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车辆管理制度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通用8篇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通用8篇第一条、为规范我局公车使用,提高安全监管效能及公车使用效率,按照《阳泉市公务用车制度实施方案》,制订本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公务车是指经阳泉市公务用车制度领导小组批准列入《阳泉市公务用车制度单位车辆情况表》中的车辆(名单附后)。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公务用车事项是指按照本局职责所必须进行的机要通信、应急处置、事故抢险、执法检查、调研督导、出差下乡等。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执法检查、调研督导、出差下乡公车使用范围为《阳泉市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相关办法》规定的常驻地(包括城区、矿区、开发区)以外的`区域。
第五条、应急处置、事故抢险等不可预测的特殊任务,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相关应急预案中另外制订特殊情况下公务用车保障办法或制订专门的公务用车特别规定。
第六条、本局公务用车分为: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中,应急处置、事故抢险有用车优先权和先用事后报备权。
第七条、局办公室为公务用车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所称公务用车的集中统一管理。
第八条、公务用车坚持用车部门申请、分管领导批准,局办公室统一调配使用的原则。
第九条、公务用车实行登架理制度。
登记内容包括用车事由、用车部门,行车路线、批准人及用车人。
第十条、公务用车实行公示制度。
局办公室每月7日前将上月公务用车情况以明细表的形式在德胜街办公楼和河下办公楼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第十一条、单位因会议和集体活动在现有公务用车无法保障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社会租赁等方式解决。
重要会议(活动)或紧急情况需抽调车辆时,各部门应服从办公室的`统一安排。
第十二条、严格按规定使用执法执勤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其他单位或下属单位公车。
第十三条、凡参加公务用车制度的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第十四条、公务用车的管理工作应当纳入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责任分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_单位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公务用车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公务出行安全,降低运行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公务车辆及其驾驶员。
第三条本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用原则:公务用车主要用于完成本单位公务活动,不得私用。
2. 节约原则:合理使用公务用车,降低运行成本,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 安全原则:确保公务出行安全,遵守交通法规,预防交通事故。
4. 规范原则:公务用车管理必须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本单位设立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公务用车的统筹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修订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公务用车的购置、调配、报废等工作。
3. 监督检查公务用车的使用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4. 定期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公务用车管理情况。
第六条本单位设立公务用车管理办公室,负责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务用车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负责公务用车的调度、分配、登记等工作。
2. 负责公务用车的维修、保养、保险等工作。
3. 负责公务用车的加油、过路费、停车费等费用的报销。
4. 负责公务用车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三章车辆使用与管理第八条公务用车仅限于完成本单位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
第九条驾驶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持有有效的驾驶证。
2. 遵守交通法规,具备良好的驾驶技能和职业道德。
3. 熟悉公务用车的性能和操作规程。
第十条公务用车使用程序:1. 用车部门需提前向公务用车管理办公室提出用车申请,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
2. 公务用车管理办公室根据用车申请,合理调配车辆,并及时通知用车部门。
3. 驾驶员在接到用车通知后,负责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状况良好。
4. 用车结束后,驾驶员应将车辆归还至指定地点,并填写《公务用车归还单》。
第十一条公务用车行驶过程中,驾驶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单位公车管理规章制度(3篇)
单位公车管理规章制度1.目的为了使公司公车管理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确保公车的合理和有效使用,加强用车安全及用车成本,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公车驾驶者及用车过程的管理。
3.车辆管理公车的使用必须坚持。
“安全、节约、规范”的原则。
公司公务车由总经办统一管理、统一调度,货运车暂交由采购部代为管理,公车使用部门需建立公车使用台帐,明确记载公车使用事由、使用时间、使用人及批准人备查。
3.1车辆的购置与管理3.2车辆的调度3.3车辆的使用车辆使用后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场地,不得擅自将车子开回家或私用,若由于工作等原因当天无法返回,除要在《车辆使用申请单》上注明外,在用车前需提前报公司领导同意。
4.驾驶者管理4.1驾驶者资格申请驾驶车辆者必须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正式驾驶证,凭证驾车,否则发生其他一切交通意外情况及相关法律责任均由其本人承担,一概与公司无关。
