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_石油企业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及配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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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田企业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及配备要求

油田企业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及配备要求

2007-04-20 发布
2007-04-25 实施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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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H 0096—2007
目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要求 ............................................................................... 1 5 管理部门职责 ....................................................................... 1 6 市场准入管理 ....................................................................... 2 7 工种序列 ........................................................................... 2 8 采购 ............................................................................... 2 9 配备与发放 ......................................................................... 2 10 监督检查 .......................................................................... 2 附录 A(资料性附录)工种序列 ........................................................... 4 附录 B(资料性附录)劳动防护用品品名 ................................................... 6 附录 C(资料性附录)油田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配备细则 ................................... 7

加油站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

加油站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

加油站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加油站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劳动防护用品的定义和分类本制度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为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预防和减少事故伤害及职业病危害而配备的各种个体防护装备和辅助防护措施。

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以下几类:(一)头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尘帽等;(二)眼(面)部防护用品:如防护眼镜、防护面具等;(三)呼吸道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防毒面具等;(四)听力防护用品:如耳塞、耳罩等;(五)防护手套:如防油手套、防化学品手套等;(六)防护鞋:如防油鞋、防砸鞋等;(七)防坠落防护用品:如安全带、安全绳等;(八)其他劳动防护用品:如防暑降温用品、防寒保暖用品等。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验收1. 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选择符合国家认证的合格产品。

2. 采购部门应根据加油站实际需要,提出采购计划,经上级审批后实施采购。

3. 验收部门应按照采购合同和产品标准,对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确保产品质量。

第四条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1. 劳动防护用品应定期发放给员工,并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和岗位风险因素确定发放的类型和数量。

2. 员工在领取劳动防护用品时,应进行培训和指导,确保员工正确使用和维护劳动防护用品。

3. 加油站应设立劳动防护用品专用仓库,实行专人管理,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储存和保养。

4.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应建立和完善台账,记录发放时间、数量、使用人员等信息。

第五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1. 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应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拆除或丢弃。

2. 员工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3. 员工在发现劳动防护用品损坏或不符合使用要求时,应及时报告并更换。

劳动防护用品-中石油32项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中石油32项制度

第十一章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一条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家经贸委2000年3月6日)、《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号2005年9月1日)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暂行规定》(石油质字[2000]第231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术语解释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员工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而配备的个人防护装备。

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参建施工、服务单位。

第二节职责与要求第五条质量安全环保处职责(一)负责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国家有关劳动防护用品政策规定,制定本单位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和发放标准;(二)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供应厂商的资质进行审批;(三)负责编制年度公司劳动防护用品资金计划;(四)负责审批、汇总各部劳动防护用品计划;(五)负责审定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质量标准、性能、款式、颜色及发放范围;(六)负责对本单位发放的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组织抽样、检验、监测。

(七)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管理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商务部职责(一)负责劳动防护用品招标采购和签订合同等有关工作;(二)负责组织劳动防护用品的测量、质量验收、入库、储存保管和发放及台账管理工作;(三)负责协助质量安全环保处收集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供应厂商,报质量安全环保处审查;(四)负责协调对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工作。

第七条财务处职责(一)负责落实年度劳动防护用品费用计划,保证资金支出;(二)负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年度计划费用管理及支出情况。

第八条生产和辅助单位职责:(一)负责统计、申报本单位年度劳动防护用品计划,报商务部审核;(二)负责指导、培训本单位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检查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完好情况和使用情况;(三)负责对本单位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鉴别和判废;(四)负责对建立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台帐;(五)负责向质量安全环保处反馈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意见;(六)负责对所辖相关单位的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七)组织对参建各施工、服务单位的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进行考核。

石化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模版

石化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模版

石化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石化公司员工的劳动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规范员工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石油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法规》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石化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石化生产线上的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从业人员。

第三条石化公司将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明确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要求,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有效使用。

第四条石化公司将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及时调整劳动防护用品的配置和使用要求,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第五条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性质和风险等级,石化公司将合理配置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员工的安全防护。

第六条石化公司将根据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和作业环境的特点,合理规划基础性劳动防护用品的配置,包括但不限于头盔、安全鞋、防护眼镜等。

第七条对于特殊作业环境,石化公司将根据作业场所的特性,配备相应的特殊性劳动防护用品,如呼吸防护器、防护手套等。

第八条石化公司将根据作业人员的实际需求,提供个性化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口罩、耳塞等,确保员工的安全与舒适。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与验收第九条石化公司将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制度,明确购买程序和购买要求,确保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相关标准。

第十条石化公司将定期组织专门机构对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确保其质量、性能符合要求。

第四章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与保养第十一条石化公司将组织相关部门定期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养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护意识和使用技能。

