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音乐社团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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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合唱社团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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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旨在规范小学合唱社团的组织管理,明确社团宗旨、活动内容、组织结构及运行机制,促进合唱社团健康发展,提高学生音乐素养。

第二条本社团名称:XX小学合唱社团(以下简称“合唱社团”)。

第三条本社团宗旨:以音乐为载体,培养学生热爱祖国、热爱生活、团结协作的精神,提高学生的音乐审美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第四条本社团活动范围:合唱训练、演出、比赛、交流活动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合唱社团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社团理事会:负责合唱社团的全面管理工作,包括制定章程、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监督财务等。

2. 社团主席:理事会成员,负责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对外代表合唱社团。

3. 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负责社团的某一方面工作。

4. 秘书处:负责社团的文件管理、会议记录、通知发布等工作。

5. 财务部:负责社团的财务管理,包括经费筹集、使用和监督。

6. 宣传部:负责社团的宣传工作,包括海报制作、活动报道、社交媒体运营等。

7. 外联部:负责社团的外部联系,包括与学校、家长、社会团体等建立良好关系。

第三章社团成员第六条本社团成员分为以下几类:1. 正式成员:经过选拔,具备一定音乐基础和合唱能力的学生。

2. 预备成员:有意愿加入合唱社团,但尚未达到正式成员标准的学生。

3. 志愿者:为社团提供帮助,参与社团活动但不要求成为正式成员的学生。

第七条成员加入社团需具备以下条件:1. 热爱音乐,具备一定的音乐基础。

2. 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愿意为合唱社团贡献力量。

3. 遵守社团章程,积极参加社团活动。

第四章活动与训练第八条合唱社团定期组织合唱训练,内容包括:1. 基础乐理知识学习。

2. 合唱技巧训练。

3. 歌曲排练。

4. 团队协作训练。

第九条合唱社团每学期至少举办一场校内演出,并积极参与校外比赛和交流活动。

第十条合唱社团在重要节日和纪念日,组织学生参加学校或社区组织的合唱活动。

第五章经费管理第十一条合唱社团经费来源:1. 学校拨款。

合唱队社团规章制度

合唱队社团规章制度

合唱队社团规章制度第一章绪论为了加强合唱队社团管理,规范学生行为,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一条合唱队社团是由学生自愿组建的音乐类社团,属于学生社团组织的一个分支,遵循学校相关管理规定。

第二条合唱队社团设立指导老师一名,负责指导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和活动开展。

合唱队指导老师有权利对社团进行管理和监督,协助学生干部做好社团工作。

第三条合唱队社团设立主席一名,副主席一名,团支部委员数名,由全体社员共同推举产生,任期一年。

第四条合唱队社团定期召开例会,讨论社团工作安排和活动计划,建立工作档案和活动记录。

第五条合唱队社团成员不得私自解散社团,不得违反社团章程,不得利用社团进行违法活动。

第三章学习活动第六条合唱队社团注重学习和技术提升,定期举办合唱训练和比赛,提高成员的演唱水平和团队合作能力。

第七条合唱队社团举办的各类活动要符合学校相关规定,不得违反校纪校规。

第八条合唱队社团成员要认真学习音乐知识,积极参加音乐类比赛和展示活动,展现学生的艺术风采。

第九条合唱队社团成员要热爱社团,发扬团结互助的精神,共同为社团的发展和进步努力。

第四章行为规范第十条合唱队社团成员要遵守学校各项规定,不得违反学校校规校纪。

第十一条合唱队社团成员在活动中要严格遵守纪律,服从指挥,保持团结和谐的氛围。

第十二条合唱队社团成员要爱护社团公物,不得私自挪用和破坏社团设备。

第十三条合唱队社团成员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文明礼貌待人,不得有损校园形象。

第十四条合唱队社团成员要团结友爱,互相尊重,不得产生人身攻击和矛盾冲突。

第五章纪律处分第十五条合唱队社团成员如发生违纪行为,其严重性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理。

第十六条如有严重违纪行为者,可按照学校规定进行打击报复,直至取消其社团成员资格。

第十七条合唱队社团成员应当接受社团指导老师的纪律教育和管理,服从管理,维护社团的形象和声誉。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属于合唱队社团指导老师和学生干部。

小学音乐社团章程模板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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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丰富我校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的音乐素养,培养学生团队协作精神,特成立小学音乐社团。

第二条本社团以“激发音乐兴趣,提高音乐技能,传承音乐文化”为宗旨,旨在为学生提供一个展示自我、交流学习、共同进步的平台。

第三条本社团接受学校团委、音乐组的指导和监督,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第二章社团组织第四条本社团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一名,辅导员若干名。

第五条社长负责社团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和对外联络;副社长协助社长工作,分管社团日常事务;辅导员负责社团活动的具体实施和成员管理。

第六条社团成员分为普通成员和骨干成员。

普通成员享有参加社团活动的权利,骨干成员享有参与社团决策、组织活动的权利。

第三章社团活动第七条本社团活动内容丰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1. 音乐基础知识讲座:邀请专业音乐教师为学生讲解音乐理论知识,提高学生的音乐素养。