4.2驾驶者要求及纪律行驶时要系好安全带,严禁驾驶手机聊天,严禁酒后驾驶、开英雄车。
公车不用时,应规范停放在规定的地点。
如发生随车工具、附件、证件丢失、被盗、损坏,当事人应负责按规定赔偿。
5.其他情况各类交通违章罚款规定。
单位公车管理规章制度(2)是一套用于管理单位拥有的公车的规定。
这些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公车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并确保公车的合理使用和保值,以提高单位公车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
以下是可能在单位公车管理规章制度中包含的一些内容:1. 公车的购置和审核:规定单位购置公车的程序和条件,包括购车审批流程、公车类型和数量的规定等。
2. 公车使用范围和条件:明确公车使用的范围和条件,包括公务使用、公务外使用和私人使用的规定。
3. 公车使用审核和记录:规定公车使用的审核和记录要求,包括公车使用申请和审批流程、公车使用记录和报销流程等。
4. 公车维护和保养:规定公车的定期维护和保养要求,包括保养计划、维修程序和费用承担等。
5. 公车保险和事故管理:规定公车保险的购买要求和维护程序,以及公车事故处理和报告流程。
公司公用车辆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公用车辆的使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障公司业务正常运转,降低运营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公用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轿车、商务车、货车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确保车辆安全、高效、合理地服务于公司业务,同时加强车辆管理,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第二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四条车辆使用原则:1. 先急后缓,先重要后一般,确保业务工作顺利开展和行车安全;2. 车辆使用需遵循申请、审批、调派、归还的程序;3. 严禁公车私用,车辆使用范围限于公司业务需求。
第五条车辆使用流程:1. 需要使用车辆的个人或部门应提前向行政部提出用车申请,填写《公司车辆使用申请表》;2. 行政部根据用车需求,审核申请表,经领导审批后,安排车辆调派;3. 使用车辆的个人或部门需按照调派计划,按时归还车辆,并填写《公司车辆使用归还表》。
第六条车辆使用注意事项:1. 使用车辆时,需携带《公司车辆使用申请表》和《公司车辆使用归还表》;2. 使用车辆期间,应爱护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损坏车辆;3. 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4. 驾驶员应具备合法驾驶资格,未经培训不得驾驶车辆。
第三章车辆维护保养第七条车辆维护保养责任:1. 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由驾驶员负责;2. 车辆的大修、保养等事宜由行政部负责;3. 行政部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第八条车辆维修保养流程:1. 驾驶员发现车辆故障,应及时报告行政部;2. 行政部根据车辆故障情况,安排维修保养;3. 维修保养完成后,驾驶员需填写《公司车辆维修保养单》,并将单据交行政部备案。
第四章车辆费用管理第九条车辆费用包括:1. 油料费;2. 保险费;3. 过路过桥费;4. 维修保养费;5. 其他相关费用。
第十条车辆费用报销:1. 使用车辆的个人或部门,应在车辆使用结束后,向行政部报销相关费用;2. 行政部对报销费用进行审核,确保报销手续齐全、费用合理;3. 行政部定期对车辆费用进行汇总,并向领导汇报。
公司公车公用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公车公用车辆的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保障公司公务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公车公用车辆,包括公务车、接送车、应急车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合理使用、节约成本、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行政部负责公车公用车辆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和实施公车公用车辆管理制度;2. 负责车辆的采购、验收、调配、报废等工作;3. 负责车辆的保险、年检、维修保养等工作;4. 负责车辆的日常调度、使用监督和费用核算;5. 定期对公车公用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和改进。
第五条各部门使用公车公用车辆时,应遵守本制度,积极配合行政部进行车辆管理。
第三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六条公车公用车辆的使用范围:1. 公司领导及管理人员执行公务;2. 公司举办各类会议、活动;3. 公司员工因公出差、培训、考察等;4. 公司其他因公用车需求。
第七条车辆使用申请:1. 需要使用公车公用车辆的单位或个人,应提前向行政部提出申请,填写《公车公用车辆使用申请表》;2. 行政部根据实际情况,审批车辆使用申请,并及时通知申请人;3. 申请使用车辆的单位或个人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第八条车辆使用费用:1. 公车公用车辆使用费用包括燃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2. 使用车辆的单位或个人应按规定支付费用,费用结算由行政部负责;3. 公车公用车辆不得用于私事,否则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第九条车辆归还:1. 使用完毕后,应将车辆归还至指定地点;2. 驾驶员应将车辆停放整齐,关闭电源、门窗,确保车辆安全;3. 驾驶员应在《公车公用车辆使用记录表》上填写使用情况,交由行政部备案。
第四章车辆维护保养第十条车辆维修保养:1. 公司应定期对公车公用车辆进行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2. 车辆维修保养由行政部负责,驾驶员应积极配合;3. 维修保养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一条车辆报废:1. 车辆达到报废标准或因事故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时,由行政部负责办理报废手续;2. 报废车辆的处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公用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公用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
