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嘱单书写要求
临时医嘱怎么写
1.长期医嘱单的正确书写《详细》(1)医嘱按时间顺序抄写在医嘱单上,每行医嘱顶格书写,第一个字应对齐;一行未写完的内容,书写第二行时应后移一格;如第二行仍未写完,第三行应与第二行第一个字对齐。
(2)长期医嘱应抄写在长期医嘱栏内,写明日期和具体时间;停止医嘱,则在原医嘱的停止栏内写上日期和具体时间。
(3)长期备用医嘱(PRN)写在长期医嘱栏内,执行前需查看上一次医嘱执行时间;每执行一次后,均应在临时医嘱栏内做记录,并注明执行时间。
(4)临时医嘱抄写在临时医嘱栏内,写上执行时间。
(5)临时备用医嘱(SOS)执行后,抄在临时医嘱栏内,未用者不予抄写。
(6)药物过敏试验后,应将结果填写在临时医嘱栏内。
阳性反应者应用红墨水笔注明“+”,以示重视,记入体温单,并在应头卡、门诊病历卡上做醒目标志。
执行者在医嘱本相应栏内签名。
(7)医嘱已抄写后又作废,用蓝黑墨水笔在执行时间栏内写“作废。
(8)凡转科、手术、分娩或整理医嘱时,在最后一项医嘱的下面画一红横线,表示停止执行以上医嘱;如系重整医嘱,则在红横线下用红墨水笔在长期医嘱栏内写上“整理医嘱”及日期。
整理医嘱时,必须整理和准确抄录有效的长期医嘱,并写原开医嘱的日期和具体时间。
将护理级别、饮食、病危、陪护等医嘱整理在前面,治疗医嘱按原来的日期排列顺序抄录。
如有空格,用红墨水笔从左下至右上顶格画一斜线。
(9)病人转科、出院或死亡,应在临时医嘱栏内注明转科、出院及死亡通知时间,停止有关执行单上所有医嘱。
(10)认真执行查对制度,医嘱处理完毕,需每班核对,每周总核对一次,并由核对者签名和登记。
(11)医嘱较多、一张医嘱单不够记录时,可续一页,未用完部分仍按原格式依次抄录。
医嘱签名规范
处理方法
1)临时医嘱:医生直接写在临时医嘱单上。 护士先将其转抄到各种临时治疗单或治疗卡上, 需立即执行的临时医嘱应安排护士马上执行, 注明执行时间并签全名。
2)长期医嘱:医生直接写在长期医嘱单上。 护士先将其分别抄至各种长期治疗单或治疗卡 上,核对后签全名。
医嘱签名规范
医嘱内容
包括医嘱的日期、时间、护理级别、隔离种类、 饮食、体位、各种检查和治疗、药物名称、剂 量、用法、医师和护士的签名。
医嘱种类
1、长期医嘱——指两次以上的定期医嘱,有效时间 在24小时以上,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即失效。
2、临时医嘱——指一次完成的医嘱,诊断性的
一次检查、处置、临时用药,有效时间在24小时内。
签名常见问题
1、不知道何处该双签,何处该单签 2、PPD项目未单独签名,并留出感染科护士
签名位置 3、长嘱签名与医生不一致,或处理核对同一
人签名 4、st!项目未逐条双签 5、下拉竖线头和尾的签名是不同的护士 6、下拉竖线未用尺子,弯弯曲曲,不美观 7、签名潦草,看不出名字
资料整理
书写顺序
长期医嘱: 第一项 护理常规,如内科护理,儿科护理 第二项 护理级别,如一级护理,二级护理
第三项 饮食,如普食,半流食 第四项 病重病危,如一般疾病不用写 第五项 卧位,如半卧位,绝对卧床 第六项 特殊处理,如测Bp、R、P半小时一次,雾化
吸入 第七项 各种药物,按静脉、肌肉、口服顺序书写。 临时医嘱:按处理的时间顺序书写
6)重整医嘱:长期医嘱调整项目较多时,以 及病人转科、手术、分娩时,均需要重整医嘱。
护士签名
医嘱书写规则
医嘱书写规则 ⽬录: ⼀、医嘱的内容 ⼆、医嘱的种类 三、医嘱书写的要求 四、医嘱书写顺序 五、重整医嘱的书写 医嘱是医师为病⼈制定各种诊疗的具体措施,医嘱单必须经治医师亲⾃填写,如实习医⽣填写需代教⽼师批准审查后⽅可有效。
⼀、医嘱内容: 包括医嘱的⽇期、时间、护理级别、隔离种类、饮⾷、体位、各种检查和治疗、药物名称、剂量、⽤法、医师和护⼠的签名。
⼆、医嘱种类 1、长期医嘱——指两次以上的定期医嘱,有效时间在24⼩时以上,医师注明停⽌时间后即失效。
2、临时医嘱——指⼀次完成的医嘱,诊断性的⼀次检查、处置、临时⽤药,有效时间在24⼩时内。
3、备⽤医嘱——⼜叫“预测医嘱”,依病情需要,分长期备⽤医嘱(prn医嘱)和临时备⽤医嘱(sos医嘱)。
长期备⽤医嘱,有效时间在24⼩时以上,需由医师注明停⽌时间后⽅为失效。
