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学校部分指标标准.1doc
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指标解读
或1.2米长大便槽)。
18、食堂面积 寄宿制学校学生食堂建筑面积,中小学生均达到1.7平方米。
19、食堂管理
食堂设施符合食品卫生管理标准,并按卫生管理要求进行日常管理,定期消毒,通风、 采光良好、卫生、整洁,学生营养餐管理规范,符合要求。
模大于16个平行班的,以《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化》(JY/T0386-2006)中16个班
的数据指标为基准,学校规模每增加4个平行班时,理、化、生实验室及其附属用房各增用房的个数和使用面积参照《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16、综合用房 关于印发<甘肃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的通知》(甘教发〔2019〕24号)要求配 置。
6、教学仪器
小学数学教学装备配置达到《小学数学教学装备配置标准》(JY/T 0617-2019)必配要 求,小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达到《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JY/T 03882006)基本要求;初中数理化生地教学装备配置达到《初中数学教学装备配置标准》 (JY/T 0618-2019)、《初中物理教学装备配置标准》(JY/T 0619-2019)、《初中化学教 学装备配置标准》(JY/T 0620-2019)、《初中生物学教学装备配置标准》(JY/T 06212019)、《初中地理教学装备配置标准》(JY/T 0622-2019)必配要求。
行班,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数量,学校规模大于8个平行班的,按照《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
备规范》(JY/T0385-2006)标准中8个班的数据指标为基准,学校规模每增加2个平行班
浙江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基准标准
浙江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基准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更好地适应建设教育现代化的要求,推进学校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学校办学水平,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省中小学校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全省完全小学、初级中学以及九年一贯制普通学校(以下简称九年制学校)。
第三条本标准为中小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各项指标均为约束性指标。
第四条本标准仅适用于各地标准化学校的评定。
学校的基本建设仍以国家、省公布的有关定额标准为依据。
第二章规模和建设标准第五条学校规模及班额人数(一)完全小学宜设6班、12班、18班、24班、30班、36班,每班不超过45人。
(二)初级中学宜设12班、18班、24班、30班、36班、42班,每班不超过50人。
(三)九年制学校宜设9班、18班、27班、36班、45班、54班,小学段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段每班不超过50人。
(四)实施小班化教育的学校,小学每班不超过30人,初中及九年制学校每班不超过35人。
第六条校舍用房的组成(一)中小学校校舍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三部分组成。
(二)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完全小学:设置普通教室;科学实验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计算机教室、综合实践教室等专用教室和仪器室等专业用房;图书馆(室)、心理健康辅导室、体育活动室和艺术舞蹈室等公共教学用房及其专业用房。
初级中学:设置普通教室;科学(理、化、生)实验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计算机教室、综合实践教室等专用教室和仪器室等专业用房;图书馆、心理健康辅导室、体育活动室和艺术舞蹈室等公共教学用房及专业用房。
九年制学校:设置普通教室;实验室(小学科学、初中理化生)、音乐教室、美术教室、计算机教室、综合实践教室等专用教室和仪器室等专业用房;图书馆、心理健康辅导室、体育活动室和艺术舞蹈室等公共教学用房及其专业用房。
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的主要指标
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的主要指标指标1: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
普通教室:城市学校面积达到67㎡、农村学校达到61㎡。
实验室:小学科学实验室使用面积达到86㎡;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使用面积分别达到96㎡。
