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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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管理规定_规章制度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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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已于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二日经第十九次部常务会议通过,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指进行工业和民用项目的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活动,经批准占用的施工场地。

第三条一切与建设工程施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负责全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其直属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五条建设工程开工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

建设单位应当按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

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设计图纸供应已落实;(二)征地拆迁手续已完成;(三)施工单位已确定;(四)资金、物资和为施工服务的市政公用设施等已落实;(五)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已落实。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不得擅自组织开工。

第六条建设单位经批准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两个月内组织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部门说明理由,申请延期。

不按期开工又不按期申请延期的,已批准的施工许可证失效。

第七条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发包单位应当指定施工现场总代表人,施工单位应当指定项目经理,并分别将总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姓名及授权事项书面通知对方,同时报第五条规定的发证部门备案。

在施工过程中,总代表人或各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重新通知对方和备案。

第八条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并根据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有序和高效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资产安全,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要求,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包含但不限于施工组织、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文明施工等方面。

第二章施工组织管理第三条施工组织设计1.在项目启动前,项目部应依据工程特点和施工需要订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明确施工任务、工序、施工工艺、机具设备、人员配备等要求,并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提交审核。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规范和标准要求,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稳定和施工效率。

第四条施工组织管理人员要求1.项目部应配备专职的施工组织管理人员,人数和专业知识应与工程规模和施工多而杂程度相匹配。

2.施工组织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工程技术和管理经验,能独立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掌控、施工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施工图纸管理1.在施工前,项目部应对施工图纸进行全面审查,确保施工图纸与设计文件全都,并符合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2.施工图纸更改需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并及时进行相应的更改通知和备案。

第六条施工进度管理1.项目部应订立认真的施工进度计划,并定时进行更新和调整,确保工期的合理布置和施工进度的掌控。

2.施工进度管理应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分包单位保持沟通,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和耽搁情况。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七条安全生产责任制1.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和对应的权利。

2.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八条安全教育培训1.项目部应订立针对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包含新员工入职培训、定期安全培训和特殊工种安全培训等。

2.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涵盖施工现场安全规范、应急处理措施以及现场不安全源识别和防控措施。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4篇)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4篇)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一、开头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是施工过程中最重要的方面之一,为了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确保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此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二、施工现场准备1. 在施工前,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编制施工安全生产方案,明确监督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员和具体措施。

2. 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都必须进行安全培训,了解施工现场的安全规范和操作要求,并做好相关资料的登记记录。

三、现场安全管理1. 施工现场应设置牢固围栏,明确标示出限制区域,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

2. 施工现场内的设备和机械必须符合安全标准,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3. 施工现场应设置专门的安全值班人员,负责监督现场的安全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

4. 施工现场应设立灭火器材和急救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四、施工作业安全1. 所有施工作业必须有专门的操作人员,且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持证上岗。

2. 高空作业必须使用安全防护设备,如安全带、安全网等,严禁擅自脱离安全绳索。

3. 禁止在施工现场内吸烟、乱扔烟蒂,禁止乱堆放材料和废弃物。

4. 施工现场内严禁违章用电,所有电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专业人员的检查和验收。

五、环境保护与卫生1. 施工现场应及时清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和粉尘,确保周边环境的空气质量良好。

2. 施工现场内必须设置专门的垃圾箱和垃圾收集点,垃圾分类投放。

3.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要进行集中处理,严禁直接排放到地下水源和河流。

4. 施工现场周边必须设置警示牌,提醒周边居民注意施工噪音和安全。

六、施工文明行为1.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穿戴符合规定的工作服、安全帽等个人防护装备。

2. 禁止施工人员喧哗、吵闹、辱骂等不文明行为,保持施工现场的秩序。

3. 施工现场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私自采用非法手段获取电源。

4. 施工现场内严禁施放鞭炮和燃放烟花爆竹,以免引发火灾和其他安全事故。

七、安全事故应急处理1. 施工现场内的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立即组织抢救和处理,确保事故伤亡最小化。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第1章总则 (5)1.1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目的 (6)1.2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范围 (6)1.3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原则 (6)第2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6)2.1 管理机构设置 (6)2.1.1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6)2.1.2 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安全生产制度制定、执行、监督和检查等。

(6)2.1.3 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设置安全生产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保证安全管理人员到位、到岗。

(6)2.2 各级管理人员职责 (6)2.2.1 项目经理职责: (6)2.2.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职责: (7)2.2.3 安全生产管理岗位职责: (7)2.3 安全生产责任制 (7)2.3.1 施工现场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到人。

(7)2.3.2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7)2.3.3 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不履行职责、工作不力的相关人员追究责任。

(7)第3章安全教育与培训 (7)3.1 安全教育制度 (7)3.1.1 安全教育组织 (7)3.1.2 安全教育实施 (7)3.1.3 安全教育监督管理 (8)3.2 安全培训内容 (8)3.2.1 安全基础知识 (8)3.2.2 安全操作技能 (8)3.2.3 安全防护知识 (8)3.3 安全培训方法与要求 (8)3.3.1 安全培训方法 (8)3.3.2 安全培训要求 (8)第4章施工现场环境管理 (9)4.1 施工现场布置 (9)4.1.1 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需求,制定合理的施工布局方案,明确施工区域、材料堆放区、设备存放区、办公区及生活区等功能区域。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号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三章文明施工管理第四章环境管理第五章罚则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指进行工业和民用项目的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活动,经批准占用的施工场地。

第三条一切与建设工程施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负责全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其直属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五条建设工程开工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

建设单位应当按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

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设计图纸供应已落实;征地拆迁手续已完成;施工单位已确定;资金、物资和为施工服务的市政公用设施等已落实。

其它应当具备的条件已落实。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不得擅自组织开工。

第六条建设单位经批准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两个月内组织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部门说明理由,申请延期。

