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试行

合集下载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2023年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2023年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2023年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23.04.26•【字号】桂教规范〔2023〕7号•【施行日期】2023.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2023年版)》的通知各市、县(市、区)教育局: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2023年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2023年4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2023年版)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我区义务教育学校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党建管理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发展素质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

公办学校贯彻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工作,书记主持党组织全面工作,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按照学校党组织有关决议,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民办学校要保证党组织在重大事项决策、监督、执行各环节有效发挥作用。

学校党组织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学校党组织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加强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管理,做好统一战线工作,推进学校统战工作制度化、程序化。

义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义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义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大庆油田教育中心教学常规作为教学工作的基本制度,在建立和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形成优良校风、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为适应现代教育的需要,扎实推进课程改革,促进中心中小学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带动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工作走向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结合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作为教师开展教学活动、学校实施教学管理和教学评价的基本要求。

一、教学思想1.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

学校的教学工作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符合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体心理素质以及创造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新型人才。

在教学中,教师要把教书与育人有机地统一起来,充分发挥教学过程的主阵地作用,帮助学生掌握学习方法、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促进学生思想品德、身体、心理等全面健康的发展。

2.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起主导作用。

教师是学生学习的合作者、组织者、指导者、促进者。

教师要着眼于学生的主动发展,努力创造民主、平等的新型师生关系,营造宽松、和谐、教学开放、鼓励互动的课堂教学环境,激发学生学习信心和兴趣,为每个学生提供参与学习、展示自我的机会。

3.学生是学习活动的主体。

通过改革教学方式,营造积极互动的教学氛围,为学生在教学活动中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与体验提供充分的空间。

要引导学生在学习实践中学会学习,要让学生在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实践活动中掌握好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学习方法。

要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丰富情感体验,提高自主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要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教学计划4.学校教学工作计划。

依据学校教学工作目标,对各年级、各学科教学提出明确的要求和相应的检查措施,对各项主要教学工作做出具体安排,作为各教研组和任课教师制定教学工作计划的参照依据。

该计划必须有具体的管理目标和实际可行的质量监控措施,应在主管校长的直接领导和参与下由教务部门组织制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学校教务会审定后,于开学前发至各教研组。

关于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苏教基〔2004〕33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为了进一步巩固“普九”成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统一和规范九年义务教育的常规管理,依法加强和提高九年义务教育的管理、实施水平,我厅根据几年来的试行情况和学籍管理电子化、网络化的需要,对1999年制定的《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试行)》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正式实施。

各地要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有关人员进行学习,加强培训。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领导,要支持学籍管理人员的工作,严格执行本规定,并按要求进行学籍电子化管理。

学籍电子化管理,城市小学、初中以学校为单位进行学籍管理,农村小学和初中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管理,具体工作由各乡镇中心校负责。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划内所有承担义务教育阶段教育任务学校的学籍管理。

各地在执行新的学籍管理规定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我厅基础教育处。

附件: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二00四年八月三十日主题词:义务 教育 学籍 管理 规定抄送: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有关办学企事业单位,民办学校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2004年8月30日印发附件: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一、总 则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江苏省境内所有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学校、教育机构和主管单位。

第三条 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籍在其户籍所在县(市、区,以下简称“区县”),其入学、转学、借读、休学、毕业等有关学籍手续须按本规定办理。

二、新生入学第四条 小学和初中均实行秋季招生、入学。

全省义务教育年限为九年。

第五条 全省接受义务教育的起始年龄为六周岁。

小学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

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普通学校附设特殊教育班和特殊教育学校招生的起始年龄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义务教育常规管理实施细则

义务教育常规管理实施细则

义务教育常规管理实施细则一、管理体制(一)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常规管理体制,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师的责任和职权。

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下级教育部门绩效考核体系,对下级部门进行考核和监督;学校要对教师进行绩效考核,评价其教学水平和教育素养;教师要加强自身培训,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二)加强对学校的监管,建立学校督导制度,定期对学校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弊端。