第十二条员工在作业前必须穿戴齐全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按照使用说明正确佩戴、使用。

第十三条员工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时,应注意保持其清洁、无损坏,并及时更换损坏或过期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四条员工在作业结束后,应将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存放,防止丢失或污损。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企业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及配备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企业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及配备规定

【时效性】有效【颁布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颁布日期】950509【实施日期】951101【失效日期】【内容分类】综合【名称】石油企业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及配备规定【标准号】SY5690-95【章名】全文石油企业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及配备规定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石油企业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基本管理原则及配备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所属各企业。

2 引用标准GB/T 11651 —— 89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 13640 —— 92 劳动防护服号型3 术语3.1劳动防护用品指配发给职工在工作时必须随身穿(佩)戴以免遭或减轻生产过程中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用品、,简称护品。

3.2防护功能指劳动防护用品所具有的某种防护能力。

4 基本要求4.1各石油企业根据本企业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性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环境和条件,或同工种、不同劳动环境和条件,发给职工具有不同防护功能的护品。

4.2发放护品是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项预防性保护措施,不得随意变更发放范围和标准。

严禁将护品折合为现金发给职工个人或职工个人购买护品。

4.3为职工个人所配发护品的选定应符合GB/T 11651第5章的规定。

4.4为职工配发的防护服款式,应当以符合安全要求为主,区别不同专业、工种,兼顾穿戴方便,合体美观,色泽明显,不影响职工上岗操作。

4.5防护服在上衣左前胸应有企业标志。

5 部门管理职责5.1安全部门安全部门是护品主管部门。

5.1.1负责贯彻国家有关护品的政策规定,制定本企业护品的各项管理实施细则。

5.1.2审批本企业年度护品的计划和费用指标。

5.1.3审批护品品种、质料、款式、颜色及发放范围。

5.1.4组织工会、劳资、财务等部门对本企业护品的采购、发放、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5.1.5负责本企业内部护品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发放工作,并负责审查进入本企业的外部护品生产厂家及生产经营单位的资质认可工作。

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及配备规定(1)

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及配备规定(1)
本标准适用于在国内工作的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及配备;在境外工作的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和配备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面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适用于本标准。
表7东北地区员工个人工帽及其他护品配备规定
表8中原华东地区员工个人防护服配备规定
表9中原华东地区员工个人工作鞋配备规定
表10中原华东地区员工个人工帽及其他护品配备规定
表11西北地区员工个人防护服配备规定
表12西北地区员工个人工作鞋配备规定
表13西北地区员工个人工帽及其他护品配备规定
表14江南地区员工个人防护服配备规定
8.2.4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应对合格供应商建立管理档案。
Q/SY 178—2009
9 护品配备
9.1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按区域及工种配备。区域划分见表4,配备规定见表5~表17。
9.2本标准对代号为B1~B4的劳动防护用品规定了最低配备标准,企业安全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增加,对代号为B5的劳动防护用品没有规定最低配备数量,企业安全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法规标准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自定,见表3。
由生产经营单位为员工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简称护品。
3.2
典型工种 representative type of work
护品配备有代表性的主要工种。
3.3
相近工种 analogous type 0f work
与相应类别典型工种作业环境相近、护品配备相同的工种。