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那你知道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公用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公用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篇1一、公司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
各部门公务用车,由部门负责人先向办公室申请,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办公室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派车。
二、车辆使用按先上级、后下级;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满足工作任务、接待任务,后其他事的原则安排。
除公司领导或各部门到有关部门、工地办事外,单独一人在城区办事,原则上不安排车辆。
三、外单位借车,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
四、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
面包车由投资发展部使用,由该部统一领油、维修、持有手续、承担责任。
如有临时安排,其他部门用车,在用车期间内承担责任,保持车况完好。
五、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必须停放公司院内,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六、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列出清单后,由办公室报总经理批准。
七、车辆用油由办公室统一购买,油票由办公室发放登记,桑塔纳轿车每100公里按12升耗油量计算,面包车每100公里按9升耗油量计算,节奖超罚。
公司车辆一律凭票到指定加油站加油。
八、办公室建立车辆的用油台帐,每月核算一次,严格按行车里程与百公里耗油标准核发油料,并做到每月核对无误。
九、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指标以内,特殊情况需增补油票的,须报公司领导批准。
十、车辆在外加油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否则不予报销。
十一、驾驶员不得私自出卖油料和将油料赠送他人,如有发现,按贪污论处。
十二、办公室应按时办好车辆保险、养路费缴纳等各项手续,车辆有关证件及资料由驾驶员妥善保管。
十三、违规与事故处理1、下列情况,违反交通规则或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负担:(1)无照驾驶;(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3)违反交通规则引起的交通肇事;(4)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负担。
公司私车公用管理制度(3篇)
公司私车公用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私车公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增强企业凝聚力,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xxx集团本级及所属各单位的私车公用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私车公用,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报经集团总栽批准将其私有车辆用于公务活动。
第二章条件及审批程序第四条具备驾驶资格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私车公用:一、对本集团有特殊贡献人员;二、在本集团担任特殊职务人员;三、确因公务所需经常使用车辆,但所在单位又不能满足需要的。
以上人员中,不包括已实行销售费用包干的销售人员及片区负责人。
第五条私车用于公司业务前,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集团总裁审批(附私车公用申请表)。
申请项目包括:申请人、申请时间、使用目的'、使用时间、使用车辆种类和车辆、人身保险情况等。
第六条对于符合私车公用条件且已经集团总裁批准的,应与所在单位签订私车公用书面协议。
第三章费用报销规定第七条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除每月凭过路过桥费和油费发票报销往返公司与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常居地之间四次合理费用外,每月凭过路过桥费和油费发票额外报销公务活动费100元。
一、已婚职工与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分居两地。
二、工作单位与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常居在不在同一县(市)。
三、工作单位与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常居地之间最近距离不超过xxx公里。
每月报销的往返公司与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常居地之间的四次合理费用,包括过路过桥费、油费。
过路过桥费按往返公司与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常居地之间最近路途内发生的费用核报;油费按往返公司与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常居地之间最近路程每公里0.30元核报。
已享受本条规定待遇的,不再报销与往返公司与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常居地相关的出租车票或其他公交车票。
第八条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但不符合第六条规定条件者,每月凭过路过桥费和油费发票报销费用300元。
第九条已享受上述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待遇的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县市内出差,不再派用公车,也不再报销出租车票或其他公交车票。
公用车辆管理制度
公用车辆管理制度1. 引言公用车辆是指专门供单位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使用的车辆,包括公务用车、出租车以及其他与单位工作相关的车辆。
由于公用车辆具有资源消耗、管理难度大等特点,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公用车辆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公用车辆使用、保养、维修、加油以及报废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2. 车辆使用管理(1)用车申请:单位内部使用车辆前,必须填写用车申请表,明确用车时间、地点、乘车人员等信息,并由相关负责人审批确认。