对于教育教学质量低下、拖欠员工工资等违规行为的学校,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学校正常运行。

(三)建立学校与家长的沟通渠道,加强家校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学校要定期组织家长会、家长培训等活动,提高家长对学校的参与度。

同时,家长也要积极参与学校活动,了解孩子的学习情况。

二、教育质量(一)加强对教学质量的监控,结合学科竞赛、学生评价、教师评价等多种评估方法,准确衡量学生的学习水平。

通过评估结果,对教师进行奖惩措施,激励教师提高教学质量。

(二)注重发展学生的综合素质,不仅注重学科知识的学习,还要注重学生的人文素养、科学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学校要开展多样化的教育活动,提供丰富的课外拓展和实践机会,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三)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率,加大投入力度,保障师资力量和教学设施的完善。

优化学校布局,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使每个学区都有好的学校和优质的教育资源。

三、办学行为(一)教育行政部门要规范办学行为,对违规违法办学行为要及时查处,并公开曝光。

对于违规招生、擅自调整课程等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罚和整改。

(二)学校要遵守教育法规和教学大纲,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进行教学。

禁止以任何形式教唆学生作弊,确保教育的公正和公平。

(三)教师要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严禁体罚和虐待学生。

教师要主动与家长沟通,密切关注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

四、相关工作(一)加强对义务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支持和培训。

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推动学校建设电子教室、图书馆等信息化设施,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

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全文

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全文

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全文一、总则。

为规范义务教育学校的管理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师生权益,制定本标准。

二、学校办学目标。

学校办学目标应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秉承以德育为根本,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管理体制。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管理组织结构,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建立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制度。

四、师资队伍建设。

学校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配备符合相应学科教学要求的专业教师,建立健全教师培训和评价机制,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五、教育教学管理。

学校应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保障教学质量,提倡因材施教,注重学生个性发展,开展多样化的教学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六、学生管理。

学校应加强学生管理,建立健全的学生考勤、奖惩、心理辅导等制度,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

七、校园安全管理。

学校应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建立安全预防、应急处理机制,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校园安全事故。

八、校园文化建设。

学校应注重校园文化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礼貌、和谐友爱的校园氛围,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九、家校合作。

学校应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建立健全的家校联系机制,促进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有机结合,共同关心学生成长。

十、监督与评估。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内外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学校管理工作的评估和考核,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十一、附则。

本标准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即为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全文,希望各学校结合实际认真执行,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宣城市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18条

宣城市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18条

宣城市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18条(试行)一、教学常规管理的主要原则1、坚持全面发展的原则。

把培养有理想、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贯穿于教学工作的全过程,为学生全面、健康、和谐发展奠定基础。

2、坚持面向全体和因材施教相结合的原则。

面向全体学生,注重培养学生个性特长,分层推进,分类指导,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使每个学生都能在原有基础上持续发展、不断提高。

3、坚持优化教学过程的原则。

学校必须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从起始年级抓起,抓好教学全过程,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紧紧抓住教学各个环节,严格规范,优化流程,持续改进,精益求精,千方百计提高教学质量与效率。

4、坚持总结提炼和交流传承的原则。

加强对日常教学工作的总结提炼和反思,加强学校与社会、学校与学校、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学生、年级组、教研组等层面的合作和互助,使教学工作在原有的基础上不断传承、改进、提高,形成健康、和谐的管、教、研、学氛围。

二、教学常规管理的主要内容5、教学秩序的管理,包括营造优美的育人环境,树立良好的教风、学风、班风和校风,形成各具特色的校园文化;全面实施国家课程方案,按照国家规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学活动,不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做到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相统一;按照国家和省有相规定严格控制学生作息时间,合理科学安排学生学习、锻炼和睡眠时间,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不准随意提高教学要求和延长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教师配备、学生分班等应遵循公平和均衡的原则,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未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举办实验班、重点班;坚持科学制定教学计划,严格控制和规范教辅资料的征订和使用,加强学校同社区、家长的联系。