石油企业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及配备规定

石油企业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及配备规定
石油企业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及配备规定
【时效性】有效 【颁布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 【颁布日期】950509 【实施日期】油企业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及配备规定 【标准号】 SY5690-95 【章名】全文
石油企业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及配备规定
物资供应部门是护品采购,发放管理部门。 5.2.1 执行国家和企业关于护品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及质量标准。 5.2.2 组织编制、汇总年度护品计划,报送安全部门审查批准后实施。 5.2.3 各企业或局属二级单位物资供应部门负责组织护品的采购、验收、入库、储存保管和下拨发放工作。 5.2.4 负责建立职工个人护品基础资料和发放制度。 5.3 工会
工会是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部门,有权对护品的质量、发放、使用进行监督。 5.4 财务部门 5.4.1 负责本企业年度护品计划费用审核,保证资金支出。 5.4.2 按护品计划检查本年度企业物资供应部门护品费用支出情况。
6 享受护品工种序列 6.1 符合 GB/T 11651 第 2 章规定的作业人员均应享受护品。 6.2 应享受护品的工种序列见附录 A(补充件)。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企业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基本管理原则及配备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所属各企业。
2 引用标准 GB/T 11651 —— 89 GB 13640 —— 92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劳动防护服号型
3 术语 3.1 劳动防护用品
指配发给职工在工作时必须随身穿(佩)戴以免遭或减轻生产过程中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用品、,简称护品。 3.2 防护功能
9 护品发放管理要求 9.1 凡按规定享受护品的人员,都要建立“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基础卡片”,存放在企业物资供应部门。卡片格式见附录 C (补充件)。 9.2 新入厂职工应经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发放护品。 9.3 职工在企业内部调动时,“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基础卡片”和发放卡片证,由个人随身转带。工种变化的护品(除 特种护品外),应按新老工种使用年限较长的计算,期满后再按新工种标准发放。 9.4 外部调入本企业人员,需在物资供应部门办理注册手续。 9.5 长期(6个月以上)因病休息的职工,相应延长换发护品;停薪留职人员,停止发放防护品。 9.6 脱产学习 12 个月以上的职工,相应延长换发护品时间。 9.7 技工学校在校学生,参加实习的,由学校按同工种职工的护品标准发放并登记建卡。毕业分配后按新工种标准年限 执行,缺额补发。 9.8 对因公造成损失的防护用品,如井喷、抢险、救火、自然灾害等特殊原因,由安全部门审批,物资供应部门予以更 换或补发。对非因公造成护品损失的,按护品使用年限,折价交款后补发。 9.9 各单位要配备足够的集体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网、安全绳、安全带、排风扇、绝缘胶板、公用绝缘手套、靴 等),以满足生产和职工配带所需 。 9.10 对安全性能要求较高、正常工作时一般不容易损耗的护品,如安全帽、防护镜、面罩、呼吸器(不包括滤器)、绝 缘鞋、绝缘手套等,应按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和有效使用期的要求,届时须强制定检或报废。 9.11 对有放射性物质污染的护品,由单位集中管理,到期后统一收回处理。

石化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石化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石化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石化公司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减少劳动风险,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石化公司全体员工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的目标:保护员工免受工作环境中的潜在危险、化学品伤害、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电击、高温、低温、噪音和尘埃等危害的影响。

第四条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根据工作环境和员工工作要求的不同,本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眼镜、耳塞、呼吸面罩、防护服、防护手套、安全鞋、安全帽等。

第五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与配备:根据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环境的风险评估结果,公司将为每个员工配备适当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确保其规格、型号、品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第六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一)员工在工作时应正确佩戴、使用和维护劳动防护用品,杜绝私自改动、拆卸或混乱佩戴的情况。

(二)员工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定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状况,如有损坏或失效应及时更换。

(三)员工应妥善保管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不得私自销售或借用他人。

(四)员工离岗或离职时,应将劳动防护用品交还给公司,并实时报告使用情况。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第七条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责任:(一)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和实施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二)各部门主管负责组织和实施本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公司应根据员工的工作需要和环境要求,定期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确保物资的及时供应和质量。

第九条劳动防护用品的分发和登记:公司应按照岗位职责和需求,为每个员工配备适当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在员工入职时进行登记。

第十条劳动防护用品的维修和保养:公司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维修和保养制度,合理安排维修人员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

第十一条劳动防护用品的更新和更换:公司应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和评估,如有需要,及时更新和更换。

第十二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记录:公司应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记录,包括购置记录、分发记录、维修记录和更新更换记录等。

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及配备规定

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及配备规定

Q/SY目 次前 言 (1)1 范围 (1)2 术语和定义 (1)3 职责 (1)4 护品采购 (2)5 护品配发 (2)6 配备标准 (3)7 检查与检测 (3)8 回收与处理 (3)附录A(规范性附录)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4)附录B(规范性附录)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 (12)前 言本标准代替Q/SY BGP·G0211-2002《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及配备规定》。

本标准与Q/SY BGP·G0211-200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标准名称《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及配备规定》变更为《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及配备规定》;——取消了“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市场准入证”;——取消了“护品费用结算的要求”;——“质量安全卫生环保部”变更为“安全卫生环保部”;——增加了术语“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见2.2、2.3);——对术语“公司统管护品”重新进行了定义(见4.5);——增加了公司设备物资部的职责和权限(见5.2);——对公司所属单位安全卫生环保部门和物资供应中心的权限、职责进行了修改(见5.3、5.4);——增加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的要求(见6.2.2);——用“员工HSE档案手册”中的个人主要劳保发放记录代替劳保卡片(见6.3);——取消了对公司非统管护品的具体要求,对工种和护品配备标准进行了调整(见附录A)。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卫生环保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进军、孙法佩、李识宇、郭红英。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SY BGP·G0211-2002。

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及配备规定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统管护品管理的职责、采购、配发、检查、检测、回收与处理等内容。

