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管理规定]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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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3篇)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3篇)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法律、法规及省人民政府有关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单位要从实践“____”、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的高度,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减少和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承担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和责任,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三、发生伤亡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对各级领导、管理者、事故直接责任者及监督执法者予以追究。

责任追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伤亡事故的后果和影响,区别不同情况,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具体责任追究(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各单位负责人责任:1、本年度内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2、因____主义失职,忽视安全生产工作,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和整改不力,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3、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单位负责人未及时赶赴事故现场____抢救,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伤亡事故和严重后果的,追究事故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1、不严格执行或违____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安全机构不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不完善;3、对职工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分配职工上岗作业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无证上岗;4、管理混乱,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5、只重视生产和效益,忽视安全生产且连续发生伤亡事故;6、工程承包、分包未签定安全责任书的。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有关安全执法监督部门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1、不及时贯彻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和要求;2、违____安全生产法规、规程、规范,执法违法;3、工作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有关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1、违反规定迟报、漏报事故或隐瞒不报的;2、改变事故性质或庇护事故责任者的。

安全工作责任追究管理制度

安全工作责任追究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稳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责任主体1. 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负责。

3. 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三、安全责任追究范围1. 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造成安全事故的。

2. 违反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

3. 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事故的。

4.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

5. 对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

6. 拒不执行安全生产指令,造成安全事故的。

7. 其他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

四、安全责任追究程序1. 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应当立即启动事故调查程序,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

2. 调查组应当全面收集事故相关证据,查明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

3. 根据事故原因和责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4. 对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应当依法依规,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五、安全责任追究措施1. 对事故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2. 对事故责任人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等处分。

3. 对事故责任人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4. 对事故责任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六、安全责任追究期限1.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完成事故调查。

2. 事故调查结束后,事故单位应当自事故调查报告批准之日起30日内完成责任追究。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
是一种通过法律手段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行为进行严肃追究的制度。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的主要内容:
1. 事故责任的划分:根据事故的性质和情况,划分事故责任的主次责任。

一般主要包括直接责任、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2. 追究责任的依据: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确定追究责任的依据,并明确相应的追究程序和标准。

3. 追究责任的方式:包括行政追责和刑事追责两种方式。

行政追责一般由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刑事追责一般由公安机关依法对涉嫌犯罪的责任人进行刑事立案审查和侦查。

4. 处罚力度: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吊销执照、刑事处罚等。

5. 违规行为的记录和通报:对被追究责任的单位和责任人,记录其违规行为,形成安全生产信用记录,并及时通报社会公众。

6. 救援和赔偿:对因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及时组织救援,并依法进行赔偿。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通过追究责任,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提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效果,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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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管理规定制度法规

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管理规定制度法规

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管理规定制度法规
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管理制度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该法规明确了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责任,要求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的管理职责和工作责任,并规定了责任追究的要求。

2.《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该办法是国务院安委会制定的,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进行了具体规定。

包括追究责任的程序、责任人员的职责、追究责任的方式和程度等内容。

3.《公司治理准则》:这是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一份指导性文件,要求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和义务,同时规定了责任追究的方式和程度。

4.《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这是由企业自行制定的内部管理规定,明确了各级责任人员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和义务,规定了责任追究的方式和程度。

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如《劳动合同法》、《刑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也都对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进行了相关规定,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遵守这些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总的来说,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管理规定制度法规主要由国家法律法规、政府制定的管理办法和企业自行制定的内部管理规定组成。

企业应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管理制度,并落实到每个责任人员,确保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和追究。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充分发挥作用,提高管理人员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和工作业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支持性文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三)《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追究对象为公司所属各部门管理人员,对于主持工作者按照所主持岗位对待。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公司负责对所属单位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责任追究或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第五条成立安全生产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一)领导小组组长为公司总经理,成员为班子其他成员。

负责决定安全生产责任追究重大事项;(二)办公室设在安质部,负责人为安质部主任,成员为安质部全体。

负责组织制定、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负责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事项的调查、核实、认定工作,提出初步处理建议,并提请领导小组会议决定。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负责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决定的行政处分、组织处理事项。

