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材料的消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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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内装修材料的消防要求
摘要:分析内装修材料的消防要求,及内部装修材料存在火灾隐患的成因;讨论了内装修材料的火灾危险性及相关阻燃要求。
关键词:内装修材料;阻燃;火灾隐患;发展趋势
1、前言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大量新型建筑材料越来越得到广泛的应用,然而,由于对民用建筑和工业厂房进行内部装修时,未能执行现行的有关国家的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结果存在许多火灾隐患。根据中国消防协会编辑的《火灾案例分析》,许多建筑火灾的发生和发展蔓延都是由于某一部位的装修材料着火而酿成的,室内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是影响建筑火灾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应采取科学的对策,保障内部装修的消防安全,做到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建筑火灾的发生。
2、内部装修材料存在火灾隐患的成因
(1)设计方面的问题
由手我国消防事业的发展滞后于国民经济的发展,地区消防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工程技术人员对现行的国家设计防火规范的理解和执行存在很大差距,未能处理装修效果和使用安全的矛盾,致使建筑内部装修在设计阶段就留下了火灾隐患。
(2)建设单位的问题
由于受经济效益的影响,加上人们的消防法制观念淡薄,不少建设单位把消防安全与经济效益对立起来,于是就出现了违章作业、有法不依的现象,从而留下了火灾隐患。另一方面,现实生活中权大于法的现象也比较严重,行政领导的干预,长官意志的影响,使消;防法规、规范难以得到实施。于是就出现了先开工后办手续,工程施工与消防监督脱节,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从而造成的火灾隐患无法解决。
(3)施工方面的问题
由于装修施工队伍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对标准、规范、规程理解不透彻,因此出现了不按规范施工,不按设计施工,造成技术性错误;有些施工单位本身无固定专业技术人员,把收到
的装修工程分包给别的公司,甚至三包四包,装修工程质量根本无法保证;有些施工单位为了追求经济效益,降低成本,采用低质材料施工或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或随意降低原设计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等情况。这些都给装修后的工程造成了火灾隐患。(4)消防机构方面的问题
长期以来,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延续了计划经济体制的作法,公安消防机构过多地介入到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过程,但是,由于公安消防机构专业配套不全,消防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因此,公安消防机构对建筑消防管理工作力不从心。造成的后果是,从室内装修的设计审核、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到消防验收等环节上管理失控或监督不深不细,从而给工程留下了许多火灾隐患。如2000年4月22日青岛丰旭实业,有限公司青州分公司肉鸡加工厂所发生的造成38人死亡的特大火灾,经调查取证,该厂车间吊顶材料使用的聚氨酯易燃材料是引发火灾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3、消除内部装修材料火灾隐患的对策及发展趋势
(1)建立和推行消防监理制度
国家已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作为建筑工程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一消防工程,同样有必要建立和推行消防监理制度。这对提高工程施工质量以及减轻公安消防机构承担的技术责任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责任心,管理手段和制约能力.
推行消防监理制度,公安消防机构就能减少了大量不该承担的技术工作,把主要精力放在对管理市场,规范市场主体及对贯彻执行消防技术规范的合理性、可靠性、先进性进行宏观管理上,体现政府向小政府、大服务方面转变。同时,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消防工程监理单位能充分发挥他们的技术优势、人才优势和管理优势,在建筑工程消防管理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2)尽可能的选用耐燃、低烟的高分子材料
聚合物材料的阻燃尽管能延缓材料的燃烧速度,但不能从根本上阻止燃烧,特别是某些阻燃剂还会增加烟雾及毒气的释放,因而,选用本身耐燃、发烟量低的高分子材料是未来的发展趋势。在工程塑料中,部分具有良好的耐燃性,如聚醚酮类、聚硫醚类、聚砜类、聚酰亚胺类等,但由于价格较高主要用在特殊领域。目前提高建筑领域可燃材料耐燃性、开发低发烟阻燃材料的主要方法是将阻燃剂与聚合物单体进行接枝、共聚,与不燃性的聚合物分子交联
及经过特殊处理改变聚合物分子结构,在赋予聚合物永久阻燃性的同时降低发烟量,减少阻燃剂与聚合物的不相容性,保持聚合物原有的优异性能。但是,由于加工工艺复杂,阻燃技术要求高,目前在阻燃产品市场占用量交少,一段时间内,还形不成主流产品。(3)开发抑烟剂,推广使用低烟毒材料
阻燃材料在建筑物内使用,可最大限度的减少现代建筑火灾隐患,但使用阻燃剂虽可降低可燃性,减少火灾的发生的可能性,却不一定能减少烟气及毒性,而烟、毒是火灾中最具危险的有害因素,因而研究如何合理的选择阻燃剂和阻燃体系,降低材料燃烧时的烟量及有毒气体量,成为近年来阻燃领域中的重点研究课题之一。目前采用的途径有两个:一是采用本身生烟量较少的聚合物(耐燃性、难燃性的聚合物,与阻燃剂接枝、共聚的聚合物及聚合物的巨大分子化),二是加入抑烟剂使材料的生烟量降低。前者因技术要求高,应用相当有限,后者相对而言简便易行、经济实用。目前采用的抑烟剂主要以金属氧化物、过渡金属氧化物为主,如锌、钼化合物(三氧化钼、钼酸铵)及其复配物、镁—锌复合物、二茂铁、氧化物、氧化铜等。此外,某些无机填料(Al(OH)3、Mg(OH)2等)同时具有阻燃抑烟的功效,膨胀型阻燃剂的多孔炭层也具有阻燃和抑烟的双重作用,成为实现低烟、低毒最有希望的途径之一。但目前对抑烟剂的研究还存在许多未解决的问题,对有些聚合物材料,缺乏有效且实用的抑烟剂。
(4)制定烟毒释放标准,通过立法确保实施
高层建筑火灾中的死亡事故,70%—80%是由于有毒气体和烟的窒息造成的。由于烟雾毒气的危害严重,国内外20世纪80年代以来开始注重烟雾、毒气的释放标准工作,如美国纽约州和加州率先通过立法,对某些用作建筑材料的阻燃塑料,要求进行燃烧产物动物毒性试验及测定燃烧产物中卤化物的浓度;日本宣布了电缆在燃烧时不能释放酸性气体的指令;英国、挪威、澳大利亚也制定或颁布法令,对某些制品进行燃烧毒性试验或对某些制品使用释放的酸性气体进行规定。我国已将减少高分子材料燃烧时产生烟雾及有毒气体的问题提到日程上来,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中规定,作为常用内部装修材料使用的塑料材料,其燃烧等级大部分应达到B1级;国家标准《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方法》(GB8624-97)要求,B1级材料的烟密度等级(SDR)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