2. 音乐技能培训:组织专业教师进行声乐、器乐等技能培训,提高学生的音乐技能水平。

3. 音乐欣赏会:定期组织学生观看音乐剧、音乐会等,拓宽学生的音乐视野。

4. 音乐创作与表演:鼓励学生创作音乐作品,并进行校内外的演出展示。

5. 社团内部交流活动:组织成员间的音乐技能交流、心得分享,促进成员之间的相互学习。

第八条本社团活动时间安排:1. 周五下午课后进行社团活动;2. 特殊情况或重大活动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活动时间。

第四章社团管理第九条社团成员需遵守以下规定: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2. 积极参加社团活动,服从社团安排;3. 主动学习音乐知识,提高自身音乐素养;4. 尊重他人,团结协作,共同进步。

第十条社团活动经费来源:1. 学校团委、音乐组支持;2. 社团成员自愿捐赠;3. 社团活动收入。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章程经社团全体成员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小学音乐社团所有。

第十三条本章程如有未尽事宜,由社团全体成员共同商讨决定。

梅小“小李杜”唱诗社团章程、计划、组织机构

梅小“小李杜”唱诗社团章程、计划、组织机构

“小李杜”唱诗社团章程安阳市梅东路小学辅导教师:徐飞飞安阳市梅东路小学“小李杜”唱诗社团章程为了更好的丰富学生业余生活,为爱好音乐的学生提供一个学习交流的平台,使同学们在丰富的社团活动中得到实践和锻炼,提高个人的表现能力、演唱能力、竞争能力,为培养健全人格打下基础,展示学生自强不息、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学生的艺术特色,同时致力于构建艺术特色学校,特制定此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社团的名称:安阳市梅东路小学“小李杜”唱诗社团。

第二条,社团的性质:在学校统一管理下,在有特长的教师指导与带领下,由一批具有共同的志趣、爱好和特长的少年儿童自愿组成的群众团体。

第三条,社团的主题口号:唱出个性,唱出快乐,唱出自信,唱出水平。

第四条,社团的宗旨:创造学校唱诗艺术发展的良好氛围,培养和发现人才,提升社团成员的艺术专业水准。

第五条,社团的工作目标:以日常训练求进步,以交流促竞争,以活动促提高。

第六条,社团接受学校等上级行政、音乐教研组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第二章社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社团成员的权利:1. 社团成员有接受社团培训,参与社团活动的权利。

2. 社团成员有对本社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3. 社团成员有退出社团的权利。

(注:凡退出本团,需经个人申请由各社团指导老师批准后,方可退出社团。

)4. 社团成员有权并优先参加各类比赛和每学期优秀学员的评选。

第八条,社团成员的义务:1. 社团成员必须按时参加社团的培训和活动。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

2. 社团成员必须认真及时地完成社团交给的任务,积极参与本社团各项活动。

3. 社团成员必须自觉遵守本团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社团形象,有团体凝聚力。

4. 社团成员必须维护学校的形象,弘扬安阳市梅东路小学的校园文化。

第三章入社团与退社团程序第九条,入社团程序:每学年社团都会开展招新活动,有音乐爱好或有特长的学生可以在招新时向社团团长报名。

因各种原因未能招新入社团者欲加入社团,须交一份入社团申请,经社团面试考察、商议后方能正式加入社团。

口风琴社团章程

口风琴社团章程

凤州中心小学“小百灵”口风琴社团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社团的名称“梦幻口风琴社团。

第二条“小百灵口风琴社团是凤州中心小学展开的以音乐内容为主的社团。

第三条:乐团活动宗旨:热爱音乐、享受音乐。

通过参与不同分社团的实践活动,为爱好音乐的学生搭设一个聆听音乐、感受音乐、鉴赏音乐、表现音乐、创造音乐的平台,以此来提升艺术爱好情趣和文化艺术修养,同时激发其内在的情感,使之能健康、快乐的成长,从而培养乐观、积极的人生态度,使之热爱生活、热爱学习,从而带动各个学科知识的吸纳,最终让学生感受学校学习的快乐,将校园视为金色童年成长的乐园。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一条社团成员的招收采取自愿及选拔方式,经报名面试程序通过,均可成为凤州中心小学口风琴社团团员(以下简称团员),填写本“小百灵”口风琴团员登记表。

第二条团员的义务
1.团员有遵守本社团章程,按时参加训练、表演,执行本社团决议,维护本社团利益的义务。

2.努力学习,刻苦训练,不迟到,不早退,不缺课,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请假。

3.保护社团的公共财物,维护社团的声誉。

第三章活动形式
第一条社团排练活动采取固定式和临时集训相结合的方式。

第四章组织制度
第一条排练制度:社团每周活动周四下午第四节课。

第二条场地器材管理:
1.社团的活动场地适用于本团的排练,根据训练时间开关门,并做好场地的清扫。

2.社团乐器、道具、乐谱由专人统一管理,每月清点一次,乐器、器材的出借须经团长批准,若有丢失或损坏现象,由直接责任人负责赔偿。

小学乐器社团规章制度范本

小学乐器社团规章制度范本

小学乐器社团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学乐器社团的管理,提高社团成员的音乐学习水平和团队协作能力,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小学乐器社团是小学提供给喜爱音乐、擅长演奏乐器的学生进行学术交流和技能提升的社团组织。

第三条小学乐器社团的宗旨是让学生在学习中感受音乐的魅力,培养学生对音乐的兴趣和热爱,同时提高学生的演奏技能和团队协作能力。

第四条小学乐器社团的管理遵循自愿参加、平等竞争、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小学乐器社团的活动内容包括乐器演奏练习、音乐理论学习、音乐会表演等。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小学乐器社团设社长、副社长、团支书、成员和顾问老师等职务。