第三章责任追究方式第七条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方式分:警诫教育、行政处分、组织处理三类。

(一)警诫教育包括诫勉谈话、通报批评;(二)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留用查看、解除劳动合同;(三)组织处理包括调整职务、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免职或解聘等。

第四章责任追究规定第八条发生特别重大事故(30 人以上死亡,或100 人以上重伤,或1 亿元以上经济损失)(一)对负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处分;(二)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留用察看处分;(三)对主要责任部门主要领导给予撤职以上处分;(四)对其他次要责任部门主要领导给予降职以上处分。

第九条发生重大事故(10 人以上30 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 人以下重伤,或5000 万元以上1 亿元以下经济损失)。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管理规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确保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的推进和落实,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责任的界定1.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担负安全生产的总责任,必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2.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负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应当组织、协调、监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3.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人是指对安全生产工作有直接管理职责的人员,包括以下几类:(1)生产经营管理人员;(2)工程技术负责人员;(3)安全管理负责人员;(4)操作人员;(5)其他有关人员。

第三章责任的要求1.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足够的资源和条件,并与有关职能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协作机制,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和组织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负总责。

2.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订并推动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在整个单位范围内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人要对本职工作具体负责,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正确指导操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加强监督,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

4.操作人员要正确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工艺流程,熟悉使用安全设备,确保操作过程中安全文明,严禁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第四章追究的方式和程序1.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而导致事故的责任者,一经定性后,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规定进行追究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1)提出书面检讨,进行批评教育;(2)依法行政处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责任人员进行罚款、拘留或者追究刑事责任;(3)依据劳动法律法规,对涉事人员进行纪律处分;(4)追究经济赔偿责任;(5)追究法律责任。

2.对于因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而导致事故的责任者,将按照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罚和纪律处理。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一般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1)公司发生生产安全一般事故的责任追究,适用本规定。

(2)经营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以下统称有关责任人员),违反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职责,造成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管理权限,经调查核实和责任认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3)相关责任人责任分为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直接管理责任、主管责任、分管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1.直接责任是指相关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职责、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起决定性作用时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2.主要责任是指相关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职责,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起主导性作用时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3.直接管理责任,是指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当承担的责任。

4.主管责任是指职能管理部门主管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时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5.分管领导责任是指单位业务分管领导在职责范围内,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时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6.重要领导责任是指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时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4)因未建立本单位内部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或者内部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存有缺失,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除按本规定对其他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认定外,单位业务分管领导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分别承担分管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5)因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未履行或者未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违章指挥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相应责任人应当承担直接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一、制度背景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础,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和社会稳定,本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以及与公司有合作关系的外部单位。

三、责任主体1. 公司领导:负责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措施,并对其效果进行评估,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

2. 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及时汇报相关情况。

3. 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活动,并及时上报危险情况和隐患问题。

四、违规行为及处罚措施1. 未按照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或使用不符合标准的防护设备的,给予口头警告并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2. 未按照规定操作机器设备,造成安全事故或生产事故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并视情节轻重进行经济赔偿。

3.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给予口头警告或记过处分,并视情节轻重进行经济赔偿。

4. 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不按照培训内容执行的,给予口头警告并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5. 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危及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严重违规行为的员工,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五、责任追究1. 生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员工未能履行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对于企业内部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有关要求而直接引起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 对于企业与外部单位合作中,因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而引起事故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奖惩措施1. 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优秀、积极参与各项安全活动、有效防范事故的员工,将给予表扬和奖励。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3]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3]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一、制度目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旨在建立一套完整的责任追究机制,明确各级单位和个人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和权力,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当进行,从而有效防备和削减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制度适用范围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部相关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车间、行政办公部门以及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

三、责任追究主体依据岗位职责和层级关系,责任追究主体分为以下几个层次:1. 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是公司安全生产的最高责任主体,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等,重要职责包括:•订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审查并批准重点安全生产事项;•引导和督促各级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公司决策层面。