图书室:使用面积小学6个班达到80㎡、12个班120㎡、18个班170㎡、24个班220㎡;初中12个班181㎡、18个班261㎡、24个班340㎡、30个班420㎡。
微机室:使用面积达到86㎡。
语音室:使用面积小学达到86㎡、初中达到96㎡。
指标2:体育运动场地。
消除土操场;小学设150米以上的环形跑道和60米以上的直跑道;初中设200米以上的环形跑道和100米直跑道。
指标3:教学设备配备。
各类教学设备配备达到省颁标准:《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试行)》(陕教发〔2011〕39号)。
指标4: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
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均不得低于15台。
指标5:生均图书数。
小学30册、初中40册(不含电子图书);每年新增图书比例不少于藏书标准的1%。
指标6:师生比。
小学教职工与在校学生编制比例城市1:21、农村1:23,其中专任教师占教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91%。
初中教职工与在校学生编制比例城市1:15、农村1:18,其中专任教师占教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85%。
指标7:专任教师学历。
小学大专及以上学历达到85%,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25%。
初中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75%、其中研究生学历(学位)达到2.5%。
指标8: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比例。
小学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比例达到35%、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比例达到2%。
初中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比例达到35%、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比例达到10%。
义务教育学校等级评价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等级评价标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估要点评级标准A1 办学条件B1学校规划C1校园选址、布局符合《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各功能区划科学、合理、分明。
A 等:校园选址符合规定要求, 各功能区划科学、合理、分明。
B等:校园选址基本符合规定要求,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1.各功能区有穿插、重叠现象,对师生教学、活动、生活有一定影响;2.教工住宅建在校园内的。
C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1.运动、活动场地等安排不合理,影响教学活动;2.校园内有架空高压输电线路穿过。
D等:校园布局不合理,对教学及师生生活产生严重干扰。
C2 学校规模适宜,完全小学规模为12-36班,班额不超过45人,低年级学生就近入学,独立设置的的初级中学规模为18-30班,班额不超过5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的规模为18-36班,班额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
A 等: 学校规模、班额均符合要求。
B等:有下列情况之一:1.学校规模超过36个班;2.平均班额超过标准,但初中在60人以内,小学54人以内。
C等:1.平均班额初中在61-65人,小学55-60人;2.最大班额初中超过70人,小学超过65人以上的。
D等:平均班额初中65人以上,小学60人以上;最大班额初中75人以上;小学70人以上。
C3 学校有独立的校园;生均占地面积(不含住宿生宿舍、食堂及教工宿舍区建筑占地面积)不低于《标准》规定;可硬化活动场地及校园道路全部硬化,路面平整清洁;生均绿地面积不低于4㎡。
A 等: 校园独立,生均占地及生均绿地面积达到标准规定,活动场地及校园道路全部硬化,校园环境优美。
B等:校园独立,可硬化活动场地及校园道路全部硬化,生均占地面积或生均绿地面积不达标,但不低于标准70%.;C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1.校园可硬化活动场地及校园道路未全部硬化;2. 生均占地面积或生均绿地面积为标准的60%-70%。
D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1.校园不独立;2.生均占地或绿地面积达不到C等标准。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学基本标准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学基本标准
1、小学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的10个指标
生均占地面积:生均占地面积中心城区≮15㎡,中心城区外≮20㎡;
生均建筑面积:生均建筑面积≮5.2㎡;
实验室个数:实验室数量5轨以下≮1个,6-7轨≮2个,8轨及以上≮3个;实验室使用面积≮86㎡;仪器室面积≮43㎡;
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365元;
