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合唱社团章程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三连音合唱社团章程制度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社团名称:郾城区实验小学三连音合唱社团
第二条,社团性质:是在校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由爱好唱歌的同学组成的学生社团。
第三条,社团的宗旨:三连音合唱社团本着旨在让天籁之声重返校园,对小学生进行听觉和乐感的培养,发展学生综合音乐素质,潜移默化对学生进行集体主义教育,渗透统一指挥,让学生能具有严以律己通过不同的发声练习来规范学生的声音、进一步提高演唱水平和演唱技巧。通过练唱中外少儿合唱歌曲,来提高学生的音乐修养和自身素质弘扬合唱艺术,活跃社团文化,丰富学生业余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艺术修养,增强集体荣誉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构建人文校园、和-谐校园。
第四条,社团的任务:
(一)组织社员开展以合唱为主的多种学习活动,以提高社员的声乐演唱技巧、音乐素养、舞台表演等专业技能,培养社员团结合作精神,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形式的演出、比赛等活动,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加强艺术、文化、信息和思想交流,扩大社团的影响,创建并弘扬学校的人文精神;
(三)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及艺术实践,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和艺术兴趣,推动学校精神文明与校园文化建设。
第二章日常活动
第五条,社团的活动时间、地点:
(一)社团的活动时间:每周一,周三下午课外活动。
(二)社团的活动地点:合唱教室。
第六条,社团的主要活动内容:
(一)演唱的技巧,合唱的声音、音准等方面的训练;
(二)分析并演唱中外小学生优秀合唱作品;
(三)赏析中外经典合唱作品,了解合唱发展史,学习音乐理论知识;
(四)合唱声部和谐能力的培养,声部间平衡和配合以及音色的调配等技巧训练;
(五)开展音乐会、艺术节等交流、演出、比赛等活动。
第三章社员
第七条,社员入团条件:
(一)拥护并自愿遵守社团的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
(二)热爱合唱艺术,积极参加社团的活动;
(三)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尊师重教。
第八条,社员的入团程序:
(四)采用自愿报名参加的方式;
第九条,社员的退团程序:
(一)新社员在入社一个月内,为试学期,通过学习培训后,由老师行考核决定除名或转正;社员参加演出或比赛时,由指导老师根据歌曲艺术要求及团员综合素质进行挑选;
(二)正式社员在一学年内不得随意退社,如中途退团必须经指导老师审查通过,方可退团,否则以违纪,接受学校相应处分;
(三)社员入社超过一学年后,退社要提前两周添写退社申请,由指导老师、签字后,方可退社;
(四)对违反社团的章程、各项管理制度及无故缺席累计达三次者将被勒令退社,并接受学校处分。
第十条,社员的权利:
(一)社员享有发言、表决、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二)社员有权了解章程、组织机构,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社员享有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的优先权。
第十一条,社员的义务:
(一)遵守社团的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注重个人品德修养,为社团树立良好形象,维护合唱团的权益;
(二)执行社团的决议、支持社团各项工作,接受指导老师的领导,完成社团下达的各项合理工作或任务;
(三)社员应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平,尊重指导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劳动,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社团成立了管理委员会,设指导教师1名,社长1名.
第十三条,社团管理委员会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爱社团,愿意为社团奉献;忠于社团,忠于本职工作,团结合作,工作积极认真,服务同学;
(二)具备管理的经验,熟悉校规校纪,有一定的组织、策划、管理等综合能力,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和领导魄力;
(三)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在同学中有良好的评价,具有威信和影响力,在校期
间未受过学校的处分。
第五章请假及考核制度
第十四条,管理办法:
(一)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按旷课半节处理;
(二)对无故迟到三次,折合为一次旷课;
(三)一学期内旷课两节者,给予处分,开除社团,接受学校处理;
(四)一学期内,如极特殊情况,请假不得超过三次,三次以上均按旷课处理。社团的奖惩制度
第十五条,评优条件:
(一)本社团成员,积极参加社团活动、认真负责、任劳任怨、团结同学,学期活动全勤(除请假外)者,均可参加优秀评选。
第十六条,评优考核办法:
每学年根据社员活动考勤、活动表现、学习成绩等成绩,并结合社员投票、指导教师评定等评出优秀社团干部、优秀社团工作者、优秀社员及社团突出贡献者等奖项,并颁发相应的奖状证书,如无符合要求的取消奖项。如有下各项情形之一,予以处分或开除社团:
(一)言论行为有损本社声誉,破坏团结,有意扰乱社团正常工作组织、且有实据者,予以警告或勒令退社,接受学校相应处分;
(二)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及管理制度的行为,经社团管理委员会研究通过,将予以除名,并根据学校相关条款处理,追究其相应责任;
(三)学期考核不合格的同学给予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