(2)车辆分配:车辆分配由单位统一管理,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合理安排。
车辆分配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禁利用公用车辆进行个人或非法活动。
(3)车辆预约:为了提高车辆利用率,单位可以设立车辆预约系统,供员工提前预约需要使用的车辆,避免车辆资源的浪费。
(4)车辆使用范围:公用车辆的使用范围必须限制在单位工作之内,严禁将车辆用于私人事务或其他违规行为。
(5)车辆归还:用车人员在车辆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归还车辆,并做好车辆的清理、检查工作。
3. 车辆保养管理(1)定期保养:单位应建立车辆定期保养制度,按照厂家要求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在良好的工作状态下运行。
(2)维修记录:对于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单位要建立详细的维修记录,包括维修时间、地点、费用等,以便后续查询和管理。
(3)保险投保:单位负责为公用车辆投保相应的保险,确保在意外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赔付和处理。
(4)车辆年检:车辆年检是车辆管理中的重要一环,单位要确保公用车辆按时参加年检,保持合法运营资格。
4. 加油管理(1)加油渠道:单位应确定可靠的加油渠道,确保车辆在加油时能够选择正规加油站点,并进行有效监管。
(2)加油记录:单位要建立完善的加油记录,及时记录车辆加油的时间、地点、金额等信息,以便后续查证和核对。
(3)加油费用报销:加油费用发生后,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及时报销,严禁私自留存加油费用。
5. 车辆报废管理(1)报废审批:车辆达到报废年限或者出现严重事故损坏时,单位要进行车辆报废审批,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公用车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车辆使用和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运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公务用车,包括公司自有车辆和租赁车辆。
第三条公司车辆管理遵循高效、节约、安全、规范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车辆的购置、注册、保险、年检、维修保养、油料补给、交通事故处理、驾驶员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公司各用车部门应积极配合车辆管理部门的工作,按照规定使用和管理公司车辆。
第三章车辆使用规定第六条公司车辆主要用于公司内部公务活动,如业务洽谈、会议、员工培训、出差等。
第七条公司车辆使用需提前向车辆管理部门申请,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车辆管理部门调度。
第八条非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得使用公司车辆。
特殊情况需经公司领导批准。
第九条驾驶员应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不得擅自改变行驶路线。
第十条驾驶员应保持车辆整洁,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良好。
第四章车辆维护保养第十一条公司车辆定期进行保养,保养周期和保养项目按照车辆使用说明书执行。
第十二条驾驶员应定期检查车辆,发现故障及时报修。
第十三条车辆维修保养费用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车辆费用管理第十四条公司车辆使用费用包括油料费、过路费、停车费等,由用车部门承担。
第十五条用车部门应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车辆使用费用清单报送车辆管理部门。
第十六条车辆管理部门对车辆使用费用进行审核,确保费用合理、合规。
第六章驾驶员管理第十七条公司驾驶员应具备相应驾驶资格,遵守交通法规,具有良好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八条驾驶员应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提高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九条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确保行车安全。
第七章车辆安全第二十条公司车辆必须按照规定配备安全设施,确保行车安全。
第二十一条驾驶员应定期检查车辆安全设施,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二十二条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单位公用车辆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单位公用车辆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车辆安全、高效、经济运行,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公务车辆、接送车辆及其他公用车辆。
三、车辆管理1. 车辆购置与登记:单位公务车辆购置需经单位领导批准,并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购置后的车辆应及时办理登记、落户、保险等手续。
2. 车辆保养与维修:单位公务车辆实行定期保养制度,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车辆维修需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并确保维修质量。
3. 车辆证照与手续:车辆证照和有关手续由办公室负责保管,驾驶员不得擅自借出或转借。
4. 车辆入库与停放:下班后,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并锁好车门。
因特殊情况不能入库的,需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
四、车辆调度与使用1. 车辆调度原则:车辆调度遵循先领导、先急后缓、先公后私、先远后近的原则。
2. 车辆使用申请:使用车辆需提前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3. 车辆使用规定:a. 驾驶员应熟悉车辆性能和操作规程,确保行车安全;b. 不得擅自改变车辆用途,不得将车辆用于私人事务;c. 不得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d. 车辆使用过程中,如发生故障或事故,驾驶员应立即停车,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五、费用管理1. 车辆燃油、维修、保养等费用,由办公室负责统一核算和报销。
2. 驾驶员每月需准确上报车辆耗油和公里数情况,财务人员进行审核公布。
