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结厂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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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管理制度第二章岗位责任制

第三章安全操作规程

烧结厂安全生产制度

为切实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化小安全管理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实现“一岗双责、层层负责”的安全管理机制,确保实现全年无安全事故发生的安全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挂牌制度

1.1烧结厂安全生产挂牌负责人

1.2安全挂牌负责人职责

1.2.1总负责人全面负责车间当班期间安全工作,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1.2.2工段负责人全面负责班组生产期间安全工作,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1.2.3烧结厂值班人员全面负责值班期间烧结安全生产工作。

1.2.4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排除安全隐患,杜绝违章指挥及违章操作。

1.2.5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按照公司规相关定处理。

1.2.6定期组织车间班组员工开展安全培训活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1.3安全挂牌负责的形式

烧结厂值班人员、安全员当班期间全天挂牌,各车间值班主任、工段安全负责人实行轮流挂牌制。

1.4挂牌责任人工作考核

厂办负责安全挂牌制度的落实考核工作,安全员负责监督各区域每天按时进行挂牌。各安全挂牌负责人要认真履职、严格监管,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将对事故车间安全挂牌责任人按照集团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办法》中的处罚规定进行处理。

2、安全检查制度

2.1检查内容

2.1.1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1.2查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是否符合规定。

2.1.3查劳动保护用品管理、穿戴、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2.1.4查厂纪和劳动纪律执行情况。

2.1.5查应急救援预案完善演练情况。

2.1.6查隐患整改情况。

2.1.7查安全标志设置是否符合规定。

2.1.8查设备、环境防护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1.9查消防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2安全检查形式

烧结厂安全领导小组:厂长、副厂长、安全员、主任、副主任、工长组成检查小组,负责进行检查,每月一次。

2.3整改

2.3.1对综合检查所查处的隐患和问题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

2.3.2现场及时整改的,立即整改,现场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确定专人负责,确定整改时间,限期整改,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公司上级主管部门。

2.3.3对物质技术条件暂时不具备整改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2.3.4检查所提出的问题要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记录,分别签字、汇总并存档。

3、安全教育制度

3.1新入职员工安全教育

凡入厂的新员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厂级、车间级、班组级。

3.1.1厂级教育内容包括:

1)、本公司的生产特点及有关安全通则、安全规章制度;

2)、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和消防常识等;

3)、典型事故及其教训。

3.1.2车间级教育内容包括:

1)、本车间的生产特点、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

2)、职业危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等;

3)、结合本车间特点的安全知识和事故教训;

3.1.3班组级教育内容包括:

1)、本岗位的生产流程及工作特点和注意事项;

2)、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本岗位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装置的作用、防护用品和保管方法;

4)、岗位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等;

5)、本岗位地理环境及紧急疏散路线。

3.2日常员工安全教育

3.2.1烧结厂每周四为职工安全教育日,由各车间、工段组织员工学习安全事故案例,通过剖析案例,防止重复性事故发生。

3.2.2利用班前会议讲安全,讲防护。

3.2.3通过安全标语、橱窗、宣传画、事故通报等多种形式,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3.3特殊情况员工安全教育

3.3.1离开操作岗位15天以上者,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和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3.3.2对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进行新岗位(工种)的安全教育及安全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3.3.3对特殊工种工人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换证工作。

3.4厂部每年分期分批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组织全员安全考试,参考率必须达98%以上。

4、安全互保制度

4.1烧结厂根据岗位分布情况规定互保对子双方,员工严格执行。(附件1)

4.2互相督促对方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上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3互相督促提醒对方案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按操作规程作业。

4.4发现不安全隐患应互相提醒,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4.5互相检查包机设备及其防护信号装置和所用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6互相关心,互相爱护,发现对方思想情绪和精神状态异常,应及时提醒,防止发生意外。

4.7共同协助搞好交接班工作,如互保一方因事不在,另一方要和其他同志形成自然保护。

4.8凡发生事故,互保对子应负连带责任。根据情节,给予应有处罚。

5、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5.1不论大修、中修、小修,都必须集中指挥、统筹安排、统一调度、严格纪律。

5.2检修中,听从现场指挥人员及安全员的指导,不得无故离岗、逗闹嬉笑、任意抛物。

5.3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两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检查佩带好安全带。

5.4检修负责人应在班前开碰头会布置安全检维修事项。

5.5如在检维修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加强联系,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继续检修,不得擅自处理。

5.6禁止对下列机械设备进行检修

5.6.1正在运行的机械设备。

5.6.2没有卸压的设备、容器、管道。

5.6.3没有彻底切断有毒、有害物质的设备。

5.6.4没有彻底有效切断电源的设备、容器。

5.6.5没有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检修项目。

5.6.6没有进行安全交底的设备、容器、管道。

5.7检修现场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可燃可爆气体浓度,不得超过如下规定:

5.7.1一氧化碳小于30mg/m3,氨气小于20 mg/m3,硫化氢小于10 mg/m3,其他可燃气体:甲烷小于0.5%。

5.7.2在有毒有害可燃可爆气体场所工作的检修人员,应与生产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5.7.3作业场所应备有良好的有效防毒用具和消防器材。

5.7.4检修人员应派专人监护联系,并规定联系信号,发生意外立即撤离现场。

5.7.5检修临时用的行灯,应采用小于36伏的安全行灯。进入容器内或潮湿场所工作,应采用12伏安全行灯,要采取可靠的绝缘措施,并要进行接地。

5.8起重设备只准由合格的起重人员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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