6、日常教务的管理。

包括制定校历、课程表、教学进度表,对日常教学进行检查,不断改进检查的内容与形式,注重检查的针对性、实效性、引导性,对教学日志、教材、教学档案和学生学籍资料进行规范管理。

7、教学环节的管理。

霍州市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细则(试行)

霍州市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细则(试行)

霍州市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细则(试行)为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推进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依法办学、科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和《山西省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十二条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行政管理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

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法治校。

遵循教育规律,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优化育人环境,形成方向正确、民主和谐、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校风。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依法科学管理。

依法制定学校章程,建立健全包括行政、教师、学生、德育、教学、安全、体育卫生艺术、资产财产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健全教师管理制度,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完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

每年组织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增强法治观念,提升依法治校的能力。

3.落实校长负责制。

学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工作。

副校长协助校长分工负责部门工作。

学校内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的工作计划实施。

各级校长按管理权限聘任,聘期一般为3年,可以续聘。

按《霍州市中小学校长管理办法》,规范学校内设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聘任程序,严格执行中层干部聘任请示汇报制度,集体研究制度,任前公示制度,备案和试用期制度。

4.规范学校管理过程。

学校每学年(学期)开学前,要制定工作计划,上报市教科局,并组织教职工学习。

各处(室)、教研组(年级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制定科室、个人工作计划。

学校要督促指导各项工作计划落到实处。

要建立学校领导值周、教师和学生干部值日制度,记录师生出勤情况、教育教学情况、卫生安全情况以及学校的大事,作为学校管理过程的原始资料,妥善保管。

义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

义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

义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义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是指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教学进行规范和管理的一系列措施。

这些措施旨在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教育公平和教育权利的实现。

教学常规管理应包括教学计划的制定和执行。

学校应根据国家课程标准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应明确教学目标、内容和方法,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和任务,确保教学进度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同时,学校还应加强对教学计划的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教学计划,以保证教学质量的提高。

教学常规管理还应包括教学过程的组织和管理。

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学习特点和需求,合理选择和运用教学方法和手段。

教师应注重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提倡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活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动力。

同时,教师还应注重教学过程的评价和反馈,及时发现和纠正学生的学习问题,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

教学常规管理还应包括教学资源的配置和利用。

学校应合理配置教学资源,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教学设施,确保学生能够得到良好的学习条件和教育资源。

同时,学校还应加强对教学资源的管理和利用,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和质量,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体验和成长环境。

教学常规管理还应包括教学质量的监测和评估。

学校应建立科学有效的教学质量监测和评估体系,对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

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给教师和学生,帮助教师改进教学方法和提高教学质量,帮助学生发现自身的不足并改进学习方法,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和全面素质提升。

义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它关系到学生的学习成果和发展,关系到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的提高。

学校应加强对教学常规管理的重视,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措施,提高教育教学的效果和质量,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未来的成功奠定坚实的基础。

教育局学校教学常规管理细则

教育局学校教学常规管理细则

黑龙江省建三江管理局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常规管理细则建三江管理局教育局2012年1月7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教学常规管理是学校管理的基础工程,是学校内涵发展和教学管理的基础,是确保学校稳步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前提。

为优化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增强教学常规工作的规范性和实效性,提高教学工作的整体效益,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为教师开展日常教学工作和学校进行教学管理、检查、评估提供依据,结合我局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实际,特制订《黑龙江省建三江管理局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常规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是全局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

是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国家和省、总局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按照新课程理念倡导的教学管理要求和课堂教学要求,借鉴成功的教学管理经验制订的教学工作的一般性规范。

第三条本《细则》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引导学校和教师端正教育教学思想,育人为本,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关心每一个学生,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和谐发展。

第四条本《细则》遵循的原则是:导向性原则。

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有利于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学工作秩序,有利于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操作性原则.力求从实际出发,做到目标明确,内容具体,便于实施和检查.发展性原则。

本《细则》是开放性的动态的规则系统。

本着与时俱进的精神,各校在贯彻实施本细则时,应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教学活动;管局教育局也会根据教学工作的发展变化不断调整、充实内容,完善本《细则》。