油田企业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及配备要求

油田企业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及配备要求
应对物资供应部门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质量监督。 5.3 物资供应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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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H 0096—2007
5.3.1 执行各项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和配备标准。 5.3.2 各级单位物资供应部门按照油田职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建立健全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信息 数据库,完善劳动防护用品配发和使用档案。 5.3.3 各级物资供应部门应配合有资质的劳动防护用品检测单位开展监督检验工作。 5.4 计划、财务部门 5.4.1 负责本单位年度劳动防护用品计划费用审核,保证资金支出。 5.4.2 按劳动防护用品计划检查本年度企业物资供应部门劳动防护用品费用支出情况。 5.5 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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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H 0096—2007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B、附录 C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开发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胜利石油管理局安全环保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安山 赵忠 于新民 单国良 刘瑞霞 缪会青
5 管理部门职责
5.1 安全主管部门 5.1.1 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劳动防护用品的规定,制定油田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及配备标准。 5.1.2 负责审批新增工种标准,主持新产品开发及试用,制定劳动防护用品技术规范。 5.1.3 组织相关部门对进入油田市场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资质审查和年度审查工作。 5.1.4 委托有资质的劳动防护用品检测单位对油田准入生产、经营、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质量检 验。 5.2 技术监督部门
ICS 75.010 E 09 备案号:
Q/SH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Q/SH 0096—2007
油田企业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管理及配备要求

石化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石化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石化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保障石化公司员工的劳动安全,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制定石化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二、用品管理的目的和原则1. 目的: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发生,降低劳动风险。

2. 原则:(1)科学合理配备适用的劳动防护用品;(2)建立健全定期检查、维修和更新劳动防护用品的制度;(3)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率;(4)建立健全防护用品使用记录和检查评估制度;(5)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管理不善造成事故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管理1. 防护用品的配备:(1)根据不同岗位的劳动风险情况,科学合理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2)劳动防护用品的型号、规格、数量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防护用品的管理:(1)建立健全防护用品的领取、发放、归还等管理制度;(2)指定专人进行防护用品的管理,并定期检查和清点;(3)劳动防护用品库房应保证货物完好无损、干燥通风,并按照分类进行合理摆放。

四、员工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责任和义务1. 员工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佩戴符合国家标准和岗位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妥善保管;(2)参加劳动防护用品的培训和考核,提高防护用品使用的正确率;(3)及时上报和反映防护用品的质量问题和失效情况。

2. 违规行为的处理:(1)发现员工违反规定不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应当立即劝阻并予以批评教育;(2)情节严重或不听劝阻的,应当依法予以严肃处理,甚至解除劳动合同。

五、劳动防护用品的维修和更新1. 维修管理:(1)防护用品损坏或失效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维修人员进行维修;(2)对于无法维修或维修后无法保证完全安全的防护用品,应当及时进行更换。

2. 更新管理:(1)根据防护用品的使用寿命和技术性能等,合理安排更新;(2)更新后的防护用品应经过测试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六、安全教育和培训1. 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1)新员工入职时应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相关安全教育和培训;(2)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培训,加强员工对防护用品使用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石油企业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暂行规定

石油企业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暂行规定

石油企业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石油企业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职工在各项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石油工业生产建设的发展,根据劳动部(63)中劳护字第170号文《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劳人护(1984)27号文(关于改革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制度的通知》,以及劳人护(1988)10号文《关于禁止滥发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所属各企业单位。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及技术要求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分为集体防护用品(如安全网、排风戽、绝缘胶板等)和个人防护用品(如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手套等)两类。

第四条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为使职工在生产过程中避免或减轻各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保障职工安全与健康而配发给个人随身穿(佩)戴的用品(以下简称护品),是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项预防性重要措施。

第五条企业必须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性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环境和条件,发给职工个人具有不同防护能力的护品。

第六条为职工个人所配发护品的选定,必须符合GB11651──89《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规定。

第七条对于从事特种生产作业和在特种生产作业环境中工作的职工,企业应根据生产作业环境、性质特点及需要,为职工个人配发具有特种防护功能的护品。

第八条对在易燃、易爆、易烧灼及有静电的生产作业场所工作的职工,禁止发给或使用化纤织物的个人护品。

第九条为职工配发的防护服款式,应当以符合安全要求为主,兼顾穿戴方便、合体美观、色泽明显、不影响职工上岗操作。

第十条防护服应在上衣左前胸和裤子右后臀部印有本企业简称、发放年度。

第十一条凡购置(含本企业自制)护品,必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要求,并印有“产品合格”字样。

第三章护品发放第十二条各企业要认真按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严格掌握职工个人护品的发放,不得随意提高发放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

石油质字[2000]第231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暂行规定

石油质字[2000]第231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暂行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暂行规定石油质字[2000]第23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员工在劳动过程中为避免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

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第三条单位生产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单位标准的要求,尚没有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规定要求,并按单位认可的标准检验。

劳动防护用品实行性能、款式、标准、颜色、标志五统一。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股份公司)所属公司、院。