临时备⽤医嘱,仅在规定的时间内有效,过期尚未执⾏则失效。
返回⽬录 三、书写要求 1、药名⽤拉丁、英⽂、中⽂、不许⽤化学分⼦式。
2、⽤全药名或规定的缩写药名,不可⽤⾃编药名缩写。
3、液体必须写浓度,合剂不⽤写浓度。
4、药名前应标明剂型,但⼀般常⽤药可以省略。
5、液体以毫升(ml)表⽰,固体以克(g)或毫克(mg)、微克(ug)表⽰。
以克为单位时,单位克可以省略。
6、药物名称、剂量、单位、⽤法的字体要⼀致,即⽤英⽂都⽤英⽂,⽤中⽂都⽤中⽂,不能中英⽂混合应⽤。
7、每项医嘱前填写⽇期、时间,医嘱后签名。
8、静脉给药数药并⽤时,先写溶药的溶剂名,后按主次顺序排写药名。
⽤法另起⼀⾏,并注明滴数。
9、凡试敏药物,应记录在临时医嘱单上,医⽣在药物后画以蓝⾊括号,试敏后⽤红⾊“+”“-”表⽰“过敏”“不过敏” 例如:青霉素过敏则表⽰为:青霉素(+) 10、取消医嘱在医嘱执⾏时间栏⾥以红⾊标记“取消”字样。
返回⽬录 四、书写顺序 长期医嘱: 第⼀项护理常规,如内科护理,⼉科护理 第⼆项护理级别,如⼀级护理,⼆级护理 第三项饮⾷,如普⾷,半流⾷ 第四项病重病危,如⼀般疾病不⽤写 第五项卧位,如半卧位,绝对卧床 第六项特殊处理,如测Bp、R、P半⼩时⼀次,雾化吸⼊ 第七项各种药物,按静脉、肌⾁、⼝服顺序书写。
医嘱书写规范
医嘱书写规范规范(一)长期医嘱是指执行两次以上的定期医嘱,有效时间在24h以上,当医生注明停止时间后失效。
长期医嘱单包括患者姓名,科别,住院病号或病案号,页码,起始日期和时间,长期医嘱内容,停止日期和医师签名,执行时间,执行护士签名。
在这个时间都是具体到分钟的时间。
临时医嘱也就是您说的(短期医嘱)是指一次完成的医嘱,诊断性的一次检查、处置、临时用药,有效时间在24小时内。
临时医嘱单内容包括医嘱时间、临时医嘱内容、医师签名、执行时间、护士签名等。
医嘱分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长期医嘱于病人住院时要执行一段时期,为相对稳定的医疗措施。
而临时医嘱顾名思意是指临时处理的医疗措施,包括检查和治疗等等。
长期医嘱:第一项写护理常规,如中医内科护理常规、中医儿科护理常规、昏迷护理常规等等;第二项写护理分级,如一级护理、二级护理、三级护理、特别护理等;第三项写饮食,如流质、半流质、软食、普通饮食、糖尿病饮食、低胆固醇饮食或禁食等;第四项写病重或病危,如系一般疾病则不写;第五项写各种特殊卧位,如半卧位、侧卧位等;第六项写特殊处理:如测血压、脉搏、呼吸1次/15分钟、记出入量、体位引流、雾化吸入等;第七项写注射用药,如青霉素80万uimqid、5%GNS1000ml静滴ivdripqd。
“即刻”、“缓慢”一般简写成“st”、“缓”。
第八项写常用口服药,如维生素C1000mgtid、阿司匹林0.3gtid、棕色合剂10mltid等;临时医嘱:按处理时间顺序写第一项:三大常规(血、尿、大便);第二项血生化常规;第三项若需进行X线胸部摄片、心电图检查;心功能不全需立即静注西地兰0.4mg,则开第四项;准备第二天早晨空腹抽血测肝功、肾功则开第五项;准备第二天作胸腔穿刺则开第六项,总之,按时间顺序依次书写。
医嘱书写的程序与内容可看出一个临床医生处理疾病的技术水平,包括责任心是否强,知识面是否广,诊断是否有计划性,鉴别诊断是否合乎逻辑,处理是否及时得当,用药是否合理等等。
医嘱单书写要求
医嘱单书写要求
1)准确执行医嘱
医嘱是医护人员对患者进行诊断和实施治疗措施的依据,具有法律效应。
(1)护士对医师下达的医嘱,执行前要先检查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日期、医师签名等项目是否完整。
有疑义时及时澄清。
(2)在紧急情况下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抢救结束后,医师护士应即刻据实补记医嘱,注明执行时间并签名。
其他时间护士一律不执行口头医嘱。
(3)取消医嘱应由医师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护士认真核对。
(4)书面医嘱应经仔细查对、确信无误后方可执行。
2)执行医嘱的时限性