第五条本《细则》的实施目标是:树立全面、和谐发展的教育教学理念。

改变教学中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加强教学内容与学生生活以及现代社会和科技发展的联系,关注学生学习的兴趣和体验,使学生在获得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同时,提高学习能力,学会学习,学会做人做事,形成正确的价值观.促进科学的课程体系的建立.正确处理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的关系。

武汉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规程

武汉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规程

武汉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实现学校治理的规范化法治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指义务教育学校是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实施义务教育的机构。

第三条学校管理坚持育人为本、全面发展,促进公平、提高质量,安全和谐、充满活力,依法办学、科学治理的基本理念。

第四条学校应践行问津求真、追求卓越、立德树人的武汉教育精神,将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第二章行政管理第五条坚持依法治校。

依法制定学校章程,规范学校治理行为,提升学校治理水平。

探索建立实施“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

第六条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为学校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工作全面负责;校长定期向全体教职工和家长委员会汇报学校章程执行情况。

第七条完善管理机制。

建立完善学校工作目标责任制和绩效管理机制。

科学合理设置学校内部管理工作机构和岗位,完善内部机构组织规则、议事规则等。

建立健全校务委员会、党代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制度,坚持校务公开。

第八条实行民主决策。

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代表)大会和校务公开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

注重吸纳家长、学生、社区等社会力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

规范决策程序,学校重大事宜必须由校务委员会研究、交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组织实施。

第九条科学合理安排学校工作。

制定远期规划、近期目标、年度计划、学期安排。

注重过程管理,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第十条健全学校中层干部培养、选拔、任用和管理制度。

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

28 .加强对 师生的安 全教育。 将安全教 育纳入教 学内容, 要经常对 师生进行 防溺水、 防交通事 故、防火 、防盗、 防毒、防 地质灾害 、防爆、 防辐射、 防污染、 防食物中 毒、防踩 踏事故等 教育,培 养师生的 安全意识 。每学期 至少开展 一次灾害 事故的紧 急疏散演
29 .做好安 全防范工 作。建立 学校门卫 值班制度 和巡逻制 度,落实 值班人 员,加强 巡逻。未 经县级以 上教育行 政部门批 准,学校 不得组织 学生到外 地参观游 览。经批 准后组织 的校外集 体活动, 必须有教 师带队监 护,落实 各项安全 防范措施 和应急预 案。实行
20 .规范教 学工作。 学校要加 强教与学 各个环节 的管理, 对备课 (预习) 、上课 (听课) 、演示实 验、分组 实验、辅 导(复 习)、布 置批改作 业(作 业)、课 外指导 (课外学 习)、教 学改进 (学习改 进)、成 绩考核等 方面都要 有明确具 体的要求
21 .落实教 学工作检 查。要采 取自查、 互查、领 导检查等 多种形 式,对教 学计划的 执行、教 学进度、 教学环节 、教学质 量等方面 进行检查 。加强师 生双向交 流反馈, 及时了解 学生课堂 学习质 量,提出 改进教学 和学习的 意见,不 断提高教 学质量和 学生的学
30. 实行事故 报告制度 。学校发 生重大事 故,要及 时处理, 保护现 场,及时 组织抢救 受伤人 员,并及 时向医疗 部门、公 安机关、 主管教育 行政部门 和当地党 政部门报 告。
31. 加强卫生 工作。贯 彻落实《 学校卫生 工作条例 》,建立 学校卫生 工作制 度,完善 卫生设备 设施。学 校卫生保 健工作要 面向全体 学生,要 向学生供 应安全卫 生的饮用 水,培养 良好的卫 生习惯。 有食堂、 小卖铺、 饮食店的 学校,要 建立食品 卫生管理 制度,办

教育教学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

教育教学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

教育教学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教育教学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教导处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长春市义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积极推进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强我校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常规管理,规范教学行为,大面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小学教学常规》(试行),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教学常规管理的主要内容1.教学秩序管理(1)按照国家相关精神和《吉林省义务教育阶段新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