第二章发放原则和范围第五条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各单位必须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病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环境和条件,发给员工不同防护能力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六条对于从事特种生产作业和在特种生产环境中工作的员工,单位应根据生产作业的需要,为员工个人配发具有特种防护功能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七条对于在易燃易爆、易灼烧及有静电的生产作业场所工作的员工,禁止发放或使用非防静电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第八条各单位要按照国家和股份公司的有关规定,严格掌握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

第九条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范围:1.直接从事生产作业、储运、销售等工作的在岗员工。

2.从事特殊环境作业的员工。

3.经常到生产现场工作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部门的职责第十条分工与职责一、安全部门1.根据国家有关劳动防护用品政策规定,制定本单位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和发放标准。

2.对劳动防护用品供应厂商进行认可。

3.审批劳动防护用品计划。

4.负责对本单位发放的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组织抽样、检验、监测。

5.对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管理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及配备规定

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及配备规定

目次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工种序列5护品种类及品名6基本要求7部门管理职责8护品供应商管理9护品配备10护品配备管理11护品使用12护品报废管理表1典型工种序列表2典型工种与相近工种对照表表3护品品名表4区域划分表5东北地区员工个人防护服配备规定表6东北地区员工个人工作鞋配备规定表7东北地区员工个人工帽及其他护品配备规定表8中原华东地区员工个人防护服配备规定表9中原华东地区员工个人工作鞋配备规定表10中原华东地区员工个人工帽及其他护品配备规定表11西北地区员工个人防护服配备规定表12西北地区员工个人工作鞋配备规定表13西北地区员工个人工帽及其他护品配备规定表14江南地区员工个人防护服配备规定表15江南地区员工个人工作鞋配备规定表16江南地区员工个人工帽及其他护品配备规定表17海洋(滩海)石油员工个人防护用品配备规定Q/SY 178—2009前言本标准代替Q/SY 178—2007《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规定》。

本标准与Q/SY178—2007相比,主要变化为:——修改了标准名称;——增加了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要求;——增加了物探工种序列及员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的要求;——增加了油田建设工种序列及员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的要求。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健康安全环保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井二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安全环保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守彬、刘亚峰、岑稳、张焱、魏巍、张晓何、唐金贵。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版本的历次发布情况为:——Q/SY 178—2006,Q/SY 178—2007。

Q/SY 178—2009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及配备规定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术语和定义、工种序列、种类及品名、基本要求、部门管理职责、供应商管理、发放管理、护品配备和报废管理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在国内工作的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及配备;在境外工作的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和配备可参照执行。

石化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范文

石化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范文

石化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石化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为了预防和减少工作环境对员工的伤害,并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而采用的各种防护设备、工具、器材、材料、药品等。

第三条石化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管理的严格与有效。

第四条石化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各部门、车间和班组负责具体的劳动防护用品的供应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供应和要求第五条石化公司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配备和供应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

第六条石化公司应根据不同岗位和不同作业环境的需要,合理确定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和规格,确保员工能够有效地使用。

第七条石化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供应应符合以下要求:1. 劳动防护用品应具备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获得相关资质证书;2. 劳动防护用品的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厂家或有资质的经销商;3. 劳动防护用品的供应商应提供商品出厂合格证明;4. 劳动防护用品的供应商应提供完整的技术文件和用户说明书;5. 劳动防护用品的供应商应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第八条石化公司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储备、配发和补充机制,确保员工获得及时、合理和充足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养第九条员工在工作中应根据作业任务和工作环境要求,正确、规范地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条员工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 劳动防护用品应与自身工作任务相适应,并能正常使用;2. 劳动防护用品应被正确佩戴、穿戴、使用和调整,确保其有效防护功能;3. 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和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4. 员工不得私自拆卸、更换、修理、损坏或改变劳动防护用品的结构和功能;5. 员工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时发现任何质量问题或故障应及时上报。

石化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石化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石化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石化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石化公司的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石化公司工作过程中,为了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轻工伤事故的发生而必须使用的防护设备、物品和服装。

第四条石化公司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确保符合要求。

第五条石化公司将对员工进行相关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用品使用技能。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选购和配置第六条石化公司将根据工作环境和工作风险特点,制定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选购和配置方案。

第七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选购应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和公司的相关要求进行。

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并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可靠性。

第八条石化公司将根据工作性质和岗位要求,为员工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新,确保员工的使用需求和安全要求。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养第九条员工必须按照规定和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第十条员工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时,应严禁改变、私自调整或擅自取消防护设备。

如有需要,应向上级汇报和领导审批。

第十一条劳动防护用品应在专门场所存放,保持干燥、清洁、整齐,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使用效果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劳动防护用品在工作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或损坏,员工应立即上报,禁止继续使用。