六、奖惩制度1. 对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驾驶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驾驶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等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八、特殊情况处理1. 在特殊情况下,如遇紧急任务、突发事故等,驾驶员需紧急使用车辆时,可先行使用,并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2. 在紧急情况下,驾驶员不得将车辆用于私人事务。
公司公用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公用车辆的管理,确保车辆使用安全、高效、经济,降低运营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公用车辆,包括公司自购车辆、租赁车辆等。
第三条公司公用车辆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管理、专车专用;(二)安全第一、文明驾驶;(三)经济合理、节约使用;(四)责任明确、奖罚分明。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四条公司设立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公用车辆的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配、维修保养、费用核算、证照管理、保险投保、事故处理等。
第五条公司公用车辆实行专车专用制度,车辆使用人需提前向车辆管理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六条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调配,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分配车辆,确保车辆使用的高效性。
第七条车辆使用人需爱护车辆,遵守交通规则,不得私自改装、转让、转借车辆。
第八条车辆使用人应按时缴纳车辆使用费,费用包括燃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具体费用标准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九条车辆使用人需遵守以下规定:(一)驾驶车辆时,必须持有有效驾驶证;(二)驾驶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三)车辆使用完毕后,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并锁好车门。
第十条车辆维修保养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使用人发现车辆故障应及时向车辆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章费用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公用车辆费用包括购置费、维修保养费、燃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
第十二条车辆购置费、维修保养费由公司承担,燃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由车辆使用人承担。
第十三条车辆使用人应按月缴纳车辆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车辆管理部门有权暂停其车辆使用。
第四章奖罚措施第十四条对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车辆使用人,公司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五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车辆使用人,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等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公司公车管理制度范本(5篇)
公司公车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车辆及现阶段员工私车的调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日常车辆管理1、公司所有办公车辆(领导专车除外)均由行政人事部统一管理、调配。
2、每部公车的钥匙、证照由指定的司机保管,并负责日常驾驶、检验、维修和保养。
3、司机须严格遵守交通规章,证件齐全、有效,确保行车安全,所有违章罚款均由当次司机承担;若正常行驶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章处理、损失分担;属公车私用的,一切损失由用车人承担。
4、司机下班后,必须将车辆停靠指定安全范围并做好防盗措施;末经公司批准不得私用或借于他人,如出现丢失或刮擦等情况视情节承担赔偿责任并从重处罚。
5、公司员工私车用于公务的,须在公司行政人事部登记备案;公司负责承担私车在公务使用中产生的加油费、路桥费等相关费用,并承担交通事故风险。
6、私车公用属于长期性质的,视同公司公车管理;公司按相关规定每年每车给予支付一定数额的使用费(含折旧、保险、常规保养等)。
第三条车辆加油1、公司车辆每次加油时须由司机做好《车辆加油登记表》,并经用车人签字,有配备加油卡的不得用现金加油,如发现一次不登记或有卡用现金加油者罚款____元;2、因没有加油卡对应的站点等特殊情况必须用现金加油的,须报公司行政人事部或对应领导批准,且每次加油不得超过____元(智期私车公用除外)。
3、司机出车回来后,及时到行政部填写《公务出车登记表》,并凭《车辆加油登记表》及加油站开具的现金发票,经行政人事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财务部给予报销。
4、车辆管理员负责不定期对《车辆加油登记表》进行核对,上网查询加油时间、地点等是否一致,如不符处罚当事人每次____元。
第四条车辆使用1、公司领导、各部门工作用车必须提前到行政人事部申请,并说明用车时间、人员、事由及行程;对于同方向、同时间出车的,要尽量安排合用。
2、申请派车流程:用车人填写《派车申请单》→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报行政人事部审批→指定专职司机、车辆→按行程出车→回公司填写《公务出车登记表》。
公用区域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用区域车辆停放与管理,保障公用区域秩序,提高车辆停放效率,确保公共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及对外开放的公用区域,包括停车场、道路、广场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有序、高效、文明的原则,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服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公用区域车辆管理小组,负责公用区域车辆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五条公用区域车辆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实施公用区域车辆管理制度;(二)负责公用区域车辆停放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三)负责车辆停放秩序的维护和监督检查;(四)负责车辆出入登记、收费和统计工作;(五)负责处理车辆停放中的纠纷和事故;(六)负责宣传车辆停放管理规定,提高员工的文明停车意识。