(2)按照国家和省及长春市、榆树市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学生作息时间,早7:40到校,初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得超过7小时,科学合理安排学生学习和生活,严禁占用学生法定休息时间组织集体补课。

(3)学校要均衡配置教育教学资源,不得以实验班、重点班、特长班等名义分班。

(4)严格按照《长春市义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榆教字[2012]10号)文件的要求进行科学管理,杜绝乱定教辅资料。

(5)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确保教育教学过程中师生人身安全。

2.教务管理学校教学主管部门每学期开学前制定教学进度表和课程表,建立教学工作目标管理体系,,每周公布一周工作要点、周末进行工作总结汇报的“一周工作常规”。

定期的开展教学检查,包括:开学初和期中对教学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的检查;期初、期中、期末对教师的备课、批改作业的数量及质量的检查、学生学业质量监测分析。

每学期一次实验室、图书室、体音美器材和设施的使用与安全管理情况检查;期末的教学工作考评、总结,包括教学工作总结、教师教学工作总结等;完成学校教学工作绩效考评汇总。

各种计划、规章制度、教研活动记载、教学检查记录、教学工作总结及考评、奖惩记载、学生档案、学籍等教务资料定期收集、整理,及时归档、专人管理。

二、教学常规管理的具体环节(一)教学计划管理学校与教学有关的计划包括教学(含教研、培训)计划、教研组教学和教研计划、教师个人教学计划及教学进度安排。

义务教育学校课程管理制度

义务教育学校课程管理制度

义务教育学校课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学校设立课程管理制度,规范教育教学工作,保障学生的权益。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义务教育学校的各类课程管理工作。

第三条义务教育学校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教育教学大纲、教材、课程实施标准,合理确定学校课程设置和开设课程。

第四条学校教师应当按照课程管理制度,积极履行教学职责,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课程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确保课程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学校应当加强家长和社会公众对课程管理工作的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建议和意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第二章课程设置第七条学校应当根据国家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合理确定各个学段的课程设置。

第八条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确定课程设置的原则和要求。

第九条学校应当根据社会需求和学生兴趣,合理设置选修课程,提供多样化的学习选择。

第十条学校应当根据教育教学需要,不断完善课程设置,适时更新调整课程内容。

第三章课程实施第十一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要求,选用正规出版的教材,对课程内容进行教学。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科学的教学评估体系,对课程实施效果进行评价,不断改进教学方法。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信息档案,对学生的学业发展进行跟踪记录,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干预。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鼓励教师参与课程研发活动,加强课程实施的专业性和创新性。

第四章课程评价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课程评价体系,对课程实施效果进行科学评估。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根据评价结果,对教学过程进行总结和改进,提高课程管理水平。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鼓励学生和家长参与课程评价活动,了解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章课程督导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建立课程督导制度,加强对课程实施过程的监督和评估。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教师教学行为的监督,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第二十条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学习情况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进行干预。

广西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条规定

广西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条规定

广西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条规定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为了加强我区义务教育学校的常规管理,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行政管理1.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

学校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法治校。

遵循教育规律,建立学校工作规范和良好的教学秩序,优化育人环境,形成方向正确、民主和谐、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校风。

把素质教育贯穿于学校工作的全过程,贯穿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各个方面。

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建章立制,依规治校。

学校要根据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教育规律制定学校章程、学校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包括行政、教师、学生、德育、教学、安全、校园文化、体育卫生艺术、资产财产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制定教职员工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并作为检查和考核教职员工的依据。

3.分工负责,科学管理。

学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中层干部岗位责任制。

校长既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又是学校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工作,对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副校长协助校长分工负责部门工作,对校长负责。

学校设置机构具体负责学校的工作计划实施,对分管领导和校长负责。

4.规范学校管理过程。

制定计划。

学校根据教育部门计划和结合本校实际情况,每学年(学期)开学前,要认真制定本学年(学期)学校工作计划,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并组织教职工学习。