第七条社长负责社团的整体工作领导和协调,副社长协助社长开展工作。

第八条团支书负责社团的日常管理和文书工作,协助社长处理社团事务。

第九条成员参加社团活动,遵守社团的规章制度,积极配合社团工作。

第十条顾问老师负责指导社团的活动和发展方向,提供专业指导和支持。

第三章入团条件第十一条欲加入小学乐器社团的学生必须热爱音乐,具有一定的乐器演奏基础。

第十二条学生必须通过社团的选拔考试,经过团支书和顾问老师审核通过,方可加入社团。

第十三条社团不限制学生的乐器种类,鼓励多样性,但每位学生只能选择一种乐器进行学习和演奏。

第十四条学生入团后必须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能够积极配合团队合作,遵守社团规章制度。

第四章日常管理第十五条社团成员必须按时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如因故不能参加,需提前告知团支书或社长,请假。

第十六条社团成员在社团活动中应当遵守秩序,互相尊重,不得有言语或行为上的冲突。

第十七条社团成员在练习和演出时,应当严格按照指导老师的要求进行练习,保持良好的乐器状态。

第十八条社团成员需经常与团支书和老师沟通,及时反馈学习情况和团队建设意见。

第五章活动安排第十九条小学乐器社团每周定时举行例会,旨在优化学生的乐器技能、加强团队合作。

第二十条社团定期组织乐器考级和音乐会表演活动,提高学生的演奏水平和舞台表现能力。

小学管理音乐社团工作计划

小学管理音乐社团工作计划

一、前言音乐社团是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音乐社团活动,可以培养学生的音乐素养、审美情趣和团队协作精神。

为了更好地发挥音乐社团的作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1. 提高学生的音乐素养,培养学生的音乐兴趣。

2. 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增强班级凝聚力。

3. 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

三、工作内容1. 社团组织建设(1)成立音乐社团,选拔热爱音乐、具有一定音乐素养的学生担任社团成员。

(2)制定社团章程,明确社团宗旨、活动范围、组织架构等。

(3)设立社团指导老师,负责社团活动的策划、组织与指导。

2. 活动策划与实施(1)开展丰富多彩的音乐活动,如合唱、独唱、器乐演奏等。

(2)组织学生参加各类音乐比赛、演出,提升学生的自信心和舞台表现力。

(3)定期举办音乐讲座、培训班,邀请专业老师为学生传授音乐知识。

(4)组织学生参观音乐厅、博物馆等,拓宽学生的视野。

3. 社团管理(1)建立健全社团管理制度,确保社团活动有序开展。

(2)定期召开社团会议,讨论社团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

(3)加强社团成员的沟通与交流,提高社团凝聚力。

4. 宣传与推广(1)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等渠道,宣传音乐社团活动,扩大社团影响力。

(2)邀请家长、教师参与社团活动,增进家校互动。

(3)通过媒体报道,展示音乐社团的成果,提升学校形象。

四、工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2. 提高社团成员的音乐素养,定期组织培训。

3. 丰富活动内容,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

4. 加强与其他社团、学校的交流与合作,拓宽社团发展空间。

5. 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团活动。

五、工作进度安排1. 第一季度:成立音乐社团,选拔社团成员,制定社团章程。

2. 第二季度:开展音乐活动,组织学生参加比赛、演出。

3. 第三季度:举办音乐讲座、培训班,参观音乐厅、博物馆等。

4. 第四季度:总结社团工作,表彰优秀成员,策划下一季度活动。

小学音乐社团的规章制度

小学音乐社团的规章制度

小学音乐社团的规章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促进学生音乐创作能力和音乐综合素质的提升,加强学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班集体凝聚力和凝聚力,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校各年级学生音乐爱好者组成的音乐社团。

第三条音乐社团的宗旨是:以音乐为媒介,激发学生音乐潜力,培养学生的音乐兴趣和艺术修养。

第四条音乐社团的指导教师应具备音乐教学经验和丰富的音乐艺术素养。

第五条音乐社团的成员应当遵守校规校纪,团结合作,互相尊重,共同进步。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音乐社团设置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等职务,由社团成员自行民主选举产生。

第七条音乐社团每学期召开一次全体成员大会,讨论社团发展规划和活动安排,接受成员监督和评议。

第八条音乐社团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体排练,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第九条音乐社团每学年组织一次音乐会,为学校师生献上精彩的音乐表演。

第十条音乐社团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工作进展和成果,接受学校领导的指导和评价。

第三章活动开展第十一条音乐社团应根据学生的兴趣和特长,组织丰富多彩的音乐活动,包括音乐欣赏、音乐创作、音乐演奏等。

第十二条音乐社团应加强学生之间的交流和合作,鼓励学生分享音乐经验和心得,共同进步。

第十三条音乐社团可以邀请专业音乐人士进行指导和培训,提升学生的音乐素养和技能。

第十四条音乐社团应积极参与学校和社区的音乐活动,为社会献上美妙的音乐。

第十五条音乐社团应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和人格塑造,引导学生正确对待音乐,树立正确的音乐观念和人生态度。

