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材料安全管理办法(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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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主材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主材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主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主材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风险,保证建筑工程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建筑工程项目的主材管理工作,包括主材的采购、储存、保管、使用、报废等环节。

第三条主材管理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范,保证建筑工程主材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公司主材管理部门负责建筑工程主材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各项主材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公司建筑工程主材管理工作必须与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建筑工程主材管理工作。

第六条建筑工程主材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主材管理流程,规范主材管理工作程序,加强主材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主材采购管理第七条主材采购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采购管理制度进行,确保采购程序合法、透明、公正。

第八条项目部应当按照设计要求和项目需求,制定主材采购计划,向公司主材管理部门提交采购计划。

第九条主材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项目需求和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制定主材采购方案,确定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

第十条采购人员应当按照采购合同要求,对主材进行验收和接收,并完成验收报告和入库手续。

第十一条主材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主材供应商档案,定期评估供应商的质量和信誉,确保供应商资质符合采购要求。

第十二条项目部应当及时向主材管理部门报送主材采购合同、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完成主材采购环节的信息共享。

第三章主材储存管理第十三条主材储存必须按照设计要求和供应商要求进行,确保主材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四条项目部应当建立主材库房,对主材进行分类、标识和摆放,保证主材的清晰和整齐。

第十五条主材库房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主材的储存、保管和使用,定期进行清点和盘点。

第十六条主材库房应当配备相应的储存设施和设备,确保主材的储存条件符合要求,防止主材受到损坏。

第十七条主材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主材库房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主材的质量和安全。

工地材料管理制度范本

工地材料管理制度范本

工地材料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工地材料管理,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地的材料管理工作。

第二章材料的进库管理一、材料入库前,应按照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等进行登记,并填写入库单。

二、入库单应由仓库管理员和负责采购的人员共同签署,并将入库单交给仓库管理员。

三、仓库管理员在收到入库单后,应按照材料的入库时间,依次排放并分类存放。

四、材料入库后,应及时进行质量检验,并在材料上标注检验日期和检验人员签名。

五、材料入库后,仓库管理员应及时更新库存记录,并将库存情况报告给相关部门。

第三章材料的出库管理一、材料出库前,应填写出库单,并由领料人员和仓库管理员共同签署。

二、仓库管理员在收到出库单后,应核对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并准予出库。

三、材料出库后,仓库管理员应及时更新库存记录,并将库存情况报告给相关部门。

四、材料出库后,领料人员应及时将材料送到指定的施工现场,并保证材料不丢失和损坏。

第四章材料的使用管理一、施工现场使用的材料应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进行使用,不得随意更换或浪费。

二、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材料的管理,做到分类存放,定期检查和清点。

三、发现材料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及时报告给相关部门,并进行调查和处理。

四、临时存放的材料应放置在规定的区域,并由专人进行管理。

第五章材料的报废管理一、材料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或损坏,应及时进行报废处理。

二、报废材料应填写报废单,并由仓库管理员和负责采购的人员共同签署。

三、报废材料应交由专人进行分类、清点和销毁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四、报废材料的销毁情况应及时记录,并报告给相关部门。

第六章材料的盘点管理一、每年年末,应对仓库中的材料进行盘点,并填写盘点表。

二、盘点工作由仓库管理员和负责采购的人员共同进行,并由相关部门进行核对。

三、盘点中发现材料丢失或差异的,应立即报告给上级领导,并进行调查和处理。

建筑工程材料现场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材料现场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材料现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材料现场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按照《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筑工程材料现场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建筑工程项目的材料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筑工程材料现场管理应遵循“合理选材、严格管理、全程跟踪、精确统计”的原则,确保材料质量和数量符合项目要求。

第四条建筑工程材料现场管理应遵循“科学管理、合理配置、统一标准、公平公正”的原则,促进材料使用效率的提高。

第五条建筑工程材料现场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为重、节约为先、效率为本”的方针,确保工程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

第二章材料采购第六条材料采购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采购人员需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确保采购程序合法、公平、公正。