学校计算机生机比:学校计算机生机比≮10:1;
生均图书:生均图书≮25册;
学校与教职工比:生师比县镇21:1,农村23:1;
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100%;
专科及以上学历教师比例:专科及以上学历教师比例≮85%;
在校生巩固率:在校生年巩固率≮99%。
2、初中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的10个指标
生均占地面积:生均占地面积中心城区≮20㎡,中心城区外≮25㎡;
生均建筑面积:生均建筑面积≮6.4㎡;
实验室个数:物理实验室数量11轨以下≮1个,12-15轨≮3个,16轨≮4个;化学及生物实验室数量11轨以下≮1个,12轨以上≮2个;物理、化学、生物仪器室准备室数量与实验室数量相对应;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使用面积均≮96㎡;三室准备室面积均≮20㎡;三室仪器室面积均≮42㎡;
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695元;
学校计算机生机比:学校计算机生机比≮10:1;
生均图书:生均图书≮40册;
学校与教职工比:生师比县镇16:1,农村18:1;
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8%;
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比例: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比例≮70%;
在校生巩固率:在校生年巩固率≮98%(市标准)。
1。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各项指标
0.028 778 1297 1.081 340 0.000 158 0.061 291 0.041 427 0.031 568 263 0.974 40 485 0.898 80 712 0.879 110 947 0.877 150 20 1.000 25 0.833 30 0.750 体育场面积
1322 2.203 251 418 0.697 730 1217 2.028 106 177 0.295 15 2033 2.259 339 565 0.628 1074 1789 1.988 155 258 0.287 15 2643 2.203 427 712 0.593 1416 2360 1.967 208 347 0.289 20 630 2.333 113 188 0.696 281 1170 2.167 168 280 0.519 529 468 881 1.733 59 98 0.363 8 8
附件2
中小学校部分分类校舍国家标准建筑面积
国家标准总面积 办学规模 1.教学及辅助用房 学 校性 质 其中普通教室 班 使用 建筑 学 级 面积 面积 生数 数 小计 小计 生均 建筑 面积 使用 面积 小计 2.行政办公用房 合计 厕所 开水房 3.生活服务用房 学生浴室 卫生室
(单位:平方米)
食堂
24 1080 2387 3978 3.683 1404 2 教学 点 3 4 20 30 40 102 5.100 161 5.367 214 5.350
120 4.000 160 4.000
(注: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宿舍生均初中5.5平方米,小学5平方米;寄宿生食堂初中、小学均为1.7平方米)
《甘肃省义务教育学校31 114 190 0.352
810 1808 3013 3.720 1080
福建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基本标准
福建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基本标准
附件1:
福建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基本标准
说明:
1.校舍建筑面积应按不同办学规模达到相应的生均标准,小学每班按45人、初中每班按50人计算。
办学规模低于和高于表中最小、最大办学规模的,套用最小、最大办学规模定额;办学规模介于各个标准之间的,以“插入法”按比例测算相应生均标准进行评估,保证生均校舍建筑面积达到基本要求。
2.九年一贯学校和完中初中部的实验室及附属用房、各室设施配备等应按不同学段办学规模(班级数)和班额人数分别计算,不得以资源共享为由降低标准。
3.九年一贯制学校图书馆的借书处面积、教师阅览室、报刊种类、人员配备按初中标准,其他馆舍面积和藏书量按小学和初中标准分别计算;完中初中部图书馆与高中部共用,按包括高中部学生在内对完中进行整体评估。
4.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没有寄宿生及寄午膳学生的“学生食堂”和“学生宿舍”有关项目按不扣分计算。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主要指标体系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主要指标体系生均教案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案仪器设备值(元)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台)生均图书册数(册)职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个)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个)普通小学班人︰班人︰班人︰班人︰普通初中班人︰班人︰班人︰班人︰说明:.生均教案及辅助用房面积系根据《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筑标准》(建标〔〕号);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系根据《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1 / 3基本标准》(教体艺〔〕号)计算。