第四章纪律管理第十六条音乐社团成员应遵守社团章程和规章制度,尊重指导教师和社团干部,服从组织安排,维护社团形象。

第十七条音乐社团成员应当爱护学校的音乐设施和器材,妥善使用和保管,禁止私自挪用或损坏。

第十八条音乐社团成员应当遵守演出纪律,认真准时参加排练和演出活动,服从指挥和协作配合。

第十九条音乐社团成员若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按照社团章程进行处理,严肃处理严重违纪事件。

音乐类社团

音乐类社团

音瑟音乐社团章程一、社团的性质:社团是由喜爱音乐的同学自发组织而成,为的是更好的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二、社团的宗旨:以完美的音乐旋律连接天南地北心情,在音乐中绚烂我们的青春。

三、社团以登岗中学学生为成员,接受校团委、学生会的监督管理,接受指导老师的指导四、社团的活动:内容1. 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实施宣传文艺教育的路线与政策。

2. 积极健康地作好校园文化的传播工作,真诚的以音乐的形式来表达心声。

3. 社团开办社团内的想唱就唱活动,并在每学年办一到两次登岗中学内的校园歌手大赛,给予同学一个更好的展示自己的平台。

4. 积极认真的完成校团委、学生会安排的各种任务。

5. 联合其他社团举办活动,以更好的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五、社员申请加入社团的社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必须是登岗中学在籍学生;(二)承认社团章程;(三)是本着积极;健康的心态;以及对音乐拥有的高度热情。

社员入社的程序是:(一)自愿报名(二)通过社团安排的面视考核(三)通过考核的同学由社团执行机构发给社员证社员享有以下权利:(一)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社团的活动;(三)获得社团服务的优先权;(四)对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六、社员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社团的决议;(二)维护社团的合法权益;(三)参与社团每次活动;(四)按规定交纳社费;(五)向社团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社员退社应书面通知社团,并交回社员证。

(必须载明社员退社的办法)。

社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社团执行机构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社团负责人的产生和罢免都由社团成员2/3以上社团成员到场的会议上表决决定通过。

同时此会议还拥有:(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社团执行机构;(三)审议社团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终止事宜;(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七、社团机构社团社长、副社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期一年。

小百灵合唱社团章程制度

小百灵合唱社团章程制度

小学小百灵合唱社团章程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社团名称:小百灵合唱社团第二条,社团性质:是在校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由爱好唱歌的同学组成的学生社团。

第三条,社团的宗旨:小百灵合唱社团本着旨在让天籁之声重返校园,对小学生进行听觉和乐感的培养,发展学生综合音乐素质,潜移默化对学生进行集体主义教育,渗透统一指挥,让学生能具有严以律己通过不同的发声练习来规范学生的声音、进一步提高演唱水平和演唱技巧。

通过练唱中外少儿合唱歌曲,来提高学生的音乐修养和自身素质弘扬合唱艺术,活跃社团文化,丰富学生业余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艺术修养,增强集体荣誉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构建人文校园、和谐校园。

第四条,社团的任务:(一)组织社员开展以合唱为主的多种学习活动,以提高社员的声乐演唱技巧、音乐素养、舞台表演等专业技能,培养社员团结合作精神,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二)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形式的演出、比赛等活动,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加强艺术、文化、信息和思想交流,扩大社团的影响,创建并弘扬学校的人文精神;(三)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及艺术实践,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和艺术兴趣,推动学校精神文明与校园文化建设。

第二章日常活动第五条,社团的活动时间、地点:(一)社团的活动时间:每周二下午课外活动。

(二)社团的活动地点:合唱教室。

第六条,社团的主要活动内容:(一)演唱的技巧,合唱的声音、音准等方面的训练;(二)分析并演唱中外小学生优秀合唱作品;(三)赏析中外经典合唱作品,了解合唱发展史,学习音乐理论知识;(四)合唱声部和谐能力的培养,声部间平衡和配合以及音色的调配等技巧训练;(五)开展音乐会、艺术节等交流、演出、比赛等活动。

第三章社员第七条,社员入团条件:(一)拥护并自愿遵守社团的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二)热爱合唱艺术,积极参加社团的活动;(三)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尊师重教。

第八条,社员的入团程序:(四)采用自愿报名参加的方式;第九条,社员的退团程序:(一)新社员在入社一个月内,为试学期,通过学习培训后,由老师行考核决定除名或转正社员参加演出或比赛时,由指导老师根据歌曲艺术要求及团员综合素质进行挑选;(二)正式社员在一学年内不得随意退社,如中途退团必须经指导老师审查通过,方可退团,否则以违纪,接受学校相应处分;(三)社员入社超过一学年后,退社要提前两周添写退社申请,由指导老师、签字后,方可退社;(四)对违反社团的章程、各项管理制度及无故缺席累计达三次者将被勒令退社,并接受学校处分。

小学艺术团规章制度

小学艺术团规章制度

小学艺术团规章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为了规范小学艺术团的活动,提高团员的艺术修养和表现能力,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组织机构
小学艺术团设团长、副团长、艺术指导老师、团员等岗位。

团长负责团务的总体工作,副团长协助团长处理团务,艺术指导老师负责团员的艺术指导工作。

第三条入团条件
1.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团队合作精神;
2. 具备一定的音乐、舞蹈、戏剧等艺术表现技能;
3. 乐于参与团队艺术活动,有较强的表现欲望。

第四条团员权利和义务
1. 团员有权参与艺术团的各项活动;
2. 团员有义务按时参加排练和演出;
3. 团员有义务听从团长和艺术指导老师的安排,并遵守团队规章制度。