第三章车辆停放设施第六条公用区域车辆停放设施应根据实际需要和场地条件进行合理规划,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第七条公用区域车辆停放设施应包括:(一)停车场:包括地面停车场和地下停车场;(二)道路:包括道路两侧的停车带;(三)广场:包括临时停车区域;(四)其他适宜停车的场所。
第八条公用区域车辆停放设施应设置明显的标志,标明车辆停放区域、时间、收费标准等信息。
第四章车辆停放规定第九条公用区域车辆停放应遵循以下规定:(一)车辆应按照指定区域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道、盲道等;(二)车辆应按照箭头指示方向停放,不得逆向停放;(三)车辆应停放在车位内,不得占用多个车位;(四)车辆应停放在地面标线内,不得超出标线;(五)夜间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区域,不得随意停放;(六)特殊情况下,如紧急救援、临时停车等,应按照现场管理人员的指示停放。
第十条公用区域车辆停放时间规定:(一)地面停车场:白天(7:00-19:00)免费停放,夜间(19:00-次日7:00)实行收费;(二)地下停车场:全天24小时收费;(三)道路停车带:白天(7:00-19:00)免费停放,夜间(19:00-次日7:00)实行收费;(四)广场临时停车区域:白天(7:00-19:00)免费停放,夜间(19:00-次日7:00)实行收费。
单位公用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单位公用车辆使用管理制度一、总则1.管理目标为使单位公用车辆统一科学合理管理及安全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单位公用车辆的使用、购置、保养、修理、油料、事故处理、保险、年检及有关费用报销等事项,均适用本制度。
3.权责单位(1)单位办公室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工作。
(2)该制度提请单位行政会、职代会讨论通过后,由单位负责人核准执行。
二、公用车辆管理制度1.公用车辆使用(1)公用车辆使用由责任司机负责驾驶,非责任司机(指定人员)不得驾驶公用车辆辆,更不得转借他人或当作训练用车。
(2)因公务需要用车,用车单位须提前1天提交钉钉“用车申请”,经学单位办公室、单位负责人核准同意后方可派车,未履行手续不得用车。
(3)用车单位如遇紧急事件,来不及提交申请,须电话申请派车,否则视为违规用车。
(4)公用车辆出单位大门时出示用车申请,并做好登记;返校后,如实反映使用情况,清理所用物品,交回车钥匙,统一保管。
(5)责任驾驶员(指定人)应在公用车辆使用前进行故障排查,如遇问题,应立即报单位办公室,不得带故障用车;如不报、瞒报所造成的损失由驾驶责任人负责。
(6)原则上公用车辆每天应返回单位(派车远途出差例外),驾驶员将车停放于单位内指定位置,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未按规定失职所造成的损失,应由驾驶责任人赔偿。
(7)用车申请人(或由用车单位指定)担负安全员职责,负有督促驾驶员谨慎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等义务,按照用车申请路线安全行驶,不得随意改变路线和用途。
如确需改变须经公用车辆管理批准部门同意。
2.保养(1)公用车辆由责任司机负责清洗保洁工作。
(2)公用车辆各项零件设备的保养,由公用车辆责任司机负责。
3.修理(1)凡单位公用车辆,除紧急状况外,应事先向主管部门呈报核准,由公用车辆责任司机送指定维修点维修。
(2)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疏忽保养导致的公用车辆或机件故障所需的修理费,由驾驶人负担。
4.油料(1)驾驶员应凭加油卡在定点加油站加油(特殊情况除外)。
总公司公用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总公司公用车辆的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保障行车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所有公用车辆及其使用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合理调度,高效使用;3. 严格管理,节约成本;4. 公正公平,公开透明。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四条总公司公用车辆分为以下类别:1. 办公用车:用于公司内部日常办公、会议、接待等;2. 出差用车:用于员工出差、考察、培训等;3. 特殊用车:用于公司重大活动、应急等情况。
第五条总公司公用车辆由行政部负责统一管理,包括车辆购置、调配、维修、保养、报废等工作。
第六条车辆购置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配置,满足实际需求;2. 经济适用,性能可靠;3. 节能环保,符合国家规定。
第七条车辆调配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先急后缓,先重要后一般;2. 优先保障公司内部业务需求;3. 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第八条车辆维修保养应定期进行,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维修保养费用由行政部负责审核报销。
第九条车辆报废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报废车辆的处理费用由行政部负责。
第三章车辆使用第十条总公司公用车辆使用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持有有效驾驶证;2. 熟悉车辆操作规程;3. 具备良好的驾驶技能和职业道德。
第十一条车辆使用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2. 不得将车辆用于非法用途;3. 不得私自转借、出售车辆;4. 不得利用车辆谋取私利。
第十二条车辆使用人员应按照以下程序使用车辆:1. 提前向行政部提出用车申请,说明用车时间、地点、事由等;2. 行政部根据用车情况,安排车辆并通知用车人员;3. 用车人员应按时归还车辆,并确保车辆完好无损。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三条行政部负责对总公司公用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第十四条总公司设立公用车辆管理考核制度,对车辆使用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
公司用车管理制度7篇
公司用车管理制度7篇公司用车管理制度1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合理安排调度车辆,保障公司重要工作公务用车及车辆行驶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驾驶员和兼职驾驶员及其他公务用车事项。
