移的债有可转移性C.有以债务承担为内容的合同D.经债权人同意E.债务承担合同需公证4.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义务有()A.交付租赁物的义务B.容忍义务C.维修租赁物的义务D.物的暇疵担保义务E.权利暇疵的担保义务5.下列选项中,属于技术开发合同特征的有()A.标的物是具有创造性的技术成果B.双务合同C.有偿合同D.诺成合同E.当事人需共担风险6.有关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的表述,正确的有( )A.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只发生于双务合同中B.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合同效力的表现C.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一时的抗辩权D.抗辩权的原因消失后,债务人应履行其债务E.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要抗辩权三种7.合同解除权在下列( )情况下发生。
A.约定解除中约定解除的事由出现B.因不可抗力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C.附解除条件合同中条件成就D.附终期合同中期限到来E.先履行义务一方有证据证明后履行义务一方有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行为8.下列发生抵销效力的有( )A. 甲对乙负的债务到期,乙对甲负的债务未到期,甲提出以其对乙的债权抵销对乙的债务B.甲对乙的债权,乙有撤销权,同时乙对甲享有完全债权,乙提出以其对甲的债权抵销甲对乙的债务C.甲对乙的债权已超过诉讼时效,已对甲有完全债权,甲提出以其对乙的债权抵销乙对甲的债权D.甲对乙负有交付特定物的债务,乙对甲负有交付种类物的债务,乙提出以其对甲的债权抵销对甲的债务E.甲对乙负有交付特定物A的债务,乙对甲负有交付特定物B的债务,甲提出以其对乙的债权抵销对乙的债务9.违约责任的特点有( )A.违约责任的产生是以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为条件B.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C.违约责任具有补偿性D.违约责任具有约定性E.属于民事责任的一种形式10.下列违约责任补救方式可以并用的是( )A.损害赔偿与实际履行B.实际履行与解除合同C.定金与支付违约金D.损害赔偿与修理、重作、更换E.违约金与解除合同三、简答题1.简述附随义务与主给付义务的区别。
2.简述实际履行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3.简述合同解释的原则。
四、案例分析题河北某县的马某系养牛专业户,为了引进良种乳牛,与该县的畜牧站签订了良种乳牛引进合同。
合同约定,良种乳牛款共10万元,马某预付定金2万元,违约金按照合同总额的10%计算。
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
后马某从畜牧站将良种乳牛拉回,为此支付运费1000元。
马某拉回乳牛后,在饲养中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乳牛无法产奶,马某预计的收入落空,无法及时偿还购牛款。
畜牧站遂诉至法院。
(1)马某要求畜牧站支付运费,该请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为什么?(2)针对畜牧站要求付款的请求,马某以不可抗力要求免责,能否成立?为什么?(3)如果马某的行为构成违约,合同中规定的定金与违约金条款能否同时适用?为什么?一、单项选择题1-10 C AABB DBCDA二、多项选择题1 ACD2 ABCD3 ABCD4 ACDE 5ABCDE6.ABCDE7.AB8.BD9.ABCDE 10.ABDE三、简答题1.答案要点:(1)主给付义务自始确定,并决定合同类型;附随义务则随着合同关系的发展而不断形成的,不受合同类型的限制。
(2)主给付义务构成双务合同的对待给付,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得拒绝自己的给付;附随义务原则上不属于对待给付,不能发生同时履行抗辩权。
(3)不履行主给付义务,债权人得解除合同;反之,不履行附随义务,债权人原则上不得解除合同。
2.答案要点:(1)实际履行的概念:也称为强制实际履行,继续履行,是指一方违反合同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其依据合同的规定继续履行。
(2)构成要件:①必须有违约行为的存在。
②必须要由非违约方在合理期限内提出继续履行的请求。
③必须依据法律和合同的性质能够履行。
④实际履行在事实上是可能的和在经济上是合理的。
3.答案要点:(1)以合同文义为出发点,客观主义结合主观主义的原则。
(2)体系解释原则。
(3)历史解释原则。
(4)符合合同目的原则。
(5)参照习惯或惯例原则。
四、案例分析题(1)不能得到法院支持。
根据合同法第62条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的,交付动产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本合同的履行地应为畜牧站。
因此将乳牛从畜牧站运到马某养牛场的义务应当由马某承担。
同时如果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应当由履行义务一方承担。
因此马某应当承担履行费用。
(2)不成立。
对于金钱债务来说,由于金钱是一般等价物,它不属于合同的标的,只是一种支付手段,因此不存在不可抗力的问题。
合同法第10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3)不能同时适用。
根据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而不能同时适用违约金和定金责任。