.职生比根据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意见》(辽编办发〔〕号)有关规定。
.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按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号).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初中部、完全中学按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有关说明的比例进行拆分。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分年度达标学校名单市序号地市县区乡级办学类型学校名称班型在校生人数生均教案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案仪器设备值(元)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台)生均图书册数(册)职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个)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个)达标年份2 / 3注:“办学类型”栏填写小学、初中、完全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初中部分别填写。
小学先填本乡镇的汇总数据,然后依次填中心校、村小各项数据。
3 / 3。
义务教育学校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1
渭南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说明: 1.《指标体系》共包含6个一级指标,27个二级指标,82个三级指标。
总分值分为1300分,寄宿制学校1150分,非寄宿制学校 1000分方可通过验收。
其中:
(1)在办学条件第六项,校内其他设施建设的三级指标23非寄宿制学校不赋分;
(2)在办学条件第四项部室建设项,在督导评估小学、初中、九年制只对参照相应标准赋分。
2.各项扣分均以扣完该项设定分数为扣分上限,不出现负分。
3.如学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验收时一票否决,已经验收认定的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撤销其称号:
(1)学校安全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得力,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并且学校负有主要责任的。
(2)初中辍学率超过2%,小学有辍学生的。
(3)未按国家要求开齐、开足课程或擅自更改课程的。
(4)严重违法违纪,违反教育法规,受到有关部门处理的。
(5)存在D级危房和土木校舍的。
(6)存在土操场、旱厕,无集中取暖设施的。
(7)课外体育活动少于1小时,三分之一的学生达不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8)学生近视超过一半的。
(9)存在乱收费、有偿补课,在党政报刊、政府网站和门户网站有负面报道且影响恶劣的。
完整版义务教育普通中小学校必配生均建筑面积指标
附件一
义务教育普通中小学校必配生均建筑面积指标单位:㎡
“后勤及生活用房”中不包括学生餐厅、宿舍、浴室,单身教师宿舍、教工值班宿舍1.注:及室外厕所。
配置。
2.各项必配校舍用房及面积指标宜按附表2 3.表中未列举的办学规模,可根据设计规模参照取值,下同。
1
附件二
义务教育普通中小学必配校舍用房配置标准及使用面积
表2-1 小学必配校舍用房配置标准及使用面积单位:㎡
2
小学必配校舍用房生均建筑面积指标2-2 表
单位:㎡
3
表2-3 九年一贯制学校必配校舍用房配置标准及使用面积单位:㎡
4
5
表2-5 初级中学必配校舍用房配置标准及使用面积单位:㎡
6
7
附件三
学生生活用房生均建筑面积指标单位:㎡
注:以上用房均为使用面积,其使用面积系数(K值),室外厕所为0.8,其它均为0.6。
附件四
义务教育普通中小学校选配校舍用房面积及指标参考单位:㎡
8
附件五
体育活动场地配置表2单位:片、m
9
附件六
理化生实验室辅助用房配置参考单位:㎡
10。
义务教育学校等级评价标准(1)
B等:不能全部达到A等条件。
C等:
D等: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评估要点
评级标准
A3 素质 教育 实施
B13德育工作
C42 积极开展各种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德育活动,并注重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积极进行德育渗透;学校各类活动和课堂教学,以及各类考核测评均体现对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等基本要素的培养,张扬学生个性。
A 等:同时具备下列情况的:
1.各功能室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良好;
