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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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面砖铺贴分项工程承揽合同

发包方:广州建华汇商业中心二期工程项目部(以下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称乙方)根据《合同法》与《建筑法》,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1、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广州建华汇商业中心二期工程

2. 工程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建华汇

2、工程承包内容及承包单价

1. 承包内容

1)本工程承包施工的工作方式和工作内容为包工不包料外墙面砖铺贴

2)包含的工作内容为:搭设及拆除外架子(5米以下)及决策层架空层活动脚手加搭拆,外剪力墙螺丝孔用水泥砂堵密实,墙面

清理、淋水、拉毛(满拉)、吊垂直、套方、找规矩,贴灰

饼,满挂钢网、抹底砂浆,弹线分格,排砖,浸砖,镶贴面

砖,面砖勾缝与擦缝,清洗外墙及材料运输。

2. 承包单价

该工程按如下综合单价结算:外墙面砖及条形压45.00元/㎡,(其中外墙挂网及抹灰底层18元/㎡,贴砖按27元/㎡)。(增加工程均在承包范围内)

注:

1)承包单价中已包括了社会保险、工伤、医疗、劳保等费用及小型机具、雨具和雨天窝工在内。

2)承包单价包括了本分项工程没有注明但以属于本分项工程内容,例如工完场清,材料与工具按甲方指定地点堆放等,各工

种之间的配合施工,排山、人货梯及塔吊的附墙拉杆的补洞,

人货梯口、水电管孔及栏杆与墙梁柱连接部位的预留及修复,

即单价表中没有的项目均视为已含在单价表中,不再另外计付

任何费用。

3、工程施工任务通知书

乙方凭甲方项目部核发的有项目部盖章和项目负责人签名的工程施工任务通知收才能施工。没有甲方签名盖章的工程施工任务通知书,即使乙方已经实际施工,甲方也不给乙方结算,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分阶段分次分部位给乙方下发工程施工任务通知书,乙方完成工程施工任务通知书的内容后,如果再没有继续接到甲方的工程施工任务通知

书,则表示乙方的工程到此为止,不可继续以后工程的施工,即使乙方单方面继续施工,甲方也不给乙方结算工程款,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按工程施工任务通知书指定的施工内容、部位、数量、范围等施工,对乙方任何超过或少于该书内容范围的施工,超过部分不行结算工程款,少于部分扣除工程款,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4、工期

1. 外墙打泥底贴砖: 2012年 6 月 27 日开工,工期 40 天。

即到2012 年8月7日贴砖清洗完成,可进行全面拆除外排

栅,若超期完成则按每平方米肆拾元正计算,如按完成则另行补

贴奖金壹万元正。

2. 门卫室及围墙按甲方通知。

乙方每道工序完成的时间书面上报甲方项目部,由甲方项目部负责人审核签名作为依据,乙方每延长工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伍仟元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延期天数由甲方累计。甲方除向乙方计罚违约金外,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终止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终止合同时,乙方无条件退场。乙方不得经任何理由采取阻止、防碍、破坏或变相阻止、防碍、破坏甲方的生产(施工)经营活动。否则,每发生一次乙方阻止、防碍、破坏甲方的生产(施工)经营活动的,甲方向乙方罚款伍仟元正人民币。

3. 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付伍仟元工期保证金。当乙方达不到

甲方的要求时,该保证金转为乙方违约金,甲方有权不退回该壹

万元工期保证金给乙方。

4. 乙方必须保证按照甲方所规定的工期要求完成工作量不惜加班加

点地完成当天的工作计划量,只要进度需要,不论昼夜任何时

间,必须无条件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甲方有权进行进度跟踪制

度,如发现进度滞后,乙方要及时增加劳动力抢工补回。如果因

为乙方劳动力不足而不能满足甲方的当期工程款中双倍扣除。乙

方无条件退场。甲方只按乙方已经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程量所计

得的总工程款的75%结算给乙方。

5、质量与验收

1. 乙方按国家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规范和业主、监理、甲方审批同

意的施工方案及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纸会审、会议纪要等施

工,甲方、业主、监理、设计及质监部门按国家有关建筑工程的

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该分项工程质量标准为优良。

2. 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达到优良以上(甲方验收)为准,否则按

验收优良的合同价的50%结算。

3. 凡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包括经济责

任和法律责任,返工失工费和材料费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有异议。

4. 凡是出现质量不合格的工程,若乙方不派人在甲方限期内整改,

甲方不需要乙方同意即可派人整改至合格为止,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最低按对甲方造成直接损失的两倍计罚,在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5. 如业主、监理对乙方的施工质量提出强烈不满或类似质量事故出

现两次以上时,除乙方及其工人承担由此引进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外,乙方只按已完成合格工程是不是的75%结算,不合格的工程量由乙方及工人负责全部的返工费和材料费。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乙方工人在甲方通知退场后两天内必须全部退场,否则按100元/人/一扣取管理费,乙方工人退场时,甲方不给乙方及其工人任何退场费等经济补偿。

6. 外墙饰面砖做抗拔试验,若检测结果合格,其试验费用由甲方负

责;若检测结果不合格,属于材料质量问题引起的由甲方负责,属于施工质量和施工工艺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除试验费用由乙方负责外,其余一切返工的人工费及材料费由乙方负责,乙方并负责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7. 质量保修规定

8. 乙方完成的工程出现以下问题必须返工或保修,期限2年,质保

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外墙面出现空鼓或脱落部位;

2)外墙渗水部位;

3)外墙饰面砖抗拔试验不合格。

6、施工安全

1. 工程承揽人,是承揽队的治安、防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

程质量的责任人。必须在工程施工期间认真履行职责,带领承包队遵章守法,落实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

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失职不能落实工程各阶段的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文明施工、治安、防火、卫生的管理导致发生任何事故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由承包人全部承担。

2. 建筑行业是高危行业,承包人应遵守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劳动

法“的法规,所聘用的人员必须持有合法身份证及规定特殊工程上岗证等相关证件,年满18岁至55岁身体健康的人员。不得聘用患有贫血、高血压、恐高症、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手脚眼有残疾的人员上岗。若擅自聘用以上人员,由承包人承担一切法律、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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