(1)临时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内,指定执行的临时医嘱,应严格在指定时间内执行。
(2)临时医嘱应先执行后签名,临时医嘱单上的执行时间和护士签名,为实际执行该医嘱开始时间和护士签名。
(3)长期医嘱单的执行时间和护士签名,为首次接到该医嘱指令、着手处理该医嘱内容的开始时间和护士签名。
(4)护士执行长期备用医嘱(PRN)后,由执行护士记录在临时医嘱单上,注明执行时间并签名。
3)有关医嘱执行签名的一些规定
(1)对非以护士为主要操作者的各种临时医嘱(如:心电图、各项化验检查、腰椎穿刺术等)护士不必签名。
(2)输血医嘱:须双人核对,在输血单上核对并双签名,(无其他护士进可由在岗医师核对签名)。
(3)各类药物医嘱给药后都须在医嘱执行单上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名。
(4)药物过敏试验结果由护士直接记录在临时医嘱单上,执行者与复核者并双签名(无其他护士时可由在岗医师协助判断结果并签名)。
若为阳性结果,“+”用红笔书写表示。
医嘱书写要求及格式
医嘱书写要求及格式医嘱是指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
医嘱单分为长期医嘱单和临时医嘱单。
一、医嘱书写的基本要求1.取得医疗机构处方权的医师有权在本医疗机构开具医嘱。
试用期人员书写的医嘱,应当经所在医疗机构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核并签名。
进修医师由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对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认定后授予相应的医嘱权利。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开具按相关规定执行。
2.医嘱内容及起始、停止时间应当由医师书写。
医嘱由医师直接书写在医嘱单上或输入微机,护士不得转抄转录。
3. 医嘱内容应当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应当只包含一个内容,并注明下达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4.医嘱不得涂改。
需要取消时,应当使用红色墨水标注“取消”字样并签名。
5.药品名称、剂量、单位等书写要求详见本章第一节。
6.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
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
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当即刻据实补记医嘱。
二、长期医嘱及长期医嘱单(一)概念长期医嘱指自医师开写医嘱时起,可继续遵循至医嘱停止的医学指令。
长期医嘱书写在长期医嘱单上。
长期医嘱单包括患者姓名、科别、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页码、起始日期和时间、长期医嘱内容、停止日期和时间、医师签名、执行时间、执行护士签名。
(二)长期医嘱书写注意事项1.长期医嘱的内容包括:护理常规类别、护理级别、病危与否、饮食、体位、药物(名称、剂量、给药途径及用法)、各种治疗操作等。
2.同一日期、同一时间开写的多项医嘱,仅在第一项医嘱的日期和时间栏内写清具体日期和时间,在其他各项医嘱的日期和时间栏内可用“〃”代替。
3.开写医嘱时在医嘱栏内顶格书写,如一行写不完应在第二行的行首空一字格书写,如第二行仍未写完,第三行第一个字应与第二行第一个字对齐书写,不能写入邻近格内。
4.同一位医师在同一日期、同一时间开写的多项医嘱,仅在第一项和最后一项医嘱的医师签字栏内签写医师全名,在其他各项医嘱的医师签字栏内可用“ 〃”代替。
医嘱单的书写要求已
❖ 医嘱内容由医生直接录入医嘱系统。
❖ 护士负责生成Βιβλιοθήκη 嘱后打印各类执行单进行执 行。❖ 一般情况下护士不得执行口头医嘱。因抢救 急危重症患者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 当复述一遍。抢救结束后,医生应当据实补 录医嘱。