第十三条员工在离岗时,应将劳动防护用品归还指定地点,并进行登记。

如有丢失或损坏,需要向上级主管进行说明。

第四章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查和评估第十四条石化公司将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其质量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石化公司将成立专门的劳动防护用品检查和评估小组,负责按照规定和要求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员工发现劳动防护用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不适用于工作环境的,有权向上级主管进行反映,要求更换或改进。

石化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石化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石化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石化公司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并规定了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措施和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员工,包括劳动者、管理者和访客。

二、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公司始终将员工的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努力提供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

2. 预防为主:公司将注重预防性措施,避免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3. 综合治理:公司将采取综合的管理措施,包括技术、管理和人员培训等方面,以保证劳动防护工作的有效实施。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责任1. 管理层责任:公司的管理层应制定并完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并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和执行。

2. 部门责任:各部门应制定具体的劳动防护用品购买、使用和维护的操作规程,并按照规定执行。

3. 个人责任: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使用相关用品,并共同维护工作环境的安全。

四、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和配置1. 根据工作岗位的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公司将确定各个工作岗位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和数量。

2. 公司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公司的要求,并具备相应的防护功能。

3. 配置劳动防护用品时,应根据员工的人数和实际需要进行合理计划,确保每个员工都能得到适合的防护用品。

五、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养1. 员工在工作中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2. 工作结束后,员工应及时清洁和保养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其正常使用和使用寿命。

3. 对于损坏或无法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员工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并及时更换。

六、劳动防护用品的培训和教育1. 公司将定期组织劳动防护用品的培训和教育活动,以提高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技能。

2. 培训内容包括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保养方法和注意事项等。

3. 新员工应在入职培训中接受基础的劳动防护用品培训,并在刚开始工作时得到必要的指导和指导。

七、事故应急处理和事故调查1. 在事故发生时,员工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按照紧急处理程序进行处置。

石化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石化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石化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范文一、概述石化公司作为一家高风险行业的企业,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了严格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本规定旨在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检查和维护,确保员工在工作中得到有效的防护。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1. 根据工作场所的特殊性,员工需佩戴适当的个体防护用品。

比如,接触危险化学品的员工必须佩戴化学防护手套、防护眼镜和面罩。

2. 劳动防护用品的选用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具备必要的安全性能和防护效果。

3. 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环境提供相应的防护用品,并对员工进行专业培训,确保他们正确佩戴和使用。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1. 员工应将劳动防护用品佩戴在适当的时间,如工作中所需,在离开工作区域时可暂时摘除。

2. 对于防护用品的佩戴方式,员工应按照所提供的使用手册或指导进行操作。

如有疑虑,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或安全管理员咨询。

3. 员工在佩戴个体防护用品时应确保其完好,无任何破损或老化现象。

如发现问题,应立即更换新的个体防护用品。

四、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查1. 员工应每天对自己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使用。

2. 如果发现个体防护用品有损坏或失效的情况,员工应立即上报,停止使用,并由公司提供新的防护用品。

3. 安全管理员会定期检查员工的个体防护用品,确保其符合相关的安全规定和标准。

五、劳动防护用品的维护1. 员工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劳动防护用品,定期清洗和消毒。

2. 个体防护用品应储存在干燥、通风的地方,避免与其他物品混放。

3. 员工不得私自更换或丢失个体防护用品,如有需要,应向上级主管或安全管理员申请。

4. 员工不得将个体防护用品借给他人使用,保证个体防护用品的独立使用。

六、违规处理1. 对于未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员工,将进行相应的批评和教育。

如情节严重,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 对于故意破坏或私自更换劳动防护用品的员工,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包括终止劳动合同等措施。

中石油劳动防护管理办法

中石油劳动防护管理办法

中石油劳动防护管理办法中石油劳动防护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中石油集团(以下简称“中石油”)劳动防护管理,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保障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劳动防护管理办法。

二、劳动防护责任1. 中石油各级组织和各单位的总经理负有对员工的劳动防护工作负总责,组织和实施劳动防护措施,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 各级单位的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劳动防护制度和流程,并组织实施相关的培训和考核。

3. 各级单位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劳动防护培训,树立榜样的作用,并对本单位的劳动防护工作负有监督和检查的责任。

三、劳动防护要求1. 中石油要根据行业特点,制定相应的劳动防护标准和措施,并在岗位上设置相应的防护设施和装备。

2. 中石油要组织开展员工的劳动防护培训,提高员工的劳动防护意识和技能。

3. 中石油要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监测和评估体系,定期对岗位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员工的劳动条件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要求。

4. 中石油要建立健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处置和报告意外事件,保证员工的生命安全。