第七条材料采购需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进行合理的数量和规格设计,尽可能减少材料的浪费。

第八条材料采购需选择具有资质和信誉的供应商,签订正规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保障采购质量。

第九条材料采购需进行验收,符合标准和要求的材料方可入库使用,不合格的材料需及时退回或处理。

第十条材料采购需合理分配资金和时间,避免造成仓库积压和资金压力。

第三章材料储存第十一条建筑工程材料的储存应当设立专门的仓库,保证材料的安全性和干净度。

第十二条仓库管理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负责对材料进行分类、编号、归档,并保证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储存的材料需按照规定的温度、湿度和通风要求进行保管,避免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

第十四条储存的材料需定期检查、清点和清洁,保持仓库的整洁和有序。

第十五条储存的材料需做好防火、防盗和防潮工作,确保材料的安全性和完好性。

第四章材料使用第十六条建筑工程材料的使用应按照设计要求和标准进行,严格控制材料的质量和数量。

第十七条材料使用前需进行验收,确认符合规定后方可上料,不合格的材料需立即退回或处理。

第十八条材料使用时需按照要求的工序和规范进行,杜绝违章施工和浪费。

施工现场材料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材料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材料管理规定为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顺利进行,合理的材料管理非常重要。

下面是一些施工现场材料管理的规定:1.材料设备清单:每个施工现场都应该有一个完整的材料设备清单,包括使用的所有材料和设备的名称、型号、数量等信息。

这样可以确保所有需要的材料和设备都得到及时供应,并且可以更好地进行管理和监控。

2.进场验收: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和设备都应该进行验收。

验收人员应该检查材料和设备的完整性、质量和数量,并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任何有质量问题或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和设备都不应该进入施工现场。

3.分类存放:所有材料和设备都应该按照类型进行分类存放,以便更好地监控和管理。

例如,相似的材料和设备可以放在一起,便于查找和取用。

此外,易碎品应该单独存放,并且要标明“易碎”字样,以提醒工人注意。

4.定期盘点:施工现场的材料和设备应该进行定期盘点,以确保账务的准确性和材料的使用情况。

盘点时需要核对清单和实际库存,并做好记录。

如发现账务不一致或有遗失的材料和设备,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做好相应记录。

5.库存管理:对于施工现场常用的材料和设备,应进行合理的库存管理。

这需要根据工程进度和使用情况进行预估,以确定合理的库存量。

同时,也需要定期补充库存,以避免材料和设备的短缺,影响施工进度。

6.材料防护:所有材料和设备都应进行适当的防护,以避免损坏或受到污染。

例如,在露天存放的材料上加盖防水布或防晒布,以保护材料免受雨水和阳光的损害。

对于易受损的材料,还需要特别加以仔细保护。

7.垃圾管理:施工现场会产生一定数量的垃圾和废弃物,这些垃圾和废弃物应该及时清理和处理。

例如,可以设置专门的垃圾箱和垃圾堆放区,将垃圾分类存放,并组织定期的清理和运输。

8.安全意识培训:所有施工现场的工人都应接受安全意识培训,特别是关于材料管理方面的培训。

工人应了解如何正确使用和存放材料,以及如何预防材料带来的安全风险。

同时,应加强对安全意识的教育,培养工人的责任感和自我保护意识。

工程施工材料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材料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材料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工程施工材料的采购、调配、使用和管理,确保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施工质量和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材料的采购、管理和使用。

三、材料采购1.材料清单编制施工单位应根据项目设计要求和施工计划制定材料清单,并严格按照清单采购。

2.供货商选择施工单位应在省内有良好信誉的材料供应商中选择,建立稳定的供货关系。

3.材料采购施工单位应按照项目需求,不得超量采购或混用材料,应遵守材料的规格、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4.签订合同施工单位应签订正规的采购合同,注明供货商、材料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信息,确保双方权益。

5.验收环节施工单位应与供货商共同进行材料验收,确保材料完好无损并符合要求。

6.采购管理施工单位应建立严格的材料采购档案,记录材料的来源、数量、价格等信息,确保采购透明化。

四、材料调配1.材料仓库管理施工单位应设立封闭管理的材料仓库,分类存放,定期清点盘点,确保存储的材料安全。

2.材料调配安排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计划和需要,合理安排材料的调配和运输,确保施工进度。