二、车辆使用管理第三条本公司所有车辆归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配,由办公室根据公司公务活动轻重缓急灵活安排。
原则上优先保障总经理公务用车和融资、建设、土地、经营等主营业务公务用车。
第四条每辆公务车明确专职一名或兼职驾驶员二名。
负责车辆的证照、年审、保险的办理和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检验、清洁、加油等事项。
第五条因公务需要离开城区的,一律须在出车前向办公室报备,且必须节约用油,减少不必要的出车次数。
部室员工因公务用车(非城区),须事前预约申请,报办公室批准并指派车辆出车;城区内一般不派公务用车,确有需要,需报办公室批准并指派车辆出车。
第六条所有公务车辆实行节假日封存制度和非工作时间入库制度。
凡节假日和其他非工作时间,公务车辆一律停放在公司车库指定车位。
车辆封存前,驾驶员与小车组长确认好车况、行车里程并锁好门窗。
公司有加值班任务时,不再此列。
第七条公务车辆实行油量限标。
序号车牌排量油耗(l/100公里) 备注1 X7b 2.5l 102 X23 2l 93 X81 2l 9按财务部年终统计的各车辆的年度燃油费(元)÷全年里程(公里)×100=平均油费(元/100公里),再除以年均油价(元/l),得出油耗(l/100公里),进行综合评定,以车位单位评定出年度节油奖,奖励金额为500元/人。
第八条全年维修保养费用最低的车辆,以车为单位,奖励金额为500元/人。
第九条车辆行驶,全年未发生任何事故,按每公里0.08元计发安全行车奖(因他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车损、不计驾驶员责任)。
第十条车辆的大、中修,定时保养,年检年审结果、事故记录等工作由专职或兼职驾驶员负责,并建立台账,年底统一交办公室存档。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公务车辆管理制度(精选5篇)公务车辆管理制度1第一条为加强全局公务车辆管理。
切实做到公车公用、合理调度、节约开支、保障行驶安全,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第二条局车队。
在市局办公室领导下,负责市局各单位(除吉州、青原分局外,下同)驾驶员日常管理工作,管理各单位的公务车辆,负责车辆统一调度和车辆的保养、维护、维修和安全。
吉州、青原分局、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的车辆管理,由单位自行制定管理制度。
第三条局车队管理的范围是局机关全部车辆。
包括执法监察支队、地籍管理站(信息中心)、勘察规划队的车辆。
驾驶员集中在局小办公楼一楼上班(执法监察支队的司机在支队办公室上班)。
第四条每辆公务车指定专职驾驶员一名,负责驾驶和车辆保养维护和安全。
非指定的专职驾驶员或其他人不得驾驶车辆,如有发现其他人驾驶车辆,扣除专职驾驶员当月的补助,经教育不改的,更换专职驾驶员;如他人驾驶车辆出现安全事故,由当事人和专职驾驶员共同负责,承担全部责任,赔偿全部损失,并对专职驾驶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分。
第五条车辆管理与调度。
局机关车队车辆由车队队长统一管理和调度,驾驶员必须服从队长的领导及车辆调度。
(一)保证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工作用车;原则上保证调研员、助理调研员和办公室公务、接待用车。
(二)局机关车辆相对固定使用,包括局领导、办公室、监察支队、地籍管理站、勘察规划队用车。
(三)局领导外出用车,应先与车队队长联系,由队长向驾驶员出具派车单。
车队队长外出时,直接到局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处领取派车单。
如有紧急公务不能及时取得派车单,在回局后应及时补领派车单,并由补办人填写说明。
执法监察支队、地籍管理站(信息中心)、勘察规划队需要用车,由单位负责人与车队队长联系,由队长向驾驶员出具派车单。
没有派车单的用车一律不准报销汽油费和出差补助。
局领导市区内用车不需派车单。
(四)各科(室)遇有特殊工作任务,确实需要用车的,必须事先书面报告,报局办公室主任批准,如办公室主任不在家时由办公室副主任批准后,由车队队长安排用车,并出具派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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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车辆管理制度一、目的1.1、为满足公司业务需求,提高工作效率,公司允许符合条件的员工自带车公用。
1.2、规范公司私车公用的管理,加强制度执行力。
二、适用范围2.1、私车公用车辆。
指符合一定条件的公司员工报经集团董事长批准将其私有车辆用于公司相关公务活动。
2.2、公车公用车辆。
指完全为公司所有的车辆,为部分中高层管理人员配车,用以业务工作开展所需,同时允许私用作为上下班交通工具的车辆。
2.3、私车公供车辆。
指部分特殊岗位的特殊人才,经过公司股东会研究决定私人购车,个人承担首付款,由公司供按揭的车辆。
或者是私人全款购车,分期折旧后享受补助的车辆。
三、车辆管理3.1、公司所有私车公用及公车公用车辆(下称:公用车辆)实行分系统管理。
公用车辆所产生的费用按业务归属接受各连锁经营公司管理。
3.2.、公用车辆使用管理归口部门:按系统划分,各连锁经营公司的财务部为公用车辆管理职能部门。
各财务部指定专人为公用车辆使用管理及费用报销责任人。
3.3、公用车辆的调派:公用车辆应满足公司业务、行政用车需要,接受公司调度。
3.4、公用车辆使用:车辆在正常上班时间应停放在公司。
公务调派车辆时,原则上尽量安排私车车主使用。
3.5、公用车辆的使用。
所有公用车辆因公外出时,按《考勤管理制度》中的因公外出规定填写《因公外出登记表》,同时必须在指定的公用车辆使用管理责任人处填写《用车申请单》。
3.6、填写《用车申请单》时,必须注明用车部门、行驶路线、事由、时间等相关内容,由财务部指定管理责任人查看车辆路码表,填写出车里程数。
经上级主管领导核准后方能出车。
用车结束后,需及时通报管理责任人查看回公司后的路码表里程数,并在《用车申请单》上注明并实时计算出该趟公用车辆实际产生的里程数。
3.7、《用车申请单》由公用车辆使用管理责任人保管,责任人必须保证申请单完整无缺失,整本使用完后在总经办以旧换新,总经办指定专人负责《用车申请单》的领用归还工作。
3.8、总经办作为企业行政管理机构,将对公用车辆的使用及费用报销适时抽查,开展必要的监督。
四、公用车辆的费用报销。
4.1、公车公用车辆。
4.1.1、公车公用车辆自身所产生的年检、保险、常规保养费用及修理费用由公司全额承担。
相关事项的办理由公司总经办负责,公司相关部门协助完成。
4.1.2、公车公用但同时允许私用的车辆燃油费必须在完善用车申请审批程序的前提下,按实际产生费用报销。
除去实际公用产生的燃油费外,其余燃油费由使用责任人承担。
4.1.3、相对完全属于公车公用的车辆(即:不允许私用的公车),燃油费必须在完善用车申请审批程序的前提下,同时经总经办和财务管理责任人双重审核,确定完全用于公用的情况下,按实际产生费用报销。
若其中存在有私用的情况,则费用由私用责任人承担。
4.2、私车公供车辆及私车公用车辆。
4.2.1、私车公供车辆及私车公用车辆自身所产生所有如年检、交强险、商业保险、常规保养费用及修理费用由私人全额承担。
4.2.2、私车公供及私车公用车辆车辆燃油费必须在完善用车申请审批程序的前提下,按实际产生费用报销。
4.3、公里补助。