书写要求
❖ 无执照护士、实习生、进修生及未在当地注 册的护理人员不可以单独处理医嘱和在医嘱 单上签名。
❖ 电子医嘱系统使用手写电子签名,不可盗用 他人密码使用。
❖ 医嘱单打印后由管床护士或质控护士在医嘱 单的右下角签名并签日期。
长期医嘱
❖ 长期医嘱的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医生 注明停止日期和时间后即失效。
❖ 医生录入长期医嘱后由主班或当班护士生成 并打印执行单,按要求执行。
❖ 长期医嘱的护士签名默认为生成医嘱的护士, 无需双签名。
临时医嘱
❖ 临时医嘱是医生根据病情随时决定的一次性 治疗或抢救医嘱,包括出院带药,有效时间 在24小时之内。
❖ 抽血医嘱和临时的治疗类医嘱需要护士双签 名,即生成医嘱的护士和执行护士1.其余诊 疗类医嘱单签名即可。
❖ 应用各种药物过敏实验,并记录于体温单内, 具体时间在护理记录内进行记录。
医嘱书写规范1
医嘱书写规范书写基本要求:医嘱内容、起始和停止日期及时间由经治医师或值医师书写并签名。
多项同一日期和同一时间的医嘱,在起始行和终末行注明日期医师签名,中间栏目可用两点、连线。
医嘱内容应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只包含一个内容,并注明下达时间,具体到分钟,不得涂改。
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经医师认可后执行,抢救结医师应即刻根据实际治疗记录医嘱。
医嘱种类1、长期医嘱——指两次以上的定期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即失效。
2、临时医嘱——指一次完成的医嘱,诊断性的一次检查、处置、临时用药,有效时间在24小时内。
3、备用医嘱——又叫“预测医嘱”,依病情需要,分长期备用医嘱(prn医嘱)和临时备用医嘱(sos医嘱)。
长期备用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需由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方为失效。
临时备用医嘱,仅在规定的时间内有效,过期尚未执行则失效。
书写要求1、药名用拉丁、英文、中文、不许用化学分子式。
2、用全药名或规定的缩写药名,不可用自编药名缩写。
3、液体必须写浓度,合剂不用写浓度。
4、药名前应标明剂型,但一般常用药可以省略。
5、液体以毫升(ml)表示,固体以克(g)或毫克(mg)、微克(ug)表示。
以克为单位时,单位克可以省略。
6、药物名称、剂量、单位、用法的字体要一致,即用英文都用英文,用中文都用中文,不能中英文混合应用。
7、每项医嘱前填写日期、时间,医嘱后签名。
8、静脉给药数药并用时,先写溶药的溶剂名,后按主次顺序排写药名。
用法另起一行,并注明滴数。
9、凡试敏药物,应记录在临时医嘱单上,医生在药物后画以蓝色括号,试敏后用红色“+”“-”表示“过敏”“不过敏” 例如:青霉素过敏则表示为:青霉素(+)10、取消医嘱在医嘱执行时间栏里以红色标记“取消”字样。
书写顺序长期医嘱:第一项护理常规,如儿科常规护理第二项护理级别,如一级护理,二级护理第三项饮食,如普食,半流食第四项病重病危,如一般疾病不用写第五项卧位,如半卧位,绝对卧床第六项特殊处理,如测Bp、R、P半小时一次,雾化吸入第七项各种药物,按口服、静脉顺序书写。
医嘱书写要求
病历医嘱书写要求(一)医嘱基本要求1.医嘱指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分为长久医嘱和暂时医嘱。
2.获得本院处方权的注册医师有权开具医嘱。
其余人员不得下达医嘱。
3.一般状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
确因急救急危患者或手术中间需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复诵一遍,经医师核对药物后方可履行。
急救或手术结束时,医务人员应马上据实补记医嘱并署名。
