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行业)湖北省电力公司年三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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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电力公司2011年

客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监会关于深入开展供电企业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业扩报装管理,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促进供电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的统一部署,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业扩报装管理,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报装服务质量和水平。严格执行“三不指定”要求,全面开放用户受电工程市场,杜绝“三指定”行为。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公司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组长:余卫国、梁国庆副

组长:曹世强、侯春

成员:张怀艳、陈玉进、贺少云、简作群、宋求明陈

明珠、文兴胜、张大国、林小飞、熊昌国汪

超英、李小平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治理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牵头处理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日常事务,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

主任:曹世强

副主任:张怀艳、陈玉进、贺少云、简作群、宋全清

成员:黄海峰、李兴桂、曾长华、文宪桥、季斌

喻子易、华明、魏丽雅、吴梅、黄焱

廖启涛、王满意

三、工作措施

1、进一步加强学习宣贯。加强《供电监管办法》的学习领会,组织各级培训,加强与监管机构的汇报沟通,聘请电监局专家讲解,准确领会供电监管的有关规定要求。通过集中学习、专家解读、案例

分析、宣贯考试等多种方式,使供电服务相关岗位员工深刻认识深入开展客户受电工程“三指定”治理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形成有效防范“三指定”风险的良好工作氛围。

2、进一步深化自查自纠。按照国家电监会关于《供电企业客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电监稽查【2011】15号)要求,及列举的20条“三指定”行为,对照《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对照表》,抓住业扩报装及客户受电工程的关键环节开展自查自纠,再次梳理有关规章制度、业务流程、费用收取、窗口服务、信息公开、人员管理、主多界面等方面,再次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有效整改措施,从运行机制上解决客户受电工程“三指定”问题。

3、进一步落实问题整改。按照国家电监会《关于对客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重点抽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办稽查函【2010J】426号)要求,针对电监会列举的问题,以及去年华中电监局对武汉、荆州公司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重

点排查,限时整改,杜绝客户受电工程“三指定”行为。

4、进一步规范报装行为。制定《业扩报装工程实施细则》,继续严格执行“五个一律”(多经企业一律不准在营业场所办公;报装窗口一律不得公示部分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单位;除省公司下发的报装管理规定以外原有的报装规定一律中止执行;有涉嫌“三指定”内容的报装宣传资料一律销毁;无政策依据和超标收取的费用一律退还)要求;严格落实“四个严禁”(严禁主业和多经人员混岗;严禁报装部门与多经企业互办业务;严禁将报装工作单违规流转至多经企业;严禁在设计审核、中问检查、竣工检验等环节设置障碍影响客户自主选择)规定,确保整改到位。

5、进一步保障客户权益。推行客户报装告知确认制度,在报装环节向客户提供《用电报装业务办理告知确认书》,保障客户的知情权;在营业窗口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供便捷的查询服务,方便客户了解相关信息,保障客户的选择权;推行客户回访制度,高压客户受电工程送电后实行100%客户回访,保障客户的评价权。

6、进一步规范关联企业。对照承接客户受电工程操作及管理方面存在问题,从完善工程委托书、合同以及相关档案资料入手,核查相关工程资质情况,检查工程预决算编制,清理代主业收费账目,建立健全有关客户委托采购设备材料确认制度、客户工程招投标制度,规范运营管理机制,规范市场行为,杜绝不正当竞争。

7、进一步强化监督考核。加强内部稽查和关键岗位的监督管控,强化"三指定"效能监察工作,加强过程监督和考核评价,促进业扩报装各环节规范作业;加大检查力度,建立“县市公司每个自查、地市公司每月检查、省公司每季抽查”三级防控监督制度;开展供电服务评价,对“三指定”行为进行严格考核;聘请行风监督员,发挥社会监督促进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快速调查处理客户投诉和举报,对涉及“三指定”投诉举报要追究责任,从严处罚。

8、进一步落实责任追究。各单位层层建立客户受电工程“三指定”责任追究制度,签订客户受电工程“三不指定”责任书,

对客户受电工程“三指定”问题实行分级问责,对治理不力,在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电监会抽查中发现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公司将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工作安排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的总体部署,结合公司工作实际,专项治理分为部署发动、地市公司自查自纠、省公司复查整改、总结迎检四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3月1日-4月10日)

开展学习培训,认真学习国家电监会、国家电网公司有关文件精神,增强对开展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的认识。公司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客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制定实施方案,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拟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并于4月10日前上报省公司。

(二)地市公司自查自纠阶段(4月11日-5月31日)

各单位对照国家电监会关于《供电企业客户受电工程“三指定”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电监稽查【2010】15号)、《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对照表》、《关于对客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重点抽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办稽查函【2010】426号),对去年来的用电报装及承揽客户受电工程业务进行自查,存在的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做到“存在问题立即整改、违规收费全部退还”。尤其是对近年来95598、12398受理的用户“三指定”投诉,要认真分析整改并逐户回访。

(三)省公司复查整改阶段(6月1日-6月30日)

省公司将对各单位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复查,指导开展整治工作。对自查自纠不力、复查问题较多的单位进行通报,并责令其限期进行整改。各单位自查自纠及整改情况于5月28日前上报省公司。

(四)总结迎检阶段(7月一10月)

各单位要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和深入分析,举一反三、查找根源,研究制定有效措施规范内部管理,建立监督检查与考核的长效机制。省公司将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在按照有关要求分别上报国家电网公司和华中电监局的同时,做好迎接国家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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