不按期开工又不按期申请延期的,已批准的施工许可证失效。

第七条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发包单位应当指定施工现场总代表人,施工单位应当指定项目经理,并分别将总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姓名及授权事项书面通知对方,同时报第五条规定的发证部门备案。

在施工过程中,总代表人或者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重新通知对方和备案。

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并根据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监督检查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

2024年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2篇)

2024年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2篇)

2024年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和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条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条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围档。

高层和临街的建筑施工,应当采用密目网或者其他装置进行遮护。

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条施工现场的道路应当平整、畅通,并设置交通指示标志。

通行危险的地段应当悬挂警戒标志,夜间设置红灯示警。

在车辆、行人通过的地方施工,应当对沟、坑、井等进行覆盖,并设置施工标志和防护设施。

第五条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域和非施工区应当隔开。

建筑施工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临时住所和饮食等应当符合安全、卫生的要求。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符合下列规定:(一)根据建筑工程的施工进度,及时调整和完善安全防护设施;(二)在施工现场的事故易发区域,设置专项的安全防护设施,并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三)根据季节或者天气特点,设置或者调整专项的安全防护设施,并进行相应的安全检查。

第二十条建筑施工企业安装、使用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安装前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二)使用前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安全性能试验,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三)使用期间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维修、保养,保证其完好、安全。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施工现场电气安全保护和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一)用电作业应当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二)用火作业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并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3篇)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3篇)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保护工人、保障设备、保护环境,建立本制度。

第二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全面组织和实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管理内容包括:施工现场环境安全、施工人员安全、施工设备安全、安全生产管理、应急预案和事故调查报告等。

第二章施工现场环境安全第五条施工现场应按照工程规划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搭建安全围护设施,保证施工现场周边的安全。

第六条施工现场应设立合理的交通组织,尽量减少交叉运输和交叉作业,确保交通安全。

第七条施工现场应定期对各种管线进行检测,确保供水、供电、供气等设施的安全。

第八条施工现场应建设合理的出入口和紧急疏散通道,并设置明显的标识,确保安全疏散。

第九条施工现场应设置合理的消防设备,并定期检测,确保消防安全。

第十条施工现场应设立安全防护带,对危险区域进行划定,明确标识,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第三章施工人员安全第十一条施工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施工技能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施工人员应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并确保使用符合标准的工具和设备。

第十三条施工人员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工作纪律和安全规定,不得擅自违法操作。

第十四条施工人员应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确保体力和精神状态良好。

第十五条施工人员的长时间工作应合理安排,防止疲劳作业引发事故。

第十六条施工人员应合理分工,协同作业,确保人员的安全。

第四章施工设备安全第十七条施工设备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保证运行正常。

第十八条施工设备应按照规定放置和使用,严禁擅自更改设备结构和使用方式。

第十九条施工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超载、超速、超高等。

第二十条施工设备的维修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不得擅自拆卸、修理设备。

第二十一条施工设备的使用人员应经过培训,掌握设备的操作技能和维护知识。

第五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管理方案,确保管理的有效实施。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5篇)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5篇)

如何纠正儿童攀比心理如何纠正儿童攀比心理如何正确对待幼儿的攀比心理1家长、教师要把握其程度,适时给与鼓舞,爱护童心。

幼儿是正发育的幼苗,需要家长、教师的灌溉培养,浇水过多会使幼苗埋住,营养过剩会停滞不前,因此,家长、教师要用正确的教育方法把握程度,适时给予鼓舞,爱护其童心。

例如:幼儿刚上幼儿园怕生疏人、新环境,不愿上学,家长就可采取买与小朋友同样的书包来鼓舞其上幼儿园,要抓住幼儿攀比心理适可为止,鼓舞向上。

2年轻父母不要过分疼爱独生子女,防止显现攀比惯性。

作为父母不要给小孩一切他想要的东西,如此专门容易养成幼儿过度的自我中心的心理,不能对小孩百依百顺,娇生惯养.姑息迁就专门容易造成攀比惯性,以致变成贿赂幼儿,不利于幼儿心理健康的发育。

3从家长、教师自身做起,从小培养幼儿正确的人一辈子观、价值观。

俗语说:大狗爬墙,小狗学样。

这说明了幼儿的成长离不开家长、教师的正确教诲。

幼儿的成长是在你的周围开始的,你的一举一动都会给小孩留下深刻的阻碍,因此,作为家长、教师应从自身做起,自己不要存在着攀比别人的心理,要时刻为幼儿做表率。

4运用合理的方法来处理攀比问题。

当幼儿显现攀比现象时,作为家长、教师应当视其情形做出合理的教育,用巧妙的方法来处理幼儿的攀比问题。

如何引导儿童远离攀比心理家长要引导小孩在积极正面的地点有攀比心,例如学习、品行、技能等,切勿让小孩往追求物质、不良行为等方向进展;其次,家长要鼓舞小孩以正当方式,通过个人努力来赢过别人;同时要注意别让小孩压力过大,防止钻牛角尖,必要时要安慰他,让他放松心情。

心理专家认为,小孩有攀比之心是专门正常的。

事实上,小孩提出每一个"我也要……"差不多上通过缜密摸索的,这时家长就要注意正确引导。

利用好了小孩的攀比心理,也是一种资源。

当小孩提出越来越多的"我也要"时,建议家长做到"四应四忌":应言传身教忌单纯说教;应合理引导忌过分溺爱;应培养好适应忌为所欲为;应正视优缺点忌厚此薄彼。

建筑工地现场管理规定

建筑工地现场管理规定

建筑工地现场管理规定一、前言建筑工地现场管理是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保障施工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建筑工地现场的管理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施工人员管理1、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和技术交底,熟悉施工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2、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防护用品,严禁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进入工地。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4、施工人员要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离岗、串岗或在施工现场打闹。