2.理科实验2人一组,实验开齐开全,初中学生实验技能抽测总评良好;
3. 阅览次数达到生均每周一次,平均每生每学期借阅图书不少于5册;
4. 图书阅览室、计算机室、实验室、体育活动室在课余时间向学生开放。
B等:基本符合A等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C52 评价方案以促进学生、教师发展为目的,科学、合理、全面。根据学生综合素质发展(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全面评价学生,建立学生成长档案,不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从职业道德、专业发展、工作实绩(如:学生合格率)等方面全面评价教师,不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为主要标准评价教师。
1.课程评价方案科学、规范,有助于推动高中新课程改革;2.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完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3.定期向社会、家长通报学校课程、教学、学生素质发展状况。
B等:基本符合A等条件,但有下列情况之一:
1. 课程评价、学生评价、教师评价和教育教学质量监控等方案不配套,或不完全符合素质教育要求;2.定期向社会、家长通报学校课程与教学规划、实施方案以及学生素质发展状况落实不够好;3.家长未能全面参与对学校教育评价工作。
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20条细化标准.doc
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20条细化标准1.消除D级危房。
新建校舍抗震设防类别不低于重点设防类,满足综合防灾要求。
新建校舍应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类别进行建设,严禁建设在地震、地质塌裂、暗河、洪涝等自然灾害及人为风险高的地段和污染超标的地段,应满足综合防灾要求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规定。
2.多层校舍建筑每幢不少于2部楼梯,楼梯坡度不大于30度,护栏坚固。
多层校舍建筑疏散楼梯数量及宽度应满足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要求,每幢不少于2部楼梯,小学楼梯踏步宽度不小于260mm,踏高不大于150mm, 中学楼梯踏步宽度不小于280mm,踏高不大于160mm,楼梯坡度不大于30度。
防护栏杆必须牢固安全,不易攀爬,高度不应低于1.10m。
防护栏杆最薄弱处承受的最小水平推力应不小于1.5kN/m。
疏散楼梯不得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
楼梯设置要求应符合《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50099)规定。
3.教室和宿舍内外墙面平整,无明显尖锐突出物体,室内无裸露电线。
教室、宿舍内外墙面应平整,无明显尖锐突出物体,室内线缆应采用暗线敷设。
4.教学用房室内采光良好,照明设施完善,光线充足。
普通教室等教学用房应设置人工照明,课桌面或地面照度- 1 -设计值不应低于300Lx,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7且不应产生炫光,灯具不应采用裸灯且应垂直于黑板布置,光源宜采用显色指数Ra大于80的细管径稀土三基色荧光灯;教室黑板应设专用黑板照明灯具,其最低维持照度不应低于设施500Lx,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8,且不应对学生和教师产生直接炫光。
应符合《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50099)、《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 7793)规定。
一般情况下,教室可按9+2(支)配备有保护灯罩的节能荧光灯具。
5.学生1人1桌1椅(凳)。
课桌椅(凳)每生一套,课桌椅应符合《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GB/T 3976)、《课桌椅》(QB/T 4071)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摘要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摘要1、班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额小学45人,初中50人,无66人以上的超大班额。
2、用地面积:小学生均不低于22平方米,初中生均不低于26平方米。
3、建筑面积:小学生均不低于5.2平方米,全寄宿制生均不低于13.13平方米;初中生均不低于6.4平方米,全寄宿制生均不低于15.31平方米。
4、学生宿舍:小学生均使用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初中生均使用面积不低于3.3平方米。
5、食堂:小学、初中生均1.2平方米以上。
6、图书:小学生均20册以上,每年新增书比例1%以上,复本率一般不超过20册;初中生均30册以上,每年新增书比例1%以上,复本率一般不超过20册。
7、教学仪器:小学数学、科学仪器和初中理科教学仪器均达到《河南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第一种配备方案。
