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释义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释义

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对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九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或者抵销虽有异议,但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届满后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没有约定异议期间,在或者债务抵销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以后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合同法频道为您整理、等合同法相关知识,分类齐全,欢迎浏览。如果还有其他疑问,请点击查看,感谢您的访问。

【条文主旨】

本条是对合同解除或者债务抵销的异议期间及其法律后果的解释。

【条文理解】

《合同法》第96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白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合同法》第93条第2款、第94条规定解除合同,应当遵守下列程序规定:(1)必须具备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合同法》第93条第2款、第94条对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作了规定,按照这两条规定,具备以下条件,不必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只需向对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就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具备上述条件,一方当事人不能解除合同。(2)行使解除权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必然引起合同的权利义务的终止,为了防止

一方当事人因不知道对方已行使合同解除权而仍为履行的行为,从而遭受损害,当事人根据约定解除权和法定解除权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于当事人接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后,认为不符合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不同意解除合同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能否解除合同。(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未办理有关手续,合同不能终止。比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合营企业如发生严重亏损、一方不履行合同和章程规定的义务、不可抗力等,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可终止合同。如果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批准登记手续,中外合资经营合同没有终止。

《合同法》赋予合同一方享有解除权的同时,赋予合同另一方异议权。合同法赋予合同另一方异议权的目的有二:一是为了防止享有合同解除权的一方滥用解除权;二是为了维护合同非解除权方的利益。合同的解除对非解除权方会产生重大影响,非解除权方维护自己利益的最好办法就是阻止享有合同解除权方行使解除权,即合同非解除权方有权对行使解除权方解除合同的行为提出异议。《合同法》第96条明确规定:享有合同解除权的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白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由此可见,我国《合同法》

对非解除权人异议权作了规定。

《合同法》规定,合同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时,应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无需征得对方同意,这对于保护合同解除权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但解除权是一种形成权,只需权利人的单方行为,而不必征得相对人同意,便能达到解除合同的目的。这有可能造成合同当事人间权益的失衡和不对等。因此,为了平衡双方的利益,法律在保障一方行使解除权时,同时赋予另一方即相对人异议权,即在解除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后,如果对方当事人对解除合同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提起确认之诉。《合同法》采取了裁判方式作为行使异议权的方式,这种方式增加了行使异议权的成本,但一定程度上可以抑制异议权的滥用。但仅此还不够,更重要的应当对异议期限作出明确规定,因为,根据《合同法》第96条的规定,相对方可以就合同解除行为提出异议。若相对方不及时行使异议权,则会使解除合同的效力长期处于不确定和不稳定状态,既不利于对合同解除权人合法权益的及时有效保护,也不利于维护合同交易的安全和稳定。因此,从平等保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的目的出发,在赋予合同解除相对方对合同解除的异议权的同时,也应对异议权的行使期限作出明确限定,促使其及时行使异议权,使合同的效力及早稳定下来。双方没有约定异议期间,直接适用司法解释关于异议期间的规定,这种制度不仅可以防止异议权的滥用,更重要的是可以使经济关系迅速地

确定下来。

异议期间的确定应当与解除权的行使期限的确定相当。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应当允许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异议期间作出约定。根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