第五条活动安排
1. 艺术团每周定期进行团队排练,确保团员的艺术水平;
2. 艺术团定期举办各类艺术展演活动,提升团员的表演能力;
3. 艺术团组织团队建设活动,增强团队凝聚力和团结精神。

第六条惩戒措施
1. 团员如因故无法按时参加排练或演出,需提前请假并得到批准;
2. 团员如对团队规章制度违反、漠视纪律等行为,将会受到批评,情节严重者将会取消入团资格。

第七条附则
本规章制度由小学艺术团全体成员共同遵守,如有违反,将面临相应的处理措施。

以上为小学艺术团规章制度,各位团员务必遵守,共同努力,展现团队的艺术风采。

愿我们的小学艺术团在未来的岁月里不断进步,为校园生活增添更多的艺术色彩!。

小学器乐社团活动规章制度

小学器乐社团活动规章制度

小学器乐社团活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学生的音乐兴趣和爱好,提高学生的音乐素养,特制定《小学器乐社团活动规章制度》。

第二条小学器乐社团是学校为喜欢音乐、热爱器乐的学生设立的社团,旨在提供良好的音乐学习和交流平台,培养学生的音乐综合素质。

第三条小学器乐社团活动以爱心、友爱、合作、奉献为宗旨,倡导学生关注集体利益,培养团结合作的精神。

第四条小学器乐社团活动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指导老师的管理和教导,自觉加强学习,互帮互助,共同进步。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小学器乐社团设社长、副社长、部长、副部长等职务,由学生自愿担任,经老师推荐和学生投票选举产生。

第六条社长是小学器乐社团的领导者,负责带领全体社员开展各项活动,协调社团内部事务。

第七条副社长协助社长工作,协调社团内部关系,全面了解和处理各项事务。

第八条部长负责组织和指导本部门的工作,协助社长和副社长开展各项活动。

第九条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协调部门内部事务,协助部长完成各项任务。

第十条小学器乐社团设指导老师1名,由学校音乐老师担任,负责指导社团的活动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活动内容第十一条小学器乐社团活动主要包括器乐表演、音乐比赛、音乐讲座、音乐会等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灵活。

第十二条社团成员可以根据自己的特长和兴趣,选择乐器进行练习和表演,提升自己的音乐水平。

第十三条小学器乐社团组织各种形式的音乐活动,鼓励社员积极参与,发挥自己的才华,展现音乐风采。

第四章社团活动第十四条小学器乐社团成员要按时参加社团活动,不得擅自缺席或早退,如不能参加需提前请假。

第十五条社团成员在参加社团活动期间要维护社团形象,服从指导老师和管理人员的管理和安排,严禁违规行为。

第十六条社团成员要遵守社团活动纪律,保护社团财产,爱护器材设备,不得擅自私用或损坏。

第五章交流合作第十七条小学器乐社团鼓励社员相互交流,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第十八条社团成员要尊重队友,互相帮助,团结合作,共同完成各项任务。

小学音乐社团章程制度

小学音乐社团章程制度

小学音乐社团章程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制定之目的是为了规范小学音乐社团的组织和管理,促进学生音乐兴趣的培养和发展,营造良好的音乐研究环境。

第二条
小学音乐社团成立旨在提供学生展示和发展音乐才能的平台,培养他们的音乐素养和团队合作精神,培养社交技能。

第二章:组织架构
第三条
小学音乐社团设立指导教师和成员,指导教师负责指导社团的日常活动和管理工作,成员为学生。

第四条
社团成员须经指导教师择优选拔,符合学生音乐素养和兴趣爱好的条件,遵守社团章程的规定,根据自身能力参与社团活动。

第五条
指导教师有权组织社团成员参加音乐比赛、演出等活动,并协助成员进行研究和提高音乐技能。

第三章:活动安排
第六条
小学音乐社团每周组织团队活动,包括合唱排练、乐器演奏和舞蹈表演等。

指导教师根据社团成员的意愿和能力,合理安排活动内容。

第七条
社团成员应主动参加社团活动,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需提前向指导教师请假。

第八条
社团成员参加活动期间,应保持良好的纪律和礼貌,遵守指导教师的指导和要求。

第四章:制度管理
第九条
小学音乐社团成员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校纪校规,保持良好的研究和生活态度。

第十条
违反社团章程的行为将会受到指导教师的警告和纪律处分,严重情况将会被取消社团成员资格。

第十一条
社团成员有权利向指导教师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指导教师应及时听取并作出回应。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
对于本章程未能解决的问题,由指导教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处理。

第十三条
本章程经社团成员讨论通过,经指导教师审核批准后生效。

小学竹笛社团管理制度

小学竹笛社团管理制度

小学竹笛社团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学生的音乐兴趣和技能的培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特设竹笛社团。

第二条竹笛社团是学生自愿参加的学生社团,组织有序,遵守规章制度。

第三条竹笛社团的宗旨是:鼓励学生发展音乐兴趣,提高竹笛演奏技能,培养团队合作精神,促进校园文化交流。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竹笛社团设社团指导老师一名,社团干事若干名。