8、现代教育技术设施设备:基本达到《办学条件标准》,农村学校应按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标准配备远程教学设备,初中配备计算机教室,学生上课达到1人1机。
9、音美器材:中小学均达到国家一类以上标准。
10、体育器材、卫生器材:中小学均达到《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
11、教师:中小学教师、校长学历和资格合格,近三年来新补充教师应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
小学高于规定学历教师不低于80%,初中高于规定学历教师不低于50%。
12、巩固率:小学六年巩固率95%以上,初中三年巩固率92%以上。
入学率:适龄儿童小学、初中入学率分别不低于99.9%、96%。
辍学率:小学、初中在校生年辍学率分别不高于1%。
13、体质健康:小学、初中学生体质健康及格率达到85%。
14、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不低于90%。
15、生均公用经费省级评估标准16、河南省中小学人员编制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资源配置标准(试行)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资源配置标准(试行)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类运动场地配置表二、完全小学建设用地指标三、完全小学必配校舍用房生均建筑面积指标四、完全小学教室配置标准及使用面积五、完全小学专用教室及辅助用房配置标准和使用面积六、完全小学公共教学用房配置标准及使用面积注:1﹒具有配套的候借厅、采编、资料和管理办公室,配备现代化的管理设备。
2﹒提倡借阅一体化布局,师生阅览室均配置空调,有温馨的阅读环境。
3﹒新建学校图书馆的馆藏文献可在3年内逐步达标。
十五、初级中学办公用房配置标准及使用面积十六、初级中学后勤及生活用房配置标准及使用面积注:1﹒具有配套的候借厅、采编、资料和管理办公室,配备现代化的管理设备。
2﹒提倡借阅一体化布局,师生阅览室均配置空调,有温馨的阅读环境。
3﹒新建学校图书馆的馆藏文献可在3年内逐步达标。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2〕148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对照《江苏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是各级政府规划、建设、管理、督导和评价义务教育学校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包括完全小学、非完全小学(含规划保留的教学点)、初级中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规定参照执行本标准。
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按照国家相关办学标准建设和管理。
第二章学校设置第四条学校布局根据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要求,结合人口变化趋势、生源分布、地形地貌、周边交通等因素综合确定,统筹考虑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第五条学校选址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原则上1万至2万人设1所完全小学,2万至4万人设1所初级中学,必要时可设置分部或教学点。
义务教育学校部分指标标准.1doc
1 / 2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部分指标1.师生比:201人以上小学1:20,200以下小学按班师比1:1.7;初中1:16。
2.体育教师配备数:小学1—2年级每5—6个班,配一名体育教师; 小学3—6年级每6—7个班,配一名体育教师;初中每6个班,配一名体育教师;农村小学200名学生以上学校,至少配一名体育教师。
3.生均学校占地面积: 4.生1.2 m²;初²。
5.田6.球场(主要指篮排球):每6个教学班一块球场。
7.生均学生宿舍面积(使用面积):小学不少于3 m ²;初中不少于3.3 m ²。
8.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生均不小于2、3 m ²,中学不小于3、3 m ². 9.教师办公用房面积(使用面积):人均不少于4m ²。
10.教师工作间: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10 m ²。
11.生均学生食堂面积(不含教职工食堂):小学生均使用面积不低于1.5m ²;初中生均使用面积不低于1.2m ²。
12.生均校舍面积(不含学生宿舍):13.图书室使用面积: 14:实验(功能)室配备标准(个): 小学:带( )者为选配。
2 / 2 初中: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包含普通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远程教育教室、图书室、各类实验室等):小学生均不小于5.66m ²,初中生均不小于6.66m ²。
15、学校计算机总量(生机比):小学12:1;初中10:1。
16、教师专用计算机师机比:3:1。
17.生均图书册数:小学15册;初中25册;每年新增图书不少于藏书量标准的1%。
18、设备生均值:小学不小于1000元,中学不小于2500元。