5、严禁酒后上岗作业。

三、施工设备和材料管理1、施工设备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规操作。

3、材料的采购、运输、储存和使用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材料的质量和性能。

4、对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材料要进行专门的管理和存放,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5、材料的领用要进行登记,做到账物相符,避免浪费和丢失。

四、施工进度管理1、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合同和施工图纸,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批。

2、定期对施工进度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偏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

3、加强各施工工序之间的衔接和协调,避免因工序不合理而影响施工进度。

4、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施工进度,施工单位应及时向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报告,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五、施工质量管理1、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责任,落实质量控制措施。

2、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相关规范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3、加强对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查和验收,每道工序完成后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4、对质量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对重大质量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六、施工安全管理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2024年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保护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建筑施工现场,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等各类建筑工程。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负责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建筑施工现场应以保证工人、机械设备和施工材料的安全为基本原则,依法科学管理,全面防范各类安全风险。

第五条具备建筑施工资质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执行安全管理工作,相关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相关证书方可上岗。

第六条建筑施工现场应当设立安全组织,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各级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定期检查、评估,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每年策划安全生产目标,制定相应计划,并落实到位。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并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检查和维护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转。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巡检制度,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做好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擅自进入工地,并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奖惩制度,对安全工作成绩和失职失责行为进行激励和处罚。

第三章劳动保护管理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工人劳动保护规定,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和劳动权益。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为工人提供合适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鞋等。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为工人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和体检。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确保其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是指在进行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地方。

为了保障工程质量和保障施工安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该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本文将介绍关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施工现场管理规定1. 人员管理(1)人员要求:施工现场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施工资格证书。

(2)施工人员数量:施工现场人数应根据工程规模和类型确定,不得超过规定的人数上限。

(3)劳动保护:施工人员应穿戴合适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鞋等,并按照规定进行劳动保护。

2. 施工设备管理(1)设备检查:施工现场使用的设备应经过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设备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检查并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设备安全:施工现场应设置设备安全警示标志,并设立专人负责设备的安全监管工作。

(3)设备存放:施工现场应设置专门的设备存放区域,并保持设备存放整洁有序。

3. 施工材料管理(1)材料验收:施工现场接收到的材料应进行验收,确保材料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2)材料储存:施工现场应设置专门的材料储存区域,确保材料的保存安全,并防止材料的浪费。

(3)材料使用:施工现场在使用材料时应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工艺要求进行使用,杜绝浪费。

4. 安全管理(1)安全检查: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2)安全标识: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如安全通道、非工作区域等。

(3)安全教育:施工现场应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

5. 环境保护(1)施工噪音:施工现场应按照相关规定,控制施工噪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粉尘控制:施工现场应采取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污染。

(3)固废处理:施工现场应采取合适的固废处理措施,确保环境不受污染。

6. 工程质量管理(1)施工标准:施工现场应按照相关施工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目标。