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选项中体现合同关系相对性的是( )A.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B.债务人无偿处分其财产使债权人的债权受到侵害,债权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处分行为C.债务人向债权人交付标的物被第三人毁坏时,债权人追究第三人的侵权责任D.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2.在确定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时,首先应考虑适用( )A.合同法的一般规则B.类似的有名合同的规则C.买卖合同的一般规则D.交易习惯3.甲明知自己的车子被盗,仍然积极地与乙磋商订立车子买卖合同,致使乙花费一定的订约费用,甲对乙的订约费用可基于( )获得赔偿。
A.违约责任B.侵权责任C.缔约过失责任D.违约责任或缔约过失责任4.甲对乙声称:“我正在考虑卖掉家中祖传的一套家具,价值10万元”,乙立即向甲表示:“我愿意以10万元价值购买此套家具”。
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甲对乙的表示构成要约B.乙对甲的表示构成承诺C.甲对乙的表示构成承诺D.乙对甲的表示构成要约5.我国《合同法》对要约生效的时间采取( )A.发信主义B.到达主义C.了解主义D.以上答案都不对6.甲向乙发出要约,乙于5月10日收到要约,于6月15日发出承诺,当时已超过了承诺期限,该承诺于6月20日到达甲处。
甲随即通知乙该承诺有效,通知于6月26日到达乙处,则合同于( )成立。
A.6月20日B.6月15日C.6月26日D.5月10日7.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应当具有相应的( )A.民事权利能力B.民事行为能力C.民事责任能力D.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8.《合同法》第12条规定的8项条款属于( )A.提示性的条款B.合同的主要条款C.合同的必备条款D.合同的普通条款9.医生手术时把纱布遗留病人体内,该医生违反了( )A.主给付义务B.从主给付义务C.次给付义务D.附随义务10.邮电局在街道路边设置邮箱,人们只要将信投入邮箱,合同即可成立,该合同的成立形式是( )A.口头形式B.推定形式C.书面形式D.沉默形式二、多项选择题1.租赁合同是( )A.双务合同B.有偿合同C.诺成合同D.单务合同E.实践合同2.下列属于要约邀请的有( )A.某时装店在其橱窗内展示流行服装样品B.自选商场的货架上摆放各类明码标价的商品C.某公司为了推销本公司商品,向街上过往行人发放商品价目表D.拍卖会上竞买者向拍卖方提出的叫价E.甲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告其招股说明书3.要约失效的原因主要有( )A.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B.要约人依法撤回要约C.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D.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E.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了实质性的变更4.违反下列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的是( )A.先合同义务B.后合同义务C.附随义务D.主给付义务E.从给付义务5.下列属于无效合同的是( )A.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损害对方当事人利益的合同B.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D.乘人之危情况下订立的合同E.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6.有关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的表述,正确的有( )A.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只发生于双务合同中B.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合同效力的表现C.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一时的抗辩权D.抗辩权的原因消失后,债务人应履行其债务E.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要抗辩权三种7.合同解除权在下列( )情况下发生。
A.约定解除中约定解除的事由出现B.因不可抗力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C.附解除条件合同中条件成就D.附终期合同中期限到来E.先履行义务一方有证据证明后履行义务一方有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行为8.下列发生抵销效力的有( )A. 甲对乙负的债务到期,乙对甲负的债务未到期,甲提出以其对乙的债权抵销对乙的债务B.甲对乙的债权,乙有撤销权,同时乙对甲享有完全债权,乙提出以其对甲的债权抵销甲对乙的债务C.甲对乙的债权已超过诉讼时效,已对甲有完全债权,甲提出以其对乙的债权抵销乙对甲的债权D.甲对乙负有交付特定物的债务,乙对甲负有交付种类物的债务,乙提出以其对甲的债权抵销对甲的债务E.甲对乙负有交付特定物A的债务,乙对甲负有交付特定物B的债务,甲提出以其对乙的债权抵销对乙的债务9.违约责任的特点有( )A.违约责任的产生是以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为条件B.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C.违约责任具有补偿性D.违约责任具有约定性E.属于民事责任的一种形式10.下列违约责任补救方式可以并用的是( )A.损害赔偿与实际履行B.实际履行与解除合同C.定金与支付违约金D.损害赔偿与修理、重作、更换E.违约金与解除合同三、简答题1.简述合同自愿原则在《合同法》中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