19.学校规模与班额:小学不超过30个班,初中不超过30个班,九年一贯制学校不超过45个班,完全中学初中部不超过18个班;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指标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指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指标是对义务教育发展状况进行评估的重要工具。
它可以帮助教育部门和决策者了解各地区义务教育发展的差异和不平衡之处,从而采取相应的措施促进教育资源的均衡分配与公平发展。
下面是几个可能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指标。
1.教育资源投入:评估一个地区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首先需要考察该地区教育资源的投入情况。
具体指标可以包括每个学生的教育经费、教师工资、学校建设和维护费用等。
目标是确保各地区教育资源的投入保持均衡。
2.学校布局与规模:学校的布局和规模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方面。
评估指标包括学校的数量、分布是否均衡,学校规模的大小是否合理等。
例如,较为分散的农村地区应该合并小规模学校,提高教育资源利用效率。
3.师资力量:评估一个地区教育的均衡发展还需要考察师资力量是否均衡。
评估指标包括教师数量、教师素质和教师分配的均衡程度等。
例如,农村地区应优先保证高素质教师的分配。
4.教育质量:评估一个地区教育的均衡发展还需要考察教育质量是否均衡。
评估指标可以包括学生的学业成绩、毕业生的就业率、升学率等。
目标是确保各地区的教育质量基本平衡。
5.学生流动性:评估一个地区教育的均衡发展还需要考察学生流动性对教育均衡的影响。
评估指标可以包括学生流动的数量和频率等。
例如,农村学生流动到城市地区接受更好教育的情况应得到关注。
6.目标求学率:评估一个地区教育的均衡发展还需要考察学生的目标求学率。
评估指标可以包括升学率、高考录取率等。
目标是确保各地区的学生在升学方面具有相对公平的机会。
7.教育满意度:评估一个地区教育的均衡发展还需要考察教育的满意度。
评估指标可以包括家长、学生和教师对教育质量和教育资源的满意程度等。
目标是不仅追求教育资源的均衡,还要追求教育满意度的均衡。
综上所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指标可以从教育资源投入、学校布局与规模、师资力量、教育质量、学生流动性、目标求学率和教育满意度等多个方面进行考察。
义务教育普通中小学校必配生均建筑面积指标
附件一
义务教育普通中小学校必配生均建筑面积指标单位:㎡
注:1.“后勤及生活用房”中不包括学生餐厅、宿舍、浴室,单身教师宿舍、教工值班宿舍及室外厕所。
2.各项必配校舍用房及面积指标宜按附表2配置。
3.表中未列举的办学规模,可根据设计规模参照取值,下同。
附件二
义务教育普通中小学必配校舍用房配置标准及使用面积
表2-1 小学必配校舍用房配置标准及使用面积单位:㎡
表2-2 小学必配校舍用房生均建筑面积指标
单位:㎡
表2-3 九年一贯制学校必配校舍用房配置标准及使用面积
单位:㎡
表2-4 九年一贯制学校必配校舍用房生均建筑面积指标单位:㎡
表2-5 初级中学必配校舍用房配置标准及使用面积单位:㎡
表2-6 初级中学必配校舍用房生均建筑面积指标
单位:㎡
附件三
学生生活用房生均建筑面积指标单位:㎡
注:以上用房均为使用面积,其使用面积系数(K值),室外厕所为,其它均为。
附件四
义务教育普通中小学校选配校舍用房面积及指标参考单位:㎡
附件五
体育活动场地配置表单位:片、m2
附件六
理化生实验室辅助用房配置参考单位:㎡。
浙江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基准标准
浙江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基准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更好地适应建设教育现代化的要求,推进学校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学校办学水平,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省中小学校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全省完全小学、初级中学以及九年一贯制普通学校(以下简称九年制学校)。
第三条本标准为中小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各项指标均为约束性指标。
第四条本标准仅适用于各地标准化学校的评定。
学校的基本建设仍以国家、省公布的有关定额标准为依据。
第二章规模和建设标准第五条学校规模及班额人数(一)完全小学宜设6班、12班、18班、24班、30班、36班,每班不超过45人。
(二)初级中学宜设12班、18班、24班、30班、36班、42班,每班不超过50人。
(三)九年制学校宜设9班、18班、27班、36班、45班、54班,小学段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段每班不超过50人。
(四)实施小班化教育的学校,小学每班不超过30人,初中及九年制学校每班不超过35人。
第六条校舍用房的组成(一)中小学校校舍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三部分组成。
(二)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完全小学:设置普通教室;科学实验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计算机教室、综合实践教室等专用教室和仪器室等专业用房;图书馆(室)、心理健康辅导室、体育活动室和艺术舞蹈室等公共教学用房及其专业用房。