四、劳动防护管理1. 中石油要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单位的责任和权限。

2. 中石油要加强对各级单位的监督和检查,严格执法,对违反劳动防护规定的行为要追责问责。

3. 中石油要建立劳动防护事故的统计和分析机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和完善劳动防护工作。

五、劳动防护宣传1. 中石油要开展劳动防护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劳动防护意识和责任心。

2. 中石油要利用内部刊物、公告栏、宣传栏等媒介,发布劳动防护信息,及时解答员工的疑问和需求。

3. 中石油要加强与相关行业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推进劳动防护工作的发展和进步。

六、附则1. 本劳动防护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石油各级单位必须按照办法的要求和规定执行,并进行相应的整改和落实。

2. 中石油安全环保部门负责本劳动防护管理办法的解释和修订。

3. 本劳动防护管理办法中使用的相关术语和名词,除非特别说明,均应以中石油的相关规定和标准为准。

中石油劳动防护管理制度

中石油劳动防护管理制度

中石油劳动防护管理制度中石油是一家国有石油公司,因此,劳动防护管理是我们公司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保护员工的健康和安全,我们制定了一套严格的劳动防护管理制度。

以下是该制度的主要内容:1. 人员培训我们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特别是关于劳动防护的知识。

所有新员工入职时需要接受劳动防护培训,并定期进行更新培训。

我们还会邀请专业的劳动防护机构为员工提供相关的培训课程。

2. 安全设备在工作场所,我们提供适当的个人防护设备,如安全帽、护目镜、防护服等。

员工在进行危险作业时必须佩戴这些设备,并正确使用和保养。

管理层会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并确保其符合安全标准。

3. 危险品管理我们对危险品的管理非常严格。

所有危险品都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储存、运输和处理。

我们会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

培训和演练也是我们管理危险品的重要手段,所有与危险品相关的员工都需要接受相应的培训,并参与定期的演练。

4. 工作条件我们致力于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我们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巡检,确保其安全性。

如果发现任何潜在的危险或不安全的因素,我们会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改进。

另外,我们还会为员工提供必要的防护设备和工具,以减少劳动风险。

5. 事故处理我们非常重视事故的处理和记录。

一旦发生事故,我们会立即启动应急机制,确保员工得到及时的救援和治疗。

同时,我们会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并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以防止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所有事故都会被记录下来,并进行分析和总结,以提高劳动安全管理水平。

6. 管理责任中石油劳动防护管理制度的执行需要全员的参与和共同努力。

在公司内部,我们建立了劳动防护管理委员会,并明确了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权力。

每个部门和岗位都有相应的劳动防护职责,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并对所负责区域的劳动防护工作负责。

总之,中石油劳动防护管理制度旨在保护员工的健康和安全,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和卫生性。

我们会不断改进和完善这一制度,以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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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颁布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
【颁布日期】950509
【实施日期】951101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综合
【名称】石油企业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及配备规定
【标准号】SY5690-95
【章名】全文
石油企业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及配备规定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企业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基本管理原则及配备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所属各企业。

2 引用标准
GB/T 11651 —— 89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GB 13640 —— 92 劳动防护服号型
3 术语
3.1劳动防护用品
指配发给职工在工作时必须随身穿(佩)戴以免遭或减轻生产过程中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用品、,简称护品。

3.2防护功能
指劳动防护用品所具有的某种防护能力。

4 基本要求
4.1各石油企业根据本企业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性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环境和条件,或同工种、不同劳动环境和条件,发给职工具有不同防护功能的护品。

4.2发放护品是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项预防性保护措施,不得随意变更发放范围和标准。

严禁将护品折合为现金发给职工个人或职工个人购买护品。

4.3为职工个人所配发护品的选定应符合GB/T 11651第5章的规定。

4.4为职工配发的防护服款式,应当以符合安全要求为主,
区别不同专业、工种,兼顾穿戴方便,合体美观,色泽明显,不影响职工上岗操作。

4.5防护服在上衣左前胸应有企业标志。

5 部门管理职责
5.1安全部门
安全部门是护品主管部门。

5.1.1负责贯彻国家有关护品的政策规定,制定本企业护品的各项管理实施细则。

5.1.2审批本企业年度护品的计划和费用指标。

5.1.3审批护品品种、质料、款式、颜色及发放范围。

5.1.4组织工会、劳资、财务等部门对本企业护品的采购、发放、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5.1.5负责本企业内部护品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发放工作,并负责审查进入本企业的外部护品生产厂家及生产经营单位的资质认可工作。

5.1.6按国家规定对本企业发放的各类护品抽样检验监督。

5.2物资供应部门
物资供应部门是护品采购,发放管理部门。

5.2.1执行国家和企业关于护品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及质量标准。

5.2.2组织编制、汇总年度护品计划,报送安全部门审查批准后实施。

5.2.3各企业或局属二级单位物资供应部门负责组织护品的采购、验收、入库、储存保管和下拨发放工作。

5.2.4负责建立职工个人护品基础资料和发放制度。

5.3工会
工会是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部门,有权对护品的质量、发放、使用进行监督。