各处(室)、科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根据学校总体计划,制定科室、个人工作计划,上报学校。

实施计划。

学校工作计划确定后,分管领导要加强指导,及时检查督促各项工作计划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学校常规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常规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常规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现代教育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对学校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科学、高效地做好常规管理工作是摆在学校管理者面前的一个永久的话题。

为学校常规管理工作制定方案,下面是店铺整理的学校常规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欢迎阅读。

篇1:学校常规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锦屏中学为强化学校内部管理,巩固和提高“两基”,落实“两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云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常规管理办法》、遵照《丘北县中小学幼儿常规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丘北县锦屏镇中学校常规管理实施方案》。

一、成立机构为切实加强和实施我校常规管理工作,特成立“锦屏镇中学校实施方案”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如下:组长:杜志永副组长:苗绍军组员:张雪宏、李维亚、黄良英、孙跃魁、严爱波、戴剑峰、曾国俊、张正武、赵汝斌、李仕红、季武光。

组长负责我校常规理实施方案实施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副组长组织其他相关人员,具体负责我校常规理实施方案的推行和实施。

二、基本做法(一)行政管理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

2、学校常规管理工作由校长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具体分工,狠抓落实。

3、加强民主管理、实行校务公开。

发挥党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政治核心作用以及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在学校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4、制定科学的、符合学校发展实际、操作性较强的近期、中期和远期发展规划,做到一次性规划、分阶段实施。

5、加强学校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使校级领导班子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历和职称,积极参加岗位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养。

坚持每周一次集体政治业务学习(逢单周全校性学习、逢双周按年级组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6、加强中层管理干部队伍建设。

合理设置学校中层工作机构,遴选中层管理干部,明确各类人员的工作职责,以制度管人。

7、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加强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教育,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参加各种形式的业务学习和教研活动。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2007]20号)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2007]20号)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一、办学方向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面向全体学生,为学生全面健康和谐发展奠定基础。

二、校务管理2.实行校长负责制、全员聘用制和岗位责任制。

坚持依法治校,实行校务公开。

坚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民主管理学校。

密切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建立社区教育管理机构,让家长、社区代表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学校日常教育教学。

3.完善学校常规管理,制定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涵盖学校全面工作、符合素质教育需要和学校实际的管理规章。

建立健全各种管理档案。

4.坚持基础教育面向大众的性质,为提高国民素质服务,为落实人才强国战略服务。

注重教育公平,规范办学行为,按规定收费。

坚持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不举办“校中校”,不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未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举办实验班。

三、德育管理5.将德育工作作为素质教育的首要任务,按照《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的要求,深入开展公民道德教育、民族精神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6.健全德育工作机构和德育工作制度,改进德育工作方法,充分利用校内外德育资源,寓德育于各学科教学之中,加强学校德育与学生生活和社会实践的联系,讲究实效,克服形式主义。

教师实行一岗双责,既教书又育人,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的德育工作机制,把德育渗透到学校工作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

7.大力加强校园管理和校园文化建设,优化校园环境,力求净化、绿化、美化、秩序化、人文化、教育化,营造平安、文明、和谐校园氛围,使中小学成为弘扬正气、团结友爱、生动活泼、秩序井然的精神文明建设基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试行为了加强我校义务教育的常规管理,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文件精神,结合地区及本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行政管理1.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特别是认真贯彻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依法治校、以德治校,遵循教育规律,建立学校工作规范和良好的教学秩序,优化育人环境、形成学生乐学、教师乐教、民主和谐、方向正确、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校风。

把素质教育贯穿于德、智、体、美、劳等各个方面。

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德、才双进步的优秀人才。

2.建章立制,依规治校。

学校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教育规律制定学校章程、严格遵循教育规律,按照本地区及本校发展实际制定学校规章制度。

3.分工负责,科学管理。

学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中层干部岗位责任制。

校长既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又是学校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工作,对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副校长协助校长分工负责部门工作,对校长负责。