初级中学:设置普通教室;科学(理、化、生)实验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计算机教室、综合实践教室等专用教室和仪器室等专业用房;图书馆、心理健康辅导室、体育活动室和艺术舞蹈室等公共教学用房及专业用房。
九年制学校:设置普通教室;实验室(小学科学、初中理化生)、音乐教室、美术教室、计算机教室、综合实践教室等专用教室和仪器室等专业用房;图书馆、心理健康辅导室、体育活动室和艺术舞蹈室等公共教学用房及其专业用房。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指标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指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指标评估指标一:师资力量评估1.1 教师数量评估①各学校教师总数评估②各学校师资结构评估③各学校教师任教资格评估1.2 教师素质评估①教师学历评估②教师专业背景评估③教师培训情况评估评估指标二:学生数量与构成评估2.1 学生数量评估①各学校学生总数评估②各学校学生年龄构成评估③各学校学生性别构成评估2.2 学生来源评估①就近入学情况评估②学区划分情况评估③异地务工子女入学情况评估2.3 学生特殊群体关注评估①学生残疾状况评估②学生少数民族情况评估③学生贫困情况评估评估指标三:教育资源配置评估3.1 学校基础设施评估①学校教室数量评估②学校图书馆与实验室评估③学校运动场与活动场所评估3.2 教育教学设备评估①学校计算机设备评估②学校多媒体设备评估③学校专业教学设备评估3.3 教育经费使用评估①学校教育经费总量评估②学校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评估评估指标四:教学质量评估4.1 教学效果评估①各学校学业成绩评估②各学校学生课外活动情况评估③各学校学生文化素养评估4.2 教育教学过程评估①各学校教师教学态度评估②各学校课程设置与教学方法评估③各学校班级管理与教育评估评估指标五:家校合作评估5.1 家长参与评估①各学校家长会与活动情况评估②各学校家长对教学满意度评估5.2 学校与社区合作评估①各学校社区资源利用评估②各学校社区支持与参与评估附件:2.数据收集表格法律名词及注释:1.义务教育:指国家法律规定的基础教育阶段,普遍为九年制。
2.均衡发展:指各个学校在教育资源、教师素质、学生群体等方面的发展水平相对平衡。
3.评估指标:用于衡量和评价某一现象、事物或系统的定量或定性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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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化学
生物
计算
综合
音乐
美术
实验室
实验室
实验室
机教室
电教室
教室
教室
1—7个平行班
1
1
1
1
1
1
1
8—11个平行班
2
1
2
2
1
1
1
12个平行班以上
3
2
2
3
1
1
1
初
中: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包含普通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远程教育教室、图书 室、各类实验室等):小学生均不小于5.66m2,初中生均不小于6.66m2。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部分指标
1.师生比:
201人以上小学1:20,200以下小学按班师比1:1.7;初中1:16。
2.体育教师配备数:
小学1—2年级每5—6个班,配一名体育教师;
小学3—6年级每6—7个班,配一名体育教师;
初中每6个班,配一名体育教师;农村小学200名学生以上学校,至少配一名体育教师。
3.生均学校占地面积:
4.生均绿
2;初中不
5.田径操
小学
城区
10m2
其他
14m2
城市老校
8.5 m2
化面积:小学不少于1.2 m
少于2m
场:
2。
6.
排
学
7.生均学生宿舍面积(使用面积):小学不少于
8.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生均不小于2、3m
9.教师办公用房面积(使用面积):人均不少于
10.教师工作间: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10m2。
11. 生均学生食堂面积(不含教职工食堂):小学生均使用面积不低于1.5m2;初中生均使用 面积不低于1.2m2。
12.生均校舍面积(不含学生宿舍):
6个班以下
7—12个班
13—18个班
19—24个班
小学
纹.85m2
为.35m2
为.75m2
为.66m2
初中
纹.80m2
纹.01m2
为.66m2
13.
图 书 室
20、 配置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和生活管理、炊事、安全保卫等人员:寄宿制学校或600人以
应配备保
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1、厕所蹲位:女生每15人设一个蹲位,男生每30人设一个蹲位,每40人设1米长小便槽。
22、开水供应设备:教学楼内应在每层设饮水处,按每40人一45人设置一个饮水水嘴。
15、学校计算机总量(生机比):小学12:1;初中10:1。
16、教师专用计算机师机比:3:1。
17、生均图书册数:小学15册;初中25册;每年新增图书不少于藏书量标准的1%。
18、设备生均值:小学不小于1000元,中学不小于2500元。
19、学校规模与班额:小学不超过30个班,初中不超过30个班,九年一贯制学校不超过45个 班,完全中学初中部不超过18个班;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