4.每项医嘱只包含一个内容,并注明开具时间,详细到分钟。
5.每行内容左端对齐;6.医嘱单的一般项目包含患者姓名、科别、床号、住院病历号、页码等。
7. 药品名称书写采纳中文通用名,无中文名称者可用英文国际非专利名(INN);同一药品名称不得中英文混写。
如需要可在后来括号内写出商品名。
8.药品名称后写剂型、单次给药量,用规定的拉丁文缩写符号标出给药次数、给药方法。
剂量使用公制单位。
以克( g)为单位时能够略去不写。
9.药品剂量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小数点前的“0”不得省略,整数后不写小数点和“0”。
10. 液体剂型或注射剂以容量为单位时,须注明药物浓度(如 5%葡萄糖注射液 250ml 、10%氯化钾针 10ml )。
11. 一组药物混淆应用时,每种药物书写一行;在其右边划一斜线“/ ”,表示下药加入上药液;线右边书写用法。
12. 书写医嘱要求医嘱一律用蓝钢笔或墨兰色中性笔书写,一定正确正规,若有错误,禁止任意涂改,可用红笔在原医嘱上写“作废”或“DC”来表示。
13.医嘱及履行治疗的次数,用拉丁文缩写表示,每天 3 次写成 Tid,每 4 小时一次写成 q4h ,各样注射方法可简写成:皮下注射为 im ,皮内注射为 id,肌肉注射为 im、静脉注射写成 iv,静脉滴注写成 ivgtt ,口服为 po。
14.药物写清浓度、剂量,不行写支、片,无剂量的药物除外。
药物皮肤试验阴性者,用蓝钢笔写( -),阳性者( +)符号,用蓝钢笔写“( -)”,用红钢笔写“+”。
15.成组药物停用此中一种时,应停止该组医嘱,从头开具医嘱。
医嘱书写格式及注意事项
医嘱书写格式及注意事项:医嘱是医生为病人制定的各种检查、治疗、护理等具体措施,由医护人员共同执行。
医嘱内容包括:医嘱日期、时间、住院号、床号、姓名、护理常规、护理级别、饮食、体位、药物、各种治疗与检查及医生签名。
护士根据医嘱本或医嘱单的医嘱,负责转抄与执行。
护士在执行医嘱时必须认真,对有疑问的医嘱,须待查清后执行。
医生不得使用口头医嘱,除非在抢救或手术时,如使用口头医嘱,护士须复诵一遍,经医生核对无误后方能执行,医生亦须及时补记医嘱。
1、书写医嘱要求医嘱一律用蓝钢笔书写,必须准确正规,如有错误,不准随意涂改,可用红笔在原医嘱上写“作废”或“DC”来表示,并由医生签全名。
医嘱及执行治疗时间的写法,以24小时计,上午7时写7:00,下午7时则写19:00,午夜12时后为次日,如12时5分应定第二天日期0:05。
医嘱及执行治疗的次数,可用拉丁文缩写或汉字表示,每日3次写成Tid或3/d,每4小时一次写成q4h,各种注射方法可简写成:皮下注射为H或(皮下),皮内注射为ID或(皮内),肌肉注射为im、IM或(肌注)、静脉注射写成IV或(静注),静脉输液写作或VD也可写(静滴)。
药物写清浓度、剂量,不可写支、片,无剂量的药物除外。
药物皮肤试验阴性者,用蓝钢笔写(-),阳性者(+)符号,用蓝钢笔写“()”,用红钢笔写“+”。
2、医嘱的种类分长期、临时、备用医嘱。
(1)长期医嘱:有效时间超过24小时以上者,如无停止医嘱,一直有效。
如转科、手术、出院、死亡,其医嘱则自动停止。
(2)临时医嘱:有效期在24小时以内,但应在短时间内执行,有的须立即执行,一般只执行一次。
(3)备用医嘱:长期备用医嘱必要时用,但须注明每次剂量、用法及间隔时间(或每日可用次数),每执行一次后必须记录于临时治疗栏内,再次执行前须先了解上次的执行时间,如未达到间隔时间,则不能再用。
临时备用医嘱(SOS)为必要时用,仅在12小时内有效。
日间所开的医嘱只限白班有效,晚间医嘱只限夜班有效,未执行者至交班时失效。
医嘱书写规范
1. 长期医嘱单超过3页或停止医嘱过多应重整医嘱。需在原医嘱最后一行下 面画一红横线
2. 红线下写“重整医嘱”红线上下不得有空行 3. 病人手术分娩转科也需要重整医嘱
注意事项
1. 处理医嘱时如有疑问,必须询问或核对清楚后在执行。 2. 医嘱必须由医生签名后方可有效。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在抢救或手术过程中
核对后在执行栏内注明时间并签全名
1. 医嘱单书写不得空格,各行对齐
2. 同一患者若有数条医嘱,且时间 相同,签名者只需第一行及最后 一行采用封头封尾签名,余项用 (..)