3.材料的运输施工单位应选择正规的运输公司,确保材料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按时送达施工现场。

五、材料使用1.材料查验施工单位应对接收的材料进行查验,确保材料的完好性和符合要求。

2.材料登记施工单位应对使用的材料进行登记,记录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以便日后管理。

3.材料保管施工单位应建立合理的材料保管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存放、堆放,确保材料不受损坏。

4.材料使用率施工单位应合理控制材料的使用率,避免浪费和损耗,提高施工效率。

六、材料管理1.材料统计施工单位应每月对使用的材料进行统计分析,掌握材料的使用情况,及时调整管理策略。

2.材料返库施工单位应对未使用完的材料进行返库管理,确保材料的再次使用。

3.材料报废施工单位应对损坏或过期的材料进行报废处理,及时清理清点,确保工地环境整洁。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管理(标准版)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管理(标准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管理(标准版)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管理(标准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

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

"安全第一"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安全管理资料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之一,也是检查考核落实安全责任制的资料依据。

同时它给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分析、研究的材料,从而能够掌握安全动态,以便对每个时期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实行目标管理,达到预测、预报、预防的目的。

一个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水平,直接反映施工企业和项目部的安全管理状况。

下面结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CJ59-99)“安全管理评分表”要求,和本人在检查中常见的问题谈几点看法。

首先,什么是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资料呢?它是指建筑施工企业按有关规定要求,在施工管理过程中所建立和形成的资料,它是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过程管理的真实记录。

它的作用是:指导生产;预知危险,消除隐患;反映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安全管理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企业安全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项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公司应建立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和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

建筑工程库房材料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库房材料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库房材料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建筑工程库房材料管理工作,保障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提高材料的利用率和管理效率,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机构1.项目部成立专门的材料管理部门,负责建筑工程库房材料的统一管理工作。

2.材料管理部门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人员,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负责库房内材料的分类、登记、调拨和清点等工作。

三、材料管理流程1.采购(1)采购人员应当根据项目需求和计划,及时进行相关材料的采购工作。

(2)采购人员应当严格按照项目部的采购流程和标准,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和材料质量。

(3)采购人员应当与项目部其他相关部门密切合作,确保采购材料的及时送达。

2.入库(1)对于新购进的材料,应当第一时间送达库房,由材料管理人员进行登记。

(2)材料管理人员应当对所登记的材料进行分类,按照不同的类别和规格储存。

(3)对于不同的材料,应当按照特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包装和标识。

3.出库(1)项目部相关部门需出库材料时,应当提出申请,经材料管理人员审核后方可出库。

(2)材料管理人员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材料的出库顺序和数量。

(3)出库的材料应当进行清点和记录,确保库存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盘点(1)对于长时间未使用的材料,应当定期进行盘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2)盘点结果应当反馈给项目部负责人和相关部门,以便及时调整和优化库存。

(3)对于盘点后出现的问题和差错,应当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四、安全管理1.材料库房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材料的安全和完好。

2.材料库房应当配备相关的安全设施和装备,保障材料的安全储存和管理。

3.材料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确保操作过程中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五、质量管理1.材料管理人员应当对库房内的材料进行定期检查和验收,确保质量达标。

2.对于有质量问题的材料,应当及时向项目部负责人和供应商反馈,以便更换或处理。

3.对于高价值和重要的材料,应当加强保管和监控,确保不受损失和浪费。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材料安全管理办法(三篇)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材料安全管理办法(三篇)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材料安全管理办法1.项目经理部, 应及时向材料采购部门提供材料需要计划, 企业材料供应部门应制定采购计划, 订货或市场采购, 按计划供应给项目经理部, 采购供应部门应对供货方进行考核, 签订供货合同, 确保供应工作质量和材料质量。