2. 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是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主体,重要职责包括:•落实上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订立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负责部门安全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本领;•依照规定报告和处置本部门的安全事故和隐患。

3. 岗位责任人员岗位责任人员是各个岗位上的责任主体,重要职责包括:•谙习并执行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适时上报和除去发觉的安全隐患;•参加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加强安全意识;•搭配上级进行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四、责任追究措施为了确保责任追究制度能够有效执行,我们将实行以下措施:1.责任分明原则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各级责任主体要明确本身的职责范围和权限,并依照相应标准进行工作。

假如显现了安全事故或违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责任主体进行追责。

2.责任追究程序在发生安全事故或违规行为后,责任追究程序如下:•第一步: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由专业调查组进行;•第二步:责任单位或个人的听证和申辩;•第三步:责任单位或个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认定;•第四步:予以相应的惩罚和矫正措施;•第五步:责任追究结果的记录和通报。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方式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方式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方式1、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法律责任方式有哪几种,各自的定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法律责任方式:1、民事责任,因违法生产造成人身伤害赔偿的,承担民事责任;2、行政责任,未按照安全生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生产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安全主管部门将会对单位及主管人员进行行政处罚;3 、刑事责任,因违规生产造成重大事故的,将会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预、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如果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于是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殊恶劣的,处3 年以上7 年以下有期徒刑。

(1)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方式扩展资料: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是指依照像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安全生产权利、负有安全生产义务和承担法律责任的社会组织和公民。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主要包括以下四种:(1)有关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领导人、负责人。

(2)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有关主管人员。

(3)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

(4)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人员。

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也就是对违法者的制裁。

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并对其加以制裁是保障法律实施的重要手段。

通常,法律责任可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而依法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民事权利受法律保护,民事义务受法律约束。

行政责任又称行政制裁,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认定的、违反行政法律法规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管理规定

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管理规定

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追究管理,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公司的正常运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责任。

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的主体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承担主要责任。

包括制定安全生产政策、安全生产目标,组织安全培训,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等。

第五条各级管理人员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

他们应当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六条对于违反公司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的员工,公司将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主要行为包括:疏忽大意、违反操作规程、使用不符合标准的设备、不按照安全操作程序进行操作等。

第七条公司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准则,明确各级责任人的权责,并规定违规行为的处罚制度。

第八条公司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情况的检查和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

第九条公司将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增强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

第十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全体公司员工。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与奖罚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与奖罚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与奖罚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是指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标准的行为进行追究责任的行为。

而奖罚标准则是对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中的奖励和惩罚进行明确规定的标准。

一般来说,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 企业主体责任追究:对企业主体责任进行追究,如果企业发生了严重的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如刑事责任、行政处罚等。

企业主要负责人还可能面临降职、免职等行政惩罚。

2. 部门责任追究:对直接管理生产安全的部门进行责任追究,如果部门未能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可能会被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行政警告,并且可能会造成相关人员的处罚或者免职。

3. 个人责任追究:对直接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这包括工人、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

个人可能会面临相应的刑事、行政处罚或者工作纪律处分,包括罚款、拘留、刑事责任等。

奖罚标准则可以根据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进行具体规定,一般来说,奖励措施包括:1. 行政奖励:对安全生产管理良好、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企业或个人给予行政奖励,如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

2. 经济奖励: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企业或个人给予经济奖励,如奖金、津贴等。

3. 荣誉奖励: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企业或个人给予荣誉奖励,如荣誉称号、证书等。

惩罚措施包括:1. 行政处罚: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如罚款、停产整顿等。

2. 行政警告: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警告,提醒企业改正错误,警示其他企业。

3. 法律追究:对严重违法行为给予刑事处罚,如拘留、刑责等刑罚。

需要注意的是,奖罚标准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确定,并且要保证公正、公平,严禁滥用权力和打压报复。

同时,要重视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中的教育引导和预防措施,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第一条责任划分1、安全管理实行总经理全面负责和各主管副总分管负责相结合的责任制。