3. 长期医嘱的下达顺序:疾病护理 常 规 ·护 理 级 别 ·饮 食 ·体 位 要 求 ·特 殊处理(监测血压 记出入量 雾 化等)常用口服药·注射用药
2. 医嘱单书写不得空格,各行对齐
3. 同一患者若有数条医嘱,且时间 相同,签名者只需第一行及最后 一行采用封头封尾签名
4. 出院转院死亡等列入临时医嘱
停止医嘱
1. 医生在长期医嘱单上相应医嘱后,写上停止日期 时间并签全名。 2. 护士在相应的执行单上注销有关项目,然后在医嘱单该项医嘱的停止日
期栏内注明停止日期与时间,并签全名 3. 如果转科 出院 死亡医嘱自动停止
间内执行,有的立即执行(st) 另外出院 转科 死亡等也列入临嘱。
备用医嘱 长期备用医嘱:有效时间24小时以上 临时备用医嘱:有效时间仅在12小时内
医嘱的处理
1. 长期医嘱:医生开写在长期医嘱单上,注明日期和时间,并签全名 护士将长期医嘱分别转抄至各种执行单(如服药单 注射单 治
疗单 输液单)
2 临时医嘱:医生开写在临时医嘱单上,注明时间和日期,签全名。 护士将临时医嘱分别转抄至各种临时医嘱执行单 与执行护士一起核对后执行,执行后必须写上执行时间并签全
医嘱单书写要求
医嘱单书写要求
1)准确执行医嘱
医嘱是医护人员对患者进行诊断和实施治疗措施的依据,具有法律效应。
(1)护士对医师下达的医嘱,执行前要先检查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日期、医师签名等项目是否完整。
有疑义时及时澄清。
(2)在紧急情况下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抢救结束后,医师护士应即刻据实补记医嘱,注明执行时间并签名。
其他时间护士一律不执行口头医嘱。
(3)取消医嘱应由医师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护士认真核对。
(4)书面医嘱应经仔细查对、确信无误后方可执行。
2)执行医嘱的时限性
(1)临时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内,指定执行的临时医嘱,应严格在指定时间内执行。
(2)临时医嘱应先执行后签名,临时医嘱单上的执行时间和护士签名,为实际执行该医嘱开始时间和护士签名。
(3)长期医嘱单的执行时间和护士签名,为首次接到该医嘱指令、着手处理该医嘱内容的开始时间和护士签名。
(4)护士执行长期备用医嘱(PRN)后,由执行护士记录在临时医嘱单上,注明执行时间并签名。
3)有关医嘱执行签名的一些规定
(1)对非以护士为主要操作者的各种临时医嘱(如:心电图、各项化验检查、腰椎穿刺术等)护士不必签名。
(2)输血医嘱:须双人核对,在输血单上核对并双签名,(无其他护士进可由在岗医师核对签名)。
(3)各类药物医嘱给药后都须在医嘱执行单上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名。
(4)药物过敏试验结果由护士直接记录在临时医嘱单上,执行者与复核者并双签名(无其他护士时可由在岗医师协助判断结果并签名)。
若为阳性结果,“+”用红笔书写表示。
医院医嘱制度
医院医嘱制度
医嘱是指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分为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两种。
医嘱由经治医师直接写在医嘱单上。
1、长期医嘱一般在上午10:00时左右下达,有效时间24小时以上,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即失效。
2、临时医嘱有效时间24小时以内,指定执行时间的临时医嘱应严格在指定时间内执行。
3、医嘱内容应当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只能包含一个内容,并注明下达时间,具体到分钟。
4、医嘱不得涂改。
需要取消时,应当使用红墨水笔在医嘱内容第二个字后重叠书写“取消”字样,并在停止日期栏用红墨水笔注明取消日期、时间并签名。
5、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