2.材料供应部门按计划保质、保量, 及时供应材料。

3.进场的材料应进行数量验收和质量验收, 做好相应的验收记录和标识, 不合格的材料应更换、退货。

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4.材料的计量设备必须经有资质的机构定期检验, 确保计量所需要的精确度。

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不允许使用。

5.进入现场的材料, 应有生产厂家的备案证明书(重印件)和材料证明(包括厂名, 品种, 出厂日期, 出厂编号, 试验数据)和出厂合格证, 要求复试的材料要有取样送检证明报告。

新材料未经试验鉴定, 不得用于工程中。

6.材料储存应满足下列要求:(1)入库材料应按型号、品种分批堆放, 并分别编号、标识。

(2)易燃易爆的材料应专门存放, 派专人负责保管, 并有严格的防火, 防爆措施。

(3)有防水防潮要求的材料, 应采取防水防潮措施并做好标识。

(4)有保持期的库存材料应定期检查, 防止过期, 并做好标识。

(5)易损坏的材料应保护好外包装防止损坏。

7.应建立材料使用限额领料制度。

超限额的用料, 用料前应办理手续, 填写领料单, 注明超耗原因, 经有关人员批准。

8.建立材料使用监督制度, 材料管理人员应对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做到工完、料净、场清;建立监督记录;对存在问题应及时分析处理。

9.建立材料使用台账, 记录使用和超节状况。

10.办理剩余材料退料手续。

设施用料, 包装物及容器应回收, 并建立回收台账。

11.建立使用工具发放回收记录, 应有发放记录内容, 发放日期、价值,接收人签字, 回收日期。

对于丢失损坏按价值由责任人赔偿。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材料安全管理办法(二)1.施工现场材料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购买, 确保材料的质量符合要求。

工地材料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工地材料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工地材料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地材料管理,规范工地材料使用,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根据公司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地材料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在工程施工中应严格执行。

第三条工地材料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收支明细,安全可控。

第四条工地材料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有关规定。

第五条工地材料管理责任由项目部门负责,相关人员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第二章工地材料采购管理第六条工地材料采购应按照项目需求,通过合法渠道进行采购,不得私自购置。

第七条工地材料采购前,应制定采购计划,明确采购数量、规格、质量要求等,并按采购程序实施。

第八条工地材料采购应在供应商名录中选择合格供应商,签订合同并保留相关证据。

第九条工地材料采购应提前进行材料验收,不合格材料不得使用。

第十条工地材料采购应加强货物流通监管,确保材料安全送达施工现场。

第三章工地材料使用管理第十一条工地材料使用应按照施工图纸、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不得擅自改变。

第十二条工地材料应按照存放要求进行保管,分类摆放并加强监管。

第十三条工地材料使用应遵守相关操作规程,不得私自调换或废弃。

第十四条工地材料使用应定期检查,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材料完好无损。

第十五条工地材料使用应加强安全防护,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确保材料安全。

第四章工地材料报废处理管理第十六条工地材料如有损坏、过期等情况,应及时进行报废处理,报废材料不得再次使用。

第十七条工地材料报废处理应制定相应流程,保留相关证据,并按规定程序移送报废处理单位处理。

第十八条工地材料报废处理单位应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置,不得私自处理。

第十九条工地材料报废处理应做好记录,包括报废时间、原因、处理方式等,形成档案。

第五章工地材料管理责任第二十条工地材料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履行管理职责,维护公司利益。

第二十一条工地材料管理人员如有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直至追究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办法最新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办法最新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办法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规范施工行为,保障施工质量,确保施工安全,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施工活动。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合规、诚信、公平的原则,保证施工质量,防止污染环境,确保施工安全。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施工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施工许可第五条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第六条施工许可证的申请材料应当包括:(一)建设单位法人资格证明;(二)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三)施工合同;(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五)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六)施工组织设计;(七)施工现场安全条件保障措施;(八)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材料。

第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三章施工质量管理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管理体系,落实质量责任制,确保施工质量。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文件,不得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并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整改。

第四章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施工人员了解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五章施工环境保护管理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

2024年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3篇)

2024年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3篇)