(2)施工记录:施工现场应做好施工记录,包括施工计划、施工过程记录、材料使用记录等。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一、施工现场考勤制度1、工程现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每天准时出勤;指纹打卡;工程开工后,工作时间为九小时;2、工作人员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项目经理请示,填写外勤任务单,获准后方可外出;3、项目经理外出需向分管副总汇报;4、病假需出示病假证明书;5、事假要向项目经理申请,填写请假条,一天以内项目经理批准,两天以内分管副总批准,三天以上董事长批准;获准假后方可休息;并送行政部备案;6、因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由项目经理填写加班申请表;工作人员加班工资另计,项目经理不计加班工资;工作人员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完成自身工作任务,需要加班的,不计加班工资;7、无故旷工三次或连续三天者除名;二、施工现场例会制度1、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坚持每天举行一次碰头会;2、每日例会由相关项目经理召集,施工员、养护班长及施工班组负责人参加;工程秘书记录归档;项目经理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例会人员范围;3、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提交例会讨论,报分管副总批准;例会中做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4、各班组间协调问题提交日例会解决;例会中及时传达有关作业要求、及最新工程动态;5、每周例会由分管副总召集,由项目经理、预算员、营销经理参加,工程秘书记录归档;分管副总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人员范围;6、各生产部门间的协调问题、甲乙双方的协调问题提交周例会解决;例会传达公司最新工程动态、最新公司文件及精神;三、施工现场档案管理制度1、工程秘书应严格城建档案管理要求,做好资料档案工作;2、做好施工现场每日例会记录、每周例会记录;临时现场会议记录;3、现场工作人员登记造册;施工班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整理归档;4、工程中工程量签证单、工程任务书、设计变更单、施工图纸、工程自检资料的整理归档;5、工程中其它文件、资料、文书往来整理归档;6、各类档案资料分类保管,做好备份,不得遗失;同时建立相关电子文档,便于查阅;7、借阅档案资料需办理借阅手续;填写工程资料借阅表,并及时归还;四、施工现场仓库管理制度1、材料入库必须经项目经理验收签字,不合格材料决不入库,材料员必须及时办理退货手续;2、保管员对任何材料必须清点后方可入库,登记进帐;填写材料入库单;同时录入电子文档备查;3、材料帐册必须有日期、入库数、出库数、领用人、存放地点等栏目;4、仓库内材料应分类存入堆放整齐、有序、并做好标识管理;并留有足够的通道,便于搬运;5、油漆、酒精、农药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存入危险品仓库;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不得使用明火;6、大宗材料、设备不能入库的,要点清数量,做好遮盖工作,防止雨淋日晒,避免造成损失;7、仓库存放的材料必须做好防火、防潮工作;仓库重地严禁闲杂人员入内;8、材料出库必须填写领料单,由项目经理签字批准,领料人签名;9、工具设备借用,建立借用物品帐;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并及时催收入库;实行谁领用谁保管的原则,如有损坏,及时通知材料员联系维修或更换;五、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理制度1、施工作业时不准抽烟;2、施工现场大小便必须到临时厕所;临时厕所使用后要随时清洗;3、材料构件等物品分类码放整齐;领用材料、运输土方,沙石等,不沿途遗洒及时清扫维护;4、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必须整理成堆,及时清运;做到工完料清;5、现场施工人员的着装必须保持整洁;不得穿拖鞋、不得光着肚皮上班;6、工棚必须保持整洁,轮流打扫卫生,生活垃圾,生产废物及时清除;7、团结同志,关心他人,严禁酒后上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拉帮结伙,恶语伤人,出工不出力;8、对施工机械等躁声采取严格控制,最大限度减少躁声扰民;六、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新工人入场,道德接受“安全生产三级教育”;2、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配戴好安全帽;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如安全带等;2、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相关机具设备;上岗前必须检查好一切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3、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特殊作业配戴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4、使用砂轮机时,先检查砂轮有无裂纹是否有危险;切割材料时用力均匀,被切割件要夹牢;5、高空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严禁在高空中没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随意走动;6、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稳定,及时完善护壁加固措施;7、危险部位的边沿,坑口要严加栏护,封盖,及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灯;8、按规定设置足够的通行道路,马道和安全梯;9、装卸堆放料具,设备及施工车辆,与坑槽保持安全距离;10、大中型施工机械吊装运输碾压等指派专职人员指挥;11、小型及电动工具由专职人员操作和使用;注意用电安全;12、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施工规章制度;有权拒绝违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13、施工现场地需挂贴安全施工标牌;14、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1、工地所有临时用电由专业电工持证上岗负责,其他人员禁止接驳电源;2、施工现场每个层面必须配备具有安全性的各式配电箱;3、临时用电,执行三相五线制和三级漏电保护;由专职电工进行检查和维护;4、所有临时线路必须使用护套线或海底线;必须架设牢固,一般要架空,不得绑在管道或金属物上;5、严禁用花线、铜芯线乱拉乱接,违者将被严厉处罚;6、所有插头及插座应保持完好;电气开关不能一擎多用;7、所有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使用;8、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及施工用金属平台必须要有可靠接地;9、接驳电源应先切断电源;若带电作业,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并有三级以上电工在场监护才能工作;八、施工现场保卫管理制度1、保卫人员必须必须忠于职守、坚守岗位、昼夜巡视;保护施工现场财产不受损失;2、项目经理应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设置符合标准的档栏,围栏等;尽可能实行封闭施工;3、项目经理应对露天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行安全检查,必要时增设安全防护设施;或派专人看守;4、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工号牌,外来人员无项目经理许可,不得进入施工现场;5、夜间值勤的保卫人员,必须巡视整个施工区域,不得睡觉;6、保卫人员现场巡视时,密切注意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机具设备等;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公司汇报;7、施工班组自带的所有设备、工具等应进行登记,登记清单由工程秘书保管;以备相关人员查阅;8、施工班组离场时,携带的工具、设备出场,必须有项目经理部的批条方可带出;九、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1、施工现场的每个层面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消防器材;2、保卫人员每天必须检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性,如有损耗应及时补充;3、消防器材安放处必须有明显的标记;4、消防器材的设置地点以方便使用为原则,不得随意变更消防器材的放置;5、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6、漆类等易燃品存放在危险品仓库;油漆工施工时要避开火源、热源;7、施工现场所有使用明火的地方,必须保证有专人值守,做到人走火灭;8、保持消防道