5.4财务部门
5.4.1负责本企业年度护品计划费用审核,保证资金支出。

5.4.2按护品计划检查本年度企业物资供应部门护品费用支出情况。

6 享受护品工种序列
6.1符合GB/T 11651第2章规定的作业人员均应享受护品。

6.2应享受护品的工种序列见附录A(补充件)。

7 护品品名
护品品名见附录B(补充件)。

8 护品的采购与检验
8.1企业职工个人护品、由企业或局属二级单位物资供应部门按批准计划统一订购,分级发放。

供货厂商由企业安全部门和物资供应部门共同验证审定。

8.2由局所属二级单位物资供应部门组织采购护品的,有条件的局级单位应在企业内部组织开辟劳动防护用品市场。

8.3采购国家规定并实行定点经营的特种劳动护品,必须具有国家及省部级有关部门颁发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劳动防护用品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颁发的“产品安全鉴定证”,暂没有国家标准的产品须有厂家“产品检验合格证”。

具体种类品种范围主要包括:
a.头部防护类:包括用各种材料制作的安全帽;
b.呼吸器官防护类:包括过滤式防毒面具、滤毒罐(盒)、简易式防尘口罩(不包括纱布口罩)、复式防尘口罩、过滤式防微粒口罩、长管面具。

c.眼、面具防护类:包括电焊面罩、焊接镜片及护目镜、
护窑炉目镜、防冲击护具;
d.听觉器官防护类:包括各种材料制作的降噪声护具;
e.防护服装类:包括防静电工作服、防酸碱工作服(除丝、毛面料外,材料必须经过特殊处理)、涉水作业服、防水工作服、阻燃防护服;
f.手足防护类:包括绝缘、耐油、耐酸手套,绝缘、耐油、耐酸鞋,水产鞋,用各种材料制作的低压绝缘鞋、耐油鞋、防静电鞋、导电鞋,安全鞋(靴)和各种劳动防护专用护肤品;
g.防坠落类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带(含差速式自控器与缓冲器)、安全网,安全绳。

h.经劳动部门确定的其他特殊劳动防护用品。

8.4企业采购的职工个人护品,须按质量要求进行抽查,不合格产品不准发给职工。

8.5各企业应设护品检验监测专职人员和配备必要的装备。

9 护品发放管理要求
9.1凡按规定享受护品的人员,都要建立“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基础卡片”,存放在企业物资供应部门。

卡片格式见附录C(补充件)。

9.2新入厂职工应经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发放护品。

9.3职工在企业内部调动时,“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基础卡片”和发放卡片证,由个人随身转带。

工种变化的护品(除特种护品外),应按新老工种使用年限较长的计算,期满后再按新工种标准发放。

9.4外部调入本企业人员,需在物资供应部门办理注册手续。

9.5长期(6个月以上)因病休息的职工,相应延长换发护品;停薪留职人员,停止发放防护品。

9.6脱产学习12个月以上的职工,相应延长换发护品时间。

9.7技工学校在校学生,参加实习的,由学校按同工种职工的护品标准发放并登记建卡。

毕业分配后按新工种标准年限执行,缺额补发。

9.8对因公造成损失的防护用品,如井喷、抢险、救火、自然灾害等特殊原因,由安全部门审批,物资供应部门予以更换或补发。

对非因公造成护品损失的,按护品使用年限,折价交款后补发。

9.9各单位要配备足够的集体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网、安全绳、安全带、排风扇、绝缘胶板、公用绝缘手套、靴等),以满足生产和职工配带所需。

9.10对安全性能要求较高、正常工作时一般不容易损耗的护品,如安全帽、防护镜、面罩、呼吸器(不包括滤器)、绝缘鞋、绝缘手套等,应按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和有效使用期的要求,届时须强制定检或报废。

9.11对有放射性物质污染的护品,由单位集中管理,到期后统一收回处理。

10 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10.1职工个人护品按区域及工种发放。

区域划分见附录D (补充件),配备标准见附录E(补充件)。

10.2凡发放国家统一制式服装和其他有关部门统一着装的,不再发放防护服装。

10.3基层干部的护品标准执行同类主要工种的标准。

10.4对钻井队、修井队、试油队、船队和地震队钻工,凡新增工人第一次发放护品时,单、棉工服同时发两套,以后按规定年限发放。

10.5发放防异物眼镜工种的职工,凡患有近视等眼疾病者,经医院证明,由所在局属二级单位安全部门批准配购。

10.6各企业可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对其他零星护品增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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