第五条社团指导老师负责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统筹社团活动的组织安排。

第六条社团干事负责协助社团指导老师处理社团相关事务,组织和宣传社团活动。

第三章入团流程第七条想要加入竹笛社团的同学需填写入团申请表,经过社团指导老师审核同意后方可加入。

第八条入团申请表中需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竹笛演奏经历等内容。

第九条入团申请表审核通过后,社团指导老师将组织入团仪式,新成员正式加入竹笛社团。

第四章社团活动第十条竹笛社团每学年定期举办竹笛演奏比赛,展示成员们的演奏技能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十一条竹笛社团每周举行团队训练,提高成员的竹笛演奏水平,培养团队合作精神。

第十二条竹笛社团每月举行一次社团活动,如演出、座谈会等,促进社团成员之间的交流和互动。

第五章社团管理第十三条竹笛社团要积极宣传社团宗旨和活动,吸引更多学生参加。

第十四条竹笛社团成员要遵守社团章程和规章制度,保护社团荣誉,维护社团形象。

第六章离团流程第十五条想要退出竹笛社团的成员需填写离团申请表,经过社团指导老师批准后方可退出。

第十六条离团成员退出后,社团指导老师将组织离团仪式,正式宣布成员退出竹笛社团。

第七章纪律处分第十七条竹笛社团成员如有违反社团章程和规章制度的行为,社团指导老师有权进行纪律处分。

第十八条纪律处分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经济处罚等,严重情况可开除社团成员资格。

第八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修改,须经社团成员大会通过方可生效。

第二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竹笛社团指导老师和社团负责人共同拥有。

以上为小学竹笛社团管理制度,希望各位社团成员严格遵守,共同努力,共同进步。

儿童乐团规章制度内容有哪些

儿童乐团规章制度内容有哪些

儿童乐团规章制度内容有哪些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学生音乐素养,培养学生团队合作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设立的儿童乐团,包括指挥、学生演奏员及其家长。

第三条儿童乐团的宗旨是通过音乐训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音乐素养,培养学生团队合作精神。

第四条学校和乐团应当遵循国家的教育方针,健康、快乐的成长是第一位的。

第五条乐团成员应当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尊重指挥老师,服从管理。

第六条乐团成员应当遵守学校规定的学习和生活纪律,保持良好的品行和学风。

第七条乐团成员和家长应当认真履行乐团的义务,积极配合指挥老师的工作,共同推动乐团的发展。

第八条乐团成员和家长有权对乐团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乐团应当及时处理和回复。

第二章乐团管理第九条乐团设置指挥及学生演奏员。

第十条乐团指挥应当具备音乐专业知识和丰富的音乐教学经验,负责制定乐团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安排。

第十一条乐团指挥有权对乐团成员进行音乐、仪态等方面的指导和训练,提高学生的音乐表现能力。

第十二条乐团指挥应当和学校联系密切,定期向学校汇报乐团的工作进展和学生的表现。

第十三条乐团学生演奏员应当积极参加乐团的排练和演出活动,服从指挥的指挥,努力提高自己的演奏水平。

第十四条乐团学生演奏员应当认真完成指挥布置的作业和练习任务,做好个人练习,提高自己的音乐表现能力。

第十五条乐团学生演奏员应当爱护乐器,保持乐器的整洁和完好,遵守仪器使用规定。

第十六条乐团学生演奏员应当尊重指挥老师和其他乐团成员,团结协作,共同做好乐团的工作。

第十七条乐团家长应当积极配合乐团的工作,关心子女的乐团表现和发展,配合指挥的工作,为乐团的发展出一份力。

第十八条乐团家长应当鼓励子女积极参加乐团的排练和演出活动,方便子女的乐器练习和演出。

第十九条乐团家长应当关心乐团的动态和发展,积极响应乐团的活动和募捐呼吁。

第二十条乐团成员和家长应当维护乐团的形象,不得损害乐团的声誉和利益。

葫芦丝社团章程

葫芦丝社团章程

XX小学“XX葫芦丝社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章社团宗旨第一条致力于校园文化建设,繁荣学校文化艺术生活,强化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兴趣,提高北小学子的文化艺术素养和欣赏水平,积极主动完成各项演出任务,开拓进取,勇攀高峰,将社团打造成北小的名片,通过葫芦丝演奏充分展现出北小学子的精神面貌。

第二章社团总则第二条 XX葫芦丝社团是本校为活跃校园文化,丰富课余文化生活,以开展吹奏葫芦丝活动为主的学生社团。

第三条本团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是展现当代小学生精神风貌的一个窗口,强调发扬集体主义、团结协作精神,将努力建设成一支有学校特色、高素质的优秀学生社团。

第四条本团受XX小学校长的直接领导。

本团组织团员定期进行吹奏葫芦丝训练,并根据学校安排的任务和活动内容要求,组织全体或部分团员参加学校以及社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能第五条社团设团长一名、副团长一名、委员共三名。

第六条 XX葫芦丝社团团长、副团长以及委员由领导、老师指定、民主选举相结合而产生。

第七条团长职责:统一领导和协调全团的工作,推动全团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的目标迈进;负责乐团训练及组织安排;对外代表社团建立和发展与其他社团及个人的联系与交流;及时向指导老师反馈情况,定期向团员汇报工作及社团情况,接受全团人员和干部的监督。

第八条副团长职责:协助团长做好社团的组织安排;负责社团的日常考勤、器材管理和后勤管理工作;在团长缺席的情况下,暂时履行团长的部分职责;及时向团长和指导老师汇报团内情况,接受全体团员和干部的监督。