路通畅,一旦发生火警应立刻组织人员扑灭,必要时向消防部门报告;9、临时工棚等设施支搭符合防盗防火要求;定期进行防盗防火教育,经常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十、施工现场成本管理制度1、实行成本考核制由项目经理首先与上级领导签订责任书,明确自己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不同情况时所应承担的责任;在明确责任的同时要确定责任成本责任成本是指按照责任者的可控程度所归集的应由责任者负责的成本、在责任成本范围内如果出现成本人为超耗视具体情况按百分比扣除项目经理奖金;如果成本损耗低于成本预测计划即工程成本降低了则按百分比一次性奖励项目经理;成本控制目标层层分解,层层签订责任书,并与经济利益挂钩,以强化全员经济意识;可将责任书上墙,时刻提醒工程部内成员;具体考核措施:可以在工程部内部成立一个考核小组在每道工序完成后,根据工程部内成员责任成本完成情况,进行商议考核;在各自责任成本范围内,成本节约了则所节约成本的2%作为奖金奖励给相关人员;如果成本超耗且是人为超耗则按超耗成本的1%扣除奖金;施工前,做好项目成本预测和计划;定期召成本分析会;主要分析内容为:①现场已完工程量,监理已签字工程量;②人工消耗及费用,未来一周的每日用工计划;③材料消耗、运输费用,周转材料,修旧利废,材料节超情况及原因,未来一周材料需用种类及数量;④机械费用发生额,维修折旧费用,未来一周机械需用种类及数量;⑤对费用控制提出整改措施;2、强抓材料管理和使用做好材料采购前的基础工作;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施工员必须反复认真的对工程设计图纸进行熟悉和分析,根据工程测定材料实际数量,提出材料申请计划,申请计划应做到准确无误;各分项工程都要控制住材料的使用;特别是石材材、木材、砂石等严格按定额供应,实行限额领料;在材料领取、入库出库、投料、用料、补料、退料和废料回收等环节上尤其引起重视,严格管理;对于材料操作消耗特别大的工序,由项目经理直接负责;具体施工过程中可以按照不同的施工工序,将整个施工过程划分为几个阶段,在工序开始前由施工员分配大型材料使用数量,工序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材料数量不够,由施工员报请项目经理领料,并说明材料使用数量不够的原因;每一阶段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员清点、汇报材料使用和剩余情况,材料消耗或超耗分析原因并与奖惩挂钩;对部分材料实行包干使用,节约有奖、超耗则罚的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材料使用不节约、出入库不计量,生产中超额用料和废品率高等问题;实行特殊材料以旧换新,领取新料由材料使用人或负责人提交领料原因;材料报废须及时提交报废原因;以便有据可循,作为以后奖惩的依据;对于周转材料在每项工程中的成本摊销方式,我们可以尝试采用以下公式进行成本核算:摊销量=一次使用量×1+损耗率/周转次数一次使用量:根据施工图纸进行计算的供申请备料和编制施工作业计划使用量;周转次数:指新的周转性材料,从第一次使用,到这部分材料不能再提供使用的使用次数;损耗率:指周转性使用材料,在某项工程中,根据使用的频繁程度、工程对象特征、工期长短等情况,制定的该部分周转性使用材料在该工程中应计取的材料摊销的数量;3、劳动力资源管理在施工开始前,不仅要排施工进度计划,也应该据施工进度计划排出每道工序民工用工计划,根据用工计划计算人工费;在开工前与民工负责人商议此份用工计划,做到民工负责人心中有数;项目经理根据每道工序民工用工计划事先拟订民工使用成本目标,并提交上级领导审查;根据民工使用成本目标向生产副总通告人工费拨款计划;工程完工后,人工费在事先拟订的目标基础上降低了,则将节约资金的1%奖励给相关人员;在工程开工后,要严格控制劳动力定额,出勤率,加班加点等问题;及时发现和解决人员安排不合理,派工不恰当,时紧时松,窝工、停工等问题;每天早晨由施工员指定上岗民工数,指定的人数应与用工计划基本吻合,一天中视具体情况增加民工上岗;这样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民工闲滞情况出现,降低人工成本;在施工过程中,应增强施工班组负责人的责任意识;调配民工、追究责任等问题,直接与班组负责人交涉;在施工开始前与班组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及承包书等,明确责任;硬质景观工程可采用各项施工工序由班组承包施工的方法:在保证施工质量、施工进度的前提下,针对不同的施工工序定工期、定质量、定人工量,由民工分段承包施工;这样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施工管理中的许多麻烦,减轻了项目经理、施工员的工作量,同样达到了降低人工成本的目的;具体的人工费考核标准,先采取以上的管理方式待工程完工后对比几个工地的专人记工数成本和合同成本,分析其中的浮动额;便于调整合理的人工费定额;工程部人员也应该合理配置、加强管理;在工程经理向上级领导提交项目承包责任书的同时可以由工程部经理提出工程部人员配置计划,在不影响施工进度满足施工质量的前提下由工程部经理自行安排工程部成员构成,特殊岗位必须有专人负责,其他岗位如果条件允许可以实行一人多岗;工程部内可引进竞争机制,各岗位负责人定期写工作总结上交项目经理;定期举行一些小的集体活动,以增进工程部成员之间的感情,锻炼大家的团队精神使大家能够更好的了解彼此,从而在工作中更好的协作、配合,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工作;4、机械使用和管理由施工员每天记录所有机械使用情况;由电工对机械进行及时维修、保养;对于重要工序所使用的重要机械,在施工工序开始前由项目经理提出机械种类、数量及台班数;大型机械必须专人指挥,事前控制总台班数量;下达日台班定额;十一、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1、项目经理必须对施工员及施工班组进行每一道工序的技术质量交底;2、施工员必须牢固掌握工程的工艺流程及施工技术质量要求;3、对景观艺术要一丝不苟、精益求精,要尊重自然规律,贴近自然,达到逼真效果;4、认真做好工程前期准备工作,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并组织进行技术革新,从而保证施工技术的可行性及先进性;5、施工技术的准备在熟悉施工图纸的基础上,对图纸中的问题进行汇总,结合本公司的施工特点,提出具体的修正方案,报甲方及设计单位共同探讨,以达成一致,使得问题能够在进场施工前得到最大限度的解决;6、对原材料进行严格的验收;不合格的原材料坚决不用;7、保证技术工人的相对稳定;对技术特别过硬的技术工人实行奖励;同时淘汰技术不合格的民工;8、施工工艺是决定工程质量好坏的关键,有好的工艺,能使操作人员在施工过程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了保证工艺的先进性及合理性,公司对于不太成熟的工艺安排专人进行试验,将成熟的工艺编制成作业指导书,并下发各施工员,施工员在现场指导生产时则依此为依据对工人进行书面交底,并由班组长签字接收;工艺交底包括工具及材料准备、施工技术要点、质量要求及检查方法、常见问题及预防措施;在施工时先交底后施工,严格执行工艺要求;9、加强专项检查、及时解决问题;开展自检、互检活动,培养操做人员的质量意识;各工序完成后由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对本工序进行自检、互检,自检依据及方法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在自检中发现的问题由班组自行处理并填写自检记录,班组自检记录填写完善,自检出的问题已确实修正后方可由施工员进行验收;认真开展工序交接活动;上一道工序完成后,在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前,由施工员组织上、下工序施工班组长进行交接检验,由下道工序班组长检查上道工序质量,对影响本道工序的质量问题提出意见,并填写交接检验记录,施工员督促上道工序人员进行修正后,下道工序人员方可进行施工;从根本上杜绝不合格品的存在;专职检查、分清责任;在班组自检基础上,施工员要对各班组长的各道工序进行检查,从严要求,对不合格的要立即处理,在检查时必须分清产生不合格的原因,是由于工人操作引起,还是由于施工材料或施工方法引起的不合格;查清原因后,对于反复发生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及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对于工人操作引起的不合格,要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工人采取处罚措施,并及时向操作人员讲明处罚的理由;定期抽查,总结提高;定期到各项目的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定期集中分类,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对各类问题分析总结,针对特别项目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并贯彻实施;使各施工管理人员在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提高水平;做好内部验收;工程完工后,在交付顾客使用前,由景观工程部、营销部及行政部对工程进行全面的验收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书面通项目经理及时整改,如有必要则进行二次内验,只有在内部验收通过后,工程才能交付甲方进行验收;从而保证一次性验收合格;。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工程施工现场,是指进行工业和民用项目的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活动,经批准占用的施工场地。