学校设置机构具体负责学校的工作计划实施,对分管领导和校长负责。

4.规范学校管理过程。

学校根据教育部门计划和结合本校实际情况,每学年(学期)开学前,要认真制定本学年(学期)学校工作计划,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并组织教职工学习。

各处(室)、科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根据学校总体计划,制定科室、个人工作计划,上报学校。

学校工作计划确定后,分管领导要加强指导,及时检查督促各项工作计划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检查记录师生出勤情况、教育教学情况、卫生安全情况以及学校的大事,作为学校管理过程的原始资料,妥善保管。

学校各项计划任务完成后,校长或分管领导要认真总结计划执行的情况、取得的实效和存在的问题,每学期要总结评比一次,提出改进措施,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

5.抓好开学和期末工作。

新学年开学前,抓好招生、入学和新生编班工作,落实人事安排和教学、生活用房及设施。

学校要组织人员检查校园安全;印发校历表、学生座位表、老师任课安排表、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开学时向全体教职员工公布并执行;每学期开学第一天校长要组织领导成员,对各处(室)、科组、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的工作和上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认真组织期末复习考试和学期结束工作,教师、班主任、科组和各处(室)要认真写好工作总结,上交学校;学校要认真总结本学期工作的措施、成绩和经验,形成书面总结,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学校领导要督促班主任认真填写学生素质报告单,督促有关人员收集、保管好各种资料,妥善保管教学仪器、设备。

安排好师生的假期生活和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6.坚持工作例会制度。

一是行政会(校务会)每周一次,由校长主持,分管领导汇报本周学校计划执行情况和下周工作思路,研究确定下周工作计划;二是班(年级)主任会议两周一次,由分管德育的副校长或政教主任(教导主任)主持,班(年级)主任汇报班级管理和学生思想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学生德育工作中的新问题;三是两周一次教研组长会议,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或教务主任主持,了解和研究教学进度和教学问题,研究改进教学、提高质量的办法;四是每年一次教代会(全体教师会议),由工会主席或副校长主持,主要由校长作学校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上届教代会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情况研讨学校发展规划和改革思路、讨论通过学校经费支出预算方案和重大事项;五是校会,每学期1—2 次,由校长或副校长主持,由校长或副校长总结本学期(阶段)取得的成绩与经验,总结表彰先进,提出下学期目标、任务和要求;六是认真执行升降国旗制度,每天升降国旗,每周一举行全校性的升旗仪式,并作国旗下的讲话。

7.民主管理学校。

学校领导和各部门工作人员要发扬民主作风,办事公道,以身作则,廉洁自律,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健全教代会制度,经常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依靠他们贯彻落实学校的管理制度和各项基本要求,尽心尽力为教师排忧解难,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要完善校务公开制度,每学期结束,要组织教师代表对学校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审核,并公布学校经费收支情况和审核情况。

8.抓好档案资料管理。

学校的教育教学设施及固定资产档案、证件、合同、协议、财会档案等重要档案要有铁柜存放,专人保管;师生档案、教学档案、会议记录、各种规划(计划)、值周(值日)记录、检查记录、工作总结等要按年度分类立卷,专人保管。

9.加强校长自我管理。

校长必须参加上级规定的岗前培训,要自觉履行职责,全面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全面领导和负责学校行政工作;校长要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包括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校长要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提高领导水平。

二、教职工管理1.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督促教职工履行职责。

根据学校教职工编制总额和教师员工的结构比例,合理设置学科教学岗位、后勤和教辅人员岗位,制定好各岗位条件和岗位工作要求,推行岗位目标责任制。

学校要督促教职工遵纪守法,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师德规范,爱岗敬业,团结协作,面向全体学生,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2.抓好政治业务学习。

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围绕中心工作组织教师学习政治理论、教育理论,更新教育观念,提高教职工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素质。

做好教师培训工作,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

3.抓好师德师风教育工作。

根据教师的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教师学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行为准则、教师工作纪律,学习先进教师的事迹。

教育全体教职工为人师表,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得歧视、讽刺、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坚持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