第九条委员长职责:协助配合团长、副团长完成乐曲的训练、排练工作以及考核工作;能在吹奏葫芦丝形成带头作用;组织日常的乐曲训练工作。

第四章团员权利与义务第十条入团条件凡具有我校学籍的在校学生,爱好音乐,乐于学习一种乐器,愿意在社团为学校服务者,均可申请加入XX葫芦丝社团。

第十一条团员权利1、团员在训练中遇到困难时,有权利向社团提出请求和要求提供帮助;2、团员有权利请求学校为自己提供在XX葫芦丝社团学习期间有效的,真实的证明材料,为自己在校内的发展和以后的升学提供便利;第十二条团员责任与义务1、团员应将自己的文化学习放在第一位,在搞好文化学习的同时,规范地遵守团内纪律,认真训练,努力提高业务水平,达到校领导对社团提出的要求;2、团员要严格遵守XX葫芦丝社团的管理制度,服从指导教师的安排;3、团员的业务服从指导老师和团干的合理安排,业务较好的老队员有义务参与指导新团员训练的工作;4、团员有义务爱护,保养自己使用的乐器和服装;第五章组织管理制度第十三条演出训练制度1、遇有临时或重大演出任务时,演出梯队的团员必须按照要求准时参加演出和合练,迟到者不得参加演出,并作深刻检讨;2、如无正式通知,任何训练及演出均照常进行;3、演出任务与教学任务有冲突时,由学校统一安排请假事宜,按学校规定,请假时间按上课对待;4、演出时,任何人必须严格遵守队列纪律,合练及演出中的有关事宜由老师或团长统一安排,到校外执行演出任务时,一切听指挥,返校前未经带队老师或带队负责干部同意任何人不得中途离队;5、任何团员均应在规定的训练时间安排训练,不得逃课参加训练,也不能假借上课名义而逃避训练;6、团员在训练时间内必须认真训练,努力提高训练效率,不得聊天或从事其他与团内工作无关的事,严禁手持乐器互相打闹或故意破坏性使用乐器。

小学音乐社团章程

小学音乐社团章程

后坪小学音乐社团章程加强我校学生社团管理,深化学生社团学习与育人功能,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参照民政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总则1、后坪小学音乐社团是在共同的兴趣、爱好、志向和责任感的基础上自发组成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学生组织。

2、社团是根据社团创办程序在学校登记注册的具有固定章程的学生团体。

社团实行登记成立,学期注册,活动审批的基本管理办法。

3、社团是小学教育育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的有效载体,应在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活跃校园文化生活以及维护学校稳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4、社团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安定团结,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与安定和谐的校园氛围。

5、社团应遵循既要发扬民主,又要加强纪律;既要活跃气氛,又要保证秩序的活动原则,完善自我管理,确保健康发展。

第二章音乐社宗旨1、拓宽学生视野,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2、培养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提高音乐表现能力和音乐鉴赏能力。

3、发挥学生特长,培养音乐新苗,为高一级音乐院校输送人才。

4、辅助音乐学科教学,展示音乐教学的成绩与特色。

第三章组织1、音乐社成员:全体在校学生,凡提出申请要求自愿加入者,均享有入社资格。

2、音乐社组织机构:音乐社设社长1名,副社长3名,理事若干名。

理事由本人申请,经音乐社选举后产生。

音乐社理事职责:a.全面提高自己的音乐修养,做普通音乐社成员的表率。

b.、协助社长组织各项活动。

c.根据音乐社要求,认真组稿,并参与审稿、校稿等编辑工作。

社长、副社长由提名,经音乐社全体理事会选举后产生。

社长、副社长负责日常事务。

学生理事、社长、副社长的聘期均为一年。

3、音乐社指导组:音乐社在学校艺体部的指导下开展活动。

小学音乐合唱社团规章制度

小学音乐合唱社团规章制度

小学音乐合唱社团规章制度第一条社团宗旨小学音乐合唱社团是为了培养学生对音乐的兴趣和能力,提高学生的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让学生在音乐中感受快乐和成长。

第二条社团成员1.社团成员必须是全校在读学生,愿意参与音乐活动和合唱排练的学生。

2.社团成员应遵守社团的章程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社团活动,保持良好的团结和友谊。

3.社团成员不得以任何形式伤害社团成员或社团形象,不得参与任何违法活动。

第三条社团活动1.社团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合唱排练活动,社团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不能迟到早退。

2.社团成员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音乐比赛和活动,提升自己的音乐水平。

3.社团还可以组织音乐会、演出、交流等活动,展示社团成员的音乐才艺和合作能力。

第四条管理机构1.社团设有指导老师,负责指导社团日常活动,保障社团成员的权益和安全。

2.社团设有社团干部,包括社长、副社长、秘书等,负责管理社团日常事务,协助指导老师。

3.社团成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能力自愿报名担任社团干部。

第五条备勤制度1.社团成员应提前告知社团干部自己的请假原因,不得擅自缺席社团活动。

2.社团成员连续缺席社团活动3次以上,社团干部有权强制劝退。

3.社团成员应积极参加社团活动,遵守规定时间和场所,不得迟到早退。

第六条惩罚措施1.社团成员有违反社团规章制度的行为,经社团干部审查属实后,将给予警告或罚款等惩罚。

2.社团成员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经社团干部商议后,将给予劝退或禁止参与一段时间的处罚。