第三条一切与工程施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负责全国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其直属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施工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第五条工程施工现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第六条工程施工现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环境污染。

第七条工程施工现场应当合理利用资源,减少资源浪费,提高施工效率。

第八条工程施工现场应当加强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九条工程施工现场应当加强工程进度管理,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第十条工程施工现场应当加强工程投资管理,合理控制工程投资。

第三章工程施工现场秩序第十一条工程施工现场应当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制度,维护施工秩序,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十二条工程施工现场应当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

第十三条工程施工现场应当加强交通管理,确保施工车辆和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第四章工程施工现场协调第十四条工程施工现场各方应当加强协调,共同推进工程施工。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履行合同约定,按时提供施工场地、资金、设计图纸等。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履行合同约定,按时完成工程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第十七条设计单位应当履行合同约定,提供合理、可行的设计方案。

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履行监理职责,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符合规定。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和环境保护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文件的规定,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国家、地方有关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

第三条施工现场规划施工方应依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建设要求,合理规划施工现场布局和设施设置,并向相关部门供给规划方案进行审批。

第二章施工现场管理单位和人员第四条施工现场管理单位施工现场管理单位由总包方或专业管理公司构成,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学问和技能,且经过培训合格,方可担负管理职务。

管理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和职业操守,始终把工程质量和安全放在首位。

第三章施工现场运营管理第六条施工现场进出管理施工现场应设立进出口,设置相应的门禁设施,由工地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登记。

未取得施工现场通行证的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第七条施工现场安全保护施工现场应设立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并依照相关法规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保障工人的人身安全。

工地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八条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施工现场应依照环境保护要求,实行相应的措施,防止噪音、扬尘、废水等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施工单位应订立相应的环境保护方案,并监督施工现场的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九条施工现场秩序管理施工现场应保持良好的秩序,各类材料和设备应有序堆放,并且设立相应的垃圾分类回收区。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现场秩序,保持施工现场的乾净。

第四章施工质量管理第十条施工质量掌控施工方应订立严格的施工质量掌控标准,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和掌控要点,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第十一条施工工艺管理施工方应依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要求,订立相应的施工工艺方案,并建立工艺管理体系。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四篇)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四篇)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建筑施工过程中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建筑施工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工程。

第三条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应遵循“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全员参与、科学管理的要求,采取措施确保施工现场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第二章组织和领导第四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向施工现场所有人、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等相关单位进行宣传和培训。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并持有相应的安全管理岗位证书。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项目特点和施工规模,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计划,并在施工前向监管部门进行备案。

安全管理计划应当包括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应急预案等内容。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施工单位还应当向施工现场所有人、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等相关单位提供安全技术咨询和指导。

第三章危险源控制第九条建筑施工现场应当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危险区域和安全通道。

危险源应当采取隔离措施,并制定防护措施和管理办法。

第十条施工现场应当合理设置围挡和防护设施,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人员坠落、物体掉落等事故。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和器具,如安全帽、安全鞋、安全带等,并进行有效的使用和维护。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材料和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不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等意外事件。

第四章火灾和电气安全第十三条建筑施工现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火灾防控措施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火灾演练。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工人安全,根据《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的管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管理、质量管理、文明施工、人员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落实管理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有序、高效、文明施工。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工程施工许可证,并按照规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进行施工活动。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和质量。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施工现场情况编制安全生产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安全生产管理方案应当包括安全目标、安全责任、安全措施、安全监管等内容。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安全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内容。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落实施工现场施工安全标准,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器材,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急救人员和急救设备,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和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发生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当立即组织应急救援工作,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和建设单位。

第三章质量管理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工程施工合同和施工图纸要求,组织施工活动,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标准和规范。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配备质量检测人员,监督施工过程,确保各项施工工作符合质量要求。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材料进行严格管理,做好材料验收和保管工作,防止材料质量不合格影响施工质量。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质量达标。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和水利工程的施工现场管理。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相关标准,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工程施工安全顺利进行。

第四条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应当实行责任制,各责任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履行管理职责。

第五条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应当遵守现场管理规定,服从工程监理和相关部门的指挥。

第六条工程施工现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检查机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七条工程施工现场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做好现场卫生清理,减少噪音、扬尘等污染物的产生。

第八条工程施工现场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组织管理制度,明确施工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人员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素质和安全意识。

第十条工程施工现场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一条违反本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直至责令停工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施工现场管理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当按照相关图纸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方案。

第十三条工程施工现场应当建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台账,对施工现场质量进行记录和管理。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和器材,保障员工安全作业。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应当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火工作,加强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八条施工现场应当建立周详的工程洽商和协调机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第十九条施工现场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记录和管理。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环境的监测和治理,确保施工现场环境卫生。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促进施工安全和质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工程等各类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应以安全生产为中心,全面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施工质量和工程进度。

第四条施工现场管理应当遵守“科学施工、文明施工、绿色施工、安全施工”的原则,做好环保、节能、安全等工作。

第五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应当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施工环境。

第二章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第七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资格和经验,熟悉施工现场的管理流程及相关规定。

第八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正常运转。

第九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建设主管部门的工作,接受监督检查,及时纠正问题。

第十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遵守管理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和工作环境,不得违规操作或擅自改变施工计划。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保管好施工现场的文书资料、施工图纸等重要文件,防止丢失或泄露。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违规私用公款或徇私舞弊。

第三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应当配备足够的安全设施和器材,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应当划定安全防护区域,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

第十八条施工现场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九条施工现场应当加强对施工机械设备的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转。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一、总则1. 本规定的目的是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确保施工过程安全、高效、有序进行。

2. 所有涉及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都应遵守本规定。

二、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1. 施工单位应设立专职现场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施工现场的各项工作。