因抢救急危重病人需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无误后执行,执行后保留空安瓿瓶备查,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即核据实补记。
6、转科、手术和分娩后要停止转科前、术前、分娩前医嘱,重新下达医嘱。
7、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的草率作风,对医嘱内容不符合病人的医疗要求时,护士有权暂不执行并向上一级医师提出咨询。
8、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注明执行时间并口头交待清楚,并在护士交班本上注明。
9、护士在执行医嘱时,当药物毒副反应较大或需密切观察病人变化时,应有经治医师陪同,并做好相应处理的准备。
10、医嘱要按时、严格、准确的执行。
护士录入后及时查对。
医嘱书写格式及注意事项
医嘱书写格式及注意事项医嘱是医生为病人制定的各种检查、治疗、护理等具体措施,由医护人员共同执行。
医嘱内容包括:医嘱日期、时间、住院号、床号、姓名、护理常规、护理级别、饮食、体位、药物、各种治疗与检查及医生签名。
护士根据医嘱本或医嘱单的医嘱,负责转抄与执行。
护士在执行医嘱时必须认真,对有疑问的医嘱,须待查清后执行。
医生不得使用口头医嘱,除非在抢救或手术时,如使用口头医嘱,护士须复诵一遍,经医生核对无误后方能执行,医生亦须及时补记医嘱。
1、书写医嘱要求医嘱一律用蓝钢笔书写,必须准确正规,如有错误,不准随意涂改,可用红笔在原医嘱上写“作废”或“DC”来表示,并由医生签全名。
医嘱及执行治疗时间的写法,以24小时计,上午7时写7:00,下午7时则写19:00,午夜12时后为次日,如12时5分应定第二天日期0:05。
医嘱及执行治疗的次数,可用拉丁文缩写或汉字表示,每日3次写成Tid或3/d,每4小时一次写成q4h,各种注射方法可简写成:皮下注射为H或(皮下),皮内注射为ID或(皮内),肌肉注射为im、IM或(肌注)、静脉注射写成IV或(静注),静脉输液写作或VD也可写(静滴)。
药物写清浓度、剂量,不可写支、片,无剂量的药物除外。
药物皮肤试验阴性者,用蓝钢笔写(-),阳性者(+)符号,用蓝钢笔写“()”,用红钢笔写“+”。
2、医嘱的种类分长期、临时、备用医嘱。
(1)长期医嘱:有效时间超过24小时以上者,如无停止医嘱,一直有效。
如转科、手术、出院、死亡,其医嘱则自动停止。
(2)临时医嘱:有效期在24小时以内,但应在短时间内执行,有的须立即执行,一般只执行一次。
(3)备用医嘱:长期备用医嘱必要时用,但须注明每次剂量、用法及间隔时间(或每日可用次数),每执行一次后必须记录于临时治疗栏内,再次执行前须先了解上次的执行时间,如未达到间隔时间,则不能再用。
临时备用医嘱(SOS)为必要时用,仅在12小时内有效。
日间所开的医嘱只限白班有效,晚间医嘱只限夜班有效,未执行者至交班时失效。
医嘱书写规范
医嘱书写规范医嘱是指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书面医学指令。
长期医嘱为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当医生开出停止时间后失效。
临时医嘱为仅需执行一次的医嘱。
(一)书写基本要求医嘱内容、起始和停止日期及时间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书写并签名。
多项同一日期和同一时间的医嘱,在起始行和终末行注明日期时间和医师签名,中间栏目可用两点、连线。
医嘱内容应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只包含一个内容,并注明下达时间,具体到分钟,不得涂改。
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经医师认可后执行,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即刻根据实际治疗记录医嘱。