公司对私车公供和私车公用的车辆按公用实际产生的里程给予公里补助。
其中:4.3.1、私车公供车辆:车辆购车价格在10万元以下的,按0.10元∕公里补助;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按0.15元∕公里补助。
4.3.2、私车公用车辆:车辆购车价格在10万元以下的,按0.20元∕公里补助;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按0.25元∕公里补助。
4.4、所有公用车辆(不含公车相对完全公用的车辆)燃油费用报销具体计算公式为:公车公用(相对完全公用):燃油费定点加油两人以上签字,双重审核据实报销,私人用车按公车公用计算方式承担燃油费。
公车公用(允许私用):燃油费=公用里程×核定油耗×核定型号油料单价私车公供(10万以下):燃油费=公用里程×核定油耗×核定型号油料单价+公用里程×0.1元∕公里私车公供(含10万以上):燃油费=公用里程×核定油耗×核定型号油料单价+公用里程×0.15元∕公里私车公用(10万以下):燃油费=公用里程×核定油耗×核定型号油料单价+公用里程×0.2元∕公里私车公用(含10万以上):燃油费=公用里程×核定油耗×核定型号油料单价+公用里程×0.2 5元∕公里4.5、公用车辆核定油耗和核定油料型号按现行标准执行(附件1:《公用车辆现行油耗和油料型号核定表》),如有新增私车公用车辆油耗和油料型号的核定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经逐级领导审批后,报董事长签字同意后可报销油费。
4.6、燃油费用报销流程。
燃油费用的报销实行谁责任谁报销,各连锁经营公司公用车辆管理责任人必须附填写完整、审批完善的《用车申请单》(红联)方核算费用,未填写完整和完成审批的用车申请不予报销。
费用报销审批程序按各连锁经营公司规定费用报销程序执行。
4.7、公用车辆所有费用计入各连锁经营公司成本。
公用车辆使用人必须按照业务归属填写《用车申请单》,以便费用核算。
五、法律责任及其它。
5.1、所有公用车辆在执行公务(业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公司根据交警管理部门认定驾驶员次责、主责、全责,分别按10%、20%、30%承担所发生的赔付费用(保险公司实际赔付金额后剩余部份)。
若非驾驶员责任发生的交通事故,公司承担所有费用。
5.2、因公车公用车同时允许使用责任人作为上下班交通工具等私用,为规避企业风险,减少管理漏洞,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公车公用车辆实行责任人负责制。
公司将与公司公用车辆责任人签订《车辆管理使用协议》(附件2)。
凡车辆用于责任人下班以后私用的情况,所发生的交通肇事所造成的法律责任由车辆使用责任人承担。
5.3、私车公供和私车公用车辆因私人事务发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和损失由车主全部承担。
5.4、所有公用车辆必须向车辆所在地车管部门办理年检、强制保险和商业保险,按规定交纳相关规费等。
若因以上工作未办理所造成的各项罚款及后果由公用车辆使用责任人负责。
六、本制度自二〇一〇年九月一日起执行,解释权归集团公司总经办。
四川欣驰企业集团总经办二〇一〇年九月一日附件1:《公用车辆现行油耗和油料型号核定表》附件2:《车辆管理使用协议》车辆管理使用协议甲方:乙方:为提升公司形象,提高工作效率,甲方为乙方配置车辆用于乙方工作使用。
现将该车的有关使用、管理事宜协议如下:一、乙方条件:1、乙方为甲方的正式员工,已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2、乙方已按《劳动合同》的约定,办理相关的入职担保手续。
3、乙方须具备中国法律认可的机动车驾驶执照。
二、甲方购买的车辆情况为:数量:辆品牌/型号:车牌号:厂牌型号: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购车费用:¥(大写:)注:甲方支付的购车费用包括:购车全款,车辆购置税(¥)。
已扣金额:¥(大写:)现价:¥(大写:)购买日期:年月日领用日期:年月日三、本协议有效期内,因车辆使用所产生的以下费用:车船使用税、新车入籍登记费、工本费、通行费、保险费、年检年审费、维修保养费,由甲方承担。
停车费、洗车费、交通罚款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燃油费按欣驰企业《公车私用管理办法》执行。
其中甲方承担的所有费用按相应使用车辆的部门进入成本核算。
四、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当妥善使用、保管该车辆。
上班时间因公使用车辆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按相关规定由甲、乙双方承担各自(车主及驾驶员)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若乙方因私事(包括上班时间)使用车辆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完全承担赔偿责任,并应当归还甲方因此支付的(含赔偿金、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在内)全部费用。
若乙方为甲方的一个部门且车辆为部门使用,则部门主管作为担保人代表本部门在此协议上签字,车辆的调度、管理、使用和日常维修保养由部门主管负责督导执行。
该部门同时享有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及应承担的义务。
因私事使用车辆(包括上班时间)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事故直接责任人应当承担完全的赔偿责任,且应当归还甲方因此支付的(含赔偿金、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在内)全部费用,甲方并将按照欣驰企业车辆管理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连带责任。
乙方需办理赔偿手续时,甲方应提供相关资料,予以办理。
保险赔偿款暂存甲方处,待事故处理完毕时,依据本规定的相关内容,由双方协商处理。
五、在本协议期内,若乙方进行内部人事变动,则须到总经办公车管理人员处履行相关交接手续后方可离任。
总经办负责人将与接手人重新签定《车辆管理协议》,本协议亦同时解除。
六、乙方的直接主管对乙方使用车辆的行为负担保责任。
车辆的调度、管理、使用和日常维修保养由乙方的直接主管负责督促乙方进行。
若直接主管调离部门,则须到总经办履行相关交接手续后方可离任。
八、乙方在本协议期内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则本协议亦同时解除。
在劳动合同关系终止的当天或之前,乙方应当返还车辆。
返还的车辆应当外观完好、能正常使用。
乙方若不及时返还车辆或返还的车辆不符合上述规定,乙方须赔偿甲方为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并承担车辆维修费用。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参照欣驰企业车辆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十、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年月日乙方(签章):年月日担保人(签章):年月日公用车辆现行油耗和油料型号核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