2. 施工现场应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进行布置,并确保施工设备和材料的储存、使用符合安全规范。

3. 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应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并做好防范措施,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保护栏杆等。

三、工人的管理1.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人都应持有效证件,并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2. 工人应按照规定的工作岗位和工作时间进行劳动,不得随意乱跑、聚众闲谈。

3. 施工现场应提供合理的休息场所和卫生设施,确保工人的生活和劳动条件良好。

四、施工设备和机械的管理1. 施工单位应根据实际施工需要,合理配置施工设备和机械,并确保其正常运行、维护和保养。

2. 施工现场应设立专门的仓库,用于储存和管理施工设备和机械,严禁私自借用或挪用。

3. 施工设备和机械的操作人员应持相关证件,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施工安全。

五、施工材料的管理1. 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的质量标准采购施工材料,并建立相应的验收制度,确保材料的质量符合要求。

2. 施工现场应有专门的材料堆放场所,保证材料的分类、整齐、安全。

3. 材料管理人员应做好材料的入库、出库、使用和盘点工作,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的顺利进行。

六、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1.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进行评估和控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2. 施工现场应设立警示标志,并设置防护措施,如安全网、防护栏杆等,确保工人和外部人员的安全。

七、环境保护1. 施工现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环境保护工作。

2. 施工单位应合理使用水、土地、能源等资源,减少污染和浪费。

3. 施工现场应建立垃圾分类和处理制度,确保垃圾的合理处理和回收利用。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4篇)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4篇)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它直接关系到施工工作的安全和质量,对于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我国建立了一系列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来规范施工现场的管理。

下面将从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安全生产、环保措施等几个方面详细介绍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一、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1.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并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包含工程项目的总体布置、施工方法、工期计划、材料供应等信息。

2.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建立施工现场管理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并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

3.施工现场应设立工程部、安全保障部、质量监督部等相关部门,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4.施工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劳务、设备等资源,并对各类资源进行统一管理和分配。

5.施工现场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过程、设备使用、人员配备等方面的要求,确保施工工作有序进行。

二、安全生产管理1.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和义务。

2.施工现场应按照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设置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施工人员的安全。

如设置围挡、安全网、安全带等。

3.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消防设备的维护和检查。

4.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和监管,确保施工现场没有安全隐患。

5.施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环保措施1.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方案,明确环境保护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制定具体的环保措施。

2.施工单位应按照环保方案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垃圾清理和分类处理工作。

3.施工单位应配备环保设施,如扬尘治理设备、噪音控制设备等,并按时进行维护和检查。

4.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的污水处理工作,合理使用水资源,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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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为提升本项目以及各参与单位(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各施工单位)的整体形象,保证项目运行的高效性、严密性和条理性,确保本项目能保质期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望各参与单位严格执行。

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建设单位的现场管理规定。

建设单位将不定期邀请有关部门按《郑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评定标准》等要求进行检查,达不到文明工地标准的,DFD即可勒令其停工整改。

2、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设置“五图一牌”,标牌的内容及形式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施工现场应有恰当的标语和安全警戒标志。

标语标牌由施工单位拟定,交甲方(或项管)现场代表审定批准后付诸实施,切勿乱写乱画以及随意张贴悬挂。

4、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各施工单位制定相应的门岗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必须佩戴证明身份的证卡进出,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证卡由施工单位拟定内容及形式,交由甲方(或项管)审定批准后实施。

5、本工程施工场地,以该项目总平面红线范围内及临时租用地作为施工场地,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在甲方规定的区域内布置临设,并将总平面布置图交由甲方审定批准后,方能付诸实施。

6、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工地周边50米、出入口100米内无垃圾、污水,保持工地周边整洁。

7、施工现场应确保进出道路通畅、平整、坚实,有回旋余地,施工污水沉淀排入甲方指定的地方。

8、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机具设备,减少二次倒运与搬迁,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

建筑物内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

楼梯踏步、休息平台、阳台处等悬挑结构上不得堆放料具和杂物。

在施工作业面,工人操作应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

9、施工单位应重视和加强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病工作;职工食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的标准,并办理《卫生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先体检、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发现传染病人和疑似传染病人,及时救治的同时向甲方告知。

10、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1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内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

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施工时,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

12、在施工现场内必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施工组织设计应有保卫措施方案,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遇有治安突发事件,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汇报,不得延误和隐瞒。

需要招用外来务工人员的,必须立即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工证》、《外来人员就业证》和暂住证。

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施工区和生活区,严禁在建工程内安排人员住宿,做好宿舍的卫生及安全管理,做到窗明地净,生活用品叠放整齐,并做好宿舍安全用电及消防预防措施。

13、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工人在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帽的颜色应便于区分;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做到高挂低用及牢固,设置必要的警戒;安全平网必须隔层铺设并及时清理,严防高空坠物。

所有人员特别是操作工人不得从柱子箍筋上下,钢筋骨架无论其固定与否,不得在上行走,特别是板筋,必须要“安全第一”。

14、施工单位操作工人必须穿着统一的标准建筑背心上班,且必须定时清洗,不得有明显大面积污垢。

15、施工单位在土方开挖中如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在不放坡、挖深超过1、5米的土方施工中必须采取正确的经甲方现场代表批准的护壁措施;外运土方时,应办理“渣土弃置许可证”,并作好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在出入口20米内应铺设草垫;在施工中,必须派员清洁污染路面,在施工后必须对路面进行彻底的清洁。

如在现场堆码土方,应距离围墙50cm,距离操作人员100cm以上,垂直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5米;电缆两侧1m 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16、施工单位在主体及装修施工时,必须作好外架的搭设和安全网的悬挂,其作法应以书面形式在施工前两天上报甲方(或项管),经批准后方能实施,脚手架的搭设应遵照《脚手架搭设的安全要求》,特别需注意对只图施工方便随意拆除外架连墙杆及外架基础松动等影响脚手架安全的情况进行监管。