(二)长期医嘱单1、一般项目:患者姓名、科别、住院号、页码。
2、医嘱格式:起始日期和时间、长期医嘱内容、医师签名、执行时间、执行护士签名、停止日期、医师签名、停止执行时间、执行护士签名。
3、医嘱内容:护理常规与护理级别、饮食、其它护理要求、生命监测项目、病危和病重、一般治疗、治疗用药、转科或出院等。
4、医嘱顺序:首行为按某某科、某某疾病或某某手术后护理常规护理,其后为基本项目(如护理级别和饮食)、特殊项目(如病重、病危、陪护、体位和监测要求)、一般治疗(如鼻导管给氧、保留尿管)、药物治疗(先开具口服药物,后开具肌内注射或静脉给予的药物)。
5、取消长期医嘱:直接书写与起始日期和时间相同的停止日期和时间并签名。
6、重整医嘱:长期医嘱单一般不应超过两页,开出的长期医嘱超过一页且停止医嘱较多时应重整医嘱。
重整医嘱的格式为:在原长期医嘱单开出医嘱终末行的下方划一红线,在另一页长期医嘱单首行医嘱内容栏内书写“重整医嘱”,在重整医嘱前面写明重整的日期和时间,后面由经治医师签名。
重整医嘱的内容,将未停止的长期医嘱按原医嘱开具时间书写在长期医嘱单上,其下方书写当日新开的长期医嘱。
7、重开医嘱:手术后或转科后应重新开具长期医嘱。
重新开具长期医嘱的格式为:在原长期医嘱单开出医嘱终末行的下方划一红线,红线上方所有长期医嘱均表示停止执行,在其下方或另一页重新开具长期医嘱,重开医嘱的起始行不需标明重开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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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嘱单书写要求
医嘱是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
(一)医嘱的种类
(1)临时医嘱:指有效时间在24h内、要求护士在短时间内或即刻执行的医嘱,也包括仅在12h内有效的临床备用医嘱(SOS)。
临时备用医嘱一般只执行一次。
(2)长期医嘱:指有效时间在24h以上、要求护士定期执行的医嘱,也包括需要时执行的长期备用医嘱(P.R.N)。
(二)医嘱单种类
医嘱单分为记录长期医嘱的长期医嘱单和记录临时医嘱的临时医嘱单。
(三)医嘱单记录内容
1.医嘱单应有病人姓名、病区(科室)、床号、病历号(或病案号)等一般项目。
2.长期医嘱单应有医嘱起始日期及时间、医嘱内容、停止日期及时间、医师签名、执行时间和执行护士签名。
3.临时医嘱单应用医嘱开具时间、医嘱内容、医师签名、执行时间和执行护士签名。
(四)医嘱执行及记录要求
1.医嘱内容及起始、停止时间应由医师直接书写在医嘱单上,经医师签名后执行。
2.一般情况下,护士不执行医师下达的口头医嘱。
因抢救急、危重病人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再执行。
抢救结束,执行护士应在医师实补记医嘱后,注明执行时间并签名。
3.长期医嘱单上的执行时间和护士签名,为首次接到该医嘱指令、着手处理该医嘱内容的开始时间和护士签名。
4.临时医嘱单上的执行时间、护士签名,为实际执行该医嘱的开始时间、护士签名;对非认护士为主要操作者的各种临时医嘱(心电图检查、各项化验检查、腰椎穿刺术等),护士不必填写临时医嘱单中的执行时间及护士签名栏。
5.护士执行长期备用医嘱(P.R.N)后,由执行护士记录在临时医嘱单上,注明执行时间并签名。
6.各医院应根据实际情况,记录长期医嘱的具体执行情况,并在病人出院时归入出院病历或档案中保存,可用表格式、粘贴式等方式进行记录。
记录内容包括姓名、床号等一般项目和医嘱内容、执行时间、执行者签名。
其中,静脉给药长期医嘱执行记录可采用“输液/巡视卡”,并在实际使用后粘贴保存。
输液/巡视卡可用蓝、黑圆珠笔书写。
7.药物变态反应皮试结果应由护士直接记录在临时医嘱单上,并实行双签名制(无其他护士时可由在岗医师签名)。
若为阳性结果,“+”用红笔表示。
8、若医师重整医师,重整部分的长期医嘱不必在医嘱单上注明执行时间和执行护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