2024年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二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是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其他相关责任主体共同负责的工作,各方应当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第三条施工现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四条施工现场应当依法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性,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并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外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应当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熟悉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制度和逃生通道等。

第六条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以及其他相关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不断完善和改进。

第三章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第七条施工现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和配备消防设施设备,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火灾扑救。

第八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灭火器数量和类型,包括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等,以便应对不同种类的火灾。

第九条消防设施设备的布局和设置应当满足消防安全的要求,消防设施设备的间距、数量和位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条施工现场应当配备消防水源,确保消防用水供应充足,并设置专门的消防水泵房。

第十一条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应当定期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设备损坏或失效时,应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的电路布置应符合消防电气安全的要求,电箱、电线等应选择阻燃材料,并定期进行检修和检测。

第四章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十三条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相应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熟悉和掌握火灾防范知识、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以及火灾发生时的逃生方法。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当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演练,检验消防安全管理的效果,并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最新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最新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明确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保护建设工程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建设工程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工程。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第四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建筑材料、构配件生产及设备供应单位,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承担工程质量责任。

第五条国家鼓励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鼓励企业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积极采用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建造优质工程。

地方、部门和企业可奖励对提高工程(产品)质量有贡献的单位和人员。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工业、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属的专业技术强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第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构配件生产单位的资格(质)等级、生产许可证和业务范围的管理,监督各单位在资格(质)等级和允许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

第八条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制度。

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交通和民用、市政公用工程(含实施监理的工程)及构配件生产,均应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工业、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城市或专业质量监督机构实施质量监督。

第九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监督、检测条件和能力、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工业、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任务。

第十条国家对工程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

抽查工作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划和组织。

工程材料监督管理制度

工程材料监督管理制度

工程材料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材料的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工程施工质量,提高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工程建设的材料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材料监督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合理、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工程材料监督管理应当采取预防为主,强化整体监督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合格。

第二章材料选用第五条工程施工过程中所选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第六条工程材料的选用应根据工程项目的施工要求和设计要求,经过合理评估和比对后确定。

第七条工程材料的选用应当考虑到材料的性能、质量、供应保障、价格和环保等因素。

第八条工程材料的选用应当由工程建设单位的技术负责人负责,并将选用材料的相关文件保存备查。

第九条工程材料的选用应当经过项目管理部门的确认后方可使用。

第三章材料验收第十条工程材料的验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标准》等相关标准进行。

第十一条工程材料的验收应当由工程建设单位的技术人员或质量管理人员进行验收。

第十二条工程材料的验收应当有验收记录,并将验收资料按照规定归档保存。

第十三条工程材料的验收合格后,应当标注验收合格标志,并在相应位置张贴。

第十四条工程材料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要求,确保材料质量。

第四章材料监督第十五条工程材料的监督应当由专门的监督人员进行,监督人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第十六条工程材料的监督应当遵循“全程监督、全面监督、严格监督”的原则。

第十七条工程材料的监督应当重点关注材料的质量、规格、标识、存储等方面。

第十八条工程材料的监督应当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确保施工材料的质量。

第十九条工程材料的监督人员应当每日填写监督记录,对所监督的材料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第五章材料管理第二十条工程材料管理应当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规划和组织管理。

第二十一条工程材料的管理应当包括采购管理、储存管理、使用管理等方面。

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完善施工资料的保管、整理、利用和归档工作,提高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所有资料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资料、施工图纸、技术规范、施工合同、检测报告、竣工资料等。

三、资料管理人员1.建筑安装企业应派专人负责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的管理工作,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

2.资料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熟悉资料管理流程,严格执行资料管理制度。

3.资料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资料管理培训,提高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

四、资料保管1.施工现场应配备专门的资料保管室,保证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

2.施工资料应分类、标注、编号、归档,建立明确的管理档案。

3.施工资料应定期清点,做好资料盘点和借阅登记。

4.未经批准或授权,不得私自调取、更改或破坏施工资料。

五、资料整理1.建筑安装工程资料应按照施工阶段、工程部位、工程性质等进行分类整理。

2.资料整理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资料的连续性和一致性。

3.资料整理应及时更新和修订,清理过时或无效资料,保持资料库的整洁有序。

六、资料利用1.建筑安装工程资料应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合理利用和共享。

2.资料利用应保证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得随意篡改或遗漏重要信息。

3.资料利用应遵循相关工作流程和程序,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七、资料归档1.建筑安装工程资料应按照工程竣工的顺序进行归档处理。