正职分配的工作,副职不执行或拖拉未办而导致事故的,由副职负主要责任;副职向正职反映,建议得不到重视和支持,或不研究解决而造成后果的,由正职负主要责任。

2、由于规章制度不健全、不科学由主管副总和安全部门负责。

管理部门已制订或已建议制订规章制度,领导不颁发或不组织实施的,由领导者负责。

3、设计有缺陷或不符合设计规范的,由设计者和审批者负责;在施工和生产过程中发现设计有缺陷,可以采取措施弥补,而没采取的,由相关领导者负责;己制订措施,却不执行而酿成事故的,由违反者负责。

4、凡转让、应用、推广的科技成果,必须经过国家法律承认的技术部门鉴定,提出防尘、防毒、防火、防爆及“三废”处理的措施、安全技术规程及相关人员协助培训,否则要追究施工单位的责任。

5、制造、施工部门,未严格按图施工,未经使用单位批准随地设计或修改设计而施工者,要对由此发生的事故负责。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资质的单位培训考核合格,持操作资格证书上岗操作;其他岗位的人员必须有公司规定的可以上岗作业的证明,两者同时经公司“公司三级培训”并合格。

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或者其他岗位的人员无上岗作业的证明而发生事故,应由委托者负主要责任,己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或者上岗作业有证明者,违章发生事故,由操作者本人负主要责任。

在指挥者指导下操作发生事故,由指挥者负主要责任。

7、在培训学习期间,必须在班长带领下进行工作,予顶岗作业者必须经车间主任或部门负责人批准,指定专人监护。

不听监护人指导擅自操作造成责任事故,由本人负责。

8、对于有根据确定在本部门、车间、班组进行了安全教育,特别是制定了相关事故的防范措施和进行了相关事故的防范措施安全教育的,能够减轻有关领导的责任。

9、因管理不善,纪律涣散,违章违纪严重,发生重大事故时,要严肃追究车间、部门领导的责任。

第二条对事故责任人的经济奖罚规定1、未遂事故:发生未遂事故及时处理避免事故发生并分析出未遂事故原因采取合理整改措施的根据事故后果奖励500-5000元(具体奖励金额由经理办公会决定)。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一、责任主体的明确在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中,首先要明确责任主体。

责任主体包括企业法人、企业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及工人。

企业法人担负最高责任,企业负责人则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并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各级管理人员要负责指导和监督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工人要履行工作职责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二、安全责任划分1.企业法人。

企业法人承担最高责任,负有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的责任。

2.企业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要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制定相关安全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确保它们的落实。

企业负责人还要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对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企业负责人应当及时报告,并主动承担相关责任。

3.各级管理人员。

各级管理人员要组织并指导员工进行安全操作,监督工作人员的安全操作行为,检查和指导现场安全工作,并进行经常性的巡查和检查。

对于安全违规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并做好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工作。

4.工人。

工人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按照相关安全规定进行操作,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演练。

工人要增强安全意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积极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三、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程序在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中,应明确责任追究的程序。

1.事故调查。

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企业应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全面调查和事故责任判定。

调查组要搜集相关证据,听取事故相关人员的陈述,并编制调查报告。

2.责任认定。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企业要迅速对相关责任进行认定。

根据责任划分,分别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3.责任追究。

对于事故责任人,企业应进行相应的追究。

根据事故的严重性和责任人的过错程度,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经济责任或刑事责任。

4.整改措施。

根据事故的原因和责任认定,企业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并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四、奖惩制度为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公司应建立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一般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1)公司发生生产安全一般事故的责任追究,适用本规定。

(2)经营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以下统称有关责任人员),违反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职责,造成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管理权限,经调查核实和责任认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3)相关责任人责任分为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直接管理责任、主管责任、分管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1.直接责任是指相关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职责、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起决定性作用时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2.主要责任是指相关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职责,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起主导性作用时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3.直接管理责任,是指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当承担的责任。