实行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制度,师德师风考核评价要广泛听取学生、家长、教师和社会群众的意见。

4.加强教职工出勤管理。

学校应建立符合教师和员工工作特点的考勤管理制度,制定工作纪律,落实考核措施。

教职工请假要经过审批。

三、学生管理1.健全学籍管理制度。

认真执行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入学、转学、借读、休学、复学、毕业(结业)手续完备,登记清楚,并分类归档。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不实行留级制度,严格控制学生流失,不得迫使学生转学或退学。

2.规范学生编班。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学校要均衡编班,严禁编重点班、快慢班和尖子班。

控制班额,原则上小学每班不得超过45 人,初中每班不得超过50 人。

3.加强学生考勤管理。

实行每课考勤制度。

教师上课前应检查学生出勤情况,记录迟到和缺勤学生名单报班主任;若发现有无故缺课(旷课)的学生,任课教师应及时向学生了解原因,及时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要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四、教育教学管理1.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

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颁布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开全课程、开足课时,不得随意停课或提前结束授课。

2 .规范教学工作。

学校要加强教与学各个环节的管理,对备课(预习)、上课(听课)、演示实验、分组实验、辅导(复习)、布置批改作业(作业)、课外指导(课外学习)、教学改进(学习改进)、成绩考核等方面都要有明确具体的要求。

加强检查指导和对各个环节的质量监控,特别要严格课堂教学管理,规范教师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考试与质量分析的基本要求;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保证学生作业负担适量。

3.落实教学工作检查。

要采取自查、互查、领导检查等多种形式,对教学计划的执行、教学进度、教学环节、教学质量等方面进行检查。

加强师生双向交流反馈,及时了解学生课堂学习质量,提出改进教学和学习的意见,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习质量。

要落实听课制度,教师每学期听课至少15节,年级组、学科组组长以上每学期至少听课20 节。

教师和领导听课、评课均要有记录。

4.加强教育教学研究。

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学校教育科研计划,充分发挥学校科研处和教研组的作用,以校本教研为重点,以课堂教学为研究重点,以教师为研究的主体,每学期每个教师都要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课改教研活动,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育课题研究,撰写教育教学论文,不断总结经验,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5 .加强思想品德教育。

把德育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健全由学校、政教处(教导处)、团队组织、思想政治(品德)教师、班主任为骨干,全体教职工共同参与的学校德育工作。

加强对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帮助他们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执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6.加强学校、家庭与社会的联系。

学校要与所在社区建立联系,聘请校外教育辅导员,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学校工作,优化育人环境。

学校要主动与学生家庭建立联系,通过开办家长学校、家长接待日、家长会、家庭访问等形式指导、帮助家长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定,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改进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使其了解学校的工作,帮助学校解决办学中遇到的困难,集中反映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7.抓好学校体育艺术工作。

推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按规定开设体育课和健康教育课,面向全体学生,不断增强学生体质。

要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有1 小时体育锻炼时间,每天安排早操、课间操和眼保健操,按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制定的课程计划,开足艺术课,陶冶学生情操,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提高学生艺术素养。

学校要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

五、安全管理1 .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机构和工作制度。

学校要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安全工作措施和安全应急预案,落实工作责任。

2.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

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要经常对师生进行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火、防盗、防毒、防地质灾害、防爆、防辐射、防污染、防食物中毒、防踩踏事故等教育,培养师生的安全意识。

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提高师生的自救自护能力。

3.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建立学校门卫值班制度和巡逻制度,落实值班人员,加强巡逻。

未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到外地参观游览。

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学校要加强和改进学生宿舍管理,建立健全学生宿舍的值班、会客、携物(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安全等管理制度,并有专人管理。

学生宿舍内不准随意乱接电源和使用电器。

加强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对校舍、设备设施安全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每次检查均应有记录。

4.实行事故报告制度。

学校发生重大事故,要及时处理,保护现场,及时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及时向医疗部门、公安机关、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党政部门报告。

5.加强卫生工作。

建立学校卫生工作制度,完善卫生设备设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