2.资料归档应遵循相关规定,包括资料整理、编目、封存、登记等程序。

3.资料归档后应制作详细的档案目录和档案登记表,确保资料的查找和调阅便捷。

八、违规处理1.对于违反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情节严重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

3.对于导致资料丢失、破坏或泄露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九、附则1.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动将及时修订并公布。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物品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物品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物品管理制度一、物品管理的基本要求1. 施工现场物品管理应合理、规范,确保施工现场物品的安全和有序,减少物品损失和浪费。

2. 施工现场物品管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物品使用、存放、保管和清点等规定。

3. 施工现场所有人员都应严格遵守物品管理制度,做好物品管理工作。

二、物品管理的组织机构1. 施工现场设立物品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施工现场的物品,并指派专人负责物品管理工作。

2. 物品管理部门应做好施工现场物品的统一调配、记录、盘点和清点等工作。

3. 物品管理部门负责对施工现场所有物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施工物品的安全和完好。

三、施工现场物品的分类管理1. 施工现场的物品应按照种类进行分类管理,例如:工具、设备、材料、电器等。

2. 每类物品都应有专门的存放处,并在明显位置标明物品的名称、规格和用途。

3. 物品管理部门应根据施工现场的需要,合理分配和调配各类物品的数量和规格。

四、施工现场物品管理的具体措施1. 物品使用:施工现场物品的使用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严禁私自使用无许可的物品。

2. 物品存放:施工现场物品的存放应符合安全规定,严禁在易燃易爆地区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 物品保管:施工现场物品的保管应专人负责,并按规定的方法、位置、方式存放。

4. 物品清点:施工现场物品应定期进行清点和盘点,确保物品的数量和完好无损。

5. 物品维护:施工现场物品使用后应及时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物品的正常使用。

五、施工现场物品管理的检查与考核1. 物品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施工现场物品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物品管理工作考核结果应纳入考核评价体系,作为重要的管理依据。

3. 物品管理部门应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物品管理工作的落实。

六、施工现场物品管理的改进建议1. 加强对施工现场物品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全员的物品管理意识和水平。

2. 完善物品管理流程和手续,简化操作步骤,提高管理效率。

工程材料管理规章制度

工程材料管理规章制度

工程材料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1. 为了加强工程材料的管理,确保材料质量,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2.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的材料管理工作。

3. 材料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确保材料供应的及时性和质量的可靠性。

二、材料采购1. 材料采购前,必须进行市场调研,比较不同供应商的价格、质量和服务,选择性价比高的供应商。

2. 采购合同应明确材料的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限、质量要求等条款。

3. 对于大宗材料和重要材料的采购,应经过项目负责人审批。

三、材料验收1. 材料到场后,应由专人负责验收,对照采购单和合同进行核对。

2. 验收时应注意检查材料的外观质量、规格尺寸、数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3. 对于不合格的材料,应立即与供应商联系,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四、材料存储1. 材料应分类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材料应单独存放,并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2. 存储区域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止材料受潮变质。

3. 定期对存储的材料进行盘点,确保账物相符。

五、材料使用1. 材料的领用应由施工班组提出申请,经过项目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领用。

2. 施工中应合理使用材料,避免浪费,对于剩余材料应及时回收利用。

3. 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材料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项目负责人处理。

六、材料核算与结算1. 材料使用完毕后,应及时进行核算,确保材料用量的准确性。

2. 材料费用的结算应根据实际使用量和合同约定进行,避免超支。

3. 对于节约的材料,应给予相应的奖励,鼓励合理使用材料。

七、监督与考核1. 公司应定期对项目的材料管理进行检查,确保规章制度的执行。

2. 对于违反材料管理规定的行为,应依据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3. 材料管理的绩效应纳入项目管理人员的考核范围,以此激励管理人员严格执行材料管理制度。