4.主管责任是指职能管理部门主管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时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5.分管领导责任是指单位业务分管领导在职责范围内,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时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6.重要领导责任是指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时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4)因未建立本单位内部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或者内部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存有缺失,造成生产安全变乱的,除按本规定对其他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认定外,单位业务分管领导和单位主要卖力人应当分别承担分管领导责任和紧张领导责任。

(5)因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未推行或者未认真推行安全办理职责,违章指挥造成生产安全变乱的,相应责任人应当承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担直接责任。

[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管理规定]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分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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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贵任迫究管理规定]安全生产贵任迫究分为【摘要】:为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心,进一步增强安全管理的思想意识,使职工更加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规和制度,对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做到奖惩分明,保证在生产管理工作实施好闭环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无论是制订制度还是实施考为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心,进一步增强安全管理的思想意识,使职工更加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规和制度,对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做到奖惩分明,保证在生产管理工作实施好闭环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无论是制订制度还是实施考核都要求公司各部门通力协作,并在实施安全考核奖惩时做到严肃认真,严格执行,否则,再好的制度也会变成一纸空文,因此执行责任究管理是一个重要的手段,对由于各级人员责任心不强及管理不到位,而造成事故或使设备带病进行及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运行的情况,施行责任追究,并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一、对责任追究遵行"以责论处〃的原则:要求对认真履行职责并在工作中取得成绩的集体或个人按相关规定予以表彰,对规划、设计、定货、制造、货物验收、安装调试及工程验收等方面的工作,由于失职、渎职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及相关技术标准的原因,对其它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影响并造成工程延期的,对失职、渎职或严重违反规程制度虽没造成严重后果但设备已有重大安全隐患,随时可能发生事故的,对在工作中因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都要进行责任追究并给予相关处罚。

二、对责任追究坚持分级管理的原则:在责任追究上要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三、责任追究管理:各级工作人员每月按照工作计划及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开展工作,因未履行好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及未认真完成好工作任务(工作任务及执行标准为公司工作、管理及技术三大标准),而造成事故或使设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运行的,包括对规划、设计、定货、制造、货物验收、安装调试及工程验收等方面的工作,由于失职、渎职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及相关技术标准的原因,对其它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影响并造成工程延期的,如果当月在上级领导或部门检查中被发现或已导致事故的发生的,以及在实际工作中已对其它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影响或延期的,公司领导首先追查安生部在安全管理及工作管理中存在的责任,追究安生部是否存在有工作失职、检查不到位、监督管理不力、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及规章制度不健全等方面的原因,安全部并开始对各责任单位在安全管理方面是否存在疏漏进行调查,调查责任单位是否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是否认真对习惯性违章进行监督考核、安全监察机构各级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安全责任,责任单位同时对责任班组和责任人员进行调查,调查是否为班组或人员失职、未认真按规定进行相关工作、违章指挥或违章工作等,最后由责任单位对责任人调查后做出处理意见后上报公司安生部,安生部经过汇总,分清全部负责人应承担的责任后上报公司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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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管理规定]安全生产
责任追究分为
为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心,进一步增强安全管理的思想意识,使职工更加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规和制度,对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做到奖惩分明,保证在生产管理工作实施好闭环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无论是制订制度还是实施考核都要求公司各部门通力协作,并在实施安全考核奖惩时做到严肃认真,严格执行,否则,再好的制度也会变成一纸空文,因此执行责任究管理是一个重要的手段,对由于各级人员责任心不强及管理不到位,而造成事故或使设备带病进行及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运行的情况,施行责任追究,并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一、对责任追究遵行"以责论处"的原则:要求对认真履行职责并在工作中取得成绩的集体或个人按相关规定予以表彰,对规划、设计、定货、制造、货物验收、安装调试及工程验收等方面的工作,由于失职、渎职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及相关技术标准的原因,对其它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影响并造成工程延期的,对失职、渎职或严重违反规程制度虽没造成严重后果但设备已有重大安全隐患,随时可能发生事故的,对在工作中因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都要进行责任追究并给予相关处罚。

二、对责任追究坚持分级管理的原则:在责任追究上要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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