3.社团成员有犯罪行为,将依法处理,并永久开除社团。

第七条附则1.社团章程和制度如需修改,需经社团成员讨论通过后生效。

2.社团成员在社团活动中受到伤害或损失,社团将给予适当补偿。

3.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补充规定,以社团干部发布为准。

以上为小学音乐合唱社团规章制度,希望社团成员们能够遵守规定,共同努力,享受音乐、成长和快乐。

祝愿社团越办越好,学生们在音乐的海洋中茁壮成长!。

学校音乐团规章制度内容

学校音乐团规章制度内容

学校音乐团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音乐团的管理,提高音乐团成员的素质和综合能力,增强音乐团的凝聚力和创造力,校音乐团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校音乐团是学校的学生音乐表演团体,负责为学校各项重要活动提供音乐演出服务。

第三条校音乐团坚持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弘扬校园文化为宗旨,注重音乐学习、团队协作和舞台表现。

第四条校音乐团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维护学校音乐团形象,为校园文化建设做出贡献。

第五条校音乐团成员应当恪守规章制度,服从团长和指挥的管理,并积极参加团队活动。

第六条校音乐团的管理机构包括团长、指挥和辅导员,由校领导指定,并定期进行换届选举。

第七条校音乐团进行活动时应注重团队合作,互相配合,不得出现损害团队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第八条校音乐团应当不断提高演出水平,不断追求艺术创新,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九条校音乐团的组织架构分为团长、指挥、辅导员和团员。

第十条团长负责全团的整体工作,统筹策划各项活动,维护团队形象和利益。

第十一条指挥负责团队演出指导和技术支持,协调团员之间的协作和表演配合。

第十二条辅导员负责团队的日常管理和学习指导,为团员提供心理、情感和学术支持。

第十三条团员是校音乐团的基础,应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服从团长和指挥的管理。

第三章入团流程第十四条每年校音乐团都会进行一次选拔,选拔标准根据团队需要和团员素质确定。

第十五条志愿者可以通过参加选拔活动来尝试加入校音乐团,选拔内容包括声乐、乐器演奏和舞台表演等。

第十六条经过选拔的团员将进行集训和培训,团长和指挥及辅导员会对新团员进行引导和指导。

第十七条入团的团员需要签订入团协议,承诺遵守团队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安排,并作出个人努力,为团队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章日常管理第十八条团长应当定期召开团队会议,安排团队活动和训练计划,统一和协调团队工作。

第十九条指挥应当根据团队实际情况和活动需求,制定科学的排练计划和演出方案,指导团员完成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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毓龙路实验学校小学部音乐社团章程
加强我校学生社团管理,深化学生社团学习与育人功能,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参照民政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总则
1、毓龙路实验学校小学部音乐社团是在共同的兴趣、爱好、志向和责任感的基础上自发组成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学生组织。

2、社团是根据社团创办程序在学校登记注册的具有固定章程的学生团体。

社团实行登记成立,学期注册,活动审批的基本管理办法。

3、社团是小学教育育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的有效载体,应在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活跃校园文化生活以及维护学校稳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4、社团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安定团结,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与安定和谐的校园氛围。

5、社团应遵循既要发扬民主,又要加强纪律;既要活跃气氛,又要保证秩序的活动原则,完善自我管理,确保健康发展。

第二章音乐社宗旨
1、拓宽学生视野,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2、培养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提高音乐表现能力和音乐鉴赏能力。

3、发挥学生特长,培养音乐新苗,为高一级音乐院校输送人才。

4、辅助音乐学科教学,展示音乐教学的成绩与特色。

第三章组织
1、音乐社成员:全体在校学生,凡提出申请要求自愿加入者,均享有入社资格。

2、音乐社组织机构:音乐社设社长1名,副社长3名,理事若干名。

理事由本人申请,经音乐社选举后产生。

音乐社理事职责:a.全面提高自己的音乐修养,做普通音乐社成员的表率。

b.、协助社长组织各项活动。

c.根据音乐社要求,认真组稿,并参与审稿、校稿等编辑工作。

社长、副社长由提名,经音乐社全体理事会选举后产生。

社长、副社长负责日常事务。

学生理事、社长、副社长的聘期均为一年。

3、音乐社指导组:音乐社在学校艺体部的指导下开展活动。

由本校社团管理部负责具体指导。

第四章活动
1、音乐社常规活动:校园课外音乐活动,音乐指导、讲座。

2、音乐社活动形式:音乐社活动采取定期与不定期两种形式。

定期活动时间为周末社员活动时间。

此外,将不定期组织社员参加校内外各种音乐赛亊。

3、与校外音乐社团进行交流。

4、音乐社将不定期邀请校内外的相关专业人士,开设讲座,对社员进行指导,以提高社员的音乐鉴赏能力和表现能力。

5、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组织就近观看音乐演出活动。

第四章社员的权利和义务
1、音乐社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a.参与音乐社活动的权利。

b.享受指导教师具体指导的权利。

c.享有音乐社设施的使用权。

d.创作出优秀的作品,有权在音乐社展演或刊物上发表。

e.对音乐社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2、音乐会社成员有以下义务:
a.参加本社活动,维护本社声誉的义务。

b.在完成日常学习的基础上,主动积极地进行音乐学习和创作,创作出优秀作品。

c.爱护公共设施的义务。

第五章经费
本社的经费来源:
a.社员缴纳的活动费用。

b.学校拨款。

第六章社团理事会成员
会长:孙娟
副会长:
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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