17、施工单位应对现场机具进行正常维护和定期保养。

使用垂直运输机械(如塔吊、门字架等),必须有劳动局颁发的使用许可证,方能使用。

相邻工地的塔吊,各施工单位应相互协调,制定防碰撞措施,严防发生塔吊碰撞事故。

18、每天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责任工长应准时到施工现场,如有急事,应向甲方(或项管)现场代表请假批准,施工现场应随时有负责人,如施工负责人不在,必须指定有资质的临时负责人。

我项目管理公司现场代表对其的考核结果,将作为衡量施工单位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依据。

19、在夜间施工时,施工单位必须有管理人员值班,管理人员值班名单应上报甲方。

20、在施工前,各施工工长应以书面形式向施工工人作好安全技术交底,并作好文字记录,随时接受甲方(或项管)现场代表的督查。

21、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对其现场人员的管理约束,合同履行期间严禁发生任何性质的打架斗殴事件。

若施工方人员参与打架斗殴,每发生一次除赔偿由此给建设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外还需按规定进行罚款。

22、为了维护建设场地周边的花园、环境,施工单位必须教育工人爱护一草一木,严禁践踏、污染、破坏。

工地现场质量管理制度1、施工单位必须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规范规程,验收标准、以及地方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要求进行施工和验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良标准。

2、各施工单位在开工前,施工现场必须配合合格、齐全的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进度保障体系,且必须有经甲方审查批准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各项专项施工方案;未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不能开工。

3、在施工过程中,工地上的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必须向工人进行认真的技术交底,并存有相应的文字记录待查。

4、建筑物在开挖之前,施工单位必须向甲方(或项管)提供《放线记录》,经甲方现场代表复核字认可后方可开挖。

5、分部分项工程隐蔽验收必须严格执行“三检”制度,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于正式验收前24小时通知甲方和监理,并提供有关合格的资料,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

经施工单位进行“三检”后的验收项目,在甲方(或项管)、监理检查过程中若发现三处以上不合格的有权不予验收,同样情况出现三次以上的有权要求更换管理人员。

6、施工单位在验收合格后严禁对合格部分做任何改动,一经发现必须进行重新验收;重要隐蔽部位应通知质量监督和设计单位共同参加验收。

7、项管、监理对施工质量有疑问,而要求施工单位复测时,施工单位应于积极配合。

对隐蔽工程提出质量疑问要求重新检验的,无论建设单位是否进行验收,施工单位都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改。

检验合格的,建设单位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并应顺延工期。

检验不合格的,施工单位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8、关键工序施工完毕后,须经监理、甲方(或项管)代表验收合格签字后(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向甲方(或项管)及监理提交三检记录、施工交底记录等资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直至确认该部分工程合格为止。

9、混凝土浇筑过程中除必须有值班工长外,还必须保证每个工种(如水、电、模板、钢筋等)有人值班。

10、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的质量通病的地方,施工单位应先报施工方案经建设单位确认,建设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施工单位做施工样板(包括砌体、抹灰、涂料、门窗安装、防水、瓷片等),样板经甲方(或项管)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可按照样板进行大面积施工。

11、若施工单位多次不按合同约定施工,或违反正常施工程序、施工工艺进行野蛮施工,或施工质量、安全、环保等达不到有关要求,或施工用材料设备不合规定,甲方(或项管)有权勒令施工单位暂停施工,施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一切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

12、如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所建房屋面积与施工图不符,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与费用由乙方承担。

作为有经验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理应及时发现施工图纸中明显错误或矛盾(如建施图与结施图不符,尺寸错误,照图施工房屋使用功能明显不合理等)并及时告知甲方(或项管),若施工单位未及时发现而导致费用与工期损失概由施工单位承担。

13、所有进场材料均需提供材质合格证明文件进行报审,要求送检的材料必须经当地质量监督站认可的试验室试验合格后方能应用于现场,各施工单位应提前做好材料的送检试验工作,并保持相应的质量记录待查,届时若因未及时送检而造成工期延误的,全部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

对违反上述规定或虽经甲方(或项管)许可而中途偷梁换柱者,除责令其返工外,还将处经济处罚。

14、各施工单位应在收到甲方(或项管)现场代表整改通知后2小时内开始整改,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如有特殊原因的,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或项管)现场代表提出,经允许后方可延期。

15、各施工单位在搅拌混凝土或砂浆前,必须向甲方(或项管)提交混凝土或砂浆施工配合比文件,搅拌过程中必须在搅拌机旁张贴施工配合比挂牌,并设立专人计量监控,夜间也不得例外,监督人员不得离开搅拌现场,甲方(或项管)现场代表将随时现场抽查,一旦发现不合格,视为重大质量事故,除责令其返工外,并视情节予以索赔。

工地现场协调管理制度1、各单位包括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场前,应向甲方(或项管)提供现场各级管理人员及班组负责人的详细名单及联系方式,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经甲方(或项管)考察认定进入施工补充协议,方可安排进场。

各单位更换管理人员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工程部(或项管),甲方(或项管)有权根据施工和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实际能力和水平,决定其是否留退。

2、各施工单位进场时必须在现场办公室安装电话或报送手机号,并保证每日24小时畅通,工地有人值守。

3、监理公司人员必须保证每日8小时以上现场工作时间,保证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

如遇工程施工特殊阶段或紧急施工问题,应保证及时到工地解决。

4、各施工单位应在临设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应临设安排方案,在正式开工前15天应向甲方(或项管)报送有关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工程部(或项管)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安排,正式动工前一天必须提交开工报告。

5、各施工单位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的协调安排,服从监理公司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6、施工现场内各单位之间包括建设单位、项目管理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所有协调安排事项,均应以书面形式传达,如有特殊情况需立即口头处理时也必须在12小时内完善正规手续。

7、现场所有往来文件均以标准打印文本为准,并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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