工程材料现场管理保管制度

工程材料现场管理保管制度

工程材料现场管理保管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中的材料现场管理工作,保证工程材料的安全、顺利使用,特制定本管理保管制度。

二、管理责任1. 项目部负责人:负责指导材料现场管理工作,确保材料保管制度的贯彻执行。

2. 材料管理员:负责具体的材料现场管理工作,包括材料的接收、存储、保管和发放等工作。

3. 施工单位:负责自己责任范围内的材料管理工作。

三、材料接收1. 接收人员应核对材料的品种、数量和质量,确认无误后签字收货。

2. 收货单应当详细记录接收的材料信息,并保存好以备查考。

3. 有质量问题的材料应当及时退回供应商,并妥善处理。

四、材料存储1. 按照材料的性质和规格进行分类存放,保证易于取用和管理。

2. 材料应当放置在干燥通风、防潮防尘、防腐蚀的存储环境中。

3. 重要材料应当单独存放,并严格按照要求标明。

五、材料保管1. 材料管理员负责对材料的保管,定期检查材料的存放情况。

2. 禁止随意挪动材料位置,以免造成混乱和遗漏。

3. 重要材料应设防护设施,以避免被盗、损坏或误用。

六、材料发放1. 材料管理员应按照施工计划和需求合理安排材料发放。

2. 发放材料应经过确认签字,并记录好材料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3. 未经授权禁止私自领取或挪用他人材料。

七、材料清点1. 定期对现场材料进行清点,核对库存和记录,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2. 库存不齐全或有误差及时处理,避免对施工进度产生影响。

3. 清点记录应详实,保存好以备查考。

八、违规处理对违反材料保管制度而导致重大损失的行为,将给予相应处罚,追究相应责任。

九、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修改,应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以上为工程材料现场管理保管制度,本制度应严格执行,确保工程材料的安全、有效使用。

2023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最新修订

2023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最新修订

2023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最新修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2000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发布根据2023年10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23年4月23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第六条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第九条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第十条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第十一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第十二条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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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材料安全管理办法(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572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材料安全管理办法(最
新版)
1.项目经理部,应及时向材料采购部门提供材料需要计划,企业材料供应部门应制定采购计划,订货或市场采购,按计划供应给项目经理部,采购供应部门应对供货方进行考核,签订供货合同,确保供应工作质量和材料质量。

2.材料供应部门按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材料。

3.进场的材料应进行数量验收和质量验收,做好相应的验收记录和标识,不合格的材料应更换、退货。

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4.材料的计量设备必须经有资质的机构定期检验,确保计量所需要的精确度。

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不允许使用。

5.进入现场的材料,应有生产厂家的备案证明书(重印件)和
材料证明(包括厂名,品种,出厂日期,出厂编号,试验数据)和出厂合格证,要求复试的材料要有取样送检证明报告。

新材料未经试验鉴定,不得用于工程中。

6.材料储存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入库材料应按型号、品种分批堆放,并分别编号、标识。

(2)易燃易爆的材料应专门存放,派专人负责保管,并有严格的防火,防爆措施。

(3)有防水防潮要求的材料,应采取防水防潮措施并做好标识。

(4)有保持期的库存材料应定期检查,防止过期,并做好标识。

(5)易损坏的材料应保护好外包装防止损坏。

7.应建立材料使用限额领料制度。

超限额的用料,用料前应办理手续,填写领料单,注明超耗原因,经有关人员批准。

8.建立材料使用监督制度,材料管理人员应对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做到工完、料净、场清;建立监督记录;对存在问题应及时分析处理。

9.建立材料使用台账,记录使用和超节状况。

10.办理剩余材料退料手续。

设施用料,包装物及容器应回收,并建立回收台账。

11.建立使用工具发放回收记录,应有发放记录内容,发放日期、价值,接收人签字,回收日期。

对于丢失损